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及其备案手续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编号:金审施安质备〔2020〕号)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一、本表一式五份:行政审批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
凭此表即可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手续,本经审批合格并加盖公章后,视为已办理安全措施备案和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监督管理。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资料应按规定程序审核,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必须真实有效。
三、建设单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后,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接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监管:1.施工合同,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提供监理合同,应当招标的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编号;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及报审核、审批表;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按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应提供专家论证意见;4.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及授权书(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图审单位、检测单位等7方主体)。
我单位已相应依法签订有效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已认真阅读办理须知及告知承诺书,完全理解、知晓其规定。
我单位在此所作的承诺,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安全质量监督备案申请表提供真实信息,对作出的承诺严格进行落实,如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愿接受住房城乡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信用惩戒。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理程序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办理程序了解合同备案的基本概念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登记该合同的行为。
这一过程有助于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我们详细介绍办理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具体步骤:1. 准备阶段:建设单位需要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等。
2. 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建设单位前往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合同备案申请。
通常,这一步骤需要填写一份合同备案申请表,并提供详细的工程信息和合同条款。
3. 审核过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文件齐全、有效,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部门会要求补充或修改。
4. 现场勘查:某些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验证申请材料中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5. 办理备案:一旦审核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为该建设工程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并发放合同备案证明。
这份证明是后续工程开展的重要依据。
6. 公示信息:为了增加透明度,部分地方还会将备案的合同信息进行公示,以便社会各界监督。
7. 后续监管:合同备案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会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在整个备案流程中,各方应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重点突出合同备案的重要性,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参与各方权益的必要手段。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手续须知
一、建设单位可随时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或行政审批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电子版注册表格。
二、建设单位填写监督注册表格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综合管理科办理监督注册手续:
1. 备案监理、施工合同(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及合格书;
3、填写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申报表(3份)、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1份),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资质证书(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留加盖红章复印件1份)和相关人员资格证书(1份)该项所需提交资料均需计算机填写并打印。
4、对于打桩工程,桩基手续必须在主体以前单独办理。
5、工程规划总平图(留存A4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上述资料经审查齐全后即时办理并下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受理单,存在问题发不予受理单。
联系电话:5896056投诉电话:5896088 5896056
廊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施工备案手续(3篇)

第1篇一、备案范围1. 施工合同备案: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等。
2. 施工图纸备案: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备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4. 其他备案: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质量监督等。
二、备案程序1. 合同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施工图纸备案:施工图纸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纸及审查报告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施工组织设计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其他备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别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质量监督等备案。
三、备案所需材料1. 施工合同备案: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
2. 施工图纸备案:施工图纸、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变更等。
3. 施工组织设计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4. 其他备案:根据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四、备案期限1. 施工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7日内。
2. 施工图纸备案:施工图纸完成后。
3. 施工组织设计备案: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
4. 其他备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五、备案作用1. 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
2. 避免合同纠纷,保障各方权益。
3. 促进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 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
总之,工程施工备案手续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备案手续,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2篇一、备案手续概述工程施工备案手续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以证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一、办理依据.《建筑法》(年月通过,年月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年月建设部令第号)。
二、许可条件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三、提报材料(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下载地址:;原件四份);(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三)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表、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四)依法通过招标方式发包项目的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备案表、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五)设计合同备案表、设计合同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六)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核原件,收复印件);(七)勘察合同备案表、勘察合同及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勘察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核原件,收复印件);(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九)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备注:上述材料打印目录,复印件加盖提报单位公章,(一)四份分别单独胶装,(二)(九)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
登陆东营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办理程序及办结时限办理程序:(质监站)受理→(质监站)核准意见→(质监站)发件;证件及有效期限:《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结时限:个工作日;办理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室;联系电话:(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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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质量监督办理说明一、开工前或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
本表一式四份,其中LZJ04-01见证取样和送检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五份,LZJ04-02 、LZJ053两张表格由建设单位保存备用。
二、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毕签字盖章齐全后,备齐以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三、工作人员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书》。
注:1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要求,各单位内容填写到位不得空白,签字盖章齐全。
2《监督交底》三方签字后一并报送。
为方便办理,监督注册登记表、质量监督登记证书的电子版宜整理完毕拷贝至质监站。
LZJ0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工程名称_ _监督注册编号注册日期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填写说明一、本表由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向监督机构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时填写,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三、填写本表时应内容正确、书写规范、字迹清晰,表内子项应填写齐全,对于工程未涉及的子项应填写“无”。
四、工程概况中,“基础类型”分为条形基础、独立柱基础、筏板基础、桩基等;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填写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有关人员的“资格级别及证书编号”填写执业资格类别及证书编号。
五、本表填写完毕后,还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3、监理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格证书;4、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报告、合格书;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备案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报送给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并存档备查的过程。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障工程的整体品质和使用安全。
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备案制度的具体流程和要点。
1. 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需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
这一环节的核心任务是检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完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满足使用功能等要求。
2. 准备备案材料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建设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竣工报告书;- 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变更记录;- 工程施工记录;- 工程监理报告;- 质量检测报告;- 环保验收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3. 提交备案申请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提交上述备案材料,并提出正式的质量备案申请。
通常,这些材料会被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附上电子文档。
4. 受理与审查相关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格式、内容是否真实有效等方面。
若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通知建设单位补充或修改。
5. 办理备案手续一旦审查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工程项目进行登记备案,并发放《建设工程质量备案证书》。
该证书是工程项目合法投入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后续监管备案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就此结束。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还会对已备案的工程项目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将会依法进行处理。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备案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备案手续的相关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监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设计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
2.监督计划编制:监管部门会根据建设工程的类型、规模和施工周期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和监督周期等。
3.监督过程:监管部门会对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包括设计审查、施工现场监督、材料验收等。
监督人员会根据监督所需,对建设工程进行抽查和全程监督。
4.监督结果评价:监管部门会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价,包括建设工程的合规性、质量情况等。
如果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5.监督报告和备案:监管部门会根据监督情况和评价结果,编制监督报告,并将监督结果进行备案。
二、建设工程备案手续建设工程备案是指将建设工程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并进行备案的过程。
办理建设工程备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录入备案系统:申请人需将建设工程的基本信息录入备案系统,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3.缴纳备案费:申请人需缴纳相应的备案费用,一般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类型,备案费用有所不同。
4.备案确认:备案单位会根据审核结果,对备案申请进行确认,并在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
5.领取备案证明:备案完成后,申请人可携带备案编号和相关材料,到备案单位领取备案证明。
一级建造师如何办理工程备案手续
一级建造师如何办理工程备案手续一级建造师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具备较高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士,他们拥有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能力和责任。
在进行工程施工前,一级建造师需要办理工程备案手续,以确保工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监管。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级建造师如何办理工程备案手续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了解工程备案的意义和范围工程备案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备案并进行监督管理的程序。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工程备案的意义和范围,明确工程备案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工程备案涉及的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装修工程等。
二、了解工程备案的流程和申报材料1. 流程:(1)申报备案:一级建造师需要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工程备案,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材料。
(2)审核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和符合性。
(3)备案结果通知:审核通过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向一级建造师发送备案结果通知。
2. 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2)建设单位批准文件或开工报告;(3)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等;(4)投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等;(5)监理文件,包括监理合同、监理报告等;(6)施工合同;(7)材料进场验收记录;(8)触控工程在线监测数据;(9)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10)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一级建造师需要准备并整理好申报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
在填写表格时,应仔细阅读相关要求,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还需配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验收合格证明等。
四、提交申报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一级建造师在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需要亲自前往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核查。
一级建造师需要耐心等待审核结果,一般情况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审核结果。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
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二)申报工程范围:建筑面积超过300m2(含)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开工前和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向质监机构申报质监手续。
(三)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质监机构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2)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3)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4) 勘察、设计文件;(5) 其他需要的文件。
(四)监督机构在对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报监资料审查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五)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六)建设单位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须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6、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7、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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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的文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应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和经审定的施工合同;三、施工图、地质勘察设计报告及勘察、设计审查部门已审定的最终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四、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五、五方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七、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八、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九、资格证书1、施工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取样员、施工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旁站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十、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十一、监理合同、检测合同、混凝土销售合同;十二、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需提交的文件建设单位在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应申办工程竣工备案。
办理工程竣工备案需提交如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工程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试验资料(含环境检测报告);6、防雷、热燃、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8、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签署的物业管理合同;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0、提交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凭证;11、勘察、设计、监理人员注册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12、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包括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竣工铭牌示意图照片;14、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任务书、总结报告、评估报告;15、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砼备案表;1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档日期:年月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建设项目相关的原始材料。
2、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情况,不压缩合理工期。
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
4、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的情况。
5、涉及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性等方面的设计变更,均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机构专用章。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无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
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无恶性压价竞争情况。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无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情况。
室内试验符合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4、确保本单位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5、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6、参与施工验槽,及时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的问题。
7、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责任。
8、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勘察业务:(附合同复印件)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本单位核定的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设计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设计或以其他工程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设计业务,依法签订工程设计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设计业务。
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不恶性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
3、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经过严格的内部校对审核程序,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4、向建设单位提供加盖有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执业人员印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确保提供的设计文件真实、准确。
5、按规定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设计交底;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变更。
涉及到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等重大变更,均由建设单位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才进行设计变更修改。
7、及时将设计图纸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9、本单位在本工程项目承担下列设计业务:(附合同复印件)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2、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
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并有书面记录,签字齐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均不使用于工程。
4、严格执行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验收。
分项、分部、竣工验收均符合要求。
所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与工程实体情况一致。
5、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返修。
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检测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检测承担相应责任。
1、已依法取得计量认证及资质证书,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及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开展检测活动,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准确、可靠性负责。
2、未与所检测工程的相关责任单位存在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3、严格对送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试样和委托单、见证记录进行核对,并记入检测报告。
工程质量检测须在监理的全程见证下实施。
4、按照规定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严格建立和完善检测结果不合格登记台账制度,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汪清县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入本县承揽检测业务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到汪清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本人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担监理任务,与本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严格按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所有人员均到岗履职。
3、认真编制监理规划、审查监理细则,明确质量要求和标准。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专用章的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质量监理责任。
协助业主做好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5、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全过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
6、对施工过程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7、确保本工程资料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及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前,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一份各方责任主体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