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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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12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西安xx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制度汇编社会保险管理办法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强制执行的各类社会保险及基本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利益,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基本住房公积金等(简称“五险一金”)。

二、社会保险的对象符合西安市规定的录用条件并履行相关手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

三、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包括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费的核算和缴纳等。

四、缴费帐户的建立与转出:对新员工或离职的员工,在正常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为其办妥“五险一金”缴费帐户的建立或调出、工伤、死亡及停保等异动手续,以免对员工个人和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缴费与扣款流程公司应在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类社保实际情况,向经办机构缴纳“五险一金”并填报员工及变更人员“社保及公积金缴费明细台账”;其中个人缴费应在员工当月发放的工资中扣除。

六、缴费对帐:人力资源部每月与财务部门做好对账工作,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七、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基础工作,如实核定员工年度收入,确保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真实准确。

(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员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劳动报酬等所有收入(下同)。

当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陕西省(部分社保规定是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部分社保规定是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新参加工作的无缴费基数的员工,以其起薪当月工资性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住房公积金是在职员工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补贴三项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内退人员按每月生活费作为缴费基数,新入职的员工以及休长假的员工按西安市最低标准工资作为基数缴纳。

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金科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

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和所属各公司人事管理程序,确保公司员工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规范公司员工入职、调动、离职时五险一金接续工作,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地产公司,非地产所属公司应根据行业用工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报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备案后执行.第二章分则第三条五险一金办理一、本细则中五险一金指的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与大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二、根据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比1、本表为城镇职工保险缴纳比例,公积金缴纳基数为国家规定缴纳比例的上限.2、各地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缴费比例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异地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缴费比例,但具体执行标准需报集团审批.第四条五险一金基数调整一、整体调整:集团一年或两年根据社平工资的变化情况,结合集团经营状况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与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进行适度调整.各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后参照集团标准进行基数变更.二、个别调整:主要指员工职级变化导致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的变动.员工职级发生变化的,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当年不予调整,由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于次年整体调整时按照对应职级进行基数变更.涉及员工五险一金代缴的,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与经办代缴的公司协调变更基数.第五条各公司之间五险一金划账由于目前全国各省市社会保险的缴纳规定有一定差异,养老保险未实现全国统一存缴,在不同省份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比较困难,各公司存在相互为异地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各公司之间员工五险一金代缴、补缴的,次月15日前代缴公司即缴费公司向员工所在公司传阅当月员工缴费明细表,所在公司确认后由所在公司财务部划账到代缴公司,其中员工个人缴纳部分,员工所在公司应在员工月度工资中予以代扣.第六条员工入职新员工应在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时,向公司出具原单位已办停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以便公司及时办理五险一金的接续事宜并缴纳费用.若在入职报到时无法及时出具上述手续的,15日含前入职的员工需在当月15日以前将出具,15日以后入职的员工需在次月15日前出具以上手续.新员工入职报到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发放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见附件一,新员工应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一、由于员工本人没有及时出具相关手续而造成五险一金无法按时缴纳的,人事行政部在员工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据当地政策在允许补缴的时间段给予补缴,部分社会保险无法补缴的,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二、新员工无工作经历或原工作单位未缴五险一金的应届毕业生或从未缴五险一金的新员工,员工本人向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说明并签字确认后,人事行政部直接参保.三、新员工原有社会保险账号存在问题,需员工本人先到相关部门进行办停、转移或合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再予参保.四、新员工的社保保险关系在原单位,员工本人不愿转出或员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其他单位或社区缴纳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公司与员工签订聘用协议,公司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是根据各地区的政策,如果可以再参保工伤保险的,公司应与参保.第七条员工调动一、员工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其五险一金办理工作由调动双方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本人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二、员工调动五险一金费用分摊与员工薪资发放一致:15日含以前调动的,当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15日以后调动的,当月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出公司承担,次月起五险一金费用由调入公司承担.三、集团代缴员工调动一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到另一异地公司,五险一金依然由集团代缴的,调出公司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按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见附件二格式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集团据此将员工五险一金账目按规定划入调入公司.二集团代缴的员工从异地公司调回重庆区域公司,五险一金由重庆区域公司为其缴纳,集团不再代缴,调出公司及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集团人事行政部及时办理调出,将调出资料交给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四、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动一重庆区域公司员工调往集团或异地公司1、员工五险一金需要集团缴纳或代缴的,调出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材料交集团人事行政部及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名单,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集团人事行政部.2、非重庆籍员工,可申请由集团代缴或直接到异地公司参保.集团代缴的,原公司将相关材料交给集团人事行政部;异地公司参保的,原公司将相关资料交异地公司人事行政部.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同时传给相关单位.二重庆区域公司调往重庆区域其他公司,员工五险一金需要转移的,原公司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移交员工五险一金资料,于每月15日前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多个员工调往不同公司的,分别造表.五、异地公司员工调动一异地公司员工调往重庆区域公司或其他异地公司,原则上要求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关系应转到新公司,但由于各区域社会保险关系不能跨省转移或因员工户口不在调入公司所在地的,经双方公司协商并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后,可由原公司继续缴纳,代缴部分费用由员工调入公司每月划账到调出公司.二员工在异地公司之间调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公司应及时办停相关手续,并将资料交给调入公司,每月15日统计上月15日到本月14日含调动人员,并填写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传给调入公司.六、员工调动时,若住房公积金调出人数较多,需报公积金中心审批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应及时提交审核资料,公积金中心审批办理后,再将资料移交调入公司.养老保险接续卡无法及时办结的,调出公司集团代缴时为集团公司先做减少,员工调入公司先新增,养老保险接续卡办理好后再移交给员工调入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的,需为员工进行补缴.七、员工调动后,调出公司应及时与调入公司沟通处理员工五险一金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统计表格,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社会保险及薪酬专员.由于调出公司未及时统计并知会而造成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未及时缴纳的,责任由调出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调出公司及时统计并知会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而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未能及时予以参保的,责任由员工调入公司人事行政部承担.第八条员工离职公司员工离职时,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及时办停或及时联系代缴单位办停五险一金,员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前离职的,人事行政部当月给予办理退出手续;若在当地办理五险一金截止时间后离职的,则当月公司继续给予缴纳费用,次月办停.一、由于社会保险调出手续需一定时间才能办结,住房公积金次月调出方可保证在职当月如数缴纳,因此两种手续全部办停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人事行政部应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时及时告知五险一金调出事宜,人事行政部办结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后,应及时联系员工本人领取相关资料.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应于员工正式离职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附表形式告知代缴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及时处理员工五险一金办结事宜.三、公司人事行政部办结五险一金后通知离职员工领取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相关调出手续;若为其他公司代缴的,员工离职后六十日内由代缴公司负责通知领取;超过六十日员工未领取的,代缴公司负责把相关资料转交员工所在公司,由员工所在公司人事行政部继续通知员工本人领取;自所在公司通知员工本人之日起超过两年,员工仍未领取的,所在公司不再负责保管,可自行处理相关资料.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细则由集团总部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本细则未规定的事项,按集团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因区域政策差异不能按本细则执行,应在本细则总原则下进行调整,并按集团授权体系报集团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第十一条国家及地区社会与劳动保障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调整相关政策,本细则按要求做相应调整.第十二条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2、员工调动五险一金办理明细表附件1:新入职员工提交参保资料通知新入职员工参保资料提交通知:公司将于近期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增手续,请你于年月日前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并将以下资料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以便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跨省转移,主城与区县转移等;人事行政部年月日………………………………………………………………………………………………………回执本人已知晓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各项资料,并于年月日前将所需资料交至公司人事行政部,本人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情况如下:养老保险□是□否医疗保险□是□否工作保险□是□否生育保险□是□否失业保险□是□否住房公积金□是□否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完善之前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关系办停、打卡;社会保险关系区县间转移;住房公积金办停并取得调出凭证及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等,影响公司未及时为本人完成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由此造成的结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本人签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异动时间为员工离开本公司的具体时间;现缴纳公司是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公司;五险缴纳情况分为“全缴”或“部分缴纳”,部分缴纳需说明具体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为“全缴”或“未缴”;缴纳基数为该员工的缴费基数;调动后缴纳公司是异动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办停时间为经办人为此员工办停社保的时间;员工缴费截止时间是员工费用缴纳到哪一天的时间;资料交接为“已交接”或“未交接”,指养老保险接续卡、公积金调出凭证等证明性文件;经办人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相关经办人员.。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1、目的:为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本制度所称的社会保险,是指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五个险种和住房公积金;3、投保对象:员工与公司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公司即为其办理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起保日期以进公司报道之日为准。

4、投保的时间节点:根据社保机构“交尾不交头”或“交头不交尾”的判断准则,凡每月20日后进本公司的员工,其进入当月不申办社会保险,但该员工离开公司那个月份,无论是哪一天(哪怕是月度1号)也由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反之,凡每月20日(含)前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其进入当月申办社会保险,但该员工离开公司那个月份,只有在月度20日后离职的,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投保基数:根据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青海省员工参保金额调整日期为每年的2月至3月。

公司参保将根据员工上年度和本年度的工资调整系数,经本公司综合管理部汇总统计后交总经理批准,经总经理同意后交员工确认,如果低于青海省年度最低参保工资基数的则按最低参保基数进行参保。

6、投保比例:青海省2010年度的最低参保基数为1678元,其社会保险缴纳结构如下,(注:如有政策调整,公司将按政府最新规定调整)。

表一。

7、参保资料:7.1参保时间:每月20日前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上交参保资料;7.2新办:员工本人提交本人真实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含本人页和户主页);7.3因员工本人原因延迟申请、上交相关资料而导致未能及时参加社会保险者,其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8、参保费用:员工个人负担的金额按【投保比例】从员工参保当月工资中进行扣缴,单位负担金额则由公司按【投保比例】直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纳。

9、其它:为保障公司员工的知情权,综合管理部在办理社会保险的过程中将保持与公司员工的沟通与交流,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10、附则: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

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

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

住房公积金知识大全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制度,对于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基本概念、使用规定和注意事项三个方面来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知识及相关问题。

一、基本概念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设立的,用于职工公积金制度中的一项,主要是为了减轻购房压力,鼓励职工购买和租赁合理住房,并提高个人和家庭的住房水平。

同时也是一项社保制度,旨在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和理财意识。

二、使用规定1.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一般是8%~12%,以职工个人薪资和所在地区而定。

同时,公司应按照同等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取出规定职工在购房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也可以取出公积金用于租房支付、住房装修和结婚等。

但是,取出公积金的金额应在职工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之后,且最多不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3.转移规定若职工更换工作,也应该及时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的单位,以便在以后的使用中更加方便。

同时,同一个人只能在一个单位开立一份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注意事项1.办理申请职工可以将申请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在申请过程中,应该准备好职工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2.资金监管住房公积金的账户具有一定的资金监管机制。

只有职工退休或购房、还房贷等特殊情况下才能全部取出。

同时,公司也应该定期进行公积金资金监管,以确保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注意查看账单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关注自己的公积金账单,并定期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以确保公积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保制度,其使用和管理都需要职工和企业的共同支持和监管。

希望大家在了解住房公积金知识的同时,积极缴纳、合理使用,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相关法规

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七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总体情况的说明

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总体情况的说明

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总体情况的说明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制度,也是企业法定的义务。

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保障员工福利、提高员工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总体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最主要的两种社会保险,公司对员工缴纳的比例根据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养老保险是为了在员工退休后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工资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医疗保险是为了员工的医疗保障。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医疗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医疗费用 reimbursement.失业保险是为了在员工失业时提供经济保障。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工伤保险是为了在员工因工作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提供工伤医疗和相关赔偿。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生育保险是为了在员工怀孕分娩期间提供一定经济补贴。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及时足额缴纳到社保局。

其次,公司缴纳公积金的情况。

公积金是为了员工的住房保障。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公积金,同时将公司应缴部分足额缴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员工的个人资产,可以在购房、还房贷等方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公积金的余额可以随时查询,员工在退休后还可以申请一次性支取公积金作为退休金。

总体来说,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证员工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并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对公司的忠诚度。

北京市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政策

北京市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政策

北京市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政策
北京市社会保险与公积金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1. 北京市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实行了社会保险制度,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北京市的社会保险由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按照比例缴纳,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2. 公积金政策:北京市实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指市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职工和个人缴纳公积金,以供购房、租房和借款等用途。

北京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
其中企业缴存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5%。

3.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制度的整合: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权益,北京市实行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整合。

职工在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时,也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进行综合管理。

4. 政策优惠:为了鼓励企业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制度,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措施,如对缴存公积金的企业给予税收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对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也有相应的奖励政策,同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也可以享受一些税前扣除和其他补贴。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

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编号:Q/B21C-RL/GL-9-2011-01 总则为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供给水平,提高企业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以及维持长期稳定的劳资关系,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特制定廿一客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廿一客北京公司有劳动关系的所有正式编制员工。

3 社会保险缴纳办法3.1社会保险缴纳办法适用人群:适用于与廿一客北京公司签订全职劳动合同的正式编制员工。

3.2社会保险参保种类: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3.3 社会保险缴存种类及比例:以户籍区分缴存种类缴存种类说明:(1)本市城镇户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2)本市农村户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3)外埠城镇户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四个险种;(4)外埠农村户口: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养老、失业保险需另外申请。

3.4员工缴费基数标准:(1)主管及以上员工以满勤的第一个月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

(2)专员级别及以下员工按照北京市社保缴费最低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并且根据入职年限经个人申请对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注:(1)基数以2010年07月份之后实行的最低基数为基准。

今后根据每年北京社保局发布的最低基数调整。

(2)专员级别以下员工申请的各项社保基数不得超过其申请前一个月的基本、岗位、绩效(提成、计件)工资总额。

(不含加班费、津贴补助等其他工资项),当工资额度不好计算时,以其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3)上表中的数据是其服务年限对应的可以享受的各项社会保险的最高基数,当基数高于其本人工资时,以其本人工资为标准计算,当其本人工资低于北京市社保缴费最低基数时,以北京市社保缴费最低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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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CYC
生效日期:2016/01/04 密级:公布昆山长鹰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核发全意,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
房公积金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长鹰及长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不含返聘、退休、顾问
等人员)。

三、权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事行政部,主要工作
职责如下:
1、负责工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你的与执行;
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员工保险及公积金个人账
户的代扣代缴
3、公司年度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决算管理
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四、作业内容
1、新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填写转正申请表,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批核
准后,从转正月份起,人事行政部将其自动纳入月度保险及公积金名册。

2、新转正人员在一个月内需向人事行政部提供相关资料(就业登记证、
公积金账册),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及缴纳公积金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3、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及公积金条件,但因已经参加本市其它同类
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和公积金,需由员工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
的同事,办理解除老头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事行政部自员工
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保险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5、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违纪解雇处理的,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人事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保险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6、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停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费用(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7、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期见的社保及公积金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如员工个人在试用期间需要缴纳,本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试用期后公司及时缴纳。

8、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昆山当地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8.1社会保险:
单位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32.5%
个人缴费=员工社保缴纳基数*10.5%
8.2公积金:
单位缴费=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8%
个人缴费=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8%
9、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中公司缴费部分由人事行政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缴纳。

10、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结合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及公司员工岗位级别确定,具体如下表:
备注:专员指9职等以上生产技术人员或办公室职员
11、公司新任管理职干部当年度内按原岗位级别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
险和公积金,第二年开始按照对应职等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12、公司对干部进行降职、免职处理的,人事行政部应于处理决定下发
当月或下半年度进行缴费基数调整,按照降职、免职后的职等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13、因公司人员职位变动(升职、降职或免职)造成的社保及公积金基
数变动,因国家政策不能立即调整的,可暂时沿用原缴费基数,但人事行政部可在下半年或下年度进行调整。

14、人事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
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五、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一切解释权属于人事行政部。

六、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开始执行。

人事行政部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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