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教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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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教会体系

1、修道组织的广泛建立;修道院及其联合组织——修会、军事武装性质的修道团体——骑士团。

2、教阶制度;教皇制为核心。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首席主教(国家或地区主教之首)——大主教——主教——神父。

3、教会哲学;“三位一体”理论。神学之王——托马斯.阿奎那提出“宇宙秩序论”。

4、教会礼仪;七大圣礼:洗礼、坚信礼、婚礼、圣餐礼、忏悔礼、终敷礼、授圣职礼。

在中世纪,教会的金钱来源是什么?

与帝国合作,鱼肉百姓,占有大量土地

教会和教士在封建化过程中被赋予的这种重要的职能,使其获得了相应的社会地位和国王的大量增予及权益。正如查理曼所说:“凭那份进款和那份地产,凭那所修道院和那所教堂,我就可以使得某个臣属效忠。”而这些主教和修道院长同样要为国王提供兵役、徭役和宫廷所需物品。世俗大地主阶级和教会是法兰克国家的两大支柱。这种统治格局对西欧封建统治权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教会的国家机构职能,必然强化王权对教会的控制。首先,查理曼以王权对教会圣职的任免取代宗教法规规定的教会选举权,随时罢免他认为不称职、不符合王权利益的主教。在德意志地区,圣职的授职权,一直是王权的属性。教会是王权实行统治的一个支柱。其次,王权还控制着教会对内外的立法。再次,为了防止主教因地产和权势的增长而危害王权,查理以教会法规来束缚教士的生活,很显然,法兰克的君主把罗马天主教看成是可以强化君权、维护君权统治的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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