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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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文件

胜油局发2007164号

关于印发《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局、分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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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胜利油田职工住房建设管理,进一步解决油田职工住房问题,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住房建设相关法规,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田职工住房建设按照“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指导思想,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完全成本、市场运作”的原则,采取“以需定建、分期实施、分单位建设、职工预付资金”的方式实施。

第三条油田成立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油田住房建设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是指纳入油田统一规划、组织住房建设的社区管理中心或主营单位。在同一规划区内进行住房建设的多个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应组成住房建设管理委员会,协调住房建设相关工作。本办法所称开发单位是指在住房建设招投标中中标,或受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承担住房建设项目并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二章项目立项与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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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住房建设实行项目审批制度。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根据住房需求,组织编制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报油田统一平衡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对用于住房建设的新增土地,油田实施统一管理,对相关土地问题进行统一协调。

第七条对用于住房建设的存量土地(农业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和利用率不高的工业用地),油田依据相关政策统一规划,分单位实施。对提供土地和建房条件的二级单位,油田将在住房数量上给予照顾。

第八条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油田自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

第三章规划设计

第九条根据职工住房需求和油田发展实际,油田制定住房建设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小区总体规划,制定住房建设标准。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执行国家标准。

第十条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油田居住区配套设计标准和住房设计标准,组织编制小区详细规划和施工图设计,报油田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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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开发建设

第十一条油田对住房建设实行宏观管理,住房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取3种模式进行多元开发。

(一)社区或有条件的主营单位为主开发建设模式。上述单位利用自有或新征土地组织住房建设。

(二)油田整区统一开发建设模式。油田申请划拨或新征土地,指定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开发成规模小区。

(三)合作开发建设模式。油田选择与开发单位或地方政府合作,利用其土地和现房等资源,按照互惠互利原则,解决油田局部区域的职工住房需求。

第十二条住房建设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招标选择开发单位,组织项目开发,并同步公示项目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和保证措施,接受职工和油田监督。

第十三条油田将对住房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住房建设合同的签订、履行应严格按照《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合同签订前,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应将合同报油田审核;合同签订后,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应将合同报油田备案。

第十四条住房建设实行监理制,实施投资、质量和进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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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确保住房建设质量。

第十五条油田统一建材使用标准,实行建材供应准用制度。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在油田公布的准用企业范围内招标采购,或委托油田物资供应处集中采购。钢材和水泥等

主要建材,实行企业入网和年度考核更新制度。涉及新型建材使用的,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应报油田审批。

第十六条油田对住房建设管理单位的住房建设和工程保修等进行监督考核,并通报监督考核结果。

第五章建设资金与售房价格

第十七条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职工预付资金的方式筹措住房建设资金。

第十八条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按照油田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住房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并定期接受油田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油田争取政府优惠政策,限定开发单位的管理费和利润,按照住房实际开发成本,审定住房建设管理单位预算的售房价格。

第二十条油田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和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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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住房销售

第二十一条住房销售按照“谁建设,谁销售”的原则进行。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按照“保证偏远小区住户,优先无房户,平衡小房户”的顺序确定销售对象,开发单位面向销售区域内所有符合购房条件的住户组织售房,住户与开发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相关社区配合工作。

第二十二条住房销售实行方案审批制度。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制订住房销售方案,报油田审批后实施。对已确定的购房户实行审查备案制度。住房建设管理单位上报资料,油田审查确认并备案。第二十三条住房交易执行油田相关政策。对偏远小区住户按照集中居住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定向销售的方式售房,原住房由油田回购。

第二十四条职工购买住房的相关税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住房出售的同时,住房建设管理单位建立住房维修基金。

第七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住房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应与住房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并纳入建房开发总成本。—6—

第二十六条项目开工后,住房建设管理单位招标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完成后,交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第二十七条小区相关物业收费全部据实计取,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住房建设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油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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