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11第十一篇 输血和血液稀释常规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三篇)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临床输血管理是指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合理应用输血并对输血进行监测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临床输血管理规定:1. 血液适应证选择:根据病情和患者需要,明确输血的适应证,并谨慎权衡输血的风险与益处。
2. 输血血液品种选择: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实验室检查结果,选择适当的输血血液制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冰冻血浆等。
3. 输血前检查:在输血前进行患者的相关检查,包括血型鉴定、血清学试验、免疫学筛查等,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4. 输血途径和速度:根据输血的需要和患者的具体情况,在合适的输血途径上进行输血,并注意输血的速度,避免输血反应的发生。
5. 输血的监测与反应处理:输血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的发生,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6. 输血后护理:输血结束后,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和评估,关注输血暴露的潜在风险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7. 输血资料记录与追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记录每次输血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建立输血资料的追踪和归档。
以上是临床输血管理的一些规定,可根据具体的医疗机构和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二)临床输血管理是指在临床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输血的全过程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输血安全、有效,并减少不良输血反应的发生。
临床输血管理的规定主要是指对临床输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要求和规范,包括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血液安全的检测、输血前后的监测和管理等。
以下是对临床输血管理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输血适应证的评估临床输血管理规定中,首先对输血适应证进行了详细的评估。
输血适应证是指患者在一定的临床情况下,需要进行输血的证据。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要求临床医生必须经过充分的临床评估,明确患者是否存在输血适应证,并根据输血适应证的不同确定输血的目标和方式。
具体要求如下:1.明确输血适应证的临床诊断临床输血管理规定要求临床医生必须明确患者的临床诊断,并判断输血是否是必要的治疗手段。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标准

临床输血技术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试行) 制定本规。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份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者家属的允许,并在《输血治疗允许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允许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允许、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份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者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 (D)阴性和其他希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者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者监护人签字允许,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完整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推广科学、合理用血技术,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量和安全,我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制订了《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现印好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六月一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医院临床输血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规范临床输血操作,防止输血相关并发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输血申请与审批1. 临床医师在决定输血治疗前,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并发症及可能发生的输血传播疾病,并取得书面同意。
2. 输血申请单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输血目的、血型、输血量、输血时间等。
3. 输血申请单经临床医师签字后,送至输血科审核。
4.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符合输血指征的,报请医务科审批。
三、血样采集与送检1. 血样采集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护人员进行。
2. 采集血样时,应严格核对患者信息,确保标本准确无误。
3. 采集血标本后,应立即送至输血科进行检验。
4. 输血科对血标本进行检验,包括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等。
四、血液制品的调配与发放1. 输血科根据检验结果,调配相应的血液制品。
2. 血液制品调配后,由输血科人员核对患者信息、血型、输血量等,无误后签字确认。
3. 血液制品发放至临床科室,由临床医护人员核对患者信息、血型、输血量等,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输血操作1. 输血前,临床医护人员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血型、输血量等,确保无误。
2.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如出现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输血结束后,记录输血时间、输血量、患者反应等,并将输血记录单归档。
六、输血后监测1. 输血后,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输血部位情况,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通知输血科。
2. 输血科对出现输血反应的患者进行评估,必要时采取治疗措施。
3. 对输血后患者进行随访,了解输血反应恢复情况。
七、输血安全培训1. 医院定期对临床医护人员进行输血安全培训,提高输血安全意识。
2. 临床医护人员应掌握输血操作技能,确保输血安全。
八、附则1. 本规程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输血操作。
2. 本规程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

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血液输注是临床工作中非常常见的一项医疗操作,它可以有效地补充患者体内的血液成分,从而维持体内正常的生理功能。
然而,由于输血涉及到人体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操作,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本文将就血液输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探讨。
一、输血适应症血液输注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进行的,它主要适用于以下病情:1. 大出血:如外伤、手术等引起的大量失血,需输注血液以保持血容量和循环稳定。
2. 缺血性疾病:如心肌梗死、中风等导致组织缺血的病情,输血可以提供足够的血液供氧。
3. 血液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输血可以补充患者体内缺乏的血细胞。
4. 免疫缺陷:如严重的免疫缺陷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等,输血可以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
5. 术前备血:手术前需要提前准备血液,以备手术过程中的失血情况。
二、输血准备在进行输血前,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需要完成:1. 患者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年龄、性别、病史、过敏史等,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2. 血液配型:进行血型鉴定和配型试验,以确保输血的相容性。
3. 血液筛查:进行传染性疾病标志物的检测,排除可能存在的感染风险。
4. 血液保存:对血液进行适当的保存,包括保存温度、储存时间等要求,以确保血液的质量。
5. 输血设备准备:准备好输血所需的输血器材,如输血管、输血袋、输血针等。
三、输血操作流程在进行输血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核对血液信息:核对血袋上的血型、血液成分以及配血结果,与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对照,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2. 注射速度控制: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医嘱,控制输血的速度,常用的输血速度为20滴/分钟。
3. 注意观察: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血压、心率、呼吸等,以及是否有过敏或不良反应的表现。
4. 输液结束:当输血完成或医嘱终止时,及时停止输血,并及时妥善处置输血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四、输血并发症及应对措施虽然输血是一项常见的医疗操作,但也存在一些并发症风险,包括输血反应、感染、过敏反应等。
输血技术规范

卫生部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输血技术规范
输血技术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卫生部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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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第十一篇 输血和血液稀释常规 一、常用血制品种类及特点 分 类 类 型 特 点 全血 库血 新鲜全血 采集的血液加抗凝剂,血小板、凝血因子减少 采集的血液加抗凝剂,含血液的所有成分 血液成分 浓缩红细胞 少浆血 洗涤红细胞 浓缩血小板 全血分离出大部分血浆,Hct为75%,稀释后输注 全血分离出部分血浆,Hct为53~66%,直接缓慢输注 血浆蛋白清除率>99%,白细胞清除率>80% 血小板至少含4.8×1010(400 ml全血配制) 血浆成分 冰冻血浆 血浆于采血后一周内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新鲜冰冻血浆 血浆冷沉淀物 冻成,凝血因子Ⅴ和Ⅴ含量较少 血浆于采血后6小时内冻成,含所有凝血因子 含Ⅴ因子、von Willebrand因子、纤维蛋白原等
二、 术中失血量的估计及分类 临床上大多根据敷料、吸引器中失血量的多少,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血流动力学的监测结果和变化以及血色素和血细胞比积的测定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从而估计术中失血量。
三、术中输血的原则和方法 (一) 适应证 术中输血应遵循输血的一般原则,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针,提倡成分输血,坚决反对盲目追求全血或新鲜血的输入。 1. 急性失血 2. 术前贫血。急待手术的急性出血病人,应立即手术止血,并在手术同时输血; 3. 合并有出血倾向的血液病病人的外科手术。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二)输注种类 在外科手术过程中,当出血量小于血容量的30%时,一般输注少浆红细胞即可;若出血量大于血容量的30%,则应输注全血。 1. 补充红细胞的指征 (1)当血红蛋白>10 g/dL时,通常无须输注红细胞;当血红蛋白<6 g/dL时通常有明确的输注红细胞的指征; (2)当血红蛋白在6—10 g/dL时,是否需要输注红细胞,应依据患者是否有氧供不足所产生的各种并发症而决定,如ST-T缺血性改变,血气分析提示新近出现的代谢性酸中毒; (3)应结合血红蛋白数值和患者是否存在因红细胞减少而氧供不足以致影响重要生命器官功能来综合评估是否需要输注红细胞,不应仅凭血红蛋白测定的数值就决定是否输注红细胞; (4)自身红细胞回输的并发症较少,因此适当放宽输注指征。 (5)对有适应证的病人,术前储备自身血、术中等容量血液稀释及减少术中出血的措施(如控制性低血压等)是有益的。 2. 补充血小板的指征 (1)如血小板减少是因血小板破坏增加所致,则预防性输注血小板既无效果,亦无指征; (2)外科手术病人预防性输注血小板的指征 当血小板计数>10万/mm3时无需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万/mm3时应当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10万/mm3时,应视患者是否有出血的危险决定;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3)外科手术和产科病人有渗血时 当血小板计数>10万/mm3时无需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万/mm3时应当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10万/mm3时,应依据患者是否会有更多的出血而定;
即使血小板计数<5万/mm3,阴道分娩和出血量较少的手术依然能够
进行; (4)即使血小板计数正常,若患者有血小板功能失常及渗血症状,临床仍然有输注血小板的指征。 3. 补充FFP的指征 (1)用于逆转抗凝药物如华法令等的作用; (2)已知有某种凝血因子缺乏,但无此种凝血因子的浓缩液; (3)PT和PTT>1.5倍正常值,且有渗血症状; (4)继发于大量输血后凝血因子缺乏所造成的渗血; (5)输注的FFP至少应补充30%的血浆凝血因子,即用量为10-15 ml/kg,若用于拮抗华法令的作用,则输注5-8 ml/kg即可; (6)FFP不应用于纠正低血容量和低白蛋白血症。 4. 补充血浆冷沉淀物的指征 (1)血友病或先天性纤维蛋白缺乏症患者,围手术期或围产期预防性使用; (2)患有血友病的出血患者; (3)大量输血后广泛渗血病人,血浆纤维蛋白原<80—100 mg/dL。 (三)输注前的工作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应根据患者基础情况和对手术急性出血的预计,事先通知血库进行交差配型,准备适量所须血制品,便于在出现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取相应血制品,(正常的情况下交差配血须耗时40分钟),如果预计手术有高度急性失血危险,但交差配血尚未完成,如非万不得已,麻醉医生有权要求延时手术。 输注前必须有两名以上直接相关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资料,血型资料,配血资料是否相符,并签字和签注核对时间。接班人员在输注前需重新核对以上资料(见钟山医院麻醉科输血流程)。 (四)输注方法: 应使用带有滤网的输血器输注血制品,有条件者应使用平板加热器,避免低体温。如无平板加热器,可事先采用干温箱或水浴箱加热(温箱温度控制在41oC)。
(五)输注剂量 1. 浓缩红细胞的输入应使Hct保持在25~30%。术中过高的Hct可增加血液的粘滞度,不利于血液对组织的灌注,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 2.白蛋白的输入应使血浆总蛋白不低于5 g/dl或白蛋白不低于3 g/L。对于低血容量需要用胶体血容量扩充剂者,应首选白蛋白溶液,而后考虑血浆; 3. 凝血因子和浓缩血小板的输入应使血液维持正常凝血功能,但不主张预防性输注。一般认为凝血酶原时间(PT)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PPT)值超过正常1.5倍时才需输注。 四、 减少异体输血的方法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减少异体输血的目的在于缓解血源紧张的矛盾,降低手术的费用,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和输血传播性疾病的发生。 (一) 自体输血 自体输血就是将自己的血液或血液成分回输给自己,包括术前预储自体输血、术前血液稀释自体输血和术中血液收集自体输血三种方法。 1. 术前预储自体输血 术前按计划给经选择的病人采集一定量的自身血液,经抗凝保存,并帮助病人通过自身的造血功能恢复正常的血液成分。一般在外科手术前4-5周开始,术前72小时停止。病员的血红蛋白最低不少于11 g/dL。实行新旧血液交换的备血法(见表6-1),可为自己备血1000 ml。这种方法特别适用于稀有血型的病人和供血困难地区的择期手术病人。在采血前二周可给病人进行辅助治疗,包括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rHuEpo)600 u/kg,q.o.d.,皮下注射,硫酸亚铁325 mg t.i.d.,口服,为避免消化道反应用力蜚能(Refrex)15 mg,b.i.d., 口服, 还可加用叶酸和维生素B12。 表2 新旧血液交换的术前备血法(1单位=200 ml) 采血日期 住院第2天 住院第7天 住院第12天 住院第17天 住院第21天 采血(单位序) 1 2、3 4、5、6 7、8、9、10 手术日
输还血(单位序) 1 2、3 4、5,6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2. 术前血液稀释自体输血(急性等容量血液稀释) 所谓血液稀释是指正常血液成分因失血而自发地发生稀释,细胞外液经毛细血管进入血循环内补充血容量或是输注晶体和血液代用品补充血容量。按此原理术前采集一定量血液同时输注晶体和胶体液替代达到血液稀释,其程度通常以大血管内血液的血细胞压积来表示。这种方法除了自体输血的一般优点外,还可以适度降低血液粘滞度,改善微循环,保留血液的有效成分,不影响凝血功能。具体方法是当病人麻醉后,一方面采取自体血备用(20G套管针动脉置管放血),同时在另一静脉补充稀释剂(晶体液,代血浆),使血液达到急性稀释。采血量为血容量的20~30%,血液可稀释到Hct为20~30%。可用公式简单地计算如下:采血量=(Hct术前—Hct期望)×血容量/Hct平均 3. 术中血液收集自体输血 术中血液收集自体输血是将术中或创伤后流失在手术区或体腔内的血液,用严格的无菌操作技术和适当的装备把血液吸出,经过抗凝、过滤、洗涤和浓缩后输还给病人。由于血液收集装置的改进和完善,这种方法在国外已被广泛地采用。 (二) 控制性降压 控制性降压是通过使用扩血管药物来主动降低血管内压,使手术出血减少,从而达到减少输血的目的。对于血供丰富的组织和器官的手术,如颅内血管瘤、脑膜瘤切除术、全髋置换术等,术中控制性降 模板资料 资源共享
压可明显地减少手术的失血量,若术中选择适当的体位,使手术野位置抬高,则减少失血的效果更好。实施这种方法需要麻醉医生熟悉控制性降压的理论和技术,并有适当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手段。 在临床工作中,可以将上述几种方法联合使用。如在术前采用新旧血液交换的预储备血或急性血液稀释备血,在术中通过控制性降压减少手术失血,并将术中的出血收集回输,在需要进一步输血时将术前的自体备血回输,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异体输血。 五、 输血的不良反应 1. 发热反应。 2. 过敏反应。 3. 溶血性输血反应。 4. 细菌污染输血反应。 5. 输血传播性疾病。 6. 电解质失衡。 7. 低温。 一旦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应停止输注,并保留出现问题的血制品或血袋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