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用地 建设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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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一、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 50人左右。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 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二、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 50人左右。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 地面积。
三、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 左右。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 积。
四、学校要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 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条 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小学应有不少于6 道的60米直跑道。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 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班级数=(
*3%) /50
35(㎡ / 人)
*高新区人均居住面积按35m2计,小学人口按总人口的4%计,中学按总人口的3%计。
幼儿园规模不应超过12个班
2011-05-11 作者:哈尔滨新晚报
幼儿园规模不宜过大,以6—12个班为宜;幼儿园配备校车接送幼儿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严禁使用小 学教材及不规范用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作为我省第一个规范学前教育的“标尺”———《黑龙江省城 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暂行)》昨天正式出台,对园区建设、设施设备配备、教职工配备、保教管理等都提出明确、具体 的要求。
明确班级标准避免超大规模幼儿园 按照《标准》,幼儿园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 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其建设用地包括园舍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 化用地三部分。新建住宅区要规划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原则上每5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6—9个 班的幼儿园;每10000人口的住宅小区应配建1所规模为9—12个班的幼儿园。 面对目前部分城市知名幼儿园超大规模的现状,我省明确: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应超过12个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 小班(3周岁) 20—25人;中班(4周岁)26—30人;大班(5周岁)31—35人。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早期教育中心,托儿班(2周岁) 每班16—20人,亲子班(18个月)每班10—1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适当酌减。幼教职工与幼儿要按1:6的比例配 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并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持证上岗。 活动以游戏为主避免“小学化”倾向 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车辆(包括自行配备和租用)接送幼儿,如确实需要配备校车接送幼儿,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以 及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备校车,对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并建 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确保幼儿安全。 要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选用经黑龙江省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学前教育教材。严禁使用小学教 材及不规范用书,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 之中,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儿童富有个性的发展。
五、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天生
初中规模
高中规模
规划建设学校规模计算公式
注:此计算方式适用于二类居住用地(以多、高层为主的居住小区)
小学规模(每班按45人计):
总用地面积(㎡) *容积率
班级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4%) /45
35(㎡ / 人)
中学规模(每班按50人计):
总用地面积(㎡) *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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