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

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
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

2020年消费金融公司研究报告2020年以来,新增批筹5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我国共有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不过这并非终点,可以预见的是,在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大背景下,未来消费金融公司仍有申设空间,且批筹进程有所加快。现在对30家消费金融公司剖析如下:

一、基本背景:关于消费金融公司的最新动态

(一)2020年以来新成立5家消费金融公司

1、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达到30家

2020年以来,监管部门相继批筹5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2020年1月10日获批筹建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2020年9月14日获批筹建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以及2020年9月29日获批筹建的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和唯品富邦消费金融。这意味着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数量已经达到30家。

2、2014年与2016年之外获批筹建数量最多的年份

2020年也是继2014年(批筹6家)、2016年(批筹7家)后,批筹数量最多的一个年份。此外2010年批筹4家、2015年批筹4家、2017年批筹1家、2018年批筹2家以及2019年批筹1家。

3、银行系2家、互联网系3家、3家消费金融公司有台资银行参与

新获批筹建的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重庆蚂蚁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高达80亿元,和捷信消费金融并列第一。此外在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系有2家(分别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和苏银凯基消费金融),互联网系有3家(分别为小米背景的重庆小米消费金融、蚂蚁科技集团背景的重庆蚂蚁消费金融以及唯品会背景的唯品富邦消费金融),同时3家消费金融公司有台资银行参与。

(二)第一家上市消费金融公司即将诞生

2020年9月7日,重庆银保监局批复了马上消费金融的首次发行A股上市申请(渝银保监复(2020)193号),意味着马上消费金融有可能会成为。我国第一家上市消费金融公司。

(三)已知正排队消费金融公司6家除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外,另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处于拟设立进程中。1、除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外,华夏银行也在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8年8月9日,华夏银行在2018年半年报中提及设立华夏消费金融公司的计划(持股比例为51%)。2、地方性银行中,主要有富滇银行、吴江银行、宁波银行,其中,(1)富滇银行最早于2015年便已明确设立,且其消费金融公司已获得地方银监局批复同意。(2)吴江银行2016年8月计划与海航旅游等合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其同样已收到地方银监局的批复同意。(3)宁波银

行于2018年9月宣布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4)2019年7月18日,国有独资企业申能集团宣布计划与新加坡大华银行共同出资5亿元在上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申能集团持股80.10%)。3、有两家消费金融公司虽然也处于排队中,但有一些特殊情况,(1)2017年11月,甘肃银行、金徽酒、广东奥马电器拟共同出资3亿元设立陇银消费金融,持股比例分别为54%、42%和4%。不过2019年5月14日,奥马电器表示“公司因亏损严重,已不具备继续推进消费金融公司的申报条件,终止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同时考虑到甘肃银行2019年以来的业绩坍塌,意味着谋划近两年的陇银消费金融进程被打断。(2)2019年5月,美的集团拟联手台湾永丰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四)后续一些网贷机构等也有可能会转型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19年7月4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明确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P2P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实际上2019年11月21日获批的平安消费金融便是由陆金所转型而来的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五)2018年获批的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也应归属于消费金融体系虽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不包括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但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倾向于认为2018年11月19日获批筹建的平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中心(批文为银保监复(2018)272号)也属于消费金融体系(具有金融许可证)。这主要是因为《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中必须含有“消费金融”字样(且未经批准任何机构的名称中不得含有“消费金融”几个字)。2019年7月25日,平安银行的汽车消费金融中心开业获深圳银保监局批复,这意味着除徽商银行(奇瑞徽银汽车金融公司)以及西安银行(比亚迪汽车金融租赁公司)外,平安银行成立第3家拥有汽车金融牌照的银行,而这也是唯一一家汽车金融牌照中带有“消费金融”的案例。

二、30家消费金融公司全面梳理

(一)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申设进程

消费金融公司产生的背景是为了挖掘消费潜力、刺激经济增长,其大背景是2007-2008年金融危机。特别是2009

年一季度经济下行压力骤然上升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大幕才正式拉开。

1、2010年试点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由于我国之前尚未有类似的机构,因此最初是参照国外经验的部分城市试点且试点范围逐步扩大的方式(2009年试点城市仅有北京、上海、天津和成都四个城市),合计共批筹北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和捷信消费金融等四家消费金融公

司。随后的三年(即2011-2013年),由于试点范围未放开,且受“一地一家”的原则限制,没有新的消费金融公司获批。

2、2013年试点范围扩大,2014-2016年合计批筹17家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在以上4个城市基础上继续增加沈阳、南京、杭州、合肥、泉州、武汉、广州、重庆、西安、青岛等10个城市参与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同时根据CEPA相关安排,银监会还明确合格的香港和澳门金融机构可在广东(含深圳)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2016年初,银监会召开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整体上看在2014-2016年三年期间合计批筹了17家消费金融公司,并将消费金融公司的数量由之前的4家提升至21家。

3、2017-2019年合计批筹4家2016年的一系列文件(如银监办的24号文和26号文等),明确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延伸服务触角后,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常态化阶段,即便期间诸如校园贷、现金贷、网络小贷等业务一定程度上给消费金融公司笼上一层阴影,但实质上并未阻碍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进程。具体来看,2017年批筹1家(即张家口银行和神州优车的幸福消费金融)、2018年批筹2家(即台资背景的金美信消费金融和第1家信托系消费金融)、2019年设立1家(即平安消费金融)。

4、2020年:畅通内循环的背景下,申设进程有所加快2019年特别是2020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以及畅通内循环的大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设进程会有所加快。仅2020年以来便合计获批筹建5家消费金融公司,如果加上2019年底的平安消费金融公司,实际上有6家。

(二)背景:银行系背景27家、互联网背景10家目前30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有27家具有银行系背景,19家具有互联网背景(有些消费金融公司既有银行背景亦有互联网背景)。

1、具有全国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5家按批筹时间顺序依次为中银消费金融(中国银行42.80%)、招联消费金融(招商银行24.15%)、兴业消费金融(兴业银行66%)、中邮消费金融(70.50%)、阳光消费金融(光大银行60%)。如果考虑到中信集团背景的中信消费金融和平安集团背景

的平安消费金融,则全国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7家。

2、具有地方性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16家按批筹时间顺序依次为北银消费金融(北京银行35.29%)、锦程消费金融(成都银行38.86%)、苏宁消费金融(南京银行15%)、湖北消费金融(31.91%)、杭银消费金融(杭州银行41%)、盛银消费(盛京银行60%)、晋商消费金融(晋商银行40%)、陕西长银消费金融(长安银行51%)、包银消费金融(蒙商银行44.16%)、哈银消费金融(哈尔滨银行53%)、尚诚消

费金融(上海银行38%)、中原消费金融(中原银行78.13%)、长银五八消费金融(长沙银行51%)、幸福消费金融(张家口银行17.90%)、小米消费金融(重庆农商行30%)、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江苏银行50.10%)。这其中有一家地方性银行为农商行,即重庆农商行。

3、具有外资金融机构背景参与的消费金融公司有6家具有外资金融机构背景参与的消费金融公司有6家(其中以台资背景为最多),分别为捷信消费金融(派富集团100%)、唯品富邦消费金融(台湾的富邦华一银行25%)、苏银凯基消费金融(台湾的凯基银行33.40%)、阳光消费金融(台湾的王道银行20%)、金美信消费金融(台湾的中国信托商业银行34%)以及重庆蚂蚁消费金融(南洋商业银行15.01%和国泰世华银行10%)。

4、具有互联网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有11家目前已有中国联通、海尔集团、苏宁电器、海尔集团、百度、携程、国美、小米、蚂蚁科技集团、唯品会以及新浪等10家互联网公司也均已控股或参股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招联消费金融(中国联通50%)、海尔消费金融(海尔集团 30%以及海尔集团财务19%)、苏宁消费金融(苏宁易购49%)、哈银消费金融(度小满30%)、尚诚消费金融(携程网络37.50%)、金美信消费金融(国美33%)、小米消费金融(小米50%)、蚂蚁消费金融(蚂蚁科技集团 50%)以及唯品富邦消费金融

(唯品会75%)。这里要特别指出包银消费金融公司的互联网背景,2019年6月18日包银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至5亿元,股权比例调整为蒙商银行44.16%、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40%以及深圳萨摩互联网科技15.60%,其中微梦创科网络科技(中国)为为微博网络(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而后者的前两大股东则分别为新浪(45.20%)和阿里(30.40%)。

(三)地区分布:7个省级地区均超过1家在试点过程中,银监会一直明确坚持“一地一家”的原则,但是这一原则早在2015年便被打破,目前消费金融公司数量超过1家的省级行政区已达到7。分别为北京、上海、重庆、广东、福建、江苏和四川,其中北京、上海和重庆还各拥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

1、北京、上海和重庆各拥有3家,粤、闽、苏、川四地各拥有2家

(1)北京、上海和重庆分别拥有3家消费金融公司。其中北京拥有北银消费金融、中信消费金融和北京阳光消费金融,上海拥有中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和平安消费金融,重庆则拥有马上消费金融、小米消费金融和蚂蚁消费金融。

(2)广东、福建、江苏和四川四地各拥有2家消费金融公司,其中广东为中邮消费金融(广州)和招联消费金融

(深圳),福建为兴业消费金融(泉州)和金美信消费金融(厦门),江苏拥有苏宁消费金融(南京)和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昆山)、四川拥有锦程消费金融(成都)和唯品富邦消费金融(成都)。以上7个省级行政区合计拥有17家消费金融公司。

2、13个省级行政区各拥有1家消费金融公司

另有13个省级行政区各拥有1家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辽宁的盛银消费金融(盛京银行)和黑龙江的哈银消费金融(哈尔滨银行)、天津的捷信消费金融、山东的海尔消费金融(青岛)、内蒙古的包银消费金融(包商银行)、河北的幸福消费金融(石家庄)、陕西的长银消费金融(西安)、浙江的杭银消费金融(杭州)、湖北的湖北消费金融(武汉)、安徽的华融消费金融(合肥)、山西的晋商消费金融(太原)、河南的中原消费金融(郑州)以及湖南的长银五八消费金融(长沙)。

3、尚有11个省级行政区未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全国还有11个省级地区未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甘肃、江西、云南、贵州、吉林、广西等地,之所以到现在仍为空白我们猜测最可能的原因是这些地区经济状况并不理想,消费潜力不足,对经济的提振作用不大。不过目前这11个省级行政区中,已经在慢慢尝

试突破,如甘肃地区的甘肃银行、云南地区的富滇银行正在排队设立。

(四)注册资本:14家超过10亿元(含)、6家超过30亿元

经过统计发现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合计达到518.80亿元。1、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目前有盛银消费金融和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等两家消费金融

公司的注册资本仅满足最低监管要求(即3亿元)。2、6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超过30亿元,从高到低依次为捷信消费金融(80亿元)、蚂蚁消费金融(80亿元)、平安消费金融(50亿元)、马上消费金融(40亿元)、招联消费金融(38.69亿元)、中邮消费金融(30亿元)。3、其余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消费金融公司分别为兴业消费金融(19亿元)、中银消费金融(15.14亿元)、哈银消费金融(15亿元)、小米消费金融(15亿元)、陕西长银消费金融(10.50亿元)、海尔消费金融(10亿元)、尚诚消费金融(10亿元)、北京阳光消费金融(10亿元)。

(五)规模与业绩:分化较为明显

限制数据获取原因,这里仅能分析15家消费金融公司。

1、目前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2019年底总资产规模合计为4364亿元。事实上消费金融公司的杠杆率约为10倍左右(资产负债率约为90%),因此519亿元左右的注册资本仅

能支撑5190亿元的资产投放)。2、15家消费金融公司中,总资产超过500亿元的消费金融公司仅3家(即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和马上消费金融),总资产在100-500亿元之间的消费金融公司也仅有7家(分别为兴业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和长银五八消费金融)。3、从2019年经营情况来看,规模增长较为迅猛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业绩增长较为迅猛的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长银五八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尚诚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四川锦程消费金融等。

三、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机构对比

目前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并不仅仅局限于消费金

融公司,还包括银行、小贷公司等,其中小贷公司既包括一般小贷、P2P,也包括互联网小贷公司。

(一)商业银行:借助于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坚持“小额、短期”原则)

消费金融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主体部分,不过对于大型银行而言,其零售业务更多以个人住房按揭为主,而对于中小银行来说,零售业务更多由消费金融业务构成,比如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零售业务的90%以上为消费金融)以及上海银行等。请注意商业银行开展的

消费金融业务主要以信用类为主,并且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面临着诸多传统业务模式上的障碍,如客户层级较高、审批流程较严、同质化比较严重。特别是对于地方性银行而言,还面临无法跨区域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困境。针对以上问题,近年来商业银行也在和互联网机构开展场景与流量合作,大力拓展线上消费金融业务(如上海银行)。

(二)消费金融公司:客户下沉+借助股东力量(坚持“小额、分散”原则)

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通过信用下沉来拓展业务,其分散风险的方式是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时由于资金成本较高,因此其资产端的收益诉求也会比较高(当然这也其客户信用层级不高有关)。同时其在资本补充和资金来源方面不如银行,因此业务难以快速上量,同样需要借助银行、股东、互联网金融等第三方力量来解决资金、场景和流量的困境。需要指出的是,消费金融公司的放贷规模可以达到净资产的10倍左右,即杠杆可以放大到10倍,如果再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形式,杠杆还可以进一步放大,这一优势是无可替代的,而这也是为什么蚂蚁科技有了小贷公司之后还愿意竭力申设消费金融公司的大背景。由于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信用下沉、三方合作、银行提供资金等模式完成,这意味着利差虽然较高,但资产质量同样也比较差,这是值得关注的。

(三)小贷公司(含互联网小贷和P2P):杠杆可以放大到5倍左右

这里主要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含网络小贷)、P2P以及一些互联网机构,且均属于非持牌非金融机构(可以称其为类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在资质上有本质区别。2019年11月27日,央行的互金整治办和银保监会的网贷整治办联合发布《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明确符合条件的P2P可以转型为小贷公司,同时这里的小贷公司可进一步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的一般小贷和全国经

营的互联网小贷。因此非持牌非金融机构开展消费贷款业务主要分为一般贷款和互联网小贷两大类。其中对于互联网贷款公司而言,其往往流量和场景优势比较明显,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这也是商业银行在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最为青睐的合作对象。2020年9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这意味着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实际上可以达到5倍左右。

四、消费金融公司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基本内涵

1、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由银保监会批准、在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可以吸收股东境内子公司和境内股东的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向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这里的消费贷款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且需具备小额、分散原则,如规定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消费金融公司的名称中必须含有“消费金融”二字,也即未经批准,任何机构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消费金融”字样。

3、消费金融公司是类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端主要以消费贷款(不含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为主,负债端则可以吸纳股东子公司存款、部分可以发行金融债、部分具备资质的消费金融机构可以进行同业融资、部分可发行ABS等等。因此其资产负债结构和银行整体相似(特别是资产端),均属于重资产、重资本机构,资产负债率也相差无几(商业银行一般为93-95%、消费金融公司则一般为90%附近)。

(二)业务范围

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包括发行ABS等);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

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事实上正是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消费贷款需要遵循小额分散原则,才使得其ABS发行较为热情,这样不断通过发行ABS来做大规模。特别是2016年3月24日,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发行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市场补充流动性;大力发展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等零售类贷款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扩大了消费金融公司相关业务的落地性。

(三)指标约束消费金融公司受《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2013)2号令)约束,主要约束指标有以下6个:1、最低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2、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监会有关监管要求;3、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100%;4、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5、投资余额不高于资本净额的20%等;6、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消费贷款的额度上限为20万元人民币。

(四)设立条件《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银监会(2013)2号令)明确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条件:1、主要出资人(可以为非金融企业)持有其股权比例不低于30%、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其必须有5年以消费金融业务经验、境外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2

年以上或设有分支机构。2、非金融企业作为主要出资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4)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3、消费金融公司至少应当有1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并且出资比例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15%的出资人。

(五)监管部门主要关注什么?

1、商业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需要关注两个文件

(1)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2020年)第9号令),对商业银行开展线上消费金融业务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明确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

民币20万元(之前的规定为30万元)。其中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第二,对合作机构实施统一的准入机制(包括准入前、准入后等),并实施分层分类和名单制管理。

(2)2020年6月24日(周五),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便明确线上贷款的检查重点主要包括:线上线下统一授信管

理不到位;贷款用途违规或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过度依赖合作机构,信贷管理等核心职能外包、风控流于形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合作共同出资放款;接受无担保资质合作机构提供的担保增信;银行资金借道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套利。

2、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处罚案例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处罚案例并不多,其处罚事由大多也是贷款“三查”不尽责、用途不合规以及违反审慎经营等等。

五、结论

(一)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经验能够给我们提供一些借鉴

考虑到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试点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因此了解国外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情况能够给我提供一些借鉴。具体来看,国外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主体和提供消费金融业务的主体比较丰富。例如,美国可以提供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有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非银金融机构,日本有专门提供消费金融的金融公司、票据贴现公司、当铺、信用卡公司、邮购公司、综合租赁公司等。此外,国外消费信贷的品种主要有家庭耐用消费品贷款、销售商户POS贷款、商家会员卡、汽车贷款、住房装修贷款等具有特定用途的品种以及无特定用途的信用贷款(如循环信用、信用卡透支、现金贷等)。需要指出的是,国外消费金

融业务的开展通常是建立在信用体系比较完善的基础上。目前我国个人二代征信系统已于1月19日正式上线(也即1

月19日起征信中心将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这就意味着在信用体系逐渐完善的基础上,消费金融业务的开展将不会那么无序,而相关约束也会大幅放开。

(二)消费金融公司仍是当前的时兴牌照,建议积极争取

国内消费金融公司最初产生的背景是应对经济下行,挖掘消费潜力,提升居民杠杆。虽然自2010年以来我国已经有30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但未来在畅通内循环的大背景下消费金融公司数量仍有望继续增加,建议积极争取。

1、从目前银保监会体系下的非银金融机构数量来看,30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显然不是终点,至少目前尚未做到一省一家。

2、我国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水平低于发达经济体、但明显高于新兴经济体,意味着上升空间在逐渐收窄,不过按照100万亿元的经济总量来计算的话,未来仍有10-20万亿元的增长空间,因此整体上看消费金融业务的空间依然非常之大。当然我们也建议参照央行2019年金融稳定报告的建议,量规避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客户群体(债务压力较大)。

3、对于已经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而言,同样非常有设立消费金融机构的必要性,其意义在于独立的消费金融机构可以突破很多政策性和制度性的束缚,并且可以通过消费金融公司更为方便地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和相关业

务合作模式,为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打开一些空间,与此同时还可以借助消费金融公司更大程度放大杠杆倍数的优势

做大规模。

(三)未来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有的政策倾斜推测及相关建议

从政策导向上来看,未来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设将有如下可能性的倾斜:

1、以“三农”市场为拓展对象的消费金融公司更容易获批,特别是针对家电、农机具等耐用消费品贷款,这也是政治局会议的要求,因此一些经营稳健的农商行将有可能率先获得此名额。

2、对于在区域金融中心、创新综合试验区、经开区、高新区等政策导向性比较明显的区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更

易获得批筹。

3、目前“一地一家”的限制已经被打破,考虑到北京、上海和重庆已分别拥有3家,广东、福建、江苏和重庆也已经分别拥有2家,因此我们认为对于1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仅1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浙江省来说,也存在一定设立空间。

4、目前基于CEPA而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仅有招联消费金融一家,我们认为考虑到广东地区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1,消费金融公司应该还有名额。

5、2017年5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正在制定《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意味着除在资产证券化、银行间市场、金融债等方面逐步放开外,后续消费金融公司资本补充的渠道也会更加顺畅。而进一步放开的政策还不止于此,后续关于消费金融公司监管指标的适度放开、差异化监管等等也可以有所期待。

6、除按照传统路径申设外,还可以考虑收购一些中小型消费金融公司或拟转型为消费金融公司的网贷机构的股权,毕竟现在业绩比较不理想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相关的网贷机构还是比较多。

(四)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分化较为明显,有场景和客户数是创收的先决条件

监管部门并非限制消费贷款的发展,而是限制那些没有场景的消费信贷,事实上从风险的角度考虑,我们也认为只有场景存在,才能积累客户,而只有积累,零售业务的基础才能打牢,发展前景才具有可持续性。就目前已持牌的30

家消费金融公司来看,分化还是比较明显,拿得上台面的消费金融公司也就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

消费金融调研报告

消费金融调研报告 目录 一消费金融行业概述 1定义 2行业发展背景/驱动力 1)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人群有限,信贷人口渗透率不足 2)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多样化与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3)科技的发展带来风控手段的革新 4)国家政策的支持与业务模式的创新 3行业发展阶段与规模 4产业形态 1)客群形态 2)资产分类 3)作业流程与合作模式 4)成本收入杠杆 5行业监管政策与影响 1)监管政策 2)影响 二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格局

1参与主体划分 2各参与主体业务与盈利模式 3各参与主体优劣势分析 三消费金融成功案例剖析 1爱财集团-以大学生群体为目标打造陪伴式场景金融生态圈1)发展进程 2)业务布局 3)案例启示 2京东数科-以电商生态为基石的消费金融进阶之路 1)发展进程 2)业务布局 3)京东转向背后原因分析 四行业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1强监管持续进行,业务创新难度大 2行业共债风险加大,客户质量下降 3可渗透客群空间有限,行业增速减缓 4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完善,风控道阻且长 5成本不断走高,盈利空间变窄 五行业发展趋势 1消费金融市场仍是蓝海,风控与场景是核心 2产业链协同,线上线下融合 3小额货币化,大额场景化 4行业集中度提高,寡占型市场格局初步形成

5优化客户体验,提升用户品牌忠诚度 正文 消费金融是指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根据业务类型可分为消费贷与现金贷,包含传统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消费金融两种形态。 2015年,我国信贷人口渗透率仅27.6%,而同期美国信贷人口渗透率为82%,相较于美国,我国信贷人口渗透率明显不足,究其原因,除了在历史很长时间里“量入为出,储蓄为主”的社会消费观念,更主要的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与业务开展长期以来处于严格监管中,导致其业务模式固化定价单一,风险容忍度低,准入门槛高,在授信人群与产品定价方面缺乏灵活性,导致其业务覆盖人群有限,用户无法下沉,信贷渗透率不足。 2)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多样化与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欲望 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场景的丰富化与消费途径的便捷化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消费欲望,加之电子支付便捷化弱化了人们的货币观念,超前消费,及时享乐主义盛行,在收入水平受限的情况下,分期消费与先支取后偿还的方式备受青睐。 3)科技的发展带来风控手段的革新 I用户行为的线上化与数据化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用户的日常生活、社交、支付、投资等活动均能通过手机解决,而由此产生的位置、社交、支付、浏览、通讯等数据的可实时记录、更新、存储性为线上自动风控模式的搭建与运行提供了支撑。 II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的运用实现多渠道数据获取、结构化画像与自动化决策

2018年消费金融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2018年消费金融行业专题研究报告

?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分析:1、2017年银行的个人短期消费类贷款的增速加 快,今年以来趋于平稳,现有规模7.8万亿,在个贷中的占比为17.4%,总体可控。2、2017年信用卡发卡数量明显增加,2018年上半年有所回落。 信用卡额度增长及贷款余额增长较为平稳。近两年来,额度使用率基本维持在43%-44%左右。信用卡资产质量总体稳定。逾期贷款余额增速近两年持续下降,逾期贷款占比也稳中有降,最新的比例为1.21%。3、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业绩分化明显,在12家公布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的消费金融公司中有9家实现盈利,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仍处于发展初期,开业时间和业务进度存在较大差异。4、互联网消费金融受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最大。现金贷监管政策出台、P2P爆雷和银行信用收缩都对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短期内逾期率大幅上升;同时各家平台的批贷通过率都明显下降,规模增速回落。 ?前车之鉴:消费金融行业有明显的周期性,风险的起因往往是金融危机之 后的刺激政策。日本、韩国及台湾地区均发生过信用卡风险的爆发,发展路径基本一致。金融危机之后,政府出台政策刺激消费,放松消费金融的监管,消费金融行业的参与机构增加,过度竞争,信用卡滥发,监管滞后,最后导致坏账率的爆发。 ?我国目前不具备不良贷款大面积爆发的条件:1、金融监管环境:金融处 于监管周期,而非创新周期。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处于下降通道。2、信贷业务数据:未出现连续的发卡和贷款余额的高增速,且信贷余额增加的速度慢于发卡的速度,没有普遍的过度消费的情况。3、消费金融的渗透率:我国人口基数大,目前的人均持卡量为0.46张,居民杠杆率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存在的问题:共债率。无法掌握借款人全面的负债情况是消费金融业 务层面面临的主要难题。改善措施包括:(1)加快征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进行牌照管理,再将其征信数据纳入统一的体系。 (2)建立合理有效的消费金融业务监管框架,对于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进行适度指导,对于催收行为进行明确的要求,对失信人建立惩罚机制。在大框架下为消费金融行业创造市场化的发展环境。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征信数据整合不及预期,居民杠杆率持续上升

消费金融市场调查报告

消费金融市场调查报告 Li haotian\2014.11.18 消费金融是指由金融机构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当前四川市场上常见的办理消 费金融业务的公司不仅仅是金融机构,有三分之二是小额贷款等。在消费金融比较发达的国家,由消费金融支持的消费在全部消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近年来,我国的消费金融也有了较大的发展,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产品越来越多。消费金融的观念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尤其是对未来经济状况有良好预期的年轻人所接受。 以下就在省内开展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业务的公司和消费金融市场做出调查报告: 第一项:消费金融公司 这里消费金融公司是指开展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业务的公司,这些公司开展业务的方式是先寻找优质合作商家,于商家达成互利的协议(帮助商家通过客户办理分期业务增加产品销量),再指定销售代表驻店销售公司分期产品,现场为客户办理申请的分期业务,申请时间在一小时左右,申请通过后于客户签订合同,客户与商家相互交付确认首付和商品后公司于第二个工作日给商家打款。 (1)合作商家所经营的产品和市场占比: ①、手机、电脑、相机等时尚电子产品,占75%; ②、大件家用电器。占比8%; ③、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占16%;

④、摩托车占1%。 (2)申请消费金融公司分期产品的要求: ①龄在18—55岁有身份证的中国人(不包括华侨、军人、 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 ②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工作地址均在成都市; ③申请人月收入不低于800元,贷款额度不高于月收入五 倍; ④行业要求: A、学生客户(成教、非成教):学生申请金额500- 5000元,成教学生超过3000元需告知父母并最高不超 过4000; B、一般客户:连续工作满三个月; ⑤证明文件要求: A、第一证明文件:身份证 B、第二证明文件:社保卡/医保卡、银行卡+交易回单 (七天内)、驾驶证、户口本、工卡 ⑥产品贷款金额: 手机分期500-5000,电脑分期500-10000,家具1000- 20000; 一次可购买两件同类产品,但金额不超过上述金额; 通过后正常还款三个月可再次办理; ⑦自付金额比例与期数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和案例

消费金融 行业背景: 消金行业红利期显现 近期,知名咨询公司发布2016—2020中国消费金融投资前景预测报告称,与消费金融产业发展成熟国家相比,我国短期消费信贷占比具备了提升空间。虽然我国消费贷款占GDP比重超过了20%,但剔除以住房贷款为王的中长期消费信贷,我国短期消费信贷占GDP比重仅5%左右,远远低于美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个人消费杠杆率一直偏低,随着消费升级需求愈发旺盛,消费金融市场迎来了红利期。 2013年—2016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从60亿猛增到4367.1亿。从2013年到2016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实现了70倍爆发式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317%。 从概念上来说,国内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 行业呈多样生态

对于大的消费金融机构来说,主要是选择与各大领域巨头合作,并推出金融服务。如海尔消费金融已经与红星美凯龙、网筑集团、中国电信、有住网、环球雅思、民生旅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家居分期、手机分期、游学分期等金融产品,全面覆盖家庭生活、娱乐、学习场景等。 支付工具是消费场景与消费金融连接的桥梁,广泛应用于线上线下、购物出行等各个场景,以支付工具为推广渠道能够实现快速的场景迁移和较高的用户转化率。 消费金融各种细分领域为第三方支付行业带来了新的业务增长领域,也带来了新的技术难题。除了旅游金融、医美分期、租房家居、消费分期、教育金融、汽车市场等已经在市场上出现的商业场景,消费金融的细分市场将延展到更多未知领域,给第三方支付行业提出了问题与挑战。稳定的支付渠道、实时清算、企业需要定制的解决方案等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解决消费金融行业问题时无可避免的问题点,甚至可以说,是消费金融领域支付清算的核心问题所在。 解决方案案例: 漫道金服旗下子公司宝付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漫道金服旗下子公司宝付为众多金融细分领域量身打造支付解决方案,包括消费金融、电商、保险等行业。其中,消费金融是宝付大力拓展的重点行业。

2016年消费金融行业盈利能力分析报告

2016年消费金融行业盈利能力分析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可任意修改编辑!) 2016年9月

1. 消费金融:普惠金融,促进消费 (4) 1.1 什么是消费金融? (4) 1.2 市场准入逐渐放开,15家持牌机构蓬勃发展 (7) 1.3 “消费需求旺盛+普惠金融推广”,消费金融迎来高速发展 (9) 2. 消费金融公司盈利能力拆解 (11) 2.1 资金成本端:持牌银行系平均5%左右,其他或为5%-10% (11) 2.2 服务收益端:贷款利率平均14%-18%,二次销售产品叠加提高收益 .. 14 2.3 坏账影响端:坏账率平均3%-7% (16) 2.4 盈利能力分析小结 (18) 3. 消费金融公司与类同业比较&持牌公司间比较 (21) 3.1 消费金融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1) 3.2 银行系V.S.电商系V.S.产业系 (25) 4. 主要公司分析 (26) 苏宁云商 (27) 重庆百货 (28)

图表1:消费金融产业链 (5) 图表2:消费金融目标客户主要特征 (6) 图表3:政策推动助力行业快速发展 (8) 图表4:15家企业已获消费金融牌照 (8) 图表5:2011-201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 图表6:2011-2015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 (9) 图表7:我国居民消费信贷结构变化趋势 (10) 图表8:消费观念转变 (11) 图表9:2015H1中银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1.78% (12) 图表10:阿里、京东、分期乐ABS产品资金成本测算 (13) 图表11:分期乐通过旗下桔子理财出售理财产品获取资金 (13) 图表12:消费金融公司产品组合 (14) 图表13:阿里花呗消费分期实际利率与借呗现金贷款利率比较 (15) 图表14:2015年捷信中国总收入57.06亿元 (16) 图表15:2015年捷信服务费收入占比31.57% (16) 图表16:2015Q3消费金融资产不良率提高至2.85% (17) 图表17:2015年捷信集团90日以上逾期的违约率为10.00% (18) 图表18:坏账影响敏感性分析 (19) 图表19:2015年捷信中国净利润9.41亿元 (20) 图表20:2015年捷信中国资产负债率75.63% (20) 图表21:广义消费金融参与者主要特征比较 (21) 图表22:消费金融公司长期三大核心竞争力 (22) 图表23:消费金融公司场景布局重点 (23) 图表24:央行批准开展个人征信工作的公司 (24) 图表25:不同公司不同产品审批时间比较 (25) 图表26:银行系、电商系、产业系三大核心优势比较 (26) 图表27:重点参股消费金融的大型电商/零售公司 (27)

消费金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消费金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 1 消费金融:价值与成长属性兼具的优质赛道 1.1 消费金融的概念 1.1.1 消费金融的基本定义 为消费者购物提供资金融通,称作消费金融。狭义的消费金融主要是指包括旅游、医疗、家电、餐饮等消费品短期贷款,广义的消费金融则包括住房按揭贷款、车贷以及经营性贷款等。消费信贷一般无需抵押担保,具有单笔授信额度低,期限相对短小灵活,审批速度快的特点。本文所述消费金融是狭义的消费金融,即消费信贷,消费贷是指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以及其他资方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以商品型货币形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用。按接受贷款对象的不同,消费信贷又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买方信贷是对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发放的贷款,卖方信贷是以分期付款单证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企业发放的贷款。 消费金融的本质上是借贷关系的延伸,随着互联网的使用场景不断拓展,消费信贷也不断向着更为广泛的群体覆盖。短期的消费信贷是将用户的财富积累和消费支出在时空上 进行调配。为当期无法覆盖的居民消费提供资金支持。 目前主流的消费金融参与机构有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等,其中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网络小贷、P2P、电商分期等,而以这些机构为主的国内消费

金融模式大致分为三类:1)现金贷模式;2)消费贷模式;3)助贷模式。其中,现金贷在严格意义上不属于消费信贷的范围,但在实际业务中,消费场景也是现金贷的重要流向,所以本文暂时将其纳入研究范围之内。 1.1.2 消费金融的业务流程 消费信贷的业务流程可归纳为贷前、贷中和贷后三大环节。从贷前风险准入、贷中授信审批、贷中放款、贷后状态跟踪到贷后催收。1)贷前:消费金融企业通过自有渠道获客或借助第三方平台导流等方式拉新,并审核客户的身份信息和贷款资质,经由征信中心或平台数据建立风控模型和定价模型,划分客户风险等级。2)贷中:消费金融企业将资金端和资产端进行合理匹配,利用自有资金直接放款或撮合客户信贷需求与其他资金方,收取贷款利息或手续费等。3)贷后:消费金融平台根据消费者使用的信贷产品,分别对客户进行还款提醒,定期收取本金或利息,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并收取逾期费用。此外,消费金融平台还需要对客户进行回访,不断对风控模型进行调整和完善,优化审核和风险定价模型,以提高平台综合运营能力。 在贷前阶段,首要步骤是身份核实,即通常以用户证照信息为基础,并借助到生物识别以及OCR技术实现身份证识别和银行卡绑定以判断借款人身份。同时,身份核实也是反欺诈的核心,通常情况下,恶意欺诈是用户借用、伪造他人

2020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分析报告

2020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分析报告

目录 Part 1 消费金融成绩回顾Part 4 2019年热点回顾 第3页 第33页第44页 Part 2 消费金融新特点第19页Part 3 拐点与盘整 Part 5 前景展望,空间依旧第50页

第一部分消费金融成绩回顾 ?1、放贷总额持续增长 ?2、授信人数持续攀升 ?3、信贷产业持续深化 ?4、金融科技持续渗透 ?5、业务模式日趋成熟 ?6、监管环境日趋完善

1、放贷总额持续增长 ?消费贷款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截止2019年9月末消费贷款高达13.34万亿元,同比增长17.4%。 ? 消费金融渗透率快速提升,由2016年的20.2%迅速提升至2018年的34.6%,逐步接近美国42%的消费金融渗透率水平。 我国消费贷款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34 3.18 3.86 4.78 5.92 9.63 12.05 13.34 34.7% 35.8% 21.2% 24.0% 23.8% 62.7% 25.1% 17.4% 0% 10%20%30%40%50% 60% 70%0 24681012 1416消费贷款规模(扣除房贷,万亿元)同比增速 我国消费贷款渗透率逐年显著提升 11.8% 14.5% 15.9% 18.0% 20.2% 30.3% 34.6% 4.4% 5.4% 6.0% 7.0% 8.0% 11.7% 13.1% 10.9%13.1% 14.2% 15.9% 17.8% 26.3% 31.6% 0% 5%10%15%20% 25%30%35%40%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消费贷款/消费支出消费贷款/GDP 消费贷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国内外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及产业链分析

一、消费金融相关概述 (一)消费金融的界定 目前,消费金融尚未形成独立的理论体系,对于消费金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学者分别从服务和产品等不同角度给出了相应的描述: 廖理(2010)认为,消费金融是指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包括消费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锡士(2010)认为,所谓消费金融,是指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杨胜刚(1999)认为,消费金融(consumer banking)就是为消费者个人提供服务的金融业务,不同于企业金融(corporate finance),消费金融服务的对象是自然人,不是企业法人。冯金辉(2010)认为,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居民对最终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居民消费者可能在当前储蓄留作未来消费,也可能在当前借贷预支未来储蓄。消费金融正是在这种需求下孕育而生。 对于消费金融的业态形式,不同国家及金融机构也界定了不同的范畴。 日本的消费者金融是指在营业所所在地财政局或都道府县政府取得营业执照的,提供个人消费性融资的小额贷款,或者指贷款业界中以对个人无担保融资为主的贷款业界的业态。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界定的消费金融,是指消费信贷,其中包括住宅抵押贷款、住房净值贷款、信用卡以及其他个人信贷。 美联储界定的消费金融是家庭金融的一部分,指家庭收入成长模式、家庭资产分布和负债来源状况。房地产抵押贷款作为家庭金融的一部分与消费信贷分开统计。但在其消费金融调研报告中则把房地产抵押信贷纳入消费金融范畴,报告研究的家庭负债就是消费信用,主要包括住宅信贷、信用卡、分期付款三项,信用卡包括一般信用卡,以及商店卡、赊购账户、汽油公司卡、旅行娱乐卡等。可见,美联储关于家庭负债的解释,亦即消费金融的界定实际上包括银行消费信贷和工商企业提供的销售信用。 美国银行家协会界定的消费金融是银行消费贷款,包括8个项目:直接性汽车贷款、非直接性汽车贷款、房屋净值贷款、房屋改建修缮贷款、游船贷款、休闲车贷款、移动住宅贷款和个人贷款。 广义的英国消费金融公司,指英国专业提供消费者信贷的消费者信贷商。根据信贷标的的差异,消费者信贷商进一步细分为汽车金融公司、房屋信贷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等。严格意义上的英国消费金融公司指的是近年来兴起的专门经营“工资日贷款”的消费者信贷公司,如成立于2006年的Breadmarket、成立于2007年的MrLender等,专门针对那些信用等级较低、且亟需小额个人信贷的客户,向其提供利率较高、数额较小、出款较快的微型贷款。 中国银监会在《关于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请示文件中指出:“消费金融是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消费金融业务有两大提供商

金融专业金融机构调研报告

金融机构调研分析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雷蕾 调研时间:2016年7月10日---- 8月10日

一、调研单位概况 我在暑假招商银行黄石港支行进行了为期一个月调研,黄石港支行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市内。 招商银行1987年成立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深圳蛇口,是中国境内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国家从体制外推动银行业改革的第一家试点银行。 成立29年来,招商银行坚持“因您而变”的经营理念,从一家只有1亿元资本金、1家营业网点、30余名员工的小银行起步,发展成为沪港两地上市的国内第六大商业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5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榜单中位列第28位,在《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榜单中列第235位。截至2015年末,招行分支机构逾1700家,在中国大陆的120余个城市设立了服务网点,拥有5家海外分行和3家境外代表处,员工超过7万人。此外,招行还在境内全资拥有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控股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招联消费金融公司50%股权;在香港全资控股永隆银行有限公司和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基金管理、人寿保险、境外投行等金融牌照的银行集团。 招商银行诞生以来,开创了中国银行业的数十个第一:创新推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境内第一个基于客户号管理的借记卡——“一卡通”,首个真正意义上的网上银行——“一网通”,第一张国际标准双币信用卡,首个面向高端客户的理财产品——“金葵花理财”,并在境内银行业率先推出了离岸业务、买方信贷、国内信用证业务、企业年金业务、现金管理业务、银关通业务、公司理财与网上承兑汇票业务等等。近年来,招行又确立了“内建平台、外接流量、流量经营”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率先推出闪电贷、刷脸取款、“一闪通”支付等创新服务,按照“手机优先”战略,迭代创新手机银行和掌上生活App,抢占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高地。多年来,招商银行品牌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相当一部分业务领域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的标杆,连续多年获得境内外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零售银行”“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现金管理银行”等殊荣。 近年来,顺应新常态下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招商银行依托自身优势和经营特色,确立了以“轻型银行”为目标、以“一体两翼”为定位的战略体系,经营特色更加鲜明。2015年,招商银行以位居国内银行业第六的规模,实现了许多“轻资本”的战略新兴业务与国有大行比肩的业绩,包括零售利润占比、信用卡、私人银行客户和规模、资产管理规模、资产托管规模,以及金融市场业务、海外业务收入占比等等,走出了一条轻型银行的差异化发展之路,引起市场广泛关注。2015年招行的经营表现得到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全年A股股价累计涨幅、市净率均排名上市银行第一,获评“中国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家上市公司”第一名。 未来几年,招商银行将坚持“一体两翼”战略定位,专注聚焦,走轻型银行发展道路,努力布局互联网金融,实现数字化思维与能力全面领先,努力把我行打造成为“创新驱动、零售领先、特色鲜明的中国最佳商业银行”。 二、调研的目的

2017年线下消费金融发展要解决的三个难题

2017年线下消费金融发展要解决的三个难题 一般来说,列举的主要是线下的消费金融公司,那些掌握着线上大量流量的巨头,如阿里京东,人家是来改变规则的,我们做好小学生就可以了。 首当其冲,牌照难搞 别看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闹的挺凶的,但排除掉因为业务经营所需要的电信牌照外,互金行业并没有一个行业特有的牌照准入。支付牌照、借贷牌照、小贷牌照好像都沾了一点,但是如果按照监管要求仅起到“信息中介”作用的话,这些牌照又都不是必须的了。 但消费金融行业就不同了,这个行业是实打实的有消费金融牌照的,目前共有17家获得了这个消费金融牌照。虽然比较令人尴尬的是,很多目前比较知名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不少地区性银行开设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都属于“无牌经营”,但银监会如果真的监管起来,真的是一打一个准。 不过老猫认为,消费金融牌照的放松是大势所趋。倒不是因为越来越多的P2P平台“下海”,而是因为被称为“正规军”的银行业,尤其是地区性银行正在跑步进场。仅仅2016年11月,就有包括上海银行、华夏银行和江苏银行在内的五家银行宣布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不少地区性的银行把消费金融作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业务增长点,而银行方面在资金来源、消费场景等方面,也确有自己一定的优势。所以,预计2017年,消费金融牌照的发放有进一步放松的趋势。 任重道远,品牌建设

如果说到P2P平台,即便不是业内人士,恐怕也能说出陆金所、拍拍贷、人人贷等几个名字,那消费金融品牌呢?或许稍微有些了解的人会说出个捷信,恐怕也仅限于此了。 实际上从2013年,银监会修订完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开始算起,消费金融行业也走过了近四年的时间,同期的互金行业,早就完成了一波从大起到大落的波澜壮阔的生命周期了,为何消费金融行业还是不温不火呢? 首先是前期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本身经营状况就不甚理想,直到随着京东白条、阿里花呗教育了一大批消费者,消费金融行业才红火了起来,而等到线下的消费金融品牌想发力的时候,却发现市场份额已经被线上的巨头们争抢的差不多了。 然后就是线下消费金融公司的渠道被合作商家牢牢把控着。目前线下渠道主要是商家和消费金融公司签订协议,当消费者在商家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与消费金融公司签订分期协议,然后由消费金融公司向商家垫付商品或服务的全价,并支付商家返点。可以看到在整个流程中,无论是消费场景还是产品或服务本身都在商家的掌控之中,消费者往往只能被动选择商家所推荐的消费金融品牌,造成了各消费金融品牌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和物力去和较大的商家搞好关系,以此来获取市场份额。 最后是很简单的一点,P2P是让你赚钱的,而消费金融行业是让你花钱的,赚钱的让客户尝到了甜头自然就会口口相传,而花钱的,尤其的每个月还得提醒你还债,多少都让人有点排斥的心里。

2020年消费金融年中报告

2020年消费金融年中报告 2020年,是中国首批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的第十年,同时,消费金融领域也迎来考验之年。在年初疫情的冲击之后,又面临最高法以4倍LPR为标准来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考验。在此情况下,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将交出怎样的成绩单?近日,蚂蚁消费金融获批筹建,成为全国第31家获批筹建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7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最近开业的一家为阳光消费金融。国内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中,富银消费金融、冀银消费金融以及易生华通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在已开业27家消费金融公司中,共有19家消费金融公司对外公布了业绩数据。除今年刚批复开业的阳光消费金融、平安消费金融外,捷信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等公司仍未披露业绩情况。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消费金融公司27家,其中,捷信、招联、马上消费金融属于行业第一梯队,总资产在500亿元以上。据零壹智库不完全统计,此次披露了 2020年半年度业绩的消费金融公司中,有16家披露了资产业绩情况,其中,招联消费金融的总资产为920.76亿元,以断层式优势稳居头部,仅招联消费金融一家的资产规模就占16家公司总资产规模的近三分之一。兴业、中银、中邮消费金融3家公司处于中部,总资产规模在300亿元左右,位列行业第二梯队。头部消费金融公司与中小规模公司之间分化愈加明显。

图1:截至2020年6月底消费金融公司总资产情况(单位:亿元) 从整体来看,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拥有消费金融牌照的26家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4988.07亿元,同比增长28.67%;贷款余额4722.93亿元,较上年增长30.5%。截至2020年6月,16家已披露总资产的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2864亿元,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总资产与2019年年末相比有所缩水。 在资产规模整体缩水的情况下,中小规模消费金融公司在疫情的影响下抵抗住压力,资产规模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张。杭银、长银、哈银、北银、晋商、盛银消费金融6家公司的资产规模都在2020上半年有所扩张,其中杭银、哈银表现亮眼,资产分别增加 16.78亿元、15.42亿元;盛银、北银、晋商消费金融资产分别增加8.29亿元、7.04 亿元、4.59亿元;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资产相比上年末增加0.45亿元。

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报告

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报告 摘要:2019年,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大增,推动该增长的原因包括较低的资金成本、房贷的互联网转移、金融理念渗透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场景布设。未来增长需要在场景、人群两个维度持续渗透。互联网消费金融难以通过导流到其他业务变现,只能依靠自身产品获取收入,因此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是该业务的关键。在所有的成本中,获客成本、风控成本的控制受企业能力影响较大,由此推出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发展需要获客能力、用户体验、风控能力三大能力。2019年市场集中度较2018年有所下降,这是因为2018、2019年进入市场的机构较多,且创新性较强。2020年,在主流场景开发已基本完成的大背景下,随着市场增速放缓、监管政策趋严,市场集中度将会上升,市场将向有资质、优质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集中。 一、定义 消费金融(或消费贷、消费信贷)是指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信贷期限在1至12个月,金额一般在20万以下,通常不包括住房和汽车等消费贷款,专指日常消费如日耗品、衣服、房租、电子产品等小额信贷。根据消费金融业务是否依托于场景、放贷资金是否直接划入消费场景中,又可以将消费金融业务分为消费贷和现金贷。由于消费金融机构不能完全覆盖各类生活场景,因此直接给用户资金的现金贷成为有场景依托的消费贷的有力补充,大多数消费金融机构都同时具备这两种形式的消费金融产品。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借助互联网进行线上申请、审核、放款及还款全流程的消费金融业务。 广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传统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化,狭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仅指互联网公司创办的消费金融平台。随着传统消费金融机构线上化的发展,本文以广义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为研究对象。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阶段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2013至2014年,分期乐、京东白条、趣分期、爱又米纷纷上线,行业进入启动期。启动期的相关政策以鼓励业务发展为主,至2015年6月政策共批准成立了1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进入2015年,大量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产品涌现,其中包括2015年4月上线的花呗;政策方面,2016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提出“加快推进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在行业创新、政策鼓励的共同作用下,互联网消费金融进入快速增长期。但是,在快速增长的背后,出现了过度授信、暴力催收等不合规经营方式,2019年出台各项资质、业务监管政策,行业进入整顿期。 三、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发展动因 2018、2019年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大增,得益于四大发展动因。资金成本方面,2015年两次定向降准、一次降息后,2017年多次降息降准,17年下半年、18年主要期限国债收益率持续下降,资金成本走低,使得消费金融有宽松的资金面和较低的资金成本。2018、2019年,银行房贷政策持续收紧,使得居民贷款需求向互联网化

国内消费金融公司调研报告

国内消费金融公司调研报告 一、背景 2009年7月,为加大金融对扩内需、促消费的支持力度,银监会发布《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附件),允许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至2010年6月底,全国共成立消费金融公司3家,分别位于上海、北京及成都,具体情况如下: 二、开办消费金融公司条件及监管指标 (一)除对一般公司设立要求条件外,监管机构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股东有特别要求,具体如下: ●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 ●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信誉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 股; ●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消费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 ●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境外金融机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2年以上,对中国的市场有充分 的分析和研究,且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监管对消费金融公司有以下监管指标要求 ●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业务模型 以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为例,介绍其业务模型 1、业务范围 按银监会《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附件)规定,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业务只能办理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及汽车贷款。故该类公司现时业务主要与大型百货商场合作,对购买大额消费品(例如家电)提供贷款。 2、目标客户 ●目标客户主要为刚工作不久年青人,该类客户消费需求可能超过其收入, 且易于接受提前消费观念,故可能申请消费贷款。 3、贷款条件

2018年消费金融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消费金融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2018年11月

目录 一、消费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7) 1、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短期消费类贷款规模有限 (7) ()金融机构个人贷款余额较快增长,增速有所回落 (7) (2)个人短期贷款增长提速 (7) 2、信用卡:发卡量猛增,贷款余额增速平稳,质量稳定 (8) (1)2017年信用卡发卡数量明显增加,2018年上半年有所回落 (8) (2)信用卡额度增长及贷款余额增长较为平稳 (9) (3)信用卡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9) 3、各类银行的消费金融业务分布 (10) (1)信用卡业务主要集中在股份行和国有行 (10) (2)农商行、城商行的个人消费及经营贷占比高 (11) (3)资产质量较稳定,业务增速灵活调整 (11) (4)资产质量稳定 (12) 4、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业绩分化明显,稳健经营致胜 (13) (1)业绩分化明显 (13) (2)行业经历阵痛期 (14) (3)场景优势凸显 (14) 5、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洗牌,剩者为王 (15) (1)受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影响最大 (15) (2)行业变化趋势 (15) ①资金来源机构化 (15) ②回归场景 (15) (3)发展方向 (16) 二、前车之鉴 (16) 1、台湾:2005年卡债危机 (16)

(1)发展历程 (16) (2)风险爆发 (17) (3)原因分析 (18) (4)解决措施 (18) 2、韩国:2002-2004年信用卡危机 (19) (1)信用卡危机爆发的原因 (19) ①政策过度放松导致信用卡借贷过度 (19) ②征信体系不完善 (19) (2)改善措施 (20) (3)发展进入成熟期 (21) 3、日本:消费金融的兴衰史 (21) (1)发展历程 (21) (2)会员制的征信体系 (22) (3)强监管带来行业洗牌,大量消费金融公司停业破产 (22) 三、短期内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不大 (23) 1、过往消费金融行业风险爆发的原因分析 (23) (1)消费金融行业有明显的周期性,风险的起因往往是金融危机之后的刺激政策23 (2)宽松的货币环境 (24) (3)激进的刺激政策 (24) (4)行业的恶性竞争 (24) 2、不具备不良贷款大面积爆发的条件 (25) (1)金融监管环境 (25) (2)信贷业务数据 (25) (3)消费金融的渗透率 (25) 3、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26) (1)目前存在的问题:共债率 (26) (2)改善措施 (26)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及规模分析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现状及规模分析 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态势 自2009年我国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以来,行业的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客户群体增长迅速,消费金融市场随之成长壮大。同时,经济新常态下,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更加凸显,消费金融试点政策也由点及面,以至全面推开,消费金融将迎来新一轮发展 2015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提出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2015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再次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推广至全国。随着相关政策的落实以及消费金融市场的深化,消费金融公司也将迎来新一轮发展。 一、传统信贷的有益补充 作为传统信贷的有益补充,消费金融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消费贷款的专业金融机构,专注于提供小额、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贷款,具有“小、快、灵”的业务特点,已在美国、欧洲、日本等成熟市场和东南亚、拉美等新兴市场得到广泛发展。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消费金融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认为,通过扩大消费信贷,不仅可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使金融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的群众,还可以起到稳增长、调结构的作用。 不过,相比发达国家,目前,我国家庭负债水平与GDP比值等指标还处于较低水平,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同时,依靠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已成为共识,这使得消费金融正逐渐成为金融服务市场的新“蓝海”。 早在2009年,经国务院同意,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个城市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工作就已正式展开。2013年,试点城市扩围,新增了12个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消费金融公司功能定位日益明确、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治理逐步完善、风控能力不断提升。 二、消费者和企业各有获益 截至2015年三季度末,已开业消费金融公司资产总计508亿元,累计实现利润12.23亿元,累计服务客户560万余人。 具体来看,小额消费需求被较好地覆盖。2015年累计发放5000元以下贷款323万笔,占比62.9%,产品涵盖装修、教育、旅游、耐用消费品等诸多领域。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合作促销等手段,不但为耐用消费

消费金融调研报告(共7篇)

消费金融调研报告(共7篇) 消费金融调研报告(共7篇) 第1篇中国消费金融与投资者调研报告发布中国消费金融与投资者调研报告发布从1949年到1978年,从1978年到年,我国经济的成长发生了质的飞跃,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消费观念日臻改善,消费行为逐渐多样化。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元,年为15781元,增长46倍,年均实际增长 7.2。 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4元,年为4761元,增长35倍,年均实际增长 7.1 。__年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后,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2.98万亿,比1997年底增长155倍,占全部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 1978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211亿元,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 21.8万亿元,增长1033倍在这一变化着的背景下,我国城镇家庭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意识达到了怎样的程度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上是否做到了尽善尽美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是否适时合理这些问题都等待我们去回答。年,在花旗基金会的资助下,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开展了“中国消费金融与投

资者”第一期全国性调研。本次调研取得了预期成果,在我国城 镇家庭的财富分布状况.收入和支出状况.消费和投资模式.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金融需求等领域收集了丰富的定量和定性数据。本数据由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集中处理,其结果已形 成调研报告,综述性初步结果于年9月27日在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和花旗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一届中国消费金融论坛”上,由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理教授发布。调研问卷参考美联储SCF(Survey of Consumer Finances,消费金融调研), 根据中国实际情况进行设计,调研由专业调研机构协助完 成,综合考虑地区分布.经济和金融发展状况因素,最后将抽样样本定位在15个城市,覆盖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部, 根据城市的小区分布和人口分布遴选小区,对小区进行随机 抽样,进行入户拜访,并严格监督调研过程及数据复核,收集了 大约2100个样本数据。问卷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家庭年年均税后总收入接近7万元,为68,875元,家庭净财富超过60万元,为607,802元。在家庭收入构成中,固定工资收入占 48.74,有 84.64的家庭拥有固定工资收入这一来源,投资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 6.19,但仅有

未来5年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测分析

未来5年中国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预测分析 影响因素分析 一、有利因素 (一)监管环境越来越严 不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金融机构,都能明显感受到近两年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从2016年银监会要求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两个加强: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两个遏制: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到2017年开展的“三三四”(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整治工作、乃至金融市场乱象整治,究其最终目的都是在于控制金融风险,旨在让金融业务回归金融本质,加强风险管理。因此,消费金融行业未来的监管趋势只会越来越严。 (二)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密不可分 随着人民收入增长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外加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传统的消费形式和消费观念已难以满足人民的多样化消费需求,消费金融服务恰好弥补了传统金融服务在业务下沉覆盖方面的不足,在迎合国家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鼓励消费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政策的同时,快速适应并满足了人们对新消费模式的追求。 (三)互融云消费金融系统 互融云消费金融系统助力消费金融业全面有效监管。互融云消费金融综合系统是一款集电商金融系统、渠道加盟系统、智能信贷系统、规则引擎风控系统、资金结算系统、智能催收系统为一体的综合业务系统。系统整合了电商、金融资产端、渠道合作(实体店、社区、渠道接入)支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O2O模式、电商模式、实体门店、社区商圈等多种消费金融应用场景,推出应用场景化产品购物分期、消费信贷、现金分期、随借随还、现金贷、循环贷等多种金融产品,其中消费信贷类产品有租房、汽车、教育、装修、旅游等多种服务、商品消费场景。 系统解决了传统信贷的放贷慢、风险高等问题,结合互联网大数据征信对接多维度数据源、个人信用认证、量化评分等做到快速自动化审批与人工审批完美结合,灵活配置风控模型,降低风控成本,提升审批效率,减少坏账发生率。有效帮助传统类金融机构、产业链企业、电商平台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提高审贷效率,使企业在增加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消费金融行业首现“语音催款”机器人 苏宁消费金融宣布,将其自身的智能催收系统与科大讯飞的智能语音合作,推出业内首个智能催收实验室,研发出智能语音催收机器人。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进行消费金融的反欺诈已不是新鲜事,但运用智能语音机器人进行贷款催收,苏宁消费金融是“第一个吃螃蟹者”。 该智能催收实验室将收集海量的真实语音库,不断通过机器智能,学习建立智能语音催收模式,通过灵活的流程和策略配置,训练智能催收机器人与客户开展实时、连续而良好的“人机对话”,从而达到接近人工语音催收的实践效果。 由于消费金融借贷规模呈现小而分散的特点,传统的人工坐席催收已无法满足现实要求,采用智能语音催收机器人能够有效减少人力资源投放,降低运营成本。 二、不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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