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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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董仲舒的思想

一、董仲舒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中国思想史经由春秋战国至两汉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转折,即原先的百家争鸣的思想自由为独尊儒术的思想集权所取代,这一转折是专制主义政治在思想上寻求一统的具体体现。汉初统治者接受暴秦一味地任用法家苛严刑律而加速灭亡的历史教训,以“黄老之术”作为治国安民的指导思想(“黄老之术”乃假托黄帝、老子之思想,实为道家和法家思想的结合,并兼采阴阳、儒、墨等诸家观点而综成。具体表现为清静无为、以柔制刚、以静制动、以退为进、以守为攻、刑德相辅)。在社会政治领域,黄老之术强调“道生法”,主张“是非有,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认为君主应“无为而治”,“省苛事,薄赋敛,毋夺民时”“公正无私”,“恭俭朴素”,“贵柔守雌”,通过“无为”而达到“有为”。上述主张使得战乱和灾荒之后的汉初,百姓得以休养生息、发展生产,从而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

虽然黄老之术也杂糅有儒家思想,然而汉朝统治者,作为对秦“焚书坑儒”的反动,也曾十分有意识地利用儒家的礼制和德治来加强统治。刘邦初登帝位,曾痛感群臣“造反”的野性未改,君主威严一时难以确立,于是请出儒生淳于越按礼制定君臣等级及其礼仪规范。文帝则重用贾谊,强调儒家的父子、君臣之关系伦理,明确尊卑名分,大力提倡忠孝,强化了儒家的纲常礼教。礼制和德治的贯彻,推进了儒家政治、哲学和伦理思想的新阐发,《礼记》堪称这一时期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如《礼记》中的《大学篇》提出了“三纲领”、“八条目”的儒家内圣外王之道。三纲领表现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八条目是指由认识论上的格物、致知,到伦理学上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在转化为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实践。形成了熔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于一炉的思想体系,不仅为汉初统治者的治国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武帝时的“独尊儒术”作了舆论准备。

二、董仲舒生平

董仲舒,河北广川人,公元前179-前104年。其学术研究专攻经学,曾精研《春秋公羊传》,并广及群经。曾担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但他在政治上终不能得志,于公元前121年托病弃官归家,潜心著书讲学。朝廷每遇大事,武帝则派人征询董仲舒的意见。【五经(《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之中,董仲舒最擅长的是《春秋》公羊学。《春秋》本是孔子依据鲁史修撰的一部政治史。汉代流行有五家春秋学:即公羊春秋、谷梁春秋、左氏春秋、邹氏、夹氏春秋等。公羊传,文美义富,加上董仲舒的大力弘扬,最先流行开来。】

汉元光元年(前134),汉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策贤良,征求治国方略。而董仲舒以贤良对策,系统地提出了“天人感应”、“大一统”学说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董仲舒认为,“道之大原出于天”,自然、人事都受制于天命,因此,反映天命的政治秩序和政治思想都应该是统一的。

董仲舒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开始成为后世的官方哲学。其“大一统”、“天人感应”理论,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提供了统治的理论基础。他的著作汇集于《春秋繁露》一书,《汉书·董仲舒传》也载有其部分思想。

三、董仲舒思想的主要表现

(一)“三纲”、“五常”可求于天

董仲舒生活在西汉中期,当时国力强盛,但社会矛盾依然尖锐。针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董仲舒批评富贵阶层“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天”,并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等经济主张。

在政治思想上,董仲舒提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经也,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以矣。”认为当时社会出现的种种弊端都是由于缺乏统一政纪和思想指导所造成的,因此有必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定为一尊。

据此,董仲舒正式确立了“三纲”、“五常”的政治纲领,以此作为维护封建专制“一统”秩序的根本。依据阴阳之道以及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韩非“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的思想,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中指出:

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阳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

在这里,董仲舒把君臣、父子、夫妇之次序看成是天地自然中阳主阴从、阳尊阴卑的体现,不可更易。所谓“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肯定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是天道、天志,具有权威性和神圣性,从而以神权的威严强化了封建社会的政权、族权和夫权。

董仲舒又将“三纲”与“五常”相联接,指出“夫仁、谊(义)、礼、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旨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天人三策一)“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这种五常也取之于天的思想其实就是把《易传》“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维观念具体化了,为儒家道德伦理学说披上了神学外衣。董仲舒对三纲五常的完善和神圣化,为封建社会的意识形态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因此,他的思想深受统治阶层和儒家后学的青睐,被尊奉为儒者宗和醇儒。《汉书·五行志》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朱熹盛赞董仲舒为“醇儒”,说“汉儒,惟董仲舒纯粹,其学甚正,非诸人比。”(《朱子语类》,卷137)近代皮锡瑞《经学通论·四》也指出,“董子之学最醇”,是使“圣人微言大义,得以复明于世”。

(二)“天人感应”的宇宙图式

董仲舒根据阴阳五行家的观念来肯定王道之“三纲”、“五常”,“可求于天”,理论上的论证却是围绕传统的“天人之辨”展开的。他在《举贤良对策一》中称:“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从而以天人“相类”、“合一”的模式来阐发他的哲学思想。

董仲舒强调天人之际互相征验,是古今一贯的道理。孔子所作《春秋》已经考察了天与人、古与今的全部关系。《春秋》所记的国家过失、所讥讽、厌恶的人与事,都是通过自然界的灾害、怪异现象来表达的,因此,人们行为的好坏、道德的善恶,都是和“天地流通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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