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情况分析》

(1)农村商业银行基本情况介绍

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前身是农村合作信用社,经改革之后成为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截止2014年末,我国全国农村信用社资格股占比已降到30%以下,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约303家、农村合作银行约210家,农村银行机构资产总额占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41.4%。

另外,还有1424家农村信用社已经达到或基本达到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条件。中国银监会合作金融机构表示,我国将全面取消资格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不再组建新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2)农村商业银行股东情况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根据股本金来源和归属设置了自然人股、法人股。股东组成部分主要有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由于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当前农商行股权分配呈现普遍平衡状况。法人股东持股比例过高,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国有法人股在持股比例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控股股东权力趋向集中;而大部分农商行因保留大量小额持股,以民营资本和自然人为代表的此部分中小股东,结构比较分散,持股比例较低,话语权也相对较小。

持续探索股权分配的后续改革之路是当前摆在农商行面前的一个难题。改制之初,农信机构计划建立“资本自聚,资本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机制,并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要求,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如自然人股(包括社会自然人股与员工自然人股)要有所下降,企业法人股有一定幅度上升。这就要求农商行必须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详尽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改进:

一、吸引和建立一批有实力、讲信用、认同机构经营哲学和价值理念的投资者群体,实现股东利益与机构价值共同增长;

二、建立包括投资者、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在内的双向沟通渠道,确保全体股东有同等获得信息的机会;

三、尝试建立以县级农商行(或地级)为单位的股金(权)转让平台,让股金能够像在股市一样正常地流动,体现股东的投资价值,确保股金合规、有序转让。

四、合理选择、引进优质法人股东,逐步引入在股东的价值取向和机构自身价值取向相对一致的投资者入股,注重引进有助于公司治理建设和长远发展的积极、专业的股东。

五、积极进行机构股权改造,加大产权转型力度,清退资格股,增加投资股,减少小股东,提高法人股占比,合适减少股东人数,通过股份回购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当然也要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要形成相关监督机制。

(3)农村商业银行“三会一层”扼要分析

在股份制改造后,农商行通过清产核资、增资扩股消化了历史包袱,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建立了较合理的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实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分设,基本确立了董事长、监事长、行长经营下的“高级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管理模式。但是,公司治理结构在详尽的落实中,存在着诸多不够与缺陷,详尽表现如下:

其一,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与行政管理之间存在博弈及矛盾。现在的农村商业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及监事长大部分仍然沿用原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模式,干部的任免等均受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制约。所谓股东大会的选举及推举,流于形式。

其二,运营机制还不健康。“三长”的职责表面上是清撤的,但尚没有形成明确的实质性分工,董事长“一言堂”的情况比比皆是。

其三,由于高层管理人员任期的不确定性,使得管理层普遍注重短期利益的回报而忽略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由此也会导致忽视资本充足率指标,进行高额分红等问题。其四,资产规模较大的农商行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落实情况上较规模小的农商行要略好,较发达地区的农商行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落实方面要优于欠发达地区的农商行。一些中小规模的农商行,基本上还是以董事长为核心的“一言堂”的管理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这种情形需要有意识地进

行改进及优化,不然,轻则影响作为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主体的康健发展,重则将可能产生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4)分析农村商业银行之公司治理可能存在的问题,评价农村商业银行之公司治理水平

随着农金改革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银行,这既是农金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也是规范及完善农金市场,使之真正适应城镇化进程及金融市场整体发展需要的必由之路。在这种改革的过程中,从传统的农信社的运作体系到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管理运营架构,严重的一步是建立并完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具备的公司治理结构。就当前一些已经改制并运作的农商行来看,从运作体制上,均有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要求,但是,由于大量的农商银行还处于改制后的初期,并没有形成一定的规模及影响,同时基于整个农金体系还不够合理及完善,农商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体现出诸多的“矛”与“盾”的冲突。

首先,就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发展沿革来看,公司治理结构执行上的欠缺会导致农商行业务决策上的风险。简而言之,就是当一家农商行的决策权过于集中在一两个人手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言堂”的决策模式,这将可能形成“万事只看一人”的局面,而这个核心人物的能力、经验以及道德等几乎左右了这家农商行的命运。当这个“绝对权威”的人物突然“被调离”后,这家农商行的发展又将成为一个未知数,这种情形可能带来的风险及问题可想而知。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执行上的缺失,还会导致整个农商行的激励机制出现较大的问题。管理及决策权分配不合理,权责不够清撤,造成整个团队工作方向很迷茫,甚至会形成人浮于事的工作松懈。再者,公司治理结构落实的不到位,可能影响一家农商行的康健及优良的工作文化地形成。多家农商行基于自身的发展的需要,一些农商行从其他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机构“请”来一些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但是普遍来说,这些专业人士很难在一家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农商行持续工作下去,究其原因,工作文化的强健差异将导致这些“空降兵”早早地逃离。很显然,对于良性企业文化地破坏,必然造成大量人才流失,最终还是会影响农商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诚然,公司治理结构执行上的不够带来诸多不利于农商行的发展因素,但从非结构化及规则化的角度而言,农村商业银行需要在农商行内部建立“平衡”及“包容”的理念。

所谓“平衡”体现在管理与决策的分权。这种“平衡”要建立在良性的激励机制的前提下。虽然“三长”的职责分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源,但是大家围绕的核心及目标不是某个人的权利,更主要的是股东的利益以及业务的成长需要。其中,这种“平衡”的建立需要关键人物的胸怀及远见。所谓关键人物,当前主要是董事长这个角色。试想一位有远见、德才兼备的董事长对于一家农商行的确是至关严重的,但是更需要的是这位董事长意识到“平衡”的严重性,无论自己多么强健,总会有单薄之处,更何况要运作一家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绝非易事。因此,“平衡”的理念是解决当前农商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严重前提。这包括落实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规则,引入有益于农商行发展的独立董事,日常决策及管理的职责明确清撤等。

所谓“包容”将体现在文化层面。文化的因素就像“一只无形的手”,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家农商行的发展。其实公司治理结构与文化的表征是相得益彰的,包容性文化对于一家成长中的农商行是至关严重的。某些农商行甚至还在搞准军事化管理,基本上属于“命令型”的管理方式,这与现代股份制银行的发展模式绝对是格格不入的,这种管理方式基本上不存在包容与吸收,会导致一家农商行的僵化,甚至倒退。

综上所述,当前农商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诸多亟待完善和改进的因素。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建议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几点建议近几年来,由农村信用社改组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被赋予了支持“三农”的历史使命,承担着农村金融服务的职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其内部制度和外部政策环境都带有深厚的农村信用社痕迹,面临着诸多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制度不相适应的困境和约束,阻碍了农村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农村商业银行面对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如何应对日趋激烈的金融业竞争,克服自身弱势,在竞争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已成为农村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对此,笔者结合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统一法人治理结构 农村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来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要更多地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仅要考虑公司价值的最大化,更要注重银行本身的安全和稳健运行。要强化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通过内部管理控制机制优化银行的治理行为。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真正形成以董事会为核心,由监事会、经理人等共同构成,各司其职,相互制约的银行公司治理架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每一项业务的规定程序和手续,使业务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通过制度的有效运作提高业务开展的透明度,切实防范可能产生的各种风险。 二、协调商业化经营与政策性支农,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 “改制不改向”是农信社改革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改革后的农村商业银行在走商业化道路的同时,也要承担政策性支农的职能。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企业,农村商业银行一定要确立正确的经营目标,其经营业务要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结合,积极寻求政策和市场的最佳结合点,通过支农业务的创新与发展来促进其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更进一步地促进支农业务的发展壮大,最终建立一种自身经营管理和支农业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从而实现支农的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优化资产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的决策要由经验决策向科学化、民主化转变,力求做到定性、定量分析,为贷款项目提供必要性、安全性、效益性的科学依据;要抓住由原来的多级法人转化为一级法人的有利时机,实现贷款管理由粗放式管理转向集约式管理,同时贷款监督由单项静态监测转向动态全方位监测;要实施审贷分离,发挥制约机制;借贷方式要由信用担保转向质押、抵押担保,用以减少或转嫁风险;要委派业务

完善公司治理 促进中小银行高质量发展

地方中小银行[1]是我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民营企业的重要力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中小银行已达到4005家,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约占银行业资产总规模的25%。中小银行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内外部各种原因,也有部分机构在资产质量、盈利状况、风险资本抵御机制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出现了一些风险事件。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既包括部分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自身市场定位不清、历史包袱重的因素,也包括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的外部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公司治理体系不完善是部分中小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或重大风险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风险事件表明,部分中小银行在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着“形似而神不似”现象,一些阻碍公司治理正常运转的缺陷和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在诸多方面仍需要提升和改善。自2017年以来,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始终是强化监管和制度补短板最为关注的领域,相关工作也取得了初步成效。 公司治理是银行稳健发展的保障 企业的公司治理本质上是为了解决公司委托人(所有者)与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在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做出一系列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实现对公司权力的合理分配和监督。但由于银行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征,银行的公司治理也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银行除了对股东负责外,还应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银行通常具有负债率高、风险负外部性较强、资产不透明等特征,董事会、管理层、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比一般企业更为复杂,股东的道德风险问题也更加突出。银行不仅要处理好股东与管理层的关系,还要处理好自身与存款人、监管者的关系。银行公司治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寻求对大股东权力的合理制衡,以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2010年巴塞尔委员会发布《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明确提出“银行除应对股东负责以外,还要对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 二是银行经营不能以短期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而应关注更为长期的社会责任。商业银行是全社会重要的融资渠道和主要的支付服务组织,作为国民经济特殊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除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外,还应兼顾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体系稳健,并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2013年7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强调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健全的组织架构,清晰的职责边界,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应对策略分析(一)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应对策略分析(一)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决不是公司治理理论的简单应用,除了遵循一般公司治理理论之外,还具有显著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需要我们在完善商业银行治理改革时予以足够的重视? 一、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1.公司治理的更大外部性 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命脉,一家银行的倒闭往往会殃及池鱼,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将会对金融资源配置、整个金融系统乃至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严重的则可能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如果商业银行治理不善,使得其治理风险日积月累,最终可能会以风险事故的形式爆发出来?此外,商业银行本身在充当被治理者角色的同时,还需要对自己的业务对象发挥治理者的作用,主要体现为商业银行的专家式债权监督?因此,商业银行倒闭的重大社会影响和双重治理问题使得商业银行相对于一般企业治理具有更大外部性? 2.薄弱的外部债权治理 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仅影响公司价值,而且还通过不同的股权和债权的构成来影响股东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不同控制程度、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的不同角色?但是,在这一方面,商业银行和其他行业的公司截然不同,商业银行运作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储户的存款,其自有资本金在其资本总额中的比重极低?储户有成千上万,每个储户,即使是一个大的机构存款者,其存款比例也只不过占到银行存款总额的一个极小比例,银行的

绝大部分存款人既没有积极性,也没有能力和足够的信息去监督银行资金的使用情况或者对银行施加额外的控制,众多的储户好比股票市场中的众多中小股东一样,存在着“搭便车”的心理?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也有着隐性担保作用?这些使得债权人在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甚微,远远不如一般企业的债权人——银行对债务企业的监督效果?因此,薄弱的外部债权的监督是商业银行治理区别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特殊之处? 3.实施外部治理可能导致较高的治理成本 从理论上讲,商业银行的外部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来自股票市场的约束?有效的股票市场中股价能较好地反映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如果上市银行的经营状况恶化或者从事了太多的高风险业务,股东可能就会抛售该银行的股票,迫使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状况,提高经营稳健性?(2)来自存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经营中存在较高风险或出现不利于银行的传言,存款人就会从银行取款,严重的可能造成挤兑,导致银行破产?(3)来自贷款人的治理?如果银行的经营风险性很高,优质贷款客户可能不会愿意和这种银行发生业务交易,因为,贷款客户还可能考虑到与贷款相关的其他业务,如银行可能提供的咨询服务以及在贷款出现问题的重组服务等?这些外部治理机制的存在使得它们在督促银行董事会关注公司治理和管理层改善公司经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这些外部治理机制,有些只对上市银行才有用,有些一旦实施起来,将会引起银行业的动荡,尤其是当存款人都来取款时,势必会造成金融恐慌?因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及对策

2012年第4期下旬刊(总第478期) 时 代 金 融 Times Finance NO.4,2012 (CumulativetyNO.478)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金融市场的结构变化与人们传统观念的转变,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市场营销产生越来越大的挑战,使得我国商业银行营销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市场营销模式是建立在顾客满意基础之上的,农村商业银行在以往经验上积累的信贷市场营销理念将受到巨大挑战。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研究新的形势下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营销的发展情况,掌握顾客对于农村商业银行服务的满意度、忠诚度以及意见,从而为农业商业银行根据自身的不足,调整营销战略和市场定位,确立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 一、农村商业银行市场营销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一)市场营销模式单一,营销策略不到位 在市场营销方面,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作为传统的国有商业银行,还习惯于坐等用户上门,没有将银行产品或者服务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报道、宣传和说明以便引起客户的注意和兴趣,激发客户办理信贷业务等。许多农村客户习惯接受柜台服务,或者更习惯于传统的贷款方式,很少愿意涉及新的信贷业务,尤其是中老年客户对新出现的信贷业务营销方式的接受程度较低。 在大多数农村商业银行所在的地区,由于当地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有限,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有限,网上银行、电子业务等成立的时间短等原因,人们对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策略和信贷资本状况缺乏相应的了解,认可程度还较低,造成吸收存款困难,这里仍有部分的居民,只在农行办理存取款业务。分行的工作人员的观念也仍停留在以往那种单一的经营模式之中,客观上制约了分行网上银行的发展。 (二)信贷管理和营销理念还有待提高 传统信贷营销中,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市场调查较为简单,大部分是根据统计结果中出现频数最高的需求将服务推向当地市场。这种状况的形成一方面是由于技术水平的限制,另一方面则是银行管理员信贷管理和营销理念不够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的部分管理人员没有真正从信贷风险防范的角度更新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理念,对资本“吸收意外损失”的作用也只存在表面上的认识。在日常的农村商业银行管理中对资本充足率对信用社信贷风险的能力关注的也比较少,缺乏必需的信贷管理的紧迫感,依然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 (三)农村信贷营销市场的开拓难度大 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农村商业银行若想将资产质量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只能依靠增量带动和存量活化。但是,我们也看到,农村商业银行的服务范围主要是“三农”,当机构设置在贫困山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等地的时候,其发展速度就必然要受到当地经济发展速度的制约。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对信贷发放管理的风险责任制的实施较为严格,这使得较多的分支机构普遍保守、被动,很难放开手脚进行信贷业务的拓展。当地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将政策争取给农村商业银行,但很明显这有点杯水车薪。越是不敢发展,就要不断强化风险机制,其束缚就越大。这就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了农村信贷营销市场的开拓。 二、完善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营销的几点建议 (一)实施营销项目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营销项目化管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银行传统架构中的等级观念,使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营销上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营销项目确立到项目管理完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村商业银行各个项目管理层的人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提高部门之间的沟通能力,培养合作模式下的“团队精神”。国内农村商业银行多采用“职能型组织结构”,在实施营销项目化管理的过程中,这些银行可以突破本机构现在的职能界限,建立一种更加高效的“矩阵型结构”。这种结构的表现特点就是项目人员除了向原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之外,同时还向市场营销相关的负责人报告,这对部门之间难免会产生的摩擦起到了减少作用,降低了项目运作的成本,有效地利用了农村商业银行自身的资源,拓宽了信贷营销范围,银行内部向心力得到提高。 (二)更新营销服务观念,强化市场营销能力 随着同业竞争的加剧和客户需求的多元化,新的发展形势给传统银行带来的既是严重的挑战,更是难得的机遇。对农村商业银行而言,要在服务和营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更新服务理念,深化服务内涵。要针对农村当地的客户结构状况,统筹规划总体的市场营销和客户战略,改变农村商业银行以往较为不合理的服务方式。在营销策略、产品开发、服务形象、信贷服务规范等方面努力达到全国统一的标准,全面树立农村商业银行在当地农民朋友和企业单位中的形象。同时,将各种信贷业务品种有机地整合到一起,统一对客户进行营销,推进与本省、本地区银行的一体化经营模式,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突出基层农行自身的特色,把个人零售业务作为服务营销的重点,同时进一步拓展差别化的经营服务业务,为农民朋友和企业单位提供更加符合他们特点、方便、周到的服务。 (三)提高整体服务层次,建立客户沟通模式 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的负责人要经常与员工沟通、与客户沟通。一般员工也要经常性与客户沟通,并且要相互之间进行内部沟通,这需要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一些有效的沟通平台或沟通渠道。例如,银行可以长期性地通过电话、网络、邮件、留言簿、定期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及对策分析 王 霆 (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邹平 256200) 【摘要】面对农村商业银行存在的市场营销模式单一,营销策略不到位,信贷市场开拓难度大,资本监管手段不足等发展现状。农村商业银行必须更新服务观念,从当地经济状况出发,强化市场营销理念,进而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的服务需求,提高中国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关键词】农村 商业银行 信贷 营销 Times Finance 173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SWOT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SWOT分析 随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股份制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导方向,各省将经营情况良好的农村信用社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步伐日趋加快。农村商业银行无论从产权、公司治理和竞争对象都与前身农村信用社完全不同,作为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面对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如何应对区域内日趋激烈的金融业竞争,进行有效的体制建设和机制转换,如何克服自身弱势,在竞争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也成为各家农村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一、为何要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SWOT分析 虽然国家一再推出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但对于农村金融市场,显然并没有构建垄断的意图,邮储银行的建立和国有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地区分支机构的恢复可表明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趋势。愈演愈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已使得各家金融机构不得不制定一个相对稳固的发展战略以应对愈来愈狭小的市场优势。对于先天不足的农村商业银行而言,本身已在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的竞争压力不容乐观:一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其发展的影响要大于其他商业银行。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一级法人,其规模和影响力均小于其他商业银行,随着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提高,对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规模和效率影响较大。二是银行业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基本上成立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也在陆续进驻,使其所在城市的金融企业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都有一个飞跃,同时各家金融企业都在调整目标市场定位,转变经营思路和营销策略,将会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空间和方式产生影响。三是农村商业银行都是从过去的农村信用社改制过来的,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不再享受免征所得税政策,将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村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 从经典的营销学理论而言,SWOT分析是一个普遍运用且科学性较强的分析工具。这种分析工具通过对公司企业的内部情况: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企业的外部环境:机会(Opportunities)、风险(Threats)以矩阵的形式进行分析,可以较为全面地对企业进行分析与定位,并制定相应战略。因此,从金融市场形势与营销学定位分析理论,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SWOT分析既有科学性,也有必要性。综合二者,进行SWOT分析,可以说实际操作意义较强,也具有相当的价值。 二、对农村信用社的SWOT分析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问题(一)

研究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问题(一) 摘要:完成股份制改造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立起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但其公司治理仍存在诸多缺陷。本文在分析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治理结构 随着中国农业银行IPO的进行,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已陆续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以及上市。自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之后,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国有商业银行在遵循‘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上,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建立了一系列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加入WTO之后,在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其中公司治理的制度建立功不可没。但是我们还应当认识到,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缺陷,全球金融危机也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前者指商业银行的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之间的协调和制度安排;后者还包括了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员工、存款人、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等之间关系的协调。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人们对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关注。在此背景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99年9月颁布了动口强银行机构公司治理》,进一步推动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to。从世界范围来看,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仍然是一个较新的研究领域。200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正式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概念,并初步规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标准。此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一直是国内研究的热点。当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研究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及其分析框架对于商业银行究竟是否适用。针对这一问题,理论界普遍认为,与一般企业相比,银行具有许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的存在使得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与一般的公司治理机制存在较大的不同。 1. 1资本结构的特殊性 与一般性的企业相比,商业银行自有资本的比重明显较低。例如,现行的国际银行业资本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中规定,商业银行自有资本的最低要求是达到8%,意味着商业银行的负债比例可以高达90%以上,实际上很多银行的现实状况便是如此。在这种高负债的资本结构下,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其中主要靠吸收存款。高负债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高于一般企业。由于债权人一般不主动参与商业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商业银行虽然时刻处于高负债的运营状态,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却缺少一般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和控制,使得商业银行债权人治理机制失效。此外,如果出现破产风险,银行股东只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其余大部分损失将由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承担,这使得银行股东和高管层利用短期行为损害存款人

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以招商银行为例

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以招商银行为例 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金融市场日益完善,除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外,我国中小型商业银行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无论是数量还是层次都得到了显著提升,推动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但随着中小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凸显,已经制约了中小商业银行科学、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本文探讨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问题,重点以招商银行作为案例,首先对中小商业银行的概念和分类、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进行了简要论述;然后以招商银行作为案例,对其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简介;接着从股权结构、董事会职能、监督评价机制、内部控制环境、权力制衡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招商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并从公司治理理念、银行管理体制以及发展定位等方面分析了上述问题的原因;接着对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借鉴;最后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健全董事会的职能、创新监督评价机制、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权利制衡机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六个方面提出优化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公司治理模式

目录 引言 (1) 一、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现状 (1) (一)商业银行的概念 (1)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征 (2) 1.委托代理关系更为复杂 (2) 2.地方政府具有双重角色 (2) 3.公司治理基础比较薄弱 (2) 二、招商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分析 (3) 三、招商银行公司治理模式存在问题及原因 (3) (一)招商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 (3) 1.股权结构不够合理 (3) 2.董事会职能不健全 (4) 3.监督评价机制落后 (5) 4.内部控制环境不优 (5) 5.权力制衡机制缺乏 (6) (二)招商银行公司治理问题的原因 (6) 1.公司治理理念落后 (6) 2.银行管理体制制约 (7) 3.发展定位不够科学 (7) 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外经验借鉴 (7) 五、完善招商银行公司治理模式的优化对策 (8) (一)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8) (二)健全董事会的职能 (8) (三)创新监督评价机制 (9) (四)优化内部控制环境 (9) (五)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10) (六)推动管理体制改革 (10) 六、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与其她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商业银行法》与其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与国境内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就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股东及其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机制,以及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等治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各治理主体独立运作、有效制

衡、相互合作、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科学、高效地决策、执行与监督。 第五条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应当由具备良好专业背景、业务技能、职业操守与从业经验的人员组成,并在以下方面得到充分体现: (一)确保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 (二)确保商业银行培育审慎的风险文化; (三)确保商业银行履行良好的社会责任; (四)确保商业银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各治理主体及其成员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共同维护商业银行整体利益,不得损害商业银行利益或将自身利益臵于商业银行利益之上。 第七条商业银行良好公司治理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健全的组织架构; (二)清晰的职责边界; (三)科学的发展战略、价值准则与良好的社会责任;

(四)有效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五)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六)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八条商业银行章程就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基本文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职责与议事规则等作出制度安排,并载明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其她事项。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章程并根据自身发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章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第一节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九条股东应当依法对商业银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主要股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披露关联方情况,并承诺当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某农村商业银行年度经营及风险状况分析报告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年度经营及风险状况分 析报告 ⅩⅩ年,面对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我行按照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调控总量,优化个量”的原则,加大信贷支农力度,创新支农服务手段,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发展,经营状况持续改善,整体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 一、ⅩⅩ年运行基本情况 (一)存款变化情况 截止ⅩⅩ年12月31日,全辖各项存款余额为107.35亿元,比年初上升16.3 亿元,同比多增1.2 亿元,增长17.91%,完成省联社目标任务的102%,完成我行年初任务的74 %。其中:储蓄存款余额为80.17 亿元,比年初净增13.67 亿元, 同比多增0.77 亿元;对公及其他存款余额为 27.18亿元,比年初上升2.19亿元,同比多增0.43亿元。影响存款的主要因素是: 个人储蓄存款增长较为稳定,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主要是目前股市、房市低迷老百姓的投资意识偏窄,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城乡居民对市场的信心不足,投资较为谨慎,存款仍是老百姓传统投资的首选,且农村乡镇是储蓄增长的主要市场。

对公存款增长泛力。主要是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偏紧, 结算帐户上的资金滞留的时间和金额较少,严格执行了受托支付、实贷实付后派生存款很少;其次是由于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控制和压降;加上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财政性存款的下降。 分析2013年的存款形势主要增长点是个人储蓄存款,城乡居民和在外打工人员工资收入、个体私营业主的经营收入等资金相对集中回笼和逐步实现,增加了储蓄存款的来源。但由于宏观经济的影响,经济形势无明显回暖迹象,导致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等中小企业的资金仍然较为紧张,对公存款有下降的趋势。 (二)信贷投放情况 信贷规模和结构:今年来,我们始终确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稳步推行贷款营销,序时完成贷款指标。止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774473 万元,比年初增加126239万元,增长19.48%,其中:农户贷款达27.47 亿元,比年初净增2亿元,公司类贷款余额到达39.79亿元,比年初净增10 . 3 4 亿元,占新增贷款的82%。 (1)涉农两个不低于指标(不低于当年贷款平均增幅、不低于上年涉农增量)。止年末贷款达到77.45 亿。年初贷款余额64 . 8 2 亿,余额增长12 . 63 亿,贷款当年增幅 1 9 . 48%。

改制农商行公司治理遇到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810355901.html, 改制农商行公司治理遇到的问题和政策建议作者:张大伟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7年第04期 摘要:2010年,银监会表示未来五年,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将全面完成,现有农信社和农 村合作银行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成功后的农村商业银行由于按照股份制形式运行的经验不足,在公司治理的许多方面都遇到了问题和困难。 关键词:农商行;公司治理;政策建议 随着2009年河北省银监局出台《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成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也全面展开。截至2016年末,河北省开业农商银行32家。但由于按照股份公司制运行的经验不足,由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形式到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制形式后,农村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可避免地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改制成为农商行后遇到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方面 农商行改制成功后,虽然是按照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运行,但其对《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要求的执行还停留在较为初级的阶段。比如,相关会议虽然都按期的召开了,该提交相应层面审议决定的事项也提交了,但限于专业素养、利益诉求、思路视野等因素,在决策质量上还有差距。 个别监管政策规定与法律法规或制度条例有抵触,执行起来容易产生分歧。比如,关于职工董事的产生,《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须经股东大会表决。这一点在《全国金融系统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河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条例中也有理论支撑,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45条第5款则规定“股东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表决”,在工作实际中容易产生模糊认识。 市场化运作与行业管理的矛盾较为突出。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产权结构明晰。股份公司就应当按照市场化的规则来运作,要拿股权来说话,而行业管理恰恰就缺少这张最有力的“底牌”。 (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 首先,风险识别、评估和计量手段还较为落后。现有的IT系统只能做简单的数据积累,未能提供出逻辑分析数据,没有专门的风险评估、计量模型去考量风险程度,也缺乏能够准确进行风险识别的科技系统。

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分析

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分析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不仅影响到商业银行体系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在宏观上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潜力与质量。而在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众多因素中,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关键性因素之一。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外银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正日益突显,有些则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研究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成功案例,对优化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一般泛指公司管理与激励约束的方法。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差异的,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主要有两种典型的模式:一种是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控制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 (一)两种模式的比较 1、英美模式由于英国和美国的股市比较发达,银行的中小股东较多且高度分散、股市流动性强,银行资产结构中股市的地位举足轻重,因而英美模式的公司治理更多地依赖于银行外部市场的力量和相应完善的立法及执法机制,强调银行财务数据的充分公开,增强透明度,禁止内部人交易,用股票市场监督经理活动。 2、德日模式德国和日本等控制导向型的公司治理则由于银行资本主要来自于占据支配地位的财团,因而更多地依靠债务约束和经营者的“团队精神”,以及法人股东在银行非正常状态下的控制力。 客观地说,上述两种模式在不同国家、不同的环境下均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各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近年来,两种模式也在不断互动、不断融合,以进一步提高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具体来说,英美模式中,机构投资者开始成为主导性的投资者,并且更为积极地参与公司事务,监督公司管理层。德日模式中来自外部的监督也在增强,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在稳步发展,许多大型公司也开始公开上市,信息披露在不断加强,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不断增多。 (二)典型案例 从我国商业银行社会定位看,更倾向于德日模式。因此,下面的介绍将以德日模式的典型代表——德意志银行为例。 德意志银行成立于1870年,是德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从事全能银行业务,在国际银行业中占据显著地位。 德意志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是立足于提升和强化现有的及潜在的股东、消费者、雇员和在国内以及国际市场上的一般社会公众的信任度。 1、组织结构与制衡机制德意志银行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由股东大会、监事会、执行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监事会是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代表机构和决策机构,主要是负责任命、监督执行董事会,并为执行董事会提供咨询。执行董事会负责日常银行的经营管理,向监事会报告和负责,向股东大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信息。监事会对执行董事会的工作只有监督的权利,可以提出具体的建议,但不能直接干预执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如果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存在争议,可以由股东大会来裁决。

2017年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报告

2017年农村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分析报告 2017年12月

目录 一、风险管理概述 (5) 1、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架构 (5) 2、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化建设 (7) 3、培育正确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职业化风险管理队伍 (7) 4、推动风险管理的定量化 (7) 5、将风险管理纳入考核体系 (8) 二、风险管理框架 (9) 1、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10) (1)风险管理委员会 (10)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11) (3)审计委员会 (12)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12) (5)战略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 (12) (6)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13) 2、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委员会 (14) (1)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 (14) (2)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15) (3)授信管理委员会 (15) (4)不良资产管理委员会 (15) (5)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16) (6)投资决策委员会 (16) (7)金融创新委员会 (17) (8)责任认定管理委员会 (17) (9)考核管理委员会 (17) (10)招标采购委员会 (18) 3、总行与风险管理有关的主要部门 (18)

三、信用风险管理 (18) 1、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18) (1)贷前调查 (19) ①调查环节 (19) ②人员设置 (20) ③信用评级 (20) ④抵质押物 (21) (2)贷款审批 (22) (3)贷款发放 (22) (4)贷后管理 (23) ①贷后检查 (23) ②风险预警 (23) ③贷款分类 (24) (5)不良贷款的管理 (26) (6)不良贷款的核销 (26) 2、资金业务风险管理 (27) 四、操作风险管理 (28) 1、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计量、监测、控制/缓释 (28) (1)操作风险的识别 (28) (2)操作风险的评估 (29) (3)操作风险资本计量 (29) (4)操作风险的监测 (30) (5)操作风险控制/缓释 (30) 2、操作风险管理的系统支撑 (31) 五、市场风险管理 (32) 1、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 (32) 2、市场风险管理的系统支撑 (33) 六、流动性风险管理 (33)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及对策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其通过提供有效的激励和控制,促使经营者以投资者的利益最大为经营目标,保障股东和其他相关主体的权益。本文在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实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应进行股份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国有商业银行;激励机制 【正文】 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为法人治理结构,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投资者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即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机构设置,明确各机构的权责分配,达到三者之间约束和权力制衡的目的。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理解为有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业绩。在国际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正日益收到重视。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限制和存在的问题 (一)从产权结构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国有独资银行,资本金的补充依靠财政注资。这种一元产权结构的优点是明确地表示了所有国有商业银行是由国家提供信用担保,使大众可以放心储蓄,企业可以安心地使用贷款。即使各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率居高不下,资本的充足度低于国际警戒水平,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吸储率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水平。并且,这种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在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推进,市场机制的完善,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这种结构所带来的问题就是,政府作为全体人民对国有银行的代理人行使对银行的管理和控制,会使银行作为重要的资源配置机制的效率降低,从公司治理结构来看会产生一系列的问题。 (二)从内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明确的制衡机制,虽然从2000年8月起国务院分别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派驻了监事会,但由于总行实行党委领导制,行长等管理层均为党委成员,从而从总体上看仍然是高度集权的体制,还远未建立起独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 (三)从外部制衡机制上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的是多头监管。这种多头的监管造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SWOT分析

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SWOT分析 随着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股份制已经成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主导方向各省将经营情况良好的农村信用社改造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步伐日趋加快。农村商业银行无论从产权、公司治理和竞争对象都与前身农村信用社完全不同作为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面对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如何应对区域内日趋激烈的金融业竞争进行有效的体制建设和机制转换如何克服自身弱势在竞争中寻求生存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也成为各家农村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一、为何要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SWOT分析 虽然国家一再推出扶持“三农”的优惠政策但对于农村金融市场显然并没有构建垄 断的意图邮储银行的建立和国有股份制银行在农村地区分支机构的恢复可表明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趋势。愈演愈烈的金融市场竞争已使得各家金融机构不得不制定一个相对稳固的发展战略以应对愈来愈狭小的市场优势。对于先天不足的农村商业银行而言本身已在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面临的竞争压力不容乐观一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对其发展的影响要大于其他商业银行。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区域性一级法人其规模和影响力均小于其他商业银行随着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提高对农村商业银行发展规模和效率影响较大。 二是银行业同业竞争将日趋激烈。由于农村商业银行基本上成立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也在陆续进驻使其所在城市的金融企业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都有一个飞跃同时各家金融企业都在调整目标市场定位转变经营思路和营销策略将会对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空间和方式产生影响。三是农村商业银行都是从过去的农村信用社改制过来的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将不再享受免征所得税政策将一定程度上减少农村商业银行的可用资金。 从经典的营销学理论而言SWOT分析是一个普遍运用且科学性较强的分析工具。这种分析工具通过对公司企业的内部情况优势Strengths、劣势

股份制商业公司治理指引--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02〕第15号 为进一步健全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维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股份制商业 银行安全、稳健、高效运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现予以发布施行。 附件:1.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2.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制度指引 人民银行 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促进商业 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保护存款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是指建立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和保证各机构独立运作、有效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三条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准则: (一)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 (三)建立、健全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制; (四)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五)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股东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条件。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股东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的规定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其章程中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低于法定标准时,股东应支持董事会提出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措施。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商业银行可能出现流动性困难时,在商业银行有借款的股东要立即归还到期借款,未到期的借款应提前偿还。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在章程中规定“流动性困难”的具体标准。 第八条商业银行对股东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同一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百分之十。股东的关联企业的借款在计算比率时应与该股东在银行的借款合并计算。 商业银行应当在章程中规定,股东在商业银行的借款逾期未还期间内,其表决权应当受到限制。 第九条商业银行不得接受本行股票为质押权标的。 股东需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人担保的,应当事前告知董事会。 股东在本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股权净值,且未提供银行存单或国债质押担保的,不得将本行股票再行质押。 第十条商业银行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的债务提供融资性担保,但股东以银行存单或国债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上款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商业银行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的融资行为提供的担保。 第十一条同一股东不得向股东大会同时提名董事和监事的人选;同一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人选已担任董事(监事)职务,在其任职期届满前,该股东不得再提名监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及中国人民银行及时报告持有商业银行股份前十名的股东名单,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际上控制商业银行的关联股东名单。 第十三条股东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商业银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

中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比较

中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比较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不仅影响到商业银行体系的经营状况和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在宏观上影响到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增长的潜力与质量。而在影响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众多因素中,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关键性因素之一。但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外银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正日益突显,有些则成为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此,研究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成功案例,对优化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国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一般泛指公司管理与激励约束的方法。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差异的,从世界范围来看,目前主要有两种典型的模式:一种是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控制导向型公司治理结构。 (一)两种模式的比较 1.英美模式由于英国和美国的股市比较发达,银行的中小股东较多且高度分散、股市流动性强,银行资产结构中股市的地位举足轻重,因而英美模式的公司治理更多地依赖于银行外部市场的力量和相应完善的立法及执法机制,强调银行财务数据的充分公开,增强透明度,禁止内部人交易,用股票市场监督经理活动。 2.德日模式德国和日本等控制导向型的公司治理则由于银行资本主要来自于占据支配地位的财团,因而更多地依靠债务约束和经营者的“团队精神”,以及法人股东在银行非正常状态下的控制力。 客观地说,上述两种模式在不同国家、不同的环境下均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各自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且,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近年来,两种模式也在不断互动、不断融合,以进一步提高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具体来说,英美模式中,机构投资者开始成为主导性的投资者,并且更为积极地参与公司事务,监督公司管理层。德日模式中来自外部的监督也在增强,养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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