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114
2024年河南省劳动合同法最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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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个简要的关于河南省劳动合同法最新实施细则的大致介绍:河南省劳动合同法最新实施细则一、引言自2024年1月1日起,《劳动法》修订案正式生效,各省份开始相继制定和调整自己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以更好地贯彻执行新的劳动法。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河南省内劳动关系的合同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员工和雇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工作地点与时间、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条件保护、违约责任等内容。
3. 同等待遇原则:劳动合同应遵循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或其他非工作相关因素差异对待员工。
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 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情况和生活费用水平,制定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每年调整。
2. 加班和休假:员工加班工作应得到加班工资或调休;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产假、婚假等法定假期。
3. 社会保险和福利:雇主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时,双方应当完成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或经济补偿。
五、劳动争议解决和纠纷处理1. 和解协商:劳动争议发生时,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 劳动争议仲裁:如协商不成,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3. 劳动争议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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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1】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释义】本条规定了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它财产。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有的称违约金合同。
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
约定违约金可以看成为一种附条件合同,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
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
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当事人专门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该种违约金仅是违约方对其迟延履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答案][北京理工大学]2021春《合同法》在线作业
![[答案][北京理工大学]2021春《合同法》在线作业](https://img.taocdn.com/s3/m/89d4043d26fff705cd170ae7.png)
1.下列各项不属于诺成性合同的是()A.买卖合同B.保管合同C.融资租赁合同D.委托合同答案:B2.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答案:C3.下列不是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的义务是()A.协助工程顺利完成的义务B.对工程验收的业务C.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的义务D.通知义务答案:A4.某A公司在某B电台承办的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C红十字会捐款20万元,并指定用于D学校建设。
事后,A公司仅支付10万元。
对此,哪项论述正确?()A.B、C、D、均无权请求A支付剩余款项B.C、D均有权请求A支付剩余款项C.D有权请求A支付剩余款项D.C有权请求A支付剩余款项答案:D5.出卖人提前交付而买受人同意,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谁承担()A.买受人B.出卖人C.出卖人或买受人D.出卖人和买受人答案:B6.租赁合同是()A.双务合同B.无偿合同C.无名合同D.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答案:A7.合同法乃至债法的核心是()A.标的物B.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C.主体的特定性D.合同关系上的义务群答案:D8.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指根据特定()所应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合同就不能成立。
A.合同内容B.合同形式C.合同性质D.合同标的答案:C9.老刘委托老李购买一批货物,老李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后老刘不想要了,电话告诉老李取消。
老李不同意。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老刘无权单方面取消委托,否则应赔偿老李的损失B.老刘可以单方面取消委托,但要以书面形式C.老刘可以单方面取消,但需要承担老李的损失D.老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酬答案:C10.老胡将其一辆高级小轿车卖给王冰,双方协商成交价为120万,胡、王二人的买卖合同()A.不成立B.成立但未生效C.已生效D.交付后生效答案:C11.委托开发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承担相互不断地通报合同履行情况的义务的依据是()A.合同自由原则B.合同合法原则C.诚实信用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C12.甲将其子乙(正常成年人)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以市场价格出卖给第三人丙,下列关于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说法正确的是()A.甲向丙交付笔记本电脑即为履行合同义务B.丙可依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C.该合同无效D.该合同生效,但可撤销答案:B13.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形式,其所反映的是()A.所有权关系B.物权关系C.人身权关系D.交易关系答案:D14.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一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被人告知实是人造钻石。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 2006 114号令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 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 - 1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 - 1 -3 依据 ······················································································· - 1 -4 总则 ······················································································· - 2 -5 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 - 3 -6 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 6 -7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 ··················································· - 9 -8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 ·········································- 11 - 附录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 13 - 附录B 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 16 -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民法典544条对应合同法条款(3篇)

第1篇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最新颁布的一部综合性民事法律,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在民法典中,合同编是其中重要的一编,其中第544条对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文将结合民法典第544条,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对比分析,以期为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二、民法典第544条内容解读民法典第54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法典第544条对应合同法条款分析1. 对应《合同法》第94条原《合同法》第94条对合同解除的情形进行了规定,与民法典第544条的内容基本一致。
具体对比如下:《合同法》第9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对应《合同法》第96条原《合同法》第96条对合同解除的程序进行了规定,与民法典第544条的内容基本一致。
具体对比如下:《合同法》第96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劳动合同法第46条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依据,劳动者以此,向公司申请经济补偿。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经济补偿具体条款规定: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18-2019】《合同法》第113条-范文word版 (8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合同法》第113条《合同法》第113条【1】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释义】本条规定了赔偿损失。
1.赔偿损失的构成赔偿损失在民法土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它的赔偿损失。
本条的赔偿损失指违约的赔偿损失,它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
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是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二是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
三是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财产等损失是违约后果。
四是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的属性是补偿,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
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
2.赔偿损失的范围赔偿损失的范围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
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应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
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
可以获得的预期的利益,简称可得利益。
可得的利益指利润,而不是营业额。
例如,汽车修理厂与出租车司机约定10日修理好损坏的夏利车,汽车修理厂迟延3日交付,司机开出租车每日可获利润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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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114
《合同法》共有14个章节,加上总则、附则和附件,一共有
56条法律规定。
以下是《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概述:
总则部分:规定了《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关系,以及涉外合同的适用。
第一章预备章:规定了合同的定义和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
包括申请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接受合同的意思表示等。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规定了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生效等问题。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规定了合同的效力和生效的时间,以及
合同解除和撤销的情况。
第四章合同的修改和转让:规定了合同的修改和转让的条件
和程序。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规定了合同的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以
及合同解除、修订和赔偿等问题。
第六章合同的终止:规定了合同的正常终止和异常终止的情况,以及合同的解释和补充等问题。
第七章不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约定:规定了不当竞争和限制
竞争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和限制条件,以及经济赔偿和救济方法。
第八章无效合同: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况和法律后果,以及
合同中的无效条款的处理方法。
第九章担保合同:规定了担保合同的种类和内容,以及担保
合同的效力和责任等问题。
第十章保理合同:规定了保理合同的基本要素、效力和关系,以及保理合同的解除和赔偿等问题。
第十一章组织关系和监督:规定了合同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
和责任追究,以及行政监督和司法救济等问题。
第十二章附则:对《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效力进行了补充
规定。
附件:为附属法规,规定了《合同法》的施行时间。
以上是《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概述,共有14个章节,56条法
律规定。
这些规定涵盖了合同的订立、效力、修改和转让、履行、终止、不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的约定、无效合同、担保合同、保理合同等方面的法律原则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