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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工伤赔偿范围工伤赔偿适用于下列情形:1. 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伤害;2. 工伤保险参保期间因职业病导致的健康损害;3. 出于工作需要,临时离岗期间因工作受伤;4. 在工作地点发生的因工负伤。

第三章工伤赔偿标准按照《劳动法》、《济南市工伤保险条例》和《济南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为准,包括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等,不超过治疗、护理、康复机构的相应收费标准。

2. 工伤护理费:工伤护理费按照职工医药费用总额15%计算,不超过当地职工医保定额补偿标准的50%。

3. 工伤伤残津贴:工伤伤残津贴由省级以上定额补偿:轻度伤残:按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的20%-25%计算;中度伤残:按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的30%-35%计算;重度伤残:按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的40%-45%计算。

4. 工亡抚恤金:工亡抚恤金由省级以上定额补偿,标准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费用的50%-110%,具体标准由济南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申请工伤赔偿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后,应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及时就医。

劳动者应当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赔偿。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将定期对用人单位和保险机构进行工伤赔偿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和保险机构如实提供工伤赔偿资料。

第六章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的工伤赔偿事项。

如对本标准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济南市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最新修改版)(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下同)第30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费第30条第4款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食宿、交通费第30条第4款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30条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符合规定的。

(五)辅助器具费第32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停工留薪第33条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一般按其工伤前平均工资计算。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第3款,第34条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8条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介绍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所造成的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事故发生后,雇主需要向受伤员工支付工伤赔偿金。

这篇文档将介绍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概述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制定的。

这些标准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受伤员工可以得到的赔偿金额。

以下是该年度的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一、辞职或除名的一次性赔偿金受伤员工因工伤发生后被辞职或除名,雇主需要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程度,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工资的20倍二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工资的18倍三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工资的12倍四级伤残:赔偿金为24个月工资的6倍五级伤残及以下:赔偿金为24个月工资的4倍二、丧失劳动能力的月度赔偿金受伤员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雇主需要支付月度赔偿金。

根据不同等级的伤残程度和所需护理程度,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全天候看护: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70%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需要全天候看护: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60%二级伤残: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50%三级伤残: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40%四级伤残: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30%五级伤残: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20%六级伤残及以下:赔偿金为伤者当年月均工资的10%三、临时赔偿金受伤员工在康复期间无劳动能力的,雇主需要支付临时赔偿金。

临时赔偿金的支付期限为1年,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赔偿标准如下:一级伤残:赔偿金为伤员当年月均工资的90%二级伤残:赔偿金为伤员当年月均工资的80%三级伤残:赔偿金为伤员当年月均工资的70%四级伤残:赔偿金为伤员当年月均工资的60%结论2011年的工伤赔偿标准明确规定了不同等级的伤残程度下受伤员工可以得到的赔偿金额。

2011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1、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人权益,合理补偿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1年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以供参考使用。

2、工伤赔偿范围工伤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 医疗费用2.2 伤残补助金2.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 生活费补贴2.5 家庭抚恤金2.6 死亡赔偿金2.7 培养费3、医疗费用工伤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1 治疗费3.2 药品费3.3 康复费3.4 康复器具费:::4、伤残补助金伤残程度分为1至10级,每级对应不同的赔偿金额,具体标准如下:4.1 1级伤残补助金:元4.2 2级伤残补助金:元4.3 3级伤残补助金:元:::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程度及相关指标计算而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程度指数×单位伤残补助金标准6、生活费补贴工伤人员在生活上可能面临一定困难,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提供生活费补贴,具体标准如下:6.1 临时伤残生活费补贴:元/月6.2 残疾人生活补贴:元/月:::7、家庭抚恤金若工伤事故导致员工死亡,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抚恤金补偿,具体标准如下:7.1 配偶:元7.2 未成年子女:元/月/人7.3 其他抚养亲属:元/月/人8、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标准与受害者采用的工资水平有关,具体计算公式为:死亡赔偿金 = 最近12个月工资总额×相关支付比例9、培养费对于未成年工伤受害者,根据需要提供培养费,用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具体标准如下:9.1 普通培养费:元9.2 特别困难情况下的培养费:元附件:1、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2、词汇表(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考附件1和附件2:法律名词及注释: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工伤保险的法律依据之一。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的,它涉及到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

本文将就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两个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一、工伤保险金赔偿标准工伤保险金是指因工作岗位上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职工残疾或死亡而支付的一定比例的工资,其赔偿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来确定。

1. 职工伤残程度评定根据《工伤保险金领取与伤残等级鉴定暂行办法》,职工伤残程度分为十级,从1级到10级依次递增,1级表示轻伤,10级表示极重伤。

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比例。

2. 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工伤保险金的赔偿比例也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金的赔偿比例在40%至60%之间,但不超过职工工资的100%。

二、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费率暂行办法》,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康复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1. 治疗费包括门诊就医费用、医疗保健费用等。

根据疾病种类和治疗方法的不同,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

2. 住院伙食费根据职工在医院住院的时间和相关规定,工伤保险会按照一定比例赔偿住院伙食费用。

3. 护理费如果职工因工伤需要长期护理,工伤保险会按照一定比例赔偿护理费用。

4. 康复费对于因工伤导致的职工残疾,工伤保险会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康复费用,用于职工的康复治疗和康复辅助器具等费用。

附件:1. 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赔偿明细表2.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3. 工伤保险费率暂行办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保险条例:是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而颁布的法律文件。

它规定了劳动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在内。

2. 工伤保险费率暂行办法:是工伤保险制度的一项具体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了工伤保险费率的计算方法和调整办法等。

工伤赔偿标准 济南

工伤赔偿标准 济南

工伤赔偿标准济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工伤保险办法》,济南市对工伤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下面是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共700字。

一、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标准1. 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门诊治疗费和康复费。

住院治疗费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出限额的80%进行赔偿。

门诊治疗费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但是每年不超过基本医疗费用支出限额的30%。

康复费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2. 工伤康复费用包括康复诊疗费和康复辅助器具费。

康复诊疗费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

康复辅助器具费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但是每月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3倍。

3.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100%,个人负担比例为0%。

二、工伤伤残津贴赔偿标准1. 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和工伤程度确定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

一级伤残津贴标准为月人均工伤保险金的30%。

十级伤残津贴标准为月人均工伤保险金的240%。

2. 根据伤残等级的确定,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伤残津贴,每年发放12个月。

三、工亡职工抚恤金赔偿标准1. 工亡职工的抚恤金由单位按照工亡职工的年工资总额的倍数确定,最低标准为60倍,最高标准为80倍。

2. 工亡职工的抚恤金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工亡职工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四、丧葬补助金的赔偿标准1. 丧葬补助金包括殡葬费和丧葬补助金。

2. 殡葬费按照实际费用进行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费标准的30倍。

3. 丧葬补助金由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工亡职工的配偶、子女和父母。

以上是济南市对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和伤残等级,济南市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赔偿,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根据不同项目的赔偿标准,工伤职工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以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困难。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2011年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2011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一、伤残赔偿金1.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一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5个月的工资;2.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二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4个月的工资;3.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三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3个月的工资;4.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四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2个月的工资;5.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五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1个月的工资;6.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六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10个月的工资;7.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七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9个月的工资;8.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八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8个月的工资;9.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九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7个月的工资;10.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为十级的,一次性赔偿金为6个月的工资。

二、死亡赔偿金根据被保险人的工资标准和死亡人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赔偿:1. 单一死亡赔偿金为被保险人死亡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2. 多人同死亡事故,每个被扶养人除享受单一死亡赔偿金外,每个加给一个被扶养人生活费,金额为平均工资的15%;3. 被保险人留下无法重新组建家庭的双方父母其中一方尚在世的,给予单一死亡赔偿金和加给生活费;4. 被保险人留下无法重新组建家庭的双方父母已故或者一方已故的,生活费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5. 无论案件是否有被扶养人,对工伤残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按比例分配部分赔偿金。

三、丧葬费根据被保险人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丧葬费。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被保险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按每天2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支付。

五、工伤医疗费1. 工伤医疗费包括治疗费、手术费、住院伙食费、康复费、一次性康复物品费等;2. 工伤医疗费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支付,无故人灾的工伤不超过15万元。

以上为2011年工伤赔偿的主要标准内容,具体情况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一、工伤赔付概述工伤赔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一定的赔偿和救助。

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是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用于规范工伤赔付的具体细则和金额标准。

二、工伤赔付范围1. 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职工的医疗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2. 工伤一次性津贴金:包括一次性工伤津贴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3. 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包括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津贴金等;4. 工伤终止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

三、工伤医疗费1. 医疗费报销标准:工伤医疗费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各项费用进行报销,最高不超过省定的最高限额;2. 医疗费报销比例:工伤医疗费按照70%的比例报销,职工个人负担30%;3. 门诊医疗费用限额:门诊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4. 住院医疗费用限额:住院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四、工伤一次性津贴金1. 一次性工伤津贴金:根据工伤程度和职工工龄,分为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金、一级伤残津贴金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2. 一次性伤残津贴金:根据伤残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伤残津贴金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3. 一次性职工意外伤害救助金:根据职工意外伤害事故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级,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

五、工伤死亡亲属抚恤金1. 供养亲属抚恤金:适合于工伤职工死亡后需要供养的亲属,金额按照每人每月的标准在几百到几千元之间;2. 丧葬津贴金:用于工伤职工死亡后的丧葬费用,金额由市工伤保险基金赋予。

六、工伤终止待遇1.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程度,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补偿费用;2. 生活护理费:适合于重度伤残职工,用于支付生活护理的相关费用。

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工伤保险申请表格;2. 职工工伤认定证明材料清单;3. 医疗费用报销清单;4. 工伤一次性补偿金申请表格;5. 工伤赔付申请流程图。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

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2011)一、工伤赔偿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济南市范围内的工伤事故中受伤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城乡居民。

二、工伤赔偿金计算方法1.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劳动者的工资、奖金等在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工伤发生后的医疗费用;工伤发生后的护理费用;工伤致残程度和其所造成的丧失;工伤致死的丧失。

2. 工伤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工伤赔偿金 = 工伤赔偿金基数×工伤赔偿金比例工伤赔偿金基数:工伤发生时的月工资收入。

工伤赔偿金比例:根据工伤的程度和其造成的丧失,分为一级至十级,不同级别的赔偿金比例不同。

3. 工伤赔偿金比例表如下:工伤等级赔偿金比例 --一级 30%-40% 极重度伤残 -二级 25%-35% 重度伤残 -三级 20%-30% 中度伤残 -四级 15%-25% 轻度伤残 -五级 10%-20% 轻微伤残 -六级 8%-15% 轻型伤残 -七级 7%-10% 轻度失能 -八级 5%-8% 失能 -九级 4%-6% 重度失能 -十级 2%-4% 极重度失能 -4. 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期限为伤残确定之日起的10日内支付,并由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执行。

三、工伤救治待遇1. 工伤救治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负担民用医疗费用;生活补助费;护理费用;康复费。

2. 工伤医疗费用由劳动者所在的工伤保险指定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负担民用医疗费用指的是工伤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支付的部分,由劳动者办理报销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4. 生活补助费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发放给伤残劳动者或被供养人。

5. 护理费指的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或被供养人进行日常生活的费用。

6. 康复费是指对伤残劳动者进行职业康复和社会融入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障基金支付。

四、工伤保险责任1. 工伤保险责任承担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

2. 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011年最新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工伤标准:单位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6 个月= 15306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 个月×2551 元=2551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530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 元=28061 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8 个月= 20408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个月×2551 元=5102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408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20408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5102 元=45918 元.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0 个月= 25510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5 个月×2551 元=3826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 个月×2551 元=10204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5510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3826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0204 元=73979 元.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2 个月= 30612 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5 个月×2551 元=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 个月×2551 元=15306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0612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63775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5306 元=109693 元.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6 个月= 40816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50 个月×2551 元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10 个月×2551 元=25510 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0816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2755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5510 元=193876 元.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8 个月= 45918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2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35203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5918 元=397956 元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0 个月= 51020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3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00507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1020 元=451527 元.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2 个月= 56122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4 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48976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6122 元=505098 元.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24 个月= 61224 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 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 120 个月×2551 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 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 个月×2551 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 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 497445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1224 元=558669 元.划分依据一级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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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工伤赔偿标准
(2011年7月1日最新版)
(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下同)第30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费第30条第4款
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食宿、交通费第30条第4款
1、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30条第6款
1、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符合规定的。

(五)辅助器具费第32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3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一般按其工伤前平均工资计算。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
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生活护理费第33条第3款,第34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8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按月支付。

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至六级:
第一种方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保留劳动关系又无法安排就业的,伤残津贴由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第二种方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3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22个月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3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18个月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13个月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10个月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7个月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统筹地区工资)×4个月
三、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 ,其他亲属为30% ,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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