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节能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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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汝政办〔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9〕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6日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责任追究及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汝发〔2016〕1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期间。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工作绩效与奖惩挂钩,实行单位奖惩与个人奖惩相结合、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机制。

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挥部负责具体创建工作及相关督促、协调工作。

第二章责任追究及奖励惩处第四条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文〔2019〕61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9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汝政文〔2019〕62号)和各责任单位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创建工作采取月汇报、季评比、半年考核、重点工作不定期督查等形式,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创建任务。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07•【字号】临政办函[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临政办函〔201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组织对全市17个县市区、2个经济开发区、1个风景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检查情况通过听取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汇报,查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工作档案、能耗统计等制度建立情况,深入实地对各单位节约用水、电、油、办公用品、经费开支执行落实情况、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使用情况及机构编制设立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填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执法检查汇总表》等程序。

检查组认为各县市区都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要求,认真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项用能指标均呈现不同程度下降,对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是少数县市区对节能工作仍不够重视,节能工作进展缓慢。

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做好能耗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各公共机构基本建立了网络数据上报平台系统,各单位节能联络员基本能按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本单位的用能情况。

少数县市区未能认真执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还未建立网络数据上报平台系统;在单位能耗统计方面存在数据准确度不够、报告情况不及时等问题。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各县市区制定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根据制度对本单位节约用水、电、油、办公用品及会议接待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严格落实。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1.27•【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的《汝州天汇风电有限公司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 废气。

项目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

2.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

3. 噪声。

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汝州市三杰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处理万废机油滤芯建设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汝州市三杰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处理万废机油滤芯建设环评报告

第一章概述1.1 项目由来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购车刚性需求旺盛,截止2015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为1.72亿辆,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3亿辆,中国将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保有量最多的国家,随之而来的除了有越来越拥堵的交通,还有更多的汽车废弃物。

目前我国汽车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还不完善,很多有价值的废弃物作为了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汝州市三杰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公司经过长期市场调研,决定投资1.1亿元在汝州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年处理10万吨废机油滤芯建设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处理规模均为5万吨机油滤芯/a),该项目已经汝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豫直汝州制造[2016]09718)。

该项目的建设实现了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改变传统资源回收方式,提高了废机油滤芯中废矿物油和碳粉的回收,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项目的建设可以使河南省内的废油滤芯得到较大程度的回收,可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

1.2 环评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类第151条: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汝州市三杰再生资源利用发展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机油滤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根据国家及省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该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报告书。

评价单位在实地踏勘、调研和收集分析资料的基础上开展了评价工作,评价工作中对厂址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地表水质量现状、地下水质量现状、噪声进行了监测、调查,对工程污染因素、清洁生产水平、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等进行了分析,编制出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

2017年1月20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行业专家对本项目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技术评审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并完成报告书(报批版),现上报审批。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31•【字号】汝政〔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 年3月31日汝州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4年省定减排目标任务,特编制本实施方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科学测算、合理分担、部门负责”的原则,优化任务分工,细化工程项目,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结构减排,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全面提升管理减排,确保完成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3.《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环发〔2011〕148号);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6.《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明电〔2014〕6号);7.汝州市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及环境统计有关材料。

二、2014年减排目标及2013年减排现状(一)2014年减排目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批复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1.10•【字号】豫环审[2017]10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批复豫环审[2017]10号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和由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编制的《汝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收悉,该项目验收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工程建设内容(1)汝州500kV变电站,位于汝州市王寨乡,北距王寨至杨楼村公路1.5km。

本期建设主变容量1×1000MVA,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6回。

(2)建设嘉和-香山线π入汝州变50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18.3km,其中其香山侧8.9km(同塔双回),嘉和侧9.4km(同塔双回8.4km,单回路1km),线路位于汝州市境内。

总投资30874万元,环保投资166万元。

二、《调查报告》表明:本工程前期环保手续齐备,污染防治设施已按要求建设落实,线路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以及噪声监测值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恢复。

三、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批复文件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工程投入运行后应做好电磁、声环境的日常监测工作。

五、加强对公众电磁知识宣传,妥善解决投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六、我厅委托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汝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17年1月10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03•【字号】汝政办〔2018〕101号•【施行日期】2018.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上半年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汝政办〔2018〕10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上半年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

主要宏观调控指标处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作目标。

但个别指标没有完成序时进度,与目标任务存在较大差距。

现将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责任指标完成情况(一)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指标1. 产业集聚区发展水平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速21.9%(1-5月),居直管县第2位;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速17.4%(1-5月),居直管县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1.9%,居直管县第2位;施工项目50个,居直管县第5位。

2. 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49.4%,增速12.1%,居直管县第6位;夏粮总产量24.93万吨,增速-1.6%,居直管县第2位;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75亿元,居直管县第3位,增速20.2%,居直管县第5位;税收收入12.57亿元,居直管县第3位,增速28.8%,居直管县第5位;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1.07%,居直管县第5位,增速10.9%,居直管县第5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8%,居直管县第1位;实际利用省外资金39.7亿元,居直管县第2位,增速5.8%,居直管县第2位;实际利用境外资金2000万美元,居直管县第5位,增速-35.3%,居直管县第7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65.4元,居直管县第2位,增速10%,居直管县第4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98人,占全年省定目标7000人的57.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0%,居直管县第2位;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92.5%,居直管县第2位;科教文卫体事业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35.62%,居直管县第9位。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汝政文〔2018〕30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汝政文〔2018〕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要求,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方式,逐步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2017年,取消了涉及汝州的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确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36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更名行政许可项目1项。

国务院、省政府下发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到位,未新设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已全部公开。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出台《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汝政办〔2017〕81号),截止2017年5月30日,已梳理和编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报送省电子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6月20日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在全市31个单位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2017年,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自查核实和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公布更新的通知》(汝政办〔2017〕125号),进一步更新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30•【字号】汝政〔2016〕20号•【施行日期】2016.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6〕20号市产业聚集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30日汝州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办〔2014〕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等文件精神,破解制约我市发展的环保历史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做好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排查清理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对全市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本次清理整改工作,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摸清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底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意见;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化解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规范环境管理,督促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巩固成果,认真核查。

市发改、工信、环保、国土资源、住建和各乡镇、街道要对2015年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逐一进行认真核查,全面了解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相关企业的基本情况,摸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底数,建立准确的清查台账,真正做到排查清理无遗漏、无差错。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汝政办〔2018〕14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汝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汝政办〔2018〕1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2018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用、早见效,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目标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范围此次专项督查针对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上级专项建设资金、市政府统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建设的在建项目(包括已签订施工合同但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二、督查方式(一)全面自查。

由市重点项目办提供目前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政府投资项目明细底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各方依据施工合同,采用倒排工期的办法分项目明确关键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报经市重点项目办审核通过后,于2018年10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督查局;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主管副职、具体责任人和施工单位及负责人,一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印章报市政府督查局。

(二)定期督查。

市政府督查局会同市重点项目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进行一次集中督查,全面准确掌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三)通报曝光1.媒体曝光(针对施工单位,包括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施工企业等)。

在汝州电视台、《今日汝州》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对于超过规定时间节点未完成建设进度的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单位予以曝光,定期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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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节能报告公示
1. 背景介绍
汝州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城市,节能减排已经成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之一。

为了提高汝州市民的节能意识和行动,市政府决定公示一份节能报告,向市民展示汝州市的节能成果和未来的发展计划。

2. 节能成果展示
2.1 能源消耗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汝州市的能源消耗情况。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汝州市的总能源消耗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这主要是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和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能源需求增加。

然而,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措施,成功地降低了每单位产出的能源消耗,实现了能源消耗与经济增长的脱钩。

2.2 传统能源替代
为了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汝州市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市政府鼓励市民采用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设备。

通过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市民的使用意愿明显增加。

截至目前,汝州市已经建设了多个太阳能热水器项目和光伏发电站,有效地减少了对传统能源的需求。

2.3 建筑节能改造
汝州市政府还注重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标准,并鼓励市民对自己的住宅进行节能改造。

通过加强建筑保温、提高采暖设备效率和使用节能灯具等措施,市民可以显著减少能源的消耗。

市政府还在节能改造项目上提供了贷款和补贴,以推动市民的参与。

3. 未来发展计划
3.1 汝州市政府的承诺
为了进一步提高节能水平,汝州市政府制定了一份未来发展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将汝州市打造成为一个节能示范城市。

市政府承诺在未来几年内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能源效率技术,以实现能源消耗的进一步降低。

3.2 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节能的重要性,市政府将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市政府将组织节能知识讲座、发布节能宣传片等活动,提高市民对节能的认知和意识。


时,市政府还将与学校、社区和企业合作,开展节能环保教育活动,培养市民的节能习惯。

3.3 政策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节能行动,市政府将推出一系列政策激励措施。

首先,
市政府将继续提供贷款和补贴,支持市民进行节能改造。

其次,市政府将设立节能奖励基金,对在节能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市民和企业进行奖励。

这些措施将有效激发市民的积极性,促进节能工作的落实。

4. 总结
通过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和未来发展计划,汝州市正在朝着节能减排的目标迈进。

市政府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建筑节能改造,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激励措施。

相信在市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下,汝州市的节能工作将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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