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退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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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五篇)

2024年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非药品质量问题,药品一旦发出,不得退换。

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及当前患者退药情况普遍,其中多数原因归咎于医疗机构,故制定此退药管理制度以强化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一、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 由于费用报销问题;2. 缺乏原始购买凭证;3. 非本院药房提供的药品;4. 具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药品,如需冷藏、避光等;5. 血液制品、生物制剂、精麻毒等特殊药品。

二、在考虑临床医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允许退药:(一)药品未离开药房,患者要求退药,一般情况下可退药。

(二)药品已离开药房,但符合以下情况,视为合理退药:1. 经药房负责人确认,药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2. 患者出现药品不良反应,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医生在病历中已记录无过敏史、禁忌症;(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金额符合医院规定;(3)已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退药需在发现不良反应一周内完成。

3. 患者死亡,且满足以下条件,属于合理退药:(1)退药需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2)处方用量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

4. 患者用药过程中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或不可预知的严重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

三、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任何原因的退药均视为不合理退药。

四、退回药品处理:退回的药品若批号模糊、包装缺失或破损,将以报废处理,以医务科工作人员或院长签字盖章的退药处方作为报废依据。

五、不合理退药处理:药房每月统计,医务科进行考核并公示。

因不合理退药造成的经济损失,经分管院长批准,由处方医生承担。

六、退药操作流程:1. 患者需至开方医师处,由医师检查药品外观并用红笔注明退药原因。

2. 医务科工作人员(院长)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是否合理并签字盖章。

3. 药房负责人需确认退药条件,包括药品包装完好、批号登记一致、医生与医务科签字的退药处方。

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药房退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房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房所有药品的退药管理。

三、退药条件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四、退药流程1. 患者向药房提出退药申请,并说明退药原因;2. 药房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确认患者所持药品与处方相符;3. 药房工作人员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内外包装完好,品名、规格、批号等信息与处方一致;4.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原因,将退回的药品进行分类处理;5.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回的药品登记在退药登记簿上,并注明退药原因、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6.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药房负责人审核;7. 药房负责人审核退药登记簿,确认无误后签字;8. 药房工作人员根据退药登记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或销毁;9. 药房工作人员将退药登记簿报送财务部门,进行退费处理。

五、注意事项1. 退药过程中,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2. 退药时,患者应提供购药原始票据;3. 退药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退药,并按规定程序处理;4. 退药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药房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药房负责人,由药房负责人决定处理方案。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房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退药流程,保障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退药范围
1.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
2. 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药品;
3. 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药品;
4. 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 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

三、退药流程
1. 患者或家属向医师提出退药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医师审核退药申请,对符合退药条件的,开具退药处方;
3. 患者或家属将退药处方及药品送至药房;
4. 药房核对退药处方及药品,确认无误后,办理退药手续;
5. 药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并做好登记。

四、退药管理制度
1.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负责退药工作;
2. 退药时,患者或家属需提供购药原始票据、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 药房应严格审核退药申请,对不符合退药条件的,应耐心解释并告知患者或家属;
4. 退回的药品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5. 药房应做好退药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退药原因等;
6. 药房应定期对退药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退药流程及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院药品管理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退药管理工作,保证医院的用药合理、经济和安全,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退药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的药品退药工作。

第三条医院退药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办理退药手续;2. 退药过程中保证药品的安全和完整性;3. 退药应当及时、准确,并确保药物的有效利用;4. 退药操作需有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5. 退药记录应当真实可靠,便于追溯。

第二章退药流程第四条医院退药流程包括:1. 患者申请退药;2. 审核退药申请;3. 处理退药申请。

第五条患者申请退药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 患者的身份证件;2. 医生开具的退药单;3. 药品购买凭证(如发票、收据等)。

第六条患者提交退药申请后,药房收到申请后应及时与医生核对确诊。

如果医生确认需要退药,药房应立即处理退药申请。

第七条药房收到退药申请后,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退药:1. 核对患者的身份证件和医生开具的退药单,确保信息准确无误;2. 核对药品名称、数量和有效期,确保退药药品正确无误;3. 将退药药品进行清点并记录;4. 退药药品进行封箱,并加盖医院印章;5. 退药申请表、退药药品清单进行签字确认。

第八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退药处理区域,确保退药药品的安全和隔离性。

第九条对于需要进行回收的药品,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确保药品的安全回收和处理。

第十条医院单位要定期对退药记录进行审查,及时进行核对和统计,确保退药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责任制度第十一条医院药房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退药工作,及时处理退药申请。

第十二条医院药房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关的退药工作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医生负责审核退药申请,确保退药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医院单位负责对退药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提出改进和建议。

第十五条药房管理人员和医生发现退药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向医院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的调查和处理。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3篇)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为完善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时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药房退药1、患者必须持有在本院门诊药房取药时,由本院提供的原始发票。

2、要求退药的患者应向医生阐明退药原因,医生在确认患者需要退药后,填写《门诊患者退药记录》,交分管院长审批签字。

3、患者凭签字发票和《门诊患者退药记录》及要退药品到门诊药房办理退药手续。

4、药房人员收下药品后,找出原配处方,严格检查药品的种类、规定、批号、数量是否与原配处方符合,外包装有无拆过,破损,有无使用过及使用期限。

确认无误后,药房药师在《门诊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进行电脑退药。

然后患者到收款室退费。

二、住院药房退药1、病区如住院病人因停止遗嘱,转科室、转院、死亡,不再使用某种药品,由值班护士填写《住院患者退药记录》后,到住院药房办理退药。

2、若病人使用过程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不能继续使用该药品时,科室需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药房药师严格检查所退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相关项目,确认无误后在《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签字并电脑退药。

3、《住院患者退药记录》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到微机室退费。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模版(2)医院退药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退药管理流程,确保医院药品退还程序合法合规,减少药品浪费和损失。

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涉及退药行为的各个环节,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以及相关药品管理人员。

三、退药流程3.1 患者退药3.1.1 患者在就诊医生处提出退药申请,并填写相关退药单。

3.1.2 医生核实退药原因,如确实需要退药,填写相关医生退药单,并签字确认。

3.1.3 将患者的退药单交给护士。

3.1.4 护士核对患者身份和退药单内容,如无误,则为患者开具护士退药单,并签字确认。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二、退药管理1.凡患者需要退药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生处方和购药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药手续。

2.药品的退药要求:(1)未破损的药品可以退回。

(2)已开封的口服药品和注射药品不得退回。

(3)特殊药品(如需冷藏、不宜长时间储存等)需按照医院规定检查后决定是否退回。

3.医院药房应设立专门的退药窗口,患者在退药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由专人负责验收并办理退费。

三、退费管理1.患者退费需要提供退药凭证(药品处方、购药发票等)。

2.退费时,医院收费处应核对患者提供的退药凭证与相关药品是否符合,并填写相应的退费单。

3.退费应按照医保政策和医院规定的退费标准进行,全额退费或按比例退费。

4.退款方式分为现金退款和银行转账退款,患者可以自行选择。

5.退费应及时办理,原则上在患者提供退药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手续。

四、责任和监督1.医院药房负责退药事务的管理,包括及时、准确地办理退药业务。

2.医院收费处负责退费事务的管理,确保退费流程的规范和及时办理。

3.相关科室负责对退药退费的申请进行审核,判断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药房和收费处提供审核结果。

4.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内退药退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保安部门负责监控药房和收费处的退药退费过程,防止泄漏和实施欺诈行为的发生。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退药退费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职、奖励金扣罚等。

2.对于认真执行退药退费制度、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团队,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医院药房和收费处应定期检查和整理退药退费记录,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2.医院应保留退药退费凭证及相关记录,以备日后需求。

3.经医院确认的特殊情况,可以依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退药和退费事宜。

以上所述为医院退药退费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退药退费的流程和要求,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益。

医院药品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退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以及药品供应、药房等部门。

三、定义1. 退药:指患者因故在规定时间内,将已购买的药品退回药房的行为。

2. 退药原因:包括药品质量问题、患者过敏反应、处方错误、病情变化、门诊转住院等。

四、退药流程1. 患者提出退药申请:患者需向药房提供购药原始票据、处方及退药原因说明。

2. 药房审核:药房工作人员对患者的退药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退药原因及药品状况。

3. 药品检查:药房工作人员对退回的药品进行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包装完好、批号准确等。

4. 药品入库:药房将退回的药品入库,并做好记录。

5. 退款处理:药房根据患者提供的购药原始票据,办理退款手续。

五、退药规定1. 药品一经发出,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不得退换。

2. 以下情况不得退药:(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生物制剂不得退药);(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7)一般情况下超过7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3. 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六、责任与处罚1. 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退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及患者权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医院退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遵循《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规范退药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及药房,所有药品退药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退药原则1. 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原则上不得退换。

2. 医师在开具处方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参保情况等病人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3. 对于患者因个人原因要求退药,医师应耐心解释,如患者坚持退药,可按以下流程处理。

四、退药流程1. 患者向开具处方的医师提出退药申请。

2. 医师审核患者退药原因,如符合以下情况,可批准退药:a. 药品质量问题;b. 患者过敏;c. 患者病情变化,需更换药品;d. 患者自愿放弃治疗。

3. 医师将退药申请单交于药房,药房核对患者信息及药品数量,确认无误后,将药品收回。

4. 药房对退回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如无质量问题,可退回药品库存。

5. 如退回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封存,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五、退药注意事项1. 医师在开具处方时,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确保用药安全。

2. 医师在退药过程中,应保持耐心,向患者解释退药原因及相关规定。

3. 药房在处理退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信息及药品数量,确保退药流程的规范性。

4. 如遇退药纠纷,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退药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退药流程进行监督和考核。

2. 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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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退药管理
药房规范化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的药品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药品质量管理的设施设备,提升医疗机构药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群众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

医院退药成为影响药品质量的重大隐患之一,从我院退药的情况分析如下:
1、药房退药的内部原因
(1)药物因素。

药品本身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可以起到治疗作用;另一方面也存在不良反应(皮肤发红、瘙痒等过敏症状)。

伴随着抗菌药物和中药注
射剂的普及使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的报道越来越多。

另外,我国存在抗菌药物的
滥用的现象,造成了很多细菌对药物产生耐药,导致药效不佳而退换药品,在以
后的临床应用中必须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医务人员因素。

近年来各大医院开发并推行医院管理系统,电子处方逐步代替了纸质的处方。

在医务人员当中各医师电脑水平参差不齐,录入处方难
免出现错误,当然主要集中在药物的剂量方面,甚至重复开药。

这些问题就提醒
医务人员在用电脑开方时应做到认真仔细,严防差错失误。

2、药房退药的外部原因
(1)患者因素。

出于民众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部分病人用药前会仔细了解相关说明,并查找相关病情资料,对自己没有针对性的药品就拒绝服用。

另一
部分患者病情好转或者病情恶化持续发展都有可能造成患者停药并要求退药。


至有些抑郁患者有着很敏感的抵制药物情绪。

(2)其他因素。

药师审核后退回的不合格药物的可行性退药比例增大,实际表明审方药师在患者用药中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增加。

处方审核医师不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处方进行审核外,还要对处方用药适应性进行审核,包括药剂类型和药剂量等。

随着处方医师干预能力不断增强,对患者的用药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除医方责任外,不得退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1、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予退药:
(1)、无原始凭据的;
(2)、以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为由拒绝用药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的,如低温、冷藏、密封等。

(4)、巳开外包装,未能恢复原状,己损坏的或外包装己涂写字样的。

(5)、药品有效期内购的药,未按医嘱用药,由于放置或其他原因药品过期而退药的。

2、根据临床医疗工作实际情况,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予退药。

(1)、经药房工作人员确认,药品存在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2)、由经治医师签字说明,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
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障碍或说明书以外用药且未告知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

(3)、患者住院治疗后,病房确诊与门诊初诊诊断不一致,药物治疗方案需要改变的;
3、患者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患者在我院就诊,由我院医师开具处方后在我院药房所取之的药品;(2)、药品至少是完整的最小单位包装;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渍、可继续使用;(3)、有完整的原始凭据;
(4)、退药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取药后一周。

4、退药程序:
(1)、门诊退现金,需医师在收费凭据背面按以上规定写明退药原因(药品质量问题除外),并经财务科负责人同意后签字然后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2)、患者将药品交回药房后,患者凭处方和签字的收费凭据去收费处办理退费手续。

(3)、所有退方必须由药房主任签字确认后才能
5、确因用药不当而必须退回的药品,如该药不能继续使用,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临床科室承担,临床科室应将相应的经济损失落实到当事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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