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CATALOGUE目录•活动背景与目的•活动范围与对象•活动时间与地点•活动内容与安排•活动组织与保障•活动宣传与教育•活动效果评估与总结•活动预算与资源需求活动背景与目的01CATALOGUE矛盾纠纷危害性矛盾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对社会稳定和安全造成威胁。
活动发起原因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的要求,发起此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
社会转型期矛盾多发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呈现多发趋势。
背景介绍目的与意义通过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三个阶段的工作,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意义此次活动对于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此次活动也将促进公众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
活动范围与对象02CATALOGUE本次活动将覆盖全国各地区,包括农村、城市、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等。
活动将涉及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
本次活动的对象包括普通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活动将重点针对近年来矛盾纠纷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行业,如劳动争议多发的地区和行业。
活动时间与地点03CATALOGUE活动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全国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活动地点活动内容与安排04CATALOGUE针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安全和群众生活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排查工作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确定排查重点通过实地调查、群众反映、信息研判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分布、类型、原因等信息。
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为后续化解和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案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方案随着社会发展,矛盾和纷争的出现也越来越多。
这些矛盾和纷争不仅折磨着人们的心灵,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威胁。
因此,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成为了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存在,可以更好的规范和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2.建设专业调解机构建设专业调解机构旨在提高调解工作者的素养和专业水平,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更好的保障。
这些调解机构既可以是政府或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由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或专业人士组成的非政府调解机构。
3.完善调解制度完善调解制度是建立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基础。
调解制度应该包括调解流程、调解程序、调解结果的确认等方面。
只有建立完善的调解制度,才能更好地引导矛盾纠纷的解决。
二、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案1.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建立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
这些渠道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解决方式。
人民调解基于志愿性,双方自愿参与,可以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自主权。
2.强化矛盾预警机制要做好矛盾预防工作,关键是要提前发现和预警矛盾。
这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矛盾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人员阵容、监控系统、预警系统等方面。
通过预警机制,可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的发生。
这需要政府、学校、媒体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提高广大民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4.完善矛盾纠纷案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案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记录矛盾纠纷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及调解结果等信息。
同时,管理系统中也应该包括对矛盾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参考。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简介社区矛盾纠纷是社区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为了有效排查和化解这些问题,制定并实施本方案是必要的。
本方案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快速响应:及时处理居民的报告和投诉。
2. 公平公正:依法处理纠纷,确保公正的结果。
3. 多元化解:采用多种方式解决纠纷,包括调解、协商和仲裁等。
4. 长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社区矛盾纠纷。
实施步骤步骤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团队1. 组织人员:从社区中挑选一支专业团队,包括社区工作人员、法律专家和心理专家等。
2. 职责分工: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确保任务的顺利开展。
步骤二:快速响应和初步调查1. 接收投诉:设立专门投诉接收窗口,及时接收和记录居民的投诉。
2. 初步调查:团队成员根据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纠纷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步骤三:多种化解方式1. 调解协商:在纠纷双方的协商下,引导双方达成共识和妥协,尽量避免法律程序的介入。
2. 仲裁裁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采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3. 法律诉讼:作为最后的手段,当上述方式无法解决纠纷时,启动法律程序并依法判决。
步骤四:长效管理机制1. 定期宣传: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知识培训,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2. 数据分析:对社区矛盾纠纷进行数据分析,了解矛盾纠纷的来源和特点,提前预防和化解潜在矛盾。
3. 审核评估:定期对工作效果进行审核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结论通过建立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我们能够高效解决社区纠纷问题,提高居民的幸福感和社会稳定性。
实施方案需要各方积极配合和支持,同时也需要持续改进和优化,以达到更好的成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矛盾纠纷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就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干部群众工作热情和经济发展。
为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理工作,我们制定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矛盾纠纷。
虽然我们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积极化解,但仍存在一些复杂、棘手的矛盾纠纷无法即时解决,成为影响和制约发展的瓶颈,也影响了政府干部形象。
二、目标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目标:1.清晰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理工作程序和措施。
2.高度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持续深入开展排查、化解和治理工作。
3.建设和完善专业化律师团队,加强调解、调解和仲裁机构建设,提高矛盾纠纷处理效率和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群众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方案根据以上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1.加强领导和组织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命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同时,加强干部工作轮岗制度,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各市、县、区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单位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2.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注重实效的快速反应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确保矛盾纠纷迅速得到化解,和谐发展大局得到保障。
加强组织协作机制,建立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管理、社团组织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增强全社会对矛盾纠纷工作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3.加强律师团队建设建立和完善律师团队,加强律师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律师调解、调解和仲裁等能力及工作水平。
同时,加强律师管理和服务,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建立优秀律师推荐和召回机制,提高群众对律师行业的信任度。
4.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矛盾纠纷咨询和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于矛盾纠纷处理的认识和能力,提高群众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律师的信任和满意度。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
一、引言 矛盾纠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常常遇到的问题,也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催化剂。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其中调解是一种重要的途径。本方案是针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设计的一套操作方案,旨在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背景分析 2.1 矛盾纠纷的特点 矛盾纠纷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矛盾纠纷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表现形式,因此需要针对具体矛盾的特点进行调解工作。 2.2 调解的重要性 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调解可以减少冲突的发生和扩大,提高矛盾纠纷的解决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三、调解工作原则 3.1 公正公平原则 调解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保证每个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够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3.2 自愿自由原则 调解工作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保障他们能够自主决定是否参与调解以及调解结果的产生。 3.3 和谐稳定原则 调解工作应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减少冲突的产生和扩大,为社会的繁荣进步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调解机构建设 4.1 调解员的选拔与培训 建立专门的调解员团队,选聘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沟通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对其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和定期的业务考核。 4.2 调解室的建设 在各个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区域设立调解室,提供便捷的调解服务。调解室应具备充足的场地和设备,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4.3 协调与合作机制的建立 建立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协调与合作机制,共同推动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例如,与法院、公安机关、居委会等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可以更好地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矛盾纠纷。
五、调解工作流程 5.1 矛盾纠纷的申请与登记 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应及时接收申请,并登记相关信息,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5.2 调解准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调解员应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意愿和诉求,并为双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 5.3 召开调解会议 在沟通阶段完成之后,调解员应召开双方当事人的调解会议。调解会议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5.4 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在调解会议中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调解员应起草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协议应由调解机构保存备案。 5.5 调解结果执行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执行。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2.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具体措施1.组织培训(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分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成功案例。
2.建立信息平台(1)搭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加强排查(1)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2)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防止矛盾激化。
4.落实化解责任(1)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2)对化解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
5.创新调解方式(1)推广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
(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实效。
6.强化法治保障(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2)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实施步骤1.调研阶段(1)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2)分析现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2.制定方案阶段(1)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方案的实施。
3.实施阶段(1)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
(2)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借鉴。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矛盾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矛盾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矛盾调解工作是指在社会生活中,针对各种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和解决的工作。
矛盾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开展矛盾调解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矛盾调解工作机制。
1. 建立健全矛盾调解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矛盾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2. 完善矛盾调解工作制度和规章,明确矛盾调解的程序和要求,规范矛盾调解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二、加强矛盾调解工作队伍建设。
1. 加强对矛盾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能够胜任矛盾调解工作。
2. 定期组织矛盾调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矛盾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和标准化。
三、推进信息化建设。
1. 建立矛盾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矛盾调解工作的信息化管理和数据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加强对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矛盾调解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便捷性。
四、加强矛盾调解宣传和舆论引导。
1. 加强对矛盾调解工作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社会公众对矛盾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2. 加强对矛盾调解成功案例的宣传和报道,树立典型,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
五、加强矛盾调解工作监督和评估。
1. 建立健全矛盾调解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矛盾调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2. 建立矛盾调解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对矛盾调解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和促进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加强矛盾调解工作法律保障。
1. 加强对矛盾调解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社会公众对矛盾调解法律保障的认识和理解。
2. 加强对矛盾调解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保障矛盾调解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
1. 加强与公安、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矛盾调解工作。
2. 加强与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他们在矛盾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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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党发„2008‟106号 关于印发《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 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08‟69号)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九龙镇委员会 九龙镇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20日 - 2 -
九龙镇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思想、整合力量、健全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总要求和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不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08‟6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镇、村、组及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结合九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纠纷为主线,以整合维稳力量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以健全调解制度为保障,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四级联动、三调对接”的大调解格局,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处臵在萌芽状态,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化解矛盾纠纷的行政和司法成本,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 3 -
(一)工作原则。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实事求是、公平正义、自愿平等的原则。 1、坚持自愿平等,保护合法原则。调解工作要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基础上由调解组织依法进行调解,不得因未经调解不当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 2、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工作纪律,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公道中立、平等协商,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地解决矛盾纠纷。 3、坚持依法办事,程序规范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照规定进入调解程序,按照程序形成处理意见,调解过程有记录。形成的意见、决定、协议要签字,应该公示的必须公示。 4、坚持顾全大局,互谅互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调解组织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在符合政策法规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理顺当事人情绪,在协商沟通基础上互谅互让,做到全面考虑、综合平衡、灵活变通,真正实现调处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5、坚持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受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体性和非正常上访,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臵得好。 6、坚持处理到位,不留隐患的原则。各级部门的调解组织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好处努力,健全工作预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纠纷的反复、扩大和 - 4 -
激化。 (二)目标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维稳机构指导协调,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具体运作,各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全镇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是同级党委、政府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协调机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下设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为常设办事机构,与同级维稳工作机构合署办公,负责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解、督办、考核、建档等工作,具有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解调度、调解督办、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责任追究倒查等权利。 (一)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四块牌子,一班人马”。主任由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党委、政府分管稳定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综治中心负责人、司法所长、镇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主任由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由综治中心专干担任,成员由综治办、信访、 - 5 -
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相关站(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对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归口办理、依法调处、限期办结;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立案、转办、交办、催办和主动调解;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畅通上下信息渠道;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检查考核、登记造册和上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审核,兑现工作(村民小组所调解的民间纠纷符合“以案定补”、“以奖代补”规范要求的每件补助20元);按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二)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与综治室(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三块牌子,一班人马”。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村“两委”领导、“三室一庭”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综治室专职人员、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和村民小组长组成。 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依托村级调解室开展工作,专职调解员具体负责,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受理、调处、立卷归档,指导村民小组(自然村)调解员、信息员开展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的初审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报送工作。 (三)村民小组(自然村)设调解员、信息员。负责反映情况,对本组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处、上报。 四、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 - 6 -
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分类调解、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统一考核奖惩。 (一)受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立专门窗口,统一受理本级范围当事人请求解决的矛盾纠纷和下级申请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对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建档,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条件具备、能够即时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当场予以调解。 (二)分流。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和难易程度,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将各类矛盾纠纷有序分流至各相关调解室及调解人员处理。 (三)调解。调解工作是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申请调解,调解程序应按照单位(系统、行业)、村民小组、村(社区)、(乡)镇自下而上的方式分级调解。对下级多次调解难以达成协议的,可在15天内书面申请上级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同时将相关调查材料(卷宗)一并移交上级调解中心,当事人也可按照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各级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村级调解室要按以下规定时限抓好调解工作: 1、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事实清楚的一般矛盾纠纷,应在本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完成调解,并依法分类制作统一、规范的调解协议文书。 2、对情况复杂、跨区域、跨系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组织协调,确定牵头乡(镇)或者部门(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制定调解措 - 7 -
施,统一进行调解。 (1)一般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2)涉及人数较多、时间较长、情况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情况特别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3)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调解时间表,面向群众做好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调解; (4)因政策或历史等原因,一时难以调解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在做实做细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好包保责任和教育稳控,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待条件成熟后予以解决; (5)对无理要求或者违反政策、法规的诉求,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切实做好过细的宣传、教育、说服、稳控、疏导工作。 3、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委员会组织研究工作措施,报党委、政府集中力量进行调解,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听证会的形式进行疏导调解。 (四)督办。对交由本级职能部门或者下一级职能部门、调解中心调解的矛盾纠纷,逐一督办,对重点矛盾纠纷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五)建档。对受理的矛盾纠纷,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室应逐件详细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并认真分析矛盾纠纷的规律和特点,预测矛盾纠纷发展趋势。 五、工作要求 - 8 -
(一)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是一项整合维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探索,事关九龙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平安,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工作室,解决办公条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2008年11月30日前,落实镇、村(社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集中办公场所。 2、统一规范名称、标识、标牌、文书、制度、登记、统计台帐、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管理机制。名称为: 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矛盾纠纷受理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行政调解室,XX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司法调解室。 (二)镇、村(社区)工作经费保障和奖惩责任追究问题。 1、经费保障。2009年起,镇级财政将村民小组调解的民间纠纷“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奖惩及责任追究。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其工作室受理的矛盾纠纷精心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率在90%以上的,年终兑现责任奖。达不到90%的,取消年终责任奖。因受理不及时,调解不得力,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调解资源,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