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电力线路设计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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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电力线路设计大纲

10KV电力线路设计大纲2016年3月30日

1 线路路径的选择

线路路径的选择工作一般分为图上选线和野外选线两步。图上选线是先拟定出若干个路径方案,再进行资料收集和野外踏勘,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和签订协议书,确定一个路径的推荐方案。推荐方案报领导或上级(包括规划部门)审批后,进行野外选线,以确定线路的最终路径,进行线路终勘和杆塔定位等工作。

图上选线通常是在比例为五千分之一,万分之一或更大比例的地形图上进行。

图上选线是在图板上,先将线路的起讫点标出,然后将一切可撰走线方案的转角点,用不同颜色的线连接起来,构成若千个路径的初步方案。按这些方案进行线路设计前期的资料收集,根据收集到的有关资料,舍去明显不合理的方案,对剩下的方案进行比较和计算,确定2-3个较优方案,待野外踏勘后决定取舍,最终确定线路最佳方案。进行路径方案比较时,应包括如下内容:①线路的长短;②通过地段的地势、地质、地物条件以及对作物和大跨越及不良地形的影响情况;③交通运输及施工、运行维护的难易程度;④对杆型选择,技术上的难易程度、技术政策及有关方面的意见;⑤线路的总投资及主要材料、设施消耗量的比较等。

为使线路建设得经济合理,对输电线路可能涉及到的工矿企

业、铁路交通、邮电通讯、城镇建设以及军用设施等,要与有关单位协商研究解决,并签订相关协议。

图上选线时由于受地形图测绘时间限制,建设与发展也不可能及时反映到地图上来,其上所反映的地形、地貌也不可能十分详尽,甚至与实际的地形、地貌、地物条件相差出入很大。因而除了根据图上选线方案进行广泛收集资料外,还必须进行野外沿线踏勘或重点踏勘。其目的在于校核

图上选线方案是否合理或提出更好的线路路径方案。同时,在踏勘中还可以了解线路施工主要材料的产地和交通运输条件等,作选定路径的参考条件。在图上选线结束后,进行野外选线。野外选线是将图上最后选定的路径在现场具体落实,确定最终走向并埋设标志,以利勘测。

2 杆塔的定位

在已经选好的线路路径上,进行定线、断面测绘,在纵断面图上置杆塔的位置,称之为定位。它是线路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其质量关系到线路的造价和施工、运行与维护的方案与安全。因此,必须进行细致的工作,排定出杆塔配置的最佳方案。

2.1 平面图与断面图

在线路路径方案选定后,即可进行线路的终勘测量工作,为施工设计的定位工作以及日后的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终勘测量包括定线测量、平面测全和断面

测量。定线测量是根据选定的线路路径,把线路的起讫点、转角点、方向点用标桩实地固定下来,并测出线路路径的实际长度。平面测量是将测量沿线路路径中心线左右10m

的带状区内的地物、地貌并绘制成平面图,为杆塔的定位工作提供依据。

断面测量分为纵断面测量和横断面测量。前者是沿线路中心线测量断面上各点的标高,并绘制成纵断面图,供线路设计时排定杆塔位置;后者则是当垂直线路方向的地面坡度大于1:5或起伏极不规则的地段,测量线路横断面各点的标高绘出横断面图,以供检验最大风偏时导线的安全距离等的需要。绘制纵断图的比例尺为:当线路通过平地或起伏不大丘陵地时,横向(水平距离)用1:5000,纵向(标高)用1:500 而对于山区及起伏较大的丘陵地或如铁路、高速公路等重要的叉跨越地段,横向用1:2000,纵向用,1:200(若高差很大时也用1:500),横断面图比例尺,横向为1:1000,纵向为1:100。线路经过地区的平面图和断面图画在同一图上(其横向例尺应相同),称之为平、断面图。平面图中,线路路径中心线为直线,只用箭头表示线路转向(左转或右转)并注明转角度数中心线两边的地物、地貌,凡对线路有影响的均应在图上画在平面图的下面,填写杆(塔)位标高,杆(塔)位里程,定位档距耐张段中的代表档距等数据。纵断面最后在转角处断开。

横断面图应与纵断面图绘在一起。必要时,地质剖面直接绘于纵断面图上。

2.2 杆塔的室内定位

杆塔定位工作分为室内定位和室外定位。室内定位是用最大弧垂模板在平断面图上排定杆塔位置的;室外定位是把室内排定的杆塔位置到野外现场复核校正,并用标桩固定下来。杆塔位置排定的是否适当,直接影响线路建设的经济合理性和运行的安全可靠性。杆塔定位的主要要求是导线的任一点在各种气象情况下均须保证对地面的安全距离(即限距)。在山地和丘陵地带定位时,为了满足限距要求,必须用最大弧垂模板确定定位档距。终端、转角、跨越、耐张等特种杆塔先行定位后,再分段用最大弧垂模板沿平断面图排定各耐张段的直线杆塔的位置。

根据所排出的直线杆塔位置,计算出该耐张段的代表用以计算或查取导线应力,再算出K值,看此K值是否与模板的K值相符(相等或相近),如果相符,则表明该段杆位正确。否则,应按实算的K值重选模板重新排定杆位,直到两次的K值相符时为止。排完一个耐张段以后,再排下一个耐张段,直到排完线路全部杆塔为止。定位时应注意下列情况:①应尽量避免孤立档距,尤其是档距较小的孤立档,它易使杆塔受力情况变坏,造成施工困难,给检修带来不便。②山地定位时,除应考虑边坡的稳固外,尚

须保证电杆的焊接排杆、立杆、临时打拉线紧线等条件是否具备。③立于陡坡的杆塔,应考虑其基础有无被冲刷的可能。④引拉线杆塔应注意拉线的位置,平地应注意避免拉线打在路边或池塘洼地,山地应注意避免顺坡打拉线使拉线过长。⑤在重冰区,应尽量避免大档距,尽可能使档距均匀一些。

3 杆塔定位后的校验

在初步排定杆塔的位里并拟定杆塔的型式、高度后,应对线路各部分的设计条件进行检查或校验,以验证所定杆塔位置是否超过设计规定的允许条件,检查或校验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3.1 各种杆塔的设计条件的检查

杆塔的荷重条件,包括垂直档距、水平档距、最大档距、转角度数等,应不超过其设计允许值。

水平档距和垂直档距,可以在定位图上量得。但图上量得的垂直档距是最大弧垂时的数值,当此值接近或超过杆塔设计条件时,应将其换算至设计气象条件下的数值后检查其是否超过设计允许值最大档距常受线间距离、悬点应力和断线张力等控制。定位的最大的档距应小于杆塔设计时的最大档距。

线路的转角度数应小于转角杆塔设计的转角度数。超过时,应变动杆塔位置或更改杆塔型式或校验杆塔的强度。

3.2 直线杆塔摇摆角的校验

有些位于低处的杆塔,它的垂直档即较小所以当风吹导线时,悬垂串摇摆较大、当摇摆角超过杆塔的允许摇摆角时,将引起带电部分对杆塔构件的安全间隙不够,所以必须对其进行校验。允许摇摆角根据允许间隙用作图方法确定。

一般情况下,在平地摇摆角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比较少,但在山区或丘陵地带,摇摆角超过允许值的情况比较多,此时一般解决的办法是:①调整杆塔位置;②换用较高杆塔或允许摇摆角度较大的杆塔;③采用V形、丫形等形状的绝缘子串;④孤立档距可考虑降低导线的设计应力;⑤加挂重锤或将单联悬垂串改为双联悬垂串等。

3.3 直线杆塔的上拔校验

在定位时,若直线杆塔位于低处,除需校验摇摆角外,还需对其进行上拔校验。当杆塔的垂直档距为负值时则必定有上拔力产生。而这种上拔力产生的气象条件一般为最低气温时,所以校验上拔时必须按此气象条件进行计算,或用此气象条件下的承载和应力计算模板系数K值,选最小弧垂模板在定位图上找出杆塔的垂直档距对其进行校验。

为了消除直线杆塔的上拔现象,可采用防止摇摆角过大的有关措施,必要时也可采用轻型耐张杆塔。根据经验,

摇摆角常起控制作用,即摇摆角许可后,就不用再校验上拔了。

3.4 耐张绝缘子倒挂校验

定位于低处的耐张型杆塔和为抵消上拔而采用的轻型耐张杆塔,均将耐张绝缘子串上仰,致使部分绝缘子裙边积雨、积雪、积灰尘、污垢等,从而降低了绝缘子的绝缘强度。因此,当耐张绝缘子串在常年运行情况下时(即年平均气温、无风、无冰),则该串绝缘子应当采取倒挂方式装设。

3.5 悬垂绝缘子串垂直荷载的校验

在山区线路中,立于高处的杆塔,垂直档距往往比水平档距大很多,因而导线重量可能超过绝缘子串的承载能力。为防止这种现象,须使定位后高处杆塔的垂直档距小于绝缘子串承载能力相对应的最大允许的垂直档距。该最大允许垂直档距是用最大扭冰时的承载和应力计算的,若杆塔定位后的垂直档距换算至最大覆冰时的值大于此时取最大允许档距,则应调整杆位。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用双串或多串绝缘子以提高其承载能力,同时对横担也应作相应的强度检查和采取补强的措施。

3.6 导线悬挂点应力的校验

高处杆塔,两侧档距过大或悬点高差过大时,导线悬点的应力可能超过允许值,故定位中应当校验某些大档距或

大高差档距的悬点应力是否超过最大允许值。若发现悬点应力超过允许值,可通过调整杆位及杆高,以减小高差或档距的办法来改善。在条件许可时也可以适当放松该耐张的导线,降低其水平应力。

3.7 悬垂角校验

高处杆塔垂直档距较大时,可使导线,避雷线的悬垂角超过其线夹的允许悬垂角(一般约2°),致使导线、避雷线在线夹出口处产生过大的静弯曲而受损伤,因而需对其进行校验。校验悬垂角时,可用定位时的曲线,找出该杆塔两侧导线的悬垂角,若其平均值大于22°,则需调整杆位或杆高,以减小悬垂角,或采用双悬全线夹来改善之。

3.8 杆塔墓础的倾倒校验

在定位时若某杆塔的水平档距较大而近直档距较小甚至为负值时,应验算杆塔的倾倒承,并进行基础倾倒验算,必要时需采用抗倾倒措施。若无卡盘者应加卡盘,若加卡盘仍不能解决时,可加垃线以保证稳定,也可重新考虑杆塔基础的型式。

3.9 交叉跨越间距的校验

当线路与通讯线、电力线、河流、铁路等交叉跨越时,导线与被跨越物之间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定位后,可直接在断面图上量取。但若接近规定值,为避免由图纸及模板误差而引起的间距不够,可采用计算方法求出此间隙

的精确值。当跨越杆塔为直线型杆塔时,还要校验邻档断线时导线与被跨越物的净空间距离,由断线张力求出相应的弧垂,即可得出断线后的跨越间距,若不能满足规程要求,应调整杆位或采用高杆塔来解决。

3.10 导线风偏后对地、建筑物距离的校验

定位时,能直接从断面图上量出导线静止时对线路中心各点的距离。为确保运行安全,尚需检查边导线在风偏时对地、建筑物等的净空距离是否满足规程要求。为此,若发现纵断面图上线路中心线两侧的边线断面高出中心线较多而中相导线对地间距又接近限距时,除应考虑边线对地距离外,尚须按大风及班冰有风两种情况检查边线风偏后对地面的净空距离是否满足要求。如果安全距离不够,则应调整杆塔位,或杆高,或采取降方措施,即把土方挖掉。

4 杆塔室内定位后现场定位和校对

工作结束后,全线杆塔形式、杆塔位置基本上都已确定。这时,就可到现场桩定杆塔位。但室内定位使用的勘测资料是否同现场完全一致,尤其是山地和丘陵地带,地形起伏很大,地质变化复杂,而室内定位所掌握的地形情况,仅为一个顺线路中心线的带状范围。其宽度仅2m-5m,且平面图比例又很小,很难看清立杆塔处的地形全貌。因而,在室外定位时,需要在现场立杆塔处核对勘测资料,必要时,需对某些杆塔位置作适当的调整。

此外,为了核对室内定位的成果,有时还应作一些必要的补测工作。比较校核某些测点的标高;核对导线对地最小距离的地点及杆塔中心桩的标高;核对重要跨越档中对地、物距离及最小档的档距;核对线路转角度数,补测某些地点的横断面图等,以便补充或修改室内定位工作。

5 结束语

工作人员应在确保线路设计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线路工程的经济造价、施工条件及日后的运行维护等因素,慎重对待,选出最佳路径方案,并做好每一墓杆塔的排杆定位。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 强制性条文 word整理版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第5.0.4条: 5.0.4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且离地2m高且频率为0.5MHz时的无线电干扰限值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 无线电干扰限值 2.第5.0.5条: 5.0.5 海拔不超过1000m时,距输电线路边相导线投影外20m处,湿导线条件下的可听噪声值应符合表5.0.5的规定。 表5.0.5 可听噪声限值 3. 第5.0.7条: 5.0.7 导、地线在弧垂最低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5,悬挂点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25。地线的设计安全系数不应小于导线的设计安全系数。 4. 第6.0.3条: 6.0.3 金具强度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大使用荷载情况不应小于2.5。 2 断线、断联、验算情况不应小于1.5。 5. 第7.0.2条: 7.0.2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的悬垂绝缘子串的绝缘子最少片数,应符合表7.0.2的规定。耐张绝缘子串的绝缘子片数应在表7.0.2的基础上增加,对110~330kV输电线路应增加1片,对500kV输电线路应增加2片,对750kV输电线路不需增加片数。 表7.0.2 操作过电压及雷电过电压要求悬垂绝缘子串的最少绝缘子片数

6. 第 7.0.9条: 7.0.9 在海拔不超过1000m的地区,在相应风偏条件下,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间隙,应符合表7.0.9-1和表7.0.9-2的规定。 表7.0.9-1 110~50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表7.0.9-2 750kV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包括拉线、脚钉等)的最小间隙(m) 注:1 按雷电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的相应气象条件,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取值。 2 按运行电压情况校验间隙时风速采用基本风速修正至相应导线平均高度处的值及相应气温。 3 当因高海拔而需增加绝缘子数量时,雷电过电压最小间隙也应相应增大。 4 500kV空气间隙栏,左侧数据适合于海拔高度不超过500m地区;右侧是用于超过500m但不超过1000m的地区。 7. 第7.0.10条: 7.0.10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地区,带电作业时,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应符合表7.0.10的规定。 表7.0.10 带电部分对杆塔与接地部分的校验间隙 注:1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还应考虑人体活动范围0.5m。 2 校验带电作业的间隙时,应采用下列计算条件:气温15℃,风速10m/s。 8. 第7.0.17条: 7.0.17 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系统在居民区的无地线钢筋混凝土杆和铁塔应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超过30Ω。 9. 第7.0.19 条: 7.0.19 钢筋混凝土杆的铁横担、地线支架、爬梯等铁附件与接地引下线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利用钢筋兼作接地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其钢筋与接地螺母、铁横担或地线支架之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2 外敷的接地引下线可采用镀锌钢绞线,其截面应按热稳定要求选取,且不应小于25mm2。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1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CBJ52--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关于颁发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 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 规范的通知 计标[l983]1659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1)建革设字第150号通知的要求,分别由水利电力部、机械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等十四本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这十四本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十四本规范的名称、编号及其管理单位如下: 2

一、<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DJ52-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 二、<工业与民用10千伏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3-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三、<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BJ54-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八设计研究院负责。 四、<工业与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5-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七设计研究院负责。 五、<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6-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 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六、<建筑防雷设计规范>CBJ57-83,由机械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 工作,由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负责。 七、<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J58.83,由化工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化工设计公司负责。 八、<工业与民用35千伏变电所设计规范>CBJ59-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 九、<工业与民用35千伏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CBJ60-83,由水利电力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负责。 3

66kV与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061-97 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1 总则 1.0.2 原规范的适用范围为35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负荷的增大,原规范的适用范围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本规范确定为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 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包括线路安装设计和线路杆塔结构设计两大部分。线路安装设计包括路径设计、杆塔定位设计、架线设计、防雷设计和附属设施设计。线路杆塔结构设计包括杆塔及其基础的设计。条文中的共性要求,即针对上述设计内容制定。对新技术应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这是根据电力线路不同于其他建筑设施的特点而制定的。1.0.4 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是当前国际上结构设计较先进的方法。这种方法以结构的失效概率来定义结构的可靠度,并以与其对应的可靠指标来度量结构的可靠

度,能够较好地反映结构可靠度的实质,使概念更科学和明确。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标准》 (GBJ68—84)的要求,本规范杆塔结构设计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架空电力线路架线设计是以导线或地线的最大使用张力和平均运行张力同时作为控制条件进行计算的;而连接导线或地线的绝缘子和金具是以安全系数设计法进行选型计算的。这些均属于定值设计法。 2 路径 2. 0. 1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架空电力线路的造价和安全性、适用性的影响至关重要。近年来由于工农业设施、市政设施的不断发展,线路路径的选择越来越困难。因此在选择线路路径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对各种影响因素,如地理条件、地形条件、交通条件、运行和施工条件等,应进行综合比较。 对影响路径选择的重要环节,应在选线时即进行比较深入的技术经济比较。 2.0.2 市区线路路径的选择具有与一般地区完全不同的椿点,其中最首要的依据就是规划。城市的总体规划均包括电力线路走廊及各种管线位置的安排,旧市区改造和电力负荷

10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10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篇一: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XX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XX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 [XX]70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1987年1月颁发的SDJ206--19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规程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 (1)本标准将范围明确为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以满足城市和农村供电的要求。 (2)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1990年以后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线路建设中逐步采用架空绝缘导线。故本次修订增加了10kV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的有关内容。 (3)对交叉跨越提出了补充,补充了典型气象区。 (4)原规程中某些不适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SDJ206--1987。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武汉供电设计院、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森、程景春、许宝颐、刘寅初、刘纲、王学仑。 1 范围 1.0.1 本标准规定了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1.0.2 本标准适用于10kV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79 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GBl2527 额定电压lkV及以下架空绝缘电缆 GBl4049 额定电压10kV、35kV架空绝缘电缆

电力设计规范

1 总则 第1.0.1条为使城市规划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电力能源的有关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城市电力规划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第1.0.3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内容,应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1.0.4条应根据所在城市的性质、规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地区动力资源的分布、能源结构和电力供应现状等条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城市电力规划。 第1.0.5条布置、预留城市规划区内发电厂、变电所、开关站和电力线路等电力设施的地上、地下空间位置和用地时,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1.0.6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第2.0.1条城市用电负荷 urban customrs' load 在城市内或城市局部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之总和。 第2.0.2条城市供电电源 urban power supply sources 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外电力系统电能的电源变电所总称。 第2.0.3条城市发电厂 urban power plant 在市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各类发电厂。 第2.0.4条城市主力发电厂 urban main forces power plant 能提供城网基本负荷电能的发电厂。

第2.0.5条城市电网(简称城网) urban electric power network 为城市送电和配电的各级电压电力网的总称。 第2.0.6条城市变电所 urban substation 城网中起变换电压,并起集中电力和分配电力作用的供电设施。 第2.0.7条开关站(开闭所) switching station 城网中起接受电力并分配电力作用的配电设施。 第2.0.8条高压深入供电方式 high voltege deepingtypes of electric power supply 城网中66KV及以上电压的电源送电线路及变电所深入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区布置,就近供应电能的方式。 第2.0.9条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线路走廊) high-tension line corri-dor 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 磁干扰及废水、废气、废渣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和影响;并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第3.1.1.5条规划新建的电力设施应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满足防火、防爆、防洪、抗震等安全设防要求; 第3.1.1.6条应从城市全局出发,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的综合效益。 3.2 编制内容 第3.2.1条城市电力规划的编制,应在调查研究、收集分析有关基础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规划编制的阶段不同,调研、收集的基础资料宜符合下列要求: 第3.2.1.1条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中的电力规划(以下简称城市电力总体规划阶段)需调研、收集以下资料:地区动力资源分布、储量、开采程度资料;城市综

与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 1 总则 1.0.1 为使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做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检修维护,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以下简称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3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发展规划,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结构。 1.0.4 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1.0.5 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2 路径 2.0.1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0.2 市区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线路路径走廊位置,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统一安排。 2.0.3 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减少与其他设施交叉;当与其他架空线路交叉时,其交叉点不应选在被跨越线路的杆塔顶上。 2、架空电力线路越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符合表2.0.3的要求。 表2.0.3 架空电力线路与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注:架空弱电线路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附录A的规定。 3、3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域。架空电力线路与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J16-87)的规定。 4、应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不良地质地区、原始森林区以及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其他地区。 5、不宜跨越房屋。 2.0.4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出通道。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侧向外各延伸5m。35kV和66kV线路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线路两侧向外各延伸林区主要树种的生长高度。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个别树木,应砍伐。树木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m或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处长高度)之间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本规表11.0.11的规定,在不影响线路施工运行情况下,可不砍伐通道。 2.0.5 架空电力线路通过果林、经济作物林以及城市绿化灌木林时,不宜砍伐通道。

配电线路“三跨”设计技术原则 试行

配电线路“三跨”设计技术原则 (试行) 1.范围 本原则规定了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跨越高铁、电气化普通铁路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三跨”)的建设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建、改(扩)建中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本原则进行治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原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所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原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原则。 GB 50061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DL/T 5219 架空输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21 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Q/GDW 11006 舞动区域分析标准和舞动分布图绘制规则 Q/GDW 22055 电力网设备标识技术规范 Q/GDW 371 10(6)kV~500kV电缆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原则。

3.1 电力线路 electrical power transmission line 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 3.2 电缆通道 cable channel 电缆隧道、电缆竖井、排管、非开挖顶管(拉管)、工作井、电缆沟、电缆桥等电缆线路的土建设施。3.3 铁路railway 高铁、电气化普通铁路和非电气化普通铁路。 3.4 设备标识 equipment identifications 用以标明设备名称、电压等级、编号等特定信息的标志,由文字和(或)图形构成。3.5 跨越 cross 架空线路跨越或者电缆线路穿越。 3.6 路基 subgrade 铁路和公路的基础,一般分为路堤和路堑,本原则内指路堤。 3.7 大桥 long bridge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标准[详]

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 1 总则 1.0.1 为了在交流 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中贯彻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交流 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其流110kV~550kV使用单回、同塔双回及同塔多回输电线路设计,交流750kV适用于单回输电线路设计。 1.0.3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采用节能、降耗、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1.0.4 对重要线路和特殊区段线路宜采取适当加强措施,提高线路安全水平。 1.0.5 本规规定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1.0.6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架空输电线路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 用绝缘子和杆塔将导线架设于地面上的电力线路。 2.1.2 弱电线路 telecommunication line 指各种电信号通信线路。 2.1.3 大跨越 large crossing 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湖泊或海峡等,因档距较大(在1000m以上)或杆塔较高(在100m以上),导线选型或杆塔设计需特殊考虑,且发生故障时严重影响航运或修复特别困难的耐段。 2.1.4 轻、中、重冰区 light/medium/heavy icing area 设计覆冰厚度为10mm及以下的地区为轻冰区,设计覆冰厚度大于10mm小于20mm地区为中冰区,设计冰厚为20mm及以上的地区为重冰区。 2.1.5 基本风速 reference wind speed 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10m高度处10min时距,平均的年最大风速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30)年一遇最大值后确定的风速。 2.1.6 稀有风速,稀有覆冰 rare wind speed,rare ice thickness 根据历史上记录存在,并显著地超过历年记录频率曲线的严重大风、覆冰。 2.1.7 耐段 section 两耐杆塔间的线路部分。 2.1.8 平均运行力 everyday tension 年平均气温情况下,弧垂最低点的导线或地线力。 2.1.9 等值附盐密度(简称等值盐密) equivalent salt deposit density (ESDD) 溶解后具有与从给定绝缘子的绝缘体表面清洗的自然沉积物溶解后相同电导率的氯化钠总量除以表面积,简称等值盐度。 2.1.10 不溶物密度 non soluble deposit density (NSDD) 从给定绝缘子的绝缘体表面清洗的非可溶性残留物总量除以表面积,简称灰密。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6.0.9海拔高度为1000m以下的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路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9的规定。 表6.0.9 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 6.0.10海拔高度为1000m及以上的地区,海拔高度每增高lOOm,内部过电压和运行电压的最小间隙应按本规范表6.0.9所列数值增加1%。 6.0.13带电作业杆塔的最小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13的规定: 表6.0.13 带电作业杆塔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m) 2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应增加0.3m~0.5m。 7.0.7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35KV与10KV 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8.1.3各类杆塔均应按以下三种风向计算塔身、横担、导线和地线的风荷载: 1 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垂直,转角塔应按转角等分线方向; 2 风向与线路方向的夹角成60°或45°; 3 风向与线路方向相同。 8.1.9各类杆塔的运行工况应计算下列工况的荷载: 1 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 2 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 3 最低气温、无风、无冰、未断线。 9.0.1杆塔结构构件及连接的承载力、强度、稳定计算和基础强度计算,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变形、抗裂、裂缝、地基和基础稳定计算,均应采用荷载标准值。 11.0.2基础应根据杆位或塔位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现场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11.0.12基础上拔稳定计算的土重上拔稳定系数γR1、基础自重上拔稳定系数γR2和倾覆计算的倾覆稳定系数γS,应按表11.0.12采用。 表11.0.12 上拔稳定系数和倾覆稳定系数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低 压 配 电 装 置 及 线 路 设 计 规 范 (GBJ 54-83) 胜利油田恒达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 54-83 第5.4.1 条电缆在屋内敷设时,应尽量明敷。电缆穿墙或穿楼板时,应穿管或采取其它保护措施。 电缆在室内埋地敷设时应穿管,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 第5.4.2 条无铠装的电缆在室内明敷时,水平敷设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5 米;垂直敷设不应小于 1.8 米;否则应有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但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机房等)内时除外。 第5.4.3 条电缆支架间或固定点间的间距,不应大于表5.4.3 所列数值。 第5.4.4 条电缆水平悬挂在钢索上时,电力电缆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为0.75 米;控制电缆固定点间的最大间距应为0.6 米。 第5.4.5 条相同电压的电缆并列明敷时,电缆间的净距不应小于35 毫米,但在线槽内敷设时除外。 1000 伏以下电力及控制电缆与1000 伏及以上电力电缆一般分开敷设。当并列明敷时,其净距不应小于150 毫米。 第5.4.6 条架空明敷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 米,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与非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0.5 米,否则应在与管道接近的电缆段上,以及由该段两端向外延伸0.5 米处采取防止机械损伤的措施。 第5.4.7 条电缆在电缆沟、遂道内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缆在电缆沟内,隧道内敷设时,不应有黄麻或其他可延燃的外被层。

二、在支架上敷设时,电力电缆应放在控制电缆的上层,但1000 伏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可并列敷设。 三、在电缆沟、隧道内,当两侧均有电缆支架时,1000 伏以下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应尽量与1000 伏及以上的电力电缆分别敷设于不同支架上。 四、电缆隧道的高度一般为1.9 米;有困难时,在局部地段可适当降低。 五、电缆支架的长度,在电缆沟内不应大于350 毫米;在隧道内不应大于500 毫米。 六、电缆在电缆沟、隧道内敷设时的净距,不应小于表 5.4.7 所列数值。 第5.4.8 条在有可燃气体或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不应敷设电缆。 第5.4.9 条在有可能流入熔化金属液体或有损害电缆外护层和护套的物质的地段,不应设置电缆沟和人孔。 第5.4.10 条电缆隧道长度大于7 米时,两端应设有出口(包括人孔)如两个出口间的距离超过75 米时尚应增加出口,人孔的直径不应小于0.7 米。 第5.4.11 条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设置防水、排水设施。 第5.4.12 条电缆隧道内应设照明,其电压不宜超过36 伏。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CBJ54--83

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J54--83 (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试行日期:1984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三章配电装置的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对建筑物的要求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绝缘导线布线 第二节裸导体布线 第三节插接式母线安装 第四节电缆敷设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本规范用词说明 主要符号 k-温度校正系数; t0-敷设处的环境温度; t1-导体最后工作温度; t2-载流量数据中采用的环境温度。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低压配电装臵及线路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1.0.2条低压配电装臵及线路的设计,应做到安装、维护方便。 第l.0.3条低压配电装臵及线路的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并应认真贯彻以铝代铜的技术政策。 第1.0.4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工程的1000伏以下的配电装臵及线路设计。第1.0.5条低压配电装臵及线路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选择低压电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工作电压、电流、频率、准确等级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二、配电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和热稳定; 三、断开短路电流用的电器,应尽量满足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时的通断能力,应采用短路电流的周期分量有效值,并应考虑电动机的反馈影响。 第2.1.3条确定短路电流时所采用的计算接线方式,应为可能发生最大短路电流的正常接线方式。同时。可只计及高压系统阻抗、变压器阻抗和低压线路阻抗,且考虑短路时低压侧短路电流不衰减。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绝缘导体和电缆的型号,应按工作电压和使用环境等要求选择。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导体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的负荷计算电流; 二、从变压器低压侧母线至用电设备受电端的线路电压损失,一般不超过用电设备额定电压的5%; 三、绝缘导线线芯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2,2.7条的规定。 第2.2.3条三相四线制中零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的不平衡负荷电流,同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4.0.3、4.0.4条的规定。用于接零保护的零线,其电导不应小于该线路中相线电导的50%。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K2MG-EHSWI++04-001 环境、健康安全、企业社会责任目标指标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使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做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检修维护,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以下简称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3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发展规划,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结构。 1.0.4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1.0.5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路径 2.0.1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进行多方案的比较,做到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0.2市区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线路路径走廊位置,应与各种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统一安排。 2.0.3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减少与其他设施交叉;当与其他架空线路交叉时,其交叉点不应选在被跨越线路的杆塔顶上。 2、架空电力线路越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应符合表2.0.3的要求。 表2.0.3架空电力线路与架空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注:架空弱电线路等级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3、3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应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的仓库区域。架空电力线路与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厂房和库房、易燃易爆材料堆场以及可燃或易燃、易爆液(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规定。

66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66kv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篇一:gb_50061-97-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1总则 2路径 3气象条件 4导线、地线、绝缘子和金具 4.1一般规定 4.2架线设计 4.3绝缘子和金具 5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 6杆塔型式 7杆塔荷载和材料 7.1荷载 7.2材料 8杆塔设计基本规定 9杆塔结构

9.1一般规定 codefordesignof66kvorunderover-headelectricalpowert ransmissionlinegb50061-97 9.2构造要求 10基础 11杆塔定位、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 12附属设施 附录a弱电线路等级 附录b架空电力线路环境污秽等级 条文说明 1总则 2路径 3气象条件 4导线、地线、绝缘子和金具 4.1一般规定 4.2架线设计 4.3绝缘子和金具 5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 6杆塔型式 7杆塔荷载和材料 7.1荷载 7.2材料

8杆塔设计基本规定 9杆塔结构 9.1一般规定 9.2构造要求 10基础 11杆塔定位、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 1总则 1.0.1为使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做到供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施工和检修维护,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66kV及以下交流架空电力线路(以下简称架空电力线路)的设计。 1.0.3架空电力线路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符合发展规划,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 艺和新结构。 1.0.4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结构设计应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法。 1.0.5架空电力线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路径 2.0.1架空电力线路路径的选择,应认真进行调查研究,

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及输电线路设计文件编写纲要

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及输电线路设计文件编写纲 要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及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文件 编写纲要 寿祝昌 上世纪五十年代处于建国初期,标准的管理工作尚未完善,59年颁发的设计规范的名称为《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设计规程”为什么定为“设计技术规程”,当时的想法是,“本规程不单是线路设计规程,还是线路技术规程”。那是电力线路的第一代规程,不只管设计,还兼管运行维护以及电力线路与其他设施、其他部门的关系。基于这种前提编写的规程,无论是整体的编排还是内容与标题,必然不象一本专门的设计规范。之后进行了3次修订,到目前已经是第四代,尽管丰富了条文和内容,但依然没有摆脱第一代“设计技术规程”的模式。主要问题在编辑方面,规范的总体编排混乱,规范的章节标题不准确,条文中的用语存在概念模糊、逻辑混乱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特编写本纲要,以求再次修订时能完成一本名副其实的“设计规范”。本纲要供《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修订和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文件的编制参考。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除应包括统一规定的前言、总则、术语和符号等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输电线路设计条件; 2输电线路路径设计; 3架空线设计*; 4杆塔及其基础设计;

5杆塔定位设计; 6输电线路附属设施设计。 *注:寿祝昌编辑校注《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中的“架线设计”均应修改为“架空线设计”。 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文件的编制亦不外乎应包括上列内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不包括第5和第6项。施工图设计,第5项“杆塔定位设计”完成的设计文件包括“线路平断面图”、“线路明细表”和“交叉跨越表”。这三个文件(图纸)在架空输电线路设计中,是属于总图和总表,应该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 下面逐一对各部分内容做具体说明。 1输电线路设计条件 架空输电线路的设计条件包括设计气象条件、导线截面积和电力线路的电压等级。 1.1设计气象条件 影响架空线设计和输电线路杆塔设计的气温、风、覆冰是输电线路设计的主要气象条件。气温,风和覆冰的各种组合应称为“工况”。然而设计规范历来将“工况”称做“情况”。“情况”这一称谓使得对“设计气象条件”的认知产生过严重的误解。 “工况”一词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表明它是一种“设计标准”,另一层含义表明它是一种“设计条件的组合”的规定。而“情况”一词往往容易使人误解为实际可能出现的状况。“情况”一词会误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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