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

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与优化建议林业作为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提供生态服务、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在林业管护工作中,仍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旨在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一、林业管护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不完善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之处。
例如,对于一些破坏林业资源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困难。
2、资金投入不足林业管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
然而,由于资金有限,许多地区的林业管护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开展。
一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无法及时更新和引进,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效果不佳。
3、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林业管护工作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但目前,从事林业管护工作的人员中,部分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业务能力不足,对林业相关知识和技术的了解不够深入。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业管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森林火灾防控难度大森林火灾是林业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
尽管我国在森林防火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气候异常、人为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森林火灾的防控难度依然较大。
一些地区的防火设施建设滞后,防火预警机制不完善,一旦发生火灾,难以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
5、病虫害防治不力随着全球气候的变化和林业种植结构的调整,病虫害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不断增加。
但在病虫害防治方面,存在监测手段落后、防治技术单一、防治资金不足等问题,导致病虫害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控制,给林业生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6、林地资源保护压力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发展,对林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一些地方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林地资源保护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林业行政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在新形势下,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随着我国林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林业行政执法主体逐渐多元化。
在实践中,不同执法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并不顺畅,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跨部门、跨级别的执法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沟通,形成一体化的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压力越来越大,但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应对这一问题,需要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并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
可以通过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执法水平;加大财力支持,增加执法装备和技术设施的投入,提高执法效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
传统的执法手段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和案件查处,但在面对庞大的林业资源和复杂的执法环境时,这一手段显然不足以满足需求。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借鉴现代科技手段,如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执法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执法监督是确保执法效果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但目前存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方式单一等问题。
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可以通过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增加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单一和执法监督不到位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强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与合作,增加执法力量和装备投入,推广科技手段,加强执法监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我国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探究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探究摘要:林业行政执法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效果不明显等。
本文通过分析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策略探究,可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保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策略林业行政执法是维护森林资源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力度不足、执法难度大、执法效果不明显等。
因此,本文旨在分析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策略探究,以期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的合法权益。
一、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法力度模糊林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执法力度模糊。
在一些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能缺乏明确的指导和标准,导致执法力度不够明确和一致。
这可能导致执法行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使得执法结果可能存在不公正或不一致的情况。
此外,执法力度模糊还可能导致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判断存在差异,难以形成统一的执法标准和规范。
(二)缺少强制执法权力林业执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缺少强制执法权力。
某些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能面临着无法强制执行执法措施的限制,这可能削弱了执法的效力和威慑力。
例如,如果执法人员缺乏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的权力,那么违法行为可能会继续存在,对林业资源的保护造成严重威胁。
(三)缺少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林业执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缺少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
缺乏权力监督可能导致执法人员的滥用职权、不当行为或不作为等问题,损害了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也影响了社会对执法机构的信任。
(四)林业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足林业执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不足。
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会影响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效果,而缺乏良好的职业素养则可能导致执法人员的不当行为或不作为[1]。
二、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一)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制度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分析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我国林业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肩负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如何保护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同时又发挥林业基础产业的作用,提高林业执法效能,是林业工作者尤其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当前存在的问题1.1 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规范。
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我国执法部门有林政部门、森林公安机关、森林植物检疫站、野保站、林业工作站等,这些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受到林业行政机关的委托,如果在行使管理权限时未受到委托则属于超出职权和职责范围,因此出现了各个部门因管理职能权限交叠而互相推诿、疏于管理等现象,造成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分散,另外也会因为受经济利益的趋势争相对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林业管理体制的不明确,使管理部门之间出现了矛盾,同时这种矛盾还使林政执法部门缺少了对森林资源破坏行为的打击合力。
另外,在林政执法的团队建设中,监督机构也尚不健全,一般的监督机构设立在办公室综合机构内部或资源林政机构内部,此种监督方式很难起到真正的效用。
1.2 制度不健全,管理操作较难实施。
我国已经制定了森林管理的诸多制度、条例等,但是制度体系内部存在相对制约、疏漏、不适宜操作的问题,同时,随着森林违法方式不断的增加,原来的森林法和制度未能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导致制度体系不健全,如《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对非法运输木材进行的规定。
《条例》规定“承运无证运输木材案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3倍的罚款”,而《程序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同时还有条款规定:“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7d内及时处理决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d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对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或根本不缴纳罚款的处罚方式和强制措施并未做出详细的规定,使得基层林业执法工作者在处罚案件时较难操作。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作为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就生态建设中林业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执法力量不足在国内的一些地区,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由于执法力量不足而表现出一定的薄弱。
这就导致了很多违法行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打击和制止,给森林资源的保护带来了隐患。
2. 执法环境复杂林业执法的对象大多是经济利益相关的行业,比如木材加工、造纸、家具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中存在着违法行为。
而这些行业往往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他们在面对执法机关时,也会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抵抗和阻挠,使得执法环境变得复杂。
3. 执法手段不够灵活在进行林业执法时,往往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这就需要执法人员有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执法人员由于技术水平不够,导致执法手段不够灵活,不能很好地适应不同的执法环境。
二、对策建议为了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应该加强对执法力量的培训和建设。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对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可以加大对执法机关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面和力度。
2. 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在完善执法机制和体制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和规范,规定执法机关的权限和职责,明确执法程序和流程,使得执法工作更加规范和有序。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执法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3. 强化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持为了提高执法手段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可以加强对执法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使得执法人员能够更加高效地开展执法工作。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摘要】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够先进以及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加大执法力量投入、提高执法人员培训水平、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以及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等应对措施。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林业行政执法的效能和水平,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未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林业行政执法将面临更多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提升,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和要求。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新形势,问题,应对措施,执法力量,执法人员素质,执法手段,执法标准,执法力量投入,培训水平,现代科技手段,统一执法标准,总结分析,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林业是我国重要的资源产业之一,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手段不够先进、执法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林业行政执法的效果和水平,需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力量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只有通过这些应对措施的落实,才能更好地应对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发展。
在当前,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投入和重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已成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当务之急。
1.2 研究意义林业行政执法是保障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而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面临诸多挑战和问题。
对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探讨相应的应对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具体来说,研究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林业行政执法效能,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能够为政府部门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向现代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
(完整版)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林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一是林业行政立法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林业发展的需要。
尽管林业立法已经基本涵盖林业行政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但是,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现实有有空白,对一些具体的程序规定也不十分完善,对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规定较多,而对其义务规定较少;对当事人违法自理规定得比较笼统。
林业立法的伐较为缓慢,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比较急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尚未制定出来,如《刑法》第410条关于非法占用林地罪,对于情节严重如何认定,占用多少面积才构成此罪,至今没有司法解释,以至于无法具体操作。
新的法律公布以后,对现行的一些规范性文件没有及时进行清理,从而使林业行政执法处于被动地位,有些规范性文件相互抵触,矛盾从而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统一的状况,如对于青蛙的保护管理、林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各根据自己的部门法规,都有权利予的保护处罚,一旦发生管辖纠纷,凭什么来解决问题。
二是林业行政执法趋利化。
由于林业行政管理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揽一切”,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依法行政”进行转变过程中,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一些体制问题并没有完全清除,当前突出的问题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过多,经费严重不足,全市只有城步县纳入了财政预算,其余县市都是靠自己想法解决经费缺口,有的甚至将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的工资,幅利等自身利益相挂钩,还有的个别地方甚至向林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如木材检查站,作为林业行政的执法的一个窗口,其执法人员的工资等并未纳入财政预算,其各项、待遇就直接与其罚没整归入挂钩,这就难不造成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与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相背离,从而成为林业行政执法不公、不合法及至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是林业行政执法权配置不合理,执法权过于分散。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木种管理,植物新品种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但与此林业资源的破坏和滥用也日益严重。
在这种情况下,林业行政执法成为保护和管理林业资源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林业行政执法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问题一:执法力量不足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林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的配置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加。
在很多地方,执法力量不足甚至无法满足基本的执法需求,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隐匿和不受惩罚。
应对措施:加大执法力量的配置,提高执法效率。
政府应该在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投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和效率。
可以引入社会力量,比如设立林业行政执法志愿者,加强社会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由于林业资源的特殊性,执法标准往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是在一些地方,执法标准不够一致、不够明确,容易造成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不利于行政执法的规范和公正。
应对措施:建立统一的执法标准,并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项执法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在林业行政执法中,有些违法行为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执法手段,比如需要依靠一些尖端的科技手段进行侦查和取证,但是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手段不足,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难以查处。
应对措施:加大对执法手段的投入,提高执法水平。
政府可以加大对执法科技装备的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能够有效地采取各种手段来查处违法行为。
也可以加强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共享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
问题四:执法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地方,由于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不高,容易造成执法程序的不规范,甚至违法执法,不仅损害了执法机构的形象,也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与对策
发表时间:2020-01-09T08:56:04.92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9年20期作者:钟锦平[导读] 林业的发展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能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根本措施,尤其是在西部大开发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542700 摘要:林业的发展在我国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能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生态环境建设的根本措施,尤其是在西部大开发中体现的最为明显。
在陆地生态系统中森林是其主体,在生态环境建设中林业是其主体,因此,只有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不
断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才能有效的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保证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本文就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林业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林业行政执法是保证林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必须依法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目前,我国的林业行政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了生态环境的建设。
这就要求相关林业部门的执法人员,要重视在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完善和改进林业的行政执法,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水平。
本文就林业行政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以及对策,帮助林业行政执法更好的进步。
一、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一)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林业行政执法最大的依靠就是《森林法》,虽然自《森林法》颁布以来,各地林业主管部门都对《森林法》进行了宣传工作,但因为宣传方式过于简单、内容过于浅显,导致人们只知道《森林法》,却不知其内容。
因为对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够了解,从而就避免不了人民群众因不知法而违反法律规定现象的发生,林业行政执法时也困难重重。
如:村民认为自己栽的树,肯定有权处置,却不知法律所规定对树木的砍伐程序,在不知不觉中就违反了法律。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被罚人觉得自己没有做错,肯定就不配合执法,从而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二)执法队伍不够壮大林业行政案件一般涉及范围广、涉及人员多、隐蔽性、突发性等特点,在进行执法工作时就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来配合。
这就要求林业主管部门要有足够的执法力量和有效的执法手段。
但在目前林业行政执法中,一方面是执法队伍人数较少,工作量较大,行政执法人员不能及时完成林业行政执法任务。
从而使林业行政案件不能得到及时的监控、制止和查处。
另一方面是对林业行政执法的不重视,不能正确认识到森林资源,认为任务林业行政案件少,从而就使林业行政执法“形如虚设”,导致森林资源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三)有法难依,执法不严林业行政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涉及人情的林业行政案子,尤其是领导干部也参与其中的。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一现象还难以改变,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较大,导致不能依法处理、秉公处理。
这样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还降低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给人民群众也带来了不良的影响。
二是执法人员贪图省事。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工作时,为了省事,往往就是象征性的询问和法律教育,对于违反者来说得不到实质性的处罚,从而助长了不良风气的形成。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不屑于进行证据材料的收集和印证,从而导致证据材料不齐全、不充分等问题。
三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
像城市建设、电力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等都需要砍伐木材,但这些部门在砍伐木材时,往往忽视了林业部门的存在,不进行相关规定程序的报备和审批,只根据自身建设的需要就进行对树木的砍伐,从而形成违法行为,但通过后补手续,又使违法变成了合法,增加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困难。
四是执法主体不当。
林业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当地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拥有委托、授权的组织和单位。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些乡镇工作人员在明知不具备执法资格时,通过假冒派出所或林业管理站之名,直接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
这种现象的存在,就导致林业行政执法缺失了公正性和公开性,使其失去了自身存在的意义。
通过对上述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的分析,林业的法制建设任务非常艰巨,只有解决上述问题才能使林业行政执法更好的进步和发展。
二、林业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林业部门的相关领导,应当转变思想观念,重视林业行政执法,认识到林业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重要性。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树立起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法律观念,把林业发展的各项管理活动都纳入到法律当中,使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时做到有法可依和严格执法。
要想提升行政执法的威信,就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治,拒绝在执法过程中掺杂个人情绪和感情,以事实为标杆,以法律为准绳进行严格执法。
只有进行严格的法治,不被任何客观理由和现实所动摇,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执法。
加大宣传力度,有效的宣传可以帮助人民了解林业所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造成违法犯罪行为,从而减少林业行政执法的困难。
在进行法治宣传时,可以通过深入基层、以案释法的方式,来进行法律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好、更快、更深入的了解林业所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扩大执法队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林业的行政执法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稳定开展,其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关乎着林业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在进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选拔时,首先要考察其对这份工作的热爱程度和内心的责任感。
其次,要考察其自身知识的学习,以及对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情况。
最后,则要测试其工作能力,观察是否能够适应这份工作。
只有提升执法人员的水平和扩大执法队伍,才能让每一起行政案件都得到完美的处理。
(三)加强监管力度
林业行政执法维护的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国家的威严不受侵犯。
只有加强监管力度,才能使各个部门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使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从而严厉打击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打造人民群众值得信赖的队伍。
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时,对于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的制止和处理,做到一律平等,不能特殊化对待,只有这样才能使林业行政执法部门起到相应的作用,受到其他部门的重视。
结束语
林业行政执法不仅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利用和合理开发森林自然资源,更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
只有及时的发现并解决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才能使林业不断地前进和发展,为我国的生态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也是我国法制社会的最好体现。
我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林业行政执法问题都会被妥善的解决,推动我国生态化建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芬,寇勇.当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J].农技服务,2017(23).
[2]白佳鑫,陈卓媛,周孜予.浅议林业行政执法问题的解决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17(2).
[3]江东华.浅谈宜春市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现代园艺,2018(21).
[4]樊娇.浅谈东川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科学实验,2018(16).
[5]高宇.林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7(15):28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