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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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好的保障和促进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事业单位。

三、编制预算(一)预算编制的依据。

预算编制要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工作计划及上级预算指导等文书作为依据。

(二)预算编制的程序。

预算编制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预算制定、审批、印发。

1.预算制定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年初的规划、计划,将各项财政收支及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量化为各项专项经济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形成全年预算计划。

2.审批阶段经单位领导审定后向财政部门提出预算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规划委员会、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获得审核意见和指导意见。

经过修改后并符合要求的预算,由单位领导签署正式预算申请书,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备案。

3.印发阶段单位预算计划编制工作完成主要后印制预算工作表,由财政部门负责分发并在机关内公示。

(三)预算制定的原则1.限制和防范财政风险;2.平衡支出、收入和财政算盘;3.多维度、多层次的把控、预估与分析;4.有效节约,理性利用财政资金;5.结果导向。

(四)预算实施1.财政拨款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财政拨款的用途规定,禁止占压、挤占财政拨款尔行滥用、浪费行为。

2.要充分发挥预算的激励作用。

通过完成预算,为机关、部队、企业的经费安排提前预留合理的空间,刺激全员逐步稳步推进工作进程。

(五)差异分析1.对于当年预算编制中的差异,要共同分析,了解和查找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措施,确保各支出科目的预算实现。

2.就与同行机关之间的差异进行交流,吸取经验,共同进步。

(六)预算的调整1.当政府相关财政安排、规定发生变化,作为受益者的行政机关可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立调整实施计划。

2.预算调整要在确定的目标下,切实控制支出的增长,失控的预算会带来财政缩水现象,影响单位是付经济运行。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行政单位收入预算的编制。

行政单位收入预算指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用于各项支出的情况,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项内容。

行政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规定合理划分不同类型的收入,将应列入预算的各项收入全部列入预算,不得遗漏,但没有收入数额的项目可以空置。

下面为大家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预决算管理制度第一条单位预决算是国家财政预决算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主管部门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程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的编报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报表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编制要求,本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本单位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统筹安排、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第四条单位部门预算的具体编制办法按《沛县县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xx]4号)和《沛县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沛财预[xx]5号)执行。

第五条单位部门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有突发性、政策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单位提出调整预算申请,财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第六条单位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编制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财务决算。

第七条单位在编制决算前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实资产。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例(4篇)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例(4篇)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例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指为合理安排和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施财政收支计划,加强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促使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工作规范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而制定的规范。

预算管理制度对于事业单位的发展和运营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事业单位合理规划财政资金的使用,确保财务稳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一、预算编制制度1.预算目标制定:事业单位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确定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2.预算性质界定:事业单位应对不同方面的预算予以明确,如运营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职工工资福利预算等;3.收入预算编制:根据单位核定的收入项目和额度,结合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动,编制收入预算;4.支出预算编制: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编制相应的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行政办公费用、科研成果转化费用等;5.预算报表编制:事业单位应编制相应的预算报表,包括年度预算总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调整方案等。

二、预算审批制度预算审批制度是对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批和监督的制度安排,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公开透明。

1.预算编制责任:明确编制预算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操作流程;2.预算审批程序:制定明确的预算审批程序,包括各级预算单位的履职要求和审批权限,确保预算编制和审批的合规性;3.预算审查机构:设立专门的预算审查机构,对预算编制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4.预算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依法公开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调整方案,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评价。

三、预算执行制度预算执行制度是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核心环节,通过规范预算执行流程和强化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的执行效果。

1.预算调度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进行年度预算的调度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经济性和效益性;2.预算控制机制:设立预算控制指标和财务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的顺利实施;3.绩效考核激励: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对相关岗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激励,推动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高效性;4.预算执行报告:及时编制、报送并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接受部门、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价。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详解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详解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详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计划、执行、监督及评价等过程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的总称,其目的是加强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效益,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预算管理的基本要求1. 财政预算管理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合理确定预算规模和结构。

2. 预算管理要坚持预算收支平衡原则,合理控制各项支出,实现经济合理、效益显著的投入产出比。

3. 预算管理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遵循财政法规,实现制度规范化和规范程序化。

4. 预算管理要注重内外部监督,完善拨款和使用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和其他管理制度建设。

二、预算编制1. 编制预算的程序基本要求(1)预算编制工作应该由行政事业单位自行负责,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2)预算编制应当公开透明,以保障国家、社会和公众对预算执和、支出目标和规模的监督和评价。

(3)预算编制应当符合财政法规的规定,要认真履行预算执行的法律责任。

2. 预算编制的内容基本要求(1)预算编制的内容应当科学合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

(2)预算编制的内容应当能够贯彻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加强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和分配。

(3)预算编制的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预算执行的要求,能够很好的体现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责和社会责任。

(4)预算编制的内容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能够科学规划和实施各项支出。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的监督(1)预算执行的监督应当从每个环节的财务管理、账务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

(2)预算执行的监督应当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3)预算执行的监督应当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使社会和公众更加了解和信任预算管理。

2. 支出管理要求(1)支出管理要注重科学规划和科学发展,切实实现各项支出的效益。

(2)支出管理要适应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注重行政权力的公正、透明和合理行使。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全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全文)行政单位预算是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它是对单位一定时期财务收支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和去向所作的预计.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一、主管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二、二级会计单位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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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包括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那么,下面是小编特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行政事业预算管理,供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事业预算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赣财预字[xxx2]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与xx市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性经费中开支的项目,主要包括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和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

大型修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维修项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修缮项目;大型会议是按省财政厅赣财行字[xxx0]第114号文件的一类会议;其他行政事业性项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为开展某种专项业务活动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二)科学论证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应当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主管部门和财政业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把关。

(三)合理排序原则。

对进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状况和项目顺序,优先安排急需的项目。

(四)追踪问效的原则。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库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项目库由财政局统一规划,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分为财政局项目库和主管部门项目库。

主管部门项目库,由各主管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对所属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设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提高财务预算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单位。

第三条定义2.预算编制:指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财务预算进行编制和核算。

3.预算执行: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预算制定的收支计划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预算监督:指各级财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实际需要和财务管理的规则。

2.规范性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遵守财政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定。

3.透明度原则: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责任分工1.行政机关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行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预算管理工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编制第六条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财务需要,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2.财务部门根据年度财务预算计划,组织编制财务预算。

3.财务预算编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内容1.财务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3.支出预算应当详细列明各项支出的用途和金额。

4.财务预算应当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保证主要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财务预算的核算1.财务部门应当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核算,确保支出与收入的平衡。

2.财务预算执行的超额支出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核算。

第三章财务预算执行第九条资金支出原则1.资金支出应当按照财务预算编制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

2.资金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财务程序进行,确保合规性和审计的可行性。

第十条资金使用管理1.资金使用应当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确保公款不被侵占和滥用。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行政单位会有详细的预算管理,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行政单位预算范本,欢送大家阅读借鉴!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包括单位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我局财务实行的是部门预算管理,局机关属行政单位部门预算,局下属XX中心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一、收支平衡的原那么。

根据实际需要,平衡预算;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那么。

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确定支出范围、支出规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工作;三、真实准确的原那么。

根底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实际情况。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

在编制组织收入能力方案时,应包含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收入预算情况,列明收入科目、收入工程和详细金额。

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上一预算年度收入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年度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下一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各项收入。

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型分类编制,切实反映单位的可支配收入。

本单位各项预算的编制,必须根据区财政局的规定和要求进展。

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各科室编制本部门的各项专项预算。

支出预算由根本支出预算和工程支出预算组成。

一、根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本支出预算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一)根本支出预算的组成根本支出预算是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方案,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局部。

1.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包括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民政抚恤对象人员经费。

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根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2.公用经费公用经费主要主要指机关日常公用支出经费。

预算科目涉及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效劳支出”下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通讯费、机关办公取暖费、职工宿舍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房屋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宣传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办公设备购置费。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明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管理的制度和流程,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制定和有效管理,提高财务预算的执行效果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二、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1.确保财务预算的合法、合规、合理性;2.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的透明度和公开性;3.提高账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率;4.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督等环节。

四、财务预算编制4.1 预算编制原则在编制财务预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财务预算的编制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2.公正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公正、公平,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和公益性;3.充实性原则:财务预算的编制应该充分考虑各项支出的重要性与紧迫性,确保部门正常运转;4.可行性原则: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基于实际情况,考虑到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可行性;5.灵活性原则:在财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允许适当的调整和变异,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4.2 预算编制流程预算编制的流程如下:1.预算指标的确定: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工作计划,确定财务预算的指标;2.资金需求的估计:按照各项工作计划,估计所需的资金金额;3.财政收入的预测:根据过去的财政收入情况和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未来一年的财政收入;4.预算编制:按照编制原则,将资金需求和财政收入进行合理分配,编制预算表;5.预算审核:由相关部门对预算表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和合理性;6.预算报批:将审核通过的预算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批准。

五、财务预算执行5.1 预算执行原则在财务预算执行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及时性原则:财务预算的执行应及时,确保资金的正常流转和使用;2.限额性原则:财务支出必须在预算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超支;3.公开性原则: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和公开;4.规范性原则:预算执行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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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一:第一章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市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贪污、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机构等项管理。

第四条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审计、税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工作。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

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

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

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

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八条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第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

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

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货物购置、工程(含维修)和服务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擅自提高政府采购标准:2、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4、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与供应商恶意串通:6、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7、开标前泄露标底:8、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9、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结算管理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2、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3、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支付的劳务费、购置费、工程款、暂(预)付款等,应当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汇兑、托收等形式结算的,不得以大额现金支付。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的管理,单位取得的各项货币收入应及时入账,并按规定及时转存开户银行账户,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银行存款和现金应由单位专人负责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并定期与单位“总分类账”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完整。

“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与“总分类账”应分别由单位出纳、会计管理和登记,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十八条单位资金不允许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储蓄方式管理。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切实加强往来资金的管理。

借入资金、暂收、暂存、代收、代扣、代缴款项应及时核对、清理、清算、解交,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影响资金的合理流转。

预(暂)付、个人因公临时借款等都应及时核对、清理,在规定的期限内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避免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帐。

严禁公款私借,严禁以各种理由套取大额现金长期占用不报账、销账、缴回余款,逃避监管。

第二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授权审批制度。

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明确责任、划分权限实行分档审批?重大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应通过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避免资金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单位的一切资金划转、结算(支付)事项由一个人说了算的“家长式”管理模式。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二十一条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

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含:现金、各种存款、往来款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项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实行分类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可划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类型。

单位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固定性、移动性等特点,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不得隐匿、截留、挪用固定资产。

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出租、投资、调拨、出让、报废、维修等情况,明确保管(使用)人的责任,保证固定资产完整,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允许公物私用或无偿交由与单位无关的经营单位使用。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在维持本单位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投资的,应当进行申报和评估,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投资取得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任何单位不得将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

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二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因机构改革或其他原因发生划转、撤销或合并时,应当对单位资产进行清算。

清算工作应当在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调拨、划转和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章财务机构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管理和核算。

单位内部的其他非独立工作部门或机构不得脱离单位统一监督另设会计、出纳,不得另立账户从事会计核算。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条单位会计机构中的会计、出纳人员,必须分设,银行印鉴必须分管。

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会计、出纳一人兼,银行印鉴一人管的现象。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依法负责。

第三十二条会计委派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是加强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

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应按照本规定进一步完善核算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纳入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管理的单位,要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履行义务,进一步完善管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和资产的管理,防止国家资产、资金流失和浪费。

第三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有下列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2、明知是虚假会计资料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报销支出事项,提供虚假会计记录和其他会计资料;3、另立账户,私设会计账簿,转移资金;4、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S、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6、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7、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8、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9、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信息资料:10、随意将财政性资金出借他人,为小团体或个人牟取利益:11、其他违反会计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在交接手续未办清以前不得调动或离职。

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会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派人会同监交。

一般财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可由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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