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过程中商誉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

企业合并过程中商誉的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过程。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商誉是一个重要的会计核算问题。
本文将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商誉的会计核算问题进行研究。
商誉的概念。
商誉是企业在合并或收购其他企业时支付的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部分。
它代表了企业收购其他企业的溢价部分,反映了被收购企业的非物质资产和特殊能力。
商誉是一种无形资产,不能直接用货币方式交易。
商誉的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准则,商誉在企业合并完成后要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文件的规定,商誉应当以成本进行初始确认,并在合并过程完成后,按照合并后所形成的控股子公司的公允价值减去控股子公司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商誉的金额。
商誉的会计处理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阶段,商誉按照成本计量。
成本包括购买其他企业的净资产支付的现金、发行的债券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值、发行的权益证券的市场价格,以及支付的其他能直接归属于被收购方的现金和非现金付款等。
商誉的初始金额应当在合并完成之日确认,并作为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后续计量阶段,商誉的减值测试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商誉应当按照每年为单位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商誉减值的迹象明显,企业应当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商誉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商誉的账面价值要相应减少。
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但必须满足积极计提、合理计量、及时披露的原则。
商誉在企业合并中的价值作用。
商誉的出现是由于企业合并或收购活动产生的,它反映了企业增值的能力。
商誉是企业竞争力的一种体现,具有潜在价值。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商誉的存在可以增加企业的市场声誉和品牌形象,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商誉还可以作为企业的一种重要资源,用于获得竞争优势、开展创新和拓展市场。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对商誉的正确会计核算和合理利用非常重要。
备考:新会计准则下合并商誉的会计核算

⼀、新准则下商誉的全新内涵 新准则体系中没有专门的具体准则规范商誉的会计核算。
涉及商誉确认和计量的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等五项具体准则,随后颁布的应⽤指南和解释⼜进⼀步明确和充实了商誉核算的相关内容。
综合上述五个相关准则中关于商誉核算的规定,有五个⽅⾯体现了商誉的全新内涵: (⼀)商誉从⽆形资产中脱离出来 根据企业合并准则和⽆形资产准则,“商誉是指企业合并成本⼤于合并取得被购买⽅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法与企业⾃⾝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形资产。
因此新准则中涉及的商誉核算全部为合并商誉。
(⼆)只有“正商誉”才得以确认 对于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取得的净资产账⾯价值与⽀付的合并对价账⾯价值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该合并⽅式以账⾯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不会产⽣商誉。
因此只有⾮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确认“正商誉”。
(三)计量属性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企业合并中产⽣的商誉是指“合并成本⼤于取得被购买⽅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即商誉计量要以被合并企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重估公允价值为基础。
(四)后续计量⽅法改变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寿命不确定的⽆形资产,⽆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减值测试。
”对商誉测试的减值部分,应计⼊当期损益,并且⼀旦确认,不允许冲回。
(五)商誉单独列⽰于资产负债表 新准则规定,会计期末,商誉在资产负债表“资产”栏中单独设⽴“商誉”项⽬予以反映。
⼆、合并商誉确认的会计处理 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先应区分是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浅谈企业合并及商誉会计处理

资 产 合计 负债 00 6 0 10o 0 0
表 1
账 面价 值
流 动 资 产 固定 资 产
土 地
10 0 50 20 0 00
50 00
单位 : 元 公 允 价 值 100 6 0 2 00 5 0
2 00 5 0
予摊销的做法实际上隐含着“ 企业能够永远拥有 当前的经 营优势”
这一假定条件 , 在一定期限内摊销的做法侧体现 了稳健性 。 参考文献 :
是参 与合并各方均解散失去法人资格 ,有新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 并各方资产负债。 控股合并 中, 参与合并的各方保持独立 , 中控 其
股企 业 被 称 为母 公 司 , 控 股 企业 被 称 为 该母 公 司的 子公 司 , 被 以母
分录如下 : 借: 流动资产
固 定 资产
土地
100 60
[ 2 0 年1 乙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如表 1 例]0 7 月1t E ,甲公司在这一
产人账后采用按期摊销的方法更有合理性 。因为企业 为外购商誉 而支付的代价 ,应按照配 比原则在以后 的受益期 内将商誉成本合 理分配 , 以与其收益相配 比。 这样 做使 得外购商誉进入损益表 。 不
日以600 购买乙公司的全部净资产, 00.  ̄ 运用购买法编制分录。
时所发生 的商誉。 关于合并时相关费用 的处理 , 以发行股票为代 若
企业合并产生商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业务技术2020年 第8期企业合并产生商誉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北京速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蒋德启 ○北京林业大学 刘 诚摘要: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能会产生商誉,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可能存在差异,这样就产生所得税会计问题。
本文分别探讨了在应税合并和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初始确认与后续计量时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关键词:企业合并 商誉 所得税会计一、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过程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受同一方控制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因新设合并由新成立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方资产、负债,参与合并各方均解散,因此本文不予讨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其实质是企业自愿行为,属于交易行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后,应以其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
视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首先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然后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确认为商誉;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该差额在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二、企业合并的所得税问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和《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的规定,企业重组包括企业法律形式的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及分立,因此企业合并的所得税问题适用于上述两个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合并 商誉 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合并商誉资本公积第一部分:合并1.1 合并的定义合并是指在一定的财务报表周期内,为实现经济和战略上的目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实体合并成为一个实体的过程。
1.2 合并的准则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将独立的实体进行合并处理:(1)控制关系的建立:合并实体能够对被合并实体产生重大的控制权,并能够对被合并实体的经营和财务政策进行决策;(2)经济利益的融合:合并实体能够从被合并实体的经济利益中获益;(3)可靠的测量:合并实体能够可靠地测量被合并实体的资产、负债和财务结果。
1.3 合并的处理方法合并后,对合并实体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整合处理,包括采用购买法或合并法计量合并实体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与合并实体的财务报表进行合并。
第二部分:商誉2.1 商誉的定义商誉是指企业在合并或收购过程中支付的超过被收购实体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金额。
2.2 商誉的计量和确认商誉应在合并实体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部分单独列示,并在确认后持有至合理期限。
商誉的计量应基于合并实体在支付企业合并或收购对价时考虑的相关因素。
2.3 商誉的减值测试商誉应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其减值进行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减值处理。
在减值测试中,应比较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进行减值处理。
第三部分:资本公积3.1 资本公积的定义资本公积是指企业通过非经常性交易形成的,与出售股份或转让资产相关的额外资本。
3.2 资本公积的确认资本公积应在独立实体的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单独列示,并通过核实与非经常性交易相关的事实和金额来确认。
3.3 资本公积的使用资本公积可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无偿分配给股东或以其他合法方式进行使用。
在使用资本公积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结论: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了合并的定义、准则和处理方法,商誉的定义、计量和确认以及资本公积的定义、确认和使用,并提出了商誉的减值测试要求。
企业按照这些准则处理合并实体的财务报表能够提供准确和可靠的财务信息,为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浅析合并商誉会计处理

产 , 予 摊 销 ; 二 种 观 点 认 为 合 并 商 誉 式有 重大变化 , 不 第 则摊销期 限、 摊销方法应 况 合 并商 誉 可按 4 O年 的最 高 年 限 予 以摊 是可 摊 销 的 。
一
( ) 国 际会 计 准 则》 其 他 国 家 的 具有客观 的市场价格 ,也无须作出调整 ; 的金 额 计 量 ” 《 一 《 及 。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8号— —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等长期资 资产 减 值》 二 十三 条规 定 ; 企 业 合 并所 第 “
1《 、 国际会计 准则第 2 2号——企 业 产项 目通常没有现成的市价 , 尤其 是某些 形成 的 商 誉 , 少应 当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进 至 合并) ) 对购买时产生的商誉与 负商誉 的处 递 延 资产 项 目根本 没 有可 售 的 市价 , 估 行 减 值 测 试 。 誉应 当结 合 与其 相 关 的 资 评 商 理作 了明确的规定。第一, 关于合并正商 结 果 往往 不 够 可靠 , 时 可 按 比例 减 少 这 产 组 组 合 进行 减 值 测 试 ” 由于 商 誉 的 使 这 。
评估后 的净资产作为价格基础 由双方协 商誉 。负商誉应该区分不同类别, 以系统 有者权益部分 。 这意味着合并时获得的利
商而 定 , 要 协 商价 格 与 净 资产 价 值 不 相 的方法确认为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 只 负 润是不可分利润 , 因为这部分利润是未实
等 ,这部分差额就可以被确认为商誉 , 列 商誉应在 商誉所属类别中, 作为报告企业 现利润 。 采用此方法 的还有法 国、 德国、 意 为无形资产核算 。
关于企业合并中商誉的处理

关于企业合并中商誉的处理在会计层面商誉是中无形的、能给企业带来紧急价值的一种资源,由于其价值不可有效辨认,企业核算一般是不会直接将其列入财务报表的。
只有在企业合并的过程当中产生的商誉才会直接体现到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上。
商誉的产生甲公司从原股东方购入股权,需要做长期股权投资的凭证。
而股权的变动不牵扯被持股的乙方,乙公司只需要做个简单的调账就可以了。
甲公司凭证:支付的现金190000和直接相关的费用60000都被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而不直接与合并有关的费用计入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50000贷:银行存款250000借:管理费用42000贷:银行存款42000商誉10000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50000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不满足该两个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换出资产,终止确认时不确认损益。
案例二:2020年1月1日丙公司以一项土地使用权作为对价取得丁公司70%的股权,成为丁公司的母公司,另以银行存款支付财务顾问咨询费用20000元。
用作对价的土地使用权原价1200000元,至合并发生时已经累计摊销400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00元。
当日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000元,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00000元,最终控制方此前合并丁公司时确认商誉为220000元。
关于企业合并中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探究

1 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企业合并活动越来越频繁,无论是合并企业的类型、规模还是合并采用的方式以及会计处理方法都有了很大的发展。
在合并过程中产生了商誉。
商誉根据其产生方式的不同,分为自创商誉和外购商誉。
从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的惯例来看,对于企业自创的商誉,一般不予以确认;在企业的并购行为中,对于购买法下的外购商誉,一般予以确认;对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外购商誉,一般不予以确认[1]。
本文讨论的商誉都是指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外购商誉,外购商誉也可以称作合并商誉。
随着我国企业并购案的不断增加,对合并商誉的规范处理显得更为重要。
2企业合并中商誉会计处理的理论基础2.1 企业合并中商誉的概述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企业所支付的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价值的部分称为合并商誉。
合并商誉是指企业在合并过程中,预期被购并企业因其存在的优越条件使其在未来时期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的资本化价值,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
其实质是企业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依靠于多种因素,如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先进的技术、先进的治理水平、稳定的客户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等[2]。
2.2 企业合并中商誉的构成商誉是能使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各种未入帐无形资源的总计价账户,因此,各种能使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未入帐的优越条件和因素,都可归入商誉这个账户中。
多年来,会计学者和会计实务人员对商誉的构成因素作了各种研究。
有学者将构成商誉的因素归纳为以下15项:(1)杰出的管理队伍;(2)优秀的销售组织;(3)竞争对手管理上的弱点;(4)有效的广告;(5)秘密的工艺技术或配方;(6)良好的劳资关系;(7)优秀的资信级别;(8)领先的员工培训计划;(9)在社会中较商的地位;(10)才能或资源的发现;(11)优惠的纳税条件;(12)有利的政府政策;(13)与其他公司的良好协作;(14)占有战略性的地理位置;(15)竞争对手的不利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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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15 15:00:32 商誉的界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即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 购买法,并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 益结合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企业合并成本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目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与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科目.与企业合并类型无关。如此处理会使企业合并成本降低.从而间接影响了合并商誉的大小。 商誉的列示 按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列示.而是将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并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都应该列示。 案例 甲企业以公允价值7000万元、账面价值5000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对乙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甲、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甲企业购买过程中支付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购买日乙企业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万元。编制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解析 1.甲企业合并成本=7000万元 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成本为7100万元(7000+10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直接相关费用1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合并成本。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500万元 3.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00—5500=1500(万元) 4.无形资产转让收益=7000—5000=2000(万元) 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0(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 3000(公允价值) 商誉 1500 管理费用 100 贷:长期借款 1500(公允价值) 无形资产 5000f账面价值) .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2000 银行存款. 100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的调整.进而间接影响到商誉的初始确认以及后续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兼职》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持有期间不要求摊销.但至少应在每年年终进行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对合并成本的调整,从而影响到与此相关的商誉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测试等一列会计因素的变动.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作者:董吉桥 来源:中国会计报2011年1月7日第16版
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探析 发布日期:2009-06-25 19:57:42
商誉作为企业的无形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收益,其来源有两方面:一为企业白创商誉,二为企业并购中产生的合并商誉。由于自创商誉的计量存在较大困难,基本未被会计实务界采纳,各国会计准则对自创商誉均采取不予确认的态度,目前会计准则及会计实务中所说的商誉主要是指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对于合并商誉的本质,各国会计准则对其描述大同小异,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将商誉定义为: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部分。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16号意见书(APBl6)将其定义 为:企业购并过程中产生的,收购方企业所支付的购 买成本与购得股权对应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该差额通常为正值,若出现负值则为负商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一、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及优缺点比较 商誉会计主要研究和解决商誉的确认、计量、账务处理和披露等问题。对于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如前所述,会计实务界普遍采取只确认外购商誉,而对自创商誉不予确认的方法。对于外购商誉的会计处理主要存在3种不同观点:一是购买时立即注销,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二是将购买商誉资本化为一项资产,在以后一定时期内按期摊销;三是将购买商誉资本化为一项资产,以后期间不摊销,而在一定期间进行减值测试。不同的选择将直接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内容,进一步影响企业管理层的行为和投资者的判断。 第1种方法的提出主要考虑外购商誉在初始确认后的后续确认面临的不确定性太大,因此在收购日将 其立即注销,其效果与不确认商誉相同。这种处理方法虽然简单,但却与实际经济状况不符。企业并购交易的目的就是为了购买“商誉”而使购买企业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如果在交易日就将商誉注销,则违背了真实性披露原则。同时,在交易完成后,商誉的信息马上从财务报表中消失,也无法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另外,由于立即注销商誉而不注销其他收购溢价会产生利润操纵的潜在可能,其后果是通过对收购溢价在商誉和其他溢价之间的分配,减少未来摊销而增加未来收益,从而误导投资者。由于上述弊端的存在,世界各国对商誉的处理均未采取立即注销的方法。
第2种方法是将合并商誉确认为一项资产,在以后期间内按期摊销。主张这种处理方法的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遵循配比原则;二是认为旧商誉不断耗用而且不断被新商誉所取代,因此旧商誉应该摊销。摊销反映了商誉作为资产的耗用,但是,商誉作为一项特殊资产,它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不会被耗费,而具有无限的寿命,如同仁堂等中华老字号,其名号本身就是一项寿命无限的资产。因而,尽管摊销的方式在信息真实方面比立即注销有所进步,但同样存在不能真实反映信息的情形。在这种方法下,摊销期间变成了会计处理中的重要影响因素,摊销期间的长短不同对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企业管理者很可能会通过摊销期间的估计来操纵利润,商誉的摊销就变成了管理者的工具,不利于财务信息的真实反映。另外,由于配比原则经常造成收入和费用与现金流的脱节,忽略了企业净现值的重要性,不利于企业价值评估,影响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因此,各国对这种方法比较谨慎,如英国会计准则规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只可将其作为可摊销资产,除特殊情况外,合并商誉可按40年的最高年限予以摊销外,一般情况下摊销期不得超过20年。对于在持有期间内的商誉,当其账面价值低于其现行价值,并且减少的价值能够计量时,应当采用某种方法予以摊销;当减少的价值无法持续计量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也就无法逐年进行。
第3种方法是将商誉作为永久性资产进行报告并进行减值评估。企业在购买了商誉之后,可能因此创造出更高的利润,商誉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也可能因为企业整合失败而导致商誉贬损,因此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企业商誉的信息,更符合商誉的经济特性。但在减值测试过程中,由于商誉不能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必须结合所属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在确定所属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也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机会。尽管如此,由于该方法较前两种方法更能反映出商誉的经济实质,大部分国家的会计准则将其作为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2001年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企业合并》确定并购商誉不再摊销,只作减值测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04年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处理,购买方在交易日应对被购买方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同时确认商誉,商誉随后进行减值测试而非摊销。 二、我国会计准则对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 我国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购买成本超过被购买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中股权份额时,其超出部分应作为商誉,将商誉作为合并价差的一部分。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商誉作为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仍然包含在合并价差中,并在不超过10年的期限内摊销。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将商誉包含在无形资产中,而是单独将其列示出来,并要求在非同一控制下的购买方报表附注中披露商誉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从而使企业并购中的商誉价值一目了然,也使商誉的会计处理变得清晰起来。 (一)商誉初始计量的规定及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此规定,合并商誉=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若两者之差大于零),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其差额应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其中合并成本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