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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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

五十八、瓦斯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

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巡回检查路线,瓦检员必须按检查路线进行正规巡回检查,不得

逆着检查路线检查。

3、班中三次检查时间规定: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或作业地点第

一次检查汇报在接班前后的一个半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查汇报在班中前后一小时内完成,第三次检查汇报在本班到点前一小时完成,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的检查按设计巡回路线进行。

4、特殊情况,瓦斯检查员不得随意改变检查路线以及提前或推后检

查时间。

5、瓦斯巡回检查中,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五十九、粉尘监测制度

1、矿各级领导要将防尘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包括测尘工作。

2、测尘管理人员要对全矿粉尘检测工作负责。

3、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每月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采掘工

作面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

定1次。

4、经常监督、检查测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分析粉尘浓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标

准应及时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6、要加强粉尘浓度数据技术档案管理。

7、测尘员严格执行测尘规程、操作熟练、记录详细,粉尘浓度

要准确无误。对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测尘报表格式应统一,填写正规,及时上报。

9、测尘员在测尘的同时应监督管理井下防尘情况,发现违章作

业,测尘员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后报主管矿长处理。

六十、探放水制度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预报预防、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根据本矿井的具体情况,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1、接近水淹区或情况不明井巷、老空时

根据积水区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以及采空区、巷道受

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探水线位置。

2、接近含水层、构造带边界线不小于20m时必须探水。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本矿井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等积水区,探水线距积水区得

最小距离:在煤层中不小于30m,在岩层中不小于20m.

4、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

5、接近水文复杂地段又情况不明时

6、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地段时

总之,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探水前,必须编制探放

水设计。

六十一、自救器发放、管理、检查制度

1、发放人员要详细了解自救器保养、检查等注意事项,要轻拿轻

放,严防摔掷、重压、并远离热源。

2、对入井人员要做到先发自救器、后发矿灯、对不领自救器人员

不予发灯,确保入井人员全部携带自救器。

3、回收自救器时要检查自救器外表完好状态,发现封印条断裂或

壳体变形,及时做好登记,并交主管部门做报废处理。

4、对自救器要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便携的自救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若受到剧烈冲击、怀疑漏气时应随时进行检查。

六十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1、安通队负责对采煤面定期进行气体采样化验分析,做好自燃预防。

2、对井下所有密闭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结果升井后进行分析,并填写记录。

3、对重点密闭的温度和各有害气体检查1次,并向矿长汇报检查结果,定期进行气体化验分析。

4、对有高温的重点密闭,要每天检查1次,对闭内的温度、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化验,综合分析,提

前向队部及矿总工程师预报情况,达到事先预防,把自然发火

迹象的情况通过预报预防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

理。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 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 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 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 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 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 一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检查结果 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 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 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瓦检员

公司生产巡检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巡检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巡检管理制度第1章 总则 第1条 生产运行中的巡检工作,对工艺和电机装备的正常运行,保证工艺和电机的正常运行,保证工艺处理效果和各种装备的正常运转有侧重要意义。 第2章生产巡检管理制度内容 第2条巡检种别 1、交接班巡检: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接工艺运行情况等。接班人员上班后的第1项工作就是对所操作的装备和工艺系统进行1次巡检。夜间巡检时,需两人共同巡检,并携带手电筒。 2、运行巡检:每2小时对全厂区所有运行装备及进出口在线监测装备进行巡检1次,遇雷雨、暴雨可根据天气情况调剂巡检频次,但装备异常有报警时除外。运行期间制止在中控室铺设床铺等。 3、特殊巡检:遇以下任1情况,应适当调剂巡检次数: (1)气象条件卑劣,如雷雨、暴雨、大风等天气时。(注意本身安全) (2)装备有故障或异常又不能立即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 (3)进厂污水超标准,如有色工业废水、含油工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时。 第3条装备巡检的方法 (1)目测法:利用肉眼对运行装备可见部位的外观变化进行视察来发现装备的异常现象,如变色、变形、位移、破裂、松动、

冒烟、渗油漏油、异物搭挂、腐蚀污秽等都可通过目测法检查出来。 (2)耳听法:巡检人员应熟习掌握装备的声音特点,当装备出现故障时,会夹杂着声音,可以通过正常时和异常时的音律、音量的变化来判断装备故障的产生和性质。 (3)鼻嗅法:装备的材料1旦过热会使周围的空气产生1种异味。这类异味对巡查人员来讲是可以通过嗅觉辨别出来的。当巡查中嗅到这类异味时,应仔细巡查,视察、发现过热的装备与部份,直至查明缘由。 (4)手触法:对带电的高压装备,如运行中的变压器,制止使用手触法测试。对不带电且外壳可靠接地的装备,检查其温度或温升时需要用手触法检查。2次装备发热、振动等可以用手触法检查。(建议用手背面去触摸) 第4条巡检要求 (1)进水闸门:进水与溢流阀门开度肯定,进水水深丈量。 (2)配电房:检查巡查各配电柜箱运行状态是不是正常,电表读数是不是正常。 (3)鼓风机房:检查鼓风机是不是正常运行,鼓风机是不是透风,有没有异响和漏油,振动是不是正常,油温、油压、电流是不是正常。记录鼓风机运行状态数据。 (4)预处理水位:检查水位是不是超高或太低。 (5)粗格栅:检查进水闸门、粗格栅运转情况,皮带输送机栅渣积累情况。 (6)提升泵站:查看水泵液位,注意提升泵运行声音、振动、电流及功率是不是正常,泵井上方盖板是不是盖严。 (7)细格栅:检查闸门状态,细格栅运行情况,水位是不

煤矿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瓦斯监测管理制度 (1)各矿必须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并配备一定的人员,负责测装置的管理工作。 (2)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环境监测和通风技术专业的培训,经集团公司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环境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同意 (3)各矿集团公司《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 (4)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队人员在场监护。 (6)回采工作面机尾,回风和尾巷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

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新开采的综采面,如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集团公司将不予验收投产 (7)凡高、突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两闭锁。 (8)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h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9)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10)井下装置发生故障时,先由瓦检员就地代替传感器进行检查,但断电装置必须在8h内修好,投入使用,否则必须停产修复。 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包括检修更换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在瓦斯放限的综采工作面停运任何一台装置时,在停运期间,不能执行放限措施,由专责瓦检员掌握,瓦斯浓度超过1.0%时,立即人工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 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尽职尽责, 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 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 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 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 撤到安全地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 撤到安全地点。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 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 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 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

定期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1为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容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回检查。 2 各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出各岗位的巡回检查制度及实施细则,细则应包括的容:检查的时间、路线、设备和具体项目、设备正常运行的标准、异常情况下检查的规定。 3巡回检查应由独立值班人员负责进行,检查中应做到仔细、认真、判断准确、处理及时,并将了解的情况作详细记录。 4巡回检查时应带上必要的工具(如电筒、听针、擦布)及仪表。 5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在运行维护工作围,自己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输入微机“设备缺陷信息管理”,并做好记录。 6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包括接班前的检查,?交班前的检查,班中的定期检查和异常情况下的不定期检查。 7检修人员及试验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 8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所管辖的设备、系统进行定期巡视和不定期检查。 9巡回检查应做到“四定”和“六个重点”:四定:定路线图;定时间;定项目:定标准。六个重点:重点检查检修过的设备;重点检查起动频繁的设备;重点检查运行方式变化的设备;重点检查负荷重的设备;重点检查带“病”运行的设备。 电气系统检查容及标准 一、巡检要求 1.巡回检查人员服装应整齐,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带齐必

须的工具,如:手电筒,对讲机,测温仪、验电笔等。2.巡检人员开始巡检前应首先向当班主值报告,并听取主值 对当前设备情况的分析,以便重点巡检那些有异常;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的设备。 3.巡回检查时应思想集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并注意安 全,要做到“看、听、闻、摸”真正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 在检查时如果发现设备异常,值班巡检人员应根据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回报有值长、专工。巡检人员不能进行处理的,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应积极组织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制定出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 4.对异常设备,应根据情况增加巡检次数,加强监视并记录 每次测的参数,以便下班人员参考,专工应根据情况制定出具体措施,交值班员实施。 5.巡回检查时,除按规定对机组进行检查外,还应重点检查 一下容:运行方式改变和操作过的设备;检修中的安全措施;设备异常运行,设备带缺陷运行以及设备新改造后的运行;一般不够重视的死角部分;风雪雨冰冻,炎热等特殊天气下需重点检查项目。 6.值班人员每小时巡检设备一次,必要时增加巡检次数。 7.主值、副职每班巡检不少于两次,对巡检人员发现的缺陷, 应进行复查、鉴定,值长每班巡查主要设备及带缺陷运行设备至少一次。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一、所有顶层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他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放炮员同时兼任瓦斯检查员工作。 二、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2.5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三、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辖区域内各个地点的风流(风量、风向)、瓦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火药放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瓦斯超限、聚积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 四、地区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图表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的数字,记在图表上,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每班汇报三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五、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地区瓦检员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扇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六、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部门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

表,审查符合计划图表的,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后,才准离开现场。 七、顶层机采工作面,机组割煤期间,必须有瓦检员跟机检查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处的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 八、通风调度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瓦斯日报”,经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才能分送有关领导、科室。填写内容主要是当日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自燃发火等情况及当日存在的主要问题。通风调度必须真实、全面地记录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 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局通风处调度汇报。瓦斯浓度以当天的最高瓦斯量为准。 九、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和行政处分。 十、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距上风巷安全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60米;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盲巷等悬挂在栅栏前。 十一、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和空气温度(水温)等。同时要求字迹必须清楚。 十二、认真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检查瓦斯

生产岗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doc

生产岗位巡回检查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MYH.03/BA.ZD-03.02-2012(B)生产岗位巡回检查管理规定版次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 编制部门 文件会签表 序号职能部门签署日期 1 年月日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4 年月日 5 年月日 6 年月日 目录 1.目的(4) 2.适用范围(4) 3.编制依据(4)

4.术语和定义(4) 5.组织与职责(4) 6.管理要求(4) 7.制度执行与检查(8) 8.相关文件(8) 9.记录(8) 10.附录(8) 11.其它(8) 1.目的 为了规范并确保工艺巡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巡检质量,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合理的巡检体系,使管理基础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生产巡回检查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岗位的巡回检查管理。 3.编制依据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化工生产管理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巡回检查:指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检修维护人员,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时间和内容,对生产运行、设备运行、安全、质量、环保、文明卫生等情况进行周期性、不间断检查的过程。 5.组织与职责 5.1生产运营部负责对公司操作岗位巡回检查工作归口管理。 5.2生产中心负责生产装置的巡回检查;制定本中心所负责巡检工作的巡检责任制,确定巡检内容、路线、巡检时间等,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按要求巡检。 6.管理要求 6.1坚持生产巡回检查是及时发现装置生产隐患,保证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的必要手段。公司生产运营部、机动部及各生产中心必须建立相应的巡回检查责任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 6.2各中心依据生产实际及岗位设置情况,制定合理的巡回检查内容、路线及相应的考核细则,生产巡回检查规定并建立相应的巡检记录台账。岗位生产巡回检查路线及巡回检查站点要有明显标记。 6.3巡回检查内容及路线要重点突出,特别是现场巡检的最高点及死角地带,必须纳入巡检站点。巡检内容包括生产运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工艺条件执行情况、安全、质量、环保及现场文明卫生情况以及所属下级巡回检查情况等。 6.4生产巡回检查分为公司级、中心级、岗位级、调度级。 6.4.1公司级生产巡回检查是指公司管理人员晚上带班及节假日值班以及生

煤矿瓦斯抽放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队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全面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劳动生产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 一、工作职责 1、党支部书记要抓好全队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安全意识,保障全队的稳定,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行政队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劳动纪律和班组的管理,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安排日常的生产工作,为全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负责。 3、值班队长对当班的安全及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排,主持开好班前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4、各分管的副队长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现场管理,掌握所管钻机、泵房的设备和抽放系统及工作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并发现的问题,组织处理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5、工长、班组长要积极主动的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对本钻机、本班的工作负责,详细掌握本钻机,本班组的工作任务,维护好本钻机及本班组的包机设备。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要采取查“三违”、查隐患、查文明生产等各项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6、各岗位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台帐,坚持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汇报队值班室和相关部门,并保持设备和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7、各钻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熟练掌握钻机的操作程序,严格按照钻孔设计要求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服从值班、跟班干部的安排,在工作现场听从班长的指挥,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和钻孔进尺任务。 8、维修电、钳工要在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钻机、抽放泵等设备的原理、结构和维修技术。认真执行包机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做到每周至少两次检查、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两型三化”矿井要求,使设备无带病运转,电气设备无失爆。 9、电焊工要提高焊接技术,及时焊接钻头且质量要合要求,焊接抽放系统所需物件要按设计要求,确保焊缝严密无砂眼。 10、瓦斯抽放维护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我矿的抽放系统,并负责瓦斯抽放管路和辅助设施的安装、维修、调整工作,负责日常的抽放系统的检查。维护人员每天对钻场内闸阀接头进行检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通用版) 1、每一矿井必须严格划分瓦检员巡回检查区,巡回检查区要根据生产区域变化随时调整。两井(区)之间联系巷道必须挂标志牌明确界线,设有检查牌板,由两井(区)通风段技术员和检查员排长负责填写。 2、各井瓦检员必须执行密码交接班,井(区)、段领导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3、瓦检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采掘地点及附近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区外巷道和通风设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及时填写记录和手册,严格执行三对口。检查结果每班向井调度室汇报三次。 4、瓦检员入井前必须对理研进行检查,不完好理研严禁入井。 5、认真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一炮四检制、警戒接送制。 6、高瓦斯工作面和综采工作面必须配两名瓦检员。 7、瓦检员必须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岩孔除外),随时掌握一氧

化碳及发火隐患变化情况。 8、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理研检查瓦斯,并携带不少于3米长胶管。每班必须对断电仪探头校对,发现超差,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9、瓦检员必须掌握责任区域内的通风系统,并且能画出责任区域系统图。发现瓦斯超限和积存必须及时处理和汇报。应主动向来检人员汇报责任区域内的通风及有害气体情况。 10、瓦检员必须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并在瓦检员岗位上实习3—6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工作。瓦检员的任免、调动必须经矿通风科审查,安全矿长批准。瓦检员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并有考核记录。 11、必须执行井(区)长区域瓦斯负责检查制度。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瓦斯管理制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 二0一一年度 威信县合龙山煤矿

瓦斯管理制度目录 第一节一般规定 (1) 第二节瓦斯检查制度 (3) 第三节瓦斯排放制度 (6) 第四节瓦斯超限处理 (8) 第五节九个特殊环节瓦斯管理 (11)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8) 第七节瓦检员井下交接班制度 (20) 第八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瓦检仪器仪表检修管理制度 (25)

第一节一般规定 一、每年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一次鉴定工作。 二、我矿开采C5煤层,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必须制定区域及局部“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并严格实施。煤巷掘进前、回采面回采前必须“消突”,否则不得施工,真正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三、根据区域及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结论,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足风量,采取相应的瓦斯治理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矿井必须设置专用回风井,采区必须设置专用回风巷。专用回风井及专用回风巷只作为矿井及采区回风之用,不得行人及安装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专用回风井和专用回风巷若需维修,则必须停止井下一切活动,并制定维修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学习贯彻后实施。 五、采区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及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六、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七、矿井必须从采掘布局上采取措施,给防突工作留足空间和时间,形成开拓区、措施区、生产区三区配套两超前的良好格局。同时加强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

瓦斯检查及监督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及监督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检查及监督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瓦斯检查及监督管理制度 1、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责任范围和瓦斯检查制度进行瓦斯、二氧化碳及温度的检查, 通风工区每月都要按照生产安排明确规定瓦检员的责任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地点。 ⑴、巡回瓦检员管理制度 ①、负责总回风、变电所、以及采掘工作面之外无人作业地点瓦斯巡回检查工作,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通风工区汇报, 不能处理的立即向通风工区汇报, 由通风工区值班组织处理, 否则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②、协助重点头面瓦检员抓好瓦斯管理和通风管理。

③、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检查与管理, 发现设施损坏或者系统风量发生变化及时汇报工作, 由通风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 ④、负责防尘、监测、隔爆等设施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 以便及时处理。 ⑤、负责当日大班工作完成情况的检查, 并向通风值班汇报。 ⑥、主扇停电停风时应立即向通风、矿调度汇报, 并按矿调度安排组织撤人, 站岗等工作。 ⑦、负责全矿井停风后恢复通风后变电所、水泵房等地点瓦斯检查并及时向矿调度、通风工区汇报。 ⑵、跟班瓦检员管理制度 ①、负责本作业地点及其相关(指定)范围内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矿井瓦斯检测监控部分) 编写依据: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初(复)训 培训学时: 14 学时 编写单位:川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任课教师:汪国政 审核人:

年月 矿井瓦斯管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 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

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内容: 1、井下交接班地点。 2、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 3、交班内容。 4、交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防止空岗。

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巡检管理。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公布,第311号第二次修订) 四、干部夜班巡回检查制度 1、干部夜班值班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确定巡回检查岗位,并考核巡回检查执行情况。 2、值班干部均要以公司领导者的身份参加跟班生产,确保全年干部值班不间断,每班应对公司生产岗位进行巡检。 3、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责承有关车间、班组、个人迅速排除,发生事故时协同立即组织抢救、抢修和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按照有关程序报告,不得拖延时间,使事故漫延,造成严重后果。 4、值班干部有权根据生产变化情况,协同紧急停车、调动人员,有权检查、督促各岗位的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对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的,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有权制止乱动设备、器材等不良行为,事故应急状态下,有权决定一切资源。

5、值班干部记录内容应具体详细,至少应包括生产安全状况、设备运转及安全情况、治安保卫情况、卫生情况、违章违纪情况、生产异常情况、事故隐患及处理等。 五、节假日生产巡回检查制度 1、节假日生产值班(主要职能部室及其他生产必须的值班)由生产副经理负责,并对值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2、对节假日生产值班人员要进行公示,明确其通讯联系方式和责任。 六、职能部室巡回检查制度 1、职能部室巡回检查由安全科负责检查考核。 2、安全科、设备科、机电科、环保科、仪表科、仓库必须每周到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巡回检查一次,并到所在岗位签到。 3、巡回检查内容应根据公司《安全检查表》和《安全职责》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 4、以上职能部室应制定其内部巡回检查管理制度,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七、车间、班组巡回检查制度 1、车间负责人及车间技术人员(安全、工艺、设备)按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表》应至少每天两次到班组(工段)巡回检查,并填写好《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表》。 2、班组巡回检查 2.1检查形式 2.1.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其岗位负责的区域内,根据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设备维护的要求按巡回检查路线,实行定时、定点、定内容的检查,巡回检查路线应上墙管理。 2.1.2在变更设备工艺、原材料、变动生产负荷运行中、出现异常现象等情况下,还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或增加对重点部位的抽查。 2.1.3带班长每班巡回检查次数不得少于2小时/次。 2.2检查内容

煤矿瓦斯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1、公司所属各矿必须按晋安监煤字【2003】3号文件的要求,在每年7—9月份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1次鉴定工作,填写《山西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书》,一式4份报公司通风部门审核报批。 2、凡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t或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的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所圈定区域及其以下水平域为高瓦斯区,高瓦斯区的采掘面必须制定专项瓦斯管理措施。 3、采掘面在采掘前,必须对采掘面的瓦斯涌出量进行认真预测,因地制宜地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配备风量、采区相应的治理瓦斯措施,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进回风巷净断面8㎡以上,经抽采瓦斯(抽采率25%以上)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仍存在瓦斯超限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但该巷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的其它规定。 5、专用排瓦斯巷的瓦斯风流必须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并保证混合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没有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在采区回风巷中距专用排瓦斯巷口下风侧15m处设置瓦斯传感器,当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超过0.8%时,能够立即切断其回风流中

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严禁爆破。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应按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的要求进行管理。 8、矿井必须从采掘设计和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9、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矿井必须制定停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 10、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11、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瓦斯抽采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 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 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 措施。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 斯浓度不超过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 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 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 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 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 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

员。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切断瓦斯流经区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河北东海特钢集团 动力部发电车间 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巡回检查人员必须按时间、路线、项目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 2、检查中发现异常要仔细分析、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异常扩大,并做好事故预想, 及时汇报。 3、根据运行方式、气候条件以及事故后或操作后等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对设备进行特殊检 查。在原规定时间内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3.1设备改造、系统改进以及新投入的设备系统。 3.2设备大修后运行72小时内。 3.3设备小修后运行24小时内。 3.4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行。 3.5事故处理后运行8小时内。 3.6遇有风、雷、雨、热、冰雹、严寒、浓雾等恶劣天气时。 4、巡回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运行规程》,检查中不得随意动用 设备、不得从事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5、检查时间: 汽机 每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每半小时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电气 白班巡视检查时间为12时-13时。 前夜班巡视检查时间为21时– 22时。 后夜班巡视检查时间为4时– 5时 星期六白班应对管辖内高、低压电机全面检查一次. 星期日白班,应对化学变、燃料、除尘等外围的电气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锅炉 司炉当班期间应对锅炉重要设备统一进行一次巡检,以做到对设备状态心中有数,同时,对炉组各岗位巡回检查。司炉助手每班应对锅炉全部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巡检;副司炉应对制粉系统全部设备及给水系统、减温水系统、事故放水系统、汽包就地(包括水面计、水位表取样罐、压力表、压力取样点、各温度测点等处)进行不少于两次巡检;转机值班员应对所属设备每隔一小时检查一次。设备有异常时各岗位要增加检查次数,以保证安全运行。 化学 各值班人员对管辖设备定期进行巡回检查,运行正常的设备每2小时巡检一次,设备运行异常时缩短巡检时间。 6、巡回检查路线: 汽机专业 单元→主机→低加→高加→主油箱→油净化器→冷油器→循环水地坑→真空泵→给水泵→凝结水泵→低加疏水泵→低加水位→高加水位→4.5米层→除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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