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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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

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

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

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

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备用药品是指病区在患者需要时能够即将提供的药品,它们在病区内起到重要的作用,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治疗药物。

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二、定义1. 备用药品:指病区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根据患者的需求而储备的药品。

2.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指对病区备用药品的储备、使用、补充、监测和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过程。

三、备用药品的分类和储备1.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将备用药品分为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两类。

- 常备药品:指病区内需要长期储备的药品,如常用抗生素、镇痛药等。

- 暂时备用药品:指病区内需要暂时储备的药品,如特殊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

2. 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确定备用药品的储备量。

- 常备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病床数、平均住院天数、药品的使用频率等因素进行计算。

- 暂时备用药品的储备量应根据病区的暂时需求和临床医生的意见进行合理安排。

3. 备用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位置。

- 备用药品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温度适宜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

- 常备药品和暂时备用药品应分别储存在不同的柜子或者区域,以便于管理和使用。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1. 备用药品的使用。

- 医护人员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先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确保使用的药品符合患者的需求。

- 使用备用药品后,应及时记录使用情况,并在患者的医疗记录中进行标注。

2. 备用药品的补充。

- 病区药剂师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补充。

- 补充备用药品时,应先使用近期有效期的药品,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备用药品的监测和报废1. 备用药品的监测。

- 病区药剂师应定期进行备用药品库存的盘点和检查,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 盘点时,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过期药品并进行处理。

2. 备用药品的报废。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备用药品管理制度(2020试行版)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1、品种和基数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

《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

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1、目录管理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及检查制度一、目的为保证患者安全用药、及时用药,必须加强抢救车药品的管理,确保抢救车内的药品数量足够,质量完好,并能应对紧急使用,提高抢救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标准(一)抢救车备药申请流程1.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照护理部要求的统一目录配备。

病区护士长填写《抢救车备药申请表》,由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签字后填写领用单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组长签字后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与领用单发放药品。

住院药房根据《抢救车备药申请表》制订《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抢救车药品费用由申领科室承担。

2,变更抢救车目录中精神麻醉药品需护士长填写《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医务部主任,同意签字后交至住院药房。

住院药房根据《精麻药品备药变更申请表》发放或者回收药品,相关记录登记在精麻药品账册中。

3.普通药品变更经护理部确认后填写申领条交至住院药房,住院药房发放或回收相关药品。

(-)抢救车药品的存放1每个药盒只放一种药品,并有清晰的药品标签,标签格式内容参照药学部统一制定标准。

4.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存放,防止药品变色、沉淀或析出结晶、变质等,如发现药品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病区药房更换处理。

5.有效期必须在9个月以上。

针剂按先左后右顺序排放与使用,如有新、旧药品混放现象,应仔细查看每支针剂的有效期。

(三)抢救车药品检查1根据护理部要求,各病区护士每2周对抢救车药品自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的贮存条件是否合适;药品是否过期、变质,标签是否脱落或模糊不清;药品数量是否与药物清单上所列的相符。

2,住院药房安排药师每月到各病区检查抢救车备药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临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

对于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告知责任护士,并要求及时更换,保证抢救车备药符合检查要求。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5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是医院病区内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存储、配发和使用等环节,以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二、采购管理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应按照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确保药品质量可靠、价格合理。

2. 采购人员应及时了解病区备用药品的需求量,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3. 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及时与其沟通药品的质量要求和交货时间等事项。

4. 采购人员应对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有效期内,并及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采购台账上。

三、存储管理1. 病区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中,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药品储存间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适宜,并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3. 药品柜应设有合适的温湿度控制装置,以保持药品的质量稳定。

4. 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进行摆放,并标明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5. 药品储存间或药品柜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与记录一致。

四、配发管理1. 病区备用药品的配发应由专门的配药人员进行,确保发药准确、及时。

2. 配药人员应按照病区医生的开药单进行配发,确保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数量与医嘱一致。

3. 配药人员应仔细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发药的准确性。

4. 配药人员应及时将配发记录登记在配药记录表上,并将药品交付给护士或病区医生。

五、使用管理1. 病区医生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医嘱,并填写用药单。

2.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按照医嘱要求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和剂量,并及时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上。

3. 护士在使用备用药品时应注意药品的保存条件和使用方法,并及时向患者和家属进行相关说明。

4. 护士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并及时将即将过期的药品报告给病区主管护士。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一、引言病区备用药品是指供病区使用的常备药品,以应对病人突发病情或者紧急需求。

合理管理病区备用药品对于提高病区工作效率、保障病人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制定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范,确保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符合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备用药品的分类根据药物特性和应用范围,备用药品可分为以下几类:1. 非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退烧药、止痛药等,用于病人自行购买和使用。

2. 处方药品:包括常用的抗生素、抗病毒药等,需要医生处方后使用。

3. 特殊药品:包括血液制品、抗肿瘤药等,具有特殊的储存和使用要求。

三、备用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使用和补充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确保病人安全。

2. 效率性原则:备用药品的储存和使用应高效便捷,确保病区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规范性原则:备用药品的管理必须按照规范进行,遵循统一的操作流程和标准。

四、备用药品管理的具体要求1. 药品储存:a. 药品储存区域:病区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持整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b. 温度控制: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相应的温度控制设备,确保药品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c.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备用药品的分类,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d. 药品标识:每一个药品容器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e. 药品检查: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或者破损的药品及时淘汰和更换。

2. 备用药品使用:a. 药品领用:病区设立专门的药品领用窗口,由专人负责,领用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和数量。

b. 药品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备用药品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病人姓名、药品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等信息。

c. 药品归还:病人出院或者药品再也不需要时,应及时归还药品,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3. 备用药品补充:a. 定期盘点: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核对库存和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4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提高药品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制定的依据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条例》、《医院药品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药品管理政策和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病区内备有药品的管理工作,包括临床用药、科研用药和教学用药。

三、管理责任1. 全院药剂科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入库、分发和退库工作,对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进行把关。

2. 病区护士长负责病区备用药品的接收、存储、使用和报损。

四、备用药品的采购和入库1. 病区备用药品的采购由药剂科负责,采购时应根据病区的临床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到合适的药品种类和数量。

2. 采购的药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书,且质量达到药典标准。

3. 药品的采购合同和入库单应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号、到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4. 药品的入库应经过验收,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由药剂科进行入库记录。

5. 药品的入库过程应注明入库人员的姓名和日期,入库后应及时将药品存放在病区药品专用柜内,并进行分类存放。

五、备用药品的存储和使用1. 备用药品应存放在病区内的药品专用柜内,柜子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避光的地方,远离热源和有害物质。

2. 柜子内的药品应按照分类标识进行摆放,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禁止将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存放在柜子内。

3. 病区护士长应每天检查备用药品的存储情况,保持柜子内的整洁和干净。

4. 病区护士长有责任合理安排备用药品的使用,根据临床需要和病人数量,制定用药计划和用药单。

5. 使用备用药品前,护士应详细查阅药品说明书,正确理解药品的剂量、用法和注意事项。

6. 使用备用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并及时记录用药的时间、用量和效果。

六、备用药品的报损和退库1. 发现过期、变质、破损或其他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时,病区护士长应立即将其报损,并填写报损单。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本(5篇)

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

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

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

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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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申领与补充
1.各病区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提出备用
药品目录及基数,由护理部和药学部核准。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并
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2.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
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四份,分别留药房、药学部、护理部及相关病区备
案。
3.病区根据核准的品种和数量,到药房领取,药房从HIS出库到相应科室。
4.药品使用后,各病区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药房领取药
品,以保持基数不变。
三、备用药品储存
1.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2.急救车中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
抢救时及时获取。(1)统一储存位置:抢救车应放置在治疗室,抢救车前9种药
品为全院统一目录,顺序、位置不可随意变动,依次为:肾上腺素、尼可刹米、
山梗菜碱、阿托品、多巴胺、去乙酰毛花苷、去甲肾上腺素、利多卡因、地塞米
松。(2)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各种标识(听似、看似、多规、多剂型、高危药
品)全院统一;(3)统一清单格式:药品清单、温湿度、效期检查等表格全院统
一。
3.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4.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5.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6.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7.温湿度记录,上午记录时间一般在上班后半小时(8:00-8:30),下午一般
在下班前半小时(4:30-5:00)。
温湿度:常温0-30℃,阴凉不超过20℃,冷藏2-8℃;湿度35-75%。 (特
殊药品按说明书要求,例:前列地尔,要求<5℃冷藏),温湿度记录应记录到小
数点后一位,温湿度需要调整的应做好调整记录。
四、备用药品的管理
1.药学部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检查,以保
证患者用药安全。
2.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病区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病区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3.各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
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
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表。
4.病区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
查、使用、补充、退回及销毁各环节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5.各病区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
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五、效期管理
近效期药品:有效期小于6个月之内的药品。
1.病区备用药品每月进行效期检查,按照“左进右出,近期先用”原则使用。
药品效期实行色标标签管理,对有效期小于6个月的用‘近效期药品’标签标注;
同一药品存在多个批号,药品存放区域标注“不同批号药品”标签。如有沉淀、
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3. 药品使用补充或因效期更换要做好记录补充或更换后的药品品种、规格、
数量、批号、效期等内容。
4.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
启日期,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5.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品使用、借用后及时登
记并及时补充。
六、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备用药品应加强管理,避免丢失及过期失效。
2.各病区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应经过护士长、科主
任签字后,交回病房药房集中销毁。
3.针对病区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病区自行承
担。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
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
床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
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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