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选择
会计实务:合并会计报表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二)

合并会计报表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二)二、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成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集团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买企业作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时,销售企业将高于或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并单独计算所得税,而购买企业以支付的价款(含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计提折旧费,从企业集团整体来看,销售企业确认的损益通过购买企业计提折旧费或摊销无形资产冲回。
因此,母公司在内部交易当期统一计算所得税时,应将销售企业确认的损益作时间性差异处理,如销售价款高于账面价值为应纳时间性差异,销售价款低于账面价值为抵减时间性差异,采用纳税影响法将其递延至购买企业计提折旧费或摊销无形资产视同内部销售利润实现时转回。
通过上述分析,交易当期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将销售企业在单独纳税时多交的企业集团已递延的所得税进行抵销。
在连续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情况下,由于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仍为购买企业所使用,首先将以前会计期间内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确认损益即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涉及的多交所得税对期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该金额为每期初“递延税款”的余额),然后将本期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时因购买企业计提折旧或摊销无形资产视同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实现转回的所得税进行抵销。
现举例说明:例2:2001年12月20日乙子公司将原值6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尚可使用4年的设备以500万元出售给丙子公司,丙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假定母公司当年合并利润为1000万元,除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双方所得税率均为33%。
根据题意作以下分析及会计处理:1. 2001年内部销售固定资产形成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的所得税计算和抵销分录编制。
(1)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的影响:乙公司分别纳税情况下所得税和应纳所得税99万元[(600-300)×33%];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应纳所得税231万元{[1000-(600-300)]×33%};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对企业集团所得税的影响(递延税款贷方)99万元(300×33%);母公司统一计算所得税时企业集团合并所得税费330万元(231+99)。
不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年
12 第· 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Journal of TaiYuan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总第 137 期
Dec2012
期
不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陈爱霞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13)
[摘要] 财政部于 2011 年 10 月 18 日颁布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 与现行的 《企业会计制度 》 、 《企业会 计准则》 分别对不同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做了相应的规定, 论文通过对不同所得税会计 处理方法的比较分析, 建议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 中大型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 得税会计处理。 纳税影响会计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关键词] 应付税款法;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 0046 (2012)12- 0157- 03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法规分别对各类企业的所得 税会计处理方法作了规定,对于非上市公司的企业, 其 适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具有可选择性。 论文通过对 各种法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针对不 同企业提出相应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建议。 一、 不同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制度比较 我国目前在各类企业中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有: 1. 《小企业会计准则》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执行 《小企业会计制度》 )在小企业中实施执行; 2. 《企 的是 业会计制度 》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在大中型企业执 3. 《企业会计准则》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在上市公 行; 2008 年鼓励大中型企业执行。 司执行, 、 《 企业会计制度 》 、 《 企业会 《 小企业会计准则 》 计准则》 分别对各类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作了不同 的规定: 1. 《小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 2. 《企业会计制度》 要求企业根据 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 所得税核算,同时还规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 3. 《企 可以选择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业会计准则》 要求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 表债务法。 二、 不同企业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比较 应付税款法要求所得税费用按税法计算, 将本期会 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影响额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对永久性差异的处理与应付税款 法相同, 但要求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递延 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其分为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递 延法将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用现行 税率计算, 以前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影响所 得税金额用前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 损益表债务法将本 期发生和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都用现行 税率计算, 且当税率变动时, 对以前确认的递延税款账 面余额要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中涉及两个关键性指标: 计税基 础和暂时性差异。 计税基础是一项资产或负债在计税时 归属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暂时性差异, 是指资产或负 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它包括所有的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 时间性差异和非时间性差异。同时, 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 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 论文通过以下两个例子对上述四种所 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例 1: 假设某企业在 2006 年年初购入一台新设备, 预计无残值。 会计上按年数总和法计提 价值 300000 元, 折旧, 折旧年限为 4 年; 税法上规定采用直线法计提折 旧, 折旧年限为 6 年。假设该企业从 2006 年至 2011 年 2006 年、 2007 年所 每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 1000000 元, 得税率为 33%, 2008 年—2011 年所得税率为 25%。 下面分别用应付税款法 、 递延法 、 损益表债务法和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四种方法对此例进行所得税会计处 附表 2 所示。 理, 如附表 1、 例 2: 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0 万元, 重估的 公允价值为 20 万元,会计和税法都规定按直线法计提 无残值。 会计按重估的公允 折旧, 剩余使用年限为 5 年, 价值计提折旧, 税法按账面价值计提折旧。假设该企业 所得税率为 25%。 每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 500000 元, 下面分别用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 此例进行计算, 如附表 3 所示。 三、 结语 通过上述两个例子中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计 算结果来看, 应付税款法因为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未来 所得税的影响,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不单独核算, 其 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 与纳税影响会计 法计算的结果有明显差别 (如例 1 所示)。递延法和损 益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过程及结果在税率不变的情况 只是在税 下完全相同 (如例 1 中 2006- 2007 年所示), 率变动的情况下, 两者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税款才 有明显的差别 (如例 1 中 2008- 2011 年所示)。损益表 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处理时间性差异时, 两种 方法计算的所得税费用结果是相同的 (如例 1 所示), 但是对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上, 损益表 债务法的核算反映不出这种差异的未来税收影响, 类似 于永久性差异处理, 使两种方法核算下的递延所得税及 所得税费用均不相等 (如例 2 所示)。 由此可见,应付税款法操作简单且核算成本低, 适 合于小企业使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无论是在处理差异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准则(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依法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完整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经济业务,不得遗漏。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核算方法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可比性原则:会计核算方法应保持前后各期的一致性,便于比较和分析。
(五)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进行。
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的确认第四条个人所得税的确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应税收入,达到税法规定的起征点。
(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应税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扣除条件。
(三)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纳税所得额达到税法规定的数额。
第五条个人所得税的确认时间应当为纳税年度终了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个人所得税的计量第六条个人所得税的计量应当采用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计算。
第七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收入 - 全年扣除费用 - 起征点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第四章个人所得税的会计科目第八条纳税人应当设置“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应交个人所得税的增减变动情况。
第九条“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反映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贷方反映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其中包含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第十一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会计处理:(一)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论纳税筹划中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运用

等 , 括各种 原材料 、 包 燃料 、 包装 物 、 值易耗 品 、 产 品、 低 在 外购商 品、 协作件 、 自制半 成 品、 成 品等 . 产 存货计
价方 式 的不同 , 导致 不 同的期 末存 货价 值和销 货 成本 , 而对 企业财 务状况 、 亏情 况及 所得 税产 生较 会 从 盈
大影 响. 国现行税制 规定 , 我 纳税人各项 存货 的发 生和领用 , 按实 际成 本价计算 , 算方法 可 以在个别计 价 计 法、 先进先 出法 、 加权 平均 法 、 移动 平均法 等方 法 中任选 一种. 于不 能替代 使用 的存 货 , 对 以及 为特定 项 目
专 门购人 或制造 的存 货 , 一般 应 当采 用个 别计 价法 确定存 货 的发 出成 本. 而且 计 价 方法一 经选用 , 一定 在
轻企业 税负.
1 存 货 计价 方 法
按 现 行《 业会计 准则 一存货 》 企 规定 , 存货 是企 业在 正常生产 经营过 程 中持 有 以备 出售 的产 成 品或商
品, 或者 为了 出售仍 然处在 生产过 程 中的在产 品 , 者将 在生 产过程 或提供 劳务 过程 中消耗 的材 料 、 或 物料
的问题 , 即纳税 筹划 问题.
纳税 筹划主 要是指 在 国家政策 的许可 下 , 照税 收法律 法规 的立 法导 向 , 过对筹 资 、 按 通 经营 、 投资 、 理 财等活动进行 合理 的事前筹划 和安排 , 减轻企 业税 负 , 最终 实现企业 利润最大 化和 企业价值 最大化 的一种 经济活动. 纳税 筹划在 国外 已是非 常普遍 的现象 , 国际 企业 中也 得到 广泛应 用 , 在我 国 , 在 而 纳税 筹划还 是个 新 事物. 者将主 要从 企业 内部着手 , 笔 就会计 处理 方法 的选择 来谈其 在 纳税 筹划 中的运用 . 国的 各种税 种 我 的筹 划与 会计处 理方法 的选 择有着 密切 的联 系 , 其在对所 得税进 行筹 划 时 , 尤 受其 影 响最 为明显. 纳税 筹 划 的途径 有多种 , 如缩 小税基 、 采用低 税 率 、 期纳 税 、 收优惠 以及涉税 零 风险等 , 缩小 税基 中 又可 以 延 税 在 分为缩小绝 对额 和缩小相对 额 , 中与会计 处理方 法 的选 择相关 的纳税筹划 主要 是缩小税 基和延期 纳税. 其 下面通过 企业在 生产 经营 中几个 有代表性 的会 计处 理方 法的选 择来讨 论企业 如何 进行 纳税 筹划 , 以期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处理方法2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处理方法2009-03-06 01:01国家税务总局于2005年12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与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分别从税法和会计方面对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和会计处理作了相关规定。
但两者的规定还不能满足现实操作的需要。
一般来说,企业以会计利润为基础预缴所得税,以税法规定为依据汇算清缴所得税,因此企业汇算清缴所得税额往往与该年度已缴所得税额不一致。
由于汇算清缴位于次年的1~4月,此时,上年度有关收入、费用、成本账户通常已结账无余额,故企业不能再按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损益账户进行调整。
对于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会计核算问题,本文列举了几种可行的方法并进行简要探讨。
一、年终结账前自行调整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对于小企业来说,其业务相对简单且重复较多,会计人员对因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不同而产生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非常熟悉,无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提供进一步的证据,因此可以继续采用应付税款法,在年终结账前直接调整。
例:A公司2005年会计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不存在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企业没有工会组织。
会计人员经过计算得出:①全年实际发放工资70万元,计税工资为48万元;②实际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共计万元,工会经费不能扣除,税前可扣除的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为万元;③营业外支出包括税收滞纳金及罚款1万元;④投资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⑤企业前三季度已预缴所得税30万元。
企业根据以上资料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100+(70-48)+()+1-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33%=3(万元)。
假定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费用,12月份结账前应作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105 273元(405273-300 000);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05 273元。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9_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9_所得税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进行缴纳的税金。
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如何计算和处理所得税。
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所得税会计准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都需要按照所得税会计准则进行所得税的计算和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暂时性差异法和持续性差异法。
1.暂时性差异法:暂时性差异法是指在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时,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所得税。
这种差异是暂时的,会在未来的会计期间内得到消除,因此称为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的主要例子有:(1)预提费用:企业在会计准则下将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只允许将其在未来的会计期间中计入损益,因此需要计入所得税负债。
(2)资产减值损失: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计提的减值损失,在税法规定下无法扣除,因此需要计入所得税负债。
(3)投资收益: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计入的投资收益,在税法规定下可能需要计入所得税负债。
2.持续性差异法:持续性差异法是指在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持续性差异时,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计算所得税。
这种差异是持续性的,会在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存在,因此称为持续性差异。
持续性差异的主要例子有:(1)固定资产折旧: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在税法规定下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2)货币资金的计息:按照会计准则,企业对货币资金计入利息收入,但税法规定将其视为非税收入。
三、所得税计提和税前税后利润的调整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需要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计提所得税负债或所得税资产。
所得税负债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所得税,而所得税资产是指企业在待缴纳所得税额为负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抵扣未来应缴纳的所得税。
所得税计提的具体方法是将税前利润进行调整,得出税后利润。
税前利润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金额,税后利润是指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负债,或加上所得税资产后的利润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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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1】[提要] 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所得税税务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规规定相互分离导致所得税会计的形成与发展。
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是所得税会计的核心问题,也是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这一方法的推出有其必然性和优势,但在信息披露、提供税务核查资料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
本文在系统梳理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基础上,分析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不足,寻求完善的途径和具体方式。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综述按照处理暂时性差异方法的不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之分。
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时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不需要区分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本期发生的各类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均在当期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不将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指企业确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会计处理,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需要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即采用跨期摊配的方法逐渐确认和依次转回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按照税率变动是否需要对已入账的递延所得税项目进行调整,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
二、所得税会计中存在的问题(一)所得税费用与税前会计利润无法实现真正的配比。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
这说明,当期所得税费用需要从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推算方可。
不难看出,递延所得税直接体现出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不单独反映,而是从税前会计利润到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过程中体现出来。
全了,这18个税种的会计分录,看完一定要收藏!
全了,这18个税种的会计分录,看完一定要收藏!会计教练贾老师2019.8.131、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清算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处理简直就像是捡到的一个“宝贝”,它不是每个人都会碰到,但一碰到就得好好研究一番。
说白了,清算的时候,很多账目都得整理清楚,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其中一个关键角色。
嗯,你可能会想,什么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简单来说,它就是企业由于暂时性差异(比如会计利润和税务利润之间的差异)导致的,可以用来抵消未来税款的资产。
你可别小看这玩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存在可关系到企业能不能在未来减税,甚至直接影响到清算后那笔账是不是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清算,就是把公司的一切都处理得干干净净,所有的债务、资产都得理清,特别是税务上的事情。
公司要是还有些未能完全弥补的税务损失,这个时候就能拿递延所得税资产出来“通融”一下,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
但是呢,这个递延所得税资产也不是能随便处理的。
你得先判断是否符合确认条件。
好比你家那颗“祖传的老古董”,不是说你想放就放,你得确定它真的值钱。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得看公司是否有足够的未来盈利来消化这部分资产。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在未来很可能继续亏损,那你手里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可能只是“空中楼阁”。
这时候,清算时它就不能算作有效资产,反而得去做减值处理,别到时候一帮税务部门过来找你麻烦,你还觉得自己是亏了个大底儿。
那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清算的时候怎么做账呢?呃,可以说这其实是一个“技术活”。
如果公司决定清算,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通常会在清算前进行调整。
比如,如果公司在清算过程中发现不再有能力利用这些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亏损的空间已经不复存在,那么就需要立马做减值处理。
啥意思呢?就是把它的账面价值降低,避免把自己困在一个幻想里,造成税务上的麻烦。
不过说实话,处理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候,你必须得拿捏住一个分寸。
既要按照会计准则来操作,又要根据税法的规定来处理。
因为不管怎么说,递延所得税资产最终是要和企业的税务利益挂钩的。
可别一不小心让它变成了“空头支票”,反而搞得自己不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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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一、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一)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所得税影响金额,直接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
这种方法的理论依据是所得税的“收益分配观",本期所得税费用等于本期应付所得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影响所得税金额,在会计报表中不反映为一项负债或资产,仅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影响程度.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工作量小;但是应付税款法不确认当期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显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因而逐渐被淘汰.(二)纳税影响会计法该方法是将本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间,即将本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采取跨期分摊的办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的理论依据是所得税的“费用观”,认为所得税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而发生的一项费用,并应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
暂时性差异影响的所得税金额,包括在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项目内,以及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实际作用是使企业的财务会计记录与财务报告的目标一致,即坚持按照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资产与负债)和权责发生制进行有关会计确认和计量,避免财务信息使用者对财务信息的误解。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1、递延法。
递延法是将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在所得税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递延所得税进行调整。
递延法确认暂时性差异,这显然比应付税款法前进了一大步。
但是,在这种方法下,递延所得税只表示将在未来会计期间配比过程中进行调整的暂时性差异的累计影响,不表示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
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所得税余额并不具有应收应付的性质,也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无法反映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纳税影响。
尽管递延法比债务法简单,但因其不能披露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纳税影响,而被美、英等国的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所淘汰。
2、债务法。
债务法也是将本期由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间,并同时转销己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它与递延法的本质区别在于,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需要对递延所得税进行调整.因此,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将来应付税款的债务或代表预付未来税款的资产,这赋予递延所得税以资产或负债的意义。
这种方法相对于递延法具有明显的优点:遵循配比原则,从而使相应的所得税会计确认与计量既符合权责发生制,又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有关经济业务的实际纳税影响。
债务法又有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之分。
(1)损益表债务法是对时间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
它是以损益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为着眼点,注重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并将其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在确认财务报表项目时,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的差额,倒挤出本期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2)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核算的会计方法。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本质出发,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以及其对当期期末资产和负债的影响,进而确认未来所得税责任和利益。
除了处理时间性差异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还可以处理一些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对于这部分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其产生的当期就将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各期转回。
这样就真实反映了本期及以后各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所得税费用的金额。
在确认财务报表项目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首先确定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然后倒挤出损益表当期所得税费用.这种方法将资产负债表看成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可以对企业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作出恰当的评价,提高预测的价值,是迄今最为科学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因而逐渐被各国会计界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采用和推崇.二、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现实选择我国对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晚,由于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基本一致,因此,所得税会计没有发展的空间。
税制改革之后,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所得税会计逐渐为人们所重视。
财政部于1994年6月29日发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从业主权益理论出发,将所得税费用化,使我国所得税会计开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允许选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时,建议采用递延法,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按照2000年末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可以在递延法与债务法(损益表债务法)中任意选择。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大多数企业使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企业也大都是采用递延法。
这与国际惯例差别很大,而且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
在这种背景下,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彻底改变了原先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
因此,顺应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发展趋势,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企业唯一可以采用的方法,是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现实选择.三、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现实意义(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由于目前我国所得税会计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可以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中任选一种,从而造成了企业之间会计报表一些项目缺乏可比性。
因此规定所有企业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而提高各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完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能够反映企业将来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对税前会计收益与应税所得之间差异的处理更科学合理,更符合财务会计原则的要求;对递延税款的定义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标准,从而使资产负债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跨国经营、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或置换、企业兼并或重组、企业合并或分立等经济现象日益增多,这将导致大量的非时间性的暂时性差异。
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均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通过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和披露,能充分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交纳过程,同时又能提供更多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有助于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在我国,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然而,在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上仍与国际惯例差别很大.目前无论是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还是各国的实际操作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已成为国际上通用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我国企业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缩小我国在所得税会计方面同国际惯例的差距,有助于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在的具体运用第一,确定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
指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而非原账面价值。
第二,确定每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第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差额,计算暂时性差异。
对于存在差异的,区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资产负债表日所得税税率计算该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小于资产负债表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额,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应进一步确认为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大于资产负债表日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额,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应予以转销.第四,计算应交所得税。
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企业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适用税率.第五,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
根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当期进一步确认或转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当期应交所得税税额+期初递延所得税净资产-期末递延所得税净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心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税率,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两者在核算时的科目有:所得税费用、商誉和资本公积,后两者不计入利润.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一)一般原则企业在确认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除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例19-16】A企业于20×7年12月6日购入某项设备,取得成本为5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因该资产长年处于强震动状态,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列折旧,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相同.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
分析:20×8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固定资产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50万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10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45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00万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8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450—400)×25%=12.5(万元)借:所得税费用12。
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
520×9年12月31日资产账面价值=500-500÷10×2=400万元资产计税基础=500—500×20%—400×20%=3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400—320)×25%=2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
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
5(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1.商誉的初始确认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在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计税基础为0,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例19—18】A企业以增发市场价值为15 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B企业100%的净资产,对B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A企业与B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