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排斥与闲散青少年犯罪

社会排斥与闲散青少年犯罪
社会排斥与闲散青少年犯罪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作业

上课学期:20 --20 学年第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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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排斥与闲散青少年犯罪

【摘要】在社会转型这个特殊时期,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机制的转变,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利益观念的强化、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社会差距的增大以及竞争的加剧等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产生了巨大影响,并滋生出一个新的群体——社会闲散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是一个典型的现代工业社会边缘群体,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节奏下,闲散青少年犯罪现象显得尤为突出。

【关键词】闲散青少年弱势社会排斥社会化影响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十几年以来,青少年犯罪问题由潜在的社会问题逐步发展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多元的价值观和不良的社会风气。青少年犯罪问题日显突出并且逐年增加,而在犯罪的青少年中处于社会底层的闲散青少年占有很大的比重,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统计,仅2004年闲散青少年占青少年犯罪的60%左右[1],并且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一些闲散青少年有一定的越轨行为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人群。

一、闲散青少年

闲散青少年是指16 岁~25 岁,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没有进一步就学的失业、失学青少年[2]。闲散青少年主要由失学进城打工的农村青少年、二代农民工(生在城市但却难以融入)和具有城市户口本地失学或者无业青少年构成。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调查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1 000 多万闲散青少年,他们中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大部分有学业失败的经历,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就业技能、自我谋生能力较差,文盲、小学和初中水平的占97%[3]。

闲散青少年在我们社会中处于下层和边缘地位,属于弱势群体。作为弱势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具有某些被主流社会所不认可的、甚至是被贬低、被侮辱、被歧视的特征与主流社会为其贴的标签(如:不良少年、问题少年、没出息等),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甚至在社会福利等宏观社会政策方面都遭受到排斥。闲散青少年本身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社会和人们对该群体的看法和态度。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通常对闲散青

少年存在明显的偏见与歧视,往往就会给他们贴上“没出息”、不良青年等标签,看待他们的眼神也不一样,几乎不与他们接触或交往。在这样的排斥与标签之下,他们也只好“屈从”或反抗,走上越轨犯罪道路。

“人在情境中”,个人的行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个人的越轨行为是迫于环境的压力造成的。从来到这个世界上后,人在不断地进行着社会化活动。认识社会的产物,在社会这个大环境、大集体中,人必须学会向环境低头,适应环境,不然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说,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下,个人的力量是卑微的。在了解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除了从他们自身寻找原因之外,我们还应关注到社会对其的影响。闲散青少年不可能天生的就是青少年犯罪的高发人群,他们的越轨行为与他们和社会的关系密不可分。闲散青少年在社会中经常会遭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各种各样的歧视和排斥,这对其日常生活、角色扮演以及人际关系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使得闲散青少年从心理上产生一种焦虑感、隔离感和被剥夺感,从而社会归属感缺失、自我效能感较低,自律性降低,严重影响着闲散青少年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接受和对社会活动的心理适应,从而导致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

二、社会排斥

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e Lenoir)首次提出了“社会排斥”概念,并流行于法国,强调的是个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的断裂。我国学者认为,社会排斥是部分社会成员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体制和社会政策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而被排除在主流群体之外的一种系统性过程,其结果是这一部分群体丧失了参与主流社会的基本权利和社会机会,从而处于一种被孤立、被隔离被歧视的社会状态,并且通过社会的累积和传递,遭受某一维度的社会排斥可能引发另一维度的社会排斥[4]。李斌指出,社会文化、社会结构、国家政策、现存的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制造了社会排斥,而社会流动率则反映社会排斥的程度。

在当前,闲散青少年不仅处于社会的边缘而且缺乏向上流动的机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排斥现象日益凸显,阻碍着闲散青少年的向上流动,使得这一群体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令其蒙受强烈的羞耻感和愧疚感,损害了身心健康(尤其是自我意识较弱的青少年),进而产生对社会的不信任、隔离感、陌生感、甚至漠视和敌意,乃至于反社会行为的出现。社会排斥也成为诱发闲散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三、闲散青少年社会排斥的社会表征

闲散青少年遭受的社会排斥是多方面的、多层次的,有显性与隐形之分。显性的社会排斥表现在社会政策、社会福利、就业市场、教育领域等方面,隐形的社会排斥表现在心理与精神层面,往往是人们平时比较不注意的方面但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在社会福利方面,由于闲散青少年处于社会边缘地位,使得他们无法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福利待遇。况且他们无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单一,处于贫困半贫困状况。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方面缺乏相应的保障,他们一旦面临上述情况,生活就会陷入困境。面对这方面待遇的不平等,他们会认为自己没有分享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就会出现比较普遍的不满情绪甚至反社会倾向,稍遇外界刺激,便可能以一种受害人意识和心理去报复社会,从而走上极端的犯罪道路。

在受教育方面,闲散青少年缺乏参与社会普遍认同的教育学习活动的机会。大多数闲散青少年较早地步入社会,文化程度较低。在户籍制度以及教育成本与闲散青少年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下,闲散青少年接受继续教育或接受技能培训的可能性较小。

主流社会对闲散青少年的排斥。在人们的眼中,闲散青少年是一群不务正业、无所事事、偷鸡摸狗的不肖子弟,甚至于给他们贴上“低能儿”、“不良少年”、“问题少年”、“渣子”等标签。甚至是同辈群体也对他们产生排斥、不愿与他们接触,对他们投以异样的眼神或者是嘲讽的语言。在这样的情况下,闲散青少年群体与主流群体主动接触的积极性减弱。他们会在本群体中进行交往,形成闲散青少年亚文化。在闲散青少年亚文化的影响下,他们原先的比较偏颇的想法得不到修正,反而更加强化,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社会排斥对闲散青少年犯罪(越轨行为)的影响

社会排斥通过它的社会功能影响闲散青少年的行为方式、人际交往等等,并且直接影响到闲散青少年的心理成长与价值观的形成以及闲散青少年的正常社会化。社会排斥通过它的社会表征来影响闲散青少年的思想观念。青年的思想观念是青年成长发展的灵魂,它决定着青年的一切行为,决定着青年的存在方式和社会价值[5]。闲散青少年在社会排斥的情况下会产生出社会不公、以及扭曲的价值观。青少年期是人生社会化的重要阶段。青少年社会化的成功与否对青少年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

要的联系,因为青少年社会化不充分,容易造成自我控制能力低的后果[6],导致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

在被社会排斥的过程中,闲散青少年群体心理上很容易产生焦虑感、隔离感和被剥夺感。在当前我国社会两极分化日益扩大、贫富差距日益严重以及阶层固化较为严重的社会事实导致闲散青少年的心理失衡,产生了被剥夺感和社会不公正感。大部分的闲散青少年来自于社会地位较低的农民群体家庭,家庭经济的困难与社会资本的缺乏,使得他们的生活状况不尽如人意,并且缺乏改善的机会。这一情况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闲散青少年的社会不公情结。在某种情境的诱发下,闲散青少年的社会不公情结将会通过最直接的方式表达出来(通常会以犯罪的形式来表达他们认为的价值)。

社会的排斥使得闲散青少年对于主流文化缺乏一种向心力和价值认同感,他们开始形成自己的越轨亚文化与闲散青少年群体的人际互动圈。在这个群体中,他们的一些不正确的价值观会被不断的正向强化,而且,他们还会学习到许多以前自己不会的错误的价值观或行为。罗纳德·艾克斯的不同强化理论认为,人的价值观是习得的,“人们通过与其生活中的重要人物或群体的互动而洗的对自身行为的评价”。

人的成长是一个逐步社会化的过程,青少年时期正是个体化向社会化转变时期,而文化又是人类社会化的前提[7]。社会排斥导致闲散青少年正常社会化受到影响,而犯罪是闲散青少年在正常社会化受阻与中断的结果。闲散青少年处于弱势地位并且他们遭受主流文化与同辈其他群体的排斥,所以他们往往从别的闲散青少年那里得到认可与接收,他们没有其他的正确的朋辈群体文化的影响;那么在这个群体中他们的不良行为与思想观念、价值观都得到了强化与学习,他们没有其他正向文化的熏陶。所以,闲散青少年的犯罪与社会排斥下形成的亚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

五、社工干预理念

对于闲散青少年可以提供个案、小组、社区相结合,以小组和社区为主的社会工作介入方法。坚持家庭支持与社区、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服务理念,联系社会资源培训他们的技能、丰富其生活,鼓励与相信闲散青少年的能力。在实务过程中应注意家庭功能的发挥与亲子关系对于闲散青少年改变的影响。

【参考文献】

[1],[2].高海虹.闲散青少年的社会化教育管理路径探析.[J]山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3].任云霞.社会工作介入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成长困境.[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

[4].景晓芬.“社会排斥”理论研究综述[J]. 甘肃理论学刊,2004 (2).

[5].金国华.青年学.[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201

[6].【美】.特拉维斯·赫希.少年犯罪原因探讨.[M].吴宗宪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89

[7].张慧凡.犯罪亚文化与青少年犯罪.[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8.4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及预防 文 雅 内容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决定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 键 词:家庭因素 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及发展 家庭预防 作者简介:贵州民族学院法学院2002级(1)班 这是一个典型的少年犯罪案例。一帮15岁到18岁的少年,因为缺乏家庭关爱,过早地踏入了社会,并结为小团伙。其中一个团伙成员由于不“听话”,被其他成员残忍地殴打致死。这群少年有着怎样的成长经历?他们一步步走入歧途,家庭因素起到了怎样的影响? 3月6日早晨10时左右,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农六师招待所。服务员在打扫卫生时发现,303房间内凌乱不堪,床单撂在地上,电视机歪在一边。一具男性尸体赤裸裸地躺在地上,服务员赶紧报了警。11时,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重案一队出动警力到现场展开侦查。现场反映出的情况是,尸体有80%严重创伤,并且面目全非。警方立刻从现场展开侦查。至3 月7日凌晨, 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其中4男5女,最小的15岁,最大的18岁。让办案民警感到诧异的是,案件的主谋是17岁的女孩阳阳,可她偏偏一身男孩子打扮,并且喜欢大家叫她阳阳哥。据她交代,她与其他8人在3月3日将死者哲哲带至一招待所内,用榔头、皮带殴打,用打火机烧,茶杯烫等方式折磨了哲哲54个小时,最后将其殴打致死,这一切只因哲哲不听话。因为阳阳在3月2日,曾给哲哲100块钱,并让他在网吧等她,但哲哲独自一人回家了,这让阳阳感到很气愤。阳阳从2004年开始从五家渠到乌鲁木齐市闯荡。阳阳的母亲是做生意的,没时间管女儿,体现母爱的唯一方式是给女儿足够的零花钱。阳阳的爸爸也在内地做生意,他们给了阳阳丰富的物质生活,却没能给孩子来自家庭的幸福感和安全感。[1]

从控制理论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从控制理论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作者:刘应君秦国文转贴自:湖南社会学网点击数:3378 更新时间:2007-8-23 文章录入:admin ]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的司法统计上是指14岁至18岁未成年人犯罪和18岁以上至25岁青年人犯罪。但在我国犯罪社会学领域,大多采用了与之不同的年龄标准,将年龄界定在12—25岁之间。[1]从70年代后期开始,年轻的男女工人突然获得了一种自主的社会生活,不再受家庭和工作单位的监督。[2]所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青少年的成长条件和成长环境在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也面临着一部分青少年误入歧途、违法犯罪的严峻现实。据有关资料表明,在新中国成立到“文革”以前,青少年犯罪问题并不突出。但“文革”以来,青少年的犯罪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且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统计,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1991年为63.7%,1992年为61.1%,1993年为60.4%,1994年为58.3%,1995年为55.2%,1996年为51.1%,1997年为49.3%,1998年为47.4%。[3] 近年来,25岁以下的作案人员已经占到全部刑案人员的70%。如果以年龄为变量,以占全部犯罪的比率为自变量,做一频次分布图,就可得到一个正向偏态图形。所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转型期刑事犯罪活动中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还呈现出犯罪性质暴力化、犯罪成员群体化、犯罪类型多样化、犯罪区域异地化、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职能化的特点。这已经严重危及到社会秩序与社会稳定,而且有蔓延的趋势。因此,青少年一直是中国社会最为引人注目的社会角色和群体,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了理论工作者、政府决策部门以及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虽然对转型期我国青少年犯罪原因的研究汗牛充栋,但是大多缺乏广泛性、全面性和系统性,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真正具有指导意义和操作性强的却不太多见。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ies)历来是解释青少年犯罪行为产生原因的重要范式。正如帕森斯所言:“秩序问题的解决只有通过规范的控制才能实现。”[4]控制理论基本理论假设就是,驱使社会成员(包括个体、群体和组织)进行犯罪行为的动机,是每个社会成员人性的一部分,每个社会成员都是社会潜在的犯罪人;如果社会成员恣意放纵自己的欲望,就会必然走向犯罪;人们之所以犯罪,是由于抑制或控制其不犯罪的资源力量薄弱造成。在众多的犯罪社会学理论流派中,社会控制理论的发展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相伴相随,尝试对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理论的整合对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的犯 罪类型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的探究由来已久。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对控制理论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研究做一个简要回顾。 一、“控制理论”的简要回顾 在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随着犯罪问题的凸显,在世界上特别是美国涌现了大量从事犯罪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和理论流派。那么,怎样对这些人物和流派加以归类并归入控制理论范畴就成为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一些中外学者对此纷纷展开研究。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25周岁以下人群)犯罪呈现低龄、团伙、暴力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管理等方面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特点、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有效遏 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青少年犯罪出现了年龄趋低、增长率趋高、犯罪手段成人化、团伙作案增多等诸多新特点。这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严重问题。因此要认真分析新形势下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以达到对症下药进行治理的目的。 二、调查过程(包括(一)调查时间、地点、方法;(二)调查范围、对象;(三)调查内容) 在3月份,通过网络调查问卷形式,向广大网民进行调查,咨询研究青少年问题的相关人员等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调查了社会、学校、家庭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环境影响。 发展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和社会分配方式都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对社会冲击颇大。他们住的是花园别墅,穿的是高档名牌,吃的是山珍海鲜。尤其那些生活糜烂的“大款”、“大腕”,更是挥金如土,肆意“享受”,乘坐豪华轿车,出入高档舞厅,纳妾嫖娼,狂赌烂饮。这种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把人们原已失衡的心理推向了失衡的顶点。如果说成年人由于思想比较成熟、稳定,心理波动虽大,但还可以节制的话,那么社会阅历浅显,思想欠成熟、稳定的青少年,则极易被社会浊流所腐蚀。他们不仅十分羡慕和渴望,而且尝试享受大款们的生活。但是,青少年大都不能经济独立,更没有具备过大款们那样的生活条件。这样,势必会产生一些因经济条件满足不了个人物质欲望而去偷、盗、抢、骗的青少年。可见,社会不良环境的影 (二)、家庭教育不力。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青少年最早和任期最长的人生教师。可以称作第一任老师,所以,家庭教育是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家庭教育的职能却大大弱化。首先,现代家庭的不稳定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市场经济冲击着

青少年犯罪行为分析与矫治

青少年犯罪成因的心理理论 精神分析理论 弗洛伊德认为个性有三个结构要素——本我、自我、超我。 精神分析理论重点强调幼年时期是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并对应儿童某些身体机能和倾向的获得,划分心理发展的不同阶段。家长被认为是儿童个性形成 第17章矫正治疗青少年犯罪 社会学家通常用社会机器的方法预防犯罪,而心理学家则针对个人进行预防。换句话说,社会学家认为是社会结构、社会环境导致了犯罪,而心理学家则强调这是由于犯罪者自己个人的因素加上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推动导致的。。。。。。而社会工作者则将两派学者的理论和设想运用于实践。 矫正治疗的界定 矫正治疗程序开始后,它会经历各种不同的发展阶段,即调查、诊断、矫正治疗管理。在调查阶段是发现导致犯罪行为的原因。这一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案例眼界的使用——是一个对孩子的个性、心理特征、成长过程、家庭环境、学校表现、业余爱好、娱乐活动、当前和过去的问题的详细研究报告。 特殊的矫正治疗技术 精神疗法 精神疗法这一普通术语被用来指明是那些源自于基于心理分析理论和普通精神病理论假定的矫正治疗技术中的一种。精神治疗的目标是减轻被看做是不法行为的产生原因的情感或人身的问题。 约翰逊将精神疗法区分为两种广泛的类型——洞察力疗法和行为疗法。洞察力疗法可以帮助一个人解释他或他的行为的原因,一旦这些问题的原因被查找到,行为疗法便从某些类型的活动入手来改善此人的状况。 现实疗法 现实疗法认为,一个人的分裂性行为源自于没人爱且没有人可爱、于人于己均无价值的感觉。这样的一个人是没有责任心的。因此,现实疗法的目标是让一个人变得负有责任心。责任被定义为在不剥夺他人自身需求的情况下满足自己本身需要。 现实疗法只能在该孩子现在所在地且同时是诉讼所在地的地方进行。它需要咨询提供者参与进来照顾正在接受法律帮助的青少年犯,让他们知道他或她所关心的东西,并通过帮助他们拒绝不可接受的行为帮助他们满足自身需求。 让一个人有责任心是现实疗法的目标,一个人通过战胜失败的身份而变得有责任心。一个快速的完成时通向成功身份的一个好的开始。发展一点觉得自己有用的感觉,就增加一点自身的信心,并帮助孩子看到他或她在这个系统内存有利害关系。GLASSER细心指出,现实疗法的目标是为了有责任的行为,而不是为了快乐,尽管快乐和一种幸福的感觉可能是有责任行为的副产品。 危机干预 危机干预意指在孩子的不正当行为发生的数小时内对之进行立刻关注。他可能涉及这个年轻人自己或可能包括整个家庭,以争取立即找出该青少年犯得问题产生原因并有效的行为以减轻问题。 危机干预理论建立在这样的一种信念之上:在处于一个危险期的那段时间,一个孩子或该家庭可能会比他们在较之稍晚一点的时间对帮助的建议更坦率。危机干预中心由某些少年犯法庭所掌控。这些法庭在一个青少年被逮捕之后就尽快处理这个问题的目标和发放的活动。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及对策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及对策 【内容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其犯罪特征表现为:低龄化、团伙化,犯罪诱因简单、突发性、盲目性突出,从犯罪手段来看,高科技犯罪初见端倪,智能化、成人化犯罪凸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道德意识、性格秉性,情绪爱好无一不受家庭的直接影响。家庭教育功能不健全或丧失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本文将就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增强家庭教育功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之中,且改革日益进入深水区,在新旧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中,社会内部蕴藏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滋长,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家庭是作为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是青少年生活最重要的环境,家长与子女关系密、接触多,对子女的影响也就最大。随着当今社会教育理念的转变和经济的发展,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极易成为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漏洞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 青少年犯罪是指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据统计,50年代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重不足20%,而当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在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青少年犯罪还呈现出新的特点:“犯罪主体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低文化程度的居多,犯罪手段也呈现成人化、凶殘化和智能化,犯罪类型主要以暴力犯罪、财产犯罪为主,犯罪组织则日趋团伙化,并且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比例越来越高。[2]”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环境因素 近年来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城乡一体化、农民工大量进城等引起了家庭因素的变化,包括家庭成员结构状况,家庭环境因素以及家庭教育状况的变化等,这些变化在某些方面影响到了青少年的身心发展,从而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一)家庭结构因素的影响 完整的家庭、和谐的家庭关系和正常良好的教育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大多数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不完整的家庭或者家长长期没有尽到抚养教育义务的家庭。主要表现为两类家庭。一是破碎、重组型家庭,指家庭原有的自然结构被破坏,双亲不全或有继父母的情况。包括破碎型家庭和重组型家庭。破碎家庭中父母因死亡或父母感情破裂导致分居、离婚等,使得家庭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换,这样的家庭父母常常没法对青少年进行悉心的照顾,忽视了青少年的感受,这很容易让青少年偏离正常成长的轨道。重组家庭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另一方重新与其他异性组合成的新家庭。这样的家庭结构也是不完整的,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利的,甚至危害大于破碎家庭。面对父母新的另一半,青少年与其没有感情基础,往往会产生陌生感和抵触心理,为了逃避这种感觉,青少年很容易离家出走,这时青少年内心脆弱,极易受到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影响,做起违反犯罪的事。二是松散、隔代抚养型家庭,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不能很好地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或父母因工作等原因长期在外,子女长期寄养在他人家庭的情况。这样的家庭结构,不但会使得父母与青少年疏远、成员间沟通缺乏,从而淡化了家庭成员的感情关系,而且这样的家庭结构还减弱了家庭应有的教育功能,父母长期不在青少年的身边,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不能悉心对待,子女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教育。父母因工作繁忙,长期不在子女身边还可能将青少年托付给老人抚养,这就产生了隔代抚养。老人一般文化素质水平较低,身体体力上

浅论青少年犯罪的社会问题

浅论青少年犯罪的社会问题 黄淑杰汉语101班 1005010028 摘要:在当今世界范围内,青少年犯罪已经是当今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我国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中“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曾是一代中华儿女为之奋斗的座右铭。这句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有所作为,为振兴国家而奋斗。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人数占我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他们是我国事业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青少年在大多数人眼中是祖国的“花朵”,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但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的严重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问题犯罪原因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这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还影响到国家的稳定和长治久安,更影响国家的未来发展。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出现的今天,误入歧途、自甘堕落的青少年没有去享受自己美好的年华,而是过早的背上精神的枷锁。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犯罪学中,青少年一般是指已满十四周岁而不满二十五周岁的人。跟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而关于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又有着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青少年犯罪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它以我国开始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14岁为起点。而广义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有学者认为,它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从广义的概念可以看出,将青少年犯罪的年龄和行为都做了更广的定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青少年犯罪所呈现出的最大的现状即是呈上升趋势。所犯罪行严重,大案要会危害性很大。青少年犯罪还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虽然在近年来,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控制,但大体上犯罪率任是在上升中。据中国青少年研究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预防青少年犯罪论文 题目: 浅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教师: 职称: 中学二级 学校: 电话: 邮箱: 邮政编码:

目录 引言 (3) 摘要 (4) 一、青少年犯罪概述 (4) (一)青少年犯罪概念 (4) (二)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特征 (5) (三)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类型 (6)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意义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7)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9) (一)青少年犯罪预防的含义 (10)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11) 总结 (12)

引言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事。完全或者限期取消青少年犯罪记录,不让刑事污点载入档案,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青少年犯罪法律研究专家近日建议我国应该立法加强对犯罪青少年获释后的保护,取消他们的犯罪记录,以利于他们重归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互联网、手机等通讯工具的逐步普及,我们迈进了信息化时代,各种信息快速传递,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思潮蜂拥而至,作为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受到误导的未成年人该如何增强自己的辨别力以及社会该从哪些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就成为了我们应该深入探讨和研究的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课题。

摘要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青少年犯罪预防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转型的加快,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境外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势力始终把青少年作为争夺对象。这些敌对势力一直寄希望于我国下一代,通过反动媒体对我国进行反动宣传,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闹事等方式直接拉拢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各种不良思想思潮和文化垃圾侵蚀青少年。一些领域道德失范,不正之风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淫秽色情的文化垃圾屡禁不止,一些青少年思想道德观念受到冲击,法制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贪图享乐和不劳而获,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中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只注重经济指标,忽视青少年的教育和服务,对侵害青少年权益的问题解决不力,没有把优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摆上日程,致使社会上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出现增多的趋势。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呈持续上升趋势,出现了年龄低龄化、手段成人化,形式团伙化之趋势,已经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成长,关心到21世纪中国光明前景。我们要以战略的远见和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责任感,采取有效途径和方法,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章青少年犯罪概述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概念 一、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所谓“青少年犯罪”,在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不良行为,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是指触犯刑法而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我国《刑法》是我们确定狭义要领的主要依据。 二、我国刑法是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四第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上面这些规定,说明了我国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是采取了4分法,即: (一)已满16周岁的人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完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浅析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浅析 摘要:具我国目前青少年犯罪现状及特征来分析,从心理和环境两个影响因素出发,剖析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即青少年心理特征,以及环境因素当中家庭因素几个方面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即:家庭和睦(包括家庭结构、父母家庭观念等)、家庭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家庭教养方式等,了解其具体的影响因素,对青少年犯罪进行积极的预防和控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家庭结构心理特征 近年来报道表明,中国内地的青少年犯罪率在逐年上升,并且呈现低龄化[1]。青少年的年龄阶段从14周岁到25周岁,这个阶段青少年的心理基本特征充满着矛盾和动荡。就如霍尔形容的:人生中“疾风怒涛”的时期,身体蕴藏极大能量、情绪不稳定、易怒、烦躁不安,对外界及其自身易产生怀疑、不信任感。从外界的环境以及自身心理发展对其犯罪有着不可分割的影响。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征 随着我国近几年发展,我国经济、教育结构等都发生了变化,也导致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与以往的不同特征和趋势。现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案件和人数呈上升的趋势,青少年犯罪占全国犯罪比例一直持续,而青少年中未成年犯罪占的比例越来越大[2]。这反映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 由杨洪芳、李如森提出,青少年犯罪的特征有四点:(1)犯罪类型多元化,以钱财、暴力、性犯罪为主。其中,以将公私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的财产型犯罪为主。(2)犯罪主体低龄化,学生犯罪比率上升。在校中小学生占绝大多数,特别是初高中年级学生占86. 2%。(3)流动青年犯罪增多,文化素质不高,且多受外在环境影响,部分中小学生辍学流向社会后,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比其他青少年更大。(4)团伙犯罪更加明显。结伙暴力犯罪增多,有的甚至结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3]。 从研究报告来看,我国青少年犯罪从犯罪数量和犯罪的内容上的升级给我国的青少年健康发展教育提成了新的挑战,不管是从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是我们需要积极关注进行治理和预防的。 二、青少年心理发展特征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主要表现有:一、自我意识的发展,从幼儿时期的自我意识的初步发展到青少年的自我发展的,可以说青少年的自我发展是自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社会自我意识更加清晰,自信心、自尊心,特别是独立感和自由感的猛增,这也是导致青少年叛离、想脱离父母的原因;二、认知能力的发展,虽然认知能力迅速发展,但是还只是在趋于一个成熟的阶段。在此阶段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能力的发展让青少年求知欲强、快速接受新的事物、强大的好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工作的介入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工作的介入 摘要: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如何遏制,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立足青少年的特点,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来分析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社会工作 近年来,全球青少年犯罪比率日益攀升,就我国来讲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了80年代增到70%以上,至今仍居高不下。就我省1991-1995年统计,青少年犯罪比率和在校生犯罪比率比80年代就提高了一倍之多。特别是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具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就我市不满14周岁犯罪人员1997年27名,1998年35名,1999年已达47名。而青少年犯罪中75%都属于团伙作案。并且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发展。近年来,在青少年犯罪中,以暴力为后盾的重大刑事案件日渐增多,施暴程度不断加重,而且青少年犯罪时在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作案手段野蛮和残忍,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件占65%。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始终是要常抓不懈的一项艰巨任务。 1.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2.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1.1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易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1.1.1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是个性和独立性快速发展的时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 2005年9月22日点击:1403次 青少年是指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这一时期被犯罪心理学家称作为“危险年龄”段。青少年由于生理、心理原因,认知能力较差,人格不健全等主观因素与社会环境不良的客观原因的综合作用,造成了近几年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长官趋势的严峻形势,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涉及面越来越广,而且手段表现为智能化、集团生命线、残忍化,暴力倾向越来越明显,给青少年本身以及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责影响。因此,分析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人违法犯罪,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外部环境 1、家庭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一个人所遇见的第一位老师。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父母的行为不检点,或者采取溺爱、打骂等不正确的教育方法,都会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后果。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种状况: ——部分农村家庭经济贫困,使大量青少年人辍学。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90%以上,农民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60%。在农村,绝大多数的农民仍然从事着传统农业生产,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基本上没有改变“靠天吃饭”的命运,加之农业耕地日趋减少,农民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中持观望态度的较多,同是缺乏科学技术和资金来源,因而农村家庭收入普遍较低,几乎只够维系全家人温饱和少量的青少年教育的开支。在目前农村中、小学辍学者中绝大部分是由于家庭贫困原因所导致。 ——农村家长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家庭暴力现象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农村青少年父母为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占70%,并且绝大多数青少年父母不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他们对子女或是放任彼流,或是娇生惯养,或是简单粗暴,对孩子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引导作用。 ——畸形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畸形家庭对青少年影响非常之大,父母不和、离异,教育不当、管理不善。对青少年人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的影响至关重要。一方面,畸形家庭使许多青少年在性格上变得孤僻、内向,不善交往,容易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另一方面,该类家庭中青少年又因丧失了父母的爱抚和管理,逐汽车与其父母感淡薄,从而控制他们的力量减少了,他们像一批批脱缰的野马,无拘无束地在原野上狂奔,企图从眼前“难以捉摸”和“扑朔迷离”的景象里,找出自己的希望之光,这时只要有人稍加引诱,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更有甚者,父母本身就品质低下,问题多多,他们不可能不影响到青少年子女,有的学者进行过专门的研究,并得出了肯定性的结论:“绝大多数犯罪青少年的父母亲自身都有犯罪行为”。“父亲没犯过罪的孩子有犯罪史的仅占8.4%,而父亲犯过罪的孩仓犯罪比例高

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对策

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对策 目前青少年犯罪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综合性的,有很多的因素。像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文章对于青少年犯罪预防与矫治对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现在的社会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个是环境污染,第二个是贩毒吸毒,而第三个社会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了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国也一样。中国现在倡导建设和谐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青少年的犯罪问题我们更要进行细致有效的解决。 一、青少年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介绍 1.青少年犯罪。它是按照犯罪个体本身的年龄特征作为参考标准形成的一种犯罪的类型,主要是指青少年这个非常特殊的群体实施的犯罪的称呼。一些专家将青少年犯罪定义为:满12周岁但是未满25周岁的人进行危害社会,触犯法律的行为。定义有两个比较突出的意义,第一个就是犯罪的主体是青少年,第二个就是青少年进行了危害社会的行为。 2.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现在并没有一个队青少年犯罪预防比较统一的概念,一些专家觉得青少年犯罪预防应该有广义狭义的分别。狭义青少年犯罪预防,主要是以充满犯罪危险青少年作为研究的主体的,探讨预防在他们身上产生犯罪的因素,防止产生犯罪的条件,让青少年不走犯罪道路。而广义青少年犯罪预防,是以整体的青少年作为研究的主体,具体的来看它包括没有犯罪的青少年,要预防他们进行犯罪;包括出现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避免他们进行更严重的犯罪;还包括已经犯罪的青少年,避免他们从轻犯变为重犯。最后包括被判刑进行改造完成的青少年,避免他们在被释放以后进行犯罪,防止他们又变成青少年犯罪的策划人等。 二、青少年犯罪主要的特点 1.暴力犯罪性质非常明显 最近的时间里,青少年犯罪已经从普通的盗窃性侵财犯罪转向了朝着盗窃,抢劫,强奸复合性犯罪的巨大转变。青少年属于青春期,他们的精力非常的旺盛,同时青少年的辨别是非能力已经自我约束能力都是非常有限的,他们经常是对自己进行的犯罪行为不考虑后果,常常是在情绪激动以后进行一些极端的行为,危害社会。 2.低龄化与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日渐完善 从犯罪青少年的年龄来说,低龄化的趋势非常的显著。青少年属于特殊的群体,青少年是在从幼儿发展到成年的过渡关键期,青少年的思想相对于幼年期的

试论述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

试论述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 摘要: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占全部犯罪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其范围不断蔓延,年龄层次也越来越低,犯罪手段也越来越残忍,对社会危害也越来越严重,不得不影响社会的高度重视。而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也错中复杂,本文主要探索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因素 Abstract: according to statistical data of the China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juvenile crime proportion of all crimes on the rise, its scope is spreading, age groups also more and more low, criminal means become more and more cruel, harm to society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had to influence society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And the causes of juvenile crime is wrong in the complex, this paper mainly explores youth crime and family factors. Key words: teenagers; Crime; Family factors 引言: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且呈现年龄层次也越来越低,犯罪手段也越来越残忍,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青少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他们在生理、心理方面有一个快而不平衡的发展阶段致使其心智的不稳定与不成熟。家庭是青少年学习和活动的主要场所,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等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的人格和行为都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若这几个方面发生改变导致青少年形成了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又没有进行及时的疏通和指导,就极易促使青少年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一、家庭经济状况 据有关报道,抢劫、偷盗在青少年犯罪数量占有突出的比重,这暗示出家庭经济状况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家庭经济收入较差,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因为经济原因,父母在物质上不能满足青少年的需要,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自卑、不满、嫉妒、仇视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心理与行为形成的不良心理。与此同时,大多数的青少年都比较关注自己的在他人眼中的形象,有时候会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心智又不成熟的青少年极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有些家庭收入较高家庭的孩子也会出现犯罪行为,因为父母收入高必将投入大量时间在工作中,大多只关注对孩子的物质满足,缺少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忽视了孩子们的精神需要。这也为青少年打架斗殴、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犯罪行为留下了一个隐患。 二、家庭环境 良好的家庭环境、和谐的家庭氛围有助于青少年能够人却的认识自我,更能促进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反之,恶劣、混杂的家庭环境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家长学校论文)

青少年犯罪与社会治安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性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犯罪是各个国家各个历史时期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社会的一面特殊镜子,能从反面反映某一社会人们的文化、道德素养以及精神面貌,暴露社会某些方面的弊病与问题。可以说,青少犯罪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青少年的状况,对于某一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与未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我们所要面临的大事。这已引起社会各界以及学校、家庭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各职能部门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任务。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发展趋势。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是特指从刑法学观点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一般认为从刑法学观点出发,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刑法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的人,实施了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其中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依据刑法的规定。第二层含义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某个特定年龄阶段,在我国就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这一时期。第三层含义是所谓依法应受刑法惩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二)青少年犯罪特征及发展趋势 1、犯罪趋势居高不下。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呈上升趋势。 2、农村青少年犯罪将急剧上升。近年来,我国农村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新动向。工业化使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涌向城镇企业和城市,传统控制体制的弱化促使犯罪现象释放增多。 3、女性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改革开放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明显增多,其中,因卖淫而被劳教的占较大比例。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女性青少年犯罪有男性化发展的动向。 4、流失生和在校生犯罪突出。当前,我国在校学生参与犯罪活动剧增,这是青少年犯罪日趋严重的一个标志。 5、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提前,呈低龄化。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中,不满14岁以下的人员犯罪率极高占57%左右。 6、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青少年罪犯中,大都接受的文化教育少,好多人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

青少年犯罪成因探究

青少年犯罪成因探究 研究缘起: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全球注目的一个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不仅人数不断增多,而且涉及的范围也不断扩大。在全部犯罪人员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最高。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最新资料统计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 案例1: 陈某,郭某,黄某,李某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李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2002年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李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郭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案例2: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王某、谌某、黄某、童某在一起喝酒时,王某提出说去抢点钱来花,于是当天晚上将近凌晨时,上述五人外出寻找目标,来到湖里兴隆路正遇上骑自行车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将林某的自行车踢倒,并将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还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林某的大腿捅伤,五人抢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机和200多元现金,逃离了现场,被害人林某因被捅伤后失血过多而不治身亡。 面对不断上升的青少年犯罪比例,这值得引起我们的深思! 一、家庭教育的影响 父母离异或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在许多父母离异或者单亲家庭中,其子女的犯罪率远远高于正常家庭子女的犯罪率。父母分居、离婚、再婚、服刑或一方亡故等情况容

浅论青少年犯罪心理及矫治(整理)

浅论青少年犯罪心理及矫治 [内容提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日益严重,让我们不得不沉思:到底是什么驱使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本文中笔者就自己作为青少年的心理加之一些关于青少年犯罪的资料,粗略地分析一下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及青少年犯罪心理的矫治。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心理违法犯罪犯罪心理矫治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始终高发。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逐渐上升,且呈低龄化趋势,犯罪动机简单,手段残酷,结伙作案,社会危害性大。因此,客观准确的分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并正确有效的矫治青少年罪犯是预防青少年罪犯再犯罪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理论依据和重要前提,对维持社会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一、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浅析 青少年犯罪与其他犯罪一样,也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身上的集中反映,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因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下面首先谈谈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的主要原因: (一)、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 一些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其自身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游手好闲、好逸恶劳、无事生非的不良嗜好和品行,自身性格的缺陷,幼稚的心理,以及自身生活需要、人格尊严得不到满足,加上法制观念的缺乏等等,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刺激,很容易走向犯罪道路。 1、模仿好奇心理的扭曲 青少年好奇心理,喜欢模仿,随时都有可能面临善与恶的选择,而恶的事物往往是披着美丽外表的,而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对法律了解不多,往往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好奇心的驱使又容易激发起他们的神秘感,激起想尝试的愿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浅析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浅析 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成因浅析 学号:20092793 姓名:杨宇翔专业:交通运输班级:四班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现状、特点、成因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在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案例分析,得出青少年犯罪率不断高高不下的原因,希望通过分析这些原因,抛砖引玉,能有更多志同道合之士生发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our present case studi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juvenile delinquency rate reached no less than the reasons for continued high hope that by analyzing these reasons, the initiate to have more like-minded people in health issue to address these problems. 正文: 建国初期,由于战争刚刚结束,百废待兴,再加上人民生活水平普遍较低,青少年犯罪甚至是犯罪率都保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平内,青少年犯罪

尚未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然而,随着70年代因为政治原因导致的司法系统崩溃,加上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的社会其他领域的制度尚未确立以及西方不健康思潮的迅速侵袭,青少年犯罪比例逐年上升。 一、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及特点 统计资料表明,整个80年代的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基本呈增加趋势:1980年为61.2%,1981年为64%,1982年为65.9%,1983年为67%,1984年为63.3%,1985年为71.3%,1986年为72.5%,1987年为74.4%,1988年为75.7%,1989年为74.1%。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生效,青少年犯罪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虽有下降之势,但仍然十分严重:1990年为57.31%,1991年为52.88%,1992年为50.78%,1993年为50.74%,1994年为49.12%,1995年为45.54%,1996年为40.53%,1997年为37.85%,1998年为39.39%。可见,青少年犯罪率的居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治安的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1贪财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重最高,且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2003年全国查获的青少年犯罪中,盗窃占67.4%,抢劫占7.1%,诈骗占6.88%。抢劫案件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罪人1985年为9.39%,1986年为11.28%,1987年为14.8%,1994年超过20%。 2青少年犯罪中使用暴力手段作案的倾向高于中、老年人犯罪,暴力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对1996年、1999年两年入狱罪犯的抽样调查中发现,在被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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