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
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知
为了确保公司转型发展改革调整、强化管理管控体系、增强员工组织纪律性、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着力解决部分员工劳动松懈等现象。
经公司领导班子的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公司考勤制度:
1)员工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代拉考勤卡或被代拉。
2)工作时间外出,均需提前填写“出门单或出差单”,并经上一级领导签字核准。
二、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均需提前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准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重塑与营造企业文化:
1)员工上班时间应穿戴规定工作服与相应劳保用品、
2)仪态端庄、待人和蔼、文明礼让、举止得体、不在公共区域闲聊与大声喧闹。
3)不在公司区域内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不在张贴的布告、通知、标语、决定、宣传品上涂改。
四、禁止生产、工作区域内吸烟,并不能乱扔烟蒂。
五、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允许离岗、窜岗、打瞌睡、聊天、做工作无关的事,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刊资料
六、禁止厂区内打架斗殴,赌博、偷盗、破坏公物。
七、设立各部门主管领导为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的机制,下属员工的违纪与分管部门的业绩挂钩
八、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统计、通报、考核等工作。
以上重申内容如有违者,一律按照《##》所对应的处罚条款加以处分。
#@公司
二0一三年六月六日。
关于重申和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部室:为了贯彻落实辰旭公司十一月份经营调度会议精神,及早实现开拓公司煤矿试生产,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员工行为,巩固和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作风,树立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性,保证企业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劳动纪律重申如下: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病、事、婚、丧、探亲、生育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假期到期后,应到总经办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未办续假手续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请假审批手续。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作为考勤的依据。
请假在2天以内者,由部门领导审批;3-6天者,由部门领导签注意见,经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准假;7-9天者需经公司分管副总批准,10天及以上者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属要害管理岗位人员须报总经办备案;项目部主要领导外出必须向主管生产的副总请假;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或外出均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四、加强考勤制度落实。
各单位和部门要抓好考勤制度的落实,坚持按规定做好考勤记载工作,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如实填报清楚,记录真实。
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追究考勤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五、井下工种的生产和管理人员特做如下规定:1、公司领导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和带班制度,行政正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5次。
副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9次,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中层领导正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2次,副职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有主管副总认可。
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工程技术人员(生产、机电)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8次,如有特殊原因须由部室主管领导认可,否则,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矿属各单位:根据鹤煤公司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一、岗位劳动纪律(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
各岗位当班工作人员按矿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非当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井下及地面岗位要害工种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工作时间内,严禁空岗、睡岗、脱岗、窜岗。
科室一般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井下区队班前会。
每班前一小时召开,安全学习时班前2小时召开,点名迟到者予以罚款50元。
(三)凡下井人员必须在早班8:30,中班16:00,夜班0:00前下井,特殊情况有晚下井人员单位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不得下井。
(四)采掘、井下辅助岗位及要害工种人员必须完成本班任务方可上井,安检员、跟班区队长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生产管理干部或科室管理人员除跟班外,下井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五)严格保证工作质量,不得消极怠工,严禁班中干私活,说闲话,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工作场所不得戏耍打闹。
(六)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下井,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并一律停班检查。
(七)各工作岗位班中严禁找人顶替代岗,严禁他人进岗协助作业,否则出现后果承担责任,并对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考勤台账,如实填报职工的出缺勤、休班情况。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先请假、后销假。
(三)各单位应建立请、销假记录,办理请假手续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生产区队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的到矿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三、加强区队工资透明化(一)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工资进行公示、张贴。
(二)严格执行工资管理办法,严禁不上班人员划工、开资,一经查出,除扣除当月工资外,还要对单位负责人、办事员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重申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通知

关于重申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的通知
分公司全体职工:
为严肃劳动纪律,杜绝分公司员工利用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等严重违反分公司劳动纪律的现象,经分公司研究,重申以下要求:
一、分公司职工在上班期间因公或因私确需外出的,必须经所在科室或车间负责人同意,持正式假条方能离开分公司两个厂区;
二、分公司各单位应加强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的管理,严禁员工出现睡岗行为;
三、分公司各单位在工作期间应对所属员工的日常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对酒后上岗等行为进行严查严控;
四、办公室将组织对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以上行为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第一次违反以上劳动纪律者停工培训1个月,培训期间只享受最低生活标准;
第二次违反以上劳动纪律者停工3个月,停工期间一切待遇停发;
第三次违反以上劳动纪律者,将勒令其退出分公司。
望分公司全体职工自觉规范个人行为,严格遵守分公司劳动纪律。
特此通知。
装备制造分公司
2019年1月14日。
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五篇材料)

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五篇材料)第一篇: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行为,增强职工的劳动纪律性,巩固和保持良好工作秩序、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劳动管理规定,就我院近段时间劳动纪律松懈,特开展劳动纪律管理强化月活动就劳动纪律重申如下:一、加强劳动纪律的教育:各科室要重视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每季度要至少组织全科人员学习一次本规定,注意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纠正,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坚决予以处罚,做到违规必究。
同时医院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从而提高全院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
二、对劳动纪律的要求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提前到岗,准时工作,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
2、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严肃认真,积极负责。
不准吃零食、打闹嬉笑、聚众聊天、上班带小孩;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
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干私活、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禁止在办公区大声喧哗、吵嘴、骂人、酗酒和打架斗殴等。
4、公共场所实行控烟,严禁酒后上岗,对酗酒闹事或因脱岗等原因影响工作者,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5、认真执行休假制度,各类休假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批后报院办公室备案,否则无效。
未经批准不得串休、早休或借休。
因事需请假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医生建议,出具请假条,否则无效,按旷工处理。
6、考勤必须如实反映职工每日上班情况,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如实填报清楚,记录真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隐情不报者(如不按照排班表值班或其它情况),要追究考勤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各科室要抓好排班和值班的落实,坚持按规定做好排班表值班,三、开展劳动纪律大检查:1、检查内容:(1)各科室员工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有无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旷工现象;(2)各科室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在上班时间内,是否集中精力完成好本职工作任务,当班期间有无过早、窜门闲谈、上网聊天娱乐、购物参与棋牌类娱乐活动、干私活、等现象。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优化办公环境和工作秩序,使管理制度更加标准化、制度化,特重申以下劳动考勤制度规定:1.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睡岗、违者每次乐捐10元。
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或迟到、早退不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上班时间不得离岗,外出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外出登记板》上登记,不登记外出和返回时间者每次乐捐20元。
3.周一至周六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当日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
中午可在12点以前就餐或者在有人替班的情况下外出就餐,不准空岗。
下班后检查电源、假山、鱼缸、空调、门窗是否关好,前、后门是否落锁。
不按规定值班或未尽到职责者每次乐捐50元。
4.周日值班或节假日值班,不得擅自调班和缺岗,以打卡为准(每天四次),无故不到岗或未尽到职责者,乐捐50元。
5.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需事前填写《加班审批单》,写明加班时间、事由,由主管领导签字并报办公室备案。
加班同样需要打卡,对不备案者不予调休。
6.每日下班后及时将当日的《工作日志》发送到集团专用邮箱woderizhi888@ 特殊情况可推迟到第二天上午9点,对不能按时发送者,普通员工乐捐5元,副经理级以上者乐捐10元。
7.富九华熙微信营销平台。
凡微信中有新内容均需发送至朋友圈,并截图给统计员张晓琳或“国大精英团队”群中,对不能按时发送者,每次乐捐5元。
8.请假制度。
按规章制度中规定,请假需提前申请,假条由主管领导审批后送交前台统计。
确实属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者,班后要及时把假条补上。
当日的各种请假、公出、调休等单据当日送交前台登记,过期不再收取。
9.集团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要按时参加,因公不能参加者需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送交前台统计,否则每次乐捐20元。
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共创一个良好和谐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国大集团2016年2月17日。
关于严肃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严肃劳动纪律的通知全体员工: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管理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经2016年2月14日集团会议讨论决定,特将考勤、请假、5S等管理制度重申如下:一、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每次按50元/次扣除;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的1.5倍;超过1小时,按旷工1天论处,扣除当天工资的3倍;2、漏签卡:忘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有直接主管和部门主管证明确实在上班,且非迟到或早退的,给予扣款10元/次;无证明者视为旷工,按旷工扣罚。
3、旷工:无假条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除当天工资的3倍;当月旷工2天,扣除全月工资。
二、请假1、请假审批手续员工需要请各种假期时,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将请假单报综合管理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员工本人如遇特殊情况事先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电话事先向部门领导请假,事后取得充分证明或有充分理由,说明原因并于假后上班第一天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批准权限(1)1天及以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即可;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3天及以上须由董事长批准。
其中请病假者,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填写请假单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
(2)中层以上干部直接向分管公司领导请假,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其中3天以上假期须经董事长批准。
(3)婚假、女工产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除按上述程序审批,另应提交相关证明(如结婚证等),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4)员工请事假除按上述程序进行外,事假最长不得超过3天/次,全月累计不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
2、综合管理部每月根据考勤机数据(个别部门是纸质签到表)汇总员工当月出勤情况(正常、迟到、早退、旷工、请假),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对因特殊原因导致的出勤异常,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说明,必要时附证明材料。
无特别说明的,签字即视为认同考勤结果。
关于重申劳动纪律的通 知

通知
--关于重申公司劳动纪律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了公司的所有生产任务能保质保量完成,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现对公司劳动纪律重申;
各部门所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需要离开公司的,必须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的时间段,交于本系统领导签字同意,出公司时交于门卫(财务部每天下班前收交,按月工资比例扣除),上班时间段出公司未审批的员工按旷工处理,管理人员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扣考核工资的20%,扣完考核工资的扣基本工资。
直接领导未监管失职的按同等责任处理。
生产部正常上班加班期间,技术部品质部要有专人跟踪生产部进展,无故不请假不上班的每次扣考核30%,考核扣完的扣基本工资。
直接领导失职的按同等责任处理。
此项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负责执行!流程;处理审批-直接领导,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财务部。
督察负责跟踪落实!
此通知;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发;生产部工程部销售部品质部物控部(仓管)
报;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宁波市品亮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本通知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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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劳动纪律,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厂规厂纪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遵守。
二、员工请假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一般员工请假要经单位领导审批;中层干部请假需经分管经理审批,办公室登记;副总经理级领导要经总经理审批,办公室登记,上班按时到办公室签到。
工作时间出厂要持请假条在传达室登记后方可出厂,强行出厂者,扣罚50元/次,手续不全门卫不制止者扣罚保卫处30元/次。
未履行请假手续在工作时间未到工作岗位或擅自休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上班时间不能玩游戏、聊天、炒股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人每次扣50元。
四、严格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按每分钟2元扣罚,超过半小时按旷工4小时处理,超过4小时按旷工8小时处理。
五、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劳动纪律,把本部门的工作按排好,同时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素质和自身素质,以适应企业的发展。
为监督执行好劳动纪律,人资处和保卫处将不定时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定期公布。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