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报告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篇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表

编号: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照射()事故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工作单位:单位电话:体检单位: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01小学 02初中 03技校 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 07大专 08大学 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经期(天)周期(天)

婚姻史

结婚日期:年月日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活产:次,早产:次,死产:次,自然流产:次,畸胎:次,多胎:次,异位妊娠:次,不孕不育原因:现有男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女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子女健康情况: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偶尔吸烟经常吸烟,支/天,共年,戒烟年不饮酒偶尔饮酒经常饮酒,共年篇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附件3

编号: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处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照射()事故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体检单位:检查日期:

血常规和白细胞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微核染色体

内科、皮肤科检查眼科检查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 01小学 02初中 03技校 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 07大专 08大学 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经期(天)周期(天)

婚姻史

结婚日期:年月日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活产:次,早产:次,死产:次,自然流产:次,畸胎:次,多胎:次,异位妊娠:次,不孕不育原因:现有男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女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子女健康情况: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偶尔吸烟经常吸烟,支/天,共年,戒烟年不饮酒偶尔饮酒经常饮酒,共年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

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篇四: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章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每年至少1次。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到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进行。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返至本单位,存入个人健康档案。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根据体检机构的反馈意见,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时,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当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1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4、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篇五:新版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照射(/)事故照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栾广林性别:男

工作单位: 1980年11月10日工作单位:龙口玉龙纸业有限公司体检单位:烟台市职业病医院建档日期: 2013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经期(天)月经史:

周期(天)

初潮(岁)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婚姻史:

结婚日期:年月日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生育史:孕次:,活产:次,早产:次,死产:次,自然流产:次,畸胎:次,多胎:次,异位妊娠:次,不孕不育原因:现有男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女孩人,出生日期:年月子女健康情况: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偶尔吸烟经常吸烟,支/天,共年,戒烟年不饮酒偶尔饮酒经常饮酒,共年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

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作者:————————————————————————————————日期: 2

种子管理站2010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0年,我站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农业局党组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重要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一目标,根据阜康种业发展需要,切实抓好种子管理,良种培育、引进和推广工作,认真履行涉农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食品安全整顿及种子、农药市场监管年等活动,有效的净化了我市农资市场,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顿工作今年我站积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自治区种子、农药市场监管年、放心农资下乡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我们集中力量以整顿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市场为重点,加大对农资市场检查力度,坚持以检查、整治、规范标签标识为切入点,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大要案。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增强群众维权意识的重要手段,大力宣传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经营户的管理,督促其不断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我们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即农药、肥料、种子购销台账,使监管不缺位、不失控。同时,开展每年一度的“放心农资店”评选活动。三是加强执法工作,继续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农业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今年以来,对辖区农资店及超市等农资经销部共进行了35次农资市场治理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5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台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305户(次),抽样检验农资产品80多份,处理种子违规案件6起,罚没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

赤峰市2014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 姓名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2.5分) 1、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取得由()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A:卫生行政部门 B: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技术监督部门 2、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款不超过() A:1000 元 B:2000 元 C:5000 元 D:10000 元 3、下面辐射为电离辐射的是() A:红外线 B:微波 C: x 射线 D:紫外线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负责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以上环保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 D.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 5、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 A.人事档案 B.健康档案 C.工人档案 D.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6对妊娠者的辐射防护重点应着重在()周内。 A: 1 —10 周 B: 2 —14 周 C: 8 —15 周 D: 10 — 20 周 7、医疗机构使用医用电子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当向()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A.自治区卫生厅 B.市卫生局 C. 市环保局 D.市安监局 8、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 剂量和健康档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以下罚款 A. 1万元 B. 2 万元 C. 五千元 D.八千元 9、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CD机房面积应不小于() A、36平米;B 24平米;C、16平米;D 30平米; 10、职业照射剂量限值(5年内平均)() A:50mSv/a B:20mSv/a C:150mSv/a D:500mSv/a 11、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有效剂量)() A:1 mSv/a B: 5 mSv/a C:15 mSv/a D:50 mSv/a 12、医用诊断X射线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防护铅当量应不小于()A:2mmpb B:1mmpb C:0.5mmpb D:3mmpb 13、国家标准规定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面积,单管头200mA应不小于()A: 36平米B:24 平米 C:16 平米 D:40 平米 14、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给 予警告,并可处()元以下罚款。 A:10000 B:5000 C:3000 D:4000 15、医疗机构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应当经哪个部门批准:() A:公安部门B: 环境保护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6、《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下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县人民政府: 做为分管农牧、林业及巴塘乡定居房建设的联点领导,我就将近期内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赴联点乡巴塘开展“大干、苦干、实干50天”民房重建检查。巴塘乡民房重建由北京援建和辽宁铁建组织各施工队进行建设,从9月18日起,乡级联点领导同县级工作组成员进驻蹲点开展施工检查和监工。县级蹲点干部服从乡委、政府工作调派,能够准确掌握村社建设进度、正确宣传重建政策,在走访巴塘乡7个村社近40个建设点时,针对建设点存在建筑材料运输难,建设材料供应难、施工单位人员少等现象,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加快建设进度。对存在问题及时与乡党委、政府、援建单位负责同志沟通协调,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现巴塘乡已完成封顶户703户,占总任务的83%。部分社和建设点由于交通原因,未实现动工。联点结古镇禅古村206户和甘达村171集中户民房建设已通过州县有关部门验收,现两村存在26户已搬迁居民土地使用权在禅古甘达村,而没有列入民房建设项目中的现象。 二是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结古镇的禅古、甘达村做为试点先行村,两村专业合作社已挂牌成立。巴塘乡的上巴塘村是震前已经确定的项目试点村,经开展对上巴塘村前期调查工作,全村共有总户数450户,1780人,劳动力 542 人,在结古镇居住的140户(包括已搬迁户),未承包草场 16 户,实际在本村居住的户数为 258 户。2009年,全村共存栏

各类牲畜9205头(只、匹),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母畜比例分别为28.04﹪、26.47﹪、18.78﹪、46.73﹪。草场承包时共分了36个畜群组。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16万元,牧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收入来源以畜牧业为主,副业以虫草收入为主,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数620人,年均转移劳动力12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牧民文盲、半文盲比重大。据测算,该村牲畜超载量达56.8%。现有草场承载量折合羊单位为20000只,且大部分草场处于退化状态。目前已制定出《关于玉树县巴塘乡上巴塘村建设生态畜牧业示范村的计划方案》和《玉树县巴塘乡上巴塘村生态畜牧业示范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表》,确定在上巴塘多然通集中安置71户做为生态畜牧业先行试点区,集生态畜牧业、社会主义新牧区为一体,由州、县相关部门的规划方案交中规院。日前正在进行1:500的地形图土地测绘。 三是县委、县政府把草原、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来关注和指示,针对去年发生多起草原火灾的教训,在上个月及时组织各乡镇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召开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会上, 要求强化宣传,营造森林、草原防火氛围;强化责任,实行草原防火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草原防火工作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强调防火期值班制度,要求县草原、森林防火办坚持24小时值班。 四是10月26日,州上召开了金融工作会议和重建资金管理工作会议,我在会上就我县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建资金管理做了简要汇报。会后在请示有关领导后,及时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管委会负责人及单位会计组织召开了我县重建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了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70605 【实施日期】 19970605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 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组织辖区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 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安排和领导要求,派驻第六纪检组、监察室于6月9日入驻负责部门,6月10号正式开展工作。现将近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做以汇报。 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搞好职责定位,派驻组于9号、16号下午,共同学习了《中共东阿县委关于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发【2010】9号),系统学习了《关于统管派驻机构业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东纪发【2011】10号)和《关于统管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工作联系暂行办法》(东纪发【2011】11号)二个文件,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部分章节。通过学习,使我们对新工作、新任务、新职责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协助工作,做到不越位、不失位、不错位,奠定了基础。 二、迅速开展工作对接。从6月10号开始,派驻组分别到经信局、财政局(国资局)、中小企业局、司法局、商务局、商业局和开发办,与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工作对接,通报我县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情况,明确派驻组的工作职责,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同时,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确保工作新开展期间纪检监察和其他各项工作迅速步入正轨,做到工作职责不缺位,工作力度不减弱。

三、及时制定工作意见。为充分发挥派驻组的监督检查作用,根据派驻组的职能和驻在部门的行业特点,初步制定了下步工作意见。以监督检查为重点,强化组织协调智能,深入开展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和拒腐防变能力。 四、详细进行调查摸底。在搞好与驻在部门工作对接的同时,采取与领导班子座谈和报送书面材料等方式,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业务和工作职能、领导班子分工、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部门建立信息档案和其他信息数据库,为更好的实施派驻管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通过近一个月的工作和学习,使我们对自身工作性质和任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驻在部门的业务性质和工作职能有了大体了解,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组成及分工、科室分布和人员构成有了基本了解。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安排,结合县纪委10号、11号文件精神,找准职责定位,深入开展工作,详细了解情况,虚心接受意见,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有位不失位、在位不错位",使派驻工作尽快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采取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明查暗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单位)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和落实。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畅通渠道。建立与驻在部门(单位)信息畅通的制度,确保派驻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

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能够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70605 【实施日期】 19970605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 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情况汇报: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也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坚持把加强基层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积极筹备,稳步推进,探索建立基层巡察工作制度,力争逐步形成符合上级精神、具有地方特色、务实高效的巡察工作机制。 一、规范组织实施,积极有序推进巡察工作开展 精心部署谋划,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组织开展情况,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XX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办,同时成立4个区委巡察组,摸排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纪律严明的干部,组建了20人的组长库和150人的工作人员库,巡察前组织集中培训,系统学习巡察工作业务,交流心得体会,探讨具体问题和典型事例,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3+X制度体系。研究下发了《中共XX区委2016-2020

年巡察工作规划》《中共XX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按照“区级巡察到乡镇、延伸到村”的要求,确保实现全区96家被巡察单位五年全覆盖。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制订《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信访件分类处理意见》等X项配套制度,从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来信来访、问题线索处置、巡察报告撰写等各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剑指涉农领域,启动首轮巡察工作。今年1月12日,区委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正式启动巡察工作,2月6日,区委4个巡察组分别进驻区农委(林业局、农技推广中心)、区农机局、区农业开发局、区委农工部(扶贫办),通过访谈、查阅资料、受理信访等方式,有序开展巡察工作。截至目前,巡察组共发放调查问卷105份、访谈约谈96人次、受理来信来电来访3件次、召开专题座谈会2次,发现一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首轮收尾,阶段总结。巡察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首轮巡察已接近尾声,各巡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 县人民政府: 做为分管农牧、林业及巴塘乡定居房建设的联点领导,我就将近期内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如下汇报: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赴联点乡巴塘开展“大干、苦干、实干50天”民房重建检查。巴塘乡民房重建由北京援建和辽宁铁建组织各施工队进行建设,从9月18日起,乡级联点领导同县级工作组成员进驻蹲点开展施工检查和监工。县级蹲点干部服从乡委、政府工作调派,能够准确掌握村社建设进度、正确宣传重建政策,在走访巴塘乡7个村社近40个建设点时,针对建设点存在建筑材料运输难,建设材

料供应难、施工单位人员少等现象,要求施工单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加快建设进度。对存在问题及时与乡党委、政府、援建单位负责同志沟通协调,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现巴塘乡已完成封顶户703户,占总任务的83%。部分社和建设点由于交通原因,未实现动工。联点结古镇禅古村206户和甘达村171集中户民房建设已通过州县有关部门验收,现两村存在26户已搬迁居民土地使用权在禅古甘达村,而没有列入民房建设项目中的现象。 二是生态畜牧业试点工作。结古镇的禅古、甘达村做为试点先行村,两村专业合作社已挂牌 成立。巴塘乡的上巴塘村是震前已经确定的项目试点村,经开展对上巴塘村前期调查工作,全村共有总户数450户,1780人,劳动力542 人,在结古镇居住的140户(包括已搬迁户),未承包草场16 户,实际在本村居住的户数为258 户。2009年,全村共存栏

各类牲畜9205头(只、匹),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母畜比例分别为﹪、﹪、﹪、﹪。草场承包时共分了36个畜群组。2009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16万元,牧民人均纯收入2600元,收入来源以畜牧业为主,副业以虫草收入为主,从事第三产业的人数620人,年均转移劳动力129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牧民文盲、半文盲比重大。据测算,该村牲畜超载量达%。现有草场承载量折合羊单位为20000只,且大部分草场处于退化状态。目前已制定出《关于玉树县巴塘乡上巴塘村建设生态畜牧业示范村的计划方案》和《玉树县巴塘乡上巴塘村生态畜牧业示范村建设计划进度安排表》,确定在上巴塘多然通集中安置71户做为生态畜牧业先行试点区,集生态畜牧业、社会主义新牧区为一体,由州、县相关部门的规划方案交中规院。日前正在进行1:500的地形图土地测绘。 三是县委、县政府把草原、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来关注

(推荐)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 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 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 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监护档案(样板)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要求 (一)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材料包括: 1.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 放射工作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包括职业禁忌症者的岗位调离凭证、疑似职业病病人的岗位调离凭证、医学复查与诊断材料等); 4. 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的健康资料。 (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的整理归档要求: 1. 把各年度需要存档的资料按一个年度一册进行独立建档(包括有档案封面、《卷内目录》及相关资料);每年度中相同内容的资料归在一起,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将所有资料由前(或上)到后(或下)进行排列成一本; 2. 再将每本资料编上页码,从数字“ T开始往后连续编(无任何文字或数据的空白页不需要编页码,其他的页均要编上页码),正面页编在右上角,反面页则编在左上角; 3. 参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封面》(参考样板)和《卷内目录》(参考样板)分别制作档案圭寸面和《卷内目录》,最后将档案圭寸面、《卷内目录》、资料一起装订成册。 (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圭寸面》(参考样板): (重要资料注意按规疋期限保存)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一人一档) 放射工作人员姓名:所在岗位及工种:接触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档案建立日期:年—月日

(四)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卷内目录》(参考样板): 卷内目录(2012年)

2012年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一人一档) 放射工作人员姓名: ______ 林颖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岗位及工种:放射技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触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离辐射 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梁也____________ 档案建立日期:2012 年月_6—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照射() 事故照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体检单位: 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01小学02初中03技校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07大专08大学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初潮(岁)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婚姻史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 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 , 活产: 次, 早产: 次, 死产: 次, 自然流产: 次, 畸胎: 次,多胎: 次,异位妊娠: 次,不孕不育原因: 现有男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女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 子女健康情况: 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 偶尔吸烟 经常吸烟 , 支/天, 共 年,戒烟 年 不饮酒 偶尔饮酒 经常饮酒 , 共 年 经期(天) 周期(天)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

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材料我街道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西坞街道共有行政村23 个(自然村60 个), 一个居委会。到XX年9月29日止,共有在册残疾人1165 人,其中,肢体残673 人,精神残142 人,智力残98 人,听力残126 人,言语残9 人,视力残112 人,多重残5人。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有303 人。下面,我就我街道爱心街道创建和工作进展情况作总结: 一、目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创建组织建设。街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办〔XX〕59 号文件)要求,建立了以街道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在各行政村(社区)中选聘出了联络员24 名(自然村联络员58 名)。其中自身残疾人11 人残疾人,亲友2 人,村文书8 人,村民兵连长、妇女主任3 人,该项工作经过多次调整后才得以落实,进一步完善我街道创建工作的组织网络。制订街道创建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2、做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为了迎接今年十月份上级对我街道“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的达标验收,街道专门成立了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下设康复服务站,站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并以西坞卫生院为龙头,在西坞卫生院原有场地的基础上重新规划出30 平方米的场地用作街道残疾人康复指导站。目前卫

生院康复指导站正在建设中,街道残联与卫生院正积极讨论筹备康复指导站的相关设备配置问题,争取在已落实相关康复指导医生的前提下,早日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技术服务站,为残疾人群体服务,使残疾人群体形成了专业康复与自我康复相结合、专业指导与自我训练相结合的康复保障机制。在康复服务信息方面收集工作上,从XX 年开始,街道残联积极收集各村的残疾人康复需求信息,走村入户了解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截止今年9 月份,街道残联已发放轮椅车60 余辆,助听器14 只,助视器8 只,安装假肢6 人,白内障免费复明62 人,并先后为800 余个康复对象进行了康复服务,受到了残疾人群体的一致好评。在前几年工作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街道残联对市残联下达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各项低限指标任务以各村(社区)人口为标准进行了分解,运用现有的残疾人联络员队伍,要求各村联络员亲自上门,进一步了解残疾人的致残原因,联系方式,生活、教育、医疗、养老情况,以及各类残疾人助听、助明、助行等康复需求,以便更好的为残疾人弱势群体进行康复服务,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相关指标要求。 3、做好社会保障工作。为了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 街道残联通过第 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后,全面掌握了解残疾人的基本情况。街道残联对各类重度残疾人和四项补助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做到主动上门,应报尽报,至今残联已落实了120 位残疾人为单独施保(补)对象,65 户残疾人家庭为四项补助对象,27 户残疾人家庭为托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 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

《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开展工作的情况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 报范文]》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篇一办公室紧紧围绕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严格要求,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等职能,有效服务和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近期工作执行情况 一是切实做好综合文字和公文处理工作。针对国土资源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能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文字材料的政策理论水平,共起草各类通知、报告材料16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综合文字任务。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公文登记、阅办、传递、处理等工作流程,准确规范处理各类文电,无积压、拖拉、误事现象发生,共接收各类公文120余件,发文20件,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是牵头做好目标管理工作。代区政府起草了xx年度各乡镇政府、分局xx年度目标责任书。以文件格式分解了市局xx年目标责任书,牵头做好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与部署和局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印发分局工作安排与部署5期,确保各项目标完成符合时序进度的要求。积极为参加市两会代表委员建言献策,《合理优化规划布局促进“三化”协调发展》议案有望被采纳。 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为营造有利于国土资源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是加强与市局信息中心协调沟通,完成了国土资源主干网内外网终端安装调试工作,为进一步实现网上办公、

网络传输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与市局文宣办和区信息科的联系,并结合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实际,拟定《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努力提高全系统对土地调控政策、破解用地难题、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四是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xx年度的文书档案立卷编目、计算机录入工作有序进行,接收各科室移交的档案工作正在开展,积极配合《厚土中原》大型文献纪录片摄制组完成采编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国土资源年鉴、凤泉区年鉴的编纂上报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后勤服务工作。在会议安排、日常接待、安全保障、会场布置、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都能周密安排,逐项落实。对会务工作严格程序,认真实施,做到筹划缜密、安排细致、组织精心,并主动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确保各个方面都能协调一致,运转正常,共组织“xx年度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等会议3次,通知各类会议20余次。接待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团及省厅、市局考察凤凰山6次,在公务接待工作中,节省行政经费,杜绝浪费,做到既热情大方,又简朴节约。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暂行办法》,车辆保险、用油、维修、调度使用等进一步规范。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2、围绕具体事务抓协调服务,确保有效推进工作。 3、围绕新形势新要求,搞好调查研究,为促进工作建言献策。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篇二李xx,男,xx年出生,共产党员,

放射科工作制度流程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三、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四、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五、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六、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七、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九、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十、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十一、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十二、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十三、X线摄影、C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二、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三、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四、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五、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六、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七、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八、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九、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十、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到个人,与年终奖和晋升聘任挂钩。 投照质量控制制度及标准 一、投照人员上班时应对X线机、电源、洗片机、激光相机等设备、器材例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器材的完备、正常、清洁。 二、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投照目的和部位,合理设计胶片规格、数量。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补贴国家相关文件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补贴国家相关文件 (2)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 (9) 天津《关于发放从事特殊岗位人员保健津贴的实施办法 (1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补贴国家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5 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 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 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 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 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 训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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