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欠工作管理制度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

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范文清欠办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清欠办的考核管理,提高清欠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清欠办是一个独立的部门,直属于行政管理层。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1.清欠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的清欠工作,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工作情况。
2.清欠办有权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考核,对履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向行政管理层报告。
3.清欠办有权制定并修订清欠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第四章考核指标清欠办的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于已列入清欠计划的债务,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进度。
清欠进度越快,得分越高。
2.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清欠方式和方法,清欠方式和方法越合理,得分越高。
3.清欠工作的成果: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清欠的实际效果,包括清偿了多少债务,减轻了多少负债。
清欠的效果越好,得分越高。
4.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清欠办要评估每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态度,包括是否积极主动地清欠,是否认真负责地落实清欠工作等。
工作态度越好,得分越高。
第五章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清欠办每季度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定期考核的内容包括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清欠工作的质量、清欠工作的成果和清欠工作的工作态度。
考核结果会以评分的形式进行通报。
2.不定期考核:清欠办可以根据需要对某个部门或单位进行不定期考核。
不定期考核的内容和方法与定期考核相同。
第六章奖惩措施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优秀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方式包括表彰、奖金等。
对于在考核中表现不佳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可以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如限制其贷款额度、暂停相关资金拨款等。
第七章责任追究对于在考核中表现差的部门和单位,清欠办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包括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并将处分结果报告给行政管理层。
第八章监督和检查行政管理层有权对清欠办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项目清欠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清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施工项目中的清欠工作,维护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项目清欠效率,减少清欠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清欠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工程款清欠等环节。
三、清欠管理主体项目部为项目清欠管理的主体,负责对项目清欠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导。
四、清欠管理流程1、收集清欠资料:项目部收集工程款清欠相关资料,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
2、筛选清欠内容:根据收集的资料,对工程款清欠内容进行筛选,确定清欠对象及清欠金额。
3、督促清欠:项目部通过书面通知、电话催款等方式,督促清欠对象进行清欠。
4、跟踪清欠进展:项目部及时跟踪清欠进展,及时处理清欠问题。
5、达成清欠协议:项目部与清欠对象协商达成清欠协议,明确清欠金额、清欠期限等内容。
6、监督清欠履约:项目部监督清欠对象按照清欠协议履行清欠义务。
7、结算清欠款项:清欠款项到账后,项目部及时结算清欠款项。
8、归档清欠资料:项目部将清欠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五、清欠管理要求1、加强清欠信息管理:项目部需建立完善的清欠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清欠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明确清欠责任人:项目部应明确清欠工作的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
3、加强清欠监督:项目部应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监督,确保清欠工作的正常进行。
4、保障清欠安全:项目部应加强对清欠资金的安全管理,避免清欠风险。
5、提高清欠效率: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清欠效率,减少清欠周期。
6、建立清欠考核机制:项目部应建立清欠考核机制,对清欠工作进行评估,促进清欠工作的改进。
七、清欠管理责任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清欠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项目部各部门负责清欠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八、清欠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为保障清欠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项目部应定期对清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于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北大纵横—大连铁龙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FINAL

北大纵横—大连铁龙清欠办清欠管理制度FINAL清欠治理制度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一月目录第二章职责分工 (3)第三章清欠治理规定 (3)第二节坏账核销治理规定 (4)第三节清欠档案建立及保管规定 (5)附件 (7)附件1:清欠治理流程 (7)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清欠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追偿,最大限度减小集团公司的缺失,爱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清欠工作能够在和谐、有序的环境中顺利进行,使集团公司不良资产得到有效治理和操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清欠工作组织和行为的差不多规则,对集团公司清欠工作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清欠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的整体清欠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清欠工作打算的制定并组织实施;2、负责制定清欠规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建立清欠档案;4、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清欠预警机制;5、负责停业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四条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清欠工作中有关业务的财务核算规则并组织实施;2、负责建立公司信用治理政策;3、负责清欠工作中相关财务治理工作,发挥财务监督职能。
第五条技术工程部负责集团公司清欠工作中的非货币资产鉴定评估工作。
1、负责组织成立非货币性资产鉴定评估小组并组织实施;2、负责聘请有资质的行业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条经营治理部负责协助实施清欠预警机制。
1、负责合同期限的治理工作;2、负责督促有关分子公司催收应收帐款。
第三章清欠治理规定第七条所谓以物抵债是指债务人转让其非货币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
第八条关于确实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或难以收回需要以物抵债的债权,不论数额大小,必须将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上报公司清欠办、技术工程部、财务部各一份。
经技术工程部做出鉴定意见(必要时可成立鉴定小组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各分子公司对以物抵债收回的物品,应详细列出清单(财务存货盘点表),由该公司经理、财务主管及保管、验收人员签字,交集团公司财务部、技术工程部、清欠办各一份,以备检查核实。
物业清欠工作实施方案

物业清欠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制定了物业清欠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建立健全清欠工作制度。
1.1 制定清欠工作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清欠的程序、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1.2 建立健全清欠工作档案,对每一笔欠款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清欠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欠费提醒和催缴工作。
2.1 定期向欠费业主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欠费金额、欠费时间和清偿期限。
2.2 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多次催缴,提醒业主尽快清偿欠款,并告知逾期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三、建立欠费台账和分类管理。
3.1 对欠费业主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欠费金额和欠费时长进行归类,制定不同的清欠方案。
3.2 建立欠费台账,及时更新欠费情况,对逾期欠费的业主进行重点监管和清欠工作。
四、加强法律意识,依法清欠。
4.1 对于拒不清偿欠款的业主,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欠费问题。
4.2 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及时咨询法律意见,确保清欠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与业主沟通,解决欠费纠纷。
5.1 设立专门的欠费咨询电话或窗口,及时回应业主的疑问和投诉,化解欠费纠纷。
5.2 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向业主公布欠费情况和清欠进展,增强业主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六、建立奖惩机制,激励清欠工作。
6.1 对于积极配合清欠工作的业主,给予适当的奖励,鼓励业主自觉履行缴费义务。
6.2 对于拒不清偿欠款或者干扰清欠工作的业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七、定期评估和改进清欠工作。
7.1 设立清欠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法。
7.2 不断完善清欠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物业清欠工作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小区的正常运转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上述实施方案,加强清欠工作,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清欠工作方案(精选6篇)

清欠工作方案(精选6篇)清欠工作方案篇1近年来,随着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全年XX公司下达X年度清欠指标为X万元,占我公司欠款总额的%;交由清欠办负责清收的项目项,欠款总额万元二、具体工作安排:(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因此,公司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清收清欠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与管理,确保公司清收清欠工作取得实效,降低企业风险,加快资金周转,提升资产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实业,根据《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清收清欠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十一局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以及企业债权占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收清欠,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回收。
即包括合同内正常应收款项,也包括逾期(超过合同期)应收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项目经理部及三个管理中心。
第二章清收清欠责任制第四条未完工项目或以后新上项目所产生的应收帐款,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
无论工程项目是否竣工清算,是否完工并账,项目经理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第五条对于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形成的老应收账款,要召开专门会议,将欠款划分到具体责任人分管,收尾办与清欠办要专门建立台账。
此项应收账款的收回按本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进行考核、奖惩。
第六条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调离时,必须与财务进行应收款台账核对,并将项目应收款同业主或发包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予继任者。
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调离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不予调离或扣减奖金(或工资)。
第七条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司总经理决定后,可通过保理、诉讼等其他方式专进行清收。
第三章应收款项催收管理第八条各责任人应针对应收款项分类处理,积极采取措施清欠。
对到期的应收款项,应当及时提醒业主依约付款;对超过信用期的应收款项,采取相应措施、多种方式进行催收。
对重要的、逾期严重、催收难度较大的应收款项,要成立专门的清欠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回为止。
第九条各责任人在追索逾期应收款项过程中,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支付给专门收账的机构或人员的劳务费用、代理费用等,应在款项收回后支付,不得提前预支。
清欠的十大措施
清欠的十大措施一、建立清欠领导小组。
清欠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以领导小组的联系和横向的协调有效统筹,因此,建立清欠领导小组势在必行。
清欠领导小组,要以某一级领导出任小组组长,代表领导运行全过程,小组成员可邀请有关部门协作进行,分工清晰,明确职责范围,建立领导小组,对清欠进行有效的把关。
二、实施债权收回拍卖制度。
实施债权收回拍卖制度,这是清欠工作的利器。
可以有助于同时充分保护被拍卖方和使用方,保持收款者的权利,不断吸取有益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清欠,并维护良好的市场和社会秩序。
三、强化催收力度。
要充分发挥催收机构及社会力量对清偿违约者的催收作用,强化对不合作者的追偿力度,制定出台相应的立法,根据清欠条件,授权允许及许可程序,加大催收的率,从不同的地方嶄出有用的渠道,彻底清欠。
四、加强债务管理机制制定。
加强债务管理机制制定,落实债务行业规范,推动清偿行业及企业信用、能力和诚信秩序发展。
应加强行业电子招投标及供应商管理,推行应收账款网上交易服务,实行以贷收回的创新机制,完善债权融资系统,促进法律服务深入,保护债权方合法权益,把清欠一场游戏变为企业更有价值的发展机会。
五、加大公共信息发布力度。
在确保金融秩序的同时,更要加大公共信息发布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清欠信息透明化,建立起全社会参与清欠的良性机制,以强化行为主体的认知,增强监督力量,促进清欠进程的有效规范。
六、完善合同内容及执行机制。
完善合同内容及执行机制。
为此,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公司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及素养,加强企业向购卖合同当事人的决策者的培训,提高收款和还款的责任意识,完善细节的相关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的实施和执行,限定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从而加强企业的健康发展。
七、加大非诉讼行政执法效能。
应加大非诉讼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工作和严肃性,制定执法条例,使流程清晰,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和治理清欠状况,依法加强清欠理财工作,降低行政成本。
八、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要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突出既定政策规定的内涵,完善法律法规,使清欠秩序更加健康可操作,有利于促进充分竞争,完善监管制度,树立良好市场环境,净化清欠环境,能有效降低清欠风险,稳定市场信心,改善社会经济环境。
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制度
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及时清理、追缴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社会保险费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是指2022年7月1日《社保法》实施以后产生的欠费(2022年7月1日以前的累计欠费为历史欠费)。
第三条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纳入我局重要的日常工作,明确责任,列为工作目标,严格考核。
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处室、分局)负责排查、核实企业欠费;负责欠费6个月以下的催缴工作。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欠费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的催缴、查询银行存款账户、资产抵押、自查变现、资产拍卖等工作。
业务内审部门负责对征缴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清欠业务汇总、审核。
缴费登记处负责做好清欠业务的月、季、年报的统计工作。
第五条欠费超过6个月的用人单位由征缴部门业务经办人员进行统计列表,注明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实施监管、清欠。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催告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印制。
资产管理处对欠费6个月以上的单位,采取与单位负责人约谈、上门走访等形式实施催缴;定期对征缴部门上报的欠费单位情况和本部门负责的资产抵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并积极运用做好利用报纸等传媒机构刊登通告进行催缴工作。
第七条资产管理处对催缴无效果的用人单位,可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向银行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有关部门做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对有资产的欠费企业,应积极实施抵押担保,也可实行第三方担保。
抵押期间视同正常缴费,抵押和担保期间可正常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对没有提供抵押担保的欠费企业,可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相应资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提供担保并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的,免收缓缴期间的滞纳金。
清欠办规章制度
清欠办规章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现代社会中贷款已成为人们生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贷款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借款人违约、不归还等情况,这不仅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利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因此,针对贷款违约的问题,我国设立了清欠办机构,以便更好地实现贷款催收和清欠管理。
为保证清欠办的工作顺利开展,本文将探讨清欠办的规章制度。
二、清欠办的概念和职责清欠办是金融机构设立的专门的清收部门,主要负责清收不良贷款以及追讨拖欠贷款的工作。
清欠办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损失;2.协助金融机构解决贷款违约问题,推进催收和清欠工作的开展;3.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拓宽追讨的渠道,提高清收的成功率;4.加强对不良贷款的管理,减少不良资产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三、清欠办的规章制度清欠办的规章制度是指对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规范性条款和制度。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清欠办的规章制度:1.清欠办的设立和组织架构清欠办的设立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金融机构的业务类型和规模,进行合理划分。
清欠办的主要领导由金融机构的高层领导担任,下设若干部门,例如贷款核查部门、追讨部门、律师部门等。
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分工应清晰明确,以确保清欠办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2.清欠办工作流程清欠办的工作流程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流程应包括如下几个关键环节:(1)提醒和催收阶段: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的情况下,应及时通知借款人,提醒其偿还逾期借款,并进行适当的催收工作。
(2)调查和核查阶段:在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应进行具体的调查和核查,确定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3)追讨和诉讼阶段:在确立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应立即采取追讨或诉讼等手段,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债权追讨。
借款人拒不执行判决或判决无效的情况下,必须坚决执行强制执行等手段,通过法律手段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总15页) -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一: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清欠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第三条自20XX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组员:第三章清欠组工作目标第四条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XX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清欠原则第六条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第十条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第十一条制定清欠工作计划、建立工作进展定期上报制度;第十二条督促和协调清欠工作;第十三条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第十四条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第十五条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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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与清理(以下简称
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加速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状况,促进企业提高管理质量,
增强竞争实力,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清欠,是指对各类应收款项的清理
回收。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客户合同工
程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以及经审批核销,作
为账销案存管理的各种应收款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独立核算法
人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收款项清欠领导小组(简称公司清
欠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总会计师、
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公司清欠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公司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工作办公室(简称
清欠办),清欠办设在财务资产部,负责清欠工作日常业务。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分公司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
专责人员负责的清欠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清欠具体工作。
第三章 清欠责任制
第七条 公司遵照“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清欠责任终身制。无论工程项目是否竣工决算,是否完
工并账,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均为应收款项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对项目应收款项终身负责,负责清收全部应收款项;
项目工程技术、合同、物资负责人为清欠相关责任人。
第八条 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欠责任人调离
时,必须将分公司所管理的全部项目应收款项同客户或发包
方核对、确认无误,并取得客户或发包方确认的书面文件交
予继任者,调离后仍有协助收取工程款的义务,否则不予调
离或按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九条 对严重逾期或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报公
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可通过一定方式对内、对外公
开招标,由专门催款机构或催款人员进行催收。并指定原项
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催收,并按本办法第
十七条规定奖惩。
第十条 部门责任
(一)公司清欠机构负责清欠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掌握汇总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审核、填报有关报表,提供分
析资料;对各环节清欠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项目清欠的措施和办法。
(二)公司经营合同管理部门要对签约、履约全过程承
担连带责任。负责解决清欠过程中涉及合同条款的争议问
题,根据工程验收报告、设计变更等资料及时清理分部分项
工程结算资料,提供有效证据,及时办理好工程竣工决算,
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据。
(三)公司财务资产部要严格财务核算和收款手续,提
供有关工程应收款的准确数据。参与实施清欠中债转股、实
物抵债、实物变现的资产评估等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合约条款,把工
程成本、进度和质量与工程款清收结合起来,视工程款实收
情况安排施工,未经批准,不得盲目推进或轻易退场。要及
时提供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洽商签证等原始资料和
数据,保证证据的完整和准确。对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发生拖
欠的项目,要及时组织进行协调处理,解决好客户投诉的质
量问题,清除清欠障碍,协助办理工程决算。
(五)公司物资管理部门要及时清理和提供材料消耗、
设备损耗以及甲供材相关凭据,以便掌握工程款结算的数
额。
(六)公司其他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能,担负清欠
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凡对公司统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执
行不力的,应承担其责任。
第四章 清欠管理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清欠工作计划制度。各项目管理分公
司应制定年度催款目标,并将年度催款目标细化为季度计
划,每年1月末报公司清欠领导小组,经审定后作为当年的
清欠指标下达各分公司,纳入各分公司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体
系。
第十二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认真清
理在施工过程和历史遗留拖欠项目款的资料。建立应收款项
清欠台账,明确每笔应收款项的主要清欠责任人,并采取定
期发函、对账确权等有效催收措施,避免债权诉讼时效过期,
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各项目管理分公司应针对应收款项分类处
理,积极采取措施清欠。对重要的、逾期严重、催收难度大
的应收款项,要成立专门的清欠执行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制定专项措施,跟踪催收工作直至收回为止。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资产部对于已经作为坏账损失处理
的应收款项,应做到账销案存,并做好保密工作,逐笔建立
账销案存档案;由公司清欠办公室负责保存原始档案,继续
列为催收项目。
第十五条 各项目管理分公司在每月10日前上报应收
款项台账,每季末15日前上报应收款项管理报表,并附总
结分析报告,作为公司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六条 应收款项实行“项目管理分公司负责人为第
一责任人,分公司领导班子风险共担”的考核原则。清欠指
标完成程度作为分公司班子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综合业绩
考核体系。
第十七条 公司按照应收款项的金额、帐龄、形成原因、
风险高低等情况,按回收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
(一)在建项目和以后新上项目形成的应收款项,属于
合同规定的正常应收款项,不奖不罚,若有逾期拖欠款的,
逾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对项目负责分公司按未收回金额的
0.8%罚款,三年以上对项目负责分公司按未收回金额1%罚
款,从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当年效益工资或兑现奖励中
予以抵扣。
(二)对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形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情
况奖惩:
1、对以前年度形成的应收款项,收回超过五年以上的
外欠款,给予第一责任人回收金额0.8%的奖励,给予项目管
理分公司相关责任人0.8%的奖励。
2、收回五年以下、三年以上的外欠款,给予第一责任
人回收金额0.5%的奖励,给予项目管理分公司相关责任人
0.5%的奖励。
3、收回三年以下的外欠款,给予第一责任人回收金额
0.2%的奖励,给予项目管理分公司相关责任人0.2%的奖励。
4、工程款以工程竣工结算并与客户办理完财务决算为
期,保证金以客户认可开始返还之日为期。
5、以上1、2项所得奖励包含为清欠所生的相关费用,
所得奖励按扣除清欠费用后的余额在第一责任人与相关责
任人之间按比例进行分配。
(三)对于工程履约保证金、预付账款及各类押金等其
他应收款,在正常退还期限内回收,不奖不罚。对应收回未
能收回款项,对项目负责分公司按应回收金额的0.8%罚款,
从第一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当年效益工资或兑现奖励中予
以抵扣。
(四)由公司指定非责任人收回的以前年度难以追缴的
应收款项,原则上加大奖励力度,按收回金额1%对催收人进
行奖励。
(五)为清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奖励中,以上奖
励的基数均为收回款项减所有债务等支出后的净额。若兑现
奖励后,发生债务支出从责任人工资中扣回。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债权无法收回或重大
损失的,公司视损失金额的大小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同
时给予行政处分。
(一)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应收款项管理混乱,给
单位造成人为经济损失的;
(二)因工作不负责任,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产生坏账损
失的;
(三)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财产,随意核销应收款项,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擅自处置公司清欠回收资产、让利处置债权、私
分或个人使用以物抵债的资产,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清欠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