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建设探究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
为了了解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成效和存在的挑战,为今后的司法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研内容1.法院改革的实施情况针对法院改革的实施情况,我们调研了全国各地的法院,了解了他们在审判体制改革、审判公开与透明、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情况。
2.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情况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方面,我们深入调研了各级司法机关和相关部门,了解了他们在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扩大、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3.司法拍卖改革实践在司法拍卖改革方面,我们走访了多个地方的法院和拍卖机构,探讨了司法拍卖的公平公正、信息公开透明、拍卖成交率提升等问题。
4.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效评估通过调研,我们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成效进行了评估,包括审判公正性、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情况。
三、调研发现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在法院改革方面,一些地方的审判体制改革进展不稳定,审判公开与透明存在一些问题;在法律援助制度建设方面,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服务仍然不够到位;在司法拍卖改革方面,信息公开不够透明,拍卖成交率有待提升。
四、调研建议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加强法院改革的宣传和督导力度,确保审判公正与透明;加大对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的资金支持和人员培训;加强司法拍卖信息公开,提高拍卖成交率和市场竞争性。
五、结语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次调研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并为今后的司法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建议。
希望我们的调研成果可以为未来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一些帮助。
浅析检察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和发展方向

浅析检察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和发展方向[论文摘要]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的最重要途径,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由于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存在的管理职权分散、监督缺位、信息反馈滞后等弊端,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在探索建立符合发达地区检察工作实际的新型办案模式的过程中,案件管理中心应运而生。
这种新型的案件管理机制在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充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出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案件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科学发展规范执法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是指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的,为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公正执法的目标,对检察业务流程、质量监督、分析反馈等案件管理进行制度化设计而形成的监控体系,是检察机关自我监督、自我完善的内生机制。
2011年岁末,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进入了实际操作和全面推进阶段。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路径由于检察机关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存在的管理职权分散、监督缺位、信息反馈滞后等弊端,严重影响了检察职能的发挥。
建立案件管理机制,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防止检察权被滥用,纠正检察权在行使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顺利实现。
(一)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实践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2003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要求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强案件管理工作,这是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直接法律依据。
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又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检务督察制度,要求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检务督察制度,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这一《实施意见》又为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法律依据。
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中的问题探讨—以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实践为视角

基 层检 察院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现状考察 2 0 1 4年元 月 ,在 高 检 院 统一 部 署 下 ,湖北 省 各 级 检察 机 关 正 式 全 面 启 动案 件 管 理 机制 改 革 ,改 革 以来取 得 了一 些成 效 , 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 1 . 改 革 以来 取 得 的 实效 ( 1 )统 一 收送 案 ,既 服务 业务 部 门 ,又 提升 案件 质 量 。案 件 管 理 部 门 对案 件 进 行 统 一受 理 、送 案 ,同 时承 担 对 进 出 E l 案 件的形式审查工作 ,既方便 了外单位也提高了业务质量。以我 院 案件 管 理 办公 室为 例 ,对 受 理 的移 送 审 查 逮捕 和 审 查起 诉 案 件 ,构建 “ 四核实”工作模式。一是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进 行核 实 。 二是 对 犯 罪 嫌 疑人 强 制措 施 的情 况 进行 核 实 。 三是 对案件卷宗材料是否齐备规范进行核实。四是对 随案移送赃证 物是否与清单一致进行核实 。2 0 1 4 年 ,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对 不符 合 受理 条 件 的 1 0件案 件作 出了不 予 接受 决 定 ,对存 在 瑕疵 的3 4 件 案件 口头 通知 公安 机关 补送 、更 正 。 ( 2) 案件 流程 监控 ,对 办案进 行 同步监 督 ,及时 发现 问题 , 进 一 步规 范 检 察 机关 执 法 行 为 。案 件 流程 监 控 室案 管 部 门的重 要工作内容 ,能够最大体现案件管理部门工作 的效果 。以我院 三 、如何进一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 1 ) 提 高认 识 ,正 确定 位 案件 管 理工 作 的性 质 。要使 案 件 为例 ,案件管理办公室针对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坚持做到 “ 两个 例 行 ” ,即 将对 全 院在 办 案件 进 行 办 案期 限监 控 和办 案 质 量监 管 理 机制 改 革 能 够深 入 ,必 须 在 意识 形 态 上 有进 一 步 的 提高 , 控两项工作作为每 日例行工作。同时依据湖北省院 《 案件统一 准确认识案件管理部 门的设立 目的、工作性质。只有在意识形 管理暂行办法 》对不同性质的问题分别采取 口头 、书面、移交 态上提高了,才能正确的指导案件管理工作发展方 向,才能准 确 划分 案件 管理 工作 的范 围界 限。 等 三种 流程 监控 方式 进行 通知 纠正 。 ( 2 )案件 管 理工 作必 须 与业 务考 评相 结 合 。案 件管 理 工作 ( 3 )每月 案件 管 理 情况 分 析 ,为领 导 决策 提 供参 考 。我 院 中的 日常 流程监 控情 况 、办案 期 限预警 情况 、案件评 查 情况 等 , 案件管理办公室充分利用统一业务运用软件的信息平台优势 , 为 我 院 领 导层 决 策 提 供各 种 数 据 及分 析 作 为参 考 ;为各 个 业 务 应 当直 接作 为 业 务 考评 的数 据 。将案 件 管 理 部 门对 案 件 监督 管 科 室 提 高 办案 质 量 和 效率 提 供 数 据 和建 议 ,在 服 务 办案 同时 体 理发现的问题 ,例如信息填写错误 、法律文书不规范 、程序违 现 了统 一业 务 应 用 软 件 的价 值 ,为进 一 步 推进 该 软 件 的运 行 奠 法 等 进 行分 门别 类 对应 分 值 ,直 接 与 每年 干 警 业 务考 评 挂 钩 。 无 论 是 否将 业 务 考 评工 作 并 人案 管 业 务 ,必 须将 案 件 监 控 管理 定 了基 础 。 才能 保证 案件 管理 的效 果 、 ( 4 )规 范律 师 接待 保 当事 人诉 讼 权利 。 一是 依法 对 阅卷 律 工作 中 的数据作 为业 务考 核 的依据 , 才能树立案件管理工作 的威信,才能使案件管理工作具有制度 师身 份 信 息 、律 师 职业 资 格 证 书 、 当事 人 委托 书 等 材料 严 格 审 核 ,防 止违 反法律 相关 规 定 ,促进 了律师 阅卷 和会 见 的规范化 。 保 障,避免案件管理工作成为摆设 、成为空架子。 ( 3) 不 断完 善统 一业 务 应用 系 统 ,使之 与 办案 实 践更 加 紧 二 是提 供 预 约 阅卷 。 律 师可 以对 通 过 电话 预 约 阅卷 ,案件 管 理 中心接 到 阅卷 申请 的 当天 予 以答 复 ,并 在 3日内安 排 阅卷 。三 密 、协 调 的 配合 。作 为 基 层检 察 院 要 积极 收 集 统 一业 务 应 用软 是 开通 阅卷 绿 色 通道 。对 于律 师 没 有 事先 预 约 ,当面 递 交 书面 件 在实 践 中存在 的一 些 不足 ,及 时反 馈 给上 级 院 。 同时 对 使用 中的疑 问要 多 与上 级 院 进行 沟 通 ,以便 于高 检 院 能够 对 系 统进 申请 材 料 的 ,在 材 料 符 合 法定 受 理 的基 础 上 ,提供 快 速 通 道 , 行 不 断完 善 和更 新 ,从 而使 统 一业 务 应用 系统 能 够更 好 的与 实 即时与 业务 部 门协商 ,现 场办 理 阅卷事 宜 。 践工作相结合 ,更好的促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 2 . 深化案件 管理机制 改革 中的难 点和 问题
案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案件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案件管理工作。
今天我整理了有关案件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一、根本情况20xx年,江西省xx县人民检察院试行案件管理工作初具雏形,采取的是与控申科合署办公的模式,功能较单一,主要是负责收送案工作。
20xx年底,该院案管办正式成立,20xx年7月案管办经正式批文核准为内设机构,20xx年9月案管办受理中心建立完成,并制定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方法》、《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律师接待模式是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混合接待。
20xx年律师接待统一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以及数据统计工作移交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阅卷方式存在的细节问题。
律师现在的阅卷方式根本都是采取拍照的方式,回律所后自行打印,这种拍照的方式简单、便捷,但是存在的隐患也不小。
20xx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接待的申请阅卷的律师中,数人提出用手机或PAD等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对案卷进展拍照,我们考虑到网络泄密的可能性比较大,提出更换拍照工具。
另外拍照、复印等方式可能导致未成年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受害人的根本情况外泄,与刑诉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相冲突。
涉案款物管理存在的细节问题。
作为基层检察院,必定会有案件第 1 页共4 页移送市院审查,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涉案款物的移送,按照标准模式,案件移送的同时涉案款物也要随案移送至市院,而公诉开庭时,一般又是在犯罪嫌疑人关押地开庭,那么涉案款物又要再送至基层法院,在这往来的过程中,长途运输的颠簸、天气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可能导致涉案款物的遗失或性状的改变,从而影响款物的证明力。
案件风险评估存在的细节问题。
个别案件根据规定应当属于有一定风险的案件,但是承办人在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时并未指出其具有风险性,而案件管理部门并不直接与当事人等接触,因此并不清楚案件是否有风险,就可能导致个别有风险的案件被当做无风险案件同样处理,甚至可能由于重视不够导致矛盾最终激化,风险等级提升。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体制探究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体制探究[摘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横向监督制约、纵向统筹管理,确保各项检察职权依法正确行使,是全国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是检察机关顺应司法改革潮流,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内在要求。
当前,在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中存在案件线索管理不规范、案件质量管理没有形成体系、案件管理职权分散、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案件管理缺乏规范性、错案责任追究难以到位等问题。
因此,创新案件管理体制,促进检察管理水平的提升,是当前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检察机关要以现代管理理念为支撑,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内部科学的案件管理体制,才能克服案件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法律监督职能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有效提高案件管理的整体效能。
[关键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体制;对策用科学发展观作为认识标准来审视,检察机关由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应对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需要,过多地关注于检察机关与外部的关系问题上,忽视了检察机关内部进行系统化管理,也漠视了对案件管理体制问题的深化研究。
因此,检察机关如何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横向监督制约、纵向统筹管理,确保各项检察职权依法正确行使,是全国检察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国的检察机关肩负着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公诉、民事行政申诉等重要职能。
同时,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最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权被滥用而导致违法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
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案件管理模式存在制度上的缺陷,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环境因素和内部因素日趋复杂多样,传统案件管理模式面临着各种新的挑战。
因此,随着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就必须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案件管理运行体制,对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外部监督,促进公正执法,提升检察队伍执法水平,提高办案质量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制衡、规范和保障作用。
一、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案件管理工作的意义在于及时获取业务工作质量的最新信息,全面了解检察工作质量情况,发现差错,及时纠正,统一质量标准和办案尺度,促进检察官业务水平的提高。
浅谈如何创新和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

浅谈如何创新和完善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离不开对检察规律的准确把握,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也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中,如何创新当前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成为检察机关所需面临的重大课题。
检察机关有责任建立一套符合检察业务发展规律的有效的案件管理机制,通过厘清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而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
一、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现状分析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一切检察职能的基础,而案件质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随着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完善,基层检察机关受理的案件不断增多,案件管理也成为了当前各个基层检察机关面临的共同难题。
目前,基层检察机关由于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等未能全面到位,大多没有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而仅是将案件管理放在办公室或业务科室等部门开展,案件管理的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这种案件管理模式的设计初衷仅是为了满足办案的需要,但随着基层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增多,传统的案件管理机制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检察机关的工作需要。
实践证明,传统的案件管理模式不仅使得基层检察机关无法更好地履行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所承担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也无法满足新时期检察机关的工作需求,更不利于深层次地化解社会矛盾,创新和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已是基层检察机关迈向执法办案专业化、规划化的必由之路。
二、当前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案件质量多头管理。
目前检察机关对案件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通过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的宏观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直接管理,综合部门的多头管理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
①这种管理模式都是对案件进行事后监督,而对案件质量的事前预测、事中矫正等救济功能发挥不够,不能有效地预防不规范的执法行为的发生,且管理主要依靠管理者的行政权力和个人素质,随意性大。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

司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随着我国不断加速的现代化进程,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司法领域也不断拓展,司法体制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为了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的现状和未来趋势,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二、调研过程1. 调查对象我们选择了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作为主要调查对象,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取了相关信息和数据。
2. 问题提出在对调查对象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以下问题:(1)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2)司法机关是否存在权力滥用现象?(3)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如何?(4)如何加强人权保障?3. 数据分析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统计,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1)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在司法公正、审判质量、司法效率和维权保障等方面。
(2)司法机关权力滥用现象确实存在,表现在多个领域,如行政处罚力度不当、诉讼程序滞后、审判结果不合法等。
(3)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既有正面互动,也有负面干扰,尤其是在某些敏感案件中,更需要加强独立性和公正性。
(4)加强人权保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向,应该在相关法律制度、法律程序和司法安全等方面下功夫。
三、建议和展望1.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挑战,我们有以下建议:(1)制定、完善相关司法制度,增强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和问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
(3)建立一个官员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互动和沟通。
(4)加强人权保障,制定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2.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深入开展,加快完善司法机构和人才队伍,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司法效率和司法质量。
同时,加强对司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保障。
案件管理调研报告

案件管理调研报告案件管理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案件管理是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环节,调研案件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有助于提出相关改进和优化的建议,促进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调研方法1.文献资料调研:研究以往相关案例和案件管理的理论研究,了解案件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研究趋势。
2.实地调研:前往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进行访谈,了解实际操作中的案件管理过程和困难。
三、调研结果1.案件管理的现状根据调研结果发现,目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着一些案件管理问题。
首先,案件数量庞大,难以胜任的情况普遍存在。
法院、检察院面临的大量案件数量使其在案件分配、审核、审理等环节上出现繁琐、低效的现象,导致司法效率低下。
其次,案件质量堪忧,案由不明确、证据不充分等问题时有发生,给正常法律程序的进行带来困扰。
还有,案件信息管理薄弱,许多地方法院、检察院使用不同的案件管理系统,导致信息共享不畅通,难以实现统一管理。
2.案件管理的问题调研结果表明,案件管理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分案不合理:案件分配过程中缺乏科学、公平的标准,导致案件流转不畅、审理周期长。
(2)审批流程繁琐:案件审批环节过多,审批周期长,增加了办案周期。
(3)验收机制不完善:案件结果不公正的情况时有发生,但缺乏监督和复议机制。
(4)信息管理弱化: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滞后或不完善,导致案件信息无法及时、准确地更新和共享。
四、改进建议为了改善目前案件管理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效率和保障司法公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科学、公平的案件分配制度,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案件流转效率。
2.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办案效率。
3.建立完善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确保案件结果公正可靠。
4.加强信息共享与管理,推动各司法机关建立统一的案件管理系统,提高信息传递和共享的效率。
五、总结案件管理作为司法体制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效率,亟待进行改进。
本次调研发现,案件数量庞大、案件质量堪忧以及信息管理不畅等问题是案件管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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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建设探究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建设是检察机关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及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建设在检察工作体制中的作用愈加凸显。
本文拟从当前检察改革背景下完善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的必要性、案件管理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完善的对策建议等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检察机关建立一套更加完善且长效的案件管理机制,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司法工作规律。
一、司法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完善的必要性
(一)协调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当前,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检察改革正在我省全面深入推进,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统一的规范管理实现检察权的规范运行,意味着案件管理工作恰好符合检察机关在坚持自身规范执法的基础上,更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要求。
实践证明,检察机关通过设置案件管理工作机构,
对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实行有效分离,使检察业务工作运行更加顺畅、高效;同时由案管部门整合和吸收各项综合性和业务性管理职能,通过横向管理将不同阶段的办案活动连成有机整体,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相互衔接、紧密联系,继而实现检察权运行的上下一体、协同配合、统一行使。
(弘利教育)
(二)优化检察机关职权配置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与各项检察工作特别是检察业务工作密切相关,通过对案件管理机制进行完善,建立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能够有力促进其他业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同时,案件管理部门承担着案件受理、涉案财物监管、案件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业务统计分析、接待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等职能,都是检察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业务各有特色,性质上高度统一,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共同促进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任务的完成,是与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等传统检察业务相并列的一项检察机关常规性业务,也是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规范赋予案管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
(三)支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
新一轮检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其改革目的是真正让办案者决定,让决定者负责。
即通过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确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社会各界也存有一定的疑虑和担心,认为以前案件经过层层审批把关,仍有可能发生错案,改革后,检察官能否在保证严格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前提下独立行使职权,检察官能否确保其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因此,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对检察官履职行为的监督制约,显得尤为重要。
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对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可以通过流程监控加强过程控制,确保程序公正;可以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对个案的监督,从而提高办案质量;可以通过律师权益保护引入外部监督和案件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因此说,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
随着对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从层级监督为主向集中监管为主的转变,案管部门将在内部监管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承担的任务也会更加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