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涵江办事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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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的批复-莆政综[2008]16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的批复-莆政综[2008]16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的批复
正文: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08〕164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的请示》(莆规编[2008]83号)文及有关材料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莆田市涵江区塘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规划用地范围:南至324国道(福厦路)、东至工业路、西接环城西路、北临环城北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06公顷。

二、同意规划修编方案根据片区路网结构和用地布局,将片区分为160个地块作为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按照基本地块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和要求;同时,在实际建设中,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基本地块进行再划分或合并。

三、塘北片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要切实保证公共绿地的实施,严格控制道路绿带和河岸绿带的宽度。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文本和控制图则由你局负责解释。

二OO八年十二月四日
——结束——。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莆政综[2008]101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通知(莆政综〔2008〕1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规划制定过程中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主任:张国胜(市人民政府市长)副主任:李力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委员:吴桂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陈万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梁国章(市监察局局长)郑瑞锦(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姚景华(市发改委主任)林天耀(市建设局局长)黄梦龙(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玉宝(市财政局局长)姜绍志(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郭洪恩(市交通局局长)王加林(市经贸委主任)蔡伟民(市委农办主任)郑炳粦(市农业局局长)张建华(市水利局局长)李尚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姚志平(市教育局局长)凌郑平(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薛国进(市林业局局长)张文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谢国良(市港务局局长)郑希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吴庆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郑发根(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林威(市电信公司经理)郑宗安(莆田电业局局长)王明辉(市环保局副局长)林桦(仙游县人民政府县长)胡国防(荔城区人民政府区长)沈金水(城厢区人民政府区长)阮开森(涵江区人民政府区长)王玉明(秀屿区人民政府区长)庄永辉(湄洲岛管委会主任)林金波(湄洲湾北岸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二、主要职能:莆田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简称“市城规委”)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审定有关城乡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

莆田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

莆田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规定

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后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保证城乡规划的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规划条件核实的受理和送达各规划办事处“服务窗口”负责受理申请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的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规划条件核实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移送所在规划办事处组织核实,核实后负责向申请人送达核实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条件核实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2、《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3、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图;4、依法对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图在建设工地进行公示的照片;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建设工程放样、核样通知书(回执);7、建设工程实测的竣工总平布置图(含地形),竣工测量报告(一式三份)及数字化成果电子文件(一份),竣工测量成果(见本暂行规定“其它说明事项”);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绿地率的验收意见。

三、规划条件核实的程序各规划办事处“服务窗口”收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材料后,由规划办事处征求规划执法部门对该建设工程的批后跟踪监察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实地察看、核对规划档案、填写《核实情况汇总表》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局务会审查。

建设工程经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由规划办事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依据);不符合规划条件的,由规划办事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整改意见通知书》,建设单位据此整改到位符合规定的,可再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对未有效整改的,移送规划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规划条件核实的内容(一)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内容:1、平面布局。

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7•【字号】莆政办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7日莆田市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按照“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原则,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以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用地审批服务监管效能为目标,开展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落地、早达产,进一步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以“亩均论英雄”为导向,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22〕45号)要求,建立我市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明确工业项目建设各类管控要求,激发园区发展新动力,实行“企业承诺+信用评价+数据应用”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及创新升级,争取实现“交地即开工”目标。

三、“标准地”内涵和适用范围“标准地”是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准入标准,完成区域评估并明确规划条件、建设要求、项目效益等指标体系要求,且地块周边道路、水、电等外部条件成熟,达到“净地”出让标准,可高效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项目用地。

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房屋建筑工程)

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建筑类)
建设单位(印章)
单位地址
申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行政相对人类别
(请选择一项填入下面的单元格: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中的一种)
申请人证件号码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立项批文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用地性质
环保审批意见编号
人防审批文件编号设计方案批文编号源自设计单位编号设计单位
项目性质
(请选择一项填入下面的单元格:新建、扩建、改建中的一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项目总用地面积
(m2)
规划批复总建筑面积
(m2)
已报建用地面积
(m2)
已报建总建筑面积
(m2)
本证报建用地面积
(m2)
本证报建总建筑面积
(m2)
申请规划验收项目
序号
子项目名称
建筑基地面积(m2)
层数
层高
(m)
栋数
总建筑面积(㎡)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9.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27日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4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痛点堵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环境。

(二)改革内容。

改革覆盖市、县(区、管委会)两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及一般交通、水利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以及重污染、高环境风险、高安全风险、严重影响生态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维稳风险的工程建设项目;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莆政土[2010]261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11.26【实施日期】2010.11.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莆政土〔2010〕261号)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0]204号)及有关材料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本地块总用地面积20875.81平方米,其中公开出让面积16895.01平方米,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980.99平方米给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房建设用地。

从涵江区2007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363.82平方米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31.21平方米;收回原涵江区第一中学部分土地(莆政土涵[1993]字第012号文)面积84.5平方米;收回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七四八工厂(现改为福建利达海洋化工厂)位于涵江区海岑前5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号:莆国用[1995]字第HD059号)2794.13平方米以及存量土地面积11702.15平方米(莆政[2001]土113号文收回莆田市涵江金属材料厂国有土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PS拍-2010-19号(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安置房工程建设用地由涵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给竞得人,专用于安置房工程建设(具体详见涵江区河滨路涵西安置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专项规定)。

二、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编[2010]149号文件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一)建筑基底占地面积≤6243㎡(包括安置房);(二)计容建筑面积≤86453㎡(包括安置房),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6395㎡;(三)绿地率:≥32.3%。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01•【字号】莆政综〔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莆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1〕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莆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予以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莆田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促进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房116号)精神,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0]448号)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城区及城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本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

城市规划区系指2010年11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批复》(闽政文[2010]448号)的莆田市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和湄洲湾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陆域面积2284平方公里。

其中,城区范围包括荔城区的拱辰、镇海街道办和西天尾镇、黄石镇、新度镇,城厢区的龙桥、凤凰山、霞林街道办和华亭镇,涵江区的涵东、涵西街道办和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江口镇,秀屿区的笏石镇、东庄镇、东峤镇和月塘乡,湄洲湾北岸管委会的忠门镇、东埔镇、山亭镇,湄洲岛管委会的湄洲镇,共7个街道办事处、17个乡镇所辖的范围,总面积约1038平方公里。

涵江区建设规划方案

涵江区建设规划方案引言涵江区作为某市的核心区域之一,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秀的发展潜力。

为了进一步推动涵江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制定了本建设规划方案。

该方案将重点关注涵江区的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方面,旨在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

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为推动涵江区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将制定细化的城市规划,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具体策略如下:1.制定新的城市规划,优化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区的空间布局。

2.加大土地的集约利用力度,推动旧工业用地的改造升级,并合理控制土地扩张。

3.鼓励高品质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居住品质。

4.建设现代化的交通系统,优化道路布局,并逐步发展便捷的公共交通系统。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人口和经济发展的需求,我们将加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具体策略如下:1.加快道路建设进程,提升道路承载能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

2.建设现代化的水、电、气、热供应系统,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3.加强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提升城市防洪和抗灾能力。

4.推动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建设智慧城市,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为了提升涵江区的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我们将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具体策略如下:1.发展现代化的制造业,吸引新的高端制造业企业进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研发的支持力度,促进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3.鼓励发展以生态农业、旅游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服务业,推动农村经济和文化旅游业的融合发展。

4.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和人才,培育人才密集型产业,提升涵江区的人才吸引力。

产业园区建设为了推动产业发展和创新,我们将打造具有高科技含量和集聚效应的产业园区。

具体策略如下:1.组织建设研发中心和孵化器,为企业提供科技支持和创新生态。

2.提供良好的产业园区服务,包括土地、税收和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1〕20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1〕2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2日莆田市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为了贯彻实施《2021年全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和《莆田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暨拓展新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一)规划品质提升1.实施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攻坚行动。

构建全市统一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在完成“三调”等基础上,有序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向省市(县)国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汇交。

依据市、县、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序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

抓紧完成教育、文化旅游、综合交通、公共交通、轨道线网、综合管廊、5G网络、智慧杆塔、商贸物流、海绵城市、防洪排涝、河道蓝线、污水工程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教育局、文旅局、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发改委、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通管办、莆田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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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永兴电子
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生产项目
国欢镇塘西村
约16.1亩
2011.4.18
地字第350300201103007号
福建省华盛伟业不锈钢
有限公司
厂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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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8.87亩
2010.4.21
地字第350300201103008号
莆田市胜洪数控
有限公司
数控机床制造建设项目
城北工业园
约29.34亩
1#研发楼
2#办公楼
梧塘、西天尾
785m2×2
4147m2×2
各5
2011.4.11
建字第350300201103008
莆田涵江鞋业有限公司
成型车间
福厦路北侧
3641.3m2
3641.3m2
1
2011.6.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发证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总用地面积
发证日期
地字第350300201103006号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涵江办事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
发证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筑占地
建筑面积
层数
发证日期
建字第350300201103006
福建莆田荣龙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车间
白塘镇安仁村
2955m2
6102m2
2
2011.4.1
建字第350300201103007
莆田市涵江区南阳环保
有限公司
2011.5.27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发证文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总用地面积
发证日期
选字350300201103002号
莆田市涵江区公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
建设有限公司
兴化湾疏港道路江口至荔涵大道路段(石东)安置区
江口镇
19.7亩
2011.4.11
经办人:陈仰鹏主任:郭国成联系电话:3396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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