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组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资金,是指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的所有资金(包括收入和支出);所指资金集中管理,是指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的集中管理工作,各分公司的资金收入定期归集到公司,各分公司支出所需资金由公司财务部按照资金预算定期下拨。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公司年度、季度及月度资金预算。

(三)向各分公司下达审批后的年度资金预算。

(四)审批各分公司月度资金预算并下拨资金。

(五)指导、监督、检查各分公司资金管理工作。

(六)对各分公司资金管理效果提出考核意见与建议。

(七)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预测公司总体资金需求,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八)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落实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

(二)编制、上报年度、季度及月度资金预算表。

(三)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四)办理分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三章资金集中管理的方式

第七条资金集中管理包括银行账户集中管理、资金预算集中管理和货币资金集中管理等方式。

第四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八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办理资金集中管理业务的银行系统,各分公司在公司确定的银行系统内开立银行账户,分公司所在地没有公司确定的银行系统的,可以申请在其他银行系统开户,具体管理办法详见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九条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工资、奖金和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税金等日常零星支出以及支付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内容;一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存放各种收入款项并向公司上划资金。

第十条分公司在公司确定的银行系统内开户的,一般存款账户须和银行签订《集团协议转账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每日营业终了,自动将一般存款账户(子户)上的所有资金直接上划到公司银行账户(母户),将子户上的存款扫数为零,手续费自动从分公司账户上扣除,作为财务费用入帐。

第十一条若分公司所在地没有公司确定的银行系统,经公司批准在其他银行系统开户的,每周周一上午十点前将一般存款账户上的所有资金电汇至公司银行账户,遇节假日顺延,电汇所产生的手续费作为财务费用入账。

第五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公司及各分公司根据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资金预算,经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各分公司依据审批后的年度资金预算编制季度资金预算,一季度资金预算在年度资金预算批准后5日内上报财务部,二、三、四季度资金预算在季度开始前一个月的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一季度的资金预算。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依据年度资金预算,结合季度资金预算以及实际经营活动开展情况于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资金预算。

第十五条月度资金预算包括资金收入预算和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支出预算包括日常性费用支出资金预算、职工薪酬资金预算和资本性支出资金预算。

第十六条日常性费用支出的资金预算经审批后由财务部每月1日向各分公司下拨资金,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七条职工薪酬资金预算由财务部在发放工资前三天根据审批后的薪酬发放表下拨。

第十八条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预算,由各分公司进行专项申请,财务部根据年度预算进行专项审核、专项下拨。

第十九条各分公司按月编制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每月5日前将上月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报公司财务部,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季度预算执行情况表和分析报告上报给财务部。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严格在预算内支出资金,预算执行与预算的差异率纳入相关责任人的考核。

第六章货币资金集中管理

第二十一条货币资金集中管理通过收支两条线实现,包括资金上划和资金下拨。各分公司的所有收入资金均按规定的上划途径上划至公司的银行账户内;财务部按照审批后的月度资金预算向各分公司下拨资金。

第二十二条当分公司因业务开展的需要致使月内使用资金超过当月资金预算时,应提前两天向公司提出超预算使用资金申请,在年度资金预算总额内,经总经理批准后下拨。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上划至公司账户的资金利息收入由公司财务部结算。公司下拨至分公司的资金利息收入由分公司结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建立资金内部往来明细账,核算各分公司收入、支出情况。

第七章审批控制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所有资金支出均通过公司预算审批拨付。

第八章资金集中管理会计核算

第二十六条资金集中管理具体核算办法详见《资金内部往来核算办法》。

第九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视同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全额没收账户的资金;

(一)未按照规定在指定的银行开户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开设银行账户的;

(三)向其他单位转移资金的;

(四)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的;

(五)将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或临时存款账户逃避资金集中管理的。

专用存款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资金账户、更新改造资金账户、财政预算外资金账户、住房基金账户、医疗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信用卡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存出投资款账户、以及党团工会经费等专项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主要包括设立临时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开立的外埠存款账户、注册验资账户。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记入绩效考核:

(一)不能及时编制资金预算,影响资金正常上划、下拨的;

(二)提供虚假预算,干扰资金集中管理工作正常运行秩序的。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公司企业银行资金管理制度

银行资金管理制度1、目的 加强公司银行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银行资金的所有业务过程。 3、职责 3、1出纳负责票据的保管及收付款项的办理。 3、2出纳负责“承兑汇票登记簿”的建立及登记。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负责授权范围内支付款项的审批。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助理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落实与监控执行。 3、4财务部门负责制度的审核确认及执行。 3、5总公司企管部负责协助本制度的编制与审核。 3、6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内容 4、1支票领用管理 4、1、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1、2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交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审核。 4、1、3出纳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 4、1、4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后领取支票。 4、1、5出纳将支票存根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1、5内部提现由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日累计提现金额在20000元

(含)以下的由财务专员审核后可直接办理,支票存根事后集中报总经理补签,20000元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提现。 4、2支票核销管理 4、2、1经办人将付款或提现后的支票存根和有关发票等单据签字后交出纳。 4、2、2出纳人员核对有关金额是否相符。 4、3承兑汇票保管管理 4、3、1业务经办人将收取的承兑汇票交于出纳并签收。 4、3、2出纳根据承兑汇票登记“承兑汇票登记簿”;往来帐会计开具一式二联到票收据。一联给经办人;一联做帐务处理。 4、4承兑汇票使用管理 4、4、1未到期使用 4、4、1、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及加盖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收据交出纳。 4、4、1、2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和收票单位收据报总经理审批确认。4、4、1、3收款单位经办人在“承兑汇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承兑汇票。4、4、2未到期贴现 4、4、2、1财务专员根据资金计划向总经理提出贴现申请。 4、4、2、2总经理批准后出纳办理贴现业务。 4、4、2、3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及银行回单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4、4、3到期承兑 4、4、3、1出纳填写银行进帐单,办理承兑手续。 4、4、3、2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及银行回单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4、5汇款管理

(完整版)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职能作用,依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社会团体和改制单位等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 第三条财务公司行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包括账户集中、货币资金(含商业汇票)集中、资金结算集中、筹资管理、预算监控、担保管理、保险代理、资金风险管理等: (一)负责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账户管理; (二)负责成员单位无限制用途资金结算和清算,并代管有限制用途资金; (三)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筹资,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对外筹资; (四)负责成员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检查; (五)负责集团公司担保管理; (六)代理成员单位保险业务; (七)办理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八)负责集团资金风险管理; (九)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

(十)集团公司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四条成员单位统一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日常结算一律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办理。财务公司在合作商业银行开立系统直联账户和非系统直联账户。 第五条成员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财务公司依法对成员单位的账户和日常结算进行监管。 第六条未经批准,成员单位不得在银行开立任何形式的账户,对因纳税等特殊事项,确需在银行开立(保留)账户的,须向财务公司递交申请,由财务公司拿出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审批。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经批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由财务公司代管。成员单位经批准自主管理的账户,应按月向财务公司报送银行账户对账单及相关资料,接受财务公司监管。 第八条经批准,异地子公司可在当地一家银行开立基本账户,该账户仅限于经费零星支付。 第九条各成员单位开通银行网银系统等增加(或变更)账户功能等,应向财务公司报备。 第三章资金归集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无限制用途资金存入财务公司账户,有限制用途资金及商业汇票等由财务公司代管。 第十一条物流类子公司货币资金全部存入财务公司,商业汇票、信用证等自主管理;其他子公司(含下属单位)货币资金全部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通知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通知 资金集中管理是资金管理的最佳实践模式, 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采用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并 实现了信息化管理,需要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一 1.每次用款前要上交资金申请表及支票申请单,各部门 签字后才能付款,并且付款前必须提供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付款单位名称一致。 2.股份制项目必须在签完股份制协议后预先估计前期至少一个月内需先垫资的金额并在 协议后的一个星期内所有股东按比例把资金存入公司账户,项目上所有用款(包括备用金、工 资、材料款等等)都应向公司申请并支付给项目部或相应的单位。 3.股份制项目部人员应记现金流水帐(包括所有现金支出)和项目总资金流水账。 以便于各股东及时了解资金动向等。 4.项目上的工资由项目提出计划然后报至公司,有各相关部门签字后公司统一发放。 发放前各班组准备好工资单及借条!5.项目上小额备用金应该先提出申请,然后有项目上 专人保管。 单据应该有相关经办人,项目经理,各在现场的股东签名才能支付!每月上报公司。 6.项目上的收入(押金、罚款以及废品买卖)应开具收据,收据有公司提供并盖公司章,办 理收入收据时至少有 3 人签字(经办人、材料经理、项目负责人),并且每月上缴公司并入账。 有关企业资金的管理制度范文二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加快资金循环和周转,规范资金支出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资金是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3、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资金流入、流出全过程的管理。 二、依据量入为出原则需编制资金收支计划:1、公司各部门应编制年度资金收支计划, 每年 11 月 30 日前编制下年度收支计 划,每月 25 日前编制下月收支计划。 2、公司财务部,负责收集各部门的资金收支计划,汇总编制公司的年度收支计划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编制完成和月度收支计划于每月 28 日前编制完成,提交公司领导作为资金使用 的指导。 三、资金的筹措:1、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作为公司资金的主要来源,从签订 销售合同开始融入资金管理的概念,付款方式尽量做到有利于本公司,销售完成后由财务部会 同销售部门及时收款。 2、股东投入资金:公司要扩大规模,增加新项目,需要由股东投入的资金。 3、借款:借款是公司发展过程中正常的筹资途径,可以从银行贷款、也可以通过个人借 款等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4、财务部门通过对公司资金收入计划与公司资金支出计划进行比较,对不足部分及时告 知公司领导,以便领导统筹安排,及时调整支出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支出顺序。

XX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XX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的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业务操作,防范资金风险,依据《XX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风险管理办法》及《XX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管理权范围内的 各级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资金业务”包括银行账户、现金、存 款、融资、利率、股息分配等。 第四条本办法中“XX公司”或“XX公司”为XX 贸易直接管理的法人企业,目前为XX公司有限公司。“三级经营单位”指管理权下的全资公司和合资公司。 第二章资金管理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五条XX资金管理目标:以战略为导向,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提高资金盈利水平,有效防控资金风险。第六条XX资金管理原则:预算控制、效益优先、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动态监控。 第三章资金管理体制和岗位责任设定 第七条XX财务部为XX资金统筹管理部门,接受XX集团有限公司及XX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和XX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业务指导,负责制定XX资

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流程,合理配置财务资源,办理以中纺粮贸事业部名义开展的资金业务,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三级经营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接受中纺粮贸 XX财务部的业务指导,并根据集团及XX贸易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同时监控、指导所属企业的资金流转及管理工作。各三级经营单位应设资金管理专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工作。 第九条资金使用单位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从责任界定上为第一责任人,不因任何原因产生责任转移。 第十条各级资金审批人须在权限内行使职权,并对所 批资金负有监管责任,超过权限的审批和授权属越权行为。第十一条出纳、资金收付、银行预留印鉴保管和网银密钥保管等岗位设置应符合不相容岗位设置原则,形成有效 内部牵制。 第四章账户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在与集团财务公司建立网络连接的商业银行和与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户。新增银行账户的需填报OA 由XX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商业银行开户,需逐级上报集团财务 部审批。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在集团财务公司开立人民币存款账

有限公司资金管理规范

资金治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治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治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治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治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治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治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治理与同意治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治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

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治理部办理专门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治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依照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打算,报资金治理部,资金治理部依照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 年度中,资金治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打算操纵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进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讲明资金超限额的缘故,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治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治理部

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治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四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能够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专门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公司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加大资金的流转速度。同事避免公司各部门及客户之间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影响公司形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可行、效率的原则,对付款流程及计划管理作如下规定: 人员组织安排: 财务总监及融资计划部从公司宏观角度负责公司资金运作和统筹调度,负责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外资金的协调和有关批准事项。 ?融资部负责资金的具体计划安排,具体落实公司资金管理政策,同时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部具体实施各种批准的资金计划,办理具体付款事宜,向融资部提供当月的资金计划使用和客户欠款情况。 各资金用款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按时将当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资金计划单报财务部及融资计划部。 审批内容和审批权限 ? 资金计划的审批 资金计划原则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年度计划为准则)、月度计划(以季度计划为准则)和周计划(以月度计划为准则)。年度计划、季度机化和月度计划是方向目标性计划,但周计划必须是严密可执行的计划。 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必须由各分管副总、财务总监、总经理书面签字并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周计划根据需要由分管副总按月计划报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原则上所有按月计划支付项目在 ?号后支付)。财务部和相关用款部门依据批准的计划严格落实。 ?? 付款审批单 计划内资金项目在落实过程中,对于各用款部门按计划提交的付款审批单,董事长不在具体审批单(周计划)上签字。但部门业务经办人和部门级负责人必须在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总监或其授权人和融资计划部经理须在具体付款审批单上签字,

特殊情况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无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或者有融资计划部经理签字无财务总监签字审批,付款审批单可直接交出纳办理,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总之,付款审批单必须由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签字,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人员和融资计划部经理或其授权的主管人员书面签字。出纳才能依据批准手续齐备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 ? 计划外的付款的审批 单笔计划外付款超过 万元以上(包括 万元),周累计超过 万元上的(包括 万元)必须由总经理报董事长并签字后、通知财务部和融资计划部资按手续予以及时办理。 特殊紧急付款的可以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 出差借款(包括备用金)的审批 借款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及总经理在借款单签字审批后方可借款。但不得超过 ???元,超过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办理。 所有的借款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根据制度进一步审核。 特殊紧急借款的可以主管副总由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安排付款,事后业务经办人必须及时补办手续,否则财务总监及其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和出纳承担相关责任 ?? 其他费用支付(非采购和工程性支出)的审批 费用审核人员首先按照公司制度和有关费用标准,审查单据合理性和合法性,由主管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签字审批,并由财务部审核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出纳在审查以上手续齐全后上予以支付。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条例 第一章资金管理基本规定 第一节总则 一、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所指资金包括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在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中形成的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 第二节资金收支管理 五、资金支出管理 1.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要严格按照预算审定的现金流量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支出,凡是未纳入预算的支出,未经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特殊批准,财务人员不予付款。 2.在资金使用上,资金支出部门应分月编制上报资金用款计划,经财务中心门审核平衡提出意见后,由主管总裁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3.支付资金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稽核制度和审批手续。支付物资货款时,要有购销合同、结算单、验收和入库手续;支付工程款、劳务款项时,要依据有关合同和培训的进度,以及工程审计报告等;支付对外投资款项时,要有批准的项目论证书、项目设立批准书、公司节程、合同等;发生工资性支出时,要有人力资源部编制的清册或特殊核准。 第三节银行存款和账户管理 六、公司控制的所有在中国注册的实体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

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得在非经营所在地开立银行账户。 七、严格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种收支结算业务。银行上门服务的,要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往来单据交接规定和程序,指定专门的上门服务人员,明确服务内容以及传递单据的各项手续等,建立责任制。 八、银行开户手续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前往开户行柜台办理。严禁通过中间人介绍办理企业的存款业务,严禁公款私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拆借资金。 九、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付款票据;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转款项。 第五节对外投资管理 十二、建立对外投资项目产权代表制度。产权代表作为出资人的代表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负责,按章程明确的股东或董事权限参与管理,监督企业或项目的营运状况,定期出具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报告以维护出资人的权益。产权代表每年应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述职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其述职报告考核产权代表的业绩,并进行奖惩。 十三、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管理。财务中心门必须定期编制投资收益情况分析表,详细说明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及时足额回收收益。 第六节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 十四、财务中心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公司法人代表是货币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是主要负责人,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答 (一)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解答(一) 1问:《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发布后,《境内企业内部成员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09]49号)文作废吗? 答:汇发[2009]49号继续有效。如果资金池是基于汇发[2009]49号文搭建的,仍按原法规执行。如需调整为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按照23号文备案。 2问:汇发[2014]23号第二条和第三条强调跨国公司应在所在地银行开立国内、国际外汇资金账户,如何理解所在地? 答:23号文之所以规定国内、国际资金主账户应在主办企业所在地银行开立,主要是考虑所在地外汇局对试点企业的有效监管。所在地可以理解为主办企业注册所在省级区域。 3问:在企业只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的情况下,该账户能否对境外成员企业进行集中收付汇及净额轧差?能否与境内、外客户发生经常项目下收付汇? 答:如只开立国际资金主账户,可以做境外成员企业间集中收付汇和轧差结算。但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在功能及定位上与国内外汇资

金主账户仍存在区别,不能与境内成员企业发生经常项目资金往来。境外成员企业如需与境内成员企业叙作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汇及轧差净额结算业务,应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 4问:国际、国内资金主账户是否可以在不同银行开立? 答:企业选择双账户结构(国内主、国际主同时开立)时,原则上在同一家银行机构开立国际、国内主账户对应的账户体系,但可以在多家银行(最多3家)开立多套类似账户体系。但如能满足监管要求,也可以开在不同银行。 5问:国际主账户多币种之间是否可以自由进行外汇买卖、进行币种转换? 答:国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账户,不同币种资金均可以纳入。这些不同币种账户间资金可以通过银行进行买卖,也可以在实行外债规模管理的条件下调入国内资金主账户。但外币资金不可办理结汇。 6问:国际资金主账户是否需缴纳存款准备金? 答:根据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办理。

集团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管理工作,有效控制资金支出,加速资金周转,防范财务风险,规范资金支付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支票或本票有价证券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与指引。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第五条经办部门对经办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公司的政策、流程、标准进行审核:经办业务是否符合公司政策,支付单据所附发票的合法性,资金支付方式的合理性,经济合同的有效性,支付金额是否在预算额度,支付金额是否符合政策标准,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三章资金支付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常规款项支付,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及税金支付,零星的、不确定的临时发生的费用及员工借支等常规款项。 第八条常规款项的资金支付及审批流程 1、支付申请 部门或个人因公需要支付资金时,必须提供注明款项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收款人、银行账号等内容的支付申请和支付报销依据。 2、支付审批流程 2.1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单据的用

途、金额、支付方式及所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签字。 2.2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支付款项并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单据,应当拒绝批准。 2.3业务部门签完字后应交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根据其职责、权限和公司的政策、标准、流程,进行审核。 2.4 财务审核无误后,支付单据应交由董事长审批或董事长授权人。各子公司可根据董事长签字执行的授权/分权表执行。 3、支付复核 财务部资金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核批准后的资金支付业务进行复核,复核的内容如下: 3.1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3.2付款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报销单据是否真实、合法、金额计算是否准确。 3.3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 3.4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或其授权人是否已在支付单据上签字。 3.5支付款项是否列入资金支出计划等。 4、办理支付 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单据,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人员对支付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有再审核的义务。对于不合法、不合规的单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支付。 第四章投资款项的支付及审批 第九条投资款项的支付,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款、项目公司注册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财务部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实现公司内资金管理的高度统一,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公司结算、贷款、资金管理工作。 (二) 财务会计部、资金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监督的双重职能。 第三条发放贷款业务管理 发放贷款业务是一项比较重要的业务,因此财务人员在放款时需谨慎操作。 财务放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将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交由财务会计部; 第二步.财务会计部对借款人借款凭证(附件:1)和贷款出帐通知(附件:2)审核无误后,向资金结算中心发出划款指令书(附件:3)。 第三步.资金结算中心根据划款指令书(附件:3)开出相应的支票,交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进行划款。 根据金融办要求,发放贷款;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只可通过基本账户进行结算。 第四步.划款完成后,资金结算中心将支票头及经银行人员签字确认的划款指令书(附件:3)交由财务会计部进行帐务处理。

注:请务必按以上程序步骤进行操作。 第四条收回贷款业务管理 收回贷款程序: 第一步.信贷部在每月末将次月到期应收回贷款的明细表提供给资金结算中心; 第二步.资金结算中心收到客户还款后,及时通知信贷部为客户办理贷款结清 手续; 第三步.信贷部根据客户已归还款项,填写贷款结清证明(附件:四)交由财务会计部做帐务处理。 第五条现金的管理 (一)资金结算中心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资金结算中心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 公司员工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四)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五)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六)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大全 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财务管理是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 ,而企业财务管理又必须要加强对于 企业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这是财务管理的核心要点所在,需要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做好资 金管理工作。 下面爱汇整理的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供你参考。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 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公司管理的要求并参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涉及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货币 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为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管理、约束 全体财务人员,并对他们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同时财务部部长应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 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属于出纳人员的责任的则追究其经济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专门设立出纳人员 1 名,负责货币资金的日常业务的管理、 核算,出纳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财务部部长负责。 第六条: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 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 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印制的 "现金收款收据" 给交款方。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现金收款 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 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财务经理处定期缴 销时备查。 第九条:为了保证现金资产的安全,防止出现被盗损失,出纳人员应严格控制每日现金的 库存量, 每天下班前应保证现金库存量不超过 2 万元, 超过部分应及时解交到公司银行帐户上。 且库存现金必需全部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内。 第十条:对于涉及到现金支付的采购、工资发放、借款暂支等业务时,出纳人员应严格审 核报销的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审核数据的计算是否正确、审核报销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审批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备,在确认上述事项无误的情况方可以 付款,并应取得收款方的收款收据(报销业务除外)。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应及时将所有现金的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应结算当天现 金的收、支、存金额,编制"现金日报表",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及时查找、纠正差异,以确 保帐、实相符。 第十二条: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 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部长和出纳人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从目前国内集团企业的现状分析,集团企业内部的金融管理机构主要有四种形式: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第10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第3章各种款项支付规定 第11条财务业务款项支付基本原则 第12条借款规定 第13条部门五项费用报销规定: 第14条采购付款 第15条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付款 第16条辅助物资采购付款 第17条其他 第18条审批事项说明: 第4章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正文】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企业、附属企业及集团内各职能部门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集团公司年度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3条本制度主要用于规范xxx公司及其分子公司资金支付业务; 第4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调拨、公司固定资产构建、维修、供应商货款、物资采购、借款、费用报销等付款业务。 第5条支付原则为“分级会审、适当授权、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第6条资金支付的依据是国家法规、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制度、批准的采购计划文件、授权相关人员的签字、必要的合同和验收手续、合法的内外部凭证等。 第7条出纳是付款业务的唯一执行者,只有相关人员按各自职权签字完毕后,才可付款。 第2章资金支付的分类、流程及审批权限 第8条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采购支出:包括采购设备、材料、辅助材料过程中发生的买价、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租赁费及其他杂费等;

(二)日常经营管理费: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招待费、通讯费、车辆费、水电费、会议费、修理费、咨询服务费、低值易耗品、其他; (三)日常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宣传费、销售佣金、赠送礼品等; (四)工薪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 (五)税费支出:包括公司应上交的各项税款、附加费、管理费等; (六)应付账款:主要指已签订合同尚未付清款项的公司对外欠款。 非经营性支出包括: (一)购建长期资产:指公司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 (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指公司经营以外的借款、还款等; (三)对外长短期投资:指公司对公司以外的公司及新设公司进行投资; (四)其他:包括公司捐赠、赞助、公益活动等支出。 第9条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和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经营(使用)单位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安全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及控股子、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集团公司参股企业可比照执行。所属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的规定,规范对资产的监督管理,制定本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依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下达的专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须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现实时监控资金动态,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操作,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单位。 第三条建立完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以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平台,对子公司的账户收支实时监控,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实现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集中运作。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以财务预算为基础,充分发挥预算管理规划、控制和协调能力,对公司资金收支实施预算管理,建立“依财力办事,按预算开支”的现代理财机制,合理安排、统一调配资金,充分体现资金集中管理的职能。 第五条资金集中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部模拟银行运作形式,按照“集中统一运作,分权分级管理,分级分类核算”的管理模式,通过账户、收入、支出、信贷融资的统一管理,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并严格执行资金的收支两条线制度,达到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收益,合理配置资金资源的目的,使企业资金处于可控、封闭管理状态。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实施管理,各公司以书面报告向公司财务管理部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请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公司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作为合作金融机构,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系统作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因特殊情况需要与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批准。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归纳的太好了!

资金集中管理的五种模式,归纳的太好了! 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规 划、资金管理需求以及过往的资金管理模式等因素进行评判。 贸然选择过于集权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可能导致其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不相适应,导致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因而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模式选择应该是一个从“分权”到逐渐 集权”的过程。 在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采用集中的资金管 理方式来加强协同和控制,并提高集团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主要有统收统支模式、拨付备用模式、内部银行模式、结算中心模式和财务公司五种模式。 、统收统支模式 在统收统支的情况下,集团成员企业(分支机构)不单 独设立账号,所有现金收入都必须集中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一切现金支出都由母公司财务部门来执行。实践证明统收统支的方式有助于企业集团实现全面收支平衡,提高资金的周转效率,减少资金的沉淀。但是,统收统支不利于调动成员企业开源节流的积极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二、拨付备用模式 拨付备用金是指集团总部按照一定的期限拨给成员

企业一定数额的现金备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成员企业的所有现金收入必须集中到集团财务部门,成员企业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必须持有关凭证到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与统收统支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成员企业在集团总部规定的现金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之内,可以对拨付的备用 金的使用行使决策权。但是集团所属分支机构(成员企业)仍 不独立设置财务部门,其每一笔支出仍必须通过集团财务部门的审核,超范围和超标准的开支必须经过集团总部的批准。 统收统支和拨付备用金均属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仅适用于集团总部管理同城或相距不远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至于远程子公司通常不宜采取这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控方式。 、内部银行模式 企业内部银行是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与结算职能和 方式于企业内部,来充实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办法。 在运用和发展责任会计基本功能上,将“企业(基础)管理”、 金融信贷(银行机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三者融为体。一般是将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统筹运作,在内部银行统一调剂、融通运用,通过吸纳企业下属各单位闲散资金,调剂余缺,减少资金占用,活化与加速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与目标成本管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有机结合,并监督、考核、控制和管理 办法。内部银行引进商业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督、调控、信息反馈职能,发挥计划、组织、协调作用,并成为企业和 F属单位的经济往来结算中心、信贷管理中心、货币资金的 信息反馈中心。 企业内部银行主要适用于具有较多责任中心的企事 业单位,女口:企业集团。包括覆盖整个集团全资企业,控股、参股乃至关联企业。这是企业集团时下不能建立集团财务公司,而加强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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