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社保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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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社保常见问题

常用电话:

社保:12333

地税:12366

公积金:12329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12343

广州银行:83966288

光大银行:95595

经常办事地址:

公积金管理中心: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

广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2楼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地址: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1-2楼

广州市天河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长兴路125号2楼电话87701811 / 87701911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牌东路117号1楼

天河区社保基金中心:石牌东路137号7楼

天河区医保局: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2楼

广州市医保局: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天河区地税(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1楼

天河区地税(龙洞):龙洞东路一横路一号1楼

公积金单位办理归集业务注意事项:

一,单位月度增减员缴存

a.有增减员的提供《住房公积金年月汇缴、变更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在广州第一次购买公积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广州购买过公积金的人员需办理转移后,再办理增员业务;《汇缴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支票。

b.月度没有增减员,只需提供《汇缴书》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支票。

二,转移

a.本地转移

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或任职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原单位盖公章);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异地转入

注:办理转入手续前,单位首先需要在单位账户下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持缴存证明到异地办理手续,转入款项到账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加盖新单位公章);《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加盖新单位公章)。

三,变更登记

a. 单位信息变更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等发生变更时,单位提供相关变更文件、新证书(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授权委托书》、新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等相关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一份;

单位地址、单位成立时间、主管部门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方式、行业代码、单位预算代码、单位付款银行名称、单位付款银行账号等发生变更时,只需填写《住

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b.个人信息变更

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四,补缴

a.《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联;支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一份(要求补缴人员签名确认;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补缴说明一份。

个人查询方式:

a.收到密码函的人员,可直接通过个人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方式登录“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及查询本人账户缴存信息;未收到密码函的人员(2013年6月份增员的人员没有密码函),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密码启用业务的网点设置网上“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登录密码。2013年7月1日起关闭网上“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b.有对账薄的人员可以在银行ATM打本机上打印缴费的流水账,不需要密码。

五,年度调整

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缴存基数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且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年度调整的时间大概在每年的7月份。

a.《广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调整等级表》一份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电子版及纸质文档一份加盖公章。

六,打印单位,个人缴存明细或开具缴存证明

a.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经办人来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开具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由非单位经办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七,提取(列举几个常见的提取方式)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复印件、及以下相应证明材料。

a.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②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③购买拍卖房的,手续同“②非按揭购买二手楼”。

b.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c. 租房提取的(房屋租赁合同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且在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首次提取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d.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注意: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另外提供两位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原件。

八、贷款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贷款时时正常缴费状态的;广州市户口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非广州市户口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有购买住房的合同;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

a. 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社保注意事项

一,用工备案资料

《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三份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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