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精神卫生问题的全科医学处理
章精神科常见急诊的处理及危机干预

04 精神科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CHAPTER
注意自身安全
01
02
03
确保环境安全
在处理精神科急诊时,首 先要确保环境安全,避免 患者或其家属的过激行为 导致自身受伤。
避免正面冲突
在面对有攻击性或情绪不 稳定的患者时,应保持冷 静,避免直接冲突,寻找 适当的时机进行干预。
使用防护工具
在必要时,可以使用防护 工具,如护具、约束带等 ,以确保自身安全。
保持冷静与耐心
保持冷静
面对精神科急诊患者时, 应保持冷静,不被患者的 情绪所影响,以便做出正 确的判断和处理。
耐心倾听
给予患者足够的耐心,倾 听他们的诉求和问题,不 要轻易打断或否定。
稳定患者情绪
在沟通时,应采取温和、 稳定的态度,以缓解患者 的紧张和焦虑情绪。
建立信任关系
尊重患者
尊重患者的意愿和人格,避免任何形 式的侮辱或歧视。
分类处理
根据评估结果,将患者分为紧急、次紧急和 非紧急三类,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分级救援与转诊
分急患者,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对于 次紧急患者,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转运;对于非紧急患者,给予适当的安慰和指导。
转诊
将患者转运至相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和观察。在转运过程中,保持与医疗机构沟 通,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章精神科常见急诊的处理及危 机干预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1
目录
CONTENTS
• 精神科常见急诊类型及处理 • 精神科危机干预原则与策略 • 精神科常见急诊处理流程 • 精神科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 精神科常见急诊处理及危机干预的未来展望
01 精神科常见急诊类型及处理
《全科医学》课程教学大纲

《全科医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号:20413BZ001课程类别:必修课程性质:考查学时/学分:理论48,总学时48一、课程简介全科医学又称家庭医学,是面向社区和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科,是一个临床二级学科,其范围涉及各种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
它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长期负责式照顾,并将医疗、预防、康复和健康促进有机结合,将个体照顾与群体照顾融为一体。
全科医学是在西方国家通科医生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综合了现代生物医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用以指导医生从事基层医疗保健第一线服务的知识技能体系。
《全科医学概论》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包括概述、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照顾、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照顾、以社区为范围的健康照顾、以问题为导向的健康照顾、以预防为先导的健康照顾、全科医学中的医患关系与沟通、健康评价与健康管理、心脑血管疾病的全科医学处理、呼吸系统疾病的全科医学处理、糖尿病的全科医学处理、社区急症的全科医学处理、精神卫生问题的全科医学处理和重点人群的全科医疗服务等。
二、课程目标1.建立知识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掌握全科/家庭医学主要概念和基本原则;全科医学对个人、家庭和社区进行综合性、连续性、协调性一体化照顾的理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和特征;全科医疗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熟悉全科医师的角色与素质要求、全科医疗与专科医疗的区别和联系;全科医师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与态度。
了解国外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特点以及我国全科医学教育培训的原则与方法,我国发展全科医学的必然性、迫切性、特点与可行途径。
培养学生对全科医学的兴趣,为在毕业后继续进行全科医学专业其他课程的学习、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奠定理论基础。
2.建立能力目标。
在授课时逐步培养学生全科医师的临床思维方式和诊疗策略,培养学生全科医疗中的沟通技巧,运用网络资源获取新知识和相关信息的能力、与人合作的能力培养,让学生逐渐具备自1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全科医学相关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科医学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全科医学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全科医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基层为主,社区为家;(四)全面发展,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全科医学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监督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全科医学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科医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条全科医学工作应当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全科医学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二)具有完善的全科医学诊疗规范和流程;(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具有足够的全科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全科医学科应当定期开展全科医学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全科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经过全科医学专业培训,取得全科医学执业医师资格;(四)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全科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经过全科护理专业培训,取得全科护理执业资格;(四)具有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公共卫生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经过公共卫生专业培训,取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四)具有2年以上公共卫生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全科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精神疾病的处理流程

(一)氯丙嗪中毒 【诊断】 主要表现是意识障碍,意识障碍的程度与服药量有关。同 时有低血压、低体温、心动过速、 呼吸急促、瞳孔缩小、反射迟钝或消失,可有癫痫发作。 中毒一周后可有黄疸及肝功损害。 【处理】 1. 催吐:饮温开水500~600ml 后刺激咽后壁或舌根引 吐,或服1%硫酸铜或硫酸锌50~10 0ml 催吐。意识不清者不宜催吐。 2. 洗胃:无论吐否均应洗胃。可用温开水或1:5000 高 锰酸钾溶液洗胃,务求彻底。至洗出 液清亮为止。
(4)抽搐:全身抽搐可能是自限性的,不一定需要立即处理。如发 作频繁,可静脉给予安定10~20mg,或苯妥英钠0.25~0.5g。 (5)其他:及时判断与正确处理肺水肿、少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 脑水肿、感染及防止临床复发或反跳,对抢救成功也极重要。 4. 改善肝组织代谢:常用葡萄糖醛酸、维生素C、细胞色素C、辅酶 A、三磷酸腺苷等。 5. 中枢兴奋药的应用:在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很深,如昏迷、低血压、 呼吸抑制,反射消失时可适量应用,以减轻中枢抑制,改善机体一般 状况,但大量的兴奋药可引起惊厥,并使病人在醒转过程中躁动不安, 增加机体消耗,不利于治疗,护理及康复,因此,应适当控制。 6. 透析治疗:对血药浓度达中毒范围,经上一般处理效果不好或加 重,应考虑转院,做人工肾或腹膜透析治疗。
四、木僵状态的紧急处理 【诊断】 木僵是在意识清晰时出现的精神运动性抑制综合征。严重 时全身肌肉紧张,随意运动完全抑制,呆坐,呆立或卧床 不动,面无表情,不吃不喝,对体内外刺激不起反应。 出现木僵的常见精神疾病: 1. 精神分裂症:紧张性木僵。 2. 情感性障碍:抑郁性木僵。 3. 心因性精神障碍:心因性木僵。 4. 脑器质性疾病:器质性木僵。较常见的有:散发性脑炎, 一氧化碳中毒,脑外伤,脑肿瘤, 脑血管病,脑变性病,癫痫等。
临床药理学--第17章 主要精神疾病的临床用药

【机制】
通过抑制NE的再摄取,增高NE在突触间隙中的浓度。
【作用特点】
见效较快,不良反应较弱。
【药物】
去甲米帕明、去甲替林、马普替林、阿莫沙平。
三、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
【机制】
通过抑制5-HT的再摄取,增高5-HT在突触间隙中的浓度。
【作用特点】
不良反应较弱。
【药物】
4.对内分泌系统的影响:
阻断下丘脑结节-漏斗DA通路之DA2受体,导致催乳素分泌增多;卵泡刺激素、促皮质素和生长激素分泌减少。
【不良反应】
1.锥体外系反应:
发生率较高(30%),临床表现有四种:
①震颤麻痹:
②静坐不能:
③急性肌张力障碍:
④迟发性运动障碍:
机制与治疗:
其中①,②,③三项与阻断黑质—纹状体通路之DA受体,致使锥体外系胆碱能神经功能相对亢进所致,故可用抗胆碱药纠正,抗组胺药也有效;④项机制未明,用抗胆碱药反可使其加重,目前尚无较好处理方法。
【药物】
首选药:碳酸锂;次选药:镇静或中枢抑制药、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等。
【临床应用评价】
对躁狂症疗效显著,但治疗量与中毒量接近,安全范围小。
第5节抗焦虑药
【病因】未明
【病因】
1.心理治疗:消除诱因
2.药物治疗:苯二氮桌类、丁螺环酮等
10分钟
10分钟
小结
抗精神病药药理作用、不良反应与作用机制
作用部位
作用
一、吩噻嗪类
氯丙嗪(chlorpromazine)—第一代经典抗精神病药
【作用与疗效】
1.抗精神病作用:
消除幻觉、妄想,生活能自理。
机制—主要与其阻断中脑边缘系统及中脑—皮层通路的DA2受体有关。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精神卫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和提高医院的精神卫生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精神卫生科室以及相关工作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精神卫生工作:医院对于精神疾病患者的防备、治疗、病愈、保健等一系列工作。
2.精神卫生科室:医院内设立的特地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科室。
第四条职责分工1.精神卫生科室负责订立和执行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2.医院领导要重视精神卫生工作,确保科室正常运行。
3.相关工作部门要乐观搭配精神卫生科室的工作。
第二章精神卫生科室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精神卫生科室的设置医院应设立精神卫生科室,科室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经过医院领导审批。
第六条精神卫生科室的职责1.负责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病愈工作。
2.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精神卫生的认知。
3.开展相关科研工作,推动精神医学的发展。
4.建立精神病患者的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病愈跟踪。
5.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6.订立并执行精神病患者的出院管理政策和制度,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社会适应本领。
第三章精神卫生患者的管理第七条精神病患者的评估和治疗1.精神病患者入院后应及时进行综合评估,包含病史、症状、体格检查等方面的评估。
2.依据评估结果,订立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并进行治疗。
3.医院应配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包含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病愈师等,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第八条精神病患者的病愈管理1.医院应建立精神病愈机构,供应病愈治疗、职业培训、社会适应训练等服务。
2.病愈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跟踪评估,定期进行病愈计划的调整和优化。
第九条精神病患者的出院管理1.患者病情稳定后,经医生评估认为可以出院的患者,需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出院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2.出院患者需签署出院知情同意书,并将出院信息记录在患者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