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促进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学校发展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重应用研究,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为学校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选题。课题的选择要根据教育发展的需要并参考上一级教育科研部门的《选题指南》来进行,既要避免重复研究,又要有理论和实践价值,使课题研究能最大限度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四条课题申报。我校教师申请承担各级课题均须报教科研中心,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申报。校级课题直接报教科研中心备案,并填写《申报表》。每一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立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第五条课题的实施。申报课题收到立项通知后,即可启动研究工作。需认真组织实施,包括成立课题组、制定详细的研究阶段计划并认真执行等。课题组应定期向学校教科研中心通报研究计划,及时汇报研究进展,接受教科研中心的监督与指导。

第六条结题。凡立项的课题,结题时都需提交结题申请书,并对课题进展情况和成果进行总结,写出结题报告(或实验报告)。内容包括:立项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实验)情况、研究(实验)成果等。校级课题由学校组织科研成果评选小组进行结题,国家、省、市级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题完毕后,课题组长应将完整的结题材料1份送交教科研中心存档。

第七条推广与奖励。教科研中心定期编印《利中教研》,收录各课题组的研究报告及优秀论文,并选送已结题的优秀课题参加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对于获县级以上奖励的课题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第八条经费管理。我校教育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拨款和学校提供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添置科研设备、购置图书文献、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由学校教科研中心统筹安排,保证专款专用。

第九条课题结题后,按规定领取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不能按时结题造成课题流产的,课题组要写出书面说明存档,学校作出通报。

第十条科研课题工作作为建设工作安排、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考评依据之一。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教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科研领导小组(一级)、教科室(二级)、校长室、教导处、科研骨干、学科组长(三级)、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 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③研究目标、主要内容;④完成课题研究的条件分析⑤课题组成员、负责人;⑥实验研究步骤及进度,研究方法及预期成果;⑦课题经费等。) (2)、教科室主任每学期初制定学校科研总计划;安排好学期研究课进度;期末完成一份阶段性小结。并做好所有资料(电子稿和文字稿)的收集工作。 (3)、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要有严谨的科研态度,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各项文件,注重

幼儿园教科研管理制度78529

幼儿园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管理细则 制定必要的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是规范我园教育科 研工作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幼儿园跨越式发展,提升幼儿园办园品位的需要。根据我园开展教育科研的现状及取得的成绩,结合教育科研管理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幼儿园科研小组,科研小组为幼儿园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的教科研工作。幼儿园科研小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的原则,以幼儿园办园宗旨为指导,组织开展教育科研;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幼儿、教师、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宗旨。 2、幼儿园科研应以校本研究为重点,提倡教师将“问题意识”上升为“课题意识”;鼓励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升华为校本研究课题。 4、市、区、园三级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组织应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规定制度,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园级各组织之间相互联系,协同作用,有序运作,结成网络,发挥组织管理的系统功能。 二、课题日常管理 1、幼儿园在对课题加强领导管理的同时,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经费等条件上给予积极支持。对科研、教学人员考核时,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果列为重要内容。

2、课题研究中,课题班应于每年九月底提出本阶段(上年9月到下年6月)的研究工作报告和下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 3、科研档案 (1)、课题研究建档范围 ①选题、开题阶段——调查报告、方案论证、开题报告、立项申 请、审批手 ②研究阶段——各类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 参研人员培训记录、专家及有关人员咨询记录、阶段总结、进展报告、研究方案修正记录、论文、实验及分析、研究课教案及评课记录…… ③总结鉴定阶段——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专 著、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报告、鉴定会议记录、鉴定结论 书)…… ④成果推广阶段——推广应用情况记录、应用效益…… ⑤成果获奖材料 (2)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课题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十分重视研究材料和有关文献资料的搜集,在结果处理阶段要认真做好材料汇总、分析、整理工作,最后形成课题档案。 三、学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1、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科研队伍的建设。 2、做好教师教育理论学习工作。有计划地对教师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组织教师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提高教科研工作水平,规范和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保证教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建立教科研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及服务紧密结合的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科研项目按其任务来源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院级项目、学院专项研究项目和各级学会(协会)项目五类。 1.纵向项目:指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按计划下达的教科研项目,可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国家级项目:指科技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局,以国家名义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国家级的项目。 省、部级项目:指省科技厅、教育厅等省级厅、委、局以省上名义下达,或国家部、委、局直接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省、部级的项目。 市、厅级项目:指市科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以市上名义下达,或省上厅、委、局直接下达,或国家部、委、局所属的司级部门下达的项目,以及其它可视同地市、厅级的项目。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或与之合作研究的教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 3.院级项目:指由学院科研基金资助的院内自选科研项目。 自选科研项目分为自然科学专项项目和人文社科专项项目两类。自然科学专项项目:指对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规律属性及运动形式开展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项目。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方面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调查与决策研究的项目。

4.学院专项研究项目:指为了增强学院发展实力、增强专业发展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以上级下拨专款或有具体建设要求的项目为载体、经过学院统筹考虑确定的研究项目。 专项研究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项目组;项目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实施、验收等具体研究工作;项目在科研处备案,按院级项目立项、管理并给予积分;项目经费由学院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财务处设立专项资金,不提取劳务费。研究成果注重研究报告。 5.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指由国家一级学会(协会)、国家二级学会(协会)、省一级学会(协会)(含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 第三条学院设立科研基金,用于资助院级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已立项的各级纵向教科研项目、配套资助或资助各级学会(协会)项目。有关科研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按《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四条学院科研处负责科研计划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请立项 第五条教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目的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路线切实可行。 2.熟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有明显的创新之处。 3.研究成果应当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理论价值。 4.项目研究应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和试验条件。 5.项目组人员应为学院在职正式职工,成员结构合理,研究时间充足;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参与同类同级其他项目,项目组成员参与同类同级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项目参与人员必须在申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兴凯湖乡中心学校 1、全校课题分为总课题、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与常规教研结合)三个层次,实行分层管理。 2、总课题和重点课题须是经省市级以上立项的课题,时间跨度一般为三年以上。总课题以校为单位,选拔工作热情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课题组进行实施;重点课题由教导处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及本校实际提出课题指南,组成课题组,开展实施。总课题和重点课题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须把研究目标划分至每个学期,实施时根据学期进程的周期性特点进行管理。期初要对前一学期的课题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调整制定本学期的研究计划;学期每月要对研究中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工作小结。 3、自选课题以教研组或教师个人为单位,在学年初申报立项,由教导处组织审定确认,教导处行文公布。时间跨度一般不超过一年。研究工程中必须每月对研究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跨学期的还必须在期初、期末分别作计划和小结。 4、所有课题操作一般都要具备以下几个环节:①项目确定;②开题;③开展研究;④总结成果;⑤成果评价。 5、成立校教科室,负责对主课题和重点课题提出建议,对申报的自选课题进行审议确认,对校内科研成果作出评价和鉴定。 6、课题研究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的材料:

⑴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⑵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居住地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总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⑶过程性资料。如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纪实,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题活动的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的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长、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⑷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⑸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和群体变化的资料,如测试成绩的统计分析、试题、答案、试卷及有价值的学生作业、制作、作品等成果。 ⑹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结论、论文、报告。 7、全校教师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工作。已参与课题的人员应遵循科研工作的规律进行规范的操作,同时还应努力学习教育科研理论和现代教育思想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认识水平,以及促进课题研究向更深的层次发展。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一、科研管理 1 、组织教师学习(集中或自学)教育教学的理论,充分认识知识经济时代下的教育思想,促使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知识的更新,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2 、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研讨会,加强对教育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学生学法的调查与指导,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能力。 3 、进一步加强科研工作,组织教改实验与教研课题研究,做到目的明确、计划周密、措施具体,有检查、交流、总结或论文。 4 、负责教育教学论文的征集、评选、交流和编印,每年出版一套优秀论文集。 5 、加强对新课程改革的研究,重点放在有关信息交流、课程安排,命题阅卷等方面上。 6 、建立并健全教师的业务考核管理制度,及时向学校提供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学科学术带头人的评选、职称评定等有关数据与意见 , 供学校领导参考。 7 、负责与省内外教研部门,各中学等对口学校建立信息交流,促进本校教研活动的开展。

8 、合理安排教师的外出进修,业务培训等工作及经费的审核工作。 9. 组织管理各学科组规划和学科组建设 10 、负责校内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项工作。 11 、组织重大课题的选项、立项和结项工作。承担省市县级教育科研课题、确定并完成校级教科研课题,并进行过程管理。 12 、组织协调各教研组开发校本课程。 13 、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附: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1 、组织本组教师学习素质教育的理论和经验,认真贯彻“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教学指导原则,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思想。 2 、讨论并贯彻教学大纲对各年级段的知识和能力要求,使教师了解本学科的总体目标和分期任务。

教科研管理制度

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所、县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室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8.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最新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XX小学课题研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改进和加强科研工作,促进我校所承担的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步伐。现制定课题研究制度如下: 一、课题申报制度 1、学校教研组根据县或县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的课题研究规划和课题指南,结合本校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学的实际,确定课题的主要内容。 2、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或个人可根据学校确定的研究方向选题立项,也可根据实际自行拟定课题申报。但提出申请立项的课题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申报的研究课题有研究的价值;(2)课题的研究方案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3)申报的课题必须具备主客观研究条件;(4)申报的课题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以及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课题的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原则上每项课题只能有一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所负责的立项课题在未结题前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4、课题主持者在对申报课题的研究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等进行详细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填写《课题立项申请书》,制定课题研究方案,交学校或上级教研机构存档。 5、课题研究应根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步骤切实可行。 二、课题审批立项制度 1、学校主管校长或教研组要对课题组或个人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向上级推荐立项课题。立项批准后,交一份相关资料由教研组存档。 2、参加国家级或省级课题研究的子课题,需由总课题组提供通知书,交学校确认后纳入共管课题进行管理。

3、课题立项变更申报。经批准立项的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因故需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作重大调整或终止研究的,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同意后,做出继续研究、重新立项或终止立项的审批意见。否则,研究的课题不予鉴定结题。所批准的课题其课题承担人连续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毫无研究进展,经督促仍无研究进展的,视为自动终止课题研究,将公布予以取消。 三、课题组长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讨论完成课题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和每学期阶段性研究方案(计划),明确各阶段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布置各课题组成员完成自己的阶段性计划。 2、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制定课题组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研究过程,使课题研究落到实处。 3、组织学习教育科研理论,端正教育思想,明确工作方向。 4、切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包括理论研讨、课堂实践、测试统计、分析总结等。 5、及时向学校教导处及上级有关课题管理机构推荐组内教师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 6、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及时开展中期研讨课评议及学术交流活动,互相听课,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并及时进行评议和记载,使学校科研工作在教学中落实,科研能力在实践中提高,科研成果在总结中推广。 四、课题组工作制度 1、定期开展课题研究交流,汇总研究成果。 2、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把课题研究工作和教育教学实践结合起来。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结题鉴定工 作。课题日常管理委托各课题组(教研组)实施。 1、各课题组(教研组)组长要按照申报办法及程序,组织好课题组(教研组)成员的教 师个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设计和论证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教师的研究课题申报学校教科室备案后应及时督促课题承担者落实研究实施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关注过程管理。学校教科室实行联系课题制度、动态服务制度。教科室对一些有研究 基础、有可能出优秀成果的课题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至少有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教科室要对部分重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3、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课题承担者将有关结题成果资料送学校教科室。结题材料主 要是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者3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1篇和与课题紧密相关的教学设计和教后感各1份。学校教科室组织有关科研骨干集中审阅各课题的结题材料,组织评审。 4、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有成效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优秀成果(论文、案例、随笔、叙事……)推荐到全国、省、市、区参加评奖或推荐投稿给杂志社。 课题组长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组的核心成员,是课题研究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课题组成员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并组织开题会。 二、组织带领实验教师一起参与课题研究,对课题研究的进程了如指掌。并和实验教师一起总结、反思研究过程中的得失,调整研究的策略,和实验教师一起共同努力,不断将课题研究引向深层次。 三、课题组长应密切配合学校主管科研领导的工作。如为学校组织召开开题会、阶段总结会、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等献计献策。 四、每学期期末要组织实验教师对半年来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形成报告。 五、对实验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科研工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AA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责任。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13.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14.学校对研究效果突出的课题组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科研室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立项。 16.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承担者写出书面总结和研究论文,并将所有记录资料交科研室存档。 17.科研室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等奖,学校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18.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由科研室推荐参加县及以上单位成果评选,有实用价值的予以推广。

教研管理制度大全

教研管理制度 教学示范与助教制度 1、教研员(骨干教师)示范课是学科教学的范例,对推广先进教学模式,提高全镇课堂教学整体水平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2、教研员每学年至少要上8次示范课,并进行相应的说课或业务专题讲座。 3、各学科示范课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教研员必须精心准备,保证观摩学习的效果。 4、教研员要认真组织好示范课的观摩学习,做好评课工作,相关材料要及时存档。 5、教研员外出学习,回到本单位应上汇报课、研讨课、移植课等,促进教研水平的提高。 6、教研员要通过专题报告、示范观摩、经验交流、跟进指导以及培养骨干和树立典型等方式,做好教学引领工作。 7、教研员组织好本区域内送课助教、结对帮扶、联片教研、讲师团等为手段的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推动教研、教改均衡发展。 8、教研员要指导好本学科骨干教师上好公开课、研讨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给他们提供锻炼机会。 跟进式教学指导制度 1、各单位要建立各级教研机构跟进式教学指导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各学科教研员要发挥骨干教师、教学示范学校和联系校的作用,组织骨干教师基于教育教学中的普遍问题,定期开展网上教师研修、交流活动。 2、通过跟进式教学指导,以以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良好局面。 3、跟进式指导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育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在业务素养和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方面得到提高。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的骨干教师。 4、采取“定期指导——即时反馈”的指导策略,重点围绕班级管理与课堂教学两方面,即当天进行面对面点评,指出一个进步点、提出一个问题点、给出一个建议点、点明一个成长点,为教师提供个性化指导。 5、各学校要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实施跟踪带教指导,通过师徒之间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互相切磋,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促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使其迅速入门到胜任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师傅:要做到“三带”:带师魂──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带师能──掌握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带师德──育德之道,为人师表。徒弟:要做到“三学”:学思想──教育教学理念;学做人──为人处事,为善、求真;学本领──教育教学基本功。 6、学科教研员要每学期至少2次对学科组教师在备课、上课、作业方面进行一对一对的跟踪检查与指导,加强教师的日常工作管理。 7、教研员要参加学科组的课例研究活动,听课后,组织听课教师共同切磋研讨,执教老师再根据教研员和与会教师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和提升,实施二次备课和上课,在教研员的指导下共同总结反思二次听课、评课中的经验与不足,从而总结形成规律性的成果。使学科教师有了高端的引领、思维的碰撞、理论的升华。 教研活动开展管理规定 1、每学期初,教研员结合学科实际制订全镇学科教研工作计划,学校教导处制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知识创新对研究项目管理的要求,为保证本所科研人员能够严格按项目合同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出成果、出人才,全面提升研究所综合竞争实力,结合我所科研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课题),是指由本所科研人员从国家各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中科院及本所申请或接受的各类纵向、横向科研任务。 第三条项目主管部门为科研计划处。 第二章立项 第四条以科研任务书、合同、申请书、协议书等形式由国家各部委、中科院、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批准的项目,以及本所自行确定的项目,必须经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任务合同。 第五条科研项目签定合同后,均需向所科研管理部门提交项目任务批准合同或协议书、委托书,以及项目论证材料(包括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等文件各一份,并指定课题档案员,方可完成科研课题的立项并列入所内科研计划。本所科研人员作为协作人员参加其他单位科研项目者,需提供对方单位出据的正式书面证明。 第六条参与外单位主持的课题,在所内原则上不再进行下一级子课题和经费分解。特殊情况可由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协商进行适度分解。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已立项课题实行科研管理部门监督下的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组长享有聘用课题组成员、经费使用等权利,同时负有组织课题科研计划实施、保证科研合同顺利完成的责任。 第八条课题组长的产生 (1)项目一经确定,本着申请人优先的原则和以高质量完成项目为目的,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2)所内分解课题,其组长由研究所科研管理部门和上一级项目负责人共同确定。 (3)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组长有调整建议权。课题组成员一般应在3人以上。 第九条课题组长设定应该遵照项目正式批准的任务书和合同,原则上经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对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教育科研体系,保证各立项课题研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校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培养一支能教学、能研究的教科研骨干队伍,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总则 1.学校教职工参加国家、省、市、校级课题研究,旨在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理论和优秀教育教学经验,运用科学研究手段,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疑难问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凡我校教职工,均可通过一定程序,申报各级各类课题项目。申报课题研究项目的研究单位,可以以各部门、教研组、备课组为团体,也可以个人申报。 3.获得批准的立项项目,必须接受本管理办法的管理,完成所承担的研究任务。 三、课题的申报和立项 1.由教学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以教研组长、专家教师或骨干教师组成的课题论证小组,根据全国、省、市教育科研规划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确定选题范围,并负责申报课题的论证和立项审核。 2.课题申报人应为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

性工作。课题负责人负责本课题组教研理论的学习和课题的管理工作。每个课题负责人不能超过两人,负责人在同一时间段内负责的课题不能超过两项,所负责课题未结题前,不得在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3.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分工负责课题研究方案、阶段性研究报告、结题成果报告、相关论文论著的撰写。 4.课题申报必须填写课题申报表,由课题组向学校教学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课题组成员及任务分配单、课题研究的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工作计划等材料,经学校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报学校领导审批,经审批通过后确定为校级科研课题。市级以上课题必须从校级课题中择优推送。 5.学校监督课题研究过程,课题组要按时提交阶段性课题报告和成果(论文、开发的课程资源等)供学校审核,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课题组,学校给予督促、警告或撤消处理。 6.开展优秀科研课题、优秀教研团队、教科研积极分子的评选,鼓励广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从事理论结合实际的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人人有课题,问题即课题”的浓厚科研氛围。 四、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一)国家、省、市课题管理办法 1.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2.课题立项后开展实验研究。课题负责人向教学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研究计划、预期成果目标备案,学期末将课题研究过程档案材料、

小学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为了提升我校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加强教育科研管理,使教育科研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并卓有成效地进行。依托教育科研,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教育科研管理的内容 1、组织教师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研究活动;评估教研组、备课组工作。 2、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开展(包括课题的申报、实施、结题与推广)。 3、组织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育科研水平。 4、负责论文评审交流的事务工作。 5、收集教育科研情报,向教职工提供教育科研信息。 6、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各类竞赛。 三、科研课题的管理 (一)课题的申报与立项管理 1、申请课题立项的集体或个人,领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科研目的、内容、方法、研究阶段、结题时间及最终成果形式等项目。申报立项的科研课题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2、已向上级部门申报立项的教育科研项目必须在教研处登记备案,学校支持各种研究和实验。 (二)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1、课题立项后,应写出课题实施方案。 2、组织课题阶段(学期、学年) 实施检查评议,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矫正偏向,控制无关变量,保证实验研究正常开展。 3、课题组及成员每学期末、学年末应写出阶段总结。 4、检查各课题组阶段实验及调查资料、数据、论文、总结等资料的收集、管理情况,为课题评审作准备。 5、组织与课题内容相关的调查研究、学习考察与资料研究。 6、省、市级课题一般由教研处进行常规管理并组织实施;国家级课题由校长领导实施。 (三)成果管理 1、教育研究的成果形式一般应体现为两部分:一是教育实践效果的变化;二是文字总结。文字总结的成果形式为: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科研文章等。 2、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3、对通过评审结题的课题应进行登记,相关成果及资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并按等级颁奖。 4、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学校每学年举办教育科研论文交流会。宣传推广先进的研究成果。 四、教师的培训与提高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 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负责教师研究课题的申报组织、结题鉴定工 作。课题日常管理委托各课题组(教研组)实施。 1、各课题组(教研组)组长要按照申报办法及程序,组织好课题组(教研组)成员的教师个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对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设计和论证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教师的研究课题申报学校教科室备案后应及时督促课题承担者落实研究实施计划,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2、关注过程管理。学校教科室实行联系课题制度、动态服务制度。教科室对一些有研究基础、有可能出优秀成果的课题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在整个研究过程中,至少有一次面对面的交流。教科室要对部分重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3、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课题承担者将有关结题成果资料送学校教科室。结题材料主要是课题研究报告1份或者3000字以上的研究论文1篇和与课题紧密相关的教学设计和教后感各1份。学校教科室组织有关科研骨干集中审阅各课题的结题材料,组织评审。 4、学校对教师课题研究有成效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优秀成果(论文、案例、随笔、叙事……)推荐到全国、省、市、区参加评奖或推荐投稿给杂志社。 课题组长职责 课题组长是课题组的核心成员,是课题研究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是课题研究的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课题组成员设计实验方案,撰写开题报告,并组织开题会。 二、组织带领实验教师一起参与课题研究,对课题研究的进程了如指掌。并和实验教师一起总结、反思研究过程中的得失,调整研究的策略,和实验教师一起共同努力,不断将课题研究引向深层次。 三、课题组长应密切配合学校主管科研领导的工作。如为学校组织召开开题会、阶段总结会、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计划等献计献策。 四、每学期期末要组织实验教师对半年来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并形成报告。 五、对实验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主管科研工 作的领导汇报,以利于解决。 教师研究课题申报办法(试行) 花溪区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研究课题是由教务处审定批准、备案的教师研究课题。 1、对象:我校所有在编专任教师。 2、课题申报由教师个人自主申报,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研究者,课题申报者是研究主体,同时也是责任主体、利益主体。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也可以适当吸收部分教师参与协作研究。 3、申报者申报承担研究课题的内容可以是参与学校总课题的三级子课题研究,可以是市级教师个人专项课题的研究,也可以是校级教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学科范畴的小课题、小问题的研究。因此研究的方向和内容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①全局性。符合学校总课题的研究要求和方向。②学科性。符合自己专业发展的趋向。③针对性。就是指关注当前新课改中的学科课堂教学中重点、难点和热点,选题小,一个问题,一种现象,一个学生,一种方法,一次活动均可以作为针对性研究的内容。④创新性。能以现代教育理论为指导,用新的视野、新的思路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找到新的研究切入口、突破

科研管理办法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 2010-07-01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科〔2009〕5号 华东理工大学印发《人文社会科学科研 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特制订《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获奖成果奖励办法》与《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研人文办法通知 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委会,后勤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2009年4月23日 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研究性大学的目标,进一步繁荣我校人文社会科学事业,发挥科研管理工作前瞻性、规范性和引导性功能,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管理、科研成果的奖励等工作。 第三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各人文社科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及科研秘书应配合学校科技处具体实施科研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我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培育基金研究项目,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项目中期管理、项目结项及科研成果的推广。

纵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依照申报指南发布的各文科规划项目。 横向项目包括国外基金、组织或企业的有关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经费由委托或合作单位资助,以合同约定的研究项目。 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包括每年规划中的校内基金项目及培育基金项目。 第五条学校科技处负责及时公示国家和有关部委以及上海市的人文社 科研究项目的基本信息,并在申报期间,将有关项目申报的通知、申请表格、申报注意事项等内容,向文科各院系下发通知。 第六条学校科技处就申报项目,除自由申报项目之外,一律采取聘请校内外专家公开评审的方式,并将结果及时公示在网页上。 第七条各学院科研秘书在获知本单位教师立项项目后,应及时保存有关项目申报书的复印件,建立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档案,建立本单位项目管理数据库。学校科技处及时总结,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及管理数据库。 第八条各类科研项目一经立项,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华东理工大学文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项目管理文件对各类项目及经费进行管理。 第九条学校科技处将根据开题报告中所规定的科研进展规划时间节点1个月前,发出友情提示,督促各课题负责人按时召开并完成科研项目。第十条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改变原研究计划(如延期、更改研究内容、更改成果形式等)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科技处备案,并由科技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学科学服务于社会,回应现实发展需求的功能,学校科技处将每年一次组织校内“学术成果巡回报告会”,并将成果刊登在学校网页上;被评为优秀成果的,由学校资助召开上海市及全国范围内的学术成果报告会,并将其成果刊登在上海市相关媒体。 第十二条对于未按照科研进展规划完成科研任务的、二次督促无效者,相关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将予以取消,并对课题负责人未来其他课题的申报予以限制。 违反项目管理规定、或无任何正当理由拖延甚至放弃项目研究、或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学校将视情节对于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予以处理。 第三章科研促进及成果奖励 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包括实施培育基金研究项目、奖励论文及著作等社科研究成果及其它获奖成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推动人文社科科研基地的建设、重点交叉学科的培育以及校内人文社会文化氛围的构建,使得全校人文社会学科迅速蓬勃发展。学校鼓励各学院制定符合本学科发展的奖励制度。 第十四条学校每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奖励大会,表彰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及学院。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颁发的《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培育基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华东理

关于发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1]20号 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 规划》,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 第三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倡导竞争,鼓励协作,择优立项,保证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建,领导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规划工作,制定研究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办)是课题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规划、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课题办设在中央电化教

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科研任务和经费执行顺利实施,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 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 号)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与监督的责任主体,对学校承担或签订的各类科研项目履行法人职责。学校坚持申报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校-院-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科研规律和学校实际的科研项目管理机制。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的宗旨是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从而规范科研人员职业行为,切实提高学校科研项目管理与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校属各单位和科研人员所从事的科研工作是学校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品牌和各项资源条件是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前提。科研人员应充分认识学

校的资源与条件在科研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增强法律意识,遵

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规定,自觉规范科研行为。 第五条校属各单位及学校科研人员以学校名义签署并承 担的各类科研项目,不论何种类别均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获得的科研项目经费,不论何种来源均为学校收入,须全部 纳入学校财务的统一管理。科研项目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 岗职工。 第二章管理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科研项目按经费来源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性质为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属于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来源性质为社会资金的,属于横向科研项目。 第七条纵向科研项目: 在申报书或合同(任务书等)中以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出 现的,认定为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级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军委装备发展部、军委科技委、国防科工局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2.省部级项目:国务院其他部委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发改委、科技厅(局)、国防科工办、社科规划部门等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3.其他科研项目: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和自 治州政府相关部门下达或资助的科研项目; 4.学校自主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及其他按照校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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