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的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等。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三条参保范围和登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为员工办理以下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入职情况和相关要求,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条社会保险费公司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当,公司承当肯定比例,员工承当肯定比例。
第五条社会保险福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享受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抚恤金、失业保险金、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公司将依法为员工申领相关福利,并及时支出。
第六条个人社会保险信息保密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社会保险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其泄露、出借、转移。
在员工离职后,公司将妥当保管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公积金管理第七条公积金参加和缴存公司为员工供应公积金参加和缴存机会。
员工可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公积金,并缴存肯定比例的工资。
公司将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月为员工缴存公积金。
第八条公积金福利员工参加公积金后,可享受公积金提取、贷款等福利待遇。
公司将依法为员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并及时支出。
第九条公积金账户管理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开立公积金账户,并及时告知员工账户信息。
员工需妥当保管本身的公积金账户信息,如有遗失或账户显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帮助处理。
第十条公积金的转移和停止员工在离职时可申请将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或停止公积金参加,公司将依据员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员工停止公积金参加后,可以连续享受之前已缴存的公积金福利待遇。
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

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强化企业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管理,保障职工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缴纳主体1、本制度适用范围:凡是在我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都应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缴费主体:员工和企业三、社保缴费标准1、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员工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企业部分由企业全额承担。
3、上述内容如有调整,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积金缴纳标准1、公积金缴纳基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缴存比例:员工和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3、公积金缴纳由员工和企业各自承担一半。
五、社保公积金缴纳管理1、缴费计算(1)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计算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2)每月月初,企业应将员工应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金额提前发放到员工工资卡账户。
2、缴费时间(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时间进行缴费。
(2)确保每一期缴费都按时足额缴纳。
3、异动操作(1)员工因任何原因转正、离职、调动等情况,应及时调整其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2)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擅自调整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金额。
4、缴费记录及报告(1)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社保和公积金缴费记录,并定期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2)确保缴费记录真实可靠,不得随意更改。
5、监督检查(1)公司领导、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都有责任对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如发现有不当行为或违规操作,应立即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六、违规处理1、对于企业未按规定全额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员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其他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情况,应根据违规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

社保及公积金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公积金”)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三、社保和公积金的种类(一)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公积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四、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和比例(一)缴纳基数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按照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
新入职员工的缴纳基数按照其首月工资确定。
若员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基数下限,则按照下限缴纳;若高于上限,则按照上限缴纳。
(二)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2、医疗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3、失业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缴纳比例为____%。
4、工伤保险:公司缴纳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员工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公司缴纳比例为____%,员工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公司和员工的缴纳比例均为____%。
五、社保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一)新员工入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新员工入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收集员工的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等。
2、填写社保和公积金新增人员申请表,提交给当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二)员工离职1、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离职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停保手续。
2、为离职员工开具社保和公积金的缴费证明。
六、社保和公积金的待遇享受(一)养老保险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报销、住院报销等。
(三)失业保险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____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

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员工福利待遇,规范职工社保与公积金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并包含合同制、劳务派遣和兼职人员,不包含临时工。
第三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应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鄙视和不合理待遇。
2.遵从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社保和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定时足额缴纳和办理相关手续。
3.共同责任原则:企业和职工共同承当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责任,相互合作,共同维护职工权益。
第二章职工社保管理第四条社会保险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本企业为职工供应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条缴费基数确定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以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应高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超出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
第六条缴费责任1.企业和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当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责任。
2.企业应定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如实申报和交纳相关税费。
第七条社保费用支出1.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职工的社保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出到指定的社保机构。
2.企业应定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少缴。
第八条社保待遇申领1.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申领方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企业应帮助职工办理社保待遇申领手续,供应必需的支持和帮忙。
第三章职工公积金管理第九条公积金开户1.职工入职后,应向企业供应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
2.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公积金开户信息报送至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十条缴存基数确定1.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月工资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保障员工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三条定义1.社会保险:指员工在工作期间享受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2.住房公积金:指员工依据国家规定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社会保险管理第四条参保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兼职员工参保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五条缴费责任1.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并定时足额缴纳。
2.员工应按规定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办理参保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更改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户口所在地等)时,应及时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企业应定时足额支出员工的社会保险待遇。
2.员工应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供应所需料子,以便及时领取相应待遇。
第三章住房公积金管理第八条参公积金范围1.全日制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兼职员工参公积金范围由实际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规定确定。
第九条缴存比例和计算基数1.企业和员工应依照国家规定的缴存比例共同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办理公积金开户手续1.新入职员工需在入职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2.员工应供应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员工在退休、购房、大病医疗等特殊情况下,符合国家规定的提取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第十二条公积金账户更改1.员工如需更改公积金账户信息,应提前15日通知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的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权益,提高整体福利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解释1.公积金,指企业为员工供应的由员工和企业共同缴纳的一种储蓄制度,以满足员工在退休、住房等方面的需要。
2.社会保险,指企业为员工供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二章公积金管理第四条缴存比例1.公积金缴存采取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的方式,缴存基数为员工的月工资总额。
2.个人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10%,企业缴存比例为员工工资总额的8%。
第五条缴存时间和方式1.公积金缴存按月进行,每月依照员工的实际工资金额扣除相应的公积金金额。
2.缴存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员工的公积金缴存,并定时足额上缴至相关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账户。
第六条公积金提取条件员工可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1. 退休。
2. 购买、自建住房。
3. 缴存满5年。
第七条公积金提取程序1.员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应填写申请表,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料子。
2.申请表和证明料子需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将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第八条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1.公积金账户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定期进行资金核对和报表统计。
2.相关部门应搭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公积金核查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第九条缴纳比例和基数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20%,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10%,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企业缴存基数的1%。
2.工伤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缴存基数为员工工资总额。
第十条缴纳时间和方式1.社会保险费按月缴纳。
2.缴费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定时足额上缴至相关社保机构。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篇: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经营单位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正式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参保管理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制度的拟定与执行;2、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按时缴纳和协助财务部对员工“五险一金”个人帐户的代扣代缴;3、公司关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预决算管理;4、负责公司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第十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身不愿将原保险关系转入公司所在地以及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经批准,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处理的,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人力资源总监签字审批后,人力资源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
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人力资源部核算金额,至财务部交清后方为至办理转出手续。
公司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社保公积金缴纳第三条本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比例根据员工工资水平确定。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公司应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公积金登记手续,并按月足额缴纳。
第三章社保公积金管理第六条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和管理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第七条人事部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社保公积金的参保、停保、转移等手续的办理。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社保公积金的财务核算和缴纳工作,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第四章社保公积金使用第九条员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享受以下社保公积金待遇:1. 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可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员工患病住院、购药等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3. 工伤保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等待遇。
4. 失业保险: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5. 生育保险:女员工生育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条公积金可用于以下用途:1. 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装修房屋:用于自住住房的装修。
3. 租房:用于支付自住住房的租金。
4. 其他:按照国家规定可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公司管理层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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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参保内容: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参保范围
1.公司所有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实习及临时聘用人员)
2.新员工报到入职,进入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即参保,当月20日后入职的新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从次月开始参保。
三、参保
1.员工转入的社保和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交清,公司方可续保。
2.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3.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身不愿意将保险关系转入公司,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停保
1.员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者公司对员工辞退,经审批同意办理完交接手续,人事行政部门自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
2.员工如24日以后办完离职手续,而社保中心25号至月底停止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来不及办停社保,下月社保费用(公司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3.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停保。
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交保费,公司和个人部分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承担。
五、缴纳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按南京市保险政策标准执行
2.公积金缴纳比例按基数8%核算。
六、缴费基数
1.公司初创期,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南京市最低基数标准。
2.待《薪酬体系制度》建立完善,每个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岗位等级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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