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河(湖)长制是一种由中国政府提出的河流湖泊管理模式,旨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设立河(湖)长,并落实其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二、河(湖)长的职责和权力1.巡查监督:河(湖)长负责定期巡查所辖河流湖泊的水质、水量、生态环境等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协调管理:河(湖)长要协调各相关部门、行业和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河流湖泊保护和治理方案。
3.信息报告:河(湖)长需定期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报告所辖河流湖泊的状况、问题和处理情况。
4.参与决策:河(湖)长作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参与者,有权参与相关决策,确保河流湖泊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河(湖)长制的实施步骤1.设立河(湖)长: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选派专人担任河(湖)长,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
2.建立河(湖)长机构:各级政府设立河(湖)长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
3.制定工作方案:河(湖)长根据所辖河流湖泊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包括巡查计划、问题处理流程等。
4.开展巡查监督:河(湖)长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保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5.信息报告和参与决策:河(湖)长定期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报告工作情况,并参与相关决策,确保河流湖泊的管理得到关注和支持。
四、河(湖)长制的成效和问题河(湖)长制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河(湖)长职责不清、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五、结语河(湖)长制是一种新的河流湖泊管理模式,通过设立河(湖)长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河(湖)长制的支持和推动,确保其有效实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

河长制实施方案意见河长制是中国政府为了解决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治理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和机制安排。
通过实施河长制,可以加强对河流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河流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水资源安全。
下面,我将从河长制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目标和路径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河长制实施方案应该明确责任主体和对应的责任范围。
河长制是以河长和河长制办公室为核心的,应该明确河长的主要职责和权限,比如建立健全河流日常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推动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工作。
同时,还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河流管理和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河长制实施方案应该确保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包括河流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报告、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计划、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机制,为河长和相关部门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工作的开展。
第三,要推动河流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法治化建设。
河长制实施方案应该加强对河流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修订。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处。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河流管理和保护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四,要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
河长制实施方案应该注重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接受公众的投诉和举报。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河流管理和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推动公众参与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
最后,要加强河流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持。
河长制实施方案应该加强对河流水资源调查和监测技术手段的投入,提高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同时,还应该加大对河流管理和保护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综上所述,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推动法治化建设、加强社会参与和公众监督、加强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河长制及其实践》课件

河长制实现了河流管理的精细 化、科学化,提高了河流治理
的效率。
河长制面临的挑战
资金不足
河长制实施过程中面临资金不足的挑 战,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技术难题
在河流治理过程中,存在一些技术难 题,如河道整治、水体净化等,需要 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
部门协调
河长制需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密切配 合,但部门间协调难度较大,需要加 强沟通与合作。
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为河道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PART 04
河长制的成效与挑战
REPORTING
河长制的成效
水质改善
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河流的水 质得到显著改善,污染物排放
得到有效控制。
生态恢复
河长制促进了河流生态的恢复 ,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增加,河 流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得到提升 。
公众参与
河长制激发了公众参与河流保 护的热情,形成了政府与社会 共同治理河流的良好局面。
起源
为了解决中国严峻的水环境问题,在“十一五”期间,江苏省无锡市首创河长 制,并迅速推广至全省和全国各地,成为破解“九龙治水”困境的有效管理模 式。
河长制的实施目的和意义
目的
通过河长制,加强对河湖的管理和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资源可持续发展 。
意义
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水生态修复
生态补水与修复
通过生态补水等方式,对受损的 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恢复,提 高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水 平。
生态保护与建设
加强对水生态的保护和管理,防 止水生态系统受到破坏和污染, 同时开展水生态建设工程,提高 水生态系统的质量和效益。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8 •文件特载水攻,k 5备源2017年第1期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的通知》(厅字〔2016〕42 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 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10日附件: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 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保护江河湖泊,事关 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 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 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 门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李克 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 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 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 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 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 方案。
一、总体要求《意见》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 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 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 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 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8 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则

河长制实施方案细则一、总则河长制是指地方政府依法履行河道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推动河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河道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为了规范河长制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二、河长制的基本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 完善考核评价,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参与。
加强对河长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
4. 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
建立健全河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河长制的具体措施1. 加强河道巡查监管。
河长制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 完善河道保护设施。
加强对河道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河道的安全和畅通。
3. 推动河道环境整治。
加大对河道环境的整治力度,改善河道水质和周边环境,提升河道的生态环境质量。
4. 加强河道治理宣传。
开展河道治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共同保护好身边的河道。
四、河长制的保障措施1. 加强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
2. 健全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法律依据,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河长制的工作机制1.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2. 加强协调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六、河长制的评估和考核1.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河长制的考核评价机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2.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七、河长制的宣传教育1. 加强宣传力度。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省水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监管;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目标责任书中10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0%以上;提高黑臭河整治标准,杭州市、宁波市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达到国家要求;较大幅度减少劣Ⅴ类水质断面;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嘉兴市有所改善,其余设区市稳定达标)。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1.背景:我国是一个多河流流域交错并行、河湖众多的国家,河流湖泊资源丰富。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水污染、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河湖生态系统恶化等问题,我国河流湖泊环境面临严峻挑战,需要加强河流湖泊管理和保护。
2.意义:河长制作为我国推行的一项重要环保政策,旨在通过加强河长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改善河湖环境质量,保护河湖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管理效能,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河长制的实施,加强对河湖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实现河湖水质的持续改善,维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系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环境意识。
2.原则:a.领导保障:各级政府强化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重视和支持。
b.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从源头控制和治理水污染问题。
c.公众参与:通过加强公众意识培养和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d.法律法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1.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河流湖泊的管理范围,确保全覆盖。
2.设立河长制组织机构:成立相应的河长制机构,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3.河长制人员培训:对河长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水环境管理和保护意识。
4.完善监测与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与评估体系,及时了解河湖水质状况。
5.加强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制定水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加大治理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
6.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推行节水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
7.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参与河长制工作。
8.加强跨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
9.加强法治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建立河长制的法治保障体系。
四、工作推进和保障1.宣传推动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河长制工作,提高公众对河湖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关注度。
2.河长制工作实施阶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一河一策编制指南
4.1.3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根据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 总量“双控制”制度以及禁养区、限养区制度划定两岸周边区 域畜禽养殖规模。二是有计划、有步骤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 态养殖业,减少养殖业单位排放量。三是切实做好畜禽养殖场 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消纳,做好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四是 以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为重点,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标准化 改造,对中等规模养殖场进行设施修复以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再 提升。具体目标可表述为:×月×日前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化改造×家,完成中等规模养殖场技术提升×家。
防治水产养殖污染。一是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格控制 水库、湖泊、滩涂和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二是持续开展对甲 鱼温室、开放型水域投饲性网箱、高密度牛蛙和黑鱼等养殖的 整治。三是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循环水、 工业化循环水和稻鱼共生轮作等循环养殖模式。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 为重点,制订建制村环境整治计划,明确河岸周边环境整治阶 段目标。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维护简便、循环利用的 生活污水治理工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农村生活污 水治理村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农户受益率达到 70%以上的要 求,提出治理目标。三是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 县处理体系全覆盖,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保障体系。
河湖长制实施方案
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河湖长制是指建立健全的河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实现河湖长效管理的制度安排。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河湖长制作为一种新型的生态环境管理模式,逐渐成为各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实施目标1. 建立健全的河湖长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2. 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推动河湖长效管理;3. 促进河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提高水环境质量;4.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主体1.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河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 河湖长:由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具体的河湖管理工作,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河湖长效管理;3. 监督机构:对河湖长制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措施1. 建立河湖长制工作档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2. 完善河湖长制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定期评估;3. 加强对河湖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5. 加强河湖长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五、实施效果1. 河湖长制的建立和实施,有利于提高河湖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推动河湖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2. 加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形成合力推动河湖长效管理;3.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总结河湖长制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责任意识,才能实现河湖长效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河湖长制的各项工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加强水资源的保护。
为了加强对河流的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各地纷纷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本文将从河长制的定义开始,逐步介绍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河长选任、职责分工、考核机制等,以期为推行河长制提供一些参考。
一、河长制的定义河长制是在政府领导下,由村、镇、街道、乡、县、市、省等不同行政级别的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一种河流水域保护管理制度。
河长制的目的是切实保护好河流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
二、河长选任要想推行河长制,首先需要选任河长。
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应对河流水域负有管理职责,因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能够协调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共同参与;(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理解和掌握河流水域管理和保护工作;(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环境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三、职责分工河长制的实施离不开明确的职责分工。
根据实施方案,河长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编制河流水域保护管理规划,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二)组织河流水域保护宣传和培训,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河流水域保护工作;(三)监督和检查河流水域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及时解决河流水域保护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四)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河流水域保护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五)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流水域保护工作。
四、考核机制河长制的实施需要建立合理的考核机制,以确保责任落实、保障效果。
因此,建议河长制实施方案中应包含以下考核内容:(一)年度考核:考核标准应包括河流水域保护计划和行动方案的执行;河流水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成效等方面。
(二)问题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整改措施;(三)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河长,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奖励。
五、总结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需要政府倡导,各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全面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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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是我省综合治水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下面本人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浙江河长制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浙江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是我省“五水共治”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基层党员干部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 ——点评“河长制”,水清岸绿群众满意。 早在2008年,湖州市长兴县率先试行“河长制”。随后,嘉兴、温州、金华、绍兴等多地陆续推行。2013年11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到2013年底,省、市、县、镇(乡)四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目前我省已形成了强大的河长阵容: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并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 2014年,我省以“清三河”为突破口,全省共消灭垃圾河6496千米,整治黑河、臭河4660千米,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并促进污水管网设施的建设、污水处理标准的提升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2014年,全省145个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中,一类至三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达标断面比例上升%。 曾被列为全省八大水系中污染最重的鳌江,经过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合成革六大重污染行业的整治,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出境断面江口渡水质已由劣五类升至四类水,江岸边重现了昔日水鸟成群的景象。曾在全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唯一不合格的嘉兴,自实施“河长制”以来,水质不断改善,考核成绩不断提升。2013年达到合格,2014年跃升为优秀。全市34条“河长制”河道中有16条市级河道水质均改善一个等级及以上,10条河道达到四类水标准,劣五类水河道少了14条。 水质水环境的点滴变化都深入人心。老百姓普遍反映,身边的河道变清了、景色变美了、环境变好了,重新散发出江南水乡的韵味。省统计局2014年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老百姓对“五水共治”的支持度高达96%。“河长”抓治水,真正治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解读“河长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河长制”根据河流的性质分别确定不同级别的“河长”及责任单位。如钱塘江由副省长担任总河长,省环保厅为联系部门,流经的杭州、绍兴、金华、衢州和丽水5个地区市、县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任河段长,同时明确了相应的联系部门,并进一步向乡镇、村延伸。省级河长主要负责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级以下河长直接对相关分管河段负责,包括牵头水环境整治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强化各级行政力量的协调和调度。责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方案的具体落实。“河长”们上任后,纷纷着手河道会诊,全面排查河道排水口、沿河企业及作坊、居民排水情况,全面梳理辖区内脏乱、黑臭河道基本情况,切实掌握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施“一河一策”,对症下药。 “河长”治水并不是“河长”孤军奋战,而是以“河长”为首的多部门联合作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动执法机构、打造信息共享平台等,加强行政、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合作,综合运用监督、打击、保护、预防、教育等手段,切实发挥联动治理的功效。日前杭州市西湖区下发《西湖区河道环境联合执法方案》,联合环保、城管、林水、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两个河道环境联合执法队,开展为期两个月、每周不少于两次的联合执法。各方执法力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切实消除河道环境污染源头。2014年,我省公安机关对应“河长”体系,配置了相应的“河道警长”,积极开展“打污染清江河”专项行动,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还积极调动民间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节水、护水的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嘉兴市为全市每条河道配备一名法制副河长,开展“清三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嘉兴市秀洲区产生了企业家河长,通过企业家认领河道的形式,由其对认领的河道治理工作负责,宁波市也实施了共青团助力治水“段长制”。 为了保障“河长制”落到实处,我省加强了对“河长”的考核。各地相继出台“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年考核以及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及整治效果等方面,“清三河”的考核验收结果也作为“河长”考评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公开表彰,返回个人交纳的保证金并给予一定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责任河长”,给予行政约谈、通报批评、扣减保证金、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不予提拔任用等处罚。2014年嘉兴有20多名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因“治水不力”被通报批评、效能告诫。 ——展望“河长制”,常态长效促河长治。 从长效性来讲,要加强水环境治理的法制建设。将“河长制”的成功经验辐射到整个资源环境,将地方政府领导负总责、部门协同治理的模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增强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大水污染处罚和执法力度,推广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河长制”的群众基础,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媒体、民间组织等各种力量共同参与,法律、行政、市场、文化等多种手段并用的水环境治理网络。 从常态化来看,要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的工作机制。完善日常化、网格化巡查机制,对“清三河”等重大工作进行追踪报告。完善“河长制”考核制度,制定更为严格的考核标准,采用更为科学的考核办法。加快“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河道信息档案,实时追踪河道治理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包括“河长”信息和河道整治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报告 浙江是江南水乡,境内有大小河流8万多条,总长13万多公里。全省水系有钱塘江、苕溪、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和运河8大水系,还有众多的独流入海和流入邻省的小流域,沿海平原河网众多。省内河道分为省级、市级、县级和乡级河道。 为切实加强我省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1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强化责任制,推进水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 “河长制”是我省综合治水的制度创新和关键之举,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整治和管理,以实现河道水质与水环境持续改善。有关做法如下: 一、明确目标,健全组织机构 我省明确提出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全省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垃圾河、黑臭河全面消除,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实现上述目标,进一步细化了七个方面25项工作内容,并组建了“河长制”工作体系。 一是设立协调机构。“河长制”工作由浙江省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并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与省生态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省生态办主任兼任,省农办、发改、公安、财政、水利等1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长制”实施、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二是建立全覆盖“河长”网络。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全省跨设区市的6条水系,分别由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流域所经过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所经过的市、县、乡、村分别由市、县、乡、村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县级河长、乡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目前,全省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并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形成五级联动的“河长制”体系。河长名单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负责的范围、职责、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从20XX年开始,又全面推广了“警长制”,全省公安机关对应全省“河长”体系,配置省、市、县、派出所四级“河道警长”,实现“河道警长”与“河长”全配套,通过公安机关的“警长制”,来服务保障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地还积极创新,发挥当地企业家和民间治水积极分子作用,设立了“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等,共同保护水环境。 三是部门协作。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沟通协调,每个省、市、县级河长都专门确定一个联系部门,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各联系部门根据河长的指示,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开展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省水利厅是曹娥江省级河长、省委副书记的联系部门,重点负责曹娥江流域的“河长制”工作,定期蹲点督查曹娥江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污染排查,制定“一河一策” 各级河长组织联系部门和有关部门对包干河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行洪排涝能力、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并按不同的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敲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 根据各地排查结果,我省确定的“河长制”主要任务有工业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河道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监测监管能力建设、船舶污染治理、湖泊生态保护、废弃矿山矿井治理等11项。 三、细化职责分工,制定各项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20XX年5月,浙江省委又制定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XX]36号),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是包干河道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管”就是承担日常管理职责,重点是监管河道的污染情况,防止反弹。“治”就是协调推进河道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特别是污染源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