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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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咦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指导:指行政主体的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公定力:是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补偿;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属于国家补偿的一种。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即行使职权与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的权利在同一领域或同一范围内相遇时行政权具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行政优先权的内容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公定力)。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文件的行为。如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一事不可再罚原则:指对相对反某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或者说相对方的一个行为违反一种行政法规范时,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作出一次处罚。一事不可再罚原则解决的是行政实践中多头处罚与重复处罚的问题。

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之后,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执行性立法:是指为了执行

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及上级

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而作出具体规定,以便于更

切合实际情况的行政立法活

动.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在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

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

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

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

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

定的一种行政活动。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当审判

监督权或法律监督权的机关

或组织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

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

反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依法决定由有关人民法院进

行再次审理的程序。

行政权:是国家宪法、法律

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

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

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

组成部分。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

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

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

法律意义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国家行

政主体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

动的正常进行,对不履行国

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

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定或科以行政义务的相对方

采取各种强制手段以迫使其

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或履行行

政义务的行为。

司法审查:是指人民法院依

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进行审查的国家司法活动。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

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

合乎理性、他是行政法治原

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

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

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

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赔偿的范围;是指国家

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时侵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并造成损害的那些行为

承担赔偿责任。

转移管理:是指精上级人民

法院决定或同意,对第一审

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

民法院移法给上级人民法

院,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移

交给下级人民法院。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

家有权机关在监督行政行为

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

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

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多种关

系。

行政裁决权:指依法由行政

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

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

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

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

作出裁决的权利。

行政不当:也称行政失当,

主要指行政主体所作出的虽

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

为,它是专门针对行政自由

裁量权的不合理行使而言

的。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行政争

议应当由哪一类行政职能部

门或那一层级的行政机关具

体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的权

限划分。

行政司法权:即行政主体作

为某项纠纷的第三人,对当

事人双方的纠纷进行调解,

仲裁、裁决和复议的权利。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

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

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

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

体违反行为法律义务,侵犯

人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而依法承担的法律

后果。

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复议

法律关系主体之一,是指受

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

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

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在

行政复议中起主导作用,是

行政复议活动的核心。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

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

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

抵触。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

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

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

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

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

益。

代履行:是指行政主体雇人

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

对方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

缴付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

式。

移送管辖:是指某个人民法

院把已经受理的行政案件移

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

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

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

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

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

相抵触的措施。

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

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

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

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

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

为。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

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

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

目标,而与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

表示一致所达成的一协议。

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的行

政行为。

行政追偿:又称求偿,指国

家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

赔偿费用之后,依法责令有

过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

员,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

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

制度。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两个

以上的原告或被告,因同一

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

件、人民法院必须一并作出

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共同诉

讼。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是指国

家权利机关或行政机关各制

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优益权行政职权:具有

优益性的特点,即行政主体

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依法享有

一定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收

益权,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

益构成行政优益权。

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

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

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依

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

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

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指在

行政复议中,行政机关与复

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其

他复议参加人,参人与人之

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根据

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机构:是行政组织的构

成要素之一,其本身是作为

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而存在

的,行政机构不能以自己的

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行政权。

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

行政机构可以根据法律,法

规的授权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

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

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

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向负

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方强

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

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

相对方参与的原则:即行政

相对方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

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

为的权利,

司法审查的决定:指人民法

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针对

判决,裁定范围以外的涉及

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行

为。

简述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

答;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行

政行为的作出或者形成。其

要件包括:1.行为主体必须

是拥有行政职权,负有行政

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

行为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

人,即主体要件。2.行为主

体有凭件国家行政权力产

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

律关系的意图并有追求这一

效果的意思表示,即主观方

面的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

观上作出了行使职权或履行

职责的行为,即客观方面的

要件。4.行政主体实施的行

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

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即功能要见。

简述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的区别。

答;1.法律后果,行政征收的

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

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

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缺德

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

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

行为的标的不同行政征收的

标的一般权限于财产,而行

政征用的标的除了财产外还

可能包括劳务费3.能否取得

补偿不同。行政征收是无偿

的;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

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

用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简述行政复议的特点。

答:行政复议具有下列特点:

1.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

为,其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

机关。2.职权性,行政相对

方的复议申请只能提交给作

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或者是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行政机关并且行政复议

机关所进行的行政复议活动

不能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

3.监督性。复议机关复查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实质

上就是复议机关对作出原具

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实施

监督的过程,这种监督是一

种层级监督、事后监督、间

接监督。4.程序性。行政复

议较一般的行政行为具有更

加严格的程序要求。5.救济

性。行政复议是对行政相对

方因为行政违法或失当而造

成的损害的一种救济。

简述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

答:中央行政立法主体:1.

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各委

员会:3。国务院直属机构。

地方行政立法主体:1.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

府:4.作为经济特区的市人

民政府。

简述我国行政处罚与行政

处分的区别。

答;1.二者的性质不同,行政

处罚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行

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

处罚针对不具有行政隶属关

系的行政相对人,行政处分

针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公

务员。3.采取的形式不同,

行政处罚的形式比行政处分

的形式多样。4.所依据的法

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的

依据是有关行政行为管理的

法律规范。行政处分的依据

是有关行政机关人员或公务

员的法律规范。5.两者的救

济途径不同。对行政处罚不

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

政诉讼,对行政处分不服则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

诉讼。6.作出决定的主体范

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行政

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

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

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

政监督机关作出的。

简述行政合同的履行原则。

答:1.实际履行原则,即行

政合同原则上不得任意变更

标的或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2.

自己履行原则,即行政合同

要求必须由行政相对人本身

履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履行:

3.全面适当履行原则,即当

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

面,适当的履行。在任何条

款上都不得违反合同的规

定。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

容。

答: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

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任何没

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

存在的。2.行政职权必须依

据法律行使,行政机关的职

权相对于行政相对人是一种

权利但相对于国家而言则是

一种义务。3.行政授权,行

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

合法律要旨,按法定程序进

行。

简述行政处罚的特征。

答:1.主体上行政机关或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只能

是行政主体。2.对象是作为

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即与行政机关不具有

行政隶属关系。3.前提是相

对方实施违反法律法规范的

行为。4.性质是一种以惩戒

违法为母的具有制裁性质的

具体行政行为。

简述缔结行政合同的原则。

答:1.适应行政需要的原则,

即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

原则精神结合具体分析具体

情况而决定的,不能随心所

欲。2.不超越行政权限。即

行政机关缔结行政合同不能

超出自己管辖的事务范围和

权限范围。否则合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即

合同的内容不得涉及到国家

法律命令禁止的事项。

简述行政优先权的内容。

答:1.现行处置权。即在紧

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因

公共利益的修啊平而不受程

序性的要求。2.获得社会协

助权。即行政主体在从事紧

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个人

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

制性义务,违反者将承担法

律责任。3.行政行为推定有

效(公定力)。即行政行为一

经作出,非经有权机关依法

撤销。即使违法或不当也应

被推定为有效。

简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的区别。

答:1.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

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

据,行政委托必须依法进行,

但没有行政授权严格。2.行

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

式,行政委托的方式,都在

委托决定中予以明确。3.行

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是该组织

取得了行使该项行政职权的

行政主体的资格,行政委托

没有发生职权和职责的转

移。

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答:1.具有确定力。即具有

不可变更力。非依法不得随

意,撤销和不可争辩力。2.

具有拘束力,有关人员和组

织必须遵守和服从行政行为。3.具有公定力。4.具有执行力。即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依法得以实现。

简述行政权的特征。

答:1.强制性,2.单一性。3.优先性4.职责统一性。

简述我国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

答:1.招标。即行政机关面对一定方式,公布一定的条件,向公众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拍卖。即行政机关向公众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拍卖人在同意拍买人的条件后即告成立的一种签约方式。3.邀请发价。即行政机关基于政治,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在招标时不一定与要价最低的相对方缔结合同,二十邀请他认为适当的人发价而行政机关在参加招标的企业中有选择合同当事人的自由。1.直接磋商。即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与其他组织或公民进行协商,签订合同。

简述我国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1.原因不同.2.范围不同3.程度不同4.程序不同5.性质不同6.依据不同。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2.具有非对等性。3.其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重合。5.大多数行政争议行政争议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

简答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答:1.即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立即生效。2.受领生效。行政行为须相对方受领才生效。3.公告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形式,使相对方知悉或了解行政行为的内容;4.附条件生效,即只有当行政行为所附带条件或期限消除时,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我国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答:1.决定维持,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决定限期履行,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决定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履行。3.决定撤销,便跟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即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时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租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简述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的权利。

答:1.选择合同相对反的权利。2.享有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3.享有单方面变更或接触合同的权利。

4.享有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相对方的制裁权。

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征。答:1.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的政治性和权威性,2.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3.具有相对的独立性,4.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2、5.具有统一性和层机型6.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简述行政程序性的基本原则。

答:1.程序公正原则,必须排除各种可能导致不平等或不公正的因素。2、相对方参与原则,相对方的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的权利。3.效率原则

即行政程序的设立与采取应

有利于行政效率的实现。

简述我国行政立法的程序。

答:1.立项。即各级人民政

府的法制机构,根据国民经

济的社会发展五年计划所规

定的任务,编制有指导性的

行政立法的五年规划和年度

计划。2.起草。即由人民政

府各主管部门分别草拟需要

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草

案。3.审查。即草案拟定之

后,送交政府主管机构进行

审议,核查。4.决定,又称

“通过”,即法规规章在起草

审查完毕后,交由主管机关

的正式会议讨论表决的制

度。5.签署与公布,行政法

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

务院令的形式发布。6.备案,

即将已经公布的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上报法定机关,使

其知晓并在必要时备查的程

序。

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一方当事

人必定是行政主体。2.行政

合同签订目的是行使行政职

能,实现特定的国家行政管

理目标。3.行政合同姨双方

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4.在

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

除中行政机关享有优益权。

5、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

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简述行政机构的特征。

答:1.是一种行政组织。2.

其设立的依据多为行政组织

法,也有专门的法律法规,

3.依照法定授权才能成为行

政主体,4.并不意味着同时

取得法律上的其他权利的资

格。

简述我国行政法的特点。

答;1.行政法在形式的特点:

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

政法规依赖以存在的法律形

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别:

行政法的内容广泛,以行政

法规、规章表现的行政法规

范易于变动,行政法的实体

性规范文件与程序性规范总

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

于一个法律文件中。

简述我国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1.人身自由罚,包括行

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这两种形

式。2.行为罚,包括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

科以相对方某种作为的义

务;3.财产罚,包括罚款,

没收财物和责令金钱或物质

赔偿。4.声誉罚,包括警告

和通报批评。

简述我国司法审查判决的

种类。

答: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

院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

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

法定程序作出对具体行政行

为予以维持的判决,2.撤销

判决。即人民法院认为具体

行政行为有适用法律法规错

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

滥用职权五种情形之一的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的判

决。3.履行判决,即人民法院

经过审判认定被告存在不履

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

决其在一定的期限为履行;4.

变更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

审理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

政处罚显失公正的而作出的

予以变更的判决.5.判决驳回

诉讼请求,6.确认判决.7.行政

赔偿判决,即人民法院针对

当事人一并提起或单独提起

的行政赔偿诉讼,经过审理

终结作出的判决.

简述确立行政主体的意义.

答:1.依法行政的需要,如果

主体不明确,则必然权限不

清,职责不明,因而无法承担

责任,2.确定行政行为效力的

作用,即对于合法成立的行

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就有必

须服从的义务.3.确定行政复

议被申请人以及行政诉讼被

告的需要.4.保证行政管理活

动连续性,统一性的需要.

简述我国国家行政机关与

行政组织的区别.

答:1.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从

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

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能够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

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

行政单位.而行政法上所谓

的行政组织是当一切行政机

关与行政机构的综合体,包

括各机关和机构相互间的横

向联系和纵向联系.2.国家行

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

而行政组织则没有独立成为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任何可

能性.

简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

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

答: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

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产生

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

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2.监

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

关系之间可以互相影响.3.相

对人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

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

政实体法律关系中非对等性

是倒置的体现了行政法平衡

的精神.

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

后果.

答:1.行政相对方可不受该

行为拘束,不履行该行为为

之确定的任何义务,并且对

此种不履行不承担法律责

任.2.可在任何时候请求有权

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3.

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

宣布该行为无效.4.行政行为

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

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处

所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

方,所加予相对方的一切义

务均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

成的一切实际损失,均应赔

偿,行政主体给予相对方的

一切权益,均应收回.

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

别.

答:1.两种行为的权利归属

不同.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

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利

则归属于审判权范畴。2.实

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

罚是由行政主体实施的,而

刑罚则是由人民法院实施

的。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

行政处罚针对违反行政法律

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刑罚只能针对违反刑事

法律规范的犯罪分子实施。

4.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

同。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

法所规定的行政程序作出。

而刑罚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

的程序作出。5.处罚的种类

不同。行政处罚的种类很多。

既有行政处罚法统一规定,

又有单行法律、法规的分散

规定。而刑罚的种类统一由

刑法规定,有两类十种。

简述行政程序公正的保障

制度。

答: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

3.辩论和听证制度。

4.专家咨

询(论证)制度。

简述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

再罚原则。

答:一事不再罚原则,指对

违法者的某一违法行为不得

给予两次以上同类处罚。正

确理解本原则应注意:1.行

为人的一个行为若违反了两

个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除

罚款外可以给予两次非同类

的处罚。2.对同一违法行为,

若法律法规规定可并处的,

作出并处决定时,则不违背

该原则。3.违法行为严重,

已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

其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应

予行政处罚的当然适用。

简述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

件及其后果。

答;1、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一,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二,行政行为不适当。2、行

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一,

行为自始失去法律效力,但

根据社会公益的需要或行政

相对方是否存在过错的情

况,撤销也可仅使行政行为

自撤销之日起时效。二,如

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

主体的过错引起,而依社会

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行政行

为的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

出之日起。那么,由此造成

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

行政主体予以陪产。三,如

果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

相对方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

对方共同过错所引起的,行

政行为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

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行政主

体通过相应行为已给予,相

对方的利益,均要收回,行

政相对方因行政行为撤销而

遭受到损失均由其本身负

责,国家或社会公众因此受

到的损失,应由相对方依其

过错程度予以适当赔偿。

论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1.根据行政行为适用和

效力作用的对象的范围为标

准,可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

外部行政行为,区分的意义

在于了解行为主体,行为针

对的事项性质和法律依据以

及行为的内容和法律效果的

性质存在的区别。2.根据行

政行为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

为,前者如国务院制定行政

法规的行为,后者如行政处

罚;3.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受

法律拘束为标准可分为羁束

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

为;4.根据行政机关是否可

以主动作出可分为依职权的

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

为,前者如行政处罚,后者

如行政许可;5.根据决定行

政行为成立时参与意思表示

的人数的多少可分为单方行

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6.

根据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

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分

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

政行为;7.根据行政行为是

否以作为的方式来表现可分

为作为的行政行为和不作为

的行政行为;8.根据行政权

作用的表现方式可将行政行

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

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9.根据气内容对行政向对方

的利益影响可分为授益行政

行为和不利行政行为。10.

根据行政职权的来源可分为

自为的行为、授权的行为和

委托的行为。

论述司法审查中的法律适

用。

答:司法审查中的法律适用,

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

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

规章,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

审查、评价和作出裁判的活

动。 1.司法审查的法律依

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归为依据。地方

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

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

院审理名族自治地方的行政

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

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列为依

据。”2.司法审查参照规章。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根

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的

规定、“可以参照国务院部、

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

规,决定、命令制订、发布

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

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

定、发布的规章。”“参照”,

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司法审

查时,对具体行政行为所适

用的规章进行审查以后,决

定是否依照。实质上这是赋

予了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

为的一定的间接审查权。3.

法律规范冲突及选择适用。

司法审查中,人民法院会遇

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

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等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的行

政法律规范的冲突。人民法

院必须依据下列原则来选择

适用:(1)高层级法律规范优

于低层级法律规范:(2)新

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

范:(3)特别的规范优于普

通的规范:(4)送请或报送

有权机关解释、裁决。

论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

度。

答:1.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

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

辩论和听证制度;专家咨询

(论证)制度。2.相对人参

与原则的保障制度:表明身

份制度、公开、告知和说明

理由的制度陈述、申辩程序、

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救济

程序的告知制度。3.效率原

则的保障制度:时限时效制

度;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

安排,简易程序。

联系实际论述行政法在法

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答: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

部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

一。第一,从行政法的调整

对象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

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

会关系与国家权利、公民权

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

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第二,从行政法与宪法

的关系看,行政法是宪法的

重要实施法。第三,从行政

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关系看,

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

越来越大。行政法的作用

有:第一行政法具有保障行

政管理有效实施的作用,第

二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

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论述我国追究行政责任的

原则。

答:1.责任法定原则,即只

有法律上有明文规定,才能

成为确认和追究违法责任的

依据,严格限制类推适用。

2.责任与违法程度相一致原

则,即要求适用于违法责任

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

等必须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

损害后果以及违法行为的情

节的责任能力等相一致。3.

补救、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

原则,即违法责任的追究的

最重要的目的在于对受损害

的权益的补救,以回复法制

社会的正常秩序。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程序。

答:1.简易程序,也称为当

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警告,

对个人50以下的罚款和对

法人1000以下的罚款,并要

求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

据,具体程序有表明身份,

说明处罚理由,给当事人陈

述和申辩的机会制作笔录,

制作当场处罚的决定书、备

案执行。2.一般程序,包括:

立案、调查取证,听取当事

人申辩和听证,作出处罚决

定送达处罚决定,而听证程

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别程序

适用的范围为即将对相对人

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

产停业或将数额较大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具体程序包括:

提出听证,通知参加听证,

举行听证会,制作笔录,主

要是由《行政处罚法》等42

条规定。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程序。

答: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具体而言要求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合法,代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人员合法,若是由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权的该委托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我国行政职权的限制表现为行政事项管辖权的限制;行政地域管辖权的限制,时间管辖权的限制,手段上的限制,程度上的限制,导件上的限制,委托权限的限制;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定幅度、范围、内容必须明确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合理。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具有两个要求,一是必须符合与该种行政行为性质相适应的程序要求,二是必须符合程序的一般要求。

论述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答:1.处罚法定原则,即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处罚的依据必须合法;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即行政处罚不仅是行政违法的手段,而且也起教育的作用,是教育人们的一种形式。

3.公共公开原则,即行政处罚必须要求行政处罚不仅形式是合法,在自由裁量的法定幅度的范围内实施,在内容上公开公平,没有偏私;

4.处罚与救济相结合的原则,即行政主体对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保证相对人取得救济途径;否则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5.一事不可再罚原则对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类处罚;

6.过罚相当正则,即不轻过重罚,不重过轻罚。

论述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答: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守核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这几项原则是贯彻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的,因此它们是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一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二是审理复议的依据应当合法,三审理复议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2.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公正原则。3.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合开原则。4.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原则。5.行政复议应当遵循便民原则。

论述我国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答: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即人民法院只主管法律规定管辖的那部分行政案件,且必须由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任何国家机关不得干涉。2.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对其合理性无权审查,这与行政复议有区别。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即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提供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4.不适用调解原则,即人民法院不得不采用调解,作为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可以使用调解的只有行政赔偿诉讼。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原则上司法拳不得干涉行政权,但对于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以变更;

6.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行政决定不停业执行原则,但符合行政诉讼规定的可停业执行。

自考行政法学新编

自考行政法学新编

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o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淘宝店铺自考赢家 1.下列具有行政法规范最高效力的是 A.宪法B.自治条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 2.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法是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是分散的和大量的 C.行政法和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行政法中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3.下列属于行政公开原则具体要求的是 A.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B.行政过程公开 C.不存在偏见D.不单方接触 4.下列有权行使行政调解权的是 A.基层人民法院B.县公安局 C.中级人民法院D.海事法院 5.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某市消费者协会B.民政部 C.某市税务局D.某县人民政府 6.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A.某目有.企业总经理B.某镇政府的副镇长

C.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D.国务院审计署科员 7.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A.羁束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B.依申请行政行为与授益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D.具体行政行为与要式行政行为 8.行政奖励属于 A.授益行政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 C.不利行政行为D.双方行政行为 9.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A.法定的国家权力机关B.法定的国家机关 C.法定的国家司法机关D.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 10.下列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 C.国务院部委D.省级人民政府 11.下列关于行政立法监督的表述,错误的是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 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置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 精选文档

精选文档 A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 .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D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 A 有效行政行为B .无效行政行为C .可撤销行政行为D .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 .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 厅进行消防检查 B .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 .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 D .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 .补充性立法B .执行性立法C .试验性立法D .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通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C ) A.行政法律关系B.监督行政关系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D ) A.军事行政法B.卫生行政法C.科技行政法D.行政程序法3.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D )A.公定力B.拘束力C.执行力D.确定力4.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这是行政法的( C ) A.合法性原则B.效率性原则C.合理性原则D.应急性原则5.下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C ) A.被委托的组织B.被委托的个人C.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D.公务员 6.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紧急使用公民的交通工具,这体现了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先行处理权B.行政受益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权 7.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 A )A.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B.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D.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C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应废止行政行为 9.下列不属于 ...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D ) A.某公安局到某卡拉OK厅进行消防检查 B.某税务局向某企业征收企业营业税 C.某公安局对张某超速驾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决定D.某公安局依法给张某颁发驾驶执照 10.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而做出具体规定,这种行政立法属于( B )A.补充性立法B.执行性立法C.试验性立法D.地方性立法 依据行政立法内容、目的的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执行性立法、补充性立法和试验性立法。 (1)执行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地方性法规或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执行性立法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不为行政相对人设置新的权利和义务,它只是经过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等形式将法律或法规的一般性规定具体化。(2)补充性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权力机关的授权,对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某些事项进行补充规定的立法活动。由于补充性立法是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作出规定,可能创设新的法律规则或新的权利义务规范,因此,它必须有特定法律、法规或决议的授权,没有具体法律文件的特别授权,行政机关任意进行的创制性立法是无效的。一般而言,补充性立法所制定的法规、规章一般以“补充规定”、“补充办法”的形式表现出来。(3)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学习笔记.doc

第一章绪论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或者可以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法律解释――是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行为的监督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的特点? 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上的特点 3、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4、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5、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行政法是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门法之一。 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广泛而重要,且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和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法。 首先,行政法是实施有关现代国家机构之间关系的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具有保障和监督对社会有广泛影响的行政管理的作用。 其次,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确定的各项国家政策的主要法律。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行政法学试卷(含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1.在现代民主国家,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 A.君主B.政党C.宪法和法律D.法院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法律关系是 A.内部行政法律关系B.外部行政法律关系C.民事法律关系D.刑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B.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D.公务员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4。法律规定警察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情况下,遇到交通阻碍时可以优先通行。这体现了 A.行政司法权B.行政先行处置权C.获得社会协助权D.行政强制执行权 5.下列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强制B.行政征收C.行政许可D.行政处罚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相对人不受该行政行为约束B.行政相对人只能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 C.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该行政行为无效D.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该赔偿7.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8.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 A.7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20个工作日D.30个工作日 9.下列属于精神方面权益的行政奖励是 A.授予荣誉称号B.发给奖品C.发给奖金D.晋职 10.某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裁决甲因出售变质食品赔偿乙医疗费2000元。某食品卫生监 督部门的行为是 A.行政命令B.行政指导C.行政裁决D.行政诉讼 11.下列不属于行政征收的是 A.税务部门向某企业收取法定税额B.某矿厂向国家缴纳资源费 C.张某因交通违章向交警部门缴纳罚款D.乘客向国家缴纳机场建设费 12.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 A.10以下B.15日以下C.30日以下D.60日以一卜. 13.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中的较小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罚款在 A.20元以下B.50元以下C.100元以下D.200元以下 1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案件中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组织听证的是 A.刘某被交警罚款l00元B.某超市被工商部门罚款1000元 C.某企业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业整顿D.王某被某县公安局通报批评 15.下列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许可B.行政奖励C.行政立法D.行政处弱 16.下列关于行政指导的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指导具有强制力B.行政指导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C.行政指导属于"积极行政"的范畴D.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的社会管理行为

【精品】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串讲笔记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串讲笔记 第一编绪论 第1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行政 一、行政的涵义 1。行政的概念 (名词解释)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的分类考察 1 / 241

(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 (名词解释)狭义的行政仅包括公行政,指公共组织,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目的、任务而行使的执行、管理职能. (单选)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 (单选)静态行政的涵义是被赋予相应职能的组织单位和个人,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人员;动态行政的涵义是相应组织职能的运作,指行政活动、行政行为。 (3)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 (单选)行政执法属于实质行政。形式行政是根据主体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只有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活动为行政;实质行政是根据主体活动的性质界定的行政,即不论主体为何公权力机关,只要其活动具有执行、管理的性质,即为行政. 2 / 241

二、行政与行政国 (单选)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伴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的。 三、行政与法治国 (单选)“行政国”产生是行政法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而行政法产生和发展是法治国形成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涵义 (名词解释)(05-4)(02—4)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多选)(05—4)(02-4)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行政法的调整对 3 / 241

象是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多选)(06—4)(03-4)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有劳动局实施行政处罚与被处罚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劳动局登记检查企业用工情况与企业之间形成的关系。 (单选)海关系统的内部关系,属于垂直领导关系。 二、行政法与行政权 (多选)行政权从其权力内容考察,包括国防权、外交权、治安权、经济管理权、社会文化管理权等. 三、行政法的形式 4 / 241

行政法学自考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 关法律责任的组织。 2.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 权限。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 3.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 控。 4. 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 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5. 司法变更有限原则: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通常情况下无权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才能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 公定力: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 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 行政补偿: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属于国家补偿的一种。 行政指导: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 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 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并未实施违法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是国家补偿的一种。 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其他复议参加人、复议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中极为普遍的行为形式。

行政法学自考复习整理第一章

第一章 1、(单)行政通常可分别表示国家及公共事务的行政和社会组织、企业的行政,前者通称 为“公共行政”,后者则称为“私人行政”。 2、(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的一切活动,通常称为“形式意义的行政说”、“机关意义的行政 说”;行政是为了达到某种公益目的而逐日进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具体活动,通常被称为“实质意义的行政说”。 3、(名|简)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 管理和调控。包含以下几层意思:a、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b、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现代行政已不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的管理公共事务;c、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d、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4、(名)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 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5、(简)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行政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 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随着现代行政职权的扩张和转变,行政权的上述特点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首先,行政的强制性有所弱化;其次,行政的单方性也相对缩小其范围,双方甚至多方参与并形成合一的行政方式逐渐增多;最后,行政的优益性收到更多的限制。 6、行政权和公民权利的关系:一切国家权利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公民权利。 7、(名)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 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8、(单)行政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9、(简|多)我国行政法的一般渊源: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d、地 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a、法律解释,即有权解释,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有权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b、国际条约、惯例。c、判例与指导性案例。d、软法规范 10、行政法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对行政法所做的划分。(选)一般行政法:如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程序法 特别行政法:如教育行政法、卫生行政法 (二)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对行政法所作的划分。 (名)实体行政法是规范当事人在某种法律关系中的存在、地位或资格和权能等 实体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程序行政法则是规定实施实体行政法规范 所必需的当事人程序性权利义务的行政法规范的总称。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对行政法所作的划分。 11、(论|简)行政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b、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a、行政法的内容广泛;b、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c、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12、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行政法学自考汇总

行政法学 名词解释 1.法律解释:指有权机关就法律规范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为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进一步补充,以及如何具体运用所作的解释,即有权解释, 不包括学理解释等无权解释 2.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行政征用: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相对人参与的原则: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权利 5.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 6.特别行政法:对特别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规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7.公定力: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 种法律效力 8.行政命令: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 9.参与型行政,亦称互动型行政,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与私人共同创造互动,协调、协商和对话行政的程序和制度 10.裁定管辖:不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是由法院直接作出裁定和决定确定诉讼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和移转 1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 12.行政行为的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效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13.行政监督检查:又称行政调查,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的监督行政行为 14.行政违法: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 为 15.转移管辖:经上级法院同意,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移送上级人民法院,或由上级移送下级人民法院 16.行政合法法原则: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17.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法律规范仅对目的,行为范围等作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18.行政强制: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民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采取紧急、即时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 为的总称 19.行政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按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应承担的义务 20.必要的共同诉讼:两个以上的原告或被告,因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一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共同 诉讼 2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的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22.一般授权立法: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23.执行罚: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 24.行政侵权责任: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25.司法审查裁定:人民法院在司法审查过程中,针对司法审查的程序性问题所作出的对诉讼参与人发生法律效果的司法意思表示。 26.行政优益权: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的行使职权等以法律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优益条件的资格 27.间接强制执行措施:行政主体不通过自己的直接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而通过间接手段达到上述目的的行政强 制行为 28.行政处分:公务员承担违法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措施 29.司法审查决定:人民法院对司法审查过程中就判决、裁定范围以外涉及诉讼的事项所作的司法行为 30.行政机构: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它是为行政机关服务,对外不能以自己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归 属其所属行政机关 31.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从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到作出准予等行政许可等决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 32.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来和其他活动之前,事先制定规划,并制定实现该计划所需的各项活动 33.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被管理对象发生争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活动 34.中止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诉讼不能继续进行,中途停止诉讼后可再恢复的 35.行政性公司:以公司的构成要件而成立,从事经济活动,同时又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组织 36.招标:行政机关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对象参加行政许可的投标,并根据结果作出决定的行为 37.行政合同: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目标,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协商相互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38.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等,为解决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 39.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40.行政相对人:称行政相对方,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

2019年04月自考00261行政法学试题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法具有一部系统、完整的行政法典 B.行政法规范数量少 C.行政法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区别非常明显 D.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2.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主体是指行政公务员个人 B.行政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 C.行政主体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D.行政主体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 3.下列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是() A.某大学教师 B.某乡副乡长 C.中共某县县委书记 D.某县教育局局长 4.下列不属于判断公务员的要素的是()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选举产生 D.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5.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气象局发布气象预报的行为 B.统计局发布统计数据的行为 C.市场监管局颁发行政许可的行为 D.环保局公布空气污染指数的行为 6.下列属于不利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许可 B.行政奖励 C.行政处罚 D.行政给付 7.下列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的是() A.行政许可 B.行政裁决 C.行政征收 D.行政复议 8.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属于()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效力待定的行政行为 9.下列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直属机构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0.行政机关发放自然灾害救济金的行为属于() A.行政补偿 B.行政赔偿 C.行政奖励 D.行政给付 1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违法无效或被撤销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人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这是行政行为的() A.裁量性 B.单方意志性 C.效力先定性 D.强制性 12.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 A.公民个人 B.企业 C.事业单位 D.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3.下列不属于行政立法原则的是() A.依法立法 B.民主立法 C.科学立法 D.部门立法 14.某县政府裁决某争议土地所有权为甲村所有,该裁决为() A.损害赔偿裁决 B.权属纠纷裁决 C.侵权纠纷裁决 D.仲裁裁决 15.《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被发现,不再给以行政处罚。该期限是() A.1年 B.2年 C.5年 D.20年 16.下列属于人身自由罚的是() A.行政拘留 B.罚款 C.吊销许可证 D.警告 17.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在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进行处罚,属于() A.减轻处罚 B.从重处罚 C.从快处罚 D.从轻处罚 18.下列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I、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 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 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 准则的法理。

II、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 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 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17、委员会制: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负责制。 18、层次制:乂叫层级制、分级制,是指政府纵向分为基十层次,每个层次所 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乂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十部门,每个部门所管 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20、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 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1、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行政法学考点-笔记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始终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p7 2、行政法学与行政法的区别: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及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 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归属不同: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对象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P25 3、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系指贯穿于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 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它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P43 1行政合法性原则是首要原则(行政职权来源合法,行政行为受到法律拘束) 2行政合理性原则又称比例原则或帝王原则(由比例原则、平等原则与正当原则构成)P54 4、行政主体的权利(包括那些机关可以构成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一般以 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载体,但它又不限于行政机关,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非行政机关同样享有行政主体的地位。P64制定规范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权。9行政合同权。10行政裁决权。11 行政复议权。12行政委托权。13行政处分与追偿权。14行政执行权 5、行政复议的程序:申请、受理、审理、决定,行政复议是以声请行为 P502-509 6、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 人出示执法身份证明,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的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P303 7、行政给付行为有哪些:行政保障制度(抚恤金;特定人员离退休金;社 会救济金、福利金;发放给灾民的生活救济费和救济物资,安置、抢救、转移灾民而支出的费用和物资等)行政助长制度(行政奖励、国家科研项目资助、中小学贫困生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生助学贷款贴息、对农业的财政资助、对中小企业的贴息贷款、对特定行业的补贴、产品的出口退税等)P215-216 8、行政奖励的形式:(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 (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6)晋级;(7)晋职 9、行政决定的种类:行政命令、确认、许可、给付、征收、征用、处罚、 裁决、强制措施、强制执行等P195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资料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资料

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 00261)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疆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o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 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 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C A.某县社保局向社会发布本县参加社会保险统计数字 B.某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

C. 某市环保局为净化空气禁止某餐馆以煎炒方式做菜 D. 某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交换某块土地使用权2.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这是行政行为的 C p113 A.公定力 B.强制力 C.确定力 D.拘束力 3.下列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工商局对本单位王某进行降级处分B.某市公安交管局拒绝为王某颁发驾驶执照C.某市卫生局宣布一批新任科长名单 D.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完成年终考核的命令 4.行政行为主体明显超越行政主体职权的,该行政行为应属于 A.有效行政行为 B.无效行政行为 C.可撤销行政行为 D. 效力未定行政行为 5.下列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 B. 法律 C.行政法规和规章D.道德规范

全国自考2018年10月00261行政法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豳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民事法律关系 B.刑事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A.法律解释 B.判例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3.下列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A.县人民检察院 B.市教育局 C.市人民法院 D.县人大常委会 4.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市人民政府 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属于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途径的是 A.晋升 B.委任 C.辞职 D.死亡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是违法的,可以不予执行 B.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根据情况随意变更 C.行政行为是对行政相对入作出的,对行政机关没有约束力 D.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7.下列关于行政给付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政给付的内容可以是一定数量的金钱,也可以是实物 B.行政给付通常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获得行政给付是符合给付条件行政相对人法律上的一项权利

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考点重点新版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 相对于社会组织、企业的“私人行政”而言,行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通常称为“公共行政”。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它包括以下含义:(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2)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不仅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 (一)行政权 1.行政权的涵义 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这个定义具有三层意思: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宪法、法律的确认或设定,行政权就失去了存在和行使的合理基础;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就其各自所管理的事项行使的权力分别为立法权、司法权等;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一方面,现代行政权仍然保留了

传统国家政权的特色,是国家治理和服务社会的公权力的一种,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者行政机关的委托,有的源于社会组织的自治而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行政权不完全等同于行政职权。前者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其内容多而复杂;后者则是具体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与其行政目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行政权与行政权限的区别。行政权限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界限,是行政权的具体形式——行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权力范围)之一。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超越行政权限,便构成行政越权,视为无效。 2.行政权的内容 包括: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判权等。 3.行政权的特点 行政权与其他国家权力和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权利不同,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它则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4.行政权的双重作用 现代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广泛的职权,并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行政法学重点(自考)题型:单选题30*1+多选题5*2+名词解释5*3+简答题3*5+论述题1*10+案例分析题2*10 1.行政: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行政权:赋予或认可、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 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3特点:强制性弱化;单方性缩小范围;优益性限制。 3.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 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4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特点:2形式上+3内容上:内容;效力位阶变动;交织。 行政法的2作用: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用 4.行政法关系:经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 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的5特征:行政主体;平等但非对称性; 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争议司法解决 6.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 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3特征: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称性。 7.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3联系与3区别 (地位、主体、客体) ◆基础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 律关系。 ◆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 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 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8.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 法律部门,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3体现:调整对象;与宪法的关系;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 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具体内容: ◆法律保留原则: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 律的明文依据,。 ◆法律优先原则: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 反法律的措施。包括:法律优先行政;行政不得违法。 10.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5个具体内容:立法目的;正当考虑,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平等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给予不同对待;自然规律;社会公德 5个子原则包括: ◆行政公开原则:内容公开;过程公开;信息公开。3 功能:腐败;保障知情权;加强合作。 ◆行政公正原则:实体公正(徇私情、存偏见、武断专 横)和程序公正(法官、接触、听取意见) ◆比例原则:采取某项措施时,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 现和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 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利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 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 例。 ◆信赖保护原则: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 政行为的正当信赖应当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 的不利后果。 ◆尊重和保障人权 11.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13.行政优益权:行政职权具有优先性,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依法享有一定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 ◆行政优先权: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许多职务上 的优先条件。即权利在同一领域或者同一范围内相遇时,具 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包括行政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 协助权,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公定力) ◆行政受益权: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14.行政职责: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符合法定目的;遵循法定程序。 15.行政权限: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所不能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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