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设立的批复

合集下载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3.12.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机构
正文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
(县、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了申报。

我厅初审后,研究确定了我省拟推荐申报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申报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深圳市福田区广州市天河区珠海市金湾区
二、拟推荐申报1个单项工作示范地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示范地区)
佛山市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如实向省司法厅反映,反映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

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材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止。

受理单位: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邮政编码:510405)
联系电话:************。

广东省司法厅
2023年12月20日。

关于《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

关于《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设立代表机构

《广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解读为落实、、**、法制办《涉外法律服务业》中有关“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精神,根据《放宽扩大地区律师事务所在设立代表处地域范围等三项措施》(司发通【2021】80号)意见,广经过广泛调研,制定《广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中的重点问题解读如下.一、制定《实施办法》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外新,2021 年12 月30日,、、**、法制办了《涉外法律服务业》,提出要稳步推进法律服务业。

2021年7月31日,了《放宽扩大地区律师事务所在设立代表处地域范围等三项措施》(司发通【2021】80号),决定在市、省、**、**和广省扩律服务对台,在上述省份内允许开展地区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与律师事务所联营以及律师事务所聘用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等三项试点工作.为落实好**文件精神,扎实有序开展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代表处这一试点工作,特制定《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将进一步扩大对台法律服务业的,推进法律界交流合作,密切人员往来,深化经济融合和维护同胞合法权益,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

二、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我省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代表机构的条件:1.已在地区合法执业;2.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3.有在广省设立代表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另外,地区律师事务所派驻到代表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地区律师公会会员、且已在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是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三、地区律师事务所在我省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的材料和申办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广省设立代表机构需提交的材料:1.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署的设立代表处、派驻代表的申请;2。

王达福与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王达福与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

王达福与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其他行政管理一案行政二审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1【案件字号】(2020)粤19行终43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韦艳芹陈彩玲林冰洁【审理法官】韦艳芹陈彩玲林冰洁【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达福;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当事人】王达福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当事人-个人】王达福【当事人-公司】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代理律师/律所】崔芸庆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崔芸庆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崔芸庆【代理律所】广东今久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达福【被告】东莞市财政局;广东省财政厅【本院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明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应当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主张的是属于原告个人的权利,并且该权利可能受到了被诉行政行为的侵害。

王达福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其与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存在利害关系,其起诉明显缺乏诉的利益,原审裁定驳回王达福的起诉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王达福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司法部公告第25号——准予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名单

司法部公告第25号——准予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名单

司法部公告第25号——准予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名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4.01.08•【文号】司法部公告第25号•【施行日期】2004.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25号)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准予以下三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代表处,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代表处。

名单如下:1.美国霍兰德·奈特事务所驻北京市代表处HOLLAND & KNIGHT LLP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USA;首席代表为赵晓华(Xiaohua Zhao)。

2.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驻上海市代表处WONG PARTNERSHIP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SINGAPORE;首席代表为沈木英(SIM BOCK ENG)。

3.韩国东保律师事务所驻沈阳市代表处首席代表为林德吉。

4.香港李黄林律师事务所驻深圳市代表处LI,WONG & LAM,SOLICITORS SHENZHEN REPRESENTATIVE OFFICE,HK;首席代表为林少新(LAM SIU SUN,DENNIS)。

5.香港何君柱、方燕翔律师事务所驻广州市代表处K C HO & FONG GUANGZHOU REPRESENTATIVE OFFICE,HK;首席代表为何君柱(HO KWAN CHU)。

6.香港苏姜叶冼律师事务所驻重庆市代表处SO KEUNG YIP & SIN CHONGQ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HK;首席代表为叶钜云(YIP KUI WAN,HENRY)。

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等与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等与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等与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乡政府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16【案件字号】(2020)粤19行终6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志强陈彩玲林冰洁【审理法官】张志强陈彩玲林冰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陈镇财;吴炳雄;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陈镇财吴炳雄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陈镇财吴炳雄【当事人-公司】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王荣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荣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荣【代理律所】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叶伟明;吴炳均;张振华;陈镇财;吴炳雄【被告】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合法性审查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认可。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本案中,叶伟明等人申请公开的是“广深沿江高速路段东莞段征用东莞市某某某某集体土地206.3805亩,相关征地补偿款银行入账凭证,收款收据"。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拟推荐名单的公示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我省拟推荐表扬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5月17日前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反映(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电话:020—86351215;传真:020—86350516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广东省普法办公室)邮编:510405广东省普法办公室2024年5月13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广东省拟推荐名单一、表扬单位广东省纪委监委政策法规研究室广东省委政法委、广东南粤集团驻阳西县织篢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广东省保密局秘书处(宣传教育处)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处广东省公安厅普法工作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广东省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宣传教育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法规工作处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法律服务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广东省广州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广东省广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广东省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葵新社区广东省珠海市司法局广东省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办事处广东省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广东省东源县司法局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梅州市烟草专卖局广东省平远县公安局广东省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司法和信访局广东省惠州市烟草专卖局广东省汕尾市审计局广东省东莞市司法局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委员会广东省中山市司法局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法制监管支队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普法办广东省鹤山市公安局广东省阳江市总工会广东省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广东省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省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潮州市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广东省揭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广东省云浮市烟草专卖局广东省云浮市水务局二、表扬个人樊跃广东省委办公厅一级主任科员廖裕永广东省委政法委法治建设处一级主任科员王艺霖广东省委网信办二级主任科员汪育玲(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法官助理徐莉莎(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级检察官助理苏玲(女)广东省法律援助局一级主任科员郭玉祥广东省财政厅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何洁(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李先敏(女)广东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邵峰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法规与财务处一级主任科员房锦东广东省审计厅法规审理处副处长毛丽员(女)广东省总工会维权工作部三级主任科员祁雷南方日报社时政新闻部政法工作室主任魏丽娜(女)广州日报时政城事部记者刘颖(女)广东省广州市总工会维权工作部三级主任科员黄正龙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党委兼职副书记、“法律明白人”蔡叶文(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头城社区党委书记吴婧(女)广东省珠海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四级主任科员万欣灵广东省珠海市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科科长杨卓玉(女)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林旭华广东省汕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张世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社区“法律明白人”李汉荣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宏岗村党委书记梅献中广东省韶关学院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李双艳(女)广东省仁化县林业局法规办负责人李忆(女)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办公室一级行政执法员叶小珍(女)广东省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钟文巾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吴宇戈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司法局宁中司法所所长冯石泉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检察室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黄韬澍(女)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法制科一级行政执法员梁凯宇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企业管理部总经理黄文旭广东省海丰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阮永勇广东省东莞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科长卢飞鸿(女)国家税务总局东莞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陈一杏(女)广东省中山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陈丽雯(女)广东省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林彩娇(女)广东省江门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丁瑶瑶(女)广东省江门市国家安全局科长林文贞广东省阳江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廖高珍(女)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官河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村主任、村妇女主席程进广东省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殷群超广东省湛江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一级监察官林小溪(女)广东省茂名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四级主任科员朱祖永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法院金山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易嘉兴广东省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桦广东省怀集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审理中队中队长白亮广东省清远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肖珍艳(女)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法官助理卢奕洁(女)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苏晓杰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法制中队四级警长李炳育广东省揭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蔡桂君(女)广东省揭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胡芬芬(女)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三级主任科员邓兴通广东省罗定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黄建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一案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2【案件字号】(2020)粤71行终17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作斌张珣王硕【审理法官】陈作斌张珣王硕【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东莞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建【当事人】东莞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建【当事人-个人】黄建【当事人-公司】东莞市市某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律师/律所】梁承雍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承雍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承雍【代理律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被告】黄建【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管辖复议机关证据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事实清楚,且有相应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规定:“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

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由此可知,基于特种设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较大危险性,国家对特种设备从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实施分类、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2.12.09•【字号】粤司〔2022〕276号•【施行日期】2022.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粤司〔2022〕276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和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按照中央以及我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规规章起草审查听取意见工作规定》(粤府办〔2020〕1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粤司〔2021〕327号)相关规定,经组织推荐和申报、评审调研等环节,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40家基层单位作为首批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现将有关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一)基层行政单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1.广州市白云区卫生监督所2.南雄市珠玑镇人民政府3.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5.吴川市黄坡镇人民政府6.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8.揭西县棉湖镇人民政府(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9.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都府社区居民委员会10.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民委员会11.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埔前社区居民委员会12.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村民委员会(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智库、法律服务机构1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14.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1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16.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17.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18.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19.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创新发展研究院20.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四)社会组织21.广东省海南商会22.河源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23.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24.江门市新会区新会陈皮行业协会25.阳江市五金刀剪行业协会26.茂名市农业农村产业协会(五)企业27.广东省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8.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有限公司29.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31.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32.华为技术有限公司33.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34.潮州府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5.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其他基层组织36.广东汕头华侨中学37.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38.大埔县三河坝战役纪念园管理处39.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40.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上联系点期限为五年,自2023年1月至2027年12月。

袁鹤智、傅羡英与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欧力、李凤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袁鹤智、傅羡英与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欧力、李凤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30【案件字号】(2020)粤19民终33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娟娟陈美苑黄宇齐【审理法官】陈娟娟陈美苑黄宇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袁鹤智;傅羡英;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欧力;李凤玲;广东宝力实业投资【当事人】袁鹤智傅羡英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欧力李凤玲【当事人-个人】袁鹤智傅羡英沈欧力李凤玲【当事人-公司】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宝力实业投资【代理律师/律所】邓铁柱广东国律律师事务所;罗顺钊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蓝丽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彭天娇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钟艾玲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张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邓铁柱广东国律律师事务所罗顺钊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蓝丽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彭天娇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钟艾玲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张曦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邓铁柱罗顺钊蓝丽彭天娇钟艾玲张曦【代理律所】广东国律律师事务所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袁鹤智;傅羡英;沈欧力;李凤玲【被告】广东宝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对袁鹤智、傅羡英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

【权责关键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追认表见代理合同第三人证人证言反证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认定事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本院对袁鹤智、傅羡英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全省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司规〔2021〕4 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24〕411号)精神,现将2023年度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

一、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结果公示地市机构名称评定得分评定等级东莞市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6.5A东莞市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95.7A东莞市广东正航司法鉴定中心96.4A佛山市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0.5A佛山市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97.5A佛山市佛山市顺德区伍仲珮纪念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7A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95A广州市广东天正司法鉴定中心90A广州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91.5A广州市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95.5A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90.5A广州市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93A广州市广东正孚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所94.5A广州市华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95.5A惠州市广东西湖司法鉴定中心91A江门市广东天地方正司法鉴定中心90.5A江门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江门分所90A茂名市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92A清远市广东华清司法鉴定所93A汕头市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96.5A汕头市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3A韶关市粤北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90.5A韶关市广东法正司法鉴定所92.5A深圳市广东深光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94A深圳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97.5A深圳市广东安证计算机司法鉴定所97.5A深圳市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92A深圳市广东华测司法鉴定中心95A深圳市广东鹏海司法鉴定所93.5A湛江市湛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2.5A肇庆市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95A中山市广东埠湖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97A珠海市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91.5A珠海市广东邦德司法鉴定所92A潮州市广东潮汕司法鉴定所80B东莞市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7.5B东莞市广东德方司法鉴定所86.5B东莞市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3.2B东莞市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83.8B东莞市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80.4B东莞市广东华南司法鉴定所83.4B佛山市广东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85.5B佛山市广东华京司法鉴定所85.3B佛山市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80B佛山市广东正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2B佛山市广东法维司法鉴定所82.5B佛山市广东法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5B佛山市广东禅正司法鉴定所88B佛山市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88B广州市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司法鉴定所81.5B广州市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3B广州市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8B广州市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84B广州市广东震华痕迹司法鉴定所83.5B广州市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司法鉴定所81.5B广州市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81.5B广州市广东省生殖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7.5B广州市广东安盈痕迹司法鉴定所82B广州市广东洋盛痕迹司法鉴定所81.5B广州市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80.5B广州市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89B广州市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83.5B广州市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87.5B广州市广东安络司法鉴定所84B广州市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89B广州市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89B广州市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82.5B广州市南沙区广东广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2.4B广州市南沙区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89.5B河源市广东东江司法鉴定所86.5B河源市广东河安司法鉴定所84.5B河源市广东中法司法鉴定所河源分所86.5B惠州市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7B惠州市广东科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B惠州市广东惠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3B惠州市广东淡澳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1.5B惠州市广东华标痕迹司法鉴定所87B惠州市广东中法司法鉴定中心80.5B惠州市广东远大司法鉴定所87B惠州市广东正道司法鉴定所84B惠州市广东华正司法鉴定所81.5B惠州市广东惠博司法鉴定所83B江门市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3.5B江门市广东新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4.5B江门市江门市中心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5B江门市广东法信司法鉴定所85B江门市广东五邑司法鉴定所85B江门市广东华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1B揭阳市广东正理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9B揭阳市广东广济司法鉴定所89.5B揭阳市广东华联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B揭阳市广东东升司法鉴定所86B茂名市广东国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B茂名市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6B茂名市广东正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25B茂名市广东弘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B茂名市茂名市人民医院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9.5B茂名市广东至正司法鉴定所87B茂名市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88.5B梅州市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3B梅州市广东粤东司法鉴定所82B梅州市广东华诚司法鉴定所82B清远市广东凤城司法鉴定所84B清远市广东中能司法鉴定所86B清远市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3B汕头市广东华民司法鉴定所88B汕头市广东韩江司法鉴定中心84B汕头市广东东方司法鉴定所83.5B汕头市广东精正司法鉴定中心87.5B汕尾市陆丰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7B汕尾市广东天平司法鉴定所87.5B汕尾市广东同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4.5B汕尾市广东鼎信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5B汕尾市广东博信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7.5B韶关市粤北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4B韶关市广东北江司法鉴定所88.5B韶关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韶关分所89.5B韶关市广东大中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9.5B韶关市广东兴中信痕迹司法鉴定所85.5B韶关市广东法鉴司法鉴定所88.5B韶关市广东京珠司法鉴定所89B韶关市广东银盾司法鉴定所86.5B韶关市广东政凯司法鉴定所86B深圳市广东太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4.5B深圳市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87.5B深圳市深圳市人民医院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6.5B深圳市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5B深圳市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89.5B深圳市广东华泰司法鉴定所86.3B深圳市广东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7B深圳市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89.3B深圳市广东广正司法鉴定所83.5B深圳市广东华亿司法鉴定所81.4B深圳市广东中盾司法鉴定所83.5B深圳市广东甄明司法鉴定所82.5B阳江市广东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5B阳江市广东创世纪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4.5B阳江市阳江市公共卫生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4.5B阳江市广东永建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4B阳江市广东漠阳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4B云浮市广东恒安司法鉴定所86B湛江市广东申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8.5B湛江市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86B湛江市广东中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9B湛江市广东恒圣司法鉴定所85.5B肇庆市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7B肇庆市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80B肇庆市广东华鉴司法鉴定所83B中山市广东公量司法鉴定中心87B中山市广东清竹司法鉴定所88.5B中山市广东宏力司法鉴定所80.5B中山市广东科平司法鉴定所87.5B中山市广东中恒盛司法鉴定所89.5B珠海市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87B珠海市广东科登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88.5B珠海市广东正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86.5B珠海市广东信用司法鉴定所81B珠海市广东新德汇司法鉴定所86B潮州市广东潮源司法鉴定所78C东莞市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70.5C东莞市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76C广州市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75C广州市广东中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所70.5C广州市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76.5C广州市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72.5C广州市广东广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5C广州市广东康源司法鉴定所70C广州市广东华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4.5C河源市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河源分所77.5C惠州市广东惠安司法鉴定所71C惠州市广东安评司法鉴定所73C揭阳市广东榕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4.5C梅州市广东客都司法鉴定所79.5C清远市广东祥正司法鉴定所74C清远市广东达康司法鉴定所72C韶关市广东鉴证痕迹司法鉴定所73C深圳市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79.2C深圳市广东龙城司法鉴定所78.2C深圳市广东华曦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73.5C深圳市广东永恒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9C深圳市广东华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8.7C深圳市广东守正司法鉴定中心77.6C阳江市广东浩正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77.5C云浮市广东明镜司法鉴定中心云浮分所72.5C佛山市广东恒泰司法鉴定所D惠州市广东东江司法鉴定所惠州分所65D清远市广东荆圣司法鉴定所D清远市广东正义司法鉴定所D清远市广东华天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D汕头市汕头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D韶关市广东韶州微量司法鉴定所D深圳市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D二、公示时间7月2日至7月12日,共七个工作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
设立的批复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粤司办[2007]172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7.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广东海法律师事务所东莞分所设立的批复
(粤司办[2007]172号)

东莞市司法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