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劳动纪律督察组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天伦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考勤督察
组的通知
矿属各部门:
为规范本矿人力资源管理,强化职工劳动纪律观念,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按照公司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经矿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劳动纪律督察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纪律督察组组织成员
组长:杨昌志
副组长:陈宗仁施启才
成员:赵川伦吴太宏周峰李小波徐当灿
杨胜松魏勇李加彦李家波
劳动纪律督察组常设办事机构为矿办公室,由施启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机构职责
(一)、在公司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规章制度并对结果负责。
(二)、不定期组织劳动纪律督察,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劳动纪律观念教育。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劳动纪律检查表,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矿。
(二)纪律督察由督察组副组长陈宗仁、施启才牵头,每次检查督察组成员不得少于四人。
(三)重点检查门卫、检身房、矿灯房、库房、监控、调度室等重要领域,同时检查带班矿领导带班情况。
(四)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加盖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行政印章生效。
盘县水塘小凹子煤矿
二O一三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