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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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编号:SY-AQ-02549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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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General safety rules for mobile cranes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支腿收好,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拉好手刹车,塞好车轮,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

否可靠。

5、重载试车,将重物吊起,高度不超过0.5m,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货物吊起不宜过高,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4、吊重物下降时,严禁紧急制动。

5、吊钩运行线下有人禁止作业。

6、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

7、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9m/s)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

防风措施。

8、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降钩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9、发现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锤打等操作时,应停止作业并予以制止。

10、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并降负荷使用。

11、在吊挂重物时,不准伸缩吊杆。

12、50T及以上吊车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六条严禁与船机、岸机或舱下机械同舱同时作业。

第七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作业时:

1、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2、每台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应保持同步。

3、每台起重机所受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80%。

4、作业前,司机要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预控措施。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起重作业:

1、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或埋在地下的货物。

2、起吊撒漏、捆码不牢的货物。

3、在没有支镐腿的情况下回转。

4、在货盘、货物上带人升降或悬钩待命。

第十一条作业后,起重机各系统应完全收回,各起升、回转开关处于“关闭”位置,锁好转台、镐腿,所有控制杆处于“中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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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编号:SY-AQ-059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Safety production inspection items of tower crane

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检查项目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经过现场及运行记录检查,两台塔机安全方面曾经出现以下方面的故障和问题,现再次检以下内容,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 1、回转刹车是否正常(曾经出现偶尔失灵); 2、各销子有无松动(回转连接销曾松动); 3、起升电机及限位装置是否正常(2#曾经出现此处不正常); 4、小车钢丝绳有无断丝及断根现象,钢丝绳是否润滑(如果无润滑则易断丝断根) 5、回转是否出现无低速现象或高低速相反(曾经出现上述现象); 6、小车是否正常工作(曾经出现突然失去动作或制动失灵现象); 7、各电机皮带是否正常(回转电机皮带曾经断裂); 8、更换自藕变压器及回转控制器后工作是否正常; 9、夜间照明装置是否正常;警示灯报警装置能否起作用 10、司机是否熟知起重吊运性能(如当作业半径30米时允吊值);

11、电路部分是否正常(下雨出现漏电及其处理情况); 12、指挥人员是否熟知起重机性能及其起吊性能; 13、超出作业半径有无出现歪拉斜吊现象; 14、各传动机构齿轮啮合是否正常,及电机部分有无异响; 15、是否按照润滑周期表进行润滑(各润滑部位的油环、油嘴是否按规定加油); 16、电缆线是否有裂损或擦伤(发现后应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17、吊钩工作是否正常; 18、变幅电机及限位工作是否正常; 19、力矩限制器是否正常; 20、载荷限制器是否正常。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浅议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议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议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管理(标准版) 流动式起重机因机动性好、作业范围广而被广泛运用,然而由于流动式起重机作业受环境或人为因素影响,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人身损害和设备损坏,加强流动式起重机的安全与正确使用成为必然趋势。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期引起施工企业对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的重视。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概述 在现代工程建设搬运工作中,起重机在提高生产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流动式起重机被广泛使用。通常来说,流动式起重机与其他建设设备相比较更具有危险性,一旦使用不当或错误,将可能造成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点提到要强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起重机工作危险系

数较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流动式起重机是现代工业建设中其中和吊装的必备设备,其安全问题与起重、吊装作业密切相关。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流动式起重机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起重机产品设计制造与国外相比存在不足。随着技术进步和建设行业需求迅速增加,我国成为起重机的使用和生产大国;但是由于技术发展起步晚,专业设计人才缺乏,我国的流动式起重机在性能和质量上与国外先进技术存在明显差距:流动式起重机型号较少,结构设计不合理,性能上没有实现优良,技术含量特别是自主研发技术含量低,规模化制造技术还处于基础阶段,流动式起重机美化涂装仍主要依靠人工操作,机器焊接技术差,国内企业在流动式起重机检验能力方面存在极大缺陷。 其次,我国流动式起重机在生产许可方面和销售上存在问题。在流动式起重机自主研发方面能力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设计技

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赣建安[2011]10号 关于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 为了预防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塔式起重机管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置和租用管理 (一)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或者“塔吊”)必须向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厂家购买,并由生产厂家提供经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整机合格证、高强度连接螺栓质保书、起重钢丝绳质保书和其它通用零部件质保书及塔机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禁止购置国家已明令淘汰、技术落后的塔机(TQ60、TQ80塔机、QT16、QT20、QT25井架式塔机),以及已关闭或转产的生产厂家制造的塔机。 (二)塔机产权单位在塔机首次出租或者安装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后方可出租和使用。 (三)使用过的塔机转让、租赁或者出售时,必须提供法定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证明。 以下情况的塔机,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塔机; 2、630-1250KN·m (不含1250KN·m)出厂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塔机; 3、1250KN·m以上出厂超过20年(不含20年)的塔机; 4、经检测检验安全技术性能严重下降的塔机。 (四)租用塔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租单位必须提供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证明、塔机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及检验合格报告。 2、塔机机况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无任何私自改装,塔机使用期未超过规定的使用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发生起重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移动式起重机的安装、维护和吊装作业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移动式起重机 移动式起重机即轮胎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吨的起重机。 3.2 上限位装置 起重机上的一种能防止吊物或吊钩提升过高的安全装置。 3.3 起重指挥人员 能够辨识吊装作业危害,并能熟练使用起重机特定手势信号的人。 4 管理要求 4.1 HSE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作业部负责与移动式起重机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明确职责,吊装前的技术交底,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3 服务商保证移动式起重机性能合格,起重工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4 超载、重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不吊,起重物捆绑不牢不吊,无人指挥不吊,警报器报警不吊,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4.5 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 4.6 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4.7起重机应接受政府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留检验记录。 4.8 使用者或单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动式起重机安全设施,其最大起重量不允许超过额定起重量。 4.9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禁止进行维护、修理及人工润滑。

5 吊装作业 5.1 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5.1.1 在吊装作业前,司机确认千斤支撑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5.1.2 较复杂的吊装作业由作业单位编制吊装作业方案,经作业部审批。 5.1.3 需在电力线路附近使用起重机时,起重机与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5.1.4 起重作业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起重机司机应与指挥人员保持可靠的沟通。 5.1.5 操作中起重机应处于水平状态。在操作过程中可通过引绳来控制货物的摆动,禁止将引绳缠绕在身体的任何部位。 5.1.6 任何人员不得在悬挂的货物下工作、站立、行走,不得随同货物或起重机械升降。 5.1.7 在下列情况下,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室: a)货物处于悬吊状态; b)操作手柄未复位; c)手刹未处于制动状态; d)起重机未熄火关闭; e)门锁未锁好。 6 关键性吊装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关键性吊装作业。 a)货物载荷达到额定起重能力的75%; b)货物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机联合起吊的; c)吊臂和货物与管线、设备或输电线路的距离小于1.5m; d)吊臂越过障碍物起吊,操作员无法目视且仅靠指挥信号操作; e)起吊偏离制造厂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组成与说明书中吊臂的组合不同;使用的吊臂长度超过说明书中的规定等。 6.1 关键性起吊作业,应做好以下工作: a)必要时,要编制关键性起吊计划书; b)起吊前对吊装司机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c)对吊车性能及绳套进行检查与评估,选择合适的吊索具; d)正确确定货物的规格尺寸和重心、起吊的支(固定)点; e)起吊重物时要设置牵引绳;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润屋●春天里工程 塔吊安全监理旁站方案 编制人: 审批人:

日期:2015年8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2 第二章监理的依据3 第三章监理的工作容3 第四章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4 第五章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9 第六章施工阶段工程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工作流程 (9)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天城置业发展XX开发的市润屋·春天里工程位于市杉木冲路与家冲路交界处西北角。本工程地下一层,共11栋,其中地上4栋1层为商业网点,1、6、9、10栋1~2层为商业网点,11栋为物管用房,1、3、4、5、6、7栋2~17层为商业住宅,2栋1~12层为住宅,9、10栋3~16层为住宅。本工程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二级。其中地下室配电室防水等级为一级;地下室框架抗震等级为三级。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95071.9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6632.29平方米,住宅面积65007.96平方米,商业面积12366.79平方米,其他面积(屋顶、物管等)786.42平方米。 建设单位:天城置业发展XX; 设计单位: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XX公司; 质监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监察站; 安监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施工单位:园艺建筑XX; 监理单位:智埔工程咨询XX;

2、塔吊基础情况 1、2、3栋塔吊基础均采用4个人工挖孔桩,直径为0.8米,承台基础尺寸为5*5*1.35米。 3、塔吊型号和位置 塔吊选用:均采用TQ5510型塔吊,1-3栋初始安装高度分别为32.5米、27.5米、20米,按地质报告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1-3栋塔吊基础均进入卵石层约1.8米。 二、监理依据: 1、、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及规性文件; 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 5、承包单位提供的已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工作容: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标准版)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塔式起重机安全细则

塔式起重机安全细则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康虹花苑商品房住宅区D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上海大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海东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东亚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塔吊安装单位:上海塔瑞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上海德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文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工程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950米,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杉路,康花路北侧。主楼基础采用桩筏基础,全埋式地下车库采用筏板基础+抗拔桩,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总建筑面积:41255平方米,地上面积32470平方米,地下面积87831平方米。本工程地下室位于住宅用地范围内,由设备用房,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等组成,地下室总建筑面积9082.60平方,非机动车停车库层高为3.85米,机动车停车库层高为3.7米。本地下室总共有6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设有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地下室-5.65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0.700,室外场平标高4.500,覆土1.5米,车库顶板标高-1.950.地下室防水等级为Ⅰ级,抗渗等级S8,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必须双层铺设,总厚度不小于6厚。本工程采用水泥土搅拌桩进行围护。安排2台搅拌机械逆时针方向进行施工,搅拌桩采用单钻头施工,二喷三搅施工,固化剂采用42.5普通水泥。待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完毕,采用H型钢及钢管进行支撑。H型钢采用H500×200×10×16。?本项目各单体参数?子项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高度(m)室内外高差(m)建筑面积m21#楼剪力墙地上15层地下1层42.450.454608.882#楼剪力墙地上17层地下1层48.050.455272.183#楼剪力墙地上18层地下1层50.850.4510552.424#楼剪力墙地上18层地下1层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即自行式起重机,包括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不包括桥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固定式桅杆起重机、悬挂式伸臂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不超过1t的起重机。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是流动式起重机的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负责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处对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员工接受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培训,执行本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安全职责 第八条作业申请人职责: (一)作业现场负责人清楚吊装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作业申请; (二)办理作业许可票; (三)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四)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五)组织实施作业; (六)对相关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九条作业批准人职责: (一)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 (二)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三)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四)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批准和取消作业。 第十条起重指挥人员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三)监督吊索或吊具的选择; (四)正式起吊前应指挥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挥吊装; (五)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发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完善,有权暂停作业。 第十一条司索人员(起重工)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测算货物质量与起重机额定起吊质量是否相符;根据货物的质量、体积和形状等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 (三)检查吊具、吊索与货物的捆绑或吊挂情况; (四)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及时报告险情; (五)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起重机司机职责: (一)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及考核,持证上岗; (二)参与吊装作业计划的编制; (三)严格执行吊装作业计划,按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 (四)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和控制措施; (五)定期对起重机进行检查、维护。 第四章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吊装前需由作业现场负责人办理吊装作业许可票。 第十四条使用前起重机各项性能均应由起重机操作人员检查合格。吊装作业应遵循制造厂家规定的最大负荷能力,以及最大吊臂长度限定要求。 第十五条禁止起吊超载、质量不清的物货和埋置物件。在大雪、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及风力达到六级时应停止起吊作业,并卸下货物,收回吊臂。 第十六条任何情况下,严禁起重机带载行走;无论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十七条在可能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工作时,应进行气体检测。

塔吊安全监理细则84143

贵阳市东二环道路工程塔吊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贵阳市东二环A标工程监理组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二日

目录 1.监理依据 (3)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1.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5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3) 2.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3) 3.1 力矩限制器 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器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3.2 限位器 超高限位器:也称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下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度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做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行走限位器:对轨道式塔吊控制运做时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试验,碰撞限位器验证可靠性。 3.3 保险装置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此装置是在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开口处脱出。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 爬梯护圈: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吊车在变电站内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点设备线路工作,吊车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吊车停放或行驶时,车轮、支腿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必须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 5、严禁吊物上站人、严禁吊物超过人顶、严禁一切人员在吊物下站立和通过。 6、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 1 -

8、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对象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9、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0、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对象,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对象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15、在所吊对象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6、当起重机司机因对象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7起重机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正式版)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认真执行流动机械《安全通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 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 支腿收好, 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 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 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 拉好手刹车, 塞好车轮, 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 需在斜坡上作业时, 坡度不得大

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 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 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 将重物吊起, 高度不超过0.5m, 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 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 眼随钩走, 余光了望, 起钩平稳, 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 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 货物吊起不宜过高, 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流动式起重机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启动前确认各部件是否完好。 第三条行驶前将钩头用封钩绳挂牢,吊臂放到规定的角度,支腿收好,转台销牢。 第四条作业前: 1、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场地地基、作业船舱的深度和宽度等),选择安全位置停车。 2、岸边作业要打好支腿,选择安全合理的位置。无支腿的起重机必须与岸边平行停放,拉好手刹车,塞好车轮,车身边缘距岸边不得少于1m。 3、应避免在斜坡上作业。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1/10(5度45分)。 4、空载试车,检查升降、回转有无异常,各部位的连接装置是否可靠。 5、重载试车,将重物吊起,高度不超过0.5m,检查制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有效。 6、吊挂重物,要确认吊钩汇合处的夹角不超过120、吊绳受力点的棱角处已加衬垫。 第五条作业中: 1、服从指挥,眼随钩走,余光了望,起钩平稳,落钩轻准。 2、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负荷表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力矩限制器的车辆要注意观察力矩限制器的显示。 3、起吊货物时要垂直起落,货物吊起不宜过高,重、空钩能越过障碍物即可。 第 2 页共 5 页

4、吊重物下降时,严禁紧急制动。 5、吊钩运行线下有人禁止作业。 6、起吊长、大、笨重货物时,速度要慢,货物两端须有安全绳牵拉。 7、当风力大于7级(风速13.9m/s)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防风措施。 8、吊钩不得触地,以免钢丝绳从滑轮中脱出。降钩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圈数不得少于3圈。 9、发现在吊起的货物上进行拆卸、加固、锤打等操作时,应停止作业并予以制止。 10、当起重机在松软或不平的地面上作业时,支腿下必须用坚固的垫板垫平,并降负荷使用。 11、在吊挂重物时,不准伸缩吊杆。 12、50T及以上吊车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六条严禁与船机、岸机或舱下机械同舱同时作业。 第七条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作业时: 1、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2、每台起重机的升降、回转应保持同步。 3、每台起重机所受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载荷的80%。 4、作业前,司机要了解安全注意事项、预控措施。 5、确认指挥工站位和指挥信号。 6、当起吊到0.5m高度时,停钩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 第八条严禁用吊钩牵拉车辆或做抽、拉、拔、拽等操作。 第九条严禁使用限制开关停止各机构的动作。 第 3 页共 5 页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4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桥式起重机典型事故分析及安全管 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桥式起重机的外观像一条金属的桥梁,它是在固定的跨间内装卸和搬运物料的一种机械设备,被广泛应用于车间、仓库或露天场地。桥门式起重机有着特殊的使用特性,如果不加强管理和检查,一旦出现事故,就会造成伤亡。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桥式起重机种类越来越多。引发桥式起重机起重吊运作业事故主要危险因素有:未发信号,使用不合格吊具超载吊运,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吊物捆绑不牢,歪拉斜挂吊运,棱角快口没有衬垫等。在对314起起重机事故按机型分类的统计中,桥式起重机发生事故数量是59起,所占比例为18.8%,

事故发生率是所有起重机械里面最高的。因此必须加强对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教育,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1起重机的机械事故 起重伤害与事故是指起重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由机具、吊物等所引起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据统计,在冶金、机电、铁路、港口、建筑等生产部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事故占有很大比例,高达25%左右,其中死亡事故占15%左右。如表1所示,其中在吊具打击中,有3起脱钩事故,占吊具打击事故的50%;在断绳事故中,有5起过卷事故,占断绳事故的38.5%;在108起事故中,有2起是超载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9%。据统计结果可知,在108起典型起重伤害事故中,吊物脱落打击事故占总事故数的25%,其伤亡人数占总伤亡人数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所属分类:电力规范安全规范 性质:强制性 有效性:现行 状态:制定 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号:GB5144-2006 发布日期:2006-06-02 实施日期:2007-10-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检验等方面应遵守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用塔机。其他用途的塔机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式、轮胎式及履带式的塔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ISO4309:1990,IDT) GB/T5973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GB/T5975钢丝绳用压板

GB/T5976钢丝绳夹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T53塔式起重机车轮技术条件 JG/T54-1999塔式起重机司机室技术条件 JG/T100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5112塔式起重机钢结构制造与检验 3整机 3.1塔机的工作条件应符合GB/T9462-1999中 4.1.1、4.1.3、4.1.4的规定。 3.2塔机的抗倾翻稳定性应符合GB/T 9462-1999中 4.1.6中的规定。 3.3自升式塔机在加节作业时,任一顶升循环中即使顶升油缸的活塞杆全程伸出,塔身上端面至少应比顶升套架上排导向滚轮或滑套)中心线高60mm。 3.4塔机应保证在工作和非工作状态时,平衡重及压重在其规定位置上不位移、不脱落,平衡重块之间不得互相撞击。当使用散粒物料作平衡重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示范文本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 查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 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 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 装置。通过增幅法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 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 否在规定范围内。 (3)极限位置限制器。 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 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

运行的动力源。 (4)防风装置。 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5)防后倾翻装置。 对动臂变幅和臂架类型起重机应检查防后倾装置的可靠性,电气联锁的灵敏性,检查变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缓冲器。 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应检查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 小于 16 ㎜ 2 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牌。 2.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 与沟、坑边缘的距离不准小于沟、坑深度的 1.2 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3.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 不准超过制造厂的规定。不准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 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准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 载力。 4.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 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11-4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 11-4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 (kv)1< 1? 10 35~63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 1.5 3.0 4.0 5.0 6.07.08.5 5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 隔离防护措施。 6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 上并将钢丝绳收紧。车上操作室禁止坐人。

7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 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完全收回,放在支 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设计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准吊物行走。 8汽车吊试验应遵守 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维护与保养应遵守 ZBJ80001《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维护与保养》的规定。 9高空作业车(包括绝缘型高空作业车、车载垂直升降机)应按 GB/T 9465-2008 《高空作业车》标准进行试验、维护与保养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塔吊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塔吊安装前的审查 1、塔吊安装前,认真检查塔式起重机产品出产检验报告、合格证、塔式起重机牌、吊钩产品合格证、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热轧圆钢产品质量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螺母质量检查报告单、光面钢丝绳产品质量证明书、生产许可证。 2、塔吊安装前审核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核安装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在塔吊安装过程中,认真进行安全旁站监理。塔吊安装完毕后及时督促施工方通知建设机械检测中心进行验收,合格后塔吊方可使用。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对塔吊安全监控。 (二)力矩限制器 1、分析许多倒塔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都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目前为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是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 吊的允许力矩时,有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应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 5、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三)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5715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避免起重吊装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及国家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8-2009),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吊装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贵州文家坝矿业有限公司 桥门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起重机械的管理,保证起重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应我公司综采车间桥门式起重机使用人员以及起重机管理人员。 三、桥式起重机管理职责 1、政工部负责起重机使用人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2、机运工区负责桥式起重机的大修。 3、机电部负责对车间桥式起重机工作的监督,同时负责对所管辖的桥式起重机进行管理,保证其完好状态,发生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4、起重机司机必须对桥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桥式起重机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正确操作。 四、桥式起重机的使用程序 1、资格要求 1)桥式起重机使用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后方可上岗,无证严禁操作。 2)没有生产部门的安排,不准其它单位人员擅自使用 2、开机前的检查 1)检查各部位是否漏油并及时处理。 2)检查各部位是否有故障,应注意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

3)检查操作手钮开关是否处在规定位置,操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传动系统、润滑系统电器装置是否良好,导轨面是否清洁, 上面是否有闲人或异物,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失灵,严禁吊运。 5)检查各防护罩是否安全牢固。 6)检查钢丝绳有无损坏,有无拱出滑轮,以及吊钩螺母有无松脱,吊钩轴销有无变形。 7)空车检查运转,润滑情况。 8)各部位正常后首先响铃或发出警告信号方可工作。 3、工作中 1)注意起重机所有部位的工作情况和润滑情况,如有异状或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直到消除异状或异响。 2)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3)尽量避免重物突然提离地面,提升时应将重物离地约100mm-150mm,直至确信所有提升装置都正常无卡阻现象,制动可 靠有效后,方可继续提升。 4)在起吊操作情况下,严禁利用限位开关停车。 5)严禁对各机构进行反接制动。 6)发生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应迅速将所有控制器扳(转) 到零位并切断总开关。 7)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8)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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