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关于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关于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0号——关于IPO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6日点击次数:1489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往往对申报期间财务数据(包括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等盈利指标以及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指标)影响重大,而确定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涉及重大专业判断。企业出于各种目的或诉求,可能试图将某些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或将不具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实体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相关审计既涉及对会计准则有关“控制”概念本身的理解,也涉及对支持控制与否的各种证据的具体审计认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挑战很大。本提示从对会计准则有关“控制”概念的理解入手,结合实务中确定合并范围的常见业务类型及典型案例分析,提示注册会计师进行合并范围审计时的主要关注点。

本提示仅供事务所及相关业务人员在执行相关业务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判断。事务所在执业中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IPO审计专家委员会针对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做如下提示:

一、财务经营决策权、受益权与控制权的判断

案例背景:

A公司主营业务为奶制品的生产、销售。2012年度公司为扩大在华北地区的市场份额收购1家位于某省境内的国有独资奶制品生

产企业B公司,双方于2012年8月15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2012年6月30日B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亿元,该转让协议已经A公司9月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并于9月30日获B公司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批准。

A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9月30日前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2亿元,余款8000万元应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结清。按照双方协议安排,A公司已于10月1日委派管理团队进驻公司负责B公司的运营,有权自主决定其经营、财务政策,但对外担保行为仍需B公司股东批准,A公司接管B公司后尚未有对外重大投资计划。

按照协议安排,2012年12月31日前的盈亏仍归属于B公司原股东,B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以及人民币100万元作为A公司托管报酬。2013年1月1日起,B公司的盈亏归A公司享有。

2013年2月28日,B公司完成了新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本案例,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哪些影响控制权判断的因素?A 公司应自何时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

购买日即企业合并交易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确定购买日的基本原则是确定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时点,即取得被收购对象控制权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是指一

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力。这个概念中包含两个要素,一是决定另一个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权力,二是获得该企业按其政策经营所得经济利益的权力。二者缺一不可。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股权转让的协议是否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转让对方主管审批机关的批准(转让事宜需要政府部门预先审批的,应取得相关批文);是否办理完毕必要的财产权移交手续;是否已经实际控制被购买方的财务、经营政策,并因此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购买方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并有能力支付余款。

本案例交易有四个时间点:(1)至2012年9月30日,该交易经A公司股东大会和交易对手主管部门批准,并支付了大部分(60%)收购价款;(2)自2012年10月,A公司有权决定B公司经营和财务政策。但是,2012年12月31日前B公司的盈亏归B公司股东享有或承担,A公司行使管理权获得的报酬为B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以及人民币100万元。(3)2013年1月1日起,B 公司的盈亏归A公司享有。(4)2013年2月28日,B公司完成了新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时间点一,2012年9月30日:A公司履行本公司审批程序。

时间点二,2012年10月:虽然对外担保行为需经B公司股东批准,但B公司股东保留该权利主要为避免承担重大担保损失,系保护性权利,不影响A公司实际决定B公司财务与经营政策的判断。然而,由于A公司不享有因主导B公司的经营活动而带来的相应收

益及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该期间A公司实际为代理人角色。

时间点三,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日后,A公司实际控制了B公司,主导B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并因此享有相应的收益,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应将2013年1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A公司应自该日起,将B公司纳入A公司合并范围。

时间点四,2013年2月28日: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是股权转让的法律手续,并不作为判断是否取得控制权的必要条件。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从交易的经济实质而非法律形式分析相关决策权的转移及由此带来的主要风险报酬的转移,据以判断投资者是否实际取得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

二、托管经营中控制权的判断

案例背景:

A公司为一家商贸连锁经营企业,主要经营大型卖场和超市,在区域市场居于领导地位。B公司为一家省属国有商业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多年亏损。

B公司股东某省商务局与A公司签订托管协议,拟将B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C公司,并委托A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C公司的日常运营,并负责培养、锻炼C公司管理团队。根据授权范围,C公司的重大经营、财务政策由A公司提议,但需经省商务局批准后实施。

根据托管协议A公司对C公司托管经营的期限为5年,托管期内C公司盈亏的45%由A公司享有或承担,剩余55%归属B公司。

托管期结束后C公司全部净资产归属B公司独享,并由C公司管理团队独立运营。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B公司股东为培养锻炼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设立专门化公司C公司,并委托A公司托管经营,负责其日常运营,并培养其专业团队。同时托管协议对受托管理人A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权进行限制,由其做出的重大经营决策需报经C公司实际控制人批准后方能实施,因此A公司不具有主导C公司经营、财务政策的权力。另外,A公司虽然享有C公司45%的收益权(包括承担亏损),但并不具有对C公司剩余净资产的要求权,其45%的收益权属于履行代理权的报酬,C公司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然归属于B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因此A公司托管经营期内对C公司不具有控制权,不应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内。

三、持股比例及协议、章程条款与控制权的判断

案例一背景:

A公司与B公司共同出资设立C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51%,B公司持股49%。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组成,其中A公司委派4名董事,B公司委派3名董事;特定事项需由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特定事项包括C公司单项交易超过1000万元的采购、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资产,签订、实质性修改、

解除或终止任何重大合同以及年度计划。

A公司是否应该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

首先,A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但持股比例并非判断控制权的充分条件。

其次,章程规定C公司的特定事项需要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那么就要具体分析这些特定事项特别表决权要求,是实质性权利还是保护性权利。

对于单笔交易权限的限制,需要结合C公司的规模、经营的性质及常规交易的一般金额具体分析。如果1000万元相对于公司一般业务而言几乎不可能发生,或通常不会发生,则可能属于保护性权利。但如果1000万元的交易相较于C公司营业规模并非小概率事件,则很可能认定该约束性条款具有实质意义,而并非保护性条款。

另外,公司章程规定的“签订、实质性修改、解除或终止任何重大合同以及年度计划”等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等约束性条款则表明,A公司实际上对C公司并不具有控制权。

因此,A公司不应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二背景:

A公司与B公司各出资50% 设立C公司,根据双方投资协议和C公司章程,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须由双方一致同意才可达成。A 公司认为其向C公司派出总经理负责C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将C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A公司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了B 公司签署的同意A公司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声明。

A公司是否应该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

实务中常见这种情况。由于修订后的会计准则明确共同控制应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允许采用比例合并法。有些企业为避免合并营业收入大幅下降,或业绩排名的需要,往往试图改变共同控制的事实。常常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要求合资对方出具“委托管理/授权管理”等不同形式的说明等手段,试图向注册会计师表明其具有实质的控制权,因此可以将合资企业纳入其合并范围。

注册会计师应当全面评价相关证据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特别留意相关文件是投资双方正式签署和实际履行的正式协议,还是与事实并不一致的“证明”文件。对于具有共同控制特征的被投资单位,若企业认为其具有控制权,注册会计师取证时应特别注意,不可仅偏信一面之词,应向合资对方了解更多信息,获取其书面确认,必要时取得合资对方律师的法律意见。

本案例中,A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合并C公司。首先,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并不表明其有权决定C公司的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其次,B公司出具的说明,即便是真实的,也没有效力。因为A公司如何进行财务报表列报与B公司并不相关,不需征得B公司的同意。第三,B公司同意A公司合并,不能引申理解为B公司放

弃了投资协议和章程中自己对C公司经营和财务决策的权力。

因此,A公司将C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是不恰当的。

案例三背景:

A公司为一家领先的制药企业。2012年A公司收购了B公司40%的股权,成为B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0%、20%、10%。

B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构成,其中A公司有权委派4名董事,其余股东可以各委派1名董事,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

实际情况是A公司只委派了3名董事,其余股东各委派了1名董事,共计6名董事。B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A公司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A公司是否应该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

A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且实际委派的董事为3名,没有超过半数。按照B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表决机制,重大事项需超过半数董事表决通过,因此,仅从目前董事会实际构成来看,A公司不能完全决定董事会的决策结果。但根据会计准则有关控制的概念,控制是指主导相关活动的现实能力,无论该权力行使与否。根据章程,A公司有权委派4名即超过半数的董事,从而控制董事会。只是目前A公司暂时没有行使该权力,而只要A公司愿意或需要,A公司即可

派驻第4位董事,而随时行使其控制权。此外,A公司还享有对董事会决议的否决权,可以通过行使否决权来排除其他投资人的影响。

因此A公司虽然持股比例低于50%,且委派的董事没有超过半数,但A公司能够控制B公司,因而应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四、审计中的其他考虑

会计准则虽然对“控制”进行了定义,并对控制内涵进行了阐释。但是具体实务中,被审计单位往往为达到合并财务报表编报的特定目的而对控制进行利己的选择性判断,以达到其将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之内或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的目的。同时,由于对控制权的举证主要依赖于被审计单位,因此被审计单位往往通过特定协议安排(未必实际执行)或提供说明文件,对法定控制权或源于合同的权利进行人为的调整。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判断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权时,贯彻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及相关审计证据后进行综合判断。

这些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考虑设立被投资单位或取得其股权的目的、被投资单位的股权结构、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是否具有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表决机制、独立董事占比及历史行权情况、保护性权利、当期可行使的潜在表决权、各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利及承担风险和收益的大小、财务经营政策的决策机制等。

由于被审计单位对控制权的判断涉及重大专业判断,易受管理层

偏好的影响,也往往蕴藏重大舞弊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足够的职业谨慎性,用质疑的思维评价管理层的声明及相关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尽可能多的从被投资单位以及其他投资者获取外部证据,必要时可以征求相关律师的法律意见,从而做出更客观公正的判断。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课件案例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 表课件案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课件案例 先讲一个小故事:张三和李四是同村的发小,90年代的时候,两人不甘平庸,先后下海创业。张三开了一家服装厂叫“大有服装厂”,李四开了一个纺织厂叫“小琴纺织厂”(因为李四的妻子叫小琴)。原来两人从小都很喜欢同村女孩小琴,但最后小琴选择了长的比较帅的李四。后来两人的事业都蒸蒸日上,成为县里的创业标杆。2010年,李四想提前退休周游世界,想把公司卖给张三,但两人因收购价格和支付方式上的分歧,一直没有谈拢。这时李四的妻子小琴提出一个方案,由大有服装厂一次性支付李四2000万元,收购李四持有的“小琴纺织厂”50%的股份,剩下50%的股份由小琴继续持有(小琴纺织厂是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李四占50%,小琴占50%)。最后三人签署协议完成了这项收购。 结局一:李四去国远游之后,小琴与李四离婚,并且嫁给了对她一直念念不忘的张三。原来李四早已有外遇,小琴改嫁张三之后,不再操持公司发展,全权交由张三打理企业,自己退居幕后,做起了“居里夫人”。(控制权的转移,张三以小博大,变被动为主动) 结局二:原来小琴纺织厂已经多年亏损,李四和小琴设局找人接盘,张三不幸上当,收购了纺织厂之后才发现其已严重资不抵债。李四和小琴两人带着2000万远走高飞,留下张三一人收拾残局。(告诉你请中介机构的重要性) 结局三:收购完成以后,由于小琴和张三经营理念上的分歧,同时李四也从中干预,首鼠两端,导致纺织厂的业务无法正常展开。最后不得不拆分股份或者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两个股东闹矛盾,最后被迫散伙,现实中常有) 例1:同一控制控股合并 A公司和B公司同为甲公司的子公司,C公司为B公司的子公司。2017年11月30日,A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从B公司取得C公司70%的股权。当日,C公司相对于甲公司而言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10000万元,其中股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2000万元。A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审计费等中介费用15万元。 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并写出会计处理分录(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 答:个别报表: 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7000 (C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 贷:银行存款6000 资本公积1000 借:管理费用15 贷:银行存款15 合并报表: 借:股本5000 资本公积2000 未分配利润3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7000 少数股东权益3000 借:资本公积3000 贷:未分配利润3000 【补充】另外,由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视为“既往一体”,因此合并报表还要抵消期初数。 借:上年子公司上年末所有者权益9000

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的探讨

【摘要】本文从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出发,根据我国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相关规定,指出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合并范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集团是指由于资本投资活动而形成的各成员企业之间的一种控制与被控 制的关系,这种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在集团体制中成为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母子 公司体制,并使集团内有关企业产生共同的利益与风险,从而形成一种超越于个别企业之上的利益与风险共同体。合并财务报表作为集团企业规定编制的正式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也是投资者判断企 业集团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世纪80年代起,合并财务报表就被称为欧 美国家财务会计的难题之一。我国自从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颁布实 施以来,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一直在变化和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企业间的联合与兼并将逐渐增多,在当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中,企业间的 联合、兼并和集团化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为提供更加相关可靠和对信息使用者决 策有用的合并财务报表,实务中更加迫切需要相关准则的指导。《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明确地确定了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问题,完善了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理论。同时必须看到,虽然我国的企业兼并起步较晚,但由于发展很快,致使我国新出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某些地方仍然需要进一步 完善。本文就我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问题进行探讨论述。 二、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把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视为一个单独 的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

合并财务报表的汇编

注册会计师备考指导: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通俗解释: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放在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实际相当于企业内部资产的转移,没有发生损益,而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分不确认了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该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有关项目的阻碍予以抵销。 首先总结一下常见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抵销事项 (一)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抵销处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调整和抵销 2、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期初、期末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二)与企业集团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投资;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2、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抵销 (三)与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商品交易:内部销售收入与存货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2、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内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摊销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减值预备的抵销 因内部购销和内部利润导致坏账预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预备的抵销 下面分项目分析调整分录的编制: 一、内部投资的抵销 (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1、对子公司的个不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类型,同一操纵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操纵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关于第一种情况不需要将子公司的个不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阻碍即可。 关于第二种情况即非同一操纵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该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步骤包括: (1)以合并日为基础确认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合并商誉。 注意调整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按权益法对被投资方净利润作出调整,按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3)收到现金股利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一)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合并日合并报表的编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合并方一般应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于合并日形成的报告主体的财务状况、视同该主体一直存在产生的经营成果等。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基本处理原则是: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在合并日及其合并前一直存在,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应自合并方的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转的过程要注意: a、转入的金额以合并方资本公积的金额为限。 b、因合并方资本公积的金额不足,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予全面恢复的,合并方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说明。 【例】A、B公司同为C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20×6年3月10日A公司自母公司C处取得B公司100%的股权。为进行该项合并,A公司发行了1500万股本公司的普通股作为对价,面值1元。假定A、B两公司的会计政策相同。合并日A、B两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A权益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5000;股本+1500;资本公积+3500 A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在工作底稿中编制以下调整分录: 借:资本公积 30000000 贷:盈余公积 1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0000000 (二)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其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问题的探讨

对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X围问题的探讨 2009-11-23 18:29 X华【大中小】【打印】 【摘要】本文从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出发,根据我国会计准则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合并X围的相关规定,指出了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合并X 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关键词】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合并X围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集团是指由于资本投资活动而形成的各成员企业之间的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这种控制与被控制关系在集团体制中成为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并使集团内有关企业产生共同的利益与风险,从而形成一种超越于个别企业之上的利益与风险共同体。合并财务报表作为集团企业规定编制的正式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也是投资者判断企业集团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从20世纪80年代起,合并财务报表就被称为欧美国家财务会计的难题之一。我国自从1995年《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一直在变化和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与完善,企业间的联合与兼并将逐渐增多,在当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创建中,企业间的联合、兼并和集团化发展已成为一种趋势,为提供更加相关可靠和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的合并财务报表,实务中更加迫切需要相关准则的指导。《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明确地确定了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问题,完善了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理论。同时必须看到,虽然我国的企业兼并起步较晚,但由于发展很快,致使我国新出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在某些地方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就我国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X围问题进行探讨论述。 二、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特点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把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视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相对于个别会计报表而言,编制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有如下的特点。 (一)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企业集团是会计意义上的“主体” 从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来说,在投资方以对外出让资产、形成对子公司的控制性股权为代价而形成集团的条件下,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单位,以纳入企业集团合并X围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母公司和子公司、子公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二)合并抵销的处理 1.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借:股本——年初 ——本年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盈余公积——年初 ——本年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投资持股比例) 【提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2.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销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未分配利润——年末 【例题4·计算分析题】沿用〖例题3·计算分析题〗资料。 要求: (1)编制2010年与投资有关的抵销分录。 (2)编制2011年与投资有关的抵销分录。 【答案】 (1) 借:股本——年初 2 000 ——本年 0 资本公积——年初 1 500 ——本年 100 盈余公积——年初 0 ——本年 1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300(1 000-100-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3 200(2 800+800-480+80) 少数股东权益 800[(2 000+0+1 500+100+0+100+300)×20%] 借:投资收益 800 少数股东损益 200(1 000×20%) 未分配利润——年初 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00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600 未分配利润——年末 300 (2) 借:股本——年初 2 000 ——本年 0 资本公积——年初 1 600 ——本年 0 盈余公积——年初 100 ——本年 120 未分配利润——年末 1 380(300+1 200-120) 贷:长期股权投资 4 160(2 800+800-480+80+960) 少数股东权益1 040 [(2 000+0+1 600+0+100+120+1 380)×20%] 借:投资收益 960 少数股东损益 240 (1 200×20%) 未分配利润——年初 300 贷:提取盈余公积 120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0 未分配利润——年末 1 380 【教材例25-2】接【教材例25-1】。甲公司于20X2年1月1日,以28 600万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80%的股权,使其成为子公司。甲公司和A公司20X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如教材P481表25-4、教材P482表25-5和教材P483表25-6所示。 A公司20X2年1月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32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8 000万元,盈余公积1 2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 800万元;20X2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总额为38 000万元,其中股本为20 000万元,资本公积8 000万元,盈余公积3 200万元,未分配利润6 800万元。 A公司20X2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 5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20X2年提取盈余公积2 000万元,向股东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 500万元。 本例中,A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 500万元,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会批准,20X2年提取盈余公积2 000万元,向股东宣告分派现金股利4 500万元。甲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账面价值为25 600万元,20X2年12月31日仍为25 600万元,甲公司当年确认投资收益为3 600万元。 将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的相关的调整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8 400 ①贷:投资收益 8 400 借:投资收益 3 600 ②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3 600 经过上述调整分录后,甲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30 400万元(25 600+8 400-3 600)。甲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0 400万元正好与母公司在A公司股东权益所拥有的份额相等。 接【教材例25-2】,本例经过调整后甲公司对A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为30 400万元;A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38 000万元,甲公司拥有80%的股权,即在子公司股东权益中拥有30 400万元;其余20%则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时,其抵消分录如下:

关于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讲解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第10号——关于IPO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6日点击次数:1489 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往往对申报期间财务数据(包括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等盈利指标以及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指标)影响重大,而确定合并范围是以“控制”为基础,涉及重大专业判断。企业出于各种目的或诉求,可能试图将某些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或将不具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实体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相关审计既涉及对会计准则有关“控制”概念本身的理解,也涉及对支持控制与否的各种证据的具体审计认定,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挑战很大。本提示从对会计准则有关“控制”概念的理解入手,结合实务中确定合并范围的常见业务类型及典型案例分析,提示注册会计师进行合并范围审计时的主要关注点。 本提示仅供事务所及相关业务人员在执行相关业务时参考,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以及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职业判断。事务所在执业中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风险导向原则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确定,不能直接照搬照抄。 IPO审计专家委员会针对IPO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做如下提示: 一、财务经营决策权、受益权与控制权的判断 案例背景: A公司主营业务为奶制品的生产、销售。2012年度公司为扩大在华北地区的市场份额收购1家位于某省境内的国有独资奶制品生产

企业B公司,双方于2012年8月15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2012年6月30日B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的全部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亿元,该转让协议已经A公司9月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并于9月30日获B公司实际控制人省国资委批准。 A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9月30日前支付了股权转让款1.2亿元,余款8000万元应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结清。按照双方协议安排,A公司已于10月1日委派管理团队进驻公司负责B 公司的运营,有权自主决定其经营、财务政策,但对外担保行为仍需B公司股东批准,A公司接管B公司后尚未有对外重大投资计划。 按照协议安排,2012年12月31日前的盈亏仍归属于B公司原股东,B公司实现净利润的2%以及人民币100万元作为A公司托管报酬。2013年1月1日起,B公司的盈亏归A公司享有。 2013年2月28日,B公司完成了新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本案例,注册会计师应关注哪些影响控制权判断的因素?A 公司应自何时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案例分析: 购买日即企业合并交易中发生控制权转移的日期。确定购买日的基本原则是确定控制权发生转移的时点,即取得被收购对象控制权的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模式

第六节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一)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二)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四)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企业或单位 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3.合营企业; 4.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程序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各子公司进行分类,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两类。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其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一致的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以有关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不需要进行调整;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情况下,则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除应考虑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的差别,需要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在购买日设置的备查簿中登记的该子公司有关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应有的金额。 (二)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合并工作底稿的作用是为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基础。在

合并会计报表

第一节合并会计报表概述 企业合并情况有 创立合并在合并时编制合并时的会计报表以后无需编制 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每年均应编制合并报表 母子公司条件一是有投资关系二是要能控制 子公司被另一企业控制的企业。 控制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以此取得收益的权利。 一、合并报表特点 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一与个别会计报表相比 1会计主体是企业集团画母、子公司框架图 区分会计主体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 法律主体能在法院独立地起诉和应诉、在税务机关有独立的税务登记、有独立完整的账簿体系和报表体系企业集团都不具备 2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3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不是母、子公司的日常核算资料。 4由集团中有控制权的母公司编制不是集团中的所有企业。 5编制有独特的方法数据简单加总编制抵销分录。 二与汇总会计报表相比 汇总报表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若干企业要编制汇总报表 1编制目的不同合并投资者、债权人 汇总上级领导 2确定编制范围的依据不同合并控制 汇总隶属关系 3编制方法不同合并独特的方法 汇总数字简单加总 三、作用 反映企业集团的会计信息 避免人为粉饰会计报表利用控股关系转移利润或亏损 二、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确定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指出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纳入。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定量50%以上 1母公司直接拥有 例如A公司直接拥有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1% 2母公司间接拥有 间接拥有母公司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都有控制权。 例如 A 80% A公司拥有B公司80%的股份

合并财务报表通俗理解 给大家分享! 不收藏 绝对吃大亏!

合并财务报表通俗理解给大家分享!不收藏绝对吃大亏!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放在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实际相当于企业内部资产的转移,没有发生损益,而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分别确认了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该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有关项目的影响予以抵销。 首先总结一下常见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抵销事项(一)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抵销处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调整和抵销 2、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期初、期末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二)与企业集团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投资;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2、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抵销(三)与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商品交易: 内部销售收入与存货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2、内部固定资产交易: 内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摊销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减值准备的抵销因内部购销和内部利润导致坏账准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的抵销下面分项目分析调整分录的编制 一、内部投资的抵销(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1、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第一种情况不需要将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对于第二种情况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该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步骤包括: (1)以合并日为基础确认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合并商誉。 注意调整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2)按权益法对被投资方净利润作出调整,按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差额借: 长期股权投资贷: 投资收益(3)收到现金股利借: 投资收益贷: 长期股权投资(4)子公司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借(或贷): 长期股权投资贷(或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处理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当于母公司将资本划拨下属核算单位,不引起集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 对于母公司而言,一方面反映为其他资产的减少(比如银行存款)一方面反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加,简化的会计分录就是: 借: 长期股权投资贷: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一)控制的主体只能是一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二)控制的内容主要是被控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控制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三)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四)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则被投资单位为投资企业的子公司。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构成,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相互依存的,有母公司必然存在子公司,同样,有子公司必然存在母公司。 公司级次 特征描述 说明 母公司 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子公司 即必须满足控制的要求,能够决定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据以从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利的权力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子公司 必须被母公司控制,且只能有一个母公司 被两个或多个公司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是合营企业,而不是子公司 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其他主体 如《公司法》规范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非企业形式但形成会计主体的其他组织,如基金等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

合并财务报表的条件和时点

合并财务报表的条件和时点 一、并表的基础——以控制为基础 (一)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 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投资方是否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判断控制的第一要素,这要求投资方需要识别被投资方并评估其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的机制、确定投资方及涉及被投资方的其他方拥有的与被投资方相关的权利等,以确定投资方当前是否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表决权是对被投资方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确定其报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表决而持有的权利。表决权比例通常与其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是一致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通常情况下,当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由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投资方决定,或者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管理层多数成员(管理层决策由多数成员表决通过)由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投资方聘任时,无论该表决权是否行使,持有被投资方过半数表决权的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含当期可执行的或可转换的认股权证,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潜在表决权,下同)。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实施了控制,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除外。 当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是通过持有其一定比例表决权或是潜在表决权的方式时,在不存在其他改变决策的安排的情况下,主要根据通过行使表决权来决定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情况判断控制。例如,在不存在其他因素时,通常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投资方控制被投 1

企业购并日后的合并财务报表

第八章企业合并会计(三)--购并日后的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 一、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的类不及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阻碍 关于集团内部的企业来讲,经济业务事项能够分为三大类,即企业内部经济业务事项、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和集团外部经济业务事项。 集团内部的经济业务实际上并不是集团的真正业务,因此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我们要将集团内部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抵销。 二、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的分类 集团内部经济业务事项。按其内容能够分为三大类。 (一)集团内部投资事项 集团内部投资事项,是指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互相进行的投资业务事项,

包括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以及由此带来的投资收益的结算和支付等业务事项。比如,母公司向子公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子公司之间互相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发行的债券,子公司购买母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发行的债券等。 (二)集团内部交易事项 集团内部交易事项是指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进行的存货(商品、产成品、半成品、材料等)交易、固定资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以及内部租赁等。 (三)集团内部借贷事项 集团内部借贷事项是指集团内部各企业之间发生相互借贷资金的业务。集团内部发生的借贷业务往往涉及集团内部各企业问的各种应收应付款项和利息收入、支出等的变动。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抵销项目 (一)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需进行抵销处理的项目 在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需要进行抵销的项目通常包括: 1.母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相应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2.内部债权性投资性与相应的负债项目; 3.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债权债务项目; 4.集团内部购进存货中包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存货项目;

合并财务报表详细概述

合并财务报表 第一节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进展,特不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情况下,企业集团不断形成和壮大,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截止目前,我国已有相当数量的企业集团跻身于世界500强。在新的形势下,客观上需要通过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规模可状况的财务报告,以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的需要。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与个不财务报表相比,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对象是由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不财务报表为基础,依照其他有关资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以下简称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阻碍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范了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 本章着重讲解了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等问题。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操纵为基础加以确定。 (一)操纵的定义 操纵,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猎取利益的权力。操纵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操纵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能够形成决议并付诸实施。 2.操纵的内容要紧是被操纵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操纵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能够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治理层对专门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专门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3.操纵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或法定权力,也能够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 4.操纵的目的是为了猎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爱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14.4.4 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下面是某集团公司制定的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确保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与适当地披露,满足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附注。 第3条合并财务报表由母公司于会计期末编制。 第2章编制方案 第4条母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案和工作日程表。 1. 母公司财务部门制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案和工作日程表,由母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核。 2. 编制方案中应明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抵销事项及抵销分录、报表的上报时间、编报质量要求及重要的注意事项;工作日程表应列明关键的时间控制点。 第5条明确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 合并范围包括被母公司控制的全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2. 下列投资单位不应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1)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2)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3)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一般通过内部整合、外部并购、股份划转等交易事项进行判断。 第3章准备事项 第6条母公司统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时期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1. 若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由子公司另行编制财务报表。

集团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区别与解释

集团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区别与解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区别? 1、母公司和子公司经营都是独立的,为什么还要合并? 回答: 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有项科目叫做"长期股权投资" 其中包含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投资(子公司的股本的一定比例就是母公司投资的,或者是全资的),既然是母公司的投资,就要计算投资收益,投资也和母公司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一样产生收益,所以得纳入到母公司报表中反应,根据持股的比例以及对子公司的控制情况,按照会计准则要求会采用权益法或者成本法进行合并,将子公司的利润属于母公司享有的部分合并到母公司,反应成合并报表,这样就知道这家公司所有的利润情况了(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投资收益等合计)。2、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都不一样,但是它们的母公司是一样,数据不一样? 解释:主体理解错误,这里的上市公司本身指的就是母公司,而不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上市公司股东)。上市公司批露报表,与上市公司股东没有关系,不涉及股东公司的报表。举例: A公司旗下有B1、B2、B3三家上市公司,B1旗下有子公司C1、C2(合并范围内)。B1公司对外公布财务报表,母公司指的就是B1公司本身,合并报表指的是B1和C1、C2合并后的报表,整个报告数据与B1的母公司A公司没有关系,报告主体是B1公司,“母公司”概念是针对其子公司“C1、C2”而言的。 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王素华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如果母公司已执行新准则,但子公司按规定尚未执行新准则,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上述按新准则的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实质上的调整和形式上的调整两个方面。实质上的调整,是指在会计政策执行方面的调整;形式上的调整,指的是报表格式的调整。一般情况下,报表格式调整,可以采用报表项目转换对照表调整转换,也可以采用调整分录将旧的报表项目转换为新的报表项目;会计政策执行方面的调整,实际是对会计要素重新进行确认和计量,所以必须通过调表分录进行调整。新准则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附列的资产负债表格式,多数企业使用到的项目与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格式无太大差异,因此本文介绍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对报表格式也采用调整分录进行调整。 母公司执行新准则,子公司按规定尚未执行新准则,是指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或旧的行业会计制度。笔者现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子公司为例,介绍子公司的的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一、资产项目的调整 1、短期投资:(1)首先,应将“短期投资”项目金额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对于其中期限不超过1年的委托贷款,则应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具体调整分录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贷记“短期投资”项目;(2)作为短期投资的股票、债券购进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到期的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通俗解释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通俗解释 会计网2013-10-21 10:18 |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放在整个企业集团的角度看,实际相当于企业内部资产的转移,没有发生损益,而在各自的财务报表中分别确认了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该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有关项目的影响予以抵销。 首先总结一下常见的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抵销事项 (一)与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抵销处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调整和抵销 2、母公司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期初、期末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项目的抵销 (二)与企业集团内部债权债务项目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债权债务的抵销 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应付债券投资;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 2、内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的抵销 (三)与企业集团内部购销业务有关的抵销处理 1、内部商品交易:内部销售收入与存货中包括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2、内部固定资产交易:内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摊销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利润的抵销 (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减值准备的抵销 因内部购销和内部利润导致坏账准备、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减值准备的抵销。 下面分项目分析调整分录的编制 一、内部投资的抵销 (一)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1、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类型,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第一种情况不需要将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调整为公允价值反映的财务报表,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对于第二种情况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应该以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调整步骤包括: (1)以合并日为基础确认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合并商誉。 注意调整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2)按权益法对被投资方净利润作出调整,按调整后的净利润确认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

第一节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 ◇母公司理论 ◇实体理论 ◇所有权理论 合并财务报表是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到目前为止主要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以及所有权理论等。 一、母公司理论 所谓母公司理论,是将合并财务报表视为母公司本身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范围扩大来看待,从母公司角度来考虑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选择合并处理方法、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服务的,为母公司现实的和潜在投资者服务的,强调的是母公司股东的利益。 在采用母公司理论的情况下,在确定合并范围时,通常更多的是以法定控制为基础,以持有多数股权或表决权作为是否将某一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或者通过一家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法定支配下的控制协议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在母公司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所采用的合并处理方法都是从母公司本身的股东利益来考虑的,如对于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通常视为一项负债来处理; 对于企业集团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需要考虑销售的顺销(母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子公司)和逆销(子公司将商品销售给母公司)两种情况,对于顺销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只抵销子公司中母公司持有股权相对的份额,即多数股东股权的份额,而对于少数股东股权相对应的份额,则视为实际销售处理,不需要进行抵销处理。这一理论忽视了母公司股东以外的少数股东的利润的信息需要。 二、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构成的经济联合体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为整个经济体服务的,它强调的是企业集团中所有成员企业构成的经济实体,它对构成企业集团的持有多数股权的股东和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认为只要是企业集团成员股东,无论是拥有多数股权,还是拥有少数股权,都是共同组成的经济实体的股东。 在运用实体理论的情况下,对于少数股东权益,通常视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部分列示和反映。由于对构成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的所有股东均视为集团企业的股东,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互相之间发生的销售行为,其内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实现的销售损益,均属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予以抵销。无论是顺销还是逆销,其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对于由成员企业全体股东构成的企业集团来说都是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属于抵销范围。 采用实体理论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人员从整体上把握企业集团经营活动的情况,相对来说更能够满足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的需要。因此,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采用的就是实体理论。 三、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运用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而是强调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对另一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所有权理论认为,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都不能解决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集团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如某一企业的全部股权由两个投资企业投资形成,各拥有其50%的股权,即共同控制企业。 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投资企业都不能对该投资实施控制,根据母公司理论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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