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警察权力设置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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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权力观

警察权力观

当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深入,作为特殊群体的人民警察,在国家正处于经济转轨、政治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不同意识形态、东西方文化及各种思潮的碰撞、冲击之下,其执法观念及权力观念正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关注。

本文拟就人民警察的权力和权力观问题,以及如何锻炼、改善和培养人民警察正确的权力观作些探讨。

一、人民警察权力的概念、基本特征及其内容人民警察的权力是警察职业生命的构成要素,是一种特殊的支配能力和影响能力,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权和实施的权力;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的职业权力。

人民警察权力由四个基本要素组成,即权力执行者,权力设施和装备、权力规范、权力信息构成。

其中,权力执行者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物质性要素与精神性要素互助的统一。

警察权力设施和装备主要是指警械、警具等警用武器,交通、通讯设备和监禁场所等,属于物质性要素互助。

人民警察权力四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缺一不可。

那么,人民警察权力与社会权力相比,又有着什么样的特征呢?首先,它具有法律性。

人民警察权力是人民警察完成国家赋予任务、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人民警察在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手段。

所以,人民警察的职权的实施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得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其二,它具有强制性。

人民警察权力的实施代表着我国工人阶级意志,权力的阶级性赋予了它的强制性。

其三,它具有广泛性。

警察的职业活动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警察权力的辐射力势必影响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其四,它具有层次性。

各警种的工作性质不同,业务范围不同,这是警察权力又有着多层次性。

其五,它具有主体特定性,警察权力的实施只限于特定的社群,而不能是其他的社群。

其六,它具有效应的双重性。

权力从来就是一柄双刃剑,权力行使者既可以运用它治国安邦,保护人民,也可以用它祸国殃民,为害一方,警察权力也不例外。

刑事侦查中警察权力行使与民法适用

刑事侦查中警察权力行使与民法适用

上来 界定 , 认 为“ 警察权是警察行政职权与刑事职权 的统一 。 ” 由此可见 , 我国学者对警察权力 的概念并
没有形成一致 的观 点。但 是,警察权力来源于法律
的授予 ,其在 内容上主要是 由刑事侦查权和治安管
值理念 已经从 以保护 国家安全为本位转变 为以人权
保障为本位 。随着法 治社会 的不 断发展 ,我 国越来 越重视人权 的保护 。中国警察集刑事侦查权与治 安 管理权于一身 。在刑事侦查 中,警察权力 的行使稍 不注意 , 就会侵犯公 民的合法权利 , 特别是私法 中的 人身权和财产权 。民法是权利法 ,公 民的人身权和
分。对 于警察权力的定义 ,不 同学者有着不 同的观
点。有 学者认 为: “ 所 谓警察权 , 是指 由国家宪法 、 法 律 赋予警察机 关执行警察法规范 ,实施警务活动 的 权 力。 ” 有 学者 认为: 警察权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在广义 上, 警 察权指国家设立、 训练 、 调配、 指挥 以及 监 督警 察机 关、 警察力量和警务工作 的权力 : 在狭义
是指狭 义的警 察权 。还有 的学者则从警察权 的内容
邹 岗: 刑事 侦查 中警 察权 力行使 与 民法 适用
对警察侦查权的行使理念和工作方法产生深远影响。 ( 三) 警察权力与公 民权利
求 ,民法在警 察刑 事侦查工作 中具有越来越重要 的 地位和作用 。 第一 , 在执法理念上, 民法知识的学习有利于警 察树立正确 的执法观 。一定的行 为通 常都是在某种 思想指导下完成 的,正确 的执法 观念对 于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 中警察权 力行使 与民法适用
邹 岗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北
要】 警察权力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 治权力。警察权力的核心是刑事侦查权和社会治安管理权。以人权保

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

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

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现代社会中,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至关重要。

警察作为执法机构的一部分,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并保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本文将从警察权力的来源、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警察行为的公正性和公开性等多个方面探讨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的重要性。

一、警察权力的源头警察权力的源头是法律,它授权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警察权力包括但不限于搜查、逮捕、扣押、传唤、检查身份证件等。

这些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范。

警察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警察必须通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才能获得执法资格。

这也意味着警察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不仅需要法律授权,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二、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警察的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合法的执法行为意味着警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确保人权得到保障。

合法的执法行为应该符合合同的格式,包括以下关键要素:合同名称、缔约双方、条款内容、签署日期和签署地点等。

通过合同的格式,执法行为将更加透明、规范,同时也方便当事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三、警察行为的公正性警察行为的公正性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

警察必须依法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涉案人员,实现正义的追求。

在执法行为中,警察应当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的干扰,严格遵守程序,不歧视任何人。

公正行为的警察不仅仅是执行者,更是法律公正的化身。

四、警察行为的公开性警察行为的公开性是公众监督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

公开执法行为可以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的可能性,增加人民对警察工作的信任。

警察执法行为的公开应涵盖以下方面:行动计划、调查过程、证据收集、案件进展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公众提供案件信息,并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五、结语法律的警察权力和执法行为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至关重要。

新人民警察法 教案 共34页

新人民警察法 教案 共3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 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职 权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 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 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 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因履行职责的紧急需要、经出示相应证件 ,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必要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用 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正确看待警察权力的行使及其权益保护

正确看待警察权力的行使及其权益保护

正确看待警察权力的行使及其权益保护作者:蓝曼毓来源:《经营管理者·中旬刊》2017年第01期摘要:我国现在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随着这一阶段的到来,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加大。

作为公权力的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对立属性,使人们更少的关注对警察权益的保护,往往只是把警察做为了矛盾的焦点来看待。

所以我们应该重视警察在行使权力中的权益保障问题,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能够更好的完善警察群体的发展以及缓和日益突出的警民矛盾。

关键词:转型期警察权权益保障警民矛盾根据数据资料显示,我们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大概每年会有500名民警光荣牺牲,我们根据这个数字的多年对比与分析发现并没有下降的趋势。

相反,不到一天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每三小时不到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负伤,而这些始终奋斗在一线的民警不禁让我们将民警现在的工作情况与后期的保障联系起来。

一、人们对警察工作的不客观评价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加强,对自身的权利行使也更加重视,但是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却容易忽略自己应承担的义务。

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系列活动中处在管理者一方,而执法对象则处于被管理者一方。

在警察执法过程中,警察难免会影响到执法对象的利益,而执法对象的不予配合,总体来说都是为了阻碍警察执法,进而躲避制裁。

根据犯罪心理学,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出于担惊受怕的心理,会对警察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进行抗拒,因为他们害怕被发现,所以会与警察起冲突。

就如在2015年网上热议的“山西交警下跪执法事件”中,当时有一位男性存在违章行为,交警要对其进行处罚,而那名男性的母亲则以下跪的方式希望交警放弃处罚,发生了民警与母亲进行对跪的事件。

这种对警察的对抗已经上升到道德层面,使人们用自己的道德倾向把矛头指向警察,所以我们更应该关注警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他们的权益保护。

二、警察行使权力的不规范表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扩大,有些应当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工作也都成了警察人员的工作。

人民警察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人民警察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

⼈民警察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其⼀、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的基本条件。

具备担任⼀般⾏政机关领导职务的资格条件,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能⼒、⽂化程度等。

任下⼀级职务时间、⾝体状况、年度考核结果等具体内容。

其⼆,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的特殊条件。

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的⼈员,除具备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警察职业所需求求的特殊条件。

不具备本职业所要求的特殊条件的,仍然不能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警察法》第28条规定:其担任⼈民符察领导职务的特殊条件是:(1)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警察机关是执法机关,⼈民警察的活动就是执法活动,各级领导千部是执法活动的组织和指挥者,各级领导⼲部都应当具有较⾼程度的法律⽅⾯的专业知识,根据⼯作需要应熟悉掌握公安法律、法规,掌握与公安⼯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只有懂法,才能够做到严格依法履⾏职责,做到依法办事。

(2)具有政法⼯作经验和⼀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

政法⼯作经验是掌握政法⼯作及警察⼯作的基础,是能够作出科学决策的前提。

由于警察⼯作职业特性,决定了⼈民警察的领导⼲部需要有⼀定的专门⼯作经验积累,具有政法⼯作经验是保证带领⼈民警察完成各项⼯作任务的基本要求。

⼀定的组织管理、指挥能⼒是⼈民警察的领导⼲部素质修养的核⼼。

⼈民警察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政⼒量,警察队伍职业特性要求的管理必须⾮常严格。

⼈民警察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决定了担任⼈民警察领导职务的⼈员,在组织管理、指挥能⼒⽅⾯要⽐其他⼀般⾏政部门的领导⼲部具有更⾼的要求。

所以,⼈民警察的领导⼲部必须掌握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的管理和指挥能⼒。

(3)具有⼤学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是⼀个⼈知识⽔平的标尺,学历是对⼈民智察领导职务⼈员应当具有的⽂化⽔平的基本要求。

警察的职业决定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具备相应的知识⽔平,有利于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精神,有利于⼈民智察领导⼲部开拓创新,⼤胆⼯作。

公安部61号令

公安部61号令

公安部61号令公安部61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令。

第二条公安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工作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全国公安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第三条公安部下设的各部门和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管有关工作,并负责统筹协调,互相配合。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领导下,按照法律规定,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机关。

第五条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依法行使公安职权。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开展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2. 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的工作;3. 组织开展维护交通秩序的工作;4. 组织开展保卫国家安全的工作;5. 组织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6. 组织开展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7. 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8. 组织开展对关键部位和重点目标的保卫工作;9. 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第三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公安机关设置及职责划分表附件二:公安部下设机构具体职责附件三:公安工作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解释第四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安机关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等方面的法律。

2. 公共安全:指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的保护。

3. 社会治安:指社会秩序的安定与公众安全的状态。

4. 维护交通秩序:指管理和调节交通流量,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

5. 国家安全:指国家政权安全、国家经济安全、国家社会稳定和国家领土完整的安全。

6. 突发事件:指突发的、意外的、蓦地发生的事件。

附注:以上注释仅为法律名词的常见解释,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警察组织机构》课件

《警察组织机构》课件

警察组织的资源保障
人力保障
通过选拔、培训、考核等途径,建设 一支忠诚、勇敢、担当、专业的警察 队伍。
物力保障
财力保障
确保警察组织的经费来源稳定,为警 察组织提供充足的财力支持。
为警察组织提供必要的装备、设施和 物资,保障警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04 警察组织的队伍建设
警察队伍的招募与选拔
招募渠道
通过多种渠道招募警察,包括高 校合作、社会招聘等,确保来源
创新
警察组织需要不断创新,探索新的侦 查手段和破案方法,提高侦查效率。 同时,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 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水平和侦查能力 。
警察组织未来的发展趋势
专业化
随着犯罪形式的复杂化和多样化,警察组织需要更加专业 化的侦查手段和破案方法。未来的警察组织将更加注重专 业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信息化
特警部门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执 行特殊任务,如反恐、
维稳等。
03 警察组织的管理与运作
警察组织的管理体制
垂直领导体制
警察组织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 导体制,各级警察机构受上级警 察机构的领导,逐级负责,层层
落实。
统一指挥原则
在执行任务和行使权力时,各级警 察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警察机构的统 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
警察组织的历史与发展
总结词
梳理警察组织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变革与演进。
详细描述
警察组织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治安维护机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治安形势 的变化,警察组织的职责、体制和运作方式也不断调整和完善。
警察组织的类型与特点
总结词
介绍不同类型的警察组织,分析其特点与差异。
详细描述
根据地域、职责和隶属关系,警察组织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地方警察、交通警 察、刑事警察等,每种类型的警察组织在职责、运作方式和管辖范围等方面存在 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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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警察权力与警察权威
权威是指“使人信从的力量和威望”。权威与权力
密切有关,但有权力未必有权威。单纯的武力强制 也可以导致服从,但不能产生权威;警察只有赢得 公众信赖,得到公众的自愿服从和主动支持,才谈 得上执法有权威。
警察权威树立的三个层面
一是“委托——忠诚”关系平衡
即警察权来源及行使具有合法性,群众信赖警察;
第六章 警察权力设置与行使
私人侦探

福尔摩斯
柯南
警察权
警察权的概念和性质
警察职权的内容和限制
警察权的行使原则与监督
第一节 警察权的概念与性质
一、警察权概念界定
1、警察权界定的争议

“警察权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有序而进 行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 “所谓警察权,是指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警察机关执行 警察法规范,实施警务活动的权力。”
警察权的国家性是警察
权最为重要的特征之一。 这一特征集中表现为: 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 要内容;警察权的主体 是国家。
(四)法定性
警察权具有严格的法
定性。警察权与国家 法律是融为一体的, 不存在无法律规定的警察权。而且,警察权同时与 公安机关的职能、人民警察的职责密切相联,警察 权只能由法定的机关和人员行使,公安机关及人民 警察在行使警察权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目的、 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不得越权和违法。
狭义的警察权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
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所享有的权力范围,也就是警
察职权。
2、国家权力与警察权
警察权属于国家权。国家权
力从总体上可划分为立法权、 司法权和行政权。就广义的 警察权而言,它被分解分别 归属于立法权、司法权和行 政权。但由于警察权主要是
体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因

经核实,死者尹某是某某医院的一名副主任医师,其驾 驶的小车没有合法登记手续,所挂的车牌为已作废的军车号 牌,车尾箱还有粤AAB×××、湘K×××××车牌各一副。
根据《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可以使用武器(所称
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从目前来看,警察特权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社会中
包含的等级观念思想有一定的关系,另外,同警察权的制约 与监督不够也有密切联系。
三、警察权的基本属性
(一)阶级性
警察权所体现的阶级
性,是警察权最为本 质的属性。警察作为 一个历史范畴,是人 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 史阶段的产物,具体 说是人类进人阶级社 会后的一个特殊的社 会现象。
(二)民主性
从我国人民警察的发展来看,
建国之初,人民警察的主
要任务是发挥对敌专政、巩 固政权的作用。随着社会主 义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 警察的职能不仅体现为暴力 工具一个方面,保障民主、实现法治的职能逐渐显现出来,实 现了对敌人专政和对人民民主的高度统一。
(三)国家性
此,学者通常把警察权归属 于国家行政权。
3、警察权与警察职权 区别 性质 主体 范畴 内容 警察权 国家权力 国家 宪法范畴 警察职权 警察机关的职权 警察机关 主要是行政法
抽象的国家意志 具体的警察权限
4、警察权概念界定
警察权力,简称为警察权。一般是指主权国
家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预防、 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而施行的一种强制 力量。
(五)强制性
警察权经常是以强制方法
和手段实现其权力内容的, 警察权相对于其它权力来
说,更能突出地反映出强
制性的特点。由于警察权 以国家法律为后盾,受到
国家法律强制力的支持,警察权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行 为和方式,大都采用强制的方法和手段,如治安处罚、强制 措施、紧急处置、逮捕、拘留等,均有比较鲜明的强制性。
二是“需求——服务”关系平衡
即警察工作有业绩,群众满意警察;
三是“索纳——供养”关系平衡
即警察工作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群众负担合理。
美国在刑法中单设了袭警罪:“在警察执行公务时,
任何与其身体上的接触都被视为违法,警察有权在 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对对方采取行动。”
(三)警察权力与警察特权
广州的调查显示,当地巡警人均日加班4.4小时,派出所民
警、刑警人均日加班3.5小时。就全国来看,基层警察一般 每天要工作11~15小时,而且平均3周才能休息一天。
材料二
2006年6月12日21时,洪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男
子报警,称“秦壁村至范村的路上有人砸车”。接警后, 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大槐树派出所、110快反分队出警。 110快反分队出警人员赶到现场后,马上与报案人联系。这 时,秦璧村治保主任高吉亮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挡在出 警车前面。随后有30余人将出警车围住,其中一人用摩托车 堵在出警车的后面,有数人上前面抢夺出警人员的手机,抢 到手后摔到地上,并说:“谁让你联系报警人,打的就是公 安局,打的就是110。”说完,这些人用木棍将警车玻璃砸 碎,车身砸坏,并殴打出警人员,还将一出警人员扔进排水 渠,致出警人员6人不同程度受伤。闹事者一边打砸,一边 狂叫,“公安局的车还敢到我们村来,治的就是你们这些公 安”
所谓警察刑事职权,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赋予警察机关及其警
务人员,在履行警察刑事职能的过程中
(1)侦查权
(2)刑罚执行权 /GB/channel23/176/842/200011/0
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
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权利的要素之一是利益。一项权利之所以成立,是为了保护
某种利益,是由于利在其中。在此意义上,也可以说,权利 是受到保护的利益,是为道德和法律所确证的利益。
警察的权利事实上和社会中其他成员的权利一样,
1、公共原则
2、责任原则
3、比例原则
4、程序原则 5、合理原则 6、公开原则
三、警察权行使监督 警务监督,也可以叫做监督警务、警察执法
监督或者警务法制监督,是指对公安机关及 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察、督导和促进。
泰路珠江
医院住院部门前路段时,发现路边停放着一辆前后车牌均被
报纸包裹着的可疑小汽车。民警进行盘查时,遭到驾车男子 的阻挠,并被强行抢走出示的警察证,其后,该男子快速倒 车,碰撞民警,造成民警膝部受伤。为阻止其驾车逃逸,民 警拉住车门,被该男子强行开车拖行数米。在紧急情况下, 民警被迫鸣枪,致该男子中弹受伤。民警即报“120”。该男 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警察权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权益而
赋予警察机构以及警察人员的一种支配人的力量。”
广义上的警察权是指国家机关有关警察行为的决策
和实施的权力。纵观世界各国的警察法,警察权包 括“国家关于警察职能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管 理权。”
2、紧急事态处置权的主要内容
(1)优先乘坐和使用交通、通讯工具和场地权; (2)交通管制权; (3)使用武器和警械权; (4)戒严权:检查、搜查、强行驱散和立即予以拘留、使
用枪支等武器;
(5)强行带离现场。
第三节 警察权行使原则与监督
一、确立警察权行使原则的依据
二、行使警察权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警察权的内容与限制
一、行政权与司法权的争议
二、警察行政职权 1、警察行政职权的含义 警察行政职权是指国家依法赋予警察机关及
其警务人员在进行警察行政管理过程中,为
履行警察职责行使的权力。
2、特点
(1)主动性。 (2)广泛性。 (3)强制性。 (4)单方性。
材料四
2006年某日,在北京前门东大街首都大酒店门口,
一辆湖北牌照警车超车时,刮到了一辆伊兰特出租
车,出租车司机要求警车上的警察道歉,结果遭到
车上3名湖北警察围殴。当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
将双方及双方车辆带离现场。后来,当事双方达成
和解,3名武汉警察给予了经济赔偿。
(一)警察权力(power)和警察权利(right)
材料三
2005年5月3日傍晚,与亲友到山西游玩的北京巡警李忠义驾
驶丰田霸道越野车在太原市区一左转弯路口等红灯,太原警 察刘立民驾驶一辆挂着上海牌照的轿车在李忠义车后鸣笛催 促,李忠义下车后冲着刘立民很生气地说了几句话,大意是: 你看不见前边有红灯,光摁喇叭你就能飞过去?感觉“丢面 子”的刘立民一边跟踪李忠义的车,一边打电话叫人来“教 训”这个外地人。当晚9时左右,李忠义在所住酒店附近停 车场被几名有犯罪前科的人殴打致死。
8/6165.html 3、警察刑事职权的限制
四、紧急事态处置权
1、紧急事态处置权的含义
紧急事态处置权是指人民警察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
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在突然出 现发生的特大治安事件、暴力犯罪和特大治安灾害 事故的情况下,依法实施非常措施和特别办法的权
力。
13日凌晨4时55分,海珠区公安分局民警驾驶警车巡逻至南


2、警察行政职权的主要内容
治安行政处置权; 治安行政处罚权;


监督检查权;
劳动教养审批权; 治安行政强制权。
/pu
blic/detail.php?id=99884

3、警察行政职权的限制
三、警察刑事职权
1、警察刑事职权的含义
二、警察权与警察权利、警察权威、警察特权
材料一
在现有的170万警察编制中,派出所的警力仅有40万人,占
全国警察人数的23.5%。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2005年,全
国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464.8万起,治安案件629.6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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