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之辨析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

利得与损失解析及《会计》处理一、收入与利得(一)收入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
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营利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性活动。
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
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
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
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
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
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性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
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

利得与损失关于利得和损失的相关问题思考2006年颁布的基本准则在会计要素内容中增加了利得和损失这两个概念,规定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而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且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但会计准则却并未对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做出具体规定。
因此很多人仅从两者的核算内容加以区别: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权益法下被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变化引起的投资方企业资本公积的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额(有效套期部分)等。
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损失)、债务重组利得(损失)、盘盈利得(损失)等。
那么到底如何区分这两类利得和损失呢?笔者认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其核算的一般是企业直接发生的、非日常活动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特殊项目将在下文阐述),且这种流入或流出往往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如企业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非流动资产处置业务、财产清查业务等。
并且在确认此类利得和损失时一般考虑的是净额的概念,即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或净流出,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净流出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在固定资产转让的经济业务中,假设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0000元,转让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5000元,转让所得为60000元。
分析:固定资产的转让属于企业直接发生的偶发事项,经济利益的净流入(出)是一次性的,是不可逆转的,属于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损失)。
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入(转让所得)-转让的经济利益流出(账面价值+相关税费)=60000-50000-5000=5000元,我们将5000元的净流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而如果转让所得只有50000元,则5000元的净流出计入“营业外支出”。
计入损益与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之辨析——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

失, 是 指应 当计 入 当期损 益 、 最终 会 引起 所 有者 权 益发 生 增 减变 动的 、 与 所有者 投入 资本 或分 配利润 无关 的利得 和
损失 , 通 常通 过“ 营业 外 收入 ” 、 “ 营业 外 支 出” 、 “ 公 允价 值
得和损失一般不会伴有货 币资金 的收付 , 或者是财产物资 的
值, 如不进行单独 处理 , 就无法将 其减值损失 作为经 营损益
项 目反映在利润表上 。因此 , 当有客观证据表 明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 应 当计 提减值准备 , 确认减值损失 , 原已 作为 资本公 积反 映的公 允价值 下跌 数额 , 从资本 公积 中转
m, 计 入当期损益 。
1 0万元 ,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2 0 0 9年 1 2 月
3 1日的收盘价为每股 l 3元 , 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 5 2 0 0 0 0 0 0
元, 则 期 末 应 调 整 该 项 可 供 出售 金 融 资 产 的账 面 价 值 如 下 :
新 企业会计 准则引入 了利得和损 失的概念 ,并将利 得 和损 失分 为 直接 计人 所 有 者权 益 的利 得和 损失 与 直接 计
“ 公 布 于众 ” 三 个 方 面给 予辨 析 。 关 键词 : 利得 ; 损 失; 可供 出售金 融 资产
中图分 类号 : F 8 1 0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3 — 2 9 1 X( 2 0 1 3 ) 1 9 — 0 1 4 4 — 0 3
一
、
道 不 同不相 为谋 : 分别 计入 不 同科 目
2 0 1 3 年第 1 9 期
总第 2 0 1 期
辨析利得和损失的四个认识误区

得和损失的概念以及新会计准则中对利润内容的描述(利
润=收入一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可以看 出,新会计准则中的收入仍是采用狭义的概念,而不是类 似于收益概念的广义的收入.所以狭义的收入不能包含利 得。费用也是如此。 误区之二:已经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 润;尚没有实现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新会计准则规定:“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是指应当计人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 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
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另外,对于投资收益核
算的内容是否属于利得和损失.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
认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 直接关系。即使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受市场的不确定 性影响较大。且不具有持续性,因此属于利得或损失。另一 种观点认为,投资活动符合企业面临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 环境而采取的多元理财战略,应作为日常活动的一部分, 其投资收益或损失不属于利得和损失。不论哪种观点,对 具体业务的核算没有影响,都是根据适用的具体准则规定 进行处理,但对信息披露会有一定影响。笔者倾向于投资 收益属于利得和损失的观点。根据对各具体准则中涉及到 利得和损失核算内容的分析,以及对准则应用指南中会计
2010年:庇纳税所得额120万元继续弥补2008年亏损。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40 000 240 000
明确的.即企业本年度发生的廊税亏损在得到税务部门认
可且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以未来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弥补时,应税亏损应确认递延元继续弥补2008年亏损。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

会计中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比较分析我国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我国未将“利得”与“损失”作为会计要素,而是体现在“利润”与“所有者权益”要素中。
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引入“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其相关内容分布于收入、扣除、资产的税务处理等条款中。
下面分析比较有关利得与损失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利得”与“损失”的涵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将“利得”和“损失”作为财务报表要素,分别定义为:利得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收入和业主投资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增加。
损失是一个主体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以及在某一期间除了由于费用和分派业主款所引起的,影响该主体的所有其他交易和事项(事件)导致的产权(净资产)的减少。
我国基本准则也明确了“利得”与“损失”的概念,概念与美国相近,但并非会计要素。
分别定义为: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并将利得与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两大类。
前者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资产负债表中;后者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呈报于利润表中。
具体利得与损失存在于各具体会计准则中。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
利得与损失辨析

利得与损失辨析2006年2月15日,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中,首次将利得与损失正式引入我国基本会计准则。
“利得”与“损失”概念在各国会计准则体系中都有出现,但其内涵与外延却各不相同。
知识点1:基本概念辨析一、基本概念辨析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相关定义的对比: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概念差异分析:利得损失强调的是“非”日常活动,而收入费用则是产生于日常活动;利得损失强调得是“净流入”、“净流出”的概念,收入费用强调的是“总”流入“总”流出的概念。
此外,企业的日常活动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
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不同企业的日常活动也不相同。
通常的工业性企业,其日常活动多为采购、生产、销售,此外,投资也是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
而对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较为典型的为固定资产的处置、捐赠收支、债务重组等。
知识点2:利得、损失的分类二、利得与损失的分类根据基本准则,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直接记入当期利润的两种情况。
换言之,利得和损失会分别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或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利润表中。
因此,对于利得和损失,其核算及报表列报的时候,需要适用不同的会计科目或报表项目。
对于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是以“资本公积”来进行反映,而直接记入当期损益的,则是分别记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
利得损失的子要素尴尬地位在基本准则中,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大要素。
这与原准则并无不同,但新准则中对六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并且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
哪些利得和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哪些计入当期损益

哪些利得和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哪些计入当期损益
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就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的金额: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处置时,将其转入投资收益。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现借记“管理费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行权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溢价”。
(3)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待该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
(5)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①可供出售重分类为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以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的利得、损失不变,于处置时转出。
②持有至到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待处置时转出。
③原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现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待其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将上述差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6)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就是记入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金额。
盘亏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的利得或损失等。
一般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
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来核算。
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归纳与总结

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归纳与总结关于利得和损失的归纳与总结(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摘要]利得和损失二者虽名称相似,但核算的内容并不相似,本文就涉及全部利得和损失的业务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希望通过本文的总结能够帮助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正确理解准则中提出的利得和损失的含义。
[关键词]新准则;利得和损失;归纳与总结1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1.1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企业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款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该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科目;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抵债资产、损余物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设置相应的减值准备科目。
1.2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包括:(1)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该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借记或贷记该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2)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该科目,贷记“交易性金融负债”等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应按该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贷记或借记该科目,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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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然而,准则中并未给出两者实际的会计核算科目,给会计工作人员的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了能够明确的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分别从“道不同不相为谋”、“殊途同归”、“公布于众”三个方面给予辨析。
一、道不同不相为谋:分别计入不同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通常通过“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等科目来核算。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通常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来核算。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业务主要包括:(1)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投资方也应按比例确认资本公积;(2)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3)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汇兑差额及重分类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价值变动为例,因其持有目的不明确,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无法直接认定为经营损益,只能作为另一种形式的收益计入所有者权益。
当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处理。
例1:A公司2009年7月1日购入400万股乙公司股票,每股成交价为10元,另支付手续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10万元,初始确认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9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每股13元,股票公允价值总额为52 000 000元,则期末应调整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 900 000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 900 000从以上的会计核算可以看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一般不会伴有货币资金的收付,或者是财产物资的流动,多是资产等自身计价基础的变动。
这样的变动大多表现为与公允价值变动有关的事项,由此形成的利得和损失较为抽象,甚至于难以“琢磨”。
所以,多是“虚拟”业务事项的价值反映。
(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会计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比较多,对应的会计业务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1)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2)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相关业务时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金融资产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在宣告发放股利时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转让时的投资收益;(4)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盘盈、盘亏、接受捐赠与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罚款等发生的营业外收支。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减值为例,若其一旦发生了减值,如不进行单独处理,就无法将其减值损失作为经营损益项目反映在利润表上。
因此,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原已作为资本公积反映的公允价值下跌数额,从资本公积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例2:接上例,假如2010年12月31日400万股A公司股票因A公司发生重大违法事件导致股价严重下跌,每股收盘价为2元,且该下跌并非暂时性下跌。
则应对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确认减值损失32 100 000(52 000 000-11 900 000-4 000 000×2)。
借:资产减值损失32 100 000资本公积11 900 0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4 000 000从以上的会计核算可以看出,因为“资产减值损失”期末时应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当中,所以是一个典型的损益类科目。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在很多方面都采用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
它客观地反映了企业资产价值的变动,避免了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偏离,极大地保证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
在这种观念下,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企业的资产更能说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更能体现该项资产变动对企业损益即利润的影响。
二、殊途同归:最终均构成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当期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在会计处理上是分别计入了不同会计科目的,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不同。
然而,两者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关系,虽然道不同但是仍存在藕断丝连的关系。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为例,虽然期末公允价值的变动额计入了当期所有者权益,总体上反映了企业的综合收益。
在企业处置这些投资时,资本利得必然会以现实收益的方式流回企业。
所以在会计处理上需要将处置的投资相应的利得和损失转入投资收益项目下,反映出企业投资业务在从持有到处置整个过程中的收益,化账面收益为现实利得。
例3,接例1若A公司2010年2月1日将所持有的400万股乙公司股票全部售出,出售时其账面价值为52 000 000元,其中成本40 100 000元,公允价值变动(借方余额)11 900 000元。
出售所得价款为55 000 000元。
借:银行存款55 000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40 100 000——公允价值变动11 900 000投资收益3 000 000并将与之相关的资本公积转出计入损益借:资本公积11 900 000贷:投资收益11 900 000从账面上看,该笔出售业务共实现投资收益14 900 000元(11 900 000+3 000 000)。
基于资本公积在资产处置时要结转到当期损益,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需要仔细辨别资本公积的来源,只有属于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形成的资本公积,才能够用以转增资本。
因为这部分资本公积是企业的经营溢价,是企业原有实收资本的增值。
相比之下,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往往和资产的重估价密切相关,不应转增资本,因为其随时可能随着相关资产转出企业化为企业的损益。
由于两者之间在会计核算上存在这样的关系,随着资产的终止确认,资本公积结转到当期损益,从而影响了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并最终都构成了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可谓是“殊途同归”了。
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
三、公布于众:报表列示建议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中对利润表作了调整,这次调整要求在利润表“六、每股收益”下增列“七、其他综合收益”和“八、综合收益”项目。
其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这次调整,使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反映在利润表中,体现了全面收益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还规定: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国是在两张基本会计报表中同时报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
但是,这种反映方式不仅容易混淆“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也容易诱导投资者重“损益”而轻“其他综合收益”。
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两者的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改进。
首先,建议取消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利润表的分开列报,集中到利润表进行列报,使所有者权益只核算与所有者或股东有关的交易(投入资本、减少资本、股利分红)。
其次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资产减值损失,这三个科目所反映的是企业的利得与损失。
然而,这三个科目在利润表中却作为营业利润的构成部分。
应当将这三个科目从营业利润中分离出来,调整为与另外两个同样反映企业利得与损失的科目(即“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同一层次的利润表科目,从而能够正确地提供非日常活动的收益信息,并反映其对当期损益所产生的影响。
基于例1和例3的报表列示示例,如P147表1所示(为说明问题,表内项目名称做了调整,其他项目均省略)。
四、结语有人认为之所以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其理论基础在于利得和损失实现与否的认定。
如果已经实现的,则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反,如果尚没有实现的,则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实则不然,要想正确区分两者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把握两者不同的实质性。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指是否能够将利得和损失作为利润的一部分进行分配或者减少利润分配的业务,有的产生于资产持有期,有的产生于资产处置时。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是以虚拟业务为主,遵循谨慎性原则,并且都产生于资产尚未处置时期。
同时,两者的核算大多与公允价值有关,因此,如何正确衡量公允价值的大小,合理运用这一计量属性,避免企业利用其作为操纵利润的手段,也是我们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该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l]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2] 耿建新,王寿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业务分析[J].财务与会计,2008,(3).[3] 马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差异浅析[J].财会通讯,2011,(6).[责任编辑吴明宇]转载请注明来源。
原文地址:/2/view-4319059.htm本文摘自中国论文网,原文地址:/2/view-4319059.htm中国论文网/2/view-4319059.htm关键词:利得;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9-01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