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0.02.21【实施日期】2010.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协会,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消费者协会:为加快推进全省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步伐,2009年12月22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二○一○年二月二十一日附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试行)12315是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全方位面向社会展示工商形象、依法监管、为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着眼于构建工商行政管理“四个平台”,营造全省和谐消费环境,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工作意见》,结合我省工商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分流督办反馈操作规程》。
一、信息的分流(一)信息来源渠道。
通过12315热线、互联网(吉林省红盾信息网局长信箱、省局12315网站)、短信、电传、信函、来访、领导交办、系统内移交、系统外移送等受理的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投诉举报信息(案件)。
为便于各类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统计和分析,以形成全省统一的数据资料,各级局内设机构之间相互移交的案件,由立案单位将案件信息抄送本级12315信息平台登记,统一录入12315数据库。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新“工商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新“工商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全面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工商信字[2009]124号【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08.24【实施日期】2009.08.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广应用新“工商管理综合业务系统”全面提高数据质量的通知(吉工商信字[2009]124号)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根据全国工商系统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工商局长座谈会的精神,为加强全省工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的管理,迎接总局第二次企业信用分类联网应用数据质量大检查,省局信息中心对全省工商管理业务系统数据库中的部分数据进行了筛查。
结果显示,尽管各地在补录、修正历史数据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按照总局新颁发的数据标准要求,问题仍然很多,部分业务数据的残缺、错误、冗余问题很突出,特别是涉及监管、案件业务的数据空缺问题严重。
在所检查的部分数据中,缺陷数据和空缺数据分别占60.2%和19.4%,合格数据仅有20.4%,(详见附件)。
为了尽快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省局今年加紧了新“工商管理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在全省的实施。
到目前,“新系统”已基本完成系统安装和数据移植。
“新系统”的上线,为全省联网应用数据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省局要求,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要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数据质量问题。
一是加大力度,全面推广应用“新系统”,登记、监管、案件和统计分析、报表等业务均使用“新系统”来处理日常工作,保证所有新产生的业务数据完全来源于计算机流程管理,使之符合数据标准;二是启用“新系统”的“事后处理”功能模块,完全按其要求的数据项和规范来补录和修正对应业务的历史信息,从而尽可能地规范历史数据。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省、市(州)局的各业务部门是本部门职能业务系统模块应用和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相应业务系统模块应用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职责,负有对应用所产生数据的采集、录入、纠错和更新的责任。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为规范全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省工商局近日对《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已于2011年2月17日省工商局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吉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对贯彻执行明确以下要求:一、要进一步理顺食品流通属地监管体制。
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实施食品流通许可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在省工商局核名的食品经营者,由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实施监督管理。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对本级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发放许可和实施监管,也可以授权派出机构发放和监管。
县级工商局对本级管辖的食品经营者发放许可和实施监管,也可以授权基层工商分局(所)发放和监管。
对于申办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要主动指导、协助其申请办理许可。
二、要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发放范围。
食品经营者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要进一步规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的材料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外,应包括单独的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申请材料还应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合格成绩单。
四、要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许可档案管理。
要依照“一户一档”、“谁发证、谁建档”、“统一归档、集中管理”的要求建立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并做到装订规范,专人负责,妥善保存。
有条件的应当立即着手建立电子档案库,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五、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换发工作。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3.06【实施日期】2017.03.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相关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省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工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各地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及对工商事业和工商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厘清职责,明确任务,切实把工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各地要按照《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厘清工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重点工作内容是:(一)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安委[2015]5号)的规定工商部门要开展的工作。
主要是:“一登记,两配合”。
“一登记”: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
“两配合”: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对有关许可审批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我省人参市场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我省人参市场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0.29•【字号】•【施行日期】2009.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我省人参市场的紧急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2009年10 月24日上午,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播出了抚松县万良长白山人参市场假冒野山参问题的报道。
此次事件的曝光,严重影响了我省人参品牌的信誉,对我省人参产业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
对此,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省委常委、副省长马俊清做出了重要批示,副省长王守臣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
根据省局领导的指示,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省人参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整顿人参市场领导小组。
组长:刘景平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场处、公平交易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商标监管局、消审局、消协,办公室设在市场处。
一、整顿时间10月25日-11月25日。
二、整顿重点(一)重点地区:为我省人参主产区:通化市、白山市、吉林市、延边州。
(二)重点市场:长春市的同志街人参市场,站前华正人参市场,抚松万良人参市场,集安市清河人参市场等所有集中销售人参的市场。
三、整顿内容(一)清理整顿人参经营主体资格。
(二)清理整顿“三无”产品,仿冒名优产品。
(三)清理整顿假冒伪劣人参。
重点是用形似和移山参、园参冒充野山参,人工造(粘接)的野山参,硫磺熏蒸人参、糖水煮的红参等行为。
(四)假冒人参认证标志、伪造的质检报告。
(五)假冒知名厂家厂名、厂址、假冒注册商标。
四、几点要求(一)各级局领导要高度重视,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摆上日程。
在整顿过程中,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精干力量,制定有力措施,坚决打好人参打假攻坚战。
(二)对于野山参等重点品种,委托农业部参茸检测中心进行质量监测。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2]105号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2]105号](https://img.taocdn.com/s3/m/fd197622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4.png)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吉工商个字[2012]105号)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就全省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社会还存在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制假售假、损人利己行为时有发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中央顺应人民群众意愿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对于提升公民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5-7月,中央先后三次召开会议,部署和研究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整治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在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肩负重要责任,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高度重视,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作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推进工作,努力在道德建设上走在前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省局成立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主要负责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筹划、组织和督查,各地区也要比照成立相应领导组织;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把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与完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结合起来,把部门监管与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使教育和治理在内容上相互衔接,在效应上相互补充,不断优化讲诚信、守公德的良好环境;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暨吉林省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暨吉林省工商局恢复建制30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9.12.22
【实施日期】2009.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暨吉林省工商局恢复建制30
周年纪念大会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将于12月28日在长春市召开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暨吉林省工商局恢复建制30周年纪念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贯彻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举行庆祝吉林省工商局恢复建制30周年纪念活动。
1 / 1。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119【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日期】2017.07.04【实施日期】2017.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省直企业规范管理局: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年报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时间及对象(一)抽查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9月29日。
(二)抽查对象:2017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6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
二、抽查内容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6年度年报信息。
年报信息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应当作为抽查内容。
三、组织实施(一)任务分工。
1.省局负责组织指导此次抽查工作。
在确保随机性和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利用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组织抽取检查对象。
被检查对象名单将于7月10日前通过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传至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
2.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检查对象名单后,通过吉林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在对应的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3.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组织开展检查。
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记载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检查发现企业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应当书面责令其在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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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 06月份调味品、小食品等食品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标称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规格 生产日期 或批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海鲜黄豆酱油 ---- 四平市铁东区海鲜 调味品厂 1700ml/桶 酿造 低盐固态 2011-06-11
氨基酸态氮、标
签
2 海鲸酱油 海鲸 四平海鲸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350ml/瓶 酿造 低盐固态 2011-02-18 标签
3 红烧酱汁 伊例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每天食品厂 2.5L/桶 2010-10-14 标签
4 红烧酱汁 伊例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每天食品厂 2.5L/桶 2011-02-27 标签
5 红烧酱汁 伊例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每天食品厂 2.5L/桶 2011-04-09 标签
6 北京酱油 ---- 四平市海晨食品有限 公司 1724ml/桶 酿造 高盐稀态 2011-05-22
氨基酸态氮、标
签
7 北大仓酒 北大仓 黑龙江北大仓集团有限公司 440ml/瓶 50%vol 2011-03-11 标签
8 冷面精 家悦 长春市兴华酿造有限 公司 450ml/瓶 2011-03-17
标签
9 海鲸黄豆酱油 海鲸牌 四平海鲸食品酿造有限公司 1710ml/桶 酿造 低盐固态 2011-04-03 氨基酸态氮
10 红烧酱汁 伊例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每天食品厂 2.5L/桶 2011-04-09 标签
11 花雕酒 未庄 绍兴县未庄酒业有限 公司 600ml/瓶 2011-01-15 标签
12 一桶天下酒 泸州 中四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475ml/瓶 52%vol 2010-09-20 标签
13 北京二锅头酒 阅兵 北京明星酒业有限公司 4500ml/桶 56%vol 2011-04-18 酒精度、标签
14 红烧酱汁 伊例家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每天食品厂 2.5L/桶 2011-01-19 标签
15 精致烹调料酒 ---- 四平市铁东区海鲜 调味品厂 450ml/桶 2011-05-07 苯甲酸、标签
16 板栗罐头 小彩 天津市蓟县小彩食品厂 60g/瓶 2010-09-12 苯甲酸、糖精钠
17 野山椒 金氏 哈尔滨市金达莱酱菜加工厂 150g/袋 2011-03-15 糖精钠
18 食品馅料 豆沙馅 吉庆 辽宁营口市恒裕食品 有限公司 170g/袋 2011-01-04 安赛蜜
19 珍珠冻 果味果冻 摩天 广东摩天食品有限公司 75g/袋 2010-07-18 糖精钠
20 甘草杏 ---- 镇原县云露食品有限公司 158g/袋 2011-04-16 二氧化硫残留
21 火腿肠 通乐 沈阳市通乐食品厂 440g/根 2011-03-23 苯甲酸
22 奶油杏肉 新一代 甘肃新一代食品有限公司 300g/袋 2011-04-10 二氧化硫残留
23 麻辣面食制品 ---- 沈阳市东陵区好佬婆食品厂 218g/袋 2011-03-13 糖精钠
24 泡椒鸡蛋 佬样子 沈阳市康乐食品有限公司 120g/袋 2011-05-16 山梨酸
25 牛板筋 高丽 延吉高丽山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100g/袋 2011-05-16 山梨酸
26 日本豆腐 味之天 长沙市雨花区光大食品厂 90g/袋 2011-05-12 菌落总数
27 油条精 ---- 青岛威力食用化工有限 400g/袋 2011-01-06 硝酸不溶物
公司
28 香甜泡打粉 红星牌 沈阳市苏家屯区星火 食品厂 400g/袋 2010-11-01 硝酸不溶物
29 丙酸钙 新星 江苏新星食品添加剂有限 公司 500g/袋 2011-04-20 加热减量
30 阳光果恋(果味型果冻) 金喜郎 潮安县庵埠庄陇盛兴食品厂 ---- 2011-01-10 糖精钠
31 金鸡五彩棒 ---- 潮安县利盛食品有限公司 ---- ---- 甜蜜素
32 东北二锅头 ---- 吉林省公主岭市福乐泉酒厂 40%vol 3750ml/桶 2011-03-23 总酯
33 黄酒 玉清泉 沈阳市洪源调味品厂 500ml/瓶 2011-05-30 苯甲酸
34 加饭酒 玉清泉 沈阳市洪源调味品厂 600ml/瓶 2011-05-30 苯甲酸
35 特鲜酱油 方家和 清原佳禾调味品厂 350ml/袋 2011-04-20 菌落总数
36 食品馅料 豆沙馅 吉庆 辽宁营口市恒裕食品有限公司 170g/袋 2011-01-04 安赛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