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的叙事印象

摘要: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一改往日先锋小说的叙事风格,其叙述不再是第一人称内心独白式,也不是构筑框架结构式。在整个小说中没有评论,没有抒情,没有激烈的矛盾,几乎看不到华丽的辞藻,而是采用对话的形式和重复叙事等方法来展开小说的故事。在小说中作为叙述人的作者大本分时间充当了一个后台的角色,将叙述的权力交给小说中的人物,由小说人物来推动故事情节。而叙述人自己只是在必要的时候才走出后台但不过也只是简单的交代一下人物或者是情节。下面我就根据小说的叙事风格来解读一下《许三观卖血记》。

关键字:《许三观卖血记》叙事对话重复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作者采用了一种民间叙述的方式,使小说处处弥漫着民间的气息。开篇就是许三观跟爷爷的对话,“我儿,你的脸在哪里?”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我是你孙子,我的脸在这里……”这样的对话简单,朴实,有一种农村风,不世俗,不刻意。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小说中的语言的叙述表现形式。

一、语言叙述方式

(1)、对话形式

《许三观卖血记》话语结构独特,其表现在故事场景、人物动作、心里等描写大多采用对话的形式来推动故事情节,全篇几乎是以对话的形式来展开的,无论何时何地都少不了对话,可以说小说是以对话的形式来表现人物特征的。

许三观第二次去卖血,他给李血头带了一袋白糖。“我不能收你东西。”李血头拍了拍桌子说,“你要是半年前送来,我还会收下,现在我不会收你东西了。上次阿方和根龙给我送了两斤鸡蛋来,我一个都没要。现在我是共产党员了,你知道吗?我现在是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当许三观说到是白糖时,李血头说“白糖倒是珍贵的,我刚才还以为是一斤盐。”说着李血头往手里倒了一些白糖,看着白糖说“这白糖就是细嫩,像是小姑娘的皮肤,是不是?”……

从这个简单的对话情节中,我们不难看出人物的性格特征,就拿李血头来说,从他的话语间我们就可以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一句简单的话,一个普通的动作就把一个人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一面说着自己是共产党员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口口声声说着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行动上呢?看到是白糖后还是动了心,不觉得伸出舌头将手上的白糖添进嘴里。

(2)、语言的幽默

整部小说透露出一种幽默感,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总会被某些语言擂到,他所表现出来的幽默绝非一般性作品能与之比肩的。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总给人一种轻松的感觉,简单的叙事,单纯笨拙的人物,一段段风趣的的对话让人忍禁不禁。余华说“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会议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若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

如:“许三观,你这狗娘养的……你跑到哪去啦……我疼死啦……你跑到哪去了呀……你这挨刀子的王八蛋……你高兴了!我疼死了你就高兴了……许三观你在哪里呀……你快来帮我使劲……我快不行了……许三观你快来……医生,孩子出来了没有?

……

有一天,在许三乐一岁三个月的时候,许玉兰揪住许三观的耳朵问他:

“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

“我没有哈哈大笑,”许三观说,“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

“啊呀,”许玉兰道,“所以你让三个儿子叫一乐,二乐,三乐。我在产房里疼了一次,二次,三次;你在外面乐了一次,二次,三次,是不是?”

我想很多人读到这都会笑出声来吧。以现今的生孩子的场面来说,许玉兰生小孩的场面要壮观得多,起码没人敢这样破口大骂。这些话语都是生活中的俗语或者说是略带粗俗的话,但在这字里行间,让我们感受到了作者制造波澜不禁的平淡,也表现出底层老百姓最真实最真切的生活原型。这样的话语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射出老百姓朴实的生活。

二、许三观人物形象叙述

许三观是整个小说的中心人物,所有的故事情节都围绕着他来展开。作者用简朴自然的语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淳朴,善良的许三观。他为了生活,展开了他一次次卖血的序幕,他为结婚卖血,为拯救家庭卖血,为救儿子卖血。在卖血的过程中,我们看到的许三观是善良、顽强、坚韧的许三观。许三观人性本善在作品中不止一次提到,在这我就不一一列举,说一个印象较深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他的妻子到许三观家希望一乐能给何小勇喊魂。起初一乐并不乐意,可许三观的一番话说动乐一乐,也说动了读者,“一乐,何小勇以前是对不起我们,这是以前的事了,我们就不要再记在心里了,现在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们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亲爹,你就看在他是你亲爹的份上,跑到他家屋顶上喊几声吧……”最终一乐跑到何小勇家房头,还是喊出了:“爹,你别走,你回来,你回来;爹,你别走,你回来”。从这我们可以断定如果没有许三观的这些话,兴许一乐就不会去,也反映出了许三观这个人不记仇,善良的一面。

在小说中也叙述了许三观无知、可笑、滑稽、自私的一面,当许三观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儿子一乐长得不像自己反而越来越像许玉兰的前任男友——何小勇时,他把一乐叫来身边细看,也觉得不像自己,已是觉得吃了大亏,他幸幸苦苦娶了个老婆,可被何小勇睡了,养了几年的儿子原来是别人的儿子。所以他在家里就什么活也不干,因为他有了证据他抓住了老婆的软肋。他懒洋洋地坐在藤椅上,看着许玉兰吃力的搬着重物,他脑子里没有产生去帮助她的意识,反而觉得是她许玉兰自找的,是她先对不起自己。此时的许三观不再可爱,让人心生讨厌,觉得他很无知、可笑。再如他第一次卖血得到了35块钱,他对四叔说:“这是我卖血挣来的钱,不是我卖力气挣来的钱,我舍不得给你。”还有,一家人吃了五十七天的粥,他就决定去卖血,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好吃的。但许三观不愿带一乐去,理由是“这钱是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轻易,这钱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买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我觉得作为一个正常人有自私的心理一点也不奇怪,即使是我卖血得到了钱,我也会把它花在我在乎的人身上。但是我不得不说许三观在处理事情上的思想跟我们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就拿他骨子里是喜欢一乐的,在他的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也是一乐,但他不想带一乐去吃面,他觉得便宜了何小勇。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他把对何小勇的怨恨加在了一乐身上,从而由一种厌恨转化为自私。他这样的做法不是有点掩耳盗铃吗?一乐是无辜的啊,即便他恨何小勇,也不能用这样自私的方式去对待一个孩子吧!

三、小说叙事的重复

余华曾说:“我发现自己所掌握的叙述很难接近到生活之中。这让我苦恼了一段时间,显然用过去的叙述,也就是传统的叙述可以解决这样的问题,可是同

时我又会失去很多,这样的叙述会使得我变得呆板起来让我感到叙述中没有声音,没有了活泼可爱的跳跃,没有了很多。”我觉得《许三观卖血记》中叙述的重复是文章的一大特色,而这样的叙述方式恰恰接近了人们的生活,有了音乐感,也有跳跃的节奏。

“卖血”是小说中最大的叙事重复,小说中写到了许三观在七个不同时期,为了不同的事买了十二次血。第一次是为了结婚,他去买了血;而时隔十年,他为了保护这个家卖血赎家;第三次为了林芬芳去卖了血;第四次是大饥荒为了全家人吃顿面他卖了血;第五次是上山下乡运动中,为了儿子他连续两次卖血;第六次是为了救一乐一路卖血到上海,沿途中总共卖了五次;第七次是年老的许三观为了吃烧猪肝喝黄酒去卖血,但这次他没有卖成功。在每次买血前必做的事就是大碗大碗的喝水,而卖了血之后必有的动作是拍桌子然后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样的动作和话语在文中不止一两次出现,在一次次的重复中不仅没有让读者感觉到啰嗦厌烦,反而在不自觉中想到卖过血的许三观接下来就会做那些动作,说那些话,自然而然的把读者带回到那熟悉的情感中。

还有一个重复我觉得很有意思。那就是许玉兰一次次门槛前的哭诉,她的语调、动作,在重复中显得有一种地方特色,具有一定的戏剧性。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在去到何小勇家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却没有得到许三观的支持,已是拿出了她的那一套:往门槛上一坐,手里挥动着擦眼泪的手绢,响亮的哭诉起来“我前世造的什么孽啊?今世让何晓勇占了便宜;占了便宜还不说,还怀了他的种;怀了他的种不说,还生下了一乐;生了一乐不说,一乐还闯了……一乐闯了祸不说,许三观说他不管;许三观不管,何晓勇也不管,何晓勇不仅不肯出钱,还揪我的头发打我的脸,何晓勇伤天害理,何晓勇不得好死!这些都不说,明天方铁匠带人来怎么办?我怎么办啊?”在这里我们听到的是一个女人为了发泄,表示无助的哭诉。这样的哭诉,作者以一种重复的笔调,融入民间地方性的表演,一咏三叹式的哭诉让我们感受到的或许不是她的不幸,她是在释放痛苦与悲哀,而作为一个读者,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更多的是一种戏剧性的表演。

《许三观卖血记》仍旧是关于“活着”关于“苦难”的作品,虽然小说中有大量的故事情节特别是人物之间的对话让我们捧腹大笑,但在重复叙述的舒缓、滑稽而不乏苍凉的旋律中传递出作者对许三观卖血的怜悯和同情,这其中也包含着对他的赞扬。这不是一部为取悦读者而写的小说而是对人类苦难承受能力和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的现实作品。作者余华突破了先前的叙事模式,创造了属于自己独特的叙事风格。正如余华在《叙述中的理想》中所说的那样“我开始写作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的写作过程,终于让我在今天的理想在叙述中得到了实现。”

【参考文献】:

[1]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2.

[2]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中文版自序,海南出版公司,1998.)

[3]余华.叙述中的理想[J].青年文学,1996,(5).

[4] 余华《回忆之门——<许三观卖血记>》南海出版公司.2003年10月第1版。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_共4页

《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一、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1977 年高中毕业后,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23岁进入县文化馆,1983年开始发表作品,后就读于由北京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1989年调入浙江嘉兴市文联,现定居背景。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5年获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等。 余华是先锋小说”勺代表作家之一,其写作可以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 的作品诸如《世事如烟》、《现实一种》、《鲜血梅花》等通过对暴力、死亡和血腥的冷静的叙述,以及在冷静”背后的愤怒和人的生存环境,让当时不少读者、批评家为之骇异。90年代开始,余华的小说还是从先锋向世俗转变,作品中温情”开始出现。正如作者在《活着》中提到,随着时间的推移, 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当然作者仍然关注着人的生存状况。 二、作品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发表于《收获》1995年第6期,同年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后由台湾麦田和香港博益以及海南公司出版,并被译成法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出版。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要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度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恶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小说中许三观总共卖血十二次,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献血的一些道理,并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第二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1000字【第1篇】 《千姿百态是人生》 放下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的那一刻,我的心情竟是出奇的平静。没有感动的泪水,没有拍案的惊奇,如同书中的文字一般朴实甚至于有些平淡,但细读却字字扣人心弦。一个人,一个时代的辛酸血泪都被镌刻在这字里行间。我似乎有了一些思索,无关乎理想,无关乎奋斗,只是那数百年来被无数先贤哲人们所思索与探寻的——人生。书中人自是演绎自己的人生,我则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阅历尚浅,只是浅尝,有了一些拙见。谨以我拙劣的文字,来表达我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看法。 关于李血头,我提笔犹豫许久,终于决定了要先写这个“龙套”。这似乎是个医者,却又完全与医者相背离。她坐在椅子上,等待着那些目不识丁的人,等待他们“孝敬”,等待着将他们的血抽出再填满

自己的腰包。他似乎没什么社会地位,在卖血人当中却有着高高在上的权威。我无法想象许三观面对他时,许三观低眉顺眼站在他面前忍受着他的嘲讽时,许三观灰着脸饿着肚子,看着脸色红润的李血头拿走他的“血钱”时,他心中是感激,羞愧,还是愤怒。许三观不想“窝囊”,但他却不得不低头。在生活的重压下,他一次次面对这个李血头,将自己的力气卖出去。他或许也曾感到不公平,可是他不得不面对这种无奈,他还要过下去,还要过得不比别人差。似乎这个李血头是他人生路上必须面对的一道坎,诸多委屈与不甘,交织在他卖血的人生里,——也交织在我们的人生里。 关于许玉兰,她只是一名市井小民,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她嫁给许三观,无关乎爱情。她只是觉得嫁给许三观似乎会有好日子过。她不如意时会坐在门槛上哭闹,会对许三观的错误斤斤计较。她会为自己做好看的衣服,往自己脸上擦雪花膏。她就是这样一个有些幼稚有些任性有些虚荣的人,可她仍然会在何小勇被车撞后劝诫许三观不要幸灾乐祸,仍然让一乐去为伤害过她的那个人喊魂,——她似乎有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的作品,不是去读《活着》和《兄弟》,而是去读《许三观卖血记》,因为我想在这两部作品之间的时期里选看另一部作品,想在我没有仔细认识作者前,在书中漫步行走,去欣赏作品,了解作者,体会与感悟其中所蕴含的精神与情感。 这是一个丰富而辗转,平淡而细腻,遥远而近密的故事。在许三观个人的一身中,我仿佛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戴着不同姓氏和皮囊的人们,他们竟拥有着与许三观相同或者说是类似的经历与品质,他们拥有的,只是没有被详尽地记录在书中,被我们所知,更多的是埋藏在心底,被岁月的长河所掩埋罢了。这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吧……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徐三观在看望四叔和爷爷,两位他最亲近的亲人,回到了农村,发现村子里有卖血的风气,于是就带着好奇心跟着根龙和阿方去医院卖出他的第一次血。后来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娶媳妇,徐玉兰,过程很简单,只需要请她吃八角三分钱的东西,再到女方家说一番好话就完事了。可以看到当时农村人民的朴实与直接,一种生活状态。 后来徐三观有为了替一乐赔钱给方铁匠;给胖子林芬芳买骨头和黄豆;在闹饥荒,为了让吃了几个月玉米稀粥的家人解解馋,去吃了一次面条;讨好二乐的队长,为了让他能够尽快调回城里;给一乐回村调养身子;又为了给病重的一乐筹钱治病,连续到林浦,百里,松林,黄店,长宁一直卖血挣钱到上海。在这期间,他一共卖了十二次血。最后当他家庭环境变好,人也老时,想再吃一次炒猪肝和黄酒,他又进了医院想卖血,但新的血头已不收他的血了。他感觉有些苦恼就哭了出来,在故事的结尾,是徐玉兰带着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点了菜,回忆着以前的点点滴滴…… 在这部作品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乐和许三观关系的转变。在三个孩子中,一乐是他的最爱,他做什么都会叫上他,就像打水将桶掉进了井里,他就叫上一乐帮忙才把桶提上来,那时,一乐是他的左右手。而当许三观知道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时,他又气又愤,大失所望,他最疼爱的孩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于是他的态度就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尽量不把一乐放在眼里,故意让二乐,三乐的吃穿条件比一乐好,而那时一乐只有九岁,还是个孩子。在闹饥荒时,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除了一乐,这导致了一乐后来离家出走到处求人给他买面吃就认他做爹,不过没有人理会他。最后许三观心软了下来,背着离家哭累了的一乐吃面条。在何小勇生命垂危时,一乐不愿意爬上屋顶喊魂,还拼命找自己的爹,许三观。经过一连串的事情后,许三观就认定一乐,就是自己的儿子,是铁一般的事实,谁也无法阻止。 一乐病危,许三观不要命地卖血,筹钱,救儿子,宁愿自己死,也想让儿子好好地活一次,他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的这个家庭。我想,这就是父爱之伟大,虽然严厉如山,但心依然依恋着孩子,虽然沉重如压,但总是温暖我们的内心。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经过时间的磨合,从苦恼到相互搀扶,一路走过,人与人的感情就是这样,经过风雨的吹打,日晒雨淋,才能结出果实,见证甜蜜与温馨,和睦与融洽。就是因为一个个家庭的组成,共度难关,共同进退,经过时间的锤炼,才有今天的国,强大而坚定的精神支柱,充满希望的未来。 《许三观卖血记》,一个见证时代的印记,一股扎根在人们心中的精神和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 经典语句

许三观卖血记经典语句 2017-09-10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爱不是我多有钱,有多么大的智慧和成就,而是我把一切给你。 关键时刻,替你挡风遮雨。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 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带来的味道总是相伴而至,有时这个味道重点,有时那个味道重点,这样才真实。 质朴之人,秉持真性情之人,不是一定什么都看得开,不是一定什么都做得对,不是一定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但是生活在他们眼里,就像他们的性情一样真,他们的生活中有所守护,有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的生活即使无奈,但总是有一种可以用来面对无奈的幽默,生活的种种不幸中总会弥漫人性的暖意。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人活一辈子,谁会没病没灾。 谁没个三长两短?遇到那些倒霉的事,有准备总被没准备好。 聪明人做事都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其实你们妈不是他们要批斗的,你们妈是去陪着那些走资派、那些右派、xx、地主,你们妈站在那里也就是装装样子,你们妈是陪斗,什么叫陪斗?陪斗就是味精,什么菜都能放,什么菜放了味精以后都吃起来可口。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就算是你不是我的儿子,就算再骂你,你饿了还是要给你买面吃——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我今天来是要对你们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别的我都不说了,我就说说许三观卖血的事,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这个家,今天都到医院卖血啦,你们想想,卖血是丢命的,就是不丢命,也会头晕,也会眼花,也会没力气。 许三观为了我,为了一乐,为了我们这个家,是命都不要了……——余华《许三观卖血记》也不能说力气比你多,我们比你们城里人舍得花力气,我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这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早在高中的时候,老师就推荐我们假期读余华先生所写的《许三观卖血记》,那时的我对看书不感兴趣,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给我的第一感觉是:这肯定是一个关于儿子卖血养活老母亲或者老父亲的故事,而且全书可能只会在最后的时候写得很感人,全书也只会写一次卖血的过程。所以,那时的我错过了这本书。 现在上了大学,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所以把浮躁的心静下来,想要看一下这样一个名字的后面究竟有着一个怎样的故事。 翻开这本书,我看到了关于这本书的相关信息:这本书荣获美国巴恩斯-诺贝尔新发现图书奖(20XX年);并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xx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10部作品"。 于是,怀着一种敬仰,我认真的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开头就出现了卖血的故事,许三观回乡下看望爷爷遇到了根龙和阿方去卖血,学到了一些卖血的知识——包括卖血之前要多喝水,卖完血之后要去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等等。以后许三观每次卖完血都会到饭店里去学着根龙他们的样子要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基本上,炒猪肝和黄酒贯穿了整部小说,让我在心里形成了一种印象,只要

许三观吃炒猪肝喝黄酒,那就表示他又去卖血了。事实上也正是这样,到最后许三观的生活不那么紧迫,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时候,他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了,于是就去医院卖血。以前卖血是为了家里渡过难关,这最后一次是为自己吃炒猪肝喝黄酒找一个理由。 跟着根龙和阿方卖完血回到四叔家,跟四叔说只有四叔对自己好,想给四叔一点钱但是又不舍得,接着说了打算娶媳妇的事情,这一点表现出了人的质朴和真诚,很真实,虽然不合情理但是却很能说服人。只要我们心里想着我们最尊敬的人,知道自己应该用一种什么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就可以了,不需要一定要靠给钱这种方式表达。 许三观看上了许玉兰,就请许玉兰吃东西,一段滑稽的经历之后两个人就结婚了。在许三观跟许玉兰结婚之前,作者写了许玉兰和何小勇的一段故事,为后面的故事做好了铺垫,伏笔很深。 许玉兰为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后来三个儿子长大了,大家都说一乐越长越像何小勇,刚开始许三观不信,拿着镜子看自己,看一乐,还让三兄弟站在一起看有什么不一样的,结果给自己一个结论:三个儿子长得一样就行了,跟自己不像没什么。 但是许三观还是没能抵住大家舆论的压力,也怀疑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于是许玉兰说了自己被何小勇逼上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触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触五篇 许三观卖血记500字读书感触一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 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 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 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 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 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 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 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 伤心的哭了起来。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小序:近来偶读到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颇有些感触。很少有书能够这样打动我,既然它与我有缘,那我就不得不写点东西来纪念它了。 我自幼生在农村,直到我十岁去镇上的中心小学读书,那之前农村的所有生活就是我的全部记忆。所幸生在和平年代,从小到大并没有吃多少苦。我们家至少祖上三代都是农民,貌似没出什么大户,因此也没有族谱这些个高档的东西,远远近近的亲戚关系已久远得不可考证。祖祖辈辈都是在土地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年年复年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到我爷爷这一代,总算在大生产的时候当上了队里的主任,让家人过了几年好日子,可惜文革一来,他就住了几天牛棚,再没个后文了。我的爸爸是县里的最好的高中毕业的,算来是村里少有的知识分子,只可惜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还是回村当了个农民。那些命里时有时无的事情,谁又能说个准呢? 几年前爷爷因病离我们远去。他们这一代,真正经历了风风雨雨、大起大落,却慢慢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渐渐被湮没。还没等我细细去了解他们的故事,就已被时代的洪流卷走。爷爷这一辈人,是时代的注脚,而我,却只能通过另外一个故事,去窥探这个时代的剪影。尽管这个故事和我爷爷他们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演绎,我却仿佛能从中体味到那个时代他们所经历的共同的幸福和艰难、执着和脆弱。这个故事,或许与你祖辈们的经历相似,它就发生在他们中间。这就是许三观卖

血的故事。 《许三观卖血记》是当代作家余华于一九九五年八月写成的一个故事,作家自己也说故事中的很多人物都有现实中的原型,那是他父亲说给他听的。“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余华在中文版自序里如是说。于是他写了一个人的一生,从他第一次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从他身强体壮一无所有到两鬓花白门牙脱落。他最后的感慨是“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作者在韩文版自序里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 故事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一个不平等的基础上。许三观父母双亡,是城里丝厂的小小送茧工,是城里人,却是农村的爷爷和四叔抚养成人。偶然间他知道了农村人卖血的传统,就开始了他的卖血之途。在农村,卖血是身体健康的象征,是荣耀的事情,但是换在城里,卖血却是一件十分丢人的事情,他的妻子许玉兰说卖血就等于是卖了自己的祖宗。那个时代的农村和城市差别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大,但根深蒂固的观念却是无法改变。 许三观用第一次卖血得来的三十五块钱娶到了一个美丽的妻子“油条西施”许玉兰,虽人有点泼辣好强,却能做饭能做衣,五年之内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建立起一个幸福的家。但事事哪有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的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赏析 余华作品《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父亲是一位退休了的外科医生。多年之前,这位外科医生给余华讲了一个关于“卖血”的故事。 成百上千个人在一位姓李的“血头”的组织下,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一直到江苏。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卖血”。这样的故事离我们今天已经很遥远了,我们听说过“献血”,但却不知道“卖血”是怎么回事。 于是余华提笔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是为了告诉读到这本书的人什么是“卖血”,而是为了讲述一个“卖血为生”的人——许三观背后的人生故事。 相对于《活着》一书中的福贵,许三观的人生离我们更近,也更加自然和真实。他是旧时中国千千万万个普通劳动人民的集体群像映射,他的形象塑造更具普世价值。当你读到这个形象的时候,你会不假思索地想,我是不是在哪里也认识这么一个许三观。 许三观也有可能不叫“许三观”,他有可能是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农民,也有可能是任何一个在社会底层为了生存而挣扎的小人物。 作为大时代之下的一个小人物,许三观的人生面临了诸多的苦难。《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许三观如何一次又一次地通过卖血,来不断战胜自己人生之中的惊涛骇浪,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去化解人生之中不断遭遇的噩运,最后捍卫家庭和幸福的故事。 许三观一生忠厚、善良,亦不乏担当和责任感,但却一生命途多舛。为了活着而活着,是那个特定年代大部分底层百姓的缩影。 在当时的农村,卖血被当作检验一个男人体质是否强健的标准。荒诞而落后的乡野理论,影射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农村生活的愚昧无知,以及由于愚昧无知而导致的悲剧性。 对于年轻的许三观而言,生活还没有给他出难题。出于好奇,许三观跟着阿方和根龙第一次进城卖血,认识了医院里的李血头。 通过卖血,许三观获得了人生的第一笔巨款——三十五块钱,并很快和“油条西施”许玉兰结婚了。婚后,妻子生了三个儿子,许三观分别给他们取名为一乐、二乐和三乐。许三观俨然走上了人生的巅峰,通过自己的奋斗,他过上了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可是当一乐慢慢长大,他才发现命运用九年时间把他编织进一个天大的谎言。一乐长得不像许三观,反而像妻子的初恋情人何小勇。城里的人传起了闲话,妻子许玉兰亲口承认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了关系。 像所有男人的正常反应一样,许三观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屈辱,并开始有意疏远一乐。打小最亲的儿子怎么就一下子成了别人的种?许三观觉得郁闷而憋屈,他发泄的方式,就是把所有的家务活都推给许玉兰。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面对巨额的医药费,许三观退缩了,因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无奈之下的许玉兰,放下作为一个女人的尊严,去求何小勇。何小勇抵死不认,他的女人无情地奚落了许玉兰。 方铁匠带人到家里搬东西。许三观终归于心不忍看着这个家分崩离析,顾不得邻里的窃笑和嘲讽,用第二次卖血换回来一个家的完整。 许三观并非圣人,他的心里一直没能跨过去那个坎。许玉兰给他戴了绿帽子,许三观也要去出轨,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回作为个男人的心理平衡。许三观去医院看望摔断了腿的旧情人林芬芳,情不自禁地和她发生了关系。许三观第三次去卖血,是为了补偿林芬芳。 许三观出轨的事情最终闹得人尽皆知,他和许玉兰终于扯平了,谁也不欠谁。遇上了饥荒年景,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让家里的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了。一家人去胜利饭店,每个人吃了一碗面条。可是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许三观舍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一滴血一份情 卖血,一个现在我们几乎再也听不到得名词,可就是在几十年前这却就是一个多么流行得词语。直到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得时候都还能听到这个词儿。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得时候还就是我很小得时候,听大人们说我们老家那儿有很多得人卖血,可就是地下血站为了节约成本并没有用一次性针头,所以很多人都被传染了艾滋病。也许就就是应为这样我们老家那儿成了艾滋病之乡。当然现在这种行为再也没有了。说实话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得时候我觉得卖血就是多么可怕得事儿。对于本来就怕针得我来说这就变得更加得可怕了。所以我不就是十分得理解那些卖血得人,可就是当我渐渐地长大得时候我慢慢能理解大人们卖血到底就是怎么一回事儿了!其实大家都知道卖血对人就是不好得,所以其实很多人都就是被逼到没有办法得时候才会想到这样一个挣钱得方法!所以说这样挣得钱真得就就是血汗钱啊! 可就是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得许三观她们得想法却与我们这儿得人不一样。刚开始她们得做法可能没几个人能理解,也没几个人能赞同,可就是慢慢得我们却被这份无法理解所感动,慢慢得觉得这好似就就是正确得做法!虽然到最后为她感到不知但就是没办法,感觉当时得她如果不这样做好像就不就是真正得她! 刚开始我们瞧到在许三观她们老家决定一个男子能否娶亲得因素不就是她有多健康,不就是她就是一个多么好得人,也不就是她就是多么得有才,同样也不就是她有多少得钱。而就是瞧这个男子就是否卖过血,一般情况下只要这个男子卖过血,那么她就能很快娶到妻子。许三观正就是这样娶到妻子得。瞧来就是否觉得可笑,可就是那确就是她们那儿再正常不过得事儿了。就这样,许三观就因为卖了一次血,她就成功得娶到了一个漂亮得妻子。可能正就是因为这样得风俗吧,在她们那儿血好像变得比那个人还重要了。人们瞧重得就是血而不就是那个人,好似血就能代表一切。这样得人们瞧似好似愚昧无知,好似她们得生活就会想她们得思想一样一直腐烂下去,可就是这样得人,却做出了让我震惊得事儿。她们用她们最原始得、最让我们无法理解得方式向我们展示了面对生活得残酷她们到底就是怎样战胜这些苦难然后活下来得!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她们心底里最美好得东西! 当许三观第一次卖了血之后我以为她再也不会卖血了!因为在她们那儿不就是只要卖了一次血就能结婚了吗?而且她得生活状况也不就是很差,再说她好像也不就是很喜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 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 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 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 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 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 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 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 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 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 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 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 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 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 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 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 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 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 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 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 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 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 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范文五篇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一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 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

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读许三观卖血记感受600字范文二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_、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了

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内容概括:《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写的一部小说。它描写了生活中的艰辛,表达了人们在厄运面前生存的愿望。全书是根据主人许三观卖血的经验。年轻的时候,许三观出于好奇。与此同时,他证明了他有最好的身体并且第一次卖掉了他的血。他第一次得到三十五元。在餐厅中和叔叔吃了第一套炸猪肝,并喝了第一杯温暖的黄酒。接下来,他卖血是因为他的长子伤害了别人,因为他没有钱支付医疗费用。后来因出轨的林芬芳有罪而卖血。在自然灾害期间,全家人都可以去餐厅吃一碗面。儿子们下乡排队,许三官将血卖给了音乐补充机构以增加支出,并将血卖了给生产队队长以置酒席。最后一次,也是最长的最困难的一个,大儿子病重,为了赚钱治疗,徐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徐三观的意识中,他已经深深地确信卖血可以解决灾难。因此,当他60岁的时候才知道他已经老了,再也没有人想要他的血,他的精神崩溃了,他觉得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他站在街上,泪流满面。“我老了,将不再卖血,没有人想要我的血,如果我的家人以后遇到灾难会发生什么,还能够度过难关吗......” 读书心得:主人公许三观生活简单直接,是那个时代最典型朴素的人物生活观念。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而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本书以主人公一生不断卖血解决家庭困难,它勾勒出一支顽强的韧性的生命力量。面对痛苦和执着的生活态度,以及不同普通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想,许三观的独特的性格以及人物形象愈加丰满起来。 这个书中故事看起来荒谬可笑、极其神奇,但事实上,作者用犀利的文笔来表达人们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例如,在生日那天,许三观用嘴帮助家人做菜让大家听,大家身临其境,仿佛真的在吃大餐。小说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被接引到最接近的位置,在生活底层挣扎的人们表现出痛苦的真面目。在书中,作者试图以喜剧的方式解释痛苦,所以他选择使用重复卖血来创造这样的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类的机械化表现出来,导致类似的自我贬低。读者通过丑陋的生活的反复痛苦,也揭示了悲伤的背景其中更加不乏劳动人民的善良和对待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五篇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五篇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 可以帮助到大家。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心得体会一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心情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

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么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 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 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感悟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 战胜了所有命运强加给他的困难和艰辛。最后当许三观老了的时候,知道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而为以后有所担忧,有些伤感。 许三观在青年时代,被周围的生活不断压迫,他一直拼命工作可还是无法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他只能用卖血来维持了。每次遇到什么困难,他总会想到去卖血,可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为了给儿子一乐治病,在到上海的途中,到了六个地方卖血,隔三差五就卖一次,要知道,每买一次血要休息三个月,为了孩子,他在“松林”卖血差点卖死。我在书中看到了许三观卖血的一幕幕,掐指一算,许三观为了家人,为了生活,一共卖了12次血。他还说过一句话,令我很感动,这句话是“就是把命卖掉了,我也要去卖血。”这是他在“百里”卖血后对一个老人说的话。 许三观的三个孩子是他用血喂大的,许三观托举着整个家,承担着他必须承担的责任,他饱含辛酸的经历感染着所有的人,感动了所有的读者。 文章最后一章,许三观已年过六十,他想吃猪肝,喝黄酒,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他的血不能卖了。那一时,许三观哭了,在整篇故事中,很少看到许三观“哭”,可得知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却哭了,哭的那样伤心。人生的无奈,他或许认为自己的人生到了尽头,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再

去承受任何打击,或许没有办法再一次解决生活的拮据,或许为自己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了而感到伤心。他哭了,每次家里遇上什么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他担心以后有了什么灾祸,家里该怎么办啊?许三观一直是为家而活着的。 当我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时,就像是在读,再看,在品味在我身边所发生的的事,这本书中没有那些华丽的词语,却给我一种朴实感,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

余华《活着》赏析

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韩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孙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

了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文革,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 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许三观卖血记

战胜苦难 初读余华的作品就被他那朴实和带有乡土味的幽默给吸引了。不禁想笑,笑得眼泪出来了之后就是难过得想要哭。《许三观卖血记》尤其让我感动,这部小说给我最大感受就是苦难的无尽性当然最重要的是抗争一切苦难的决心和勇气。 许三观一生卖了12次,最后一次才是为了他自己,却未能如愿。看着他一次次地卖血就像是我身边有这么个人,让我揪着一颗心,残忍地看着他靠卖血度过难关,我就像一个袖手旁观的人不能给予任何帮助。是啊,越看下去我就跟他感觉一样无助,好似我自己也是个遭遇种种苦难的人,但我敢发

誓我绝对没有许三观那么坚强。 我想说说我看他一次次卖血的经历,我想我以后再看也会有很大感慨。第一次可以是说在特定无目的的去买了血,这里对卖血前和卖血后需要做的细节做了很细致的介绍。我一开始看到这里的时候就有些疑惑,水喝多了真的能让血变稀然后就多点水吗?后来查了相关资料才知道喝水真的会降低血液粘绸度。朴实的农村汉子果真知道一些科学道理呢,或者这是他们的经验是一辈一辈流传下来的吧!就像在那个困难时期卖血也是一辈一辈地被践行着。阿方说他们娶女人、盖屋子都是靠卖血挣的钱,田地里挣的钱最多也就是不让我们饿死。卖血俨然成了他们的“职业”之一,甚至可以说是他们

谋生的最好最快的方法。 第一次得了卖血的钱得用在刀刃上,三观便想到找个女人结婚,那时候的求婚也令人啼笑不得,许三观请许玉兰吃了总共八角三分钱的吃的,就要他嫁给他,最终还劝通了许玉兰的爹,最终许三观算有个家了不过 从此生活的苦难就更多了。苦难从个人延伸到家庭及每个人。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打成重伤,弄不到钱,别人说他替何小勇白养了这么多年儿子,现在还帮他儿子出钱收拾着烂摊子就是花钱当乌龟了,怎奈这何小勇并不管他们的死活。没办法最后家都被人搬得空空的,所以他又想到了卖血。书中这一次卖血才真正的涉及到许三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3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心得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我的心里像五味瓶一样,各种各样的感觉全都涌了出来,尤其是当看到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结果血管头却说,他的血现在只能当成油漆了,可怜这个许三观竟然在自己想为自己卖血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这个机会。 这也许就是许三观的命,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有一次是为了林芬芳,有时是为了他自己的儿子,有时是为了他的妻子,还有时是为了他的邻居。我觉得他这样也挺好,因为不管怎么说,许三观也是经过了文革,大灾荒的人,虽然他的妻子许玉兰曾让许三观觉得很头疼,但是他还是健康的活了下来,我认为这样的日子在旧社会的中国还是很好的,而且余华的作品通过许三观有利的讽刺了当时的社会现象。 首先卖血以前要和血管头搞好关系,并却要送血管头一些好东西,这样血管头才可以让你的血合格,即使不合格也没有关系,谁交给他送礼了呢?所以到了后来,换了一个新的血管头,许三观的血就不合格了。而且,在许三观的儿子一乐和二乐去农村插队落户,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们受苦,许三观和妻子许玉兰把一乐、二乐的集体户长请到了家里,但因为家庭贫困,许三观又卖了一次血,这两位户长吃得很好,所以许三观家对此也放了心。 再说说文革的时候吧!文革的时候许三管家并没有逃出劫难,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也不知道得罪了谁,被上了大字报,整日被搅得不得安宁,不但白天不能在家里干活,而且不是被成群成群的人批斗,就是得在胸前挂个牌子在大马路上站着被人嘲笑。许玉兰被他们带走后、到了下午才回来。回来时左边的头发没有了,右边的头发倒是一根没少。他们给她剃了一个阴阳头,从脑袋中间分开来,剃得很整齐,就像收割了一半的稻田。但最惨的并不是许三观家,而是县长家,因为在文革的时候,所有当官的人和有知识、有文化的都将受到批斗。县长,那个大胖子山东人,从前可是城里最神气的人,从前见到他时,他手里都端着一个茶杯,如今他手里提着个破脸盆,边敲边骂自己,骂自己的头是狗头,骂自己的腿是狗腿……”这就是文革呀!好人反倒成了坏人,而坏人到变成了好人,以前谁得罪了你,现在你就可以整他。高考的了状元,反被人们厌恶,高考交白卷,反而成了人们心中的偶像。那些莘莘才子们被沦为知青,文学家们被打进了牛棚。我想在文革时候,许三观家的情况其实并不差,反倒可以说算较好,因为既为家破人亡也为有生死离别。 在新社会的家庭中,日子应该越过越好,可许三观家却越过越坏,一乐得了肝炎,家里花了很多钱但在当时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自然不够,刚刚因为二乐的事情卖血不到1个月的许三观,不得不打破规矩,本来卖血要等到三个月以后才能继续卖,但为了一乐,许三观只好有去卖血,但李管头说什么也不让他卖,于是他只好到别的血管头那里去卖血,但卖血的钱肯定不够支付昂贵的医药费的。所以他只好四处借钱,邻居、朋友能借的他都借了,一天上午,他借了11户人家,但有8户人家都借给了他。后来许三观也老了,血在管头的眼里,已不再是血,而是当油漆都不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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