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人民警察权力的滥用和规的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的重要力量,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者。
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一些警察存在行政违法的问题,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批评。
本文将就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我国警察行政违法包括多种形式,比如滥用职权、打压异议和举报人、非法拘禁和刑讯逼供等。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警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警察行政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法律意识不强。
一些警察存在法律知识不足、对法律观念模糊或者法律执法能力不足的情况,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2.警察权力过大。
一些警察在执行职务时滥用职权或者违法操作,主要是因为他们拥有较大的执法权力,而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3.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些地方警察机关存在官僚作风、权力寻租等问题,导致警察滥用职权、制造冤案等现象。
二、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针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我们应该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对策和建议:1.加强法制教育。
要求警察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法律精神和执法规范的理解,提高警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严格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体系,对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遏制滥用职权和违法操作。
3.强化警务纪律。
对警察要严格执行执法纪律和行为规范,加强警务内部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警民沟通。
促进警察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增强警民合作意识,树立警民关系的新形象。
5.改革警务体制。
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机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警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三、结语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的存在,既是执法领域的一个难题,也是一项必须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只有深入剖析问题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才能有效地改善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现状。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推动警察行政执法工作朝着更加规范和公正的方向发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实现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警察权力滥用及对策研究

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题目:警察权力滥用及对策研究姓名:谢英彪学号:09082219班级:090822班年级:2009级专业:法学学院:文法学院指导教师:谢青霞(副教授)完成时间:2013年5 月31日警察权力滥用及对策研究On the Abuse of police powers and Countermeasures摘要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具有重要的用途的警察机关,因为其与生俱来的主动扩张性,导致其很容易被滥用并损害公民的合法权利,严重的会破坏公民的民主、自由甚至会危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警察权力的运行状态反映了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素质以及这个国家的法治状况,随着世界各国民主革命的不断胜利,各国人民的权利不断得到加强,国家权力的行使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警察的权力的行使也更加规范。
当前警察权力主要包括刑事侦查权和社会治安管理权两个方面,我国警察权力行使中还存在不规范使用强制措施、滥用行政处罚、越权执法及歧视性执法等问题,其原因主要有管理模式上的问题、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督制度不健全,应通过改革警察机关的领导模式、完善警察执法工作的程序、优化监督与制约机制、完善行政救济制度等方面对之进行完善。
关键词:警察权;法治;公民权;司法AbstractPolice authorities are an integral part of state violence as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citizens' personal security has an important use of police authorities, because of their inherent active expansion, resulting in easily be abused and hurt legitimate rights of citizens, citizens seriously undermine democracy, freedom, and even endanger China's socialist legal construction. Police power operating state reflects a national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and law enforcement level and quality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is country, with the world victory of the democratic revolution continues, the rights of peoples continue to be strengthened, the exercise of state power more institutionalized and standardized , the exercise of police powers are more standardized. Current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powers including the right to social security and management of two aspects, the exercise of police power, there are still not regulate the use of coercive measures, the abuse of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ultra vires law enforcement and discriminatory law enforcement and other issues, mainly due to a management model issues, the legal system is imperfect and monitoring system is not perfect, through the leadership of police reform model, and improve the work of police enforcement procedures, optimizing the supervision and restriction mechanism, improve the administrative aspects of the relief system to perfect.Keywords: Police power; The rule of law; Citizenship; Judicial目录绪论 (1)一、警察权的渊源 (2)二、警察的主要权力 (3)(一)刑事侦查权 (3)(二)社会治安管理权 (3)三、警察权力不规范运用的现状......... (4)(一)强制措施的不规范使用 (4)(二)行政处罚的滥用 (4)(三)超越执法权限 (4)(四)歧视执法 (4)四、警察权侵犯公民权的原因探析 (5)(一)在管理模式上的问题 (5)(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5)(三)监督制度不健全 (5)五、对警察权滥用的对策 (7)(一)改革警察机关的领导模式 (7)(二)完善警察执法工作的程序 (7)(三)优化监督与制约机制 (8)(四)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10)结语 (12)致谢 (13)参考文献 (14)绪论2013年3月,张辉和张高平叔侄两人强奸杀人一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于3月26日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两人无罪。
民警严以用权心得体会范本

民警严以用权心得体会范本作为一名民警,严以用权是我们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职责。
严以用权不仅要保证公正、公平、公开,还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在长时间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严以用权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个人的心得体会范本,希望能够对其他民警在严以用权方面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第一、要有正确的权力观念。
作为一名民警,我们拥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但是这种权力不是为了滥用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服务民众,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因此,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必须正确使用,不能违法乱纪、打压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作为民警,我们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不得私以偏概。
在执法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判断和处理,不能凭主观意愿任意扩大权力范围或者滥用权力。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权力,才能保证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处理案件或者执行任务时,要积极倾听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能因为个人或者其他原因,随意践踏人民群众的权益,否则将严重损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甚至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第四、要坚持廉洁自律。
在权力面前,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原则。
不能因为特殊关系或者利益诱惑而贪污受贿,损害民警形象和公共利益。
同时,还要做到自我约束,杜绝权力滥用等不良行为。
第五、要积极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
作为民警,我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只有具备了足够的执法知识和技能,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正确处理各类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第六、要加强队伍建设。
作为一支执法队伍,团结一致、统一意志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基石。
因此,我们要加强内部沟通和交流,形成一个紧密的团队,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正义。
同时,要加强对队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论警察权力的限制与规范

忘记 “ 警察 ” pl e 一词其 实就有 “ 治管辖 ” ( oc ) i 统 之意。警
察权 不能处于社会 之外 和社会之上 , 而应当置于社会监督 和法 治之下。惟其 如此 , 警察 权才 是正 当的与合 法 的 , 社 会才能保持和谐 与安定。
自由权利。譬如警察 在执行公务 时不 出示证件 , 随意侵入 公 民私宅 , 刑讯逼供 , 超期羁 押 , 滥施处 罚等 , 是 民众 深 都
犯罪的能力 , 至连警察 自己的安全也 不能保障 。规 范警 察权 力才是 出路 。对公 民来说 , 甚 凡是法律没有 禁止 的都是合法的 ; 对警 察来说 , 凡是法律 没有授权 的都 是禁止的。
【 关键 词】 警察权力 ; 范; 规 限制 【 中图分类号】 6 11 D 3. 【 文献标识 码】 A 【 文章编号 】63 29 (o6 0 — 06 o 1 - 312o )5 07 一 3 7
K e o ds:ci p n he p we fp l e;r g lto yw r lp i g t o ro oi c e a in;lmiain u i tt o
在警务部 门强调 “ 民共建 、 民一 家” 警 警 的同时 , 不应
好, 因为 它会形成一种 特权 , 反过来损 害人们 的安全 与 并
维普资讯
20 0 6年 9月
湖 北警 官学院学报
J u n f b iUnv ri fP l e o r a o l Hu e ie st o oi y c
Sp 20 e .0 6
No. S r No. 2 5 e. 9
c u d ’ n u e te s c r y o o c . R g l t g t e p w ro l e i te g o y o l n t s r h e u i f l e i t pi e u ai n h o e fp i s h o d wa . o c
关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学习心得

关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学习心得作为一名普通公民,对于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现象,我深感痛心和忧虑。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学习和思考,我有了许多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民警,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安宁。
然而,一旦有民警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和声誉,更破坏了社会的法治环境和公众的信任。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些民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案例。
他们或是接受贿赂,或是滥用执法权力为特定人员提供便利,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警察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定。
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当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这些案例让我明白,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否则就容易被滥用。
还有一些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不依法办事。
比如在调查案件时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或者在处理纠纷时不公正、不客观。
这种行为不仅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更让公众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这让我深刻认识到,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是保证执法公正的关键。
只有依法依规执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另外,也有部分民警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情况。
他们对自己的工作责任认识不清,对人民群众的诉求不够重视,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这使我清楚地意识到,作为一名民警,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首先,破坏了社会的法治秩序。
法治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当执法者自身违法时,会让公众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质疑,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法治信仰。
其次,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违规执法、滥用职权等行为,可能导致无辜者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再者,影响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和公信力。
警察在人们心中通常是正义的象征,一旦出现负面事件,会让公众对整个警察队伍产生不信任感,降低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2018-2019-浅析警察权的行使-范文word版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浅析警察权的行使一、警察权的性质对于治安行政管理权的性质,它是警察作为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能时所享有的权力,从该职权内容上的行政性上可以看出,它应当属于行政权。
对于刑事侦查权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其是在司法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双重属性的权力,但这样的性质定位不能够使我们认识到权力的本质属性,不能够揭示权力在行使中的原则。
比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特征就可以明显发现,刑事侦查权事实上是属于行政权的。
首先,司法权的消极被动性与行政权的积极主动性,刑事侦查权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权力,它要求侦查机关及时高效地介入公民的生活,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为目标,积极主动出击以预防犯罪、侦破犯罪、打击犯罪。
其次,司法的中立性与行政的倾向国家性,警察在侦查活动中不是中立于政府和当事人之间的,而是代表政府一方对影响社会秩序的人员进行追诉活动,以维护政府对社会的统治。
再次,司法权的独立性和行政权的非独立性,行使侦查权的警察个体和组织不是独立于其他警察和上级,而是必须服从和接受来自上级的领导与指挥、命令,是一种上命下从、上下隶属的关系。
最后,司法的终局性和行政的非终局性,刑事警察对被追诉者的人身和财产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受中立机构的审查和裁决而不能由自己作最终的裁决。
综上所述,警察行使的治安行政管理权和刑事侦查权在性质上均属于行政权,即警察权在性质上应当属于行政权。
二、警察权的滥用警察权作为行政权的一种,除具有行政权的一般特征外,是具有暴力性质的强制性国家行政权力,它能制约、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它比任何其他行政权力更具有膨胀性、扩张性、攻击性和侵犯性。
警察权的行使是维护国家利益,是对秩序价值的追求,是与之相对的公民权作出让步的结果,公民权追求的是个人的自由价值。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

关于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思考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警察在我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一些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行政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必要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进行深入思考。
什么是警察行政违法?警察行政违法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违反法律、违反职务纪律,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包括滥用职权、乱执法、徇私舞弊等。
在我国,警察行政违法主要包括违法拘禁、非法搜查、殴打群众、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行为。
造成警察行政违法的原因是什么?是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漏洞,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以钻空子的机会。
是警察队伍的素质和素养不高。
一些警察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者职务疏忽,对其行政权力滥用,忽视法律法规,以权谋私。
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造成警察行政违法的原因之一。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会舆论的影响力,制造假新闻,煽动群众情绪,使得警察在工作中产生判断错误,从而导致行政违法。
如何解决警察行政违法问题?加强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
要加强对警察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警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加强管理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宣传。
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强对警察工作的宣传和监督,让社会公众都能了解警察的工作实况,以此来提高社会对警察的信任度。
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警察行政违法行为的追责和惩罚,让违法行为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全社会各界都能齐心协力,加强对警察队伍的监督,提高对警察队伍的支持,加强对执法规范和制度建设的建议和推动,才能有效解决我国警察行政违法的问题。
相信随着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和共同合作,我国警察行政违法问题必能得到解决,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规制研究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规制研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安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完善与规范。
警察作为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一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警察行政违法的现象,这不仅损害了警察的形象,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对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进行规制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警察行政违法。
警察行政违法是指警察在公安管理工作中,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相关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警察的公信力,也破坏了社会的秩序与和谐。
我国对警察行政违法的规制需要进行深入研究。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条例》等,对警察的权力运行和行为规范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界定和规制。
这些规定在实际应用中并不够完善,一些警察依然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加强对警察行政违法行为的规制,强化监督执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国警察行政违法规制研究还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对警察的职业培训和教育。
警察是国家机关的一部分,其权力来源于法律,应当依法行使职责。
我们需要通过加强警察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提高警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
二是强化对警察行政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惩戒机制,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追责,给予足够的惩罚和低廉的代价,有效震慑警察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监督是防止警察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警察监督机制,包括加强对警察行政行为的审查和监督,建立起监督体系,使警察在权力运行中接受有效的制约和规制。
四是加强对警察行政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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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人民警察权力的滥用和规范
【摘要】:作为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警察权具有强制性、扩张性及自由裁量性的特点。
再加上立法的粗陋,相关机制的不健全以及体制上的原因,使其极易被滥用,导致权力寻租现象层出不穷。
【关键词】:警察权力滥用预防
权力的滥用表现为掌握权力者以公权谋私利和超越权力的范围行使权力两种方式。
滥用权力者常把权力取得的原因归结为个人奋斗甚至钻营,将权力的归属划归自己名下,在权力的使用中自然也就随心所欲、肆无忌惮了,最近,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告诫领导干部:“面对种种诱惑,我们的领导干部务必保持古人所说的‘夙夜震畏、不敢荒宁’的清醒认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珍重自己的人格,真爱自己的声誉,珍惜自己的形象始终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
为此,本文仅对警察权力滥用的原因及相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要确保警察权力的正确行使,首先要明确警察权力的基本特征及基本内涵。
纵观警察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警察权的基本
属性表现为:(1)警察权是一种国家权力,体现了国
家意志和统治阶级的利益;(2)警察权具有公共权力
性质,国家设置警察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警
察职能,维护统治秩序;(3)为保证警察权实现,赋予
其法律效力,使警察权成为一种法定权力,其内容由
法律予以确认;(4)警察权的行使主体是国家设置的
警察机关;(5)警察权作用的范围是国家警务活动。
警察权作为警察机关执行国家意志、履行警察职能、
实施警务活动的公共权力,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具
有以下特点:
第一,执行性。
国家的整个政治功能基本上可以
概括为两种,即国家意志、意愿的表达和国家意志、
意愿的执行,国家意志必须通过行动才能实现。
警察
权是一种执行权,它的主要功能就是执行国家意志。
警察权的主体警察机关是国家设置的执行机关,在
国家机器中的作用就是为了实现国家意志、意愿,履
行警察职能,实施警务活动,是国家重要的执行、行
动机器。
第二,强制性。
任何权力都具有强制性,都是以
服从为前提的,只是强制的程度不同,强制的具体内
容、方式不同。
与行政权、监督权等国家权力相比较,
警察权的强制性特点表现得更为明显,程度更为严
厉,是国家必不可少的刚性权力。
警察权不仅有对于
物质财产的强制,还有针对人身的强制。
一般认为,
凡是与人身权利有关的强制执行措施,都应当属于
警察权的内容。
警察权强制的形式方法多种多样。
警
察权的强制性往往是以命令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并
且不以征得对方同意为条件。
警察权的这种强制性
来源于它的公共权力性质,保证其能够及时、高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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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
第三,公益性。
国家设定警察权的目的,以及警
察权的主体警察机关享有和行使警察权的目的,不
是为了权力主体自身的利益,而是出于国家职能的
需要,为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警察权作为一
种公共权力,从开始设置,到最后实现,贯穿维护国
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于社会这一根本目
的;是以履行警察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维护社会公共
利益为特征的。
虽然其他国家权力也具有公益性,但
警察权在这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更为具体,因为它
直接作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作用于现实社会警务
活动过程。
我国警察权主体警察机关更是如此,其根
本宗旨就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人民群众,以维护社
会公共利益为根本目的。
第四,义务性。
警察权既是一种权能,更是一种
义务和责任。
警察权从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是一种
权利,权利与义务是互为前提的。
它不可自由处置,
也不可放弃或转让,这实质上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警察权是对权力对象的支配控制力量,作为公共权
力必须以公共利益为目的。
因此,警察权主体作为权
力的享有者和行使者,如果警察权的行使危害了国
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必须承担法律上的责任,承担
相应的义务。
警察权也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这种
义务性根源于它的本质即公共权力性质。
举例,第一先要说出中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力滥用的现象,需要举例,最新例子说明权力滥用的例子,第二接着就要分析其危害性,能举例子最好,就好拿出造成严重社会反响的例子,第三就是分析现如今制度下权力滥用存在发生的原因,可以分客观原因(就是制度缺陷或者法律不完善)和主观原因(可以说是人民警察的职业素养有待提升),第四举例国外的成功经验,重点写出其特色的地方值得借鉴的地方,第五在现今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规范监督警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