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sports building

JGJ 31—2003

J 265—2003

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sports building

JGJ 31—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实施日期: 2003年10月 1 日

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公告

第144号

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1—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8、4.1.11、4.2.4,5.7.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2003年5月3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5.体育场;

6.体育馆;

7.游泳设施;

8.防火设计;

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

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7)

2 术语 (9)

3 基地和总平面 (13)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16)

4.1 一般规定 (16)

4.2 运动场地 (16)

4.3 看台 (17)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22)

5 体育场 (28)

5.1 一般规定 (28)

5.2 径赛场地 (29)

5.3 田赛场地 (31)

5.4 足球场地 (34)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35)

5.6 练习场地 (36)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37)

5.8 田径练习馆 (37)

6 体育馆 (41)

6.1 一般规定 (41)

6.2 场地和看台 (41)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43)

6.4 练习房 (43)

7 游泳设施 (45)

7.1 一般规定 (45)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45)

7.3 辅助用房与设施 (49)

7.4 训练设施 (50)

8 防火设计 (51)

8.1 防火 (51)

8.2 疏散与交通 (52)

9 声学设计 (54)

10 建筑设备 (58)

10.1 给水排水 (58)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59)

10.3 电气 (61)

本规范用词说明 (68)

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范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范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曹越魏春翊 孙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要求规范

室内体育场馆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体育场所实施体育服务认证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9668 体育馆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7093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GB 17498 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19272 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22185 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JGJ 3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153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 HAUC 003 体育场所服务保证能力要求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体育场所

向社会开放的,能满足人们进行体育运动健身休闲、训练、竞赛等活动需要的体育场所。 4 卫生、环境和建筑要求 4.1 体育场所内和体育场所周边环境噪音应符合GB3096要求。 4.2 体育场所环境卫生应符合GB9668要求。 4.3 体育场所室内空气应符合GB/T17093要求。 4.4 体育场所内外公共信息符号应符合CB/T10001.1要求,指示用标志应清晰、实用、美观。 4.5 体育场所如采用网架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GB50017要求。 4.6 体育场所及附属设施的建筑设计应符合JGJ31要求,且应考虑节能要求。 4.7 室内体育场馆照明应符合JGJ153要求。 5 安全保障要求 5.1 体育场所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应达到治安、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标准。 5.2 体育场所应有安全保卫监视系统(包括摄像头和监控室)。 5.3 体育场所应有覆盖全场的中、英文双语应急广播系统。 5.4 体育场所体育器材的使用和存放应符合公安、消防安全规定。 5.5 体育场所火灾自动报警器、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及附属设施、防火封堵及其他消防设施应保持使用状态良好。 5.6 体育场所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要求 5.6.1 各种电器、机械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随时启用; 5.6.2 体育场所开放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5.6.3 体育场所变配电室要求 5.6.3.1 体育场所变配电室为10KV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KVA及其以上的,应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体育馆初步设计说明

体育馆初步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目录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第二章总平面设计第三章建筑设计 第四章结构设计 第五章给排水设计第六章强电设计 第七章弱电设计 第八章暖通空调设计第九章消防设计 第十章环保设计 第十一章卫生防疫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 第十三章节能设计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体育馆是校区一期工程重要建筑单体之一,是校区体育教学和运动娱乐的基地,对提高师生身心素质,娱乐教学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云南师范大学体育馆位于规划校园南面,用地方正平整,坐落于西区校园南北主轴上,有着优越的区位条件,便捷的交通条件。用地北侧正对校园主环线,西侧紧邻校园运动场地,东侧是规划中的学生活动中心,南侧面对校园南门,在满足学校多功能使用的同时,能为周边居民提供全民健身服务。总用地面积26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16平方米。 二、设计依据 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4.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业主提供的测绘资料 6.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体育馆”设计任务书 7.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体育馆”方案设计 8. “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总体规划 9.建设单位对方案的修改意见 10.国家和云南省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设计规范 三、设计理念 云南,地处彩云之南,气候温和,万物滋长,素有“花朵王国”之称;花同时也是对于莘莘学子的美好比喻。云南师范大学历史悠久,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育人树人的宗旨烽火传承。本方案以“花”为核心理念,结合功能设计和结构设计,本着美好的愿望和寓意,体现体育建筑的力与美,体现校园建筑的自然与亲和,力争创造时代性、标志性和地方性的建筑形象。四、设计目标 本项目按国家一流技术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力图服务于云南师范大学的体育赛事、大型典礼和体育教学需要,体现建筑设计的以人为本、整体性、经济性、超前性原则。 整体性: 充分体现云南师范大学教书育人的信念宗旨,发展的文化内涵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特征,体现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鲜明特色,符合云南师范大学校园总体规划原则,建筑造型美观大方、富有现代感和标志性。 以人为本: 满足体育专业队训练及大学生体育教学、大型集会、文艺演出要求的综合体育馆;配备始终可以安全、舒适、愉快地利用的设施、流线、服务。 经济性: 充分利用地形与气候条件,选择最佳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运用节能设施,降低运营管理费用。 超前性: 反映具有超前形态的体育馆;反映具有不懈地研究发展的大学形象;树立最尖端高科技大学的形象。 服务种类: 提供大型赛事、大型典礼和演出场地与服务; 提供体育教学和体育健身场地与服务; 功能配置: 一流的体育赛事和健身锻炼场地设备; 安全舒适的观众厅及其座席; 贵宾视察和观礼专用的休息室、小型会议室; 设备齐全,功能完善的高效率行政办公室; 五、设计等级 1.建筑类别 根据《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本工程的体育建筑等级为乙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体育馆规范规范

目次 1 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 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5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 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声学设计 10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O.3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O.4 体育馆 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体育馆建设标准(a4)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xx 20xx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2 (体育馆建设标准) 建标――20xx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xx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xx]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函 [20xx]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

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目录 第一章总则 (5)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6) 第三章建设规模 (7) 第四章主要项目构成与建筑面积指标 (8) 第五章建筑标准 (10)

博物馆设计规范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局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五、馆区内应功能分区明确,室外场地和道路布置应便于观众活动、集散和藏品装卸运送; 六、陈列室和藏品库房若临近车流量集中的城市主要干道布置,沿街一侧的外墙不宜开窗;必须设窗时,应采取防噪声、防污染等措施; 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规定外,新建博物馆建筑的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

运动场设计规范标准[详]

运动场设计规 前言 根据建设部(83)城科字第224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 本规的主要技术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通用规定;5.体育场;6.体育馆;7.游泳设施;8.防火设计;9.声学设计;10.建筑设备。 本规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规主编单位: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邮政编码:100045) 本规的主要起草人:马国馨单可民越春翊 东远项端祈马晓钧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 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 本规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 1.O.2 本规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等级

体育馆设计规范 体育馆规范规范

体育馆设计规范体育馆规范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地和总平面 4 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4(1 一般规定 4(2 运动场地 4(3 看台 4(4 辅助用房和设施 5 体育场 5(1 一般规定 5(2 径赛场地 5(3 田赛场地 5(4 足球场地 5(5 比赛场地综合布置 5(6 练习场地 5(7 看台、辅助用房和设施补充规定 5(8 田径练习馆 6 体育馆 6(1 一般规定 6(2 场地和看台 6(3 辅助用房和设施 6(4 练习房 7 游泳设施7(1 一般规定 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3辅助用房与设施 7(4训练设施 8 防火设计 8.1 防火 8.2 疏散与交通 9 声学设计 10 建筑设备 10.1 给 1 水排水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0.3 电气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O.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O.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O.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O.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O.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2 表1.0.7 体育建筑等级 表1.O.8 体育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O.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1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的建筑物。 2.O.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泉州市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泉州市博物馆建筑设计方案说明 一、工程概况: 泉州市博物馆位于泉州市总体规划中的北峰、丰州组团。北靠清源山、后厝山,南临西湖公园和305省道,区位条件优越,交通便捷,总用地约34.6273公顷,实际用地约为27.4554公顷。 泉州市博物馆规划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博物馆区35000m2,文娱服务区5000m2,辅助设施区10000m2及城市广场区,共四部分。其中博物馆区将分期建设,一期征地80余亩,一期主馆建筑控制面积1.5万m2左右。 二、设计依据: 1、《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方案国内招标设计竞赛文件》(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泉州市文化局,2001.5)。 2、《泉州市博物馆新馆设计任务书》。 3、《泉州市博物馆区规划设计研究与建设》。 4、泉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用地红线及地形图电子文件。 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6、博物馆方案评审会议意见。 三、总平面规划设计: 1、设计宗旨: (1)寓教于乐:力求将博物馆规划为以博物馆为主体的文化区及市民广场休闲区。 (2)绿色环保:充分利用其珍贵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协调基地及周 边环境的内部联系,突显生态主题,将馆区与清源山风景区整合为一个有机的生态整体。(3)承前启后:注重从当地深厚的人文史沉淀中提炼出其精华,将文化、自然的魅力融入到功能的建筑环境中,创造一个再现历史的新的人文景观。 2、设计构思:辉煌的历史与飞腾发展的现代 泉州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博物馆的建筑定位是泉州城市丰厚文化形象的窗口。本方案所创构泉州博物馆,要体现出泉州绚丽悠厚的“泉州文化”,即“泉州性”,或“泉州特色”。 现代“泉州文化”的历史背景及现代背景。一是她有着辉煌的东、西方交流溶合的历史。二是她在当今改革开放,极具强旺的经济发展活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正在开创现代,更新更高的辉煌未来。 “泉博”的文化组构: (1)泉州文化的底蕴: 在工艺上有举世惊赞的石雕技艺;在戏曲方面有我国南戏艺术瑰宝——泉州木偶戏、歌仔戏等戏派;在商贸方面唐、宋、元时代,泉州就是世界著名的商贸海航巨港,是我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还有泉州地区宗教文化、茶文化及大量文化胜迹。 (2)建筑文化轴——地理空间关系: 在地理环境的空间关系上,有着一条天然形成的建筑文化轴,这就是: 清源山——泉博——西湖——开元寺双塔,这几个不同的空间形态,由 南北天然地联结成空间文化轴,可谓天成神构。 在总体布局上,“泉博”主馆正座此“神轴”上,并在广场南边设一牌楼与轴南天水一方的开元寺双塔,牵引神联以强化这天成的天宇一线的城市区域空间文化轴。 3、场地概况: (1)环境优越:馆区位于文化名城泉州市西北部,北峰-丰州组团的东南向,东北面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清源山,毗邻西湖公园,距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元寺约2公里。(2)交通便利:用地南侧为50米宽省道305,西侧为18米宽新华北路延伸段,北靠北

3D体育馆建筑设计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论文 题目体育馆漫游动画 学号10040102013 班级应用2班专业计算机应用系别计算机应用系作者姓名刘欢弟完成时间2013.3.3 指导教师李宏伟职称助教 体育馆漫游动画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各种建筑物的样式图以及动画预览便应运而生,建筑漫游动画也逐渐成为建筑表现的一个发展方向。建筑漫游动画就是运用3DMAX表现虚拟的三维环境,经过建模,材质,灯光,摄影机以及后期合成等流程,对建筑进行真实表现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艺术和技术的结合,它能在短期内完成未来建筑的动画展示过程,利用动态交互的方式对未来建筑进行身临其境的全方位的审视,其前所未有的人机交互性,真实建筑空间感等特性,能够给用户带来强烈,逼真的感官冲击,有利得促进了我国建筑领域的不断发展与创新。本文就建筑漫游动画的制作流程作了论述。 关键字:3DMAX 人机交互三维空间后期合成 premiere

目录 一、绪论 (4) (一)建筑漫游制作背景 (4) (二)制作工具的选用与介绍 (4) 1.3d studio max (4) 2.Adobe premiere CS4 (4) 3.Adobe After Effects CS4 (5) 二、3DMAX三维模型制作 (5) (一)建模理论与技法 (5) (二)材质表现技法 (6) (三)灯光的表现技巧 (8) (四)摄影机的表现技巧 (9) 三、后期合成制作 (11) (一)视频合成制作 (11) (二)音频剪辑制作 (12) 四、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标准体育场设计要点汇总

福州师范大学标准体育场 设计要点说明 第一节建筑专业设计说明 1. 设计要求及设计依据 1.1 体育场总投资估算约为3250 万元。 (2)功能要求:能举办群众性、地方性运动会和单项国际比赛训练的标准田径和足球场。满足学校正常的教学要求; (3)设计要求:标准田径场配置。塑胶跑道,设弯道8条,直道10条。跑道各起点至终点预埋电动计时电缆,100米终点看台最高处设一电动计时工作室;天然草足球场,配自动淋灌系统。6000人看台,分东西布置,西侧为主看台(含主席台),东侧为副看台。 根据功能要求在西侧看台下设广播室、器材室、裁判休息室、运动员休息及更衣室、新闻工作室及休息室、卫生间等功能用房;同时考虑布置武术课教学训练室。 根据功能需要设灯光、音像、通讯、监控记分、电视屏幕等配套设施。 2. 工程概述 2.1 建筑规模: (1)建筑面积:约3500 ㎡。 (2)座席数量:6000席,其中固定座席席,活动座席席。 2.2体育建筑等级:乙级 2.3建筑层数:2层。 2.4建筑总高度:m。 2.5建筑最大跨度:m。

2.6结构选型:屋盖以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采用索桅支承空间钢桁架结构。 2.7抗震设防烈度:7度。 2.8 建筑物防火分类:一类。 2.9 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 2.10 建筑结构使用耐久年限50年。 2.11屋面防水等级:2级。 3. 功能布局 根据“功能第一,经济实用”的原则,及对本体育场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要求,在功能空间布局方面着重做到“平赛结合、功能多元”,兼顾体育比赛和平时训练等多种使用要求,整合空间,在西侧看台下设置了三道100米标准室内跑道,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新闻工作室及广播室、运动员休息室、贵宾休息室和接待室等功能用房以满足平时上课训练要求,而正式比赛时,室内百米跑道部分可以作为运动员的检录大厅,位于一层中部的跆拳道训练室、太极拳训练室则可临时充当组委会和后勤的办公室,从而在功能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其中,运动员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北端。贵宾休息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中部,设独立的出入口与主席台相连。新闻记者区设置于西侧看台席下房间的南端。设备用房集中布置。观众相对集中的西侧看台下设有观众休息平台。 西侧看台下设有卫生间,便于观众使用。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1)《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体育场的建设,贯彻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提高体育场建设项目决策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一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体育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体育场项目。政府投资建设的改建、扩建工程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体育场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服务于竞赛体育及群众体育的需要,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经济高效。 第四条体育场的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乡建设规划、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要求,按实际情况考虑未来发展需要,避免重复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五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体育场的建设,尚应符合《体育场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同时也应符合体育竞赛规则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定额的规定。 第二章选址和建设条件 第六条体育场的选址应征得当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选址,并考虑远期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体育场的选址应考虑市、区各级体育设施的布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地段选址,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用

地至少应有一面或两面临接城市道路,以满足交通、疏散等要求。 第八条体育场的建设应符合城乡规划条件要求。 第九条体育场应满足朝向、日照、风向、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建设条件的要求,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在满足体育竞赛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节能、节水措施,科学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合理确定建设方案。 第三章建设规模 第十条体育场的建设规模应按人口规模和竞赛要求确定。体育场按照人口规模可分为五级,即200万以上人口、100-200万人口、50-100万人口、20-50万人口、20万以下人口。 第十一条第二条体育场根据使用要求确定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104的规定。 表2-104 体育场根据人口规模分级对应的建设规模表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因地制宜,全面规划,一次或分期建设; 二、大、中型馆应独立建造。小型馆若与其它建筑合建,必须满足环境和使用功能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三、馆区内宜合理布置观众活动、休息场地; 四、馆区内不应建造职工生活用房。若职工生活用房毗邻馆区建筑布置,必须加以分隔,并各设直通外部道路的出入口;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证体育建筑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体育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供比赛和训练用的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和游泳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设计。 1.0.3 当体育建筑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其技术标准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 1.0.4 体育建筑设计应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和训练环境,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体育建筑设计应结合我国国情,根据各地区的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民族习惯以及传统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应遵循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1.0.6 体育设施,尤其是为重大赛事所建的设施应充分考虑赛后的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7 体育建筑等级应根据其使用要求分级,且应符合表1.0.7规定。 1.0.8 不同等级体育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1.0.9 在进行正式比赛时,体育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国家体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各项体育竞赛规则中对建筑提出的要求。进行国际比赛时,同时还必须满足相关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0.10 体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体育建筑 sports building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之用 2. 0.2 体育设施 sports facilities 作为体育竞技、体育教学、体育娱乐和体育锻炼等活动的体育建筑、场地、室外设施以及体育器材等的总称。 2.0.3 体育场 stadium 具有可供体育比赛和其他表演用的宽敞的室外场地同时为大量观众提供座席的建筑物。 2.0.4 体育馆 sports hall 配备有专门设备而供能够进行球类、室内田径、冰上运动、体操(技巧)、武术、拳击、击剑、举重、摔跤、柔道等单项或多项室内竞技比赛和训练的体育建筑。主要由比赛和练习场地、看台和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体育馆根据比赛场地的功能可分为综合体育馆和专项体育馆;不设观众看台及相应用房的体育馆也可称训练房。 2.0.5 游泳设施 natatorial facilities 能够进行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等室内外比赛和练习的建筑和设施。室外的称作游泳池(场),室内的称作游泳馆(房)。主要由比赛池和练习池、看台、辅助用房及设施组成。 2.0.6 竞赛区 arena 由观众席围合的运动场地及其辅助区域,包括竞技场地和缓冲区。 2.0.7 跑道 track 体育场内用作径赛的场地。正式比赛的跑道为全长400m的长圆形,并对场地方位、面层、规格有严格的要求。 2.0.8 合成面层 synthetic surface 用人工合成方法制成的地面面层,在田径及一些球类项目中,要求采用符合该项目要求的合成面层。 2.0.9 足球场 football pitch 供进行足球比赛的长方形场地。

滨海体育公园设计说明书

第一章设计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体育公园,A-104-a号地块,地块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大道东南侧,明珠路东北侧,滨海一道西北侧,总用地面积为13765.3m2,总建筑面积为:2617.6m2。 二、设计依据 1.甲方设计要求及委托书,设计任务书及工程设计合同 2.温州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详细规划批复 3.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6.《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 31-2003 7.《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2013版 8.国家相关设计法律、规范 三、设计思想、原则及目标 1、有机处理建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尊重用地周边的环境,努力保存现有地形以及可利用的环境,创造宜人的外部空间环境。2)合理布置使用功能,组织恰当的空间序列使建筑充满文化底蕴又不乏体育建筑的趣味性。3)突出园区特色的现代建筑风格和体现园区文化的地区特色,富有创新形象的空间标识;“以人为本”的人性思想,“结合自然”的环境观;同时反映温州体育建筑特点,发挥新材料、新技术的建筑表现力。4)重视协调建筑的高科技化、人文化之间的关系;而结合地域文化特征与时代氛围的建筑形式能给人富有情感体验的建筑艺术享受,建筑的个性特征也随之而生。 2、确保使用功能合理 功能是建筑生成机制的主要控制因素,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是建筑设计的至高原则,以牺牲使用功能来换取简单的形式上的虚华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建筑应综合地区发展,协调周边相关地段,合理确定功能布局,建立方便的交通系统及完善的配套设施,这都直接影响项目的开发质量及经济收益。 本设计方案主要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重视健康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展现新时代,新运动精神。 四、经济技术指标 1. 建设总用地面积: 13765.3 ㎡ 2. 建筑占地面积: 2148.16㎡ 3. 总建筑面积: 2441.1㎡ 其中:运动场地: 1718.06 ㎡ 附属用房: 239.37 ㎡ 夹层用房: 312.02 ㎡ 交通其他: 171.65 ㎡

网球场馆的设计规范

网球场馆的设计规范(详细) 时间:2012-09-08 10:42:45作者:orange来源:体博网评论:0人气:2635 ?体育用品业高峰论坛举 ?探索专业拓展器材生产 ?中国体育用品产业白皮 网球场设计 网球场的选址,应考虑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一)向阳、避风。 (二)排水良好,地下水位不高。 (三)不得离公路过近,不得有移动物等。如有上述情况,最好用避光网状物挡住为宜。 (四)在场地周围能种植草坪和植物。 (五)便于群众使用。 (六)室外场地长轴基本为南北向,偏向宜小于20o。 根据面积大小规划出最合理的建设方案,主要考虑因素有:场地土质厚度,地下水位置,球场的方向,水泥或沥青基础的选择,多片球场相连时空地间隔大小等。

国际网联和国家体委颁布的《网球竞赛规则》中规定,一片标准网球场地的占地面积不小于36.58米(南北长)×18.29米(东西宽),这一尺寸也是一片标准网球场地四周挡网或室内建筑内墙面的净尺寸。在这个面积内,有效双打场地的标准尺寸是:23.77米(长)×10.9 7米(宽),在端线后应留有不小于6.40米的余地,在边线外应留有不小于3.66米。在球场安装网柱,两柱中心测量,柱间距是12.80米,网柱顶端距地面是1.07米,球网中心上距地面是0.914米。 如果是两片或两片以上相连而建的并行网球场地,相邻场地边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6 6米。如果是室内网球场,端线6.40米以外的上空净高不小于6.40米,室内屋顶在网球上空的净高不低于11.50米。 室外网球场的四周围挡高度一般为4米,视球场周围环境与建筑物高度,也可适量增减。 需要安装照明灯光的网球场,除室内屋顶灯具分布外,室外网球场上空和端线两侧不应设照明灯具,室外灯光球场灯具应设置在球场两侧,灯具距地面6.0米以上,灯光从场地两侧朝地面均匀照射。灯光照射应根据球场使用的不同用途,请电光源技术人员专门设计。一片标准网球场一般配置8套1000W网球场专用照明灯具。 网球场面层 丙烯酸塑胶面层 这是一种现场浇铺用刮板制作在沥青混凝土上或钢盘混凝土结构地面上的新型材料,其工艺主要分为找平结合层、加强层、耐磨层等多层做法,还有含胶粒的多层做法。这种面层材料及工艺的优点是平整度高、表面硬度高、耐磨、抗晒、色泽鲜艳、使用寿命长、便于管理和维修。这种面层材质稳定的网球场,近年来已开始在世界各地普遍采用,尽管它球速稍快,较之其它类型球场,球的弹跳平衡,球员场上跑动舒服,是一种既可供娱乐打球也可用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1 (体育场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建标――2009 2009 北京

公共体育场馆系列-1 (体育场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 建标――2009 (限国内印发) 主编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年月日 出版社 2009 北京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 根据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办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标准予以发布,自年月日起实施。 本建设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月日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济技术规则的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规范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本标准由国家建设部立项,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单位具体编制,任务完成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针对目前常见的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馆提出了场馆建设选址的要求,确定了此类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指标,明确了在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具有指导作用。本标准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体育场建设标准》。 《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系列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解释。(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主编单位是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参编单位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体育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北京中体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整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 66-91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建筑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藏品库区 3.3 陈列区 3.4 技术及办公用房 第4章藏品防护 4.1 一般规定 4.2 湿度要求 4.3 防潮和防水 4.4 光照要求 4.5 防烟尘和防有害气体 4.6 防虫和防鼠 4.7 防盗 第5章防火 5.1 建筑防火 5.2 安全疏散 5.3 消防设施 第6章建筑设备 6.1 给排水 6.2 暖通空调 6.3 电气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用词说明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适应博物馆建设的需要,保证博物馆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社会历史类和自然历史类博物馆的新建和扩建设计。改建设计及其它类别博物馆设计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文执行。 第1.0.3条博物馆分为大、中、小型。大型馆(建筑规模大于10000㎡)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中型馆(建筑规模为4000~10000㎡)一

般适用于各系统省厅(局)直属博物馆和省辖市(地)博物馆;小型馆(建筑规模小于4000㎡)一般适用于各系统市(地)、县(县级市)局直属博物馆和县(县级市)博物馆。 注:建筑规模仅指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第1.0.4条藏品库区和陈列区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大、中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100年,小型馆的耐久年限不应少于50年。 第1.0.5条博物馆建筑必须符合城镇文化建筑的规划布局要求,并应反映所在地区建筑艺术、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的先进水平。 第1.0.6条博物馆建筑设计必须与完整的工艺设计相配合,满足藏品的收藏保管、科学研究和陈列展览等基本功能,并应设置配套的观众服务设施。 第1.0.7条对古建筑的改建设计必须符合各项文物法规,保持原有建筑风貌,并应满足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藏品库房以新建为宜。 第1.0.8条博物馆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交通便利、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具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二、不应选在有害气体和烟尘影响较大的区域内,与噪声源及贮存易燃、易爆物场所的相关距离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三、场地干燥,排水通畅、通风良好。 第2.0.2条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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