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首营资料汇总
药品首营供货企业所需资料2020

尊敬的各供货商:
以下是我公司首营企业及合格供方所需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网上工商年报打印件;
4、GMP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之后的,到期不再换证,不需要再提供)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信息;
6、药品质量保证协议(符合GSP质量条款要求);
7、随货通行单样式原件;
8、相关印章印模(公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出库专用章等)样式原件;
9、发票样式复印件;
10、企业质量体系调查表。
二、产品(成药制剂)合法性证明文件
1、药品生产批件(再注册批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或者进口注册证(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2、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要提供注册批件复印件;
3、进口中药材需要提供进口药材批件(2020年1月1日之后,非首次进口的中药材不必再提供进口药材批件);
3、已取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证书的,要提供该证书复印件;
4、药品质量标准;
5、包装、标签、说明书原件;
6、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三、销售人员身份合法性证明文件
1、身份证证复印件;
2、有效期之内的单位法人授权书。
以上资料是复印件的要加盖供货企业公章原印章。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所需资料目录

(资料需加盖供货企业公章原印章)
项目
序号
资料目录(确定供货单位、购进药品、购销人员合格,签质保协议)
首
营
企
业
1
营业执照复印件(①超营范围、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应有正在办理证明)
2
《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②未年检、③效期超期)
商标注册证
(新品)
商标注册证
8
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
9
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补充1
《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批件》(如麻、精药除前3证外还应有《进口准许》);进口药品通关单、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
3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请注意有效期和对应经营品种剂型)或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年检、效期超期)
5
开票信息(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公司地址)销售药品所开的税票
6
随货同行单(票)样式;供货单位公司的印章印模(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销售专用章、发货专用章、质量部印章)。
7
质量保证协议书:(新版GSP第65条规定内容缺一不可,①明确责任;②提供合规资料且真实、有效;③按规开发票;④药品质量达标;⑤包、标、书合规;⑥运输质保及责任;⑦质保协议有效期。
标、书)
8
标明有明确质量条款的供货合同
9
企业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
10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原章和法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的品种、地域、期限)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上岗证
首营资料目录

注:企业《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都要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8.相关印章备案表
9.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
1.药品(再注册批件)
2.药品质量标准
3.药品检验报告书
4.药品小包装样盒、说明书、标签实样或复印件复印件
5.药品价格批文
6.商标注册证
1.进口药品注册证
2.进口药品上岸或通关单、检验报告书
医疗
器械
1.企业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质量保证协议书
4.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寄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印章备案表
1.医疗器械注册证
2.医疗器械质量标准
3.医疗器械检验报告书
4.小包装样盒、说明书、标签实样或复印件复印件
5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药品价格批文
6.商标注册证
保健
食品
1.食品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质量保证协议书
4.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寄身份证复印件
1.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
2.特殊化妆品许可批件
3.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明
4.小包装样盒或袋子、说明书、标签实样或复印件复印件
5.质量标准
6.商标注册证
7.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疫证明、中文说明书
消毒
产品
1.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质量保证协议书
4.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寄身份证复印件
1.消毒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
企业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都要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首营资料目录
类别
首营企业
首营品种
药品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提供的资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2、营业执照及其年检证明复印件3、GMP或GSP认证证书4、一切与经营相关印章的原印章备案表(鲜章)、随货同行单(票)实样(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体现“随货同行”字样;加盖相关岗位鲜章。
)5、企业增值税票样式6、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内容的开票信息(双方有业务往来的所有账户信息备案),基本结算账户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7、供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情况表8、税务登记证9、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年检证明10、质量保证协议书((一)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二)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三)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四)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五)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六)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七)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一年>。
)11、法人委托授权书(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12、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及从业资质复印件13、与供货企业签订有保证药品质量条款的购销合同14、商标注册证15、价格批文16、药品质量标准17、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注册证或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18、首次购进药品同批号检验报告书,样品同批号检验报告书,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检验报告书;购进生物制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19、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样品)20、以上提供的资质材料必须盖有企业公章原印章。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一、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生产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生产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生产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M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不超出有效期限;每年应进行年检(超出有效期限或正在办理年检手续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7、税务登记证:应在有效期限内。
8、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在有效期限内(过期或正在办理的应有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商标必须是所购进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
9、购销合同(协议):购销合同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合同必须规定相关的质量条款。
10、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
11、供应商档案表。
1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药品商业企业1、企业营业执照: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工商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每年三月至六月进行年检,如未年检应出具正在办理的证明)。
2、经营许可证:检查是否超出有效期(超出有效期的应有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证明);是否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是否进行了年检。
3、销售人员的委托原件,身份复印件:应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
4、质量保证协议书:内容填写完整,不得有空项;规定的有效期应为一年。
5、GSP证书:认证范围与所采购的商品剂型一致;不得超过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当地药监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首营企业、首营品种需提供的资料

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药品
二、医疗器械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首营品种:贵公司应向供货方索取所经营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货方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还应索取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另外还需要对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合格证、成品检验报告)。
目前只有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企业需要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相关规定进行。
药品首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4、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复印件
5、省市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当年)复印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2、保健食品注册证批件复印件(包含附件:说明书、质量标准)
3、样品(包装盒、说明书、标签)
4、省市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当年)复印件
注意事项:
1)以上资料均须盖公司红印章。
2)资料应是原件的复印件,不可以是传真件。
4、品种相对应剂型的GMP
二、保健食品(蓝帽子、国/卫食健字)
供应商分类
首营企业须提供资料
首营品种须提供资料
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年检)复印件
2、《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保健食品GMP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
6、质量保证协议
7、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3、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质量保证协议
6、备案表(印章备案、销售清单备案)
7、税务登记证、开票信息
1、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
2、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3、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
首营资料所要材料

一、首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所需材料:(以下材料A4带红章)公司资质:1、营业执照及其每年年检证明的复印件2、生产许可证3、GMP证书4、组织机构代码证5、税务登记证6、企业印章、印模(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质管章、合同章、货物出库章等购销活动中用到的原印章)盖原印章红章7、随货通行单(票)样式(原票样加盖出库章带字体并加盖公章)8、单位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有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质量保证协议(按新版GSP要求)10、条码证11、合格供货方档案、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12、业务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上岗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单位的公章原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生产企业:我公司生产的品种,附品种目录。
经营企业:我公司合法经营的品种)产品资料1、药品注册批件2、国家药品标准3、省药监局颁发的检验报告书4、国家发布的物价表5、药品备案包装盒及说明书6、国家局或省局备案的说明书样品盒复印件7、商标注册证8、销售合同、出库清单(内容应包括客户名称、收货地址、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家、质量状况、注明哪一联为随货同行联)和厂家出具的同批次质检报告、发票及收据一、首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所需材料:公司资质:1、营业执照及其每年年检证明的复印件1、药品经营许可证2、GSP证书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6、企业印章、印模(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质管章、合同章、货物出库章等购销活动中用到的原印章)盖原章红章7、随货通行单(票)样式(原票样加盖出库章带字体并加盖公章)8、单位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有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9、质量保证协议(按新版GSP要求)10、合格供货方档案、质量保证体系调查表11、业务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上岗证复印件必须加盖供货单位的公章原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我公司合法经营的品种目录)产品材料:1、药品注册批件2、国家药品标准3、省药监局颁发的检验报告书4、国家发布的物价表5、药品备案包装盒及说明书6、国家局或省局备案的说明书样品盒复印件7、商标注册证8、销售合同、出库清单(内容应包括客户名称、收货地址、品名、规格、剂型、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厂家、质量状况、注明哪一联为随货同行联)和厂家出具的同批次质检报告书、发票及收据厂家9、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条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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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首营资料汇总一、药品生产企业二、药品经营企业三、保健品生产企业四、保健品经营企业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Ⅱ类、Ⅲ类)七、首营企业审批表八、首营品种审批表一、药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1、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1、药品生产批件或药品注册标准。
2、药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
4、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5、药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6、物价批文。
7、药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传真件经过一段时间后,字迹会变模糊,甚至消失)★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药检报告书,须有质管部印章)★审批程序:1、采购部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质管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二、药品经营企业(一)、国产品种1、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进口药品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生物制品须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
3、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三)、保健食品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有所食品、化妆品的经营范围。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营业部、质管部、经理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四)、医疗器械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应有所销售医疗器械的相应范围。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应有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
三、保健品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1、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或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1、保健品生产批件。
2、保健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保健品检验报告书。
4、保健品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5、物价批文。
6、保健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营业部、质管部、经理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四、保健品经营企业(一)、国产品种1、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或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进口保健品1、进口保健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港、澳、台)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2、进口保健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并盖有经营公司质管部红章。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营业部、质管部、经理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五、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首营企业审批资料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MP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二)、首营品种审批资料1、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2、产品质量标准。
3、同批号产品检验报告书。
4、医疗器械最小包装盒及及说明书实样。
5、物价批文。
6、产品包装及说明书批件。
7、产品注册商标。
★首营品种在更换包装、规格、剂型时应视为首营审批。
★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营业部、质管部、经理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下列情况可视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通过企业质量体系考核:1、企业获得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颁发的GB/T19001和YY/T0287(或GB/T19002和YY/T0288)标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2、已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已实施产品安全认证,企业持有的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Ⅱ类、Ⅲ类)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销售无菌器械时,还应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GSP或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4、质量保证协议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委托权限:区域、时间、品种及相应规格)。
6、被委托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销售人员购销资格证书复印件(中、西药购销员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10、质量体系调查表或合格供货方档案。
11、开票资料(须有财务部门红色印章)★传真件除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可以先传真再邮寄外,其它内容传真一律视为无效。
★以上证件,国内企业均应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外企为公司蓝色公章。
★首次经营品种一律上网查询。
★审批程序:1、采购组洽谈,同意后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2、经营业部、质管部、经理部审核签名后,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3、验收员进行实物验收,无检验报告书者视为证件不全,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件并签字后方可进货。
备注:1、区域委托代理商委托的下属销售人员,最好提供相应的委托协议,以确定相应的质量责任。
2、凡加盖红章/蓝章的复印件不得再复印后又加盖红章/蓝章使用,否则视为无效。
3、所经营品种在首次进货时应明确是否可以退货并按我公司出具的相关表格真写相关内容并签字负责。
4、所经营品种在证件不全时,我公司有权拒绝结款。
5、消毒品、化妆品视同保健品审批。
补充规定:1、《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营业地址必须是一致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经营范围,相同的内容的用语必须是一致的。
2、《营业执照》上必须有上一年度的年检标识。
3、以上的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等部门用章不能代替。
首营企业审批表首营品种审批表照》;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有效期;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6、产品合格证明;7、产品质量标准;8、检验报告书;9、质量保证协议;10包装、标签、说明书批件和实样。
以上资料除不能提供原件外,复印件需加盖原单位红色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