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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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一、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书记召集副书记参加的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市政法、综治、法治重点工作和事关本委的重要事项。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2、委班子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书记召集班子成员参加的办公会。研究决定全市政法、综治、法治工作和事关本委工作的事项。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3、委务会议。每月月末召开,全体干部参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有关事宜;各科(室)汇报当月工作进展和下月工作打算;小结当月工作,确定下月工作重点和要求。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政法工作会议。总结半年和年度工作,部署下半年或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5、有关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政法各部门办公室主任和政治处主任会议。对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小结、研讨和布置;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兼职主任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依法治市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办主任会议。小结和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综治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究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每季度召开一次涉法涉诉信访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和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和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纪条规,业务工作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精神。

2、学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个人自学和分科室学习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3、时间安排。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时间安排在月末周五下午。

4、学习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更新,每人年初必须制订学习计划,年终有学习总结,并有专门学习笔记。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

1、按照“主动、热情、务实、廉洁、高效”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科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人员着装整齐,精神饱满,文明用语,文印资料、书籍等其他物品应放置有序。

3、上班期间禁止喧哗、嘻闹。

4、工作时间不准办与公务无关的事情,严禁打牌、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5、服从工作安排,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临时交办的突击性、阶段性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情,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四、请示报告制度

1、凡事关全委性,涉及面较大的事宜,包括重要工作、任务安排等应请示报告。

2、请示的报告应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科室副职以下向科室负责人请示、报告,科室负责人向分管主任、书记请示、报告,分管书记向书记请示、报告。一般不作越级和多头请示。

3、请示和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示、报告经领导签署和答复后,按领导的意见办理。在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处理。

五、廉政勤政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内部管理规定。

2、热爱政法事业和本职工作,珍惜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履责、开拓进取。

3、从政清廉,廉洁奉公,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收受馈赠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赌博,不得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坚持节约原则,对必要的公务活动应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下基层工作时,按照规定标准就餐,严禁酗酒。

5、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

6、廉政勤政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对严重违背相关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和党纪政纪处分。

1、自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规范请假制度。上班期间因公外出,均应向科室负责人告知去向、事由,科室负责人外出应向分管领导告知。

3、上下班考勤及遵守纪律规定情况,由各科室指定专人每月按时如实填报考勤表,科室负责人汇总后,交分管书记签字,与病事假单同时于次月的3日前交政治处,作为年底考核的依据。

4、凡需请病假、事假、休假的,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如遇紧急情况可事后补填)。一般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天以内由分管书记审批,2天以上报书记审批;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2天以内由分管书记审批,2天以上报书记审批;副书记请假报书记审批。经批准后方准假,上班后主动销假。

5、经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折抵本年度公休假。

6、按国家规定享有公休假的,在工作任务较轻期间并得到妥善安排的情况下,可按实际规定天数填报休假单,经分管书记批准后(班子成员休假报书记批准),方可休假。

1、接待工作应坚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规范管理、厉行节约”的原则。

2、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实行事先报告登记制度。凡来客需安排接待的,相关科室应事先向办公室报告,并由办公室安排就餐,需要住宿的,同时安排住宿。重要贵宾需要安排就餐、住宿的,由办公室报请分管书记或主要领导后安排。

3、严格控制接待标准。科室接待来委机关工作的人员,统一到办公室领取工作用餐券,到食堂就餐。上级来人就餐一般安排在机关食堂,经领导批准外出就餐的,由办公室安排。

4、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原则。来客一般由对等相关领导和相关科室接待。

1、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2、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要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3、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市保密部门办理手续。

4、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5、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6、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7、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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