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王珩教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简析

人员待遇: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 系不变,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 派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分由 培训基地负责发放。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 议,其培训期间的生活补助由培训基地负责发放,标准参照培训基地 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量(25分)、保障措施(20分) II. 二级指标:16个 III. 三级指标:36个,其中核心指标13个,占61分 IV. 、加分项目(10分):紧缺专业招收工作落实情况、培训工作特色、参与国家住培相关
工作、获得国家或省级优秀称号、全科医学科建设、省内外对口支援
条件 途径 结果
专业基地评估
基本条件
内科 儿科 急诊科 皮肤科 精神科 神经内科 全科 康复医学科 外科 外科(神经外科方
向) 外科(胸心外科方
向) 外科(泌尿外科方
向) 外科(整形外科方
向) 骨科
耳鼻咽喉科 麻醉科 临床病理科 检验医学科 放射科 超声医学科 核医学科 放射肿瘤科 医学遗传科 预防医学科 口腔全科 口腔内科 口腔颌面外科 口腔修复科 口腔正畸科 口腔病理科 口腔颌面影像科
政府投入、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
实施
过程管理
制定36个专业培训标准
建立评估指标,实施运行监测 ➢ 中国医师协会开展第三方常态化评估,评估结果对行业公开,实行“红黄牌”制
度;年度业务水平测试试点 ➢ 省卫生计生委开展年度督导检查 ➢ 培训基地日常管理与督导
专业基地评估
过程管理
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培训基地) I. 一级指标:5个。基本条件(15分)、培训管理(25分)、师资管理(15分)、培训质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4.2.1在招录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培训,并全额退还医院发放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等,之前所完成的培训工作量一律不予承认。
4.2.2培训过程中,在工作量登记、考试、考核、签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每次扣200-1000元,并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终止培训。
4.2.3整个培训期间不得无故请事假,病、事假超过两周者,应延长该科室轮转一个月。如病假三个月以上或怀孕生产而不能按时完成培训任务者,按省毕教委有关规定执行。
4.2.4科教科和人事科每月将以不同的方式不定期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扣罚按《浙江衢化医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和考核办法》执行。
4.2.5未按规定轮转(包括不按科教科轮转通知转科或未办理轮转科室变更手续的等),扣500元。
4.2.6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病人有效投诉),工作责任心差,或不遵守劳动纪律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扣500元,必须在原轮转科室继续培训一个周期,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文件标题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奖惩制度
文件编号
QHYY-DZ-ZD-2021-014-02
适用范围
全院
制定部门/
科室
科教科
拟稿人
审核人
1目的
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管理工作,激发规培学员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2参考文献
2.1《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卫生厅第214号2011年制订)
4.2.10三基考试、考核补考不合格者(理论考试60分,技能考核90分合格)扣300元,无故缺考扣300元,考试及补考均无故缺考者加扣1000元。
4.2.11无故不参加科教科或有关职能科室组织的教学活动,每次扣300元,无故中途离开者,每次扣200元。
住院医师管理制度(四篇)

住院医师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事管理,根据市卫生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____推进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____》精神,结合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适用参加南京市口腔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从事临床诊疗活动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培训人员”)。
2、“培训人员”分为委托培训人员和自主培训人员。
委托培训人员是指已与在江苏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由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基地进行培养的培训对象;自主培训人员是指未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自愿到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培训对象。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分类管理、平等自愿、契约管理的原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实行分类的人事管理模式。
(二)委托培训人员的人事管理1、委托培训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占就业单位的岗位,人事档案按就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就业单位与培训基地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委托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回就业单位工作。
2、委托培训人员由就业单位为其发放基本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就业单位承担、市财政给予定额补助;绩效工资根据委托培训人员的学历、资历和工作情况,由培训基地参照所在基地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时将发放情况告知其就业单位,计入缴纳社会保障的工资基数,并单独核定培训基地绩效工资总额,所需经费由培训基地承担。
3、委托培训人员的年度考核,由培训基地提出意见,考核等级由就业单位确定,相关考核材料交送就业单位存档。
4、委托培训人员在培训期内,培训年限计为就业单位工作年限。
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原因外,在规定的培训期内,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本人与就业单位协商是否继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就业单位与培训基地签订延长培训协议,培训所需经费由就业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基本工资由就业单位发放,绩效工资仍由培训基地发放。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导师制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导师制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住培学员过程管理,注重内涵质量。
2.目标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导师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促进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顺利实施,不断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成效。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导师和学员。
4.名词定义在住培专业基地,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临床能力、科研基础、教学水平,能够胜任住培指导工作的师资。
5.内容5.1总则5.1.1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住培学员过程管理,注重内涵质量,根据国家、省卫健委住培相关政策及住培基地评估标准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和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5.1.2 责任导师定义:在住培专业基地,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临床能力、科研基础、教学水平,能够胜任住培指导工作的师资。
5.1.3 责任导师制指导培养对象:参加住培学员。
5.1.4责任导师制指导培养模式:实行一名责任导师负责1-2名住培学员,对住培学员从入院培训始到结业的全过程进行个性化、特色化的指导和管理,以全面提升住培学员的临床、科研、教学和人文素质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5.2责任导师遴选条件与工作职责5.2.1责任导师遴选条件5.2.1.1热心住培教学,责任心强,具备住培师资资格。
5.2.1.2本科学历,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带教工作5年以上。
5.2.1.3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技能和指导带教能力。
5.2.1.4临床教学骨干、曾获各级各类教学奖项者等优先聘任。
5.2.2 责任导师工作职责5.2.2.1负责指导住培学员从进入培训至其结业考核的整个培训过程。
5.2.2.2督促和指导住培学员临床、科研及教学基本功训练工作。
5.2.2.3定期与职能部门、专业基地及轮转科室带教师资进行交流,了解住培学员的培训考核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住院医师培训住培制度

• 2016年6-8月,组织了针对全国31个省份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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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评估结果:撤销与整改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评估情况的通报
4个专业基地被亮“红 牌”,撤消了基地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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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培训基地医院和12个专业 基地被亮“黄牌”, 要求限期整改。
3-7年 住院医师培训
继续教育 终身学习
4-6年专科医师培训
住院医师培训阶段:2年的基础临 床培训(foundation year)以及2-3 年的初级、高级培训(SHO)
医学院校教育(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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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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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建立历程
北京协和医学院: “24小时住院医师 负责制“ 总住院医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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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的政策体系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管理办法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内容与标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基地认定标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考核实施办法
指导意见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招收实施办法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能力建设项目中 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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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颁布国家培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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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科教司委托函赋予的八项职能
2014年6月6日
1. 专业设置论证;2. 标准和基地标准制订
3. 业务技术指导与认证评估
4. 相关政策研究;5. 国际交流合作 6.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研究
7. 相关业务技术建设
8. 日常管理
2016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正式委托协会,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要的临床医师队伍,现就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进程(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际经验,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策,健全体系,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提高中国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牵头、多方参与,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
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稳妥推进、逐步完善,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坚持统一标准、突出实践、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切实提高医师队伍执业素质和实际诊疗能力。
(三)工作进程。
到,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逐步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四)制度内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完成医学院校教育之后,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性、规范化培训。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
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分为培训过程考核和结业综合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
培训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结业综合考核包括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2、出科考核应在每个培训轮转科室出科前进行。
出科考核应按照专委会规定的要求,由培训医院职能部门组织,培训基地具体实施。
具体要求见“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出科考核要求”。
3、年度考核由培训医院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培训指标(病种病例数、手术操作例数等)完成情况、教学和科研指标的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测定等方面。
4、结业综合考核方案由专委会制定和公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的考点进行。
结业综合考核的参照标准是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目标与要求,考核的内容严格遵循和覆盖“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5、住院医师根据各学科培训细则的要求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病种及病例数、临床诊疗操作例数)并通过培训过程考核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备条件。
6、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并通过各项考核者,颁发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作为申请临床硕士专业学位或进入专科医师培训阶段的必备条件。
7、急诊科受训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标准规定的理论课程学习,轮转应当着重于急诊医学相关学科范围,应以在急危重症出现概率较高的科室轮转为主,同时兼顾其相关专科。
在各学科轮转中,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各学科的临床思维、工作方法,并学习与急诊医学密切相关的常见病症的诊疗技术;熟悉和了解各专科专用的医学理论和诊疗技术。
8、出现下列情况,出科考核认定为不合格:(1)经核实,有严重违纪事件;(2)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本学科轮转时间的1/3;(3)临床综合能力考核平均分低于36分(60%)o。
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制度
____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制度为保证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明确我院各级培训组织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提升教学意识、营造教学氛围,增强我院各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我院住院医师的专业技能素质,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国家、____省和____市卫计委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组织管理制度。
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行院长统一领导下,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科室(各培训管理小组)的三级管理制度。
一、院长负责制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相关人事任免、培训、考核和财政保障等重大工作,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全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将该项工作作为考核院长与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各专业基地负责人及各临床培训科室主任的重要指标。
二、各级培训组织的工作责任(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院级管理即成立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培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各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1.规培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主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主任、各专业基地主任及部分培训科室主任组成。
2.规培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年至少4 次,有关规培工作的重大事宜随时召开。
规培委员会对培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质量控制,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讨论并解决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工作质量持续改进,并定期考评各专业基地培训质量。
规培委员会职责:1.将规培工作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制定规培政策;2.制定规培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3.审核和监督各专业基地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4.评价培训质量,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下简称“学员”)是否达到培训标准作出院内评价;5.讨论并协调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6.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完整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镇原县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及实施细则一、住院医师必须经过上岗前教育、理论考试、岗前试用(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本人申请,科室、医院两级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工作。
二、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得擅自调班、私自请他人代班。
(未独立值班者,科室排班可考虑两种方案:一是和带教老师排同一班,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二是每周排6天正常班,在当班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参加培训的住院医师按照医院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推广培训、“中医学经典、西医学中医”专项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培训成绩计入年度考核理论或实践技能成绩,该项考核成绩为核心考核项目,任意一项成绩不合格,即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
四、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科室,每科室轮转周期为三到六个月,各科室不得擅自调整轮科计划,因故需要调整的个人或科室,需向医务科申请,获批后方可调整。
原则上现有临床科室必需全部轮转,在某一科延长轮转时间的,不能累计到下一科室。
五、住院医师必须经过出科考核,考核成绩经医务科认定合格者,由医务科开具出科通知单,方能进入下一科室培训,成绩不合格或表现不好者,科室提出意见、医务科审定,将继续在本科室培训一月,再重新考核。
六、请病假、事假任意一个月超过15天者,应延长该科室培训一个月;七、未完成该科室培训计划者不能出科,应继续该科室培训一个周期。
八、住院医师在轮科培训期间,应认真填写《轮科培训考核登记表》,科室考核以科主任上报的科室轮训考核登记表为主。
九、住院医师在三年培训期间应按规定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5学分,中医药学分不得低于10学分。
继续医学教育为核心考核项,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十、新调入人员,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培训证明,培训工作量予以承认。
呼吸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
呼吸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一、住院医师查房制度(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晚查房一次。
对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书写的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二、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1、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
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
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的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2002.1.26. 4:20(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8)中医病历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2、门诊病历书写要求(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由挂号室填写。
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3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检查,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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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我院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卫
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
5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七部门《湖南省建立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湘卫科教发〔2014〕5号)
及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
通过对医学毕业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我院培
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人文素养、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
临床技能,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工
作的临床医师,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
二、实施步骤
(一)2010年-2014年毕业人员,以住院医师身份在认
定的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率,我院达到10%。
(二)2015年,我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
床医师,以住院医师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
率,我院达50%左右。
(三)2017年,我院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
床医师,以住院医师身份在认定的培训基地接受规范化培训
率达到70%。
(四)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
院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报考培训基地要求
培训基地是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卫生机构。
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必须在中南大学湘雅医
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基地
培训。
四、报考程序
凡在我院工作符合报考条件工作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
申请,科室主任同意,经医院党委研究通过,方可报名参加。
录取通知下发后与医院签订协议。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培训对象是培训基地住院医师队伍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培训基地的有关管理规定,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培训结
束后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培训期计入工龄。
单位人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
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培训协议,委派单位
发放的工资低于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的部
分由培训基地结合培训过程考核情况发放。培训对象培训结
束后必须回到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
根据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
实施进度安排,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
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和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
术岗位聘用的必备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