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2‟342号)精神,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学发…2012‟444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学发…2014‟235号),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二条评选对象

(一)我院已注册的1-4年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3年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年级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三条申请条件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实践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社会公益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四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定专家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的院领导、系主任、学生工作秘书组成,全面负责评定工作。评定专家组由院长、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领导、学科点负责人组成,负责确定拟推荐人名单。

第五条评定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按照不同培养类型实行分类评价。学术型研究生的评定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定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对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重点考察其招生考试相关成绩及考核评价情况,兼顾其在本科阶段取得的能体现科研潜质的突出成绩;对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重点考察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六条学术型研究生评定

学术型研究生评定由德育成绩、学业成绩、科研业绩和科研获奖四部分成绩累加,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择优产生获奖者。

(一)德育成绩

1.导师评分: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生活、遵规守纪和团队活动等方面表现推荐参评,获得参评资格者得6分;

2.荣誉加分: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者,每项加2分,满分6分;

3.竞赛奖励加分:

(1)计分标准见附件1,该项加分满分10分;

(2)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

(3)学生若作为团体成员参赛获奖,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4)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

同项目,可累加。

(二)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整体加权平均分×权重因子

权重因子:博士生10%、硕士生20%。

(三)科研业绩

科研业绩=科研论文分+发明专利分

1.科研论文计分办法

(1)参评的所有科研论文,学生本人须是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是西北农林科技大学。SCI论文并列第一作者为2人时,按照排名分别占60%和40%记分;并列第一作者为3人时,按照排名分别占50%、30%和20%记分;并列第一作者为4人及4人以上时,所有作者均按5%记分;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

(3)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以发表年份或最近的影响因子计算;

(4)SCI分区依据中国科学院公布的杂志分区认定。入选国内、国际会议论文集的论文、摘要不计分;论文计分标准见附件2。

2.发明专利计分办法

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按照作者顺序依次给每项加15、13、11、9、7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按照作者顺序依次加13、11、9、7、5分;授权国际专利按照两倍于国内专利计分。

(四)科研成果获奖

凡科研成果获奖者,得20分,加分标准见附件3。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定包括基础考评和答辩考评两个环节,基础考评进入前五名的学生方可进入答辩考评环节,依据答辩成绩评选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者。

(一)基础考评

基础分=德育成绩+科研业绩+学业成绩

1.德育成绩和科研业绩得分参照学术型研究生评选办法;

2.学业成绩=整体加权平均分×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为40%)。

(二)答辩考评

答辩考评环节由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家成立答辩考评小组,参考附件4打分。

第八条新生评定

(一)硕士研究生新生评定

1.参评硕士研究生应为免试推荐于“985”或“211”工程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复试总成绩排名为各学科的30%;

2.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指派专家成立评定小组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重点考核该生本科阶段取得的能体现科研潜质的成绩,最终确定获奖人选。

(二)博士研究生新生评定

重点考察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学术型研究生评定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