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岗位管理方案

关键岗位管理方案
关键岗位管理方案

关键岗位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人员选拔、培养和管理,提高关键岗位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充实后备人才和干部队伍奠定基础,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各事业部,各事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三、内容

(一)重点关注对象和关键岗位范围

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从重点关注对象中选拔。重点关注对象范围包括:

1、事业部备案人员,包括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或有管理工作经验的,或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

2、关键岗位范围由事业部综合评估现有岗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不同关键岗位重要性、岗位干部培养潜在性大小划分档位,并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设计职业生涯发展路线与胜任力模型。

3、关键岗位范围确定后,需新增加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副总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同时,用人单位提交岗位说明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上岗方式和程序

1、对岗位重要性和岗位干部培养潜在性较大、岗位排名在先的关键岗位,须选拔上岗;其余岗位可由事业部提名上岗,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选拔上岗

(1)提出申请:关键岗位人员缺位的,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门。

(2)公布需求信息:人力资源部门公布需求信息,组织公开选拔。

(3)报名人员考察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素质考察,符合条件的予以确定。基本素质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①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自愿在公司长期工作;

②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且经考核成绩合格;

③有良好的社会道德、职业素养和卫生习惯;

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犯罪前科;

⑤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有胜任目标岗位的潜在能力;

⑥在公司连续工作二个月以上。

2)事业部结合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业务技能考察。

(4)经基本素质和业务技能综合考察合格者,可上岗试用。

3、提名上岗

(1)事业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关键岗位说明书,通过调研及日常工作了解,从重点关注对象中选拔绩效指标高、工资水平高、威信较高、能力较强的员工,提名上岗。

(2)重点关注对象个人可自荐、重点关注对象所在部门可推荐,由事业部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关键岗位说明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可提名上岗。

(三)试用期管理

1、关键岗位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岗位试用期限根据事业部实际情况确定。

2、关键岗位人员试用期结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考核、业务考试、主管评价、民主测评。其中日常考核、业务考试和主管评价由事业部负责,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民主测评,并汇总综合考核结果。

3、关键岗位人员试用期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备案;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岗位另行安排,该岗位重新选拔。

4、关键岗位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原则上按现岗位工资的80%发放。

(四)日常管理

1、关键岗位日常考核:事业部制订对各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督导考核情况。

2、关键岗位工资管理

(1)关键岗位实行岗位工资制度,事业部确定关键岗位工资标准,并结合考核情况确定关键岗位人员月基本工资,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人力资源部应当对集团公司各岗位工资的平衡性进行审查,对于明显失衡的岗位月工资额向事业部提出意见和整改建议,同时向董事会汇报。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关键岗位人员月基本工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执行不力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提请事业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事业部结合关键岗位日常考核,每六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关键岗位人员月基本工资。

3、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关键岗位人员任期为两年,事业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关键岗位人员的具体任职期限及轮岗范围,对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4、关键岗位人员调动

关键岗位在职人员需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调函,调动人员持调函到新单位报到,并据此办理劳动关系和工资转移。

5、关键岗位人员免职和开除

关键岗位人员免职、开除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后,由相应层级领导审批。

6、关键岗位人员离职的,用人单位须自离职人员提出离职之日起,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7、关键岗位人员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参与相关联业务的管理。

(五)任职规定

1、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工作回避

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调配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问题时,有近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指使、暗示、干预或施加影响。

(2)任职回避

关键岗位人员与领导层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该领导直接管辖范围内任职。

2、因工作原因被免职的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再在关键岗位任职。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使公司岗位设置更加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岗位管理更加合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岗位设置管理。 第三条岗位设置目标 (一)以科学的编制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明确上岗条件和职责,用好现有人力资源,达到降低人工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突出公司的工艺研究专业方向,优化岗位设置,使人员结构、比例、层次等进一步趋于合理。 (三)以不突破现有定员为基础,通过部分岗位压缩,优化岗位结构,使各岗位工作量达到满负荷。 (四)结合岗位需要,在用好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做好人才引进。 第四条设岗依据 以现有岗位为基础,以当前公司生产规模为依据,立足于公司发展规划及生产需要,充分考虑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和结构调整 方案,对公司岗位进行优化、调整。 第五条岗位设计

(一)根据工作流程和岗位分析结论,确定组织编制、岗位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绩效标准、工作关系、工作条件和任职条 件等。 (二)岗位类型分为高管、管理、技术、营销、生产。 第六条编写岗位设置文件和岗位说明书 通过岗位设置文件从专业、结构、学历资历要求等方面反映岗位设置原因、目的、过程。 岗位说明书: (一)内容包括岗位标识、使命、工作内容、任职条件、工作关系、绩效标准、工作环境等。 (二)编写要求 ①文字用语准确,避免含糊术语、修饰用语,使用标准词语; ②突出说明书特性,能与其他岗位相辨别,避免描述笼统和雷同; ③职责与任务内容须详细全面,能涵盖岗位所有工作; ④格式统一,简洁实用。 第七条岗位审定及人员配置 (一)岗位的设定,岗位说明书须经公司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岗位设定后,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数配置人员,人员任职条件必须满足岗位任职要求。 第八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理程序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管 理程序 编号: 版本:A 版次:1 编制:人力资源部 审定:程序分委会 批准:总经理办公会 年X月X日批准年X月X日实施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2 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3 引用标准 ...........................................................................................................错误!未指定书签。 4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关键岗位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人员变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关键岗位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5 职责和权限 .......................................................................................................错误!未指定书签。 6 管理要求及描述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 基本要求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 人员变更的准备....................................................................................错误!未指定书签。 6.3 变更过程控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6.4 人员变更条件限制................................................................................错误!未指定书签。 6.5 记录和存档 ...........................................................................................错误!未指定书签。 7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错误!未指定书签。 7.1 审核 .......................................................................................................错误!未指定书签。 7.2 复核与更新 ...........................................................................................错误!未指定书签。 7.3 偏离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7.4 管理记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7.5 培训和沟通 ...........................................................................................错误!未指定书签。 8 相关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9 附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

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 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当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组织职位管理制度修改版

组织职位管理制度 (第A版第0次修订) 文件编号:GHR00 受控编号: 编制:人力资源部 审核:王特 批准:葛坤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 2014年月日发布 2014年月日实施

1目的 为确保辉山集团组织职位管理工作的高效运作,规范集团组织架构、职位设置、编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集团组织架构与职位编制的设置均以满足集团的阶段战略发展目标为核心,体现以下原则: (一)战略发展:组织设计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保障战略目标实现的原则。 (二)精简高效:在确保集团各项业务有效运作的前提下,简化组织与职位的设置,并充分考虑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等因素,尽量减少管理层级,以确保决策效率 (三)流程优化:设计精简的业务决策流程,尽可能使流程的关键环节由专业部门、专业职位完成,提高专业性的同时减少需要多方协调的环节。(四)责权明晰:各部门设置应确保从上到下指挥统一、汇报关系明确,避免出现多头领导、权责不清。部门及岗位设置职责明确,避免出现职责交叉,关键职责不相容部门及职位必须分离。 (五)风险管控:通过合理的权利制衡机制,及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组织与职位的设置及调整应基于集团各项业务的正常有效运作,不能基于例外情况,保持一定稳定性。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总部及各事业部、各单位。 4相关角色和职责 4.1集团高层领导(总裁、常务副总裁、CFO、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是集团组织架构与岗位、编制管理的最终决策者,其主要职责如下:4.1.1.负责集团整体组织架构的设置与调整方案审批; 4.1.2.负责集团整体职位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的审批; 4.1.3.负责集团年度编制预算报告及人员任免的审批。 4.2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是组织架构与职位编制的管理部门,架构组织规范、职位、编制设置与调整,具体职责如下: 4.2.1.负责集团组织职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修订; 4.2.2.负责集团总部及事业部组织架构与职位、编制设置及调整的总体管理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对集团和事业部的组织设计审视回顾,并提出调整方 案,报集团经营决策层审批; 4.2.3.负责审核集团总部部门组织架构与职位编制的设置与调整,并提出调整改进建议; 4.2.4.负责审核事业部三级以上部门组织架构设置和5级以上职位、编制的设置与调整; 4.2. 5.负责组织集团各部门及事业部各单位制定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对年度人员编制预算进行分析及核定汇总,并监督人员编制预算的执行情况; 4.2.6.负责集团组织架构图、职位职级图、人员编制计划等组织职位管理文件的编制与维护,以及5级以上职位设置的人事任免工作。 4.3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八)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九)其余专业技术职务要根据岗职相符的原则,设置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集团公司机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 (一)董事会秘书处(法律顾问室)设经济、法律专业技术职务; (二)综合办公室设政工、经济、档案专业技术职务; (三)财务资产部设会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 (四)经营管理部设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五)规划发展部设经济、工程、统计专业技术职务; (六)党群工作部设政工、经济、新闻专业技术职务; (七)人力资源部设经济、成人教育专业技术职务; (八)审计部设审计、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九)安全监察部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1. 1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2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 物资供应部:全体岗位; 计划经营部:全体岗位; 财务部:基建项目核算、成本核算、预算、费用报销、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结算、固定资产管理、 出纳岗位; 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 理、会议接待岗位; 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 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 生产技术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 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监督责任 3. 1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3. 2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4. 聘用管理 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5.关键岗位的管理 5. 1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 人发[2008]85号)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进一步深化事业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1、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适用于由我区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 岗位设置管理。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 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 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职责的工作岗位。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 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 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 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 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 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 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 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员工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公文管理制度 1.为保证公司信息渠道的畅通,规范公文收、发处理程序,增进公文处理的品质及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文的基本种类一般包括:请示、报告、指示、制度(规定)、通知、通报、决定(决议)、会议纪要。 3.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文头、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单位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抄报)、发单位、公文字号、主题词、打印、审核、份数、签发人等。 4.公司重要文件一律用红头文件下发,一般文件统一用公司文头。 5.文件由文印室负责校对,并送拟稿人核稿人审查合格后,方能复印、盖章。 6.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7.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档案室存档。 8.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签收。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后即时报送。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工作的有序运行,保障日常办公的切实需要,防止办公用品管理的混乱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办公用品的配置应本着“必需、实用、节俭、美观”的原则,其购买、发放与管理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2.办公室桌椅、空调、电脑、通讯设备等大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配置与管理;日常办公耗材等、小型办公用品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购买和发放。 3.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配置由其管理部门根据存量与消耗情况提出申请,经办公室汇报总经理审批后,协同采购人员购买。 5.办公用品的领用应遵循节约、必须的原则。常用办公用品的领用,由使用人或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6.所有购置的办公用品必须入账,领用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实行账目和数量一致,并切实做到日清月结。 7.大型耐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建立台帐,对每件物品进行编号,每年检查一次。日常耗材各部门与个人应节约使用、杜绝浪费。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 厦门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 号)及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省委办公厅颁发的《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以及《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委办发〔200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基本原则 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坚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完善岗位设置分级分类体系,优化人员结构比例,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进而推动学校各层次、各系列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3、按岗聘用,规范管理。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改革,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加强规范管理,促进

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 4、平稳实施,稳步推进。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认真听取多方意见,坚持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学校现状,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实现岗位管理与聘任工作的稳步实施。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和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系部行政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进行审定。校级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的校领导担任,党办、组织部、人事处、发规处、教务处、科技处、监审处和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审核各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 2、各系部、处室成立岗位设置职级评定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和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人选的组织聘用;负责本单位管理岗八级(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人选的推荐;负责本单位管理岗九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选的聘用;负责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系部工作组由系部党政负责人、教授代表、教代会代表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处室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组成,部门负责人为组长。 四、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厦门市委编办下达给我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企业(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一)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二)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 物资管理部:采购组全员,库管班长,物流班长 计划管理部:主管 财务部:会计、出纳 总经理工作部: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理、主管,食堂采购,食堂会计 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绩效管理;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 质管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 各事业部:项目主设、项目经理 证券部:证券管理 1

研发部:主管,课题组组长 市场营销:主管 (二)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三)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监督责任 (一)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二)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第四条聘用管理 (一)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三)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四)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第三章关键岗位的管理 2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来源:时间:2011-08-19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委办〔2009〕13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社保厅。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组织及岗位管理制度

组织及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组织架构及职能的设置、调整,以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京斯瑞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全部组织架构的设置及职能的调整。 第二章组织架构管理 第三条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商业模式、公司的主业务流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出公司组织架构初案,经总经办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组织架构设置到部门单位。 第四条各部门根据业务流程,部门组织架构必须体现具体的岗位及人员定编数,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为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组织架构的及时变更,人事行政部定期组织与各部门的沟通、研讨,进行统一的调整和变更。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由于部门或岗位职能调整,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变更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所有部门的组织架构调整、职能变更,必须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到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八条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设置方案是岗位名称、岗位任务、岗位编制、部门岗位总数和公司岗位总数的总和; (二)人事行政部拟定全公司岗位设置方案,经总经办审批后设置总方案; (三)总经办根据形势发展,结合公司战略或组织结构的调整,定期组织人事行政部审查公司岗位设置的合理性,不断调整、优化公司的岗位设置; (四)岗位级别设置:公司的岗位层级分为总经理、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主管级、组长级、普通员工级。 第九条岗位设置的时机 (一)当公司组织架构发生变化时,需要对各部门进行岗位重新设置; (二)当部门职责内容发生变化时,需要进行岗位重新设置;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度 集团各部门: 为了顺利实现企业二次转型,有效整合企业价值链系统,宣传企业文化,加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深入了解员工的心理与思想动态,及时“调适”企业的管理方式与方法,特制订关键岗位员工谈话制度以及员工“三必谈”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关键岗位员工是指集团及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三必谈”是指:人事部门与管理人员谈话时间的选择与频次,即:(1)员工入职必谈话; (2)员工遇事或人事异动必谈话; (3)员工离职必谈话。 具体实施细则与操作办法如下: (1)关键岗位员工的谈话与员工“三必谈”制度要相结合,关键岗位员工谈话一般应保证一个月一次,集团综合部门经理与分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的谈话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的谈话由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其它类管理人员主要由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安排和实施; (2)具体谈话时机的选择:员工遇事的“事”指员工工作或生活变化以及心理压力过大所引起的思想波动、情绪失衡的时候;

“人事异动”是指员工转正、奖惩、任免降职、晋升、迁调、待岗、辞退等时候。人力资源管理者应迅速了解信息、把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确定谈话时机。 (3)人事部门应该创造一种宽松、平和、愉快、信任的谈话情境,以取得员工心理上的认同与信任,从而能真正了解员工的思想状态与心理活动; (4)人事部门谈话人的选择应该是自身素质良好、亲和力较强、员工威信较高并且具备一定的心理学与行为学知识的人力资源管理者; (5)人事部门与员工谈话后应该及时记录与综合分析并反馈,以确定相应解决办法。并应于一定时期内给予跟踪处理。(后附关键岗位员工谈话记录表) 希波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岗位员工谈话记录表 谈话谈话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 省编委办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不得超过机构规格确定岗位等级 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3、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6、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经营部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经营部组织机构图 二、岗位职责 经营部经理 1 、全面负责经营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经营部内、外部、公司各部门、对口移动区(县)公司、辖区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对经营部人员的工作进行合理、科学的调度,为经营部的持续性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工作环境; 2、负责认真组织各部门完成分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到人、有序推进。对未按照推进计划完成任务的,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后续措施,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负主要责任;

3、负责对经营部各部门、各主管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跟踪和管理,以及评比,不断提升经营部的管理水平,实现经营部内部管理的标准化、有序化; 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负责经营部职责范围内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和报告等工作,并承担预算执行考核结果和责任; 5、掌握辖区内机房、线路、端口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有预见性的上报通信建设项目建议书,严格把控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关; 6、负责组织召开早交班、周分析、月总结、业务学习培训、安全教育等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经营部的员工绩效进行全面、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评定和公示; 8、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月对市场竞争情况、经营情况、用户/收入结构、网络运行、客户服务等经营工作进行动态分析,及时上报各种市场竞争预警信息,提出相应对策,确保经营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9、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集团客户、高端公众客户的营销与客情维系工作,关注重点客户业务使用情况,提升客户满意度; 10、负责与对口移动区(县)进行沟通、协调,全面、认真、细致地做好代维工作; 11、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分公司安全保密制度,保守公司和客户信息;技术主管

岗位管理制度

护士(助产士)岗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要求,加强护士(助产士,以下省略)队伍的科学管理,从根本上调动护士积极性,促进护士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推动优质护理服务可持续发展,根据《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重临床、建模式、调机制”整体思路,在改革护理管理模式、护士工作模式、护理服务模式的基础上,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备、绩效考核、绩效薪酬、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六个方面完善护士岗位管理的制度框架,建立能够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士职业生涯健康发展的制度安排,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专业、人性化、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基础。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细化管床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小组责任制、床边工作制和床边记录制的内涵和要求,全程、全面、连续、专业、人性化地履行对住院患者的医学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治疗护理职责。通过责任小组合理的层级结构和优化组合效应,集中优势资源,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护理质量,使患者需求得到最大满足,医疗护理工作安全、优质、高效。 (二)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护士人事管理由多种身份管理向全员聘用管理转变,科学设置护理岗位、优化人员配备结构、合理配置护士数量、完善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建立护士岗位培训、调整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向等方面完善制度框架,保证护士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确保护士人力、能力与岗位责、权、利相匹配,实现岗位工资同岗同酬、同工同酬,绩效工资多劳多酬、优绩优酬,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激励性用人机制。 (三)以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遵循公平、公正、能级对应的原则,以护士能力、学历、年资、职称为主要目标,构建护士职业生涯晋级平台,用机制和政策引导高年资、高学历、高职称的护士进入临床一线的关键岗位直接服务于患者,充分发挥高职级护士在卫生应急、危重病救治、查房会诊、患者安全、风险管理、质量控制、健康教育、临床带教和指导低年资护士工作等方面的优势,使真正有事业心、有能力、有品德、有业绩的护士脱颖而出,使护士得到与其岗位相匹配的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护理岗位属性。在护理学成为临床一级学科的背景下,医院护理岗位的设置,在确保临床医学二、三级学科建设和诊疗服务需要的同时,要加强护理专业自身的学科建设和专科建设,设置中医护理、老年护理、糖尿病护理、造口护理、伤口护理、失禁护理、静脉治疗护理、血液透析护理、腹膜透析护理、围手术期护理、医院感染护理等护士岗位,满足患者护理需要。建立延续护理服务部,开展出院后患者延续护

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机构及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说明: 本文件是公司各级机构和岗位设置的标准和依据,也是进行岗位分析和薪酬福利管理的基础,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凡与本文件有冲突的其他制度或文件自即日起废除,以本文件为准。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1.0 目的: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和岗位,建立适时有效的岗位管理机制,为公司机构和岗位的设置提供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X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 3.0 定义: 机构:如无特别说明,是指组织内部的单位,如部门、科、组、分公司、办事处等。 4.0 职责: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0 组织设置: 5.1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统管公司全面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人,辅助总经理分管或处理公司业务;设总监若干人,分管部分部门工作或负责专项事宜。 5.2 本公司组织机构分总部和驻外分支机构两部分设置。 6.0 机构设置 6.1 总部机构设置: 6.1.1公司总部机构设置共分为三级,一级机构为“部门”,二级机构为“科”,三级机构为“组”。 6.1.2公司根据职能和业务的不同,在总部分别设置总经办、市场部、研发部、采购部、品管部、销售部、外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客服等部门。 6.1.3各部门视部门规模和业务需要,可下设“科”或“组”。 6.1.4设置“科”或“组”的部门,“科”的总人数一般需在5人以上,“组”的总人数一般需在3人以上。

6.2 分支机构设置: 6.2.1驻外分支机构因各地区业务需要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 6.2.2分公司相当于总部二级机构级别,办事处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 6.2.3分公司可视业务规模大小设置下级机构“部门”,设置下属部门的分公司总人数一般需25人以上,分公司的下属“部门”相当于总部三级机构级别;办事处一般不设置下级机构“部门”。 6.3本公司机构名称及从属关系的确立与变更,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与各机构负责人商讨后提出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6.4本公司必要时可设立各种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6.5本公司组织架构图见附件一。 7.0 岗位设置 7.1 岗位设置原则: 本公司根据岗位责任的大小、工作的重要和复杂程度确定岗位等级,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岗位类型,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岗位名称。 7.2岗位类别: 本公司岗位共分五类:管理类、财务类、技术类、业务类和其他类。 7.2.1 管理类:指全面负责一个机构管理、有固定下属、须对其所负责机构的工作职能负责的机构负责人,包括“科”、“组”的负责人。 7.2.2 财务类:指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人员。 7.2.3 技术类:指从事设计、工程和其他技术(IT、维修等)的专业人员。 7.2.4 业务类:指直接从事公司产品销售的人员,包括内、外销的业务代表、业务主任、业务经理等(不包括业务机构负责人)。 7.2.5 其他类:指除以上类别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包括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文职人员、司机、仓库人员、门店人员等。 7.3岗位级别规划: 7.3.1岗位级别按管理类和非管理类两大类别进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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