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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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第一篇:引言煤矿是我国资源丰富的特殊行业之一,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和危险性,煤矿工作环境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我们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

本文将在以下方面介绍相关内容: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二篇: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和分类煤矿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煤矿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或者没有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所造成的行为。

煤矿不安全行为分为两大类:一是主观故意犯错误,二是非主观故意犯错误。

主观故意犯错误是指工作人员明知故犯地违反安全规定或者故意不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例如,员工故意不戴安全帽进入矿井作业区域。

非主观故意犯错误是指工作人员因为疏忽大意、缺乏安全意识或者操作不规范而导致的不安全行为。

例如,员工在操作设备时因为疏忽忘记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篇: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重要性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原因: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煤矿是一个危险的工作环境,安全问题需要高度重视。

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2. 减少事故发生:煤矿事故往往由于不安全行为导致。

通过严格执行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可以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提高工作效率:煤矿不安全行为常常导致工作进程的中断,影响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和执行煤矿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煤矿的生产能力。

第四篇:具体的管理措施和注意事项1. 制定明确的安全规定:煤矿应制定明确的安全规定,明确员工在煤矿的行为规范,例如佩戴安全帽、遵守操作规程等。

2. 安全培训和教育: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减少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

煤矿三违界定标准随着我国煤炭行业的不断发展,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煤矿三违是指煤矿企业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行为,煤矿三违的存在严重威胁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国对煤矿三违进行了明确界定。

本文将介绍煤矿三违的界定标准。

一、煤矿三违的定义煤矿三违是指在煤炭生产过程中,煤矿企业未经安全许可,超过限额以及违规行为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严重影响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煤矿三违的分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三违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类:1.煤矿生产和管理违法行为2.安全许可制度违规行为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行为4.职业卫生违规行为5.消防安全违规行为6.事故应急救援违规行为7.法律法规违规行为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三违的划分标准如下:1.煤矿生产和管理违法行为:违反煤炭行业标准、技术规定和安全规程,不按规定选煤、处理煤,违法采掘煤炭,不按规定组织作业和施工,未按规定上报、记录、台账。

2.安全许可制度违规行为:未经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和生产,未履行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制度和规定,超范围、扩建、建设和改造。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规行为:未制定管理制度,未对从业人员实行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未进行安全技能操作练习,未在必要时进行应急工作,未按规定配置安全设施、器材和装置。

4.职业卫生违规行为:对从业人员未进行职业卫生防护指导和培训,未配备职业卫生设施,未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和个人防护用品发放。

5.消防安全违规行为: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未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未设置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及时消除火险和爆炸隐患。

6.事故应急救援违规行为:未制订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未安排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未做好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工作。

7.法律法规违规行为: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文明生产的要求生产,违反国家关于煤炭生产管理的规定,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和实行消防管理。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共性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1)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

(2)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入井。

(3)不随身携带矿灯入井。

(4)穿化纤衣服人井。

(5)人井前喝酒。

(6)新人矿的井下作业员工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就独立工作。

(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8)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人员,未经重新培训就独立工作。

(9)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10)对信号或监控仪器设备不加爱护,随意拨弄和损坏。

(11)开车信号发出后,乘罐人员随意打开罐门。

(12)乘罐、乘车超员挤坐(13)乘罐、乘车人员拥挤,坐车、乘罐时嬉戏打闹。

(14)没经把钩工许可,撞自登车、人罐。

(15)罐笼内装有物料或矿车,还搭乘人员。

(16)乘罐时将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伸到外面。

(17)在罐笼内向外抛扔东西。

(18)凿井期间,乘吊桶不佩戴保险带或坐、立在吊桶边缘上(19)乘斜井入车时,挤占跟车人座位。

(20)人车行驶途中扒上跳下。

(21)携带爆炸物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坐车(22)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行进方向或站立、仰卧、手摸胶带两侧(23)乘坐固定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材料车。

(24)开车前,不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5)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26)随身携带锋利工具刃口不带护套。

(27)在井下行走将较长的工具斜扛在肩上(28)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在两轨道中间行走。

(29)不注意瞭望,随意穿越、横跨电车轨道。

(30)横跨正在运转的绞车道或无极绳道(31)在回风道行走不走巷道中间,而走巷道两侧(32)在斜巷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的有关规定。

(33)横穿斜巷井底,不走专门设置的绕行道。

(34)随意横跨胶带,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35)擅自乘坐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或在机槽内行走。

(36)擅自进入设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示牌的地点。

(37)在溜煤眼和下料眼内行走,或在溜煤眼下方停留。

煤矿作业现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煤矿作业现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

煤矿作业现场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高危行业,常常伴随着许多危险和意外。

尤其是在作业现场,工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

因此,对于煤矿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可以保证工人的安全,也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生产效率。

不安全行为的定义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在作业中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危及其它人员安全的行为。

这些行为的发生通常会导致意外的发生,在煤矿作业现场可能会引起煤尘爆炸、火灾、坍塌等重大事故。

不安全行为的分类煤矿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分为两类:主观性不安全行为和客观性不安全行为。

主观性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工人为缩短工作时间或减少工作强度而采取的不安全行为,如信号望而不择、违章作业等。

客观性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因工作环境因素或人员因素引起的不安全行为,如机器设备故障、气候变化等。

不安全行为管理的必要性煤矿作业现场的不安全行为往往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因此对于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不安全行为管理可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减少或避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其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可以为煤矿企业提供更加安全和高效的生产环境。

最后,不安全行为管理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竞争力,并能减少生产事故产生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不安全行为管理的方法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是安全管理的基础,煤矿企业应该建立安全制度和安全自查制度等。

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监督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对安全生产常态化应急管理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并建立应急预案。

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人作业行为的监督,在必要时进行处罚或批评教育,以达到规范工人行为的目标。

采用先进技术手段随着技术的发展,煤矿作业现场的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应该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如安全报警设备、视频监控等,来协助管理工作。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奖惩制度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一方面可以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的减少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对煤矿员工的安全行为管理,提升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煤矿安全规程》;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煤矿工作的员工。

三、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员工不安全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煤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破坏煤矿安全生产秩序,危害煤矿安全生产和员工个人安全的行为。

四、主要内容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员工必须参加并通过培训考核。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煤矿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向员工进行详细解释和宣传,确保员工清楚了解各项安全规定。

3.安全操作规程煤矿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必要的操作指导和安全注意事项。

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必须遵守相关规程和注意事项。

4.安全操作装备煤矿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操作装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5.安全生产检查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向员工提供改进意见。

6.安全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破坏煤矿安全的员工,煤矿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安全责任追究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级甚至开除等处罚。

7.安全事故处理对于因员工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煤矿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责任的大小,依法追究员工的责任,并为受害员工提供相应的赔偿和救助。

五、奖惩措施1.奖励制度对于发现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煤矿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2.处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破坏煤矿安全的员工,煤矿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安全责任追究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级甚至开除等处罚。

六、宣传与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煤矿是一个危险的生产环境,其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有必要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和探讨。

什么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导致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行为,通常是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缺乏安全意识、压力、疏忽或故意忽视安全标准等。

常见的人的不安全行为1.不符合安全标准:不履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如不穿安全服装、不戴安全帽、使用不合格的工具等。

2.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规章制度,如违反机械设备的操作方法、误关警报器等。

3.放松警惕:工作中没有高度的警惕性,工作状态处于不专注、不集中的状态,如在操作设备时、观察周围情况时、行走时不注意跌倒等。

4.急躁冲动:在工作中或其他情境下情绪激动,因此失去控制,而没有顾及安全问题,如在操作设备时过度追求快速和效率、激烈的口角等。

5.疲劳问题:夜班、轮班、工作时间过长、过度劳累等情况可能导致疲劳,影响人的注意力和反应时间,使其无法正常工作,从而引发意外事故。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煤矿生产中的应对措施1.安全意识培养:煤矿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使员工认识到安全存在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严格执行规程:制定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落实标准化管理,协管员工按规章制度执行,保证所有工作人员的言行符合安全标准。

3.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和培训,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员工要依法办理。

4.保持好的工作状态:安排合理的工作计划,根据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工作量制定出科学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保证工作安全的前提下,减轻员工的工作压力。

5.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开展各类安全演习或练习,提高员工对于安全防范的认识和技能,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

结论在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意外的主要因素。

在实际的工作中,煤矿企业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以降低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不安全行为处罚标准


14 违章作业 安全隐患未处理,安全设施不全、不完好,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
红线 5000 10
15 违章作业 综掘机不停电闭锁或用截割臂升降人员者。
红线 5000 10
16 违章作业 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操作设备。
红线 5000 10
17 违反劳动纪律 殴打、谩骂或报复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者。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责任连带 跟班队干 队长 书记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红线 5000 15
18 违章作业 乘坐或使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物料。
红线 5000 10
19 违章作业 空顶作业,顶板维护、回收支护材料时未执行先支后回者。
红线 5000 10
20 违章作业 辅助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运行,空挡滑行,驾驶人员离开车辆不熄火。
红线 5000 10
21
违章作业
采掘工作面接近地表水源、小窑、富水区等水患危险区域,不坚“持预测预报、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者。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纲要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纲要1. 引言- 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和伤亡。

-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改善。

2. 不安全行为的定义- 不安全行为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忽视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

3. 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忽视安全标志和警示- 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未戴个人防护装备- 违章操作和违规用电- 超负荷作业和疲劳驾驶- 滥用毒品或酒精- 忽视隐患和安全隐患未处置4. 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分析- 对安全意识的薄弱和轻视- 工作压力大导致急躁和疲劳- 长期重复性工作造成工作疲劳和精神压力- 个人行为习惯和态度问题- 对风险和危险的认知不足5. 不安全行为的危害- 事故风险大大增加- 工作环境安全系数降低- 造成设备损坏和资源浪费- 影响团队合作和工作效率- 企业形象和声誉受损6. 改善措施- 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检查- 激励安全行为,设立奖罚机制- 建立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氛围7. 结论- 不安全行为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隐患和风险源,必须加强对其的分析和管控。

- 通过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可以有效减少不安全行为,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抱歉,我无法在这个回答中提供超过300个词的内容。

长篇写作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

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内容,我建议您寻找专业的煤矿安全专家或相关领域的作者进行深入探讨。

感谢您的理解。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

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1. 忽视安全规定:一些工人可能会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对安全规定的忽视而导致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比如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不系安全带等,这些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死亡事故发生。

2. 违反操作规程:在煤矿生产现场,有些工人可能会因为急于完成任务或者其他原因而违反操作规程,比如在没有停机的情况下进行机器维修,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或者人员伤亡。

3. 酗酒和药物滥用:一些工人可能会在工作中饮酒或者滥用药物,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影响工作状态,还可能会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 忽视环境变化:煤矿生产现场的环境变化常常是突发性的,比如瓦斯超标、顶板垮塌等,但有些工人可能会忽视这些情况,继续进行工作,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导致严重的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不安全行为,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充分认识到不安全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时加强安全监管,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同时,员工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共同努力降低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风险。

煤矿生产作为一个高风险行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举止对于预防事故至关重要。

本文将继续探讨煤矿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分析及应对措施。

5. 疲劳驾驶:煤矿生产中,有些工人可能需要长时间操作重型机械或者进行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会导致疲劳状态下的操作,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疲劳驾驶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更会对工人及周围同事的安全构成威胁。

6. 不良的工作态度:一些工人可能对安全规定持不负责任的态度,认为事故发生与自己毫无关系。

他们可能会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懈怠忽职,甚至对安全规定视而不见,从而增加了工作环境的不安全性。

7. 个人防护设备的不正确使用:虽然大多数煤矿都配备了各种个人防护设备,但有些工人可能会不正确使用或者故意不戴这些设备,如戴好安全帽、佩戴眼镜、使用防护面罩等。

这些行为不仅会增加自身伤害的风险,也会影响到周围同事的安全。

煤矿不安全行为专题解读

煤矿不安全行为专题解读背景介绍煤矿作为我国能源主要来源之一,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然而,煤矿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长期的难题。

不安全行为是造成许多煤矿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深入研究煤矿不安全行为的成因和控制措施,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文将对煤矿不安全行为进行专题解读。

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定义煤矿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煤矿生产环节中,违反安全规定和安全程序,不注重安全潜在危险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违反煤矿安全制度、规定或法律法规;•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者安全装置;•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票;•对安全设施进行私自改动等。

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原因煤矿不安全行为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简单的概括。

人的因素•安全意识淡漠,观念不正确;•对安全风险认识不足;•心理状态不稳定,对生产中的压力难以承受;•个人不良习惯和行为导致。

环境因素•作业场所状况不良,缺乏安全设施;•作业任务紧张而繁重,需要加快加强生产;•煤矿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情况;•欠缺长期的安全投入,导致设备老化。

技术因素•设备操作复杂,人员难以掌握有效的操作方法;•设备压力和负载超负荷运转,难以保证设备运行稳定性。

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危害煤矿不安全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

对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都会造成极度的损害。

危害于人身安全•直接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延误或干扰救援行动;•导致二次事故。

危害于资产安全•直接损害设备和煤矿的安全稳定性;•物资和资金的损失;•生产延误和停工。

煤矿安全管理措施煤矿安全管理需要科学、系统的策略和有效的方法。

下面几个方面是在煤矿安全管理中比较有效的解决方案。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的意识和认知;•通过系统化培训,改善熟练的操作行为;•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履职能力。

促进技术训练•聚焦于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通过技术培训提高技能;•掌握进行领域特定风险评估的方法。

设备保养和维护•引入频繁的维护和安全检查;•实施定期性的检修计划;•按照海关相关法规和要求进行安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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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人不安全行为定义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按照“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为主,兼顾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充分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遵循科学、实用、易操作的特点制定。

当与上级界定标准不一致时,按照“高不低”的原则定义。

其分为一般规定、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及火工管理、地质调查与水治理的六个部分,每一部分按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严重“不安全行为”、比较严重“不安全行为”、一般“不安全行为”。

一、有以下属之一A 类不安全行为(一)一般规定发现险情或发生事故后,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隐瞒事故或未及时向矿井调度员报告、安检部门汇报的。

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整改继续组织生产。

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而施工。

地下室和井口室没有焊接措施,不严格执行措施作业的,监督、检查人员不履行职责的。

擅自进入重大危险源警戒区或者其他有明显警示标志的危险区域。

违章指挥或强迫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破坏井下安全、通防设备设施;盗窃安全设备和仪表部件。

在重要岗位或关键场所工作期间休息、睡岗的。

变电所、主扇房、压风机房、井下水仓,瓦、安检员擅自携带烟草、向井中点火。

拒绝安全检查,虐待检查员、殴打、报复的。

(二)采矿专业采煤作业期间,进入煤壁侧面或后部溜槽。

在综采挖掘机操作期间进入摇臂活动区;装岩机运行期间,前方逗留的。

工作面拒爆、野蛮行为在被处理之前就已经开始钻井了、爆破等作业的。

掘进工作面支撑不及时,空顶作业的。

(三)机电运输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不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平台上。

机电设备的地下带电维修。

通过刮板输送机或非客运带式输送机进行地下运输。

地下扒手、蹬钩、跳车的。

斜巷提升悬挑车、放飞车、不带电放车。

(讨论)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讨论)非电气工人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

(讨论)地下维修无轨胶轮车人员未按要求采取措施固定车辆进入车底进行维修。

(四)“一通三防”气体放电未按规定操作。

气体检查员在空班期间错过了检查、假检的。

气体超限运行。

未经允许打开围栏,进入老空区、盲巷的。

(五)爆破和火工品管理用刮板输送机、运输爆炸性材料,如皮带输送机。

偷拿、私藏炸药、雷管,或者私自携带炸药、雷管升井的。

在同一容器中混合炸药和雷管。

爆炸物丢失。

(六)地质调查用水控制没有安排。

毫无疑问。

在受突水威胁的地区进行的采矿作业未按要求检测和排水,而盲目安排生产的。

工作面靠近矿场边界、老窑、采空区、含水层、导水断层等附近时,未采取超前探查措施的。

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主要责任。

未按要求预留防水煤柱的技术负责人,或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二、有以下属之一B 类不安全行为( 一)一般规定指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或无证上岗。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10米范围内),或在喷漆时吸烟、动用明火的。

酒后工作或上课喝酒的人。

(二)采矿专业一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返回岗位,或先回后支。

拉移变列车时,站在列车和煤壁之间或列车和皮带之间。

当工作面沿溜槽移动时,用溜子链轮当绞车使用的。

在没有制定审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违规运输物料、设备的组织者及操作人员。

单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内通过爆破收回。

综采工作面紧急停车锁不工作,继续组织生产。

在棚屋巷道内擅自拆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维修巷道或调整、更换支架时,不执行“由外到内维护”和“先支持后返回”原则的组织者。

(三)机电运输对擅自调整设备技术参数、执行机构,导致电源保护失效或失去其功能。

未实施电气设备维护“停送电”制度、无专人监护,检修前未进行验电、放电、闭锁的。

线路停电检修时,未按要求挂接地线或挂接地线前未进行各种电气试验。

绞车运行时,手扶、脚蹬绞车绳的,或在调度绞车侧面、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

人车运行期间将头、手或身体离开汽车。

提升运输过程中,未使用规定的三环链和连接销或未悬挂安全绳。

在矿车运行过程中,将挂钩拉出螺栓。

斜坡提升、下放车辆期间,当车辆停下来并吊在斜坡上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

在高、低压架空线下方施工,或未采取措施堆放材料。

皮带运行期间,进入机头、机尾护栏内的。

无轨胶轮车在地下超速行驶,或超车的或人货混装、超员、超载的。

将车辆停放在道路的斜坡上,不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驾驶员随意离开车辆。

驾驶灯光不全、未完全制动的车辆进入油井。

(四)“一通三防”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未采取措施的值班领导、安、瓦检员。

局部通风未配备风力锁定和燃气锁定装置,或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的。

临时停工地点停风,未遵守风停堆安全措施。

不要随意使用或丢弃安全监测设备、设施的。

一个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两个或多个工作场所提供空气。

未经授权停止风扇或同时打开两个风门,造成工作场所无风或风流短路的。

(五)爆破和火工品管理68、炸药和雷管在同一车厢内运输。

69、一个采煤工作面由两个或多个爆破工同时爆破。

70、爆破作业不坚持自连接自释放。

71、爆破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当综采工作面通过爆破震动地质变化带时,在爆破之前将机组开入爆破区域割煤的。

72、开挖区煤矸石(煤)超过巷道断面1/3仍装药爆破的。

73、处理拒爆、残爆、瞎炮时,不在组长的指导下,或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处理的。

74、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在高瓦斯区按规定不采用反向爆破。

75、井下乱扔、乱放爆炸材料,或未将炸药、电雷管单独存放在特殊的爆炸材料箱内。

76、存在《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一条情况之一,仍进行装药、爆破的。

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7、炸药箱未放置在警戒线外,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地点的。

78、非爆破工人运输电雷管。

(六)地质调查用水控制79、破坏井上、下部测量导线点和标记。

三、有以下属之一C 类不安全行为(一)一般规定80、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的。

81、地下特殊岗位无现场交接班。

84、在工作场所或地下打架。

85、电气焊结束后,未消除火种的现场监督人员,现场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观察。

86、违反氧气瓶、乙炔气瓶按规定运输。

87、供液、高压供气管接头采用单脚销、铁丝销的。

88、在没有特殊措施的情况下,焊接和切割受力部件或容器时会产生压力。

89、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和其他危险品的储存、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

90、乘坐人车、架空人车时,在候车点不排队或抢上、抢下,或者在没有停稳的情况下上下车。

91、穿化纤衣服进井。

92、在井下私自打开、敲打、损坏矿灯或矿灯电线的人已损坏、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的。

93、现场存在一般隐患,不整改继续组织生产。

94、设备停电后,控制开关未设置到零位置。

95、地下冲击作业中未使用安全工具。

96、在生产工作期间,锁住并堵住紧急出口。

97、门卫、夜勤人员、岗位人员擅离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的。

98、发现入井人员酒后、穿化纤衣服、携带烟花未停止。

99、未经许可检查、触摸和搬运采矿材料。

100、在没有劝说的情况下在工作场所喝酒和捣乱、打架斗殴的未引发严重后果,没有造成伤害的。

101、发现“不安全行为”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不安全行为”该行为或现象持续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二)采矿专业102、在生产过程中,在铲运机运行期间,在不停止机器并进入机器路径的情况下,在采煤机机身上处理大块煤炭或煤矸石。

综放工作面放煤时,将矸石放入后部溜子内的。

103、综放工作面放煤时,将支撑尾梁插入后滑槽。

104、电缆和机电设备未得到保护或在地下施工期间保护不符合要求。

105、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时,电缆和机电设备未受到保护。

106、支架检修时,此机架和两个相邻机架的截止阀未关闭。

107、在没有卸压或压力操作的情况下检修和拆卸液压管路。

108、当采煤机停止牵引时,不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

109、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无需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110、生产过程中,在距离采煤机前后15在米范围内移动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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